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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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电网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用电安全导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用电安全导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是指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农村用电安全防护能力,指导和督促农村用电客户规范受电设施的配置、建设和运维,普及农村用电安全知识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内各有关单位开展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国网农电工作部是公司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制定公司系统加强和规范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方面的标准、规章制度等。

(二)协调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和资金保障的指导意见。

(三)督导和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基层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情况。

(四)组织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相关科学研究工作,促进提高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设施防护水平。

(五)汇总、分析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要明确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落实公司关于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部署,制定本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和资金保障的指导意见,结合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农村配电设施大修技改、农网专项建设,审核、批复所属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提高农村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水平。

(三)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宣传教育和相关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四)检查和考评所属地市及县供电企业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情况。

(五)汇总、分析农村用电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六)上报所属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经验作法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第六条地市供电企业要明确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落实公司总部、省公司关于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要求,制定本单位农村用电安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执行上级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意见和计划,汇总、上报县供电企业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情况,并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落实。

(三)结合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农村配电设施大修技改、农网专项建设,提升农村配电设施安全防护水平。

(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汇总、分析、上报农村用电的触电事件,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五)督促、检查、考评所属县供电企业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

(六)负责城市郊区的农村用电安全工作。

第七条县供电企业是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对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部署,制定本企业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制定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并上报审批,按照批复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实施。

(三)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有关基础资料。

(四)提供用电安全咨询服务,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用电安全常识。

(五)结合农村用电特点及季节特点,在政府主导和用电客户配合下,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检查。

(六)告知用电客户整改用电安全隐患。必要时,促请政府有关部门督导落实。

(七)分析、总结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工作。

(八)及时应对或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农村用电所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事故,并按相关程序及时上报。

第三章农村用电安全检查

第八条市、县供电企业每年应根据农事、季节性用电和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特点,制定农村用电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检查农村配电设施安全防护能力

(一)检查农村配电设施防护区内是否存在违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防护区内自建房等。

(二)检查线路交叉跨越、配电设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三)检查各种安全警示标识、标志是否齐全、规范。

(四)其它影响农村配电设施防护能力的内容。

第十条检查农村用电设施防护能力

(一)在政府主导和用电客户配合下,检查农村居民用电客户、农村集体产权电力设施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农村临时用电装置是否完好。

(二)检查农村居民用电客户、农村集体产权电力设施、农村临时用电装置发现的问题,要书面通知用电客户整改,同时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三)对私拉乱接、挂钩用电、擅自接电等危及安全的违规、违法用电行为依职权进行查纠。第四章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农村临时用电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配电箱或装接箱。配电箱或装接箱内配置的电器应具备保证用电安全的基本功能,包括漏电保护、短路及过载等保护功能。

第十二条供电企业受理农村临时用电申请,接电前,供电企业应向相关用电客户以书面形式明确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配电箱或装接箱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做好临时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

第五章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管理

第十三条农村公用配变台区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坚持“应装必装”原则,加强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维护管理,努力实现农村公用配变台区总、分保护安装率、

投运率、正确动作率三个百分之百目标,扎实推进各级保护的安装和运行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县供电企业应建立农村公用配变台区的总保护、中级保护(分支保护)设备台账,定期检查测试并留存记录。每年统计运行和使用情况,并报地(市)公司。

第十五条县供电企业应跟踪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质量及运行情况,每三年抽取同批次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可依托有资质的电力科研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逐级上报检验情况。

第十六条对短时间内多次跳闸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查明故障或跳闸原因,排查和治理泄漏电流偏大的台区,严禁随意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退出运行。对发现故障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立即安排处理。

第十七条供电企业应促请县、乡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大力推广户用漏电保护器和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使用,并指导用电客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管理。

第十八条在用电客户配合下,对户用漏电保护器和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应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告知用电客户整改。

第十九条每年统计、分析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使用情况,并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公司备案。

第六章农村用电安全宣传

第二十条市、县供电企业应构建农村用电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制定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市、县供电企业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多形式地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工作。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工作应重点提高农村群众的用电安全意识,普及用电安全常识,提高安全用电防护能力。

第七章检查与考评

第二十二条公司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要逐级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年度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国网农电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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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国家电力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4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5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7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8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生产 第 2 页共 23 页

