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08 土建定额

河南 08   土建定额
河南 08   土建定额

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按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综合取定,表中的Ⅰ~Ⅲ类土为定额中的一般土;Ⅳ类土为定额中的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的松石;Ⅵ~Ⅷ为定额中的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的普坚石;Ⅺ~ⅩⅤ类为定额中的特坚石。

二、根据实际情况,挖土方和挖基础土方项目合并。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组合单价,应由同一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挖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土、土方运输和凿桩头等。

挖石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石方、摊座和石方运输等。

管沟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沟槽、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

土(石)方回填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土方运输、回填夯实,如现场无余土时,还应包括在他处挖土方或买土。

三、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人工挖土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人工乘以系数1.18。使用井点降水后,常水位以下的土不能再按湿土计算。机械土方子目以土壤天然含水率为准划分,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大于40%时,另行处理。

四、定额子目中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平整场地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与实际不同时不能换算。计算挖

土方时,也不扣除场地平整的厚度。

六、桩间挖土(不含空桩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表1的对应系数。

表1 桩间挖土调整系数表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沟槽、地坑深度超过4m时,以相应的4m深子目单价为基础,分别乘以系数:6m以内为1.1,8m以内为1.15,10m以内为1.2,10m以上为1.25,同时每100m3土方另增加少先吊3.25台班。人工挖地槽(坑)深度超过4m的湿土,其定额单价的换算公式为:相应的4m内挖土单价×超深系数+该子目单价中的人工费×超深系数×湿土系数0.18。

2.定额子目内未考虑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如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加工作面和放坡时,增加土方工程量可依据本分部计算规则的相应规定计算。增加土方工程量的费用可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3.工运土方执行双轮车运土方子目,运距超过400m者,执行机械运土子目。

4.人工运淤泥、流砂按运双轮车土方子目乘以系数1.9计算。

5.回填土已经包括回运100m的费用,如运距不同者,可按运土子目进行换算。回填要求筛土者,回填土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86。

6.凿、截桩头已包括现场内的运输费用,不得再行计算。

八、机械土方:

1.本分部机械是按照通常采用的种类和规格综合取定的,除有特殊注明者外。不得换算。

2.凡土壤中砾石比例大于30%、或遇多年沉积的砂砾及泥砾层石质时,执行机械挖渣定额。

3.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2的系数计算。

表2 坡度斜长系数表

4.机械挖土方深度按5m取定,如深度超过5m时,相应子目中的挖掘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9。

5.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土方量小于2000m3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

6.机械挖土方子目,未考虑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加工作面和放坡时,增加土方工程量可依据本分部计算规则的相应规定计算。增加土方工程量的费用可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7.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

九、石方工程:

1.本分部已综合了不同开挖阶段高度、坡石开挖、改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算。

2.石方爆破根据现场情况,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增加的风量损失不得另行计算,增加临时管路的材料、安拆费应另行计算。

3.施工现场如遇不允许放明炮而必须采用无声静力爆破、控制爆破者,其费用另行计算。

4.定额子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子目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5.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子目内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6.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7.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应按A.1.2中项目列项。

十、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表3。

表3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本章说明中的鉴别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表1。

表1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土体积虚土体积夯实土体积松填土体积

1.00 1.30 0.87 1.08

0.77 1.00 0.67 0.83

1.15 1.49 1.00 1.24

0.93 1.20 0.81 1.00

注: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填压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天然土);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填在槽坑中的土。

2.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

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3.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土、找平,应按A.1.1中平整场地列项。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30cm 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1.1中项目列项。竖向布置挖土和管道支架、下水道、化粪池、窨井等零星工程不计算平整场地。围墙、地沟、水塔、烟囱按基坑垫层面积计算平整场地。

4.挖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的挖方。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面积和深度分别列项。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其中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凸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管沟土方按挖沟槽单独列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深度计算。设计规定沟底宽度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2规定的宽度计算。

