应急照明供电

应急照明供电
应急照明供电

浅析应急照明供电

摘要:理解应急照明供电电源平时和火灾时的不同要求,分析火灾时应急照明的作用以及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火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14X50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以下简称《图示》)、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民规》)的内容,以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浅析应急照明供电电源的要求。

关键词: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备用照明;供电电源;集中电源;自带蓄电池;~220V;DC24V;

0引言

火灾时,应急照明为人员疏散提供正确的疏散路径,保证疏散路径上的照度要求,为消防作业场所提供备用照明,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工程设计中,应急照明的电源如何配置、火灾时电源如何切换既相对简单可靠又满足规范的要求,对设计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在满足了负荷等级供电要求的情况下还要加蓄电池?平时220V供电火灾时采取强启线强制点亮消防灯具是否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本文针对设计中经常遇到的疑问结合现行的规范阐述作者观点。

1应急照明的作用

1.1应急照明平时作用

应急照明不仅火灾时需要使用,平时也是需要使用的,在平时状态下,消防应急标志灯都是常亮的,用图形和/或文字指示疏散方向;指示安全出口、楼层、避难层(间)、灭火器材、消火栓箱、消防电梯、残疾人楼梯位置;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等,为人流疏散、特殊人员行走路径及专业人员操作提供醒目的标志。

在市电失电、变压器或线路维修时,普通照明断电的情况下,应急照明是保证避免发生踩踏,防止人员恐慌,维持大楼基本运营的保证。

由于蓄电池容量的限制,作者认为应急照明不管有没有采用蓄电池做为应急电源,其平时的供电仍需要按照本建筑最高的负荷等级配置。

1.2火灾时疏散照明安全电压的重要性

应急照明是火灾时人员疏散逃生以及提供消防作业的重要保障。火灾状态下,着火区吊顶极易烧毁,管线断裂,灯具破碎,喷淋动作或者消火栓救援时现场大量的水,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公共建筑项目应急疏散照明管线大多布置于吊顶内,管线做防火、防水处理很难保证,并且接线盒、金属软管、灯具入口、灯体也做防水防火处理也不现实,如果火灾时应急照明灯具仍然保持AC220V电源供电会造成疏散人员以及消防救援人员的触电危险及二次灾害,因此火灾时疏散通道上疏散照明应该为安全电压DC24V。

综上所述火灾时疏散照明需满足三点:

1)提供可靠的疏散照度,指示正确的疏散方向;

2)供电时间维持规范所规定的时间;

3)灯具供电为安全电压避免触电危险。

2应急照明供电要求

2.1现行规范摘录

1)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2)《民规》3.2.3条,应急照明属于消防负荷,按照本建筑最高的负荷等级配置。

3)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1.8条,消防用电设备,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条纹解释对于应急照明的最末一级配电箱为这些用电设备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

4)应急照明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

《民规》13.8.5条1)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

2)疏散照明不应大于5s。

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6.3.1.1条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的系统不应大于0.25s。

5)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应急电源的种类有:

a、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b、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c、蓄电池。

d、干电池。

6)疏散照明备用电源持续供电时间,需满足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1.5条规定,具体为:

a、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b、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

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c、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7)备用照明为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等场所,其备用电源持续供电时间,根据《民规》13.8.6条为3.0h。8)安全照明为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应急照明。对应急电源转换的时间要求最高,通常为毫秒级,备用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也因场合的不同而不同。

2.2规范解析

从现行规范可以看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对应急电源的转换时间要求不同,对备用电源的持续供电时间要求不尽相同,且三者对应急时的照度值要求也不一样。所以对应急照明的配电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的应急照明种类对其供电有不同的要求。

3疏散照明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新的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提出了联动控制要求,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必须对此系统进行联动控制,这是毋庸置疑的,如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联动防排烟系统和消防水系统一样的道理,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对规范以及图示的解读,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仅指应急照明中的疏散照明,而不包括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

根据系统构成形式的不同主要分为4种基本类型:

1)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2)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3)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3.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3.2.1系统的控制要求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控制到灯具)如图1所示,(控制到回路)如图2所示,消防应急灯具自带蓄电池,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控制指令后,控制应急照明配电箱,将现场灯具切换至安全电压供电状态。

3.2.2应急照明配电箱电压输出控制要求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电压输出根据生产厂家的不同可为AC220V也可为DC24V,根据《图示》第38页提示6,图1中方案Ⅰ输出回路采用AC220V,要求火灾时切断输出回路,灯具转入应急点亮状态。方案Ⅱ输出回路采用安全电压DC24V供电,火灾时可不切断供电,使灯具在主电状态下点亮,当应急照明配电箱输出回路无电源输出时,连接的灯具转入应急点亮状态。

图2控制到回路的方案,要求各回路的灯具持续性一致。

有个注意点,因为灯具分持续型和非持续型,在不切断主电或预设逻辑强制点亮的情况下,非持续型灯具是不会点亮的。所以应急照明控制器预设逻辑应该是在普通照明被消防切非即水系统动作后,控制到灯具方案通过地址码对非持续型消防灯具强制启动,控制到回路方案通过回路对非持续型消防灯具强制启动,以满足疏散照度的要求,当应急照明配电箱无电源输出时再转至灯具自带的蓄电池供电。