性企业的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电力公司,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生产性企业和单位指以从事发电、供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目标 第9条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七种事故: 1、人身死亡; 2、大面积停电; 3、大电网瓦解; 4、电厂垮坝; 5、主设备严重损坏; 6、重大火灾; 7、核泄漏。 第10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 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4、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 5、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6、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第11条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群亡事故; 第 3 页共 23 页

电厂应急管理制度

电厂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第三条过程: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第五条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5.2第七条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保证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按照规定使用应急管理费用。 来年的应急管理费用的使用计划,由各部门于本年下半年提出,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八条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和评审工作。 第九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修订工作。修订周期一般为1-3年。 第四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公司建立上下对应、内外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前、

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一般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二条公司应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一个总体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 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应针对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制订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第十四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根据需要成立编制工作小组,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事故案例等资料,分析、评估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制订应急处置方案,保证预案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公司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符合电网安全生产特点及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与公司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六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内容应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上级单位或其它单位的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写格式应规范、统一,符合国家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或导则的要求。 第十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评审;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处置程序复杂、技术要求高的现场处置方案应组织进行评审。应急预案修订后,视修订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评审。 第十九条总体应急预案的评审由本单位应急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项应急预案的评审由该预案编制责任部门负责组织;需评审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该方案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评审。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组应包括应急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涉及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应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评审。

公司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公司工作职能,为提高工作,责权分明,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内部机构及设置为董事长 1 .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管理,经营工作 2负责组织设计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制度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系。 3.负责公司各种资产进行优化组合和有效配置,使公司的有效资产投入得到充分的使用和最大的产出。在具体的工作中应抓好财务管理,严格审核财务预算,亲自把关大额资金支付及费用报销。搞好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工作,确保资产增值。 4决定公司聘用人员,聘用期限及报酬。 5代表企业参加与外界的重要谈判,签属有关协议,合同,和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总经理 1协助董事长抓好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参与公司重大战略规划的制定,主持公司高层管理会议,按照董事长的指示,向下级部门下达工作任务。 2代表董事长对公司下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任务的指标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

3对公司发生的一切重大事项及时向董事长反映,并提出意见,对一般性质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解决。做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工作,并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工作联系和相互关系。 4协助董事长抓好公司经营现场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全面形象管理。并对公司的制度化建设,企业文化培训,管理模式完善,产品品牌打造等方面提出合理方案和建设性意见,当好董事长助手。 5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车间主任 负责车间的生产作业计划的拟订,如实反映车间的实际情况。并提出合理的方案意见,供总经理参考决策。 2根据本车间的生产作业计划,负责做好一切生产要素的配置准备,搞好劳动组合,下达每日的生产任务。 3抓好劳动出勤的劳动纪律,抓好现在生产管理,保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和工作氛围。 5与物供,质管,技术,设备等部门配合,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物流监控,质量监控,工艺监控和设备使用监控,对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6负责指挥和监督各生产线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作业,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6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原始记录和管理,负责审批物质的

国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 国电华中、西北公司,东北、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安能总公司,宜昌、常州超高压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理顺网厂分开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安全管理关系,国家电网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制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现予印发。自颁布之日起在公司系统内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附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主题词:安全生产规定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3 年10 月9 日印发 附件: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目标 第三章责任制 第四章安全监督

第五章规程制度 第六章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第七章教育培训 第八章例行工作 第九章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与调查 第十章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 第十一章电网企业与县级供电企业 第十二章建设项目 第十三章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 第十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2 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第3 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国家电网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4 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各岗位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考核制度 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 4、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5、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含:消防安全检查) 6、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7、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规程 8、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9、公司各生产设备检修规程 10、公司各生产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1、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3、公司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 14、公司消防水系统图 15、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制度 16、公司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17、公司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含:使用、保管、检验、切换试验) 18、公司消防设施台账及试验、检验记录 19、公司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0、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 21、公司防火重点部位清册 22、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4、公司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 25、公司在岗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6、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7、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含:使用) 28、公司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29、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使用审批手续规定) 30、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等) 31、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含:检验报告及检验记录、隐患缺陷管理规定)

32、公司两票管理制度 33、公司两票评价制度(含:标准) 34、公司两票检查考核制度 35、公司检修工作危险点管理制度(含:危险点分析及其相应防范措施) 36、公司招标安全管理制度(含:外协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规定、签订安全协议规定) 37、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38、公司油库(箱)区安全管理规定 39、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40、公司防汛管理制度 41、公司防汛器材、维护责任制 42、公司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 43、公司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44、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含:公司技术监督网、档案) 45、公司技术监督网各级岗位责任制 46、公司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7、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48、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修订、审批、签发程序规定 49、公司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50、公司应急预案培训制度 51、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52、公司事故调查表 53、公司事故处理表 54、公司防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5、公司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6、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7、公司职工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公司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9、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0、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2、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3、火灾事故应急总预案