表2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单位:m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

凝土管陶土管

50~70 0.6 0.8 0.7

100~200 0.7 0.9 0.8

250~350 0.8 1.0 0.9

400~450 1.0 1.3 1.1

500~600 1.3 1.5 1.4

700~800 1.6 1.8

900~1000 1.8 2.0

1100~1200 2.0 2.3

1300~1400 2.0 2.6

注:①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

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

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②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

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6.挖土方出现流砂、淤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证处理。

7.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设计要求碾压的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

三、沟槽、地坑、土(石)方的区分:

凡图示基底面积在20m2以内(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为地坑。

凡图示基底宽在3m以内,且基底长大于基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2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石方,为平基。

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2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

者,均为挖土方。山区或丘陵地建设中一边挖土者属于山坡切土。

四、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的沟槽、地坑、土方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工程量系数,可按表3、表4的规定计算。

表3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800(防水层面)

表4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放坡起点深度(m) 人工挖土机械挖土(坑内作业)

机械挖土(坑上作业)

一般土 1.35 1∶0.43 1∶0.29 1∶0.71

砂砾坚土 2.00 1∶0.25 1∶0.10 1∶0.33

注:①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

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②计算放坡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单位工程中如内墙过多、过密、交接处重复计算量过大,已超出大开口所挖土方量时,应按大开口规定计算

土方工程量。

五、槽、坑底打夯按图示尺寸以垫层底面积计算。

六、基底钎探,按设计图示基底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回填土分夯填、松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场地回填:场地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

层及其他构筑物)。

4.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道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

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每米管长度按表5规定扣除管道所占

体积计算。

表5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单位:m3

管道名称管径(501~600mm) 管径601~800mm 管径801~1000mm 管径

1001~1200mm 管径1201~1400mm 管径1401~1600mm

钢管 0.21 0.44 0.71

铸铁管 0.24 0.49 0.77

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5.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八、基坑换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换土体积计算。

九、土方运距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堆土、卸土、取土区,并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3.运土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如运虚体积或按夯实回填体积计算时,可按土方体积折算表所列数值换算。

4.因场地狭小,无堆土地点或土方开挖量较大,槽、坑边堆放不下,挖出的土方,是否全部运出待回填时再运回,或部分运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运距及运输工具计算。

5.凿、截桩头按实际凿、截的数量计算。

十、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十一、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不同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预裂爆破岩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沟槽、基坑允许的超挖量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超挖量时,沟槽、基坑增加的深度、每边增加的宽度均为: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

2.人工开挖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人工开挖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

4.摊座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运石方应按天然实体积计算,如运虚体积时,按运石方子目合计工日乘以系数0.65调整。

河南08定额问题汇总

2012年定额解释问题汇总 1.总说明中关于检测费的解释中“业主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的费用”应由业主支付,实际施工中,有出厂合格证且必须进行复试检验的材料,该检验费用由谁承担? 答:非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复试检验且结果合格,应由业主承担。 2.总说明第十四条“允许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仅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此处的“其他费用”是否指该综合单价子目内的管理费和利润?“工程造价费用表4”及“清单表5”中以综合工日为基数计取的措施费、规费等各项应随着综合工日数量的变化而调整?(计价软件程序默认此处综合工日数为没换算前的数量、换算增加的综合工日量不能计取措施费、规费等),人工费调价差的工日数量按哪个为准? 答:执行总说明十四条。 3.建筑垃圾外运无对应子目,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可以计取,没有约定的这部分费用如何计取?。 答:建筑垃圾如外运应办理签证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4.《08综合解释》建筑中编号1-37、1-44、1-47、1-49等运距增加子目,超出部分如何计价? 答:超出部分运距按一个增加运距计算。 5.机械挖淤泥、流沙时是否适用08定额第5页第八条第7项的机械挖土方工程量的规定? 答:不适用。 6.凿(截)灰土挤密桩执行什么子目? 答:参照1-61子目执行。 7.第75页第二十条:“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如果混凝土配合比不同时是否换算? 答:按设计要求可换算配比,其他不变。 8.编号2-41、2-42、2-46等子目的工作内容中有“安放钢筋笼”的程序,与编号4-182子目的工作内容中的“吊装入孔、对接”是否重复? 答:执行《08综合解释》勘误表23条。