图1

图2

3.3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3.3.1系统的控制要求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为控制回路系统,如图3所示,消防应急灯具自带蓄电池,应急状态下,消防联动控制器通过输入输出模块联动控制应急照明配电箱,将现场灯具切换至安全电压供电状态。

图3

3.3.2应急照明配电箱电压输出控制要求

与自带电源集中控制系统型(控制到回路)类似,此处不再赘述。

3.3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控制到灯具)如图4所示,(控制到回路)如图2所示,

消防应急灯具不自带蓄电池,应急状态下,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控制指令后,控制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将现场灯具切换至安全电压供电状态。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除了在现场灯具的应急供电环节与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不同外,构成方式、控制及状态反馈等环节要求基本类似。

图4

3.4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控制到灯具)如图5所示,消防应急灯具不自带蓄电池,应急状态下,消防联动控制器通过输入输出模块联动控制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将现场灯具切换至安全电压供电状态。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除了在现场灯具的应急供电环节与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不同外,构成方式、控制及状态反馈等环节要求基本类似。

图5

3.5疏散照明供电

3.5.1从疏散照明几种类型的控制要求看出,对于疏散照明,在火灾时均需要切换至安全电压供电,从图示可看出均需要采用蓄电池,或灯具自带蓄电池,或采用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由于设备容量小,采用蓄电池作为应急电源能保证其可靠性。自备发电机组由于启动时间较长,必须与蓄电池组合使用作为其应急电源。

从《图示》所给的系统参考中,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均采用单电源市电供电+蓄电池的方式,作者认为考虑应急照明平时使用的重要性,要求平时供电需与本建筑其他消防设备一致,即一级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二级负荷采用双回路供电,三级负荷采用单回路供电,在此基础上另加蓄电池。平时供电时为了平时使用功能,蓄电池则为火灾时或市电失电时使用。

对于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情况下,火灾时手动切断市电,电源转换至蓄电池供电强制点亮。

3.5.2疏散照明控制归纳见下表:

分类集中电源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非集中控制型

特征

有应急照明

集中电源,由

应急照明分

配电装置供

灯具自带蓄

电池,由应急

照明配电箱

供电

有应急照明控制器,可控制灯

具或回路

无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

I/O模块控制

控制到灯

灯具带地址码,

同一回路灯具持

续性无要求

控制到

灯具

无此功能

控制到回

灯具可不带地址

码,同一回路灯

具持续性一致

控制到

回路

灯具可不带地址

码,同一回路灯

具持续性一致

3.5.3疏散照明供电归纳见下表:

负荷分类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供电形式双电源+蓄电池双回路+蓄电池单电源+蓄电池平时双电源末端自切双回路末端自切单电源

火灾时

主电输出AC220V 切断主电,切换至蓄电池DC24V供电

主电输出DC24V

可不切断主电,所有灯具在主电状态下点亮,主电失去时切换至

蓄电池DC24V供电

3.5.4疏散灯具现场是否可控

对于持续型灯具,常开常亮,断电后由蓄电池强制点亮,现场无需控制;

对于非持续型灯具现场是否可控(如普通面板开关、延时开关、声光感应开关),不同的系统类型是不一样的。主电输出为AC220V时,且灯具自带蓄电池的情况下,现场灯具是可控的,火灾时切换至蓄电池供电强制点亮。其他情况,现场是否可控,不同的设备生产厂家是不一样的,应根据厂家的控制方式及接线形式而定。无论选择哪种系统采用什么样的接线形式,发生火灾时水系统动作后所有的灯具转换至安全电压且强制点亮的原则是不变的。即使火灾时强制点亮,不是在安全电压下点亮也是不合规范要求的。

4备用照明供电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图示》43页,备用照明可不设置蓄电池。

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7.2.2及条文解释,备用照明由于设备用电量比较大,且对电源转换时间要求不高(作者认为《民规》对备用照明应急电源转换时间为5s不够准确),通常采用接自电力网的独立的第二电源或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

对于消防备用照明,其供电电源可取自该场所内消防用电设施的供电装置的电源侧(作者认为即双切箱的负荷侧)。

需要设置备用照明的场所对于电气设备房间,一般采用气体灭火或灭火器灭火,其他设备房间火灾时现场有水的可能性不大,如果这些场所的喷淋动作就表示已经不具备现场操作的条件了。许多地方审图老师均要求备用照明设置蓄电池,且满足3小时持续放电时间,而备用照明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容量较大,势必造成蓄电池特别大,现实工程真正能做到实施的很少。

综上所述,作者认为备用照明采用正常供电即可,可不设置蓄电池,电源可取自所在设备机房的消防电源配电箱,也可取自所在防火分区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备用照明的管线最好暗埋在结构内。

5安全照明供电

安全照明对应急电源转换时间最高,应采用两个独立电源同时供电的方式,即正常照明熄灭并不影响安全照明的状态;当不具备两个独立电源条件时,应采用蓄电池或干电池组,其可靠性高,转换快,但持续时间较短。

