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技术准则

衡阳市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技术准则
衡阳市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技术准则

衡阳市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技术准则

(2020年修订版)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1日

目录

1总则 (1)

2建设用地控制 (2)

2.1建设用地分类 (2)

2.2建筑容量控制 (4)

3建筑工程控制 (6)

3.1建筑间距 (6)

3.2建筑退让与离界 (13)

3.3建筑高度 (20)

3.4竖向设计 (22)

3.5其他要求 (23)

3.6工业项目、仓储物流项目的有关规定 (24)

4市政公用设施 (25)

5道路交通工程 (30)

6绿地控制 (35)

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37)

7.1历史城区保护 (37)

7.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38)

7.3历史建筑保护 (39)

8乡村规划 (40)

9环境景观 (42)

10公共配套设施 (45)

11附则 (47)

12计算规则 (48)

13名词解释 (58)

附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60)

附表二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 (62)

附表三工程管线之间及其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米) (65)

附表四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米) (67)

附表五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米) (68)

附表六管线、其他设施与绿化树木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米) (69)

附表七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表(米) (70)

附表八建筑工程停车场(库)配建标准表 (71)

附表九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 (74)

1总则

1.1为加强衡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保证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衡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衡阳市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技术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1.2本准则适用于衡阳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临时建设不参照本准则执行)。

1.3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管理,应遵守本准则。

1.4为保证本准则的适用性和可持续性,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法律、法规、规范和衡阳市的国土空间规划修编(修改)及实施评估情况对本准则作出修订。

1.5各县(市、南岳区)可参照执行。

1

2建设用地控制

2.1建设用地分类

2.1.1根据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按照国家标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执行。

2.1.2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必须符合《衡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考虑土地使用兼容性。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无详细规划的,按本准则《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表一)的规定执行。

凡附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以及周边环境和外部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2.1.3凡需要改变建设用地规划使用性质,且不符合土地使用兼容性,应当先申请调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2.1.4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如果需调整规划条件,应按程序先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

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又急需建设的地块,建设用地应按本准则《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表一)和《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提出规划条件。

2.1.5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线的划定,应当以现状实测地形图为基础,根据地形地貌、土地权属、整体拆迁和有利于统一规划、集约用

地原则确定。

用地界线的确定,应满足如下要求:

2.1.5.1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线必须闭合并尽可能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所划分的地块相统一。

确实无法与周边土地进行调整、合并的建设项目;

2.1.6.2因街区划分、危房改造、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2.1.6.3社区及养老服务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站、公厕、燃

气调压站、变配电房、泵房、立体停车库等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项目。

2.1.7军事禁区周边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有关政策和军队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征求军事管理部门的意见。

2.2建筑容量控制

2.2.1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建筑容量(容积率、建筑密度)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本章规定执行。住宅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同时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

2.2.2《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设用地。

2.2.2.1当建设项目包含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用地性质的地块时,宜分别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2.2.2.2对未列入《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科硏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托、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市政公用设施等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范或详细规划执行,但不得大于(附表二)中居住用地的控制指标。

2.2.3原有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达到或超过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建设用地原有建筑容量控制指标虽未超出规定值,但其扩建会破坏空间环境的应禁止建设。

2.2.4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其容积率应结合规划方案论证综合确定。

3建筑工程控制

3.1建筑间距

3.1.1建筑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消防、防灾、管线敷设、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等因素合理确定,同时符合本章规定(待改造地段的低层个人住宅的间距不适用本规定)。

3.1.2建筑间距按地区分类控制。

3.1.2.1建筑间距I类地区:一般控制区,除建筑间距II类地区以外的控制区。

3.1.2.2建筑间距II类地区:《衡阳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规划条例》确定的三江六岸滨水区域范围以及《衡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公共绿地、广场等周围200米范围,风景名胜区、纪念地、生态湿地等。

3.1.3建筑日照要求应满足以下规定:

3.1.3.1居住建筑中的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室的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其中居室指客厅和卧室(含书房等)、有效日照时间带为上午8时至下午4时。

3.1.3.2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

3.1.3.3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和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病房、疗养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低于3小时。