河南省定额 (土石方工程)

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按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综合取定,表中的Ⅰ~Ⅲ类土为定额中的一般土;Ⅳ类土为定额中的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的松石;Ⅵ~Ⅷ为定额中的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的普坚石;Ⅺ~ⅩⅤ类为定额中的特坚石。 二、根据实际情况,挖土方和挖基础土方项目合并。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组合单价,应由同一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挖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土、土方运输和凿桩头等。 挖石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石方、摊座和石方运输等。 管沟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沟槽、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 土(石)方回填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土方运输、回填夯实,如现场无余土时,还应包括在他处挖土方或买土。 三、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人工挖土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人工乘以系数1.18。使用井点降水后,常水位以下的土不能再按湿土计算。机械土方子目以土壤天然含水率为准划分,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大于40%时,另行处理。 四、定额子目中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平整场地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与实际不同时不能换算。计算挖土方时,也不扣除场地平整的厚度。 六、桩间挖土(不含空桩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表1的对应系数。 表1 桩间挖土调整系数表 ┏━━━━━━━━━━━━━━━━━━━━┯━━━━━━━━━━━┯━━━━━━━━━━━━━━━━━┓ ┃桩基种类│调整系数│说明┃ ┃├─────┬─────┤┃ ┃│人工│机械│┃ ┠──────────────┬─────┼─────┼─────┼─────────────────┨ ┃钻孔灌注桩.预制桩│人工挖土│ 1.5 ││┃ ┃(独立承台带单桩除外)├─────┼─────┼─────┼─────────────────┨ ┃│机械挖土│ 1.3 │ 1.3 │机械仅限挖土机┃ ┠──────────────┼─────┼─────┼─────┼─────────────────┨ ┃其他桩│人工挖土│ 1.3 ││┃ ┃(独立承台带单桩除外)├─────┼─────┼─────┼─────────────────┨ ┃│机械挖土│ 1.3 │ 1.3 │机械仅限挖土机┃ ┠──────────────┼─────┼─────┼─────┼─────────────────┨ ┃独立承台带单桩│人工挖土│ 1.1 ││┃ ┃├─────┼─────┼─────┼─────────────────┨ ┃│机械挖土│ 1.1 │ 1.1 │机械仅限挖土机┃ ┗━━━━━━━━━━━━━━┷━━━━━┷━━━━━┷━━━━━┷━━━━━━━━━━━━━━━━━┛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沟槽、地坑深度超过4m时,以相应的4m深子目单价为基础,分别乘以系数:6m以内为1.1,8m以内为1.15,10m以内为1.2,10m 以上为1.25,同时每100m3土方另增加少先吊3.25台班。人工挖地槽(坑)深度超过4m的湿土,其定额单价的换算公式为:相应的4m内挖土单价×超深系数+该子目单价中的人工费×超深系数×湿土系数0.18。 2.定额子目内未考虑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如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加工作面和放坡时,增加土方工程量可依据本分部计算规则的相应规定计算。增加土方工程量的费用可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3.工运土方执行双轮车运土方子目,运距超过400m者,执行机械运土子目。 4.人工运淤泥、流砂按运双轮车土方子目乘以系数1.9计算。 5.回填土已经包括回运100m的费用,如运距不同者,可按运土子目进行换算。回填要求筛土者,回填土子目定额人工增加15.6工日。 6.凿、截桩头已包括现场内的运输费用,不得再行计算。 八、机械土方: 1.本分部机械是按照通常采用的种类和规格综合取定的,除有特殊注明者外。不得换算。 2.凡土壤中砾石比例大于30%、或遇多年沉积的砂砾及泥砾层石质时,执行机械挖渣定额。 3.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2的系数计算。 表2 坡度斜长系数表 ┏━━━━━━━━━━┯━━━━━━━━━┯━━━━━━━━┯━━━━━━━━━┯━━━━━━━━━━┓ ┃坡度(%)│5~10 │10~15 │15~20 │20~25 ┃ ┠──────────┼─────────┼────────┼─────────┼──────────┨ ┃系数│ 1.75 │ 2.0 │ 2.25 │ 2.50 ┃ ┗━━━━━━━━━━┷━━━━━━━━━┷━━━━━━━━┷━━━━━━━━━┷━━━━━━━━━━┛ 4.机械挖土方深度按5m取定,如深度超过5m时,相应子目中的挖掘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9。 5.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土方量小于2000m3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 6.机械挖土方子目,未考虑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加工作面和放坡时,增加土方工程量可依据本分部计算规则的相应规定计算。增加土方工程量的费用可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7.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 九、石方工程: 1.本分部已综合了不同开挖阶段高度、坡面开挖、改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算。 2.石方爆破根据现场情况,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增加的风量损失不得另行计算,增加临时管路的材料、安拆费应另行计算。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土建2008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建—2008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