6结语

《火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老规范交替,本文根据新规范的内容,结合《图示》和相关规范,结合规范参编老师的宣贯讲座,对应急照明的供电分为疏散照明、

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做了不同的分析。由于对标准和规范条文的理解水平有限,掌握的资料及分析问题的角度有差异,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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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工业出版社,2008

[6]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14X50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

计规范》图示.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照明供电安全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照明供电安全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照明供电安全规定 1、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偏移应符合下列数值: (1)、一般工作场所(室内或室外)的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5%~5%。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10%~5%。 (2)、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的照明,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2、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防,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点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雨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线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易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12V。 3、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4、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电缆和塑料套 第 2 页共 4 页

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做保护零线用,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电源插销应选用有接地触头的插销。 7、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1)、单相几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2)、三相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按相线截流量的50%的选择,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时,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第 3 页共 4 页

道路照明供电和控制的运行方式

道路照明供电和控制的运行方式 道路照明与美化城市和保证市民安全密切相关,因此为道路照明提供不间断电源,选择可靠的供电方式的控制方式十分重要。 一、供电方式 我国的道路照明供电方式,一般有以下3种: 1、高压供电 由变电所送出10KV线路专供道路照明用电源,如北京、天津、福州等城市。其主要优点是: (1)不受限电影晌,供电可靠性好。 (2)白天路无是,可减少变压器空载损失。 (3)道路照明负荷较稳定,故电压波动幅度小。 (4)在变压器的二次出线没有电度表箱等附属设施时,大片灭灯的机率少。 高压供电的缺点: (1)三相供电负荷不能平衡,占用主变压器的容量大。 (2)道路照明供电的10KV电缆线路是单相供电,由于电容电流影响,10KV母线电压很维平衡。

(3)高压供电的低压照明线路在与民用低压线路同杆同担架设时易发生混线,并通过混线点将民用低压电源经低压照明线路、照明专用变压器,送至10KV路灯高压线上,造成大面积着灯。 (4)新建工程一次性投资多。 2、低压供电 由民用10KV线路带的公用变压器或照明专用变压器作为道路照明电源。这一供电方式是目前道路照明普遍采用的主要供电方式,其优点是:不用架设专用10KV线呼路,因此工程小,投资省。其主要缺点是:①在不设专用变压器并采用串联控制时,往往照明低压线路过长,线路末端电压过于偏低;②附属设施多和受限电的影响,大片灭灯次数较多:③电压波动范围较大;④在专设变压器时,空载损失过大。 3、双电源供电 在重要道路上的照明用电,为增加道路照明的可靠性,可采用两个变电所的路灯高压、两个变电所的路灯低压,或一部分路灯高压另一部分低压供电的方式来解决道路照明用电源。 二、控制方式 控制方式在一般情况下是与供电方式互相联系的,如绝大多数高压供电自成独立的供电网络,即由一个电源点通过若干台照明专用变压器带几千盏灯,可看成单电源控制。 在采用低压供电方式时,各供电点开头的闭合或断开需要用并联、串联等方法控制,如在供电系统内安装音频控制系统,则可借用这套系统作道路照明的控制。1、并联控制(控制线控制)

应急照明的分类及适用场合分析

应急照明的分类及选择

应急照明的分类及选择 摘要:本文对应急照明的分类、应急照明电源的分类和应急照明转换时间的确定、持续照明时间的确定及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等多方面展开论述,阐述了三类应急照明各自特点及适用场合,并且论述了应急照明电源的分类、特点、如何选择应用,其中重点论述了EPS的分类、特点、如何选择应用。 关键词: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正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建筑行业的崛起和变化更是来势迅猛、内容纷繁,现代化的建筑千姿百态、造型各异,并逐步呈现出高、大、全、新的特点。现代建筑的层数越来越高,占地面积越来越大, 内部设施越来越完善,功能越来越齐全,所用设备和材料越来越新。许多建筑里面包括水平交通、垂直交通的内部流量也越来越大。我们希望这些建筑(包括地下部分)不间断供电,而事实上有些灾害(如:火灾、爆炸和地震等)发生的时,正常电源往往发生故障或必须被断开,这时正常照明全部熄灭。为了保障人员及财产的安全,以及能够对进行着的生产、工作及时操作和处理,并有效地制止灾害或事故的蔓延,减小损失,这时启用应急照明将起到关键作用。 1、应急照明的分类 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 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 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 1.1.备用照明 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1)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及中毒等事故的 场所如制氢、油漆生产、化工、石油、塑料、炸药生产及溶剂生产的某些操作部位。 (2)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将造成生产流程混乱或加工处理的贵 重部件遭受损坏的场所。如化工、石油工业的某些流程、冶金、航空航天等工业的炼钢炉、金属熔化浇铸、热处理及精密加工车间的某些部门。

照明供电安全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55 照明供电安全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照明供电安全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偏移应符合下列数值: (1)、一般工作场所(室内或室外)的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5%~5%。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10%~5%。 (2)、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 的照明,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2、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防,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点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雨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线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易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12V。 3、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道路照明设计说明