水电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管理施工精品卓越创造未来 未来 水电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定期运行维护工作 1.1、星期一:组织会议讨论学习(一个星期来的运行情况分析的讨论,传达上级指示等),会后按卫生规定进行大扫除(包括设备清扫); 1. 2、星期二:上午09:00对蓄电池进行测量; 1. 3、星期三:更换照明灯泡及其它易损件; 1. 4、星期四:晚上21:00进行全站电气设备熄灯检查; 1. 5、星期五:安全日活动、业务技术学习(事故预想或反事故演习); 1. 6、星期日:对大坝取水口拦污栅前杂物进行清理; 1. 7、每月月初召开一次站务会,总结一个月来的运行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 1. 8、每月5日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检查、维护、消缺,机电设备加注润滑油及黄油等; 1. 9、每月15日对全站油、气、水系统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维护,加轴承和调速器油,刹车制动系统是否漏气,冷却水是否正常; 1.10、每月25日对全站的锁(主要刀闸锁)进行一次开锁试验维护,对全站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灭火器压力、灭火器外观及灭火器是否超过使用期限,并检查消防箱内水带是否能使用情况; 1.11、每季度对防洪沟道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每年雨季前加检一次; 1.12、每半年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消缺处理,并进行总结: 1.13、每年雨季前对防雷系统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量,不合格及时进行处理; 1.14、每年丰水期来临之前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小修工作; 1.15、每年对运行维护工作进行一次总结(总结以取得的工作经验、方法、还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今后的工作打算等); 1.16、大班交接时交清设备运行方式,工器使用情况、设备缺陷和异常的发现及消除情况,环境卫生情况。 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2.1、每小时:抄录各种日报表,并巡视一次电站主要设备; 2.2、每四小时:抄录大坝水位、机组开度,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详细的巡视检查; 2.3、每日:08:00打扫主控室卫生; 2.4、每日:23:50抄录电度量报表,并输入微机; 2.5、每日:24:00对日报表最大最小值统计,并输入微机; 2.6、每日对水库大坝巡视检查两次,并清除取水口拦污栅前杂物; 2.7、每日当值人员对安全器具、测量仪器、常用备品配件进行检查清理。 2.8、当值大班负责人每日对电站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后,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同时根据电站机组运行情况,安排好机组缺陷的消除工作,并督促各班负责人做好备品配件和常用工器具的统计、保管和使用工作,必要时上报购置清单。 3、以上工作项目须记入运行日志,属缺陷的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并及时汇报。 .

公司内部员工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员工岗位职责 为完善公司的管理体制,明确各岗位的职、权、责、利关系,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权限和责任,建立合理高效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杜绝人浮于事、相互扯皮、互相推诿和无人负责的现象,培养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付其责、各展其能的现代企业风尚,体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团队精神,建立奖罚透明、升降有据的自由、公平的竞争机制,制定本责任制。 一、人事部专员职责 管辖区域:人力资源招聘及管理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制定招聘方案,包括招聘职位的类别、人数、要求等; 2.根据公司变动及时记录人员配置信息,员工档案的分类规范管理; 3.负责公司网络招聘、现场招聘的具体事项; 4.应聘人员的接待及解说,收到简历的管理和归放; 5.员工入职和离职的办理及归档; 6.内部员工每月考勤的记录; 7.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人事工作; 二、月嫂招聘专员职责 管辖区域:专职月嫂招聘 1.根据市场调查做出专属的招聘培训方案; 2.不定期走访市场,了解同行业的变动以及价格、规模等; 3.对应聘人员做好接待解答,了解对方心里诉求并做好记录; 4.将了解到的咨询第一时间向领导传达,并参照本公司提出优势与不足,进一步协商解决完善; 5.与人事专员对接,对培训人员的资料进行规范管理; 6.对已报名培训人员的跟踪了解,留意培训期间的不足与漏洞并汇报; 7.对以上岗人员工作情况的跟进,并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情况; 三、酒店部经理职责 管辖区域:部门内所有工作及分管部门人员的管理 1.加强自身对本职工作的知识了解和实际操作,根据每天的工作情况和任务部署工作; 2.学习和交流,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3.审批员工调休、调班申请,做好记录并及时安排补位; 4.监督和落实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员工的规范操作,保证客房部的整体服务质量; 5.主动与合作方沟通,保持与对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了解我方员工的工作情况,对合作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领导协商解决; 6.与下属分管工作人员积极沟通,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度及状况; 7.重视员工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服务技巧、技能。加强员工对酒店客房服务知识,并及时了解员工心理诉求; 8.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对各分管部门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 9.整理员工入职离职申请及考勤记录并交由人事部管理; 10.学会处理突发事件及投诉,处理不当的或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自己电部分)(试行) 二O 一四年二月