河南省08定额解释

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工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其他用工。人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差价。市场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可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十二、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商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其他不变。 材料运输损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1。 十三、本综合单价中的机械费依据2008年《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如实际使用机械型号与本综合单价不符,除综合单价有特殊注明外,不得换算。

河南省2008年定额计价规费与税金计算表

河南省2008年定额计价规费与税金计算表,希望能帮到你,实际上交税一般是在工程施工当地税局交,加上当地的统筹费,一般在5.8%左右。 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费率金额费用金额 1 定额直接费 :1)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 2 2)定额材料费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费 3 3)定额机械费分部分项工程机械费 4 4)主材设备费分部分项工程主材费+分部分项工程设备费 5 定额直接费小计[1]+[2]+[3]+[4] 6 综合工日综合工日合计 7 措施费:1)技术措施费组价措施项目费中人工费+组价措施项目费中材料费+组价措施项目费中机械费 8 2)安全文明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合计(分部2) 9 3)二次搬运费[6] 0 10 4)夜间施工措施费 [6] 0 11 5)冬雨施工措施费[6] 0 12 6)其他 13 措施费小计[7~12] 14 调整: 1)人工费差价 人工表价差合计 15 2)材料费差价 材料表价差合计 16 3)机械费差价机械表价差合计 17 4)其他 18 调整小计[14~17] 19 直接费小计[5]+[13]+[18] 20 间接费: 1)企业管理费管理费+组价措施项目费中管理费 21 2)规费: ①工程排污费 22 ②工程定额测定费 [6] 0 23 ③社会保障费 [6] 748 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费率金额费用金额 24 ④住房公积金 [6] 170 25 ⑤意外伤害保险[6] 60 26 间接费小计[20~25] 27 工程成本[19]+[26] 28 利润利润+组价措施项目费中利润 29 其他费用:1)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 30 2)零星工作项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 31 3)优质优价奖励费优质优价奖励费 32 4)检测费检测费 33 5)其他其他