道路照明设计说明 曹安菜场道路施工图设计道路照明设计说明图表号:S4-1 第 1 页共 3 页内容有,照明系统、照明平面布置图等的设计。10kV高压线路设计,未包括在本设计内。 1.0任务依据及测设经过 1.4设计原则 1.1任务依据 1、照明质量各项指标,照度、照度均匀度、眩光控制等均应满足现行规定指标。 1,昆山花桥中宇农贸市场内部道路勘察设计委托, 2、照明设施应有良好的诱导性、标志性和景观性。 2,昆山花桥中宇农贸市场规划资料, 3、提高照明电能的利用率和综合效益,经济节能。 3. 道路设计各专业提供资料。 4、运行安全可靠,便于维护管理。 1.2遵循的规范、规程 2照明设计标准及设置方案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2.1、照明标准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T16-2008,,城市支路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259-96,,平均照度 8/10(lx) 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 0.5/0.75(cd 平均亮度 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m)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总均匀度 0.4 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眩光控制 G?5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01,, 维护系数 0.7 9、《供电营运规则》, 1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2照明设置 11、《通用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照明布置方案如下,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道路A、B、C、E、F、G标准路段路灯沿道路单侧布置,间距为30m,灯柱中心线距路牙 1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0.3米。采用12m高单臂路灯,悬挑长度为1.5m,截光型一体化灯具,光源为机动车道侧 14、《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DGJ32/J14-2007,, 150W高压钠灯。 15、各专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平面图。道路D标准路段路灯沿道路两侧交叉布置,间距为35m,灯柱中心线距路牙0.3米。采 国家及交通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 用12m高单臂路灯,悬挑长度为1.5m,截光型一体化灯具,光源为机动车道侧150W高压钠1.3 设计内容灯。 本次设计为曹安菜场外围道路,泗泾河至泗泾路,段道路照明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的 编制: 复核: 审核: 曹安菜场道路施工图设计道路照明设计说明图表号:S4-1 第 2 页共 3 页2.3照明控制具的光源室和控制室是分开的,光源室部分的灯罩必须是具有热稳定性的安全玻璃。 ,1,光源本道路供电配电箱置于E与F道路交叉路口,本道路电源由此引来。

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多少合适

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多少合适? 一、规范要求 许多规范都涉及到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下面主要介绍两个具有代表性的规范,分别代表消防行业和建筑行业。 (一)《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2014第10.1.5条规定,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不应少于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说明】为便于使用,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的要求参见表1。 表1 GB 50016中规定的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 连续供电时间 要求 (h) 超高层建筑≥1.5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老人公寓、养老≥1.0

建筑等)、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 建筑 其他建筑≥0.5h (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2008 JGJ 16-2008第13.8.6条规定,备用照明及疏散照明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及最低照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火灾应急照明最少持续供电时间、照度表 区域类别场所举例 最少持续供电时间 (min) 照度(lx) 备用照 明 疏散照 明 备 用照明 疏 散照明 一般平面疏散区域第13.8.3条 1款 所述场所 —≥30— ≥ 0.5 竖向 疏散区域 疏散楼梯—≥30—≥5

- 人员 密集流动疏散区域及地下疏散区域第13.8.3条2 款 所述场所 —≥30—≥5 航空疏散场所 屋顶消防救 护用直升机停机 坪 ≥60— 不 低于正 常照明 照度 — 避难疏散区域避难层≥60— 不 低于正 常照明 照度 — 消防工作区域 消防控制 室、电话总机房 ≥180— 不 低于正 常照明 照度 —

应急照明的供电与控制方式

应急照明的供电与控制方式 谢志宏(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北京 100013) 摘要:文章对民用建筑物内的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其控制方案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应急照明供电控制方式蓄电池消防控制模块节能 Power Supply and Control Method of Emergency Lighting XIE Zhi-hong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al Design,China Building Technique Group Co., Ltd. Beijing100013,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power supply and control method of emergency lighting inside the civil buildings. [Key words]emergency lighting; power pupply; control method; battery; fire fighting control module; energy saving 1 引言 应急照明,是指在非正常状况下才使用的照明设施,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在民用建筑物中突发灾难时,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显得尤其重要。在外界电源中断时,建筑物内的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灾难区,大楼内的应急照明系统起到了主要作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应急照明设计就十分重要,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其控制方案进行一下探讨。 2 应急照明设计的相关规范 关于应急照明的设计,国家规范有多处作出了明确规定,设计人员都应遵循。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有关应急照明供电设计的条款(11.8.7.2、11.8.7.4、11.8.9等)指出:应急照明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在重要场所或供电条件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时,还应设置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或用蓄电池组供电: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可接自本层(本区)配电盘的专用回路,或防灾专用配电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1.8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由此可见,应急照明设计的关键点在于: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和火灾时应急灯具能自动点亮。实际设计中还应考虑节能问题,当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并与此同时使用时,有些区域如楼梯间、走廊、电梯厅等处要求应急照明灯也要有延时自熄的功能,以节省电能。 3 应急照明电源的种类 应急照明供电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应急照明的种类、转换时间、持续工作时间、各种电源的特点及实际工程的要求等多种因素,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1由电网独立电源供电。要求由外部引来两路独立电源供电,确保一路故障时,另一路仍能继续工作。这种电源具有转换时间易满足要求、持续工作时间长、供电容量不受限制的特点。但是,在目前的城市供电条件下,要得到两路完全独立的高压电源的可能性比较小。在大部分情况下,供电部门不能提供完全独立的两路高压电源,或者虽然能够提供但因