目录 1 总则.. 2 配电作业基本条件. 1 2. 1 {11::业人员. 1 2. 2 配电线路和设备. 2 2. 3 作业现场. 2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4 3.1 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4 3.2 现场勘察制度 4 3. 3 工作票制度 4 3. 4 工作许可制度10 3. 5 工作监护制度11 3. 6 工作间断、转移制度11 3. 7 工作终结制度12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2 4. l 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2 4. 2 停电. 13 4. 3 验电. 14 4. 4 接地. 14 4. 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16 5 运行和维护. 17 5.1 巡视. 17 5. 2 倒闸操作18 5. 3 砍剪树木22 6 架空配电线路工作23 6. 1 坑洞开挖. 23 6. 2 杆塔上作业. 23 6. 3 杆塔施工24 6. 4放线、紧线与撤线. 25 6. 5高压架空绝缘导线工作26 6. 6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26 6. 7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27 7 配电设备工作27 7. 1 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27 7. 2箱式变电站工作28

7. 3 配电站、开闭所工作28 7. 4 计量、负控装置工作28 8 低压电气工作29 8. 1 一般要求. 29 8. 2 低压配电网工作29 8. 3 低压用电设备工作30 9 带电作业. 30 9. 1 一般要求. 30 9. 2 安全技术措施31 9. 3 带电断、接引线. 32 9. 4 带电短接设备. 32 9. 5 高压电缆旁路作业. 33 9. 6 带电立、撤杆33 9. 7 使用绝缘斗臂车的作业. 33 9.8 带电作业工器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34 10二次系统工作34 10. 1 一般要求. 34 10. 2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工作35 10.3 现场检修35 10. 4 整组试验 35 1高压试验与测量工作36 11. 1 一般要求. 36 11. 2 高压试验 36 11. 3 测量工作 37 12 电力电缆工作38 12.1 一般要求. 38 12. 2 电力电缆施工作业. 38 12.3 电力电缆试验. 40 13分布式电源相关工作40 13.1 一般要求40 13. 2 并网管理. 41 13. 3 运维和操作41 13. 4 检修工作 41 14机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检查、保管和试验. 42 14.1 一般要求........ ... ... ..............'42

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07变电站周期维护工作管理制度

变电处管理制度 变管(2004)7 变电站周期维护工作管理制度 变电站内的设备除应按照规程由专业人员根据周期进行试验外,运行人员还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测试和试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 基本要求 1.1 变电站投产、改扩建或设备检修后应进行验收并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备齐被备品备件和各种技术资料。 1.2按季节性特点及时做好防污、防汛、迎峰等各项工作。 1.3 每天交接班时除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规定的巡视内容进行巡视外,还应专项检查示温腊片、鼠药、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规程资料以及钥匙。 1.4综自站每天交接班时对后台机开关、刀闸位置以及遥测量的正确性进行检查,查看有无异常信息,各种报表数据是否齐全 1.5 每次巡视设备时均应详细记录所有压力表计、避雷器泄露电流表计、主变温度计等数值。 1.6 与设备相关的维护工作必须在运行日志中详细记录维护情况以及有关数据。 1.7 各站应有站长或安全员负责,每月对全站设备的检修、试验