河南省2008定额说明

B.1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或本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如:楼地面整体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垫层、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整体面层等。 楼地面块料和其他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垫层、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填充层、面层铺设、刷防护材料等。 楼梯、台阶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垫层(台阶)、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面层、镶嵌防滑条、块料刷防护材料等。 散水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素土夯实、垫层、面层、伸缩缝等。 二、本分部未含找平层、防水层子目,找平层、防水层可另列项目,执行建筑工程A.7分部相应子目。 三、本分部子目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灰土、三合土、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的配合比,如与设计规定不同,可按定额附录换算;砂浆厚度、饰面材料规格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四、楼地面整体面层系按现行05YJ标准图集编制。水泥砂浆地面、一次抹光、混凝土地面子目未考虑找平层;水磨石楼地面子目仅包括一道18mm的找平层,不包括防水层,超出一道的找平层和防水层另列项目计算。 五、彩色镜面水磨石系指高级水磨石,操作工序一般应按“五浆五磨”研磨、七道“抛光”工序施工。 六、水磨石嵌玻璃条整体面层如采用金属嵌条时,可另列项计算,相应子目减少人工4.25工日并取消玻璃数量。 七、菱苦土、现浇水磨石整体面层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 八、楼地面块料面层系按现行05YJ标准图集编制,仅含水泥砂浆结合层和面层。防水层和非结合层的找平层另列项目计算。 九、花岗岩楼地面子目中的花岗岩板材数量为成品图案消耗量,如铺设艺术造型图案或在现场拼制图案时,应按签证的石材实际消耗量换算。 十、楼地面块料面层如设计要求为弧形铺设时,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l.10,块料可按实际签证数量调整。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 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 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 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该材料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工地出库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 十、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相关规则计算的基期机械使用费,是按自有机械进行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的组成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价调差。 十一、本定额基价中的管理费为基期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十二、本定额基价中的其他措施费(费率类)包含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十三、本定额基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足额计取。 十四、总承包服务费: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河南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河南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 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工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其他用工。人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差价。市场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可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 十二、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

河南08定额解释

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按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综合取定,表中的Ⅰ~Ⅲ类土为定额中的一般土;Ⅳ类土为定额中的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的松石;Ⅵ~Ⅷ为定额中的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的普坚石;Ⅺ~ⅩⅤ类为定额中的特坚石。 二、根据实际情况,挖土方和挖基础土方项目合并。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组合单价,应由同一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挖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土、土方运输和凿桩头等。 挖石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石方、摊座和石方运输等。 管沟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沟槽、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 土(石)方回填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土方运输、回填夯实,如现场无余土时,还应包括在他处挖土方或买土。 三、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人工挖土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人工乘以系数1.18。使用井点降水后,常水位以下的土不能再按湿土计算。机械土方子目以土壤天然含水率为准划分,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大于40%时,另行处理。 四、定额子目中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平整场地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与实际不同时不能换算。计算挖土方时,也不扣除场地平整的厚度。 六、桩间挖土(不含空桩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表1的对应系数。 表1桩间挖土调整系数表 桩基种类 调整系数 说明人工机械 钻孔灌注桩.预制桩(独立承台带单桩除 外)人工挖土 1.5 机械挖土 1.3 1.3 机械仅限挖土机 其他桩 (独立承台带单桩除 外)人工挖土 1.3 机械挖土 1.3 1.3 机械仅限挖土机 独立承台带单桩人工挖土 1.1 机械挖土 1.1 1.1 机械仅限挖土机