照明供电及照明控制相关规定

照明供电及照明控制相关规定 1照明供电电压 1.1一般照明光源的电源电压应采用220V。1500W及以上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电源电压宜采用380V(由灯的额定电压确定)。 1.2移动式和手提式灯具应采用Ⅲ类灯具,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其电压值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干燥场所不大于50V; (2).在潮湿场所不大于25V。 1.3照明灯具的端电压不宜大于其额定电压的105%,亦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下列数值: 1).一般工作场所——95%; 2).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以满足第一款要求时,可为90%; 3)应急照明和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照明——90%。 2照明配电系统 2.1供照明用的配电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力设备无大功率冲击性负荷时,照明和电力宜共用变压器; 2).当电力设备有大功率冲击性负荷时,照明宜与冲击性负荷接自不同变压器;如条件不允许,需接自同一变压器时,照明应由专用馈电线供电; 3).照明安装功率较大时,宜采用照明专用变压器。 2.2应急照明的电源,应根据应急照明类别、场所使用要求和该建筑电源条件,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1).接自电力网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线路; 2)蓄电池组,包括灯内自带蓄电池、集中设置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装置; 3).应急发电机组; 4).以上任意两种方式组合。 2.3疏散照明的出口标志灯和指向标志灯宜用蓄电池电源。安全照明的电源应和该场所的电力线路分别接自不同变压器或不同馈电干线。备用照明电源宜采用本章上节所列的第1或第3种方式。 2.4照明配电宜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结合的系统。 2.5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符合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锝5%。 2.6照明配电箱宜设置在靠近照明负荷中心便于操作维护的位置。 2.7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连接建筑组合灯具时,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不宜超过60个;连接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应超过30A。 2.8插座不宜和照明灯接在同一分支回路。 2.9在电压偏差较大的场所,有条件时,宜设置自动稳压装置。 2.10供给气体放电灯的配电线路宜在线路或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2.11在气体放电灯的频闪效应对视觉作业有影响的场所,应采用下列措施之一; 1).采用高频电子镇流器; 2).相邻灯具分接在不同相序。 2.12当采用Ⅰ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2.13安全特低电压应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应做保护接地。

道路照明工程的接地和接零保护

道路照明工程的接地和接零保护 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飞速发展,道路照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路灯总数成倍增长。做好城区道路照明工程的接地、接零保护,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成为城市路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 关键词:路灯保护接地常用方式需注意的问题 0 引言 路灯的金属杆由于电缆的绝缘损坏或其他原因有可能带电,为防止这种漏电危及人身安全,将金属外壳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相连,叫做保护接地。把金属外壳与接地的零线连接时称为保护接零。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力设备的外壳应采取低压接零保护,但接零保护确有困难时,且土壤电阻率较低时,也可以采取低压接地保护。 1 路灯金属外壳保护接地的常用方式 城市道路照明低压供电系统的保护接地分为TT系统、TN系统、IT系统。其中TN系统又分为TN-C、TN-S、TN-C-S系统方式。本文主要分析路灯低压配电系统常用的接地保护方式。 1.1 TT方式供电系统TT方式是指将路灯钢杆的金属外壳直接接地的保护系统,称为保护接地方式,路灯行业俗称单灯接地,也称TT系统。第1个符号“T”表示电力系统中性点直接接地;第2个符号“T”表示路灯金属钢杆通过接地体与大地直接联接,与系统如何接地无关。在TT系统中,负载的所有接地均称为保护接地。 TT方式供电系统的特点如下:①当路灯钢杆的金属外壳带电(相线碰壳或设备绝缘损坏而漏电)时,因有接地保护,可减少触电的危险性。但低压断路器(自动开关)不一定能跳闸,造成漏电设备的外壳对地电压高于安全电压,属危险电压;②当漏电电流比较小时,即使有熔断器也不一定能熔断,还需增设漏电保护器;③TT系统适用于接地保护很分散的地方。由于上述原因,我国在路灯施工中已很少使用这种接地保护方式。 1.2 TN方式供电系统TN方式供电系统是将路灯钢杆的金属外壳与工作零线相接的保护系统,称作路灯接零保护系统,用TN表示。其特点如下:①一旦设备出现外壳带电,接零保护系统能将漏电电流上升为短路电流,这个电流很大,是TT系统的5.3倍,实际上就是单相对地短路故障,熔断器的熔丝会熔断,低压断路器的脱扣器会立即动作而跳闸,使故障设备断电,比较安全;②TN系统节省材料和工时,在我国和其他许多国家都被得到广泛的应用,其优点比TT系统多。TN方式供电系统中,根据其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 1.2.1 TN-C方式供电系统TN-C方式供电系统是用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线,可以称作保护中性线,用PEN表示这种供电系统。其特点如下:由于路灯配电系统三相负载很难平衡,工作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对地有电压,所以与保护线所联接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电压;如果工作零断线,则保护接零的漏电设备外壳带电;如果电源的相线碰地,则设备的外壳电位升高,使中性线上的危险电位蔓延;TN-C系统干线上使用漏电保护器时,工作零线后面的所有重复接地必须拆除,否则漏电开关无法合上,同时工作零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断线。因此,实用中工作零线只能让漏电保护器的上侧有重复接地。TN-C方式供电系统一般只适用于三相负载基本平衡情况。 1.2.2 TN-S方式供电系统TN-S方式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严格分开的一种供电系统。该供电电系统的特点如下:①系统正常运行时,专用保护线上不带电流,只是工作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PE线对地没有电压,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零保护接在专用保护线PE上,安全可靠;②工作零线只用作单相照明负载回路;③专用保护线PE不断线,也不进入漏电开关;④在干线上使用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不可重复接地,PE线可重复接地,但不能经过漏电保护器;⑤TN-S方式供电系统安全可靠,适用于对安全要求较高的配电线路上。 1.2.3 TN-C-S方式供电系统在配电线路中,如果前部分是TN-C方式供电而下一部分采