情况进行核查,检查有无临近检修或技术监督周期的设备。 2 变电站的定期维护工作 2.1 变电站的二次线、端子箱、机构箱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清扫,并给门轴、机械锁加注润滑油。 2.2 330kv断路器的气动机构应于每周一进行放水工作,并检查压缩机润滑油的油位及计数器。 2.3 设备的导流接头应按照《变电站设备接点运行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测温。 2.4每季度应对蓄电池接头进行一次检查、清扫外壳。 2.5电磁操作机构的断路器每次合闸后均应测量合闸保险。 2.6 每年应对站内交直流熔断器、空开的容量进行一次全面核对。 2.7 每周应测量一次直流系统蓄电池总保险并检查直流保险报警回路是否正常。 2.8 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四月底)对防汛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内容包括排水渠是否畅通、防汛设施是否齐全(沙袋、水泵、水管、雨鞋、手电、雨衣、应急灯、梯子、绳索等,手电电池是否充足,应急灯是否充电)、地基有无下陷、房屋有无渗水、屋顶及地面排水孔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9 每年应对全站的电缆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扫,对于有进水现象的应及时处理。每季度应进行一次防潮检查。 2.10 每季度应对厂房、土建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雷雨季节

(岗位职责)2020年企业各人员岗位责任制

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方针、法规、操作规程、编制和制订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消除事故隐患及粉尘毒害,负责和督促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的落实。 二、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种安全制度。每年必须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教育。 三、在发生重大事故同时,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四、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分析事故规律、制订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五、注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随时直接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关系。 项目工程师技术员责任制

一、协助项目经理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生产活动,对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全面负责。 二、负责技术进步和“QC”小组工作的开展,组织项目部的技术培训工作,贯彻实施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质量标准等。 三、负责制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程质量计划,检查落实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四、负责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月、季施工生产计划,做好劳力、机械、材料的平衡工作。 五、参与图纸会审,检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制定施工中出现不合格品的纠正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 六、负责落实本岗位的职责,对所分管的质量体系要素的有效实施负责。 七、完成项目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对所管工程负直接安全责任,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对现场搭设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指导施工作业,不违章指挥。 四、制定、落实各工种、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工人认真学习,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五、坚持每天对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排除,对违章作业坚决制止。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题库》2016冬训题库八

XX电力公司2016冬训题库八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一、单选题(30题) 1.《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1117号)自( C )起施行。(第一一一条) A. 2014年12月1日 B. 2014年11月1日 C. 2014年10月1日 D. 2014年9月1日 2. 公司各级单位实行以各级( A )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第三条) A. 行政正职 B. 主管安全领导 C. 安全部门主任 D. 分管安全领导 3. 公司各级单位的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 B )的安全逐级负责制。(第十五条) A. 上级对下级 B. 下级对上级 C. 三级安全网络 D. 安全监督体系 4. 安全保证体系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D )负责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第十五条) 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保障体系 安全生产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体系 D. 安全监督体系 5.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 C )。(第二十四条) A. 生产运维部门 B. 总经理办公室 C.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D. 后勤保障部门

6. 新上岗生产人员运维、调控人员(含技术人员)、从事倒闸操作的检修人员,应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至少( B )的跟班实习,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第四十一条)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7. 在岗生产人员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 A )。(第四十二条) A. 8学时 B. 16学时 C. 32学时 D. 40学时 8. 外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 D ),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四十三条) A. 业务培训 B. 现场作业注意事项培训 紧急救护培训 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 9. 省公司级单位对所属地市公司级单位的领导、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一般( C )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考试。(第四十五条) A. 毎半年 B. 毎年 C. 毎两年 D. 毎三年 10. 省公司级单位应( C )召开一次安全监督例会,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应( C )召开一次安全网例会。(第五十四条) A. 毎半年毎半年 B. 毎半年每季度 C. 毎半年每月 D. 每季度每月 11.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D )的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四十二条)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12. 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电网事故,由( A )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无论任何原因均对发包方进行考核。发包方根据安全协议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

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电力调度机构值班人员或者本企业现场负责人报告。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一级

水电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汇编

水电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定期运行维护工作 1.1、星期一:组织会议讨论学习(一个星期来的运行情况分析的讨论,传达上级指示等),会后按卫生规定进行大扫除(包括设备清扫); 1.2、星期二:上午09:00对蓄电池进行测量; 1.3、星期三:更换照明灯泡及其它易损件; 1.4、星期四:晚上21:00进行全站电气设备熄灯检查; 1.5、星期五:安全日活动、业务技术学习(事故预想或反事故演习); 1.6、星期日:对大坝取水口拦污栅前杂物进行清理; 1.7、每月月初召开一次站务会,总结一个月来的运行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 1.8、每月5日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检查、维护、消缺,机电设备加注润滑油及黄油等; 1.9、每月15日对全站油、气、水系统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维护,加轴承和调速器油,刹车制动系统是否漏气,冷却水是否正常; 1.10、每月25日对全站的锁(主要刀闸锁)进行一次开锁试验维护,对全站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灭火器压力、灭火器外观及灭火器是否超过使用期限,并检查消防箱内水带是否能使用情况; 1.11、每季度对防洪沟道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每年雨季前加检一次; 1.12、每半年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消缺处理,并进行总结: 1.13、每年雨季前对防雷系统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量,不合格及时进行处理; 1.14、每年丰水期来临之前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小修工作; 1.15、每年对运行维护工作进行一次总结(总结以取得的工作经验、方法、还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今后的工作打算等);