河南08定额补充

河南省定额站目前还没有河南08 定额的定额解释。不过郑州市定额站在网上发布了部分定额解释,你可以参考。河南08 定额的定额解释应该很快就会发布了。编者按:《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于2008 年12 月1 日起开始实施,在定额解释工作中,我们在所受理的建设工程中发现了许多问题,通过我办专业人员的研究讨论,对其中产生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汇总,并以此作为解释的统一口径为来访人员提供服务,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交流,如与省定额站随后发布的《2008 综合解释》规定不同的,按照《2008 综合解释》的规定执行。如遇类似问题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请前往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咨询。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2008 版定额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和我们联系并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我们,以便及早解决,方便大家的使用。2008 版土建定额问题汇总(暂供参考,以综合解释为准)1、08 土建定额7-36 至7-43“屋面高聚合物改性沥青卷材(厚3MM 冷贴)定额子目中,设计为两层沥青卷材时未说明,是否按照02 版定额中对原子目的备注说明“扣除上层卷材基层处理剂”执行?答:在2008 土建定额补充解释中另补充子目。2、08 土建定额“预制混凝土板”中的外购板价格中是否包括运输费用,是否含板内钢筋费用?答:外购板价格中包括运输费用和钢筋费用。3、08 土建定额中是否应增加非外购的“现场预制平板”的子目?答:08 土建定额子目4-93 勘误为“沟盖板、平板” 。4、08 土建定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注解没有说明“装饰工程”的费率是否只适用于单独的装饰工程?如果是采用清单报价的工程,是否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单独承包安装、装饰的都按照清单报价的费率计取?答:是。5、混凝土外加剂的计算方法未说明,是否和02 版定额综合解释中的说明相同?答: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6、回填土子目中包含100 米以内的运距,如果现场运距不足100 米是否要扣减?答:在2008 土建定额补充解释中另补充子目。7、08 定额450 页第三项中2 条中“如构件就位距离超出15M 时,其超过部分可增加构件就位运输费用,该费用可按相应构件运输0.8KM 计算” ,因为有“构件就位运输”的增加费用的定额项目,所以最后一句话是否有误?答:是,在勘误表中纠正。最后一句“该费用可按相应构件运输0.8KM 计算”取消。8、08 定额中混凝土中水泥为32.5 号水泥,现在有文件取消了32.5 水泥的使用,而且32.5 水泥和4.25 水泥的配比用量也不同,在定额套用时如何换算、调差?答:在2008 土建定额补充解释中进行补充。9、08 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第三项第 6 条中规定的“弧形或折线形的混凝土构件模板,执行其对应的子目时,模板乘以系数1.3,人工乘以系数1.25”中的模板费用是指的对应子目中的“模板料”费用还是“钢模板”费用,或者两者都是?答:仅指模板料费用。10、室内墙面中仅刮腻子不做面层的情况,定额中没有说明,如何套用?答:在2008 土建定额补充解释中另补充子目。11、现在施工中经常使用预制管桩,在桩头清除管内1M 的余土,并且放置钢筋,再用混凝土进行灌注,如何套用定额,或对该项目进行定额补充?答:管内进行混凝土灌注执行子目2-17,钢筋另执行 A.4 分部钢筋子目。12、定额中混凝土“现场搅拌加工费”“混凝土运输”子目的套用是按照图示混凝土的、尺寸的量还是按照加上损耗率的量去套用?答:见P232 A4 分部计算规则第五、六条规定。13、固定总价承包项目的检测费在投标报价时怎样考虑?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招标文件要求违背总说明规定,可质疑招标人;如招标文件无要求,可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含检测费。14、教室黑板无子目,是否应补充?答:教室黑板组法不统一,无法补充子目。如果一般的黑板也可参照《02 定额》人、材、机消耗量换算,管理费、利润分别按每综合工日16.4 元、8.8 元计算。15、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时,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应列入实体项目费用还是列入措施费项目?建筑工程第11 分部建筑物超高费,甲方提供工程量清单中不进行描述,建议是否能把超高费归入措施费中?答:依据工程量清单的发布情况确定:如清单发布有工程量,可计入实体项目费中;如未发布工程量,可按定额规定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费,列入措施项目费中。)16、新定额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分专业取费,建筑工程计取过垂直

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 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年)》及《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园林绿化分册》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现行的施工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是反映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生活区等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土方工程,打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构件运输,装饰工程和措施项目共10个分部。 其中,YE.4、YE.5、YE.6、YE.7、YE.8、YE.9为扩展的分部工程。 四、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和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参考。 五、园林绿化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六、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是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详见表1。 七、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码和项目编码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扩展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按附录六执行。以"501"列编的项目名称顺序码,仅供组价参考,不得作为独立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 八、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 1 / 41