关于消防设备持续供电时间

火灾时,消防设备持续供电时间是多少? 一、备用消防电源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强制性条文: 10.1.5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 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 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10.1.6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 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 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 10.1.8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 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 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 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以上四条强制性条文中,依次有“备用消防电源” (10.1.5、10.1.6)、“消防用电设备”(第 10.1.8条)、“备用照明”(第10.3.3条)三个概念。这三者的逻辑关系是:备用消防电源是另行为疏散照明(应急 照明的一种)、备用照明(应急照明的一种)、消防用电设备准备的一路电源。 即发生火灾后,在非消防电源(普通强电)被切断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备用 照明、消防用电设备用电的可靠性,就应让备用消防电源通过其专用的供电回 路为疏散照明、备用照明、消防用电设备供电。 二、建筑火灾延续时间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10.1.6 条己 要求“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 电设备的要求”。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供电一般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供电一般要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797-13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供电一 般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一般场所宜适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地、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照明的场所,其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10%~5%;其余场所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5%。 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照明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 7、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或塑料护套铜芯软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其中绿/黄双色线只可用PE线使用,电源插销应有保护触头。 8、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1)单相二线及二相二线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

道路照明采用TN-S和TT接地系统的探讨

道路照明采用TN-S和TT接地系统的探讨 城市照明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形式的选择,是确保接地保护系统安全可靠保证人身安全的可靠保证。本文主要介绍我处在黄海路西延道路照明工程中分别作了对T N-S系统和TT系统相线碰灯杆的短路试验进行比较,并作一探讨。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中规定道路照明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宜采用TN-S系统或TT系统,明确了道路照明应采用的接地形式。由于路灯线路长,负荷分散、行人容易触及外露导体等特点,应通过具体分析计算、针对不同的接地形式选择配置正确参数的保护器件,才能确保安全,尤其是人身安全。 一、道路照明采用TT系统的分析 TT系统是指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直接接地的保护系统,也称为保护接地系统。第一个符号“T”表示电力系统中性点直接接地;第二个符号“T”表示负载设备的金属外壳部分与大地直接连接,而与电源端接地无关(接地形式见图一)。道路照明采用TT系统时,金属灯杆(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只与接地装置用导线连接,而与变压器的中性线不用导线接通。 当发生相线碰壳接地故障时,其等效电路图见图二。故障电流计算公式:Id= V/(R0+Rd+R相) 式中:V——电源电压; Rd——灯杆接地电阻; R0——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 R相——相线阻抗(如短路点距电源很近,则R相可忽略不计)。 若R0=4Ω,Rd=4Ω(规程规定灯杆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则Id=220/(4+4)=27.5A。无法使熔断器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规定,当要求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小于或等于5S时,短路电流Id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In的比值不应小于表一的规定。这时设备外壳对地电压Upe=V×Rd/(R0+Rd+R相)。 则Upe=220×4/(4+4)=110V。由于短路点距电源较近,相线阻抗忽略不计,这个电压足以使触及的行人发生电击(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规定,人身电击安全电压限值为50V)。 而实际上现在很多城市采用保护接地时,一个路灯专用变压器供电的路灯灯杆有几十根,有的根根打接地极,有的隔杆打一根接地极,再用专门的PE线连成接地网络(接地形式见图三),这时Rd很容易小于1Ω,则Upe=220×1/(4+1)=44V<50V,为安全电压。

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编号:AQ-JS-02934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Emergency measures for power supply system accidents

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一.外线故障 1.大厦设计要求:主供停电,备供自动投入。当外线故障导致主供电源停电时,值班员工要检查真空开关的指示牌是否分闸,再检查电压和指示灯,当明确失压断电后,将主供电源进线柜真空开关退出,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指示牌。 2.备用电源处于非自动位置,故主供电源断电时不能自动合闸,检查备供电源进线柜的电表和指示灯,真空开关应处于准备合闸位置,合上备供电源进线柜开关。 3.检查PT柜和变压器出线柜是否正常。 4.检查低压受电柜,并合上低压总开关。 5.向供电局调度室报告并了解外线故障情况。 二.内部故障 1.当高压柜真空开关、高压电缆或变压器出现故障时(短路或接