1.16、大班交接时交清设备运行方式,工器使用情况、设备缺陷和异常的发现及消除情况,环境卫生情况。 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2.1、每小时:抄录各种日报表,并巡视一次电站主要设备; 2.2、每四小时:抄录大坝水位、机组开度,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详细的巡视检查; 2.3、每日:08:00打扫主控室卫生; 2.4、每日:23:50抄录电度量报表,并输入微机; 2.5、每日:24:00对日报表最大最小值统计,并输入微机; 2.6、每日对水库大坝巡视检查两次,并清除取水口拦污栅前杂物; 2.7、每日当值人员对安全器具、测量仪器、常用备品配件进行检查清理。 2.8、当值大班负责人每日对电站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后,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同时根据电站机组运行情况,安排好机组缺陷的消除工作,并督促各班负责人做好备品配件和常用工器具的统计、保管和使用工作,必要时上报购置清单。 3、以上工作项目须记入运行日志,属缺陷的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并及时汇报。

公司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2)

公司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1、目的: 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纪律,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促使公司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定义: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作中责任人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者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的制度。 3、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3.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3.6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4、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扣罚月度绩效奖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降职、调离岗位或扣罚全年度绩效奖等处分。 4.1计划负责人不认真掌握所管物资库存信息,对基层需求计划应利库而未利库造成重复采购并产生积压的;或造成积压物资超过20万元的。 4.2计划负责人不按规定流转计划,造成计划流转迟误或计划丢失导致物资供应不及时出现使用单位投诉的或造成生产单位停产事故的。 4.3采购负责人在选择供应商时,未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选择供应商,造成不同等级供应商同台参与竞争的或导致采购物资质量下降给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 4.4采购负责人在询价过程中,未严格执行《“采购管理细则”询价补充规定》程序开启报价,采取私自开启密封报价或向供应商透露报价信息等行为的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4.5采购负责人未按《物资采购管理细则》规定,擅自决定采购方案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6采购负责人在招标过程中,未按《招标管理办法》履行招标采购程序,或在招标过程中未尽应履行义务,导致招标工作失误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4.7供应商管理负责人未按规定程序履行供应商评审而擅自将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或在社会上或集团范围内产生不良影响的。 4.8 物资验收项目负责人在物资验收过程中,对不符合合同、协议(审定单)约定的物资不上报,擅自出具验收合格手续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9催货项目负责人在催交未到货物资时,未按规定程序向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汇报,擅自对供应商提出的处理意见或承诺进行答复,影响物资供应的或造成停产事故的。 4.10合同承办项目负责人在承办合同审批过程中,对申办合同资料没有妥善保管登记,造成资料遗失、丢失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11公司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监察、考核义务,对查出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12信访人员违反信访有关规定,对来信来访或电话投诉不按规定进行登记、转交、办理、办结的或造成群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 4.13各业务项目审核责任人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未尽到审核义务,对审核的事项未予认真审查,草率签字造成失误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4.14部门领导未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职责,对超出自身职责范围的审批权限违规违章办理有关审批事项的或产生严重后果的。 4.15负责参与公司各类评审、审议会议的相关管理人员,对评审、审议的相关事项存有异议或对评审、审议的相关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仍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的。 4.16经公司办公会或公司领导督办的重要事项,承办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或压案不办的或对已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04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正式样本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 定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调/4)338-2018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各级调控机构安全管理工 作,提升电网调控安全运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调控机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止发生电网稳定破坏、 大面积停电事故和调控责任事故为重点,以强化本质 安全管理为核心,提升调控机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调控机构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分设的调控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行政副职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调控机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应相互协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管理的组织、人员、投入、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管理的闭环全过程管控。 调控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对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涉及跨区域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国家能源局协调确定;同一区域内涉及跨省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区域监管局负责。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

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及周边环境等,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件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应急预案体系、风险分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电力企业为应对某一类或某几类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岗位操作规程以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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