河南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问题汇总

河南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问 题汇总 (暂供参考,以综合解释为准) 1、08土建定额7-36至7-43“屋面高聚合物改性沥青卷材(厚3MM冷贴)定额子目中,设计为两层沥青卷材时未说明,是否按照02版定额中对原子目的备注说明“扣除上层卷材基层处理剂”执行? 答:在2008土建定额补充解释中另补充子目。 2、08土建定额“预制混凝土板”中的外购板价格中是否包括运输费用,是否含板内钢筋费用? 答:外购板价格中包括运输费用和钢筋费用。 3、08土建定额中是否应增加非外购的“现场预制平板”的子目? 答:08土建定额子目4-93勘误为“沟盖板、平板”。 4、08土建定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注解没有说明“装饰工程”的费率是否只适用于单独的装饰工程?如果是采用清单报价的工程,是否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单独承包安装、装饰的都按照清单报价的费率计取? 答:是。 5、混凝土外加剂的计算方法未说明,是否和02版定额综合解释中的说明相同? 答: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 6、回填土子目中包含100米以内的运距,如果现场运距不足100米是否要扣减? 答:在2008土建定额补充解释中另补充子目。 7、08定额450页第三项中2条中“如构件就位距离

超出15M时,其超过部分可增加构件就位运输费用,该费用可按相应构件运输0.8KM计算”,因为有“构件就位运输”的增加费用的定额项目,所以最后一句话是否有误? 答:是,在勘误表中纠正。最后一句“该费用可按相应构件运输0.8KM计算”取消。 8、08定额中混凝土中水泥为32.5号水泥,现在有文件取消了32.5水泥的使用,而且32.5水泥和 4.25水泥的配比用量也不同,在定额套用时如何换算、调差? 答:在2008土建定额补充解释中进行补充。 9、08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第三项第6条中规定的“弧形或折线形的混凝土构件模板,执行其对应的子目时,模板乘以系数1.3,人工乘以系数1.25”中的模板费用是指的对应子目中的“模板料”费用还是“钢模板”费用,或者两者都是? 答:仅指模板料费用。 10、室内墙面中仅刮腻子不做面层的情况,定额中没有说明,如何套用? 答:在2008土建定额补充解释中另补充子目。 11、现在施工中经常使用预制管桩,在桩头清除管内1M 的余土,并且放置钢筋,再用混凝土进行灌注,如何套用定额,或对该项目进行定额补充? 答:管内进行混凝土灌注执行子目2-17,钢筋另执行A.4分部钢筋子目。 12、定额中混凝土“现场搅拌加工费”、“混凝土运输”子目的套用是按照图示混凝土的尺寸的量还是按照加上损耗率的量去套用? 答:见P232 A4分部计算规则第五、六条规定。

河南省08定额解释

A.《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在《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省行政区域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的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没有涉及到的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容与《计价规》清单项目的工程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工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其他用工。人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差价。市场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可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 十二、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度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商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其他不变。

河南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总说明(Word格式)

河南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十一、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工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其他用工。人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差价。市场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可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 十二、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商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其他不变。 材料运输损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1。 十三、本综合单价中的机械费依据2008年《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如实际使用机械型号与本综合单价不符,除综合单价有特殊注明外,不得换算。 十四、本综合单价各分部说明或附注中允许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仅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十五、本综合单价所有使用混凝土的子目内仅包括混凝土的材料费用,如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 应按相应子目计算现场搅拌加工费用;如采用商品混凝土,可将子目中的混凝土进行换算,但不得计算现场搅拌费。 十六、商品混凝土价格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市场指导价格,运输费执行本综合单价中的价格。 十七、本综合单价中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檐高超过20m 或层数超过6层的工程,可按相应规定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费。 十八、本综合单价技术措施项目编码用“Y0112+顺序号”表示。技术措施项目中的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材料考虑的,该费用已包括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周转材料的摊销量,已考虑了合理的周转次数、补损和回收价值。 十九、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的计算方法详见“YA.12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分部有关说明。 二十、规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2,税金的计算方法详见表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