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作技术要求

钢结构制作技术要求
钢结构制作技术要求

第七章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

一、一般标准和规范

1.一般标准和规范

1.1本招标项U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

2.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

2.1根据设计要求,本招标项目中下列材料、设备、加工制作必须相应符合下列标准和技术

规范的要求(列出特殊的材料、设备、加工制作及相应标准和技术规范名称):

详见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和技术规范:

热轧型钢和热轧钢板:

所有构件应符合GB/T700, GB/T1591及所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制成,或者规范和图纸中指定的其它任何专门材料制成。

普通螺栓:

普通螺栓和螺母正反面均应为磨圆六角形,且螺母应与螺栓轴垂直,符合所有现行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规定。螺栓长度为:使螺栓就位时,螺栓凸出螺母至少一个螺纹。每个螺栓应随带至少一个粗制垫圈。

高强螺栓:

高强螺栓应符合所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

焊丝:

焊接用焊丝应符合所有现行标准规定要求的药芯焊丝。

电焊条:

焊接用焊条应符合所有现行标准规定的要求,焊条应按生产厂商的推荐要求存放。焊条使用时,外表面应保持干燥。

栓钉:

栓钉为圆头栓钉,应符合所有现行标准。

三、技术要求

设计图纸中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一致处以较严格者为准。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未注明者,均按设讣文件执行。图纸或设计变更中无明确注明要求者,应满足钢结构加丄制作国家现行有关加工制作规程和验收规范。

本技术要求与基本要求、合同文件、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互相对照阅读和使用。如果本技术要求与图纸中存在明显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技术要求的叙述中没有特殊规定

的,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

除非本技术要求另有规定,所有材料和加工制作的质量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现行国家标准与验收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标准与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为准。在合同履行期间,本项LIA标段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采用时,在报经招标人(发包人)批准后,应向中标人(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为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并列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调。

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如下:

1.0工作内容

本项LI合同之丄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钢结构加工制作的范围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在钢结构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下列事项承包人(钢结构加工制作单位)需

与总承包人及其他专项承包人配合及商定:

了解起吊能力,安装方法,以便确定单个构件最大重量。

协调划分釆用工厂焊接或采用丄地焊接。

制成品涂防锈漆的范用,在现场的焊接节点部位和摩擦面不应油漆。

摩擦面的保洁与保护措施。

剪力栓钉划分在工厂焊接;或在工地焊接。

正公差、负公差允许部位与数值。

小构件组合制作与吊装的可能性。

连接节点板与钢柱、钢梁、钢桁架的工厂加工程度及焊接方式。

钢柱、钢梁、钢桁架等所有构件吊点位置。

与设讣人和幕墙专项承包人配合,提供设计合适的连接吊件,以便用于安装玻璃幕外墙。与机电配合,提供连接或开孔,以便管线通过。

制作与包装注意:事项:

所有钢结构丄件编号一律敲钢印和油漆喷涂标识。

所有钢结构工件应有方向标志。

构件摩擦面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制作、出厂次序应服从工地吊装的先后次序。

监造工程师参加构件出厂前的验收,发包人将进行飞行检查。

指定构件出厂前必须在工厂进行预拼装。

上述各项不应视为巨细无遗;承包人有责任视察现场,并细阅设计图纸及工程规

范,务求对所需工程的领域范圉得到完全满意的掌握。

场地条件限制

承包人必须到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场地条件,以便据实编制构件加工、运输等方案。

本工程场地条件有限,承包人应注意以下内容:

总承包人提供现场办公用房、材料仓库及加工场地等临时设施,租金由承包人与总承包人结算。生活用房等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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