地),非误操作引起,除该高压柜停电,甚至会引起主供电源或备用电源的受电柜停电,此时值班人员应遵守下列程序: 2.将故障柜的真空开关退出(若引起火警,1人用手提式1211灭火器灭火,1人向消防中心报告)。 3.将故障柜的低压总开关退出,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指示牌。 4.将低压母联合闸,保证大厦设施用电。 5.向工程部主管和急修班报告故障经过和处理情况。 6.工程部由电气工程师召集事故分析会,邀请供电局、厂商及有关方面参加,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和处理措施,并书面总结报告有关部门。 三.市电全停 1.当两路市电全停,启动发电机。 2.退出市电联系开关,合上发电机联系开关,向应急负荷供电,并每隔15分钟检查一次发电机运行状况,如燃油量、水温等。 3.监视市电进线电压与供电局联系,一旦市电恢复正常,立即退

小区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片片住宅小区拔地而起。小区道路照明作为小区生活环境的一部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如何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的要求,使小区路灯设计安全、美观、节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课题。 1、路灯照明效果的实现 1.1 合理的灯具布置及选择 小区内道路照明灯具的排列与布置有四种基本形式,即单侧布灯、中央布灯(包括中央单灯布灯、中央对称布灯)交错布灯和对称布灯等。一般主干道路上采用双侧布灯。双侧布灯大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对称布置,另一种是交错布置。两种布置各有优劣。对称布置的优点是比较美观,但不足之处是照度不够均匀,适合较宽的道路。交错布置美观上虽然不如对称布灯,但照度比较均匀。考虑到住宅小区内道路照明在满足功能性的前提下,更要注重美观性,可选择一些外形美观的庭院灯。灯高在3-4米,单个光源功率不要过大,灯具不要安装在居民楼一层窗户附近,避免影响居民休息。小区内广场、停车场等较大型场地可选择庭院灯,也可选用飞蝶形、球形、蘑菇形等高杆灯,但灯的高度及光源照射角度要有一定的限制,以避免造成光污染。 1.2 稳压、降压、调光、节能 在道路照明中,光源的光通量受电压影响,造成不同时间段路面照度高低不同。傍晚为用电量高峰,此时电网电压低,光源光通量低,路面照度低;而午夜时电网负荷是低谷,电网电压偏高,光源发出的光通量高,路面照度高。这种用电不科学现象,不仅浪费能源和增大网络损耗,而且降低了包括灯具在内的用电设备的使用寿命。因此,将智能光源稳压调光装置安装在路灯的控制端,起到稳定电压,稳定光源光通量,延长灯具使用寿命的作用。 1.3、光源类型的选择 目前路灯照明所采用光源的主要类型有: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以及节能灯(紧凑性荧光灯)等。其中高压钠灯具有发光效率高、节能、色温适中等优点,在路灯中使用非常广泛。对于路宽超过8m的道路,应考虑采用截光或半截光型的功能性路灯灯具。在光源的选择上,可优先考虑光效高的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平均照度一般控制在1-5LX。一般道路及支路上选用节能灯(紧凑性荧光灯),平均照度应比主干道低,一般控制在0.5-3LX,这样可使整个小区富有层次感,同时可为低层住房提供一个柔和的户外环境。在绿化景点处可以采用庭院灯与适量的草坪灯相结合的方式布置灯具,住宅小区中一般不考虑使用泛光灯来渲染环境,因为它很容易对周围居民造成光污染。 设计中选用带有反射罩的灯具,避免光源受到自然或人为的破坏,反射罩位于灯具上方,既保护了光源,其多样的型式也为小区的环境增加了一个亮点,尤其适于树木繁密的小区。

应急照明供电

浅析应急照明供电 摘要:理解应急照明供电电源平时和火灾时的不同要求,分析火灾时应急照明的作用以及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火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14X50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以下简称《图示》)、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民规》)的内容,以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浅析应急照明供电电源的要求。 关键词: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备用照明;供电电源;集中电源;自带蓄电池;~220V;DC24V; 0引言 火灾时,应急照明为人员疏散提供正确的疏散路径,保证疏散路径上的照度要求,为消防作业场所提供备用照明,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工程设计中,应急照明的电源如何配置、火灾时电源如何切换既相对简单可靠又满足规范的要求,对设计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在满足了负荷等级供电要求的情况下还要加蓄电池平时220V供电火灾时采取强启线强制点亮消防灯具是否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本文针对设计中经常遇到的疑问结合现行的规范阐述作者观点。 1应急照明的作用 1.1应急照明平时作用 应急照明不仅火灾时需要使用,平时也是需要使用的,在平时状态下,消防应急标志灯都是常亮的,用图形和/或文字指示疏散方向;指示安全出口、楼层、避难层(间)、灭火器材、消火栓箱、消防电梯、残疾人楼梯位置;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等,为人流疏散、特殊人员行走路径及专业人员操作提供醒目的标志。 在市电失电、变压器或线路维修时,普通照明断电的情况下,应急照明是保证避免发生踩踏,防止人员恐慌,维持大楼基本运营的保证。 由于蓄电池容量的限制,作者认为应急照明不管有没有采用蓄电池做为应急电源,其

照明供电安全规定

照明供电安全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 nt to achieve a uni 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 nt people, so as to coord in ate acti on, reduce bli ndn 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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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供电安全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偏移应符合下列数值: (1 )、一般工作场所(室内或室外)的电压偏移允许为 额定电压值-5%?5%。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10%?5%。 (2)、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的照 明,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2、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防,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 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 (2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点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 大雨24V。 (3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线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 属容易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12V。

市政工程电力、照明施工方案..

电气、照明施工技术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湖南省通道县内环北路(吉祥路)K0+000~K0+930工程招标文件。 (2)路基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 (3)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承包合同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各种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CJJ45-91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0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69-92 2、编制原则: (1)确保实现业主所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目标。 (2)严格遵守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制度。 (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证施工有序性、连续性、均衡性。 (4)考虑本合同段工程特点、工期及施工环境。精心布置现场,节约用地,并充分利用就近永久用地,文明施工,搞好环境保护。 二、编制范围 电气、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内环北路(吉祥路)照明系统、照明供电系统及灯具安全接地系统,包括照明配电、控制配线、路灯基座开挖、基础浇筑、灯杆安装、灯具安装、照明调试等施工技术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三、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人员 3.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县城城东内,项目名称为内环北路(科技路),是通道县城交通主干道,包括沥青路面、人行道、绿化、照明亮化、排水等工程。路线起于城东路,至与G209国道相接,其中行车道路面宽2x7.0m,两侧人行道宽2x5.0m,线路全长930m。 本分项工程在道路设计里程中间位置处人行道内侧设置一台箱式变压器,变压器容量为250KVA。主要工程包含配电供电及控制系统、照明系统、照明配电系统接地、照明供电管线敷设、接地系统等工程。 3.2、现场施工人员进场计划 根据合同要求和我部总体施工计划,为顺利完成市电气照明、路灯安装工程,我公司组织具有丰富施工和管理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项目主管和技术主管,并组织技术过硬、操作熟练的现场技术人员和进行监督作业。施工作业人员计划10人。 进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供电一般要求(2021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供电一般要求(2021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供电一般要求 (2021新版) 1、一般场所宜适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地、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照明的场所,其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10%~5%;其余场所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5%。 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照明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 7、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或塑料护套铜芯软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其中绿/黄双色线只可用PE线使用,电源插销应有保护触头。 8、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1)单相二线及二相二线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2)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载相

厂房照明、道路照明及厂区配电安装工程

厂房照明、道路照明及厂区配电安装工程 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2010-07-12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57) 第二章施工安装及验收执行技术规范 (59) 第三章施工组织体系 (60) 第四章工程材料及设备说明 (61) 第五章主要施工方案 (61) (一)、施工程序 (61) (二)、施工工序 (62) (三)、施工流程图 (62) (四)、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63) (五)、施工人员安排 (68) 第六章质量保证体系 (69)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厂房照明、道路照明及厂区配电安装工程 (二)、项目地点: (三)、建设单位: (四)、设计单位: (五)、工程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工业园内1号厂房照明及照明配电系统、2号厂房照明及照明配电系统、厂区道路路灯照明配电系统、1号厂房照明主进线电缆敷设与安装(本厂房配电房内)、2号厂房照明主进线电缆敷设与安装(本厂房配电房内)、厂区值班室,消防泵房,叉车充电房,围墙灯,以及宿舍与食堂之主电源进线电缆敷设与安装(引自厂区动力设备房内),详见招标图纸。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以上厂房照明配电系统的安装,包括照明配电箱、桥架、电缆、照明灯具安装。楼梯间内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含线路敷设与安装,数量暂定(两个厂房内,各类灯具均暂定12盏),按实结算。 (2)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以上厂房内照明配电系统的安装,包括厂房配电之室内动力柜、配电柜(配主开关及互感器、电度表等并含槽钢底座)、配电箱、桥架、电缆及预埋管线的安装,到车间设备、水泵及卷帘门配电等的电缆、管线的制作安装。 (3)按设计图纸要求,负责从各相应变电房低压配电柜出线端至各厂房内配电室主电柜间动力及照明配电电缆及电缆头的制作安装。到电房主电缆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另外增加一组YJV22 -(3*240mm+2*120mm), 从一号配电房引至1#车间外之东南侧附房配电柜,电缆长度暂定256米,完工后按实结算。 (5)食堂建筑内的四个进线主电柜在此次报价范围内(详见图纸) (6)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厂区内所有道路路灯照明安装,其中灯杆和灯具每套价格暂定为2600元/根(此报价投标时不允许下浮),中标人须送样经招标人认可后,按实结算。 (7)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宿舍区、篮球场等运动场照明系统的安装,完成厂区公共区域照明系统的安装。 (8)以上照明系统安装,包含主次电源配电柜(箱)的采购安装,各照明配电柜(箱)进出线电线电缆的采购安装,照明灯具的采购安装,路灯基础、埋管、接地极、接地线等附件制作安装及其防锈处理。 (9)按设计图纸和工程施工规范要求,完成各照明配电柜(箱)的基础、地沟、排管、电缆井、电缆井井盖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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