3.1.3.4大、中、小学教学楼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低于2小时。

3.1.3.5须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当下部作为非居住用房使用时,日照时间计算起点从第一层住宅窗台面起算。

3.1.3.6位于旧城改造区域内的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旧城改造区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执行。

3.1.3.7在既有建筑外扩建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既有住宅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除外(满足国家日照标准除外)。

3.1.3.8规划建筑与相邻建筑间的遮挡,应保证规划建筑建成后,相邻建筑的日照水平满足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如相邻建筑由于非规划建筑的原因而导致日照不满足国家标准,则应保证规划建筑建成后,相邻建筑的日照水平不进一步降低,但相邻建筑自身离界、间距不足而导致其日照水平不能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可不考虑规划建筑的遮挡情况。

规划建筑与规划建筑间的遮挡,应保证被遮挡建筑的日照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1.3.9居住建筑之间相互关系复杂,难以界定时,在满足消防、离界等要求下,应以日照分析结果为准,合理确定与被遮挡建筑之间的距离。

3.1.4低、多层居住建筑的间距

3.1.

4.1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建筑间距按下表控制:

注:①表中α指两栋建筑的夹角。

②H指南侧(或较高)建筑高度。

③最小距离:低层6米,多层9米。

④居住建筑布置夹角为30°≤α≤60°时视为既非平行也非垂直。

3.1.

4.4居住建筑山墙间距按下表控制:

角。

②H:建筑高度,当方位角≤45°时为南向建筑高度;当方位角>45°时为相邻较高建筑高度。

③高度超过80m的高层建筑的间距,根据规划要求及实际情况由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低于上表的计算标准。

3.1.5.2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多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建筑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层居住建筑与其北向范围的低、多层居住建筑的间距,按本条3.1.5.1(方位0°~45°)的规定控制。

方位角。

②表中“S”为南北向平行布置时的标准间距值。

3.1.6非居住建筑(不包括医院、学校、老年公寓、加油加气站、工业、仓储、市政等类型建筑)与居住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按下列要求确定:

3.1.6.1非居住建筑位于南北向(偏南北)且布置在居住建筑南侧,或位于东西向(偏东西)且布置在居住建筑东西侧的,居住建筑为被遮挡建筑,其间距按居住建筑间距执行;未形成遮挡时,其间距按消防间距要求进行控制。

3.1.6.2非居住建筑为南北朝向(偏南北朝向)且布置在居住建筑东、西侧的:

(1)建设多层建筑时,应满足消防间距,且应不小于6米。

(2)建设高层建筑时,除应满足居住建筑规定日照要求外,且应不小于13米。

3.1.6.3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北向的,按非居住建筑间距执行。

3.1.6.4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既非平行又非垂直布置时,其建筑最小间距按居住建筑控制。

3.1.7非居住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在满足各专业规范要求的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7.1高层非居住建筑与高层非居住建筑间距按3.1.5.1和3.1.5.4项规定控制。

3.1.7.2高层非居住建筑与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按3.1.5.2和3.1.5.3规定控制。

3.1.7.3多层非居住建筑与多层非居住建筑间距按3.1.4规定的控制,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为10米。

3.1.7.4低层非居住建筑与低、多、高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且其最小值为9米。

3.2.1.1相邻建筑高度不等的,按建筑高度比例计算离界距离,各退够规定距离,并符合采光、安全要求。

3.2.1.2各类建筑的离界距离,按下表规定控制,且不得小于其最小距离。

建筑离界距离控制表

3.2.1.4建设用地边界紧邻公园、绿地、广场、水面等开敞空间的,有详细规划的,按详细规划确定离界距离,无详细规划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不小于本条3.2.1.2《建筑离界距离控制表》中非居住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规定,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3.2.1.5毗邻用地建设,建设用地边界(用地红线)为非规则线型

或与建筑长边不平行,应根据本章规定设定建筑位置,本着利益均衡原则,在双方用地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合理分摊离界,但其最小离界距离不得小于本条3.2.1.2《建筑离界距离控制表》中的最小距离。建筑后退用地边界距离和建筑间距应同时符合规定。因用地条件限制不能同时符合规定的,经与相邻地块产权人协议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在确保满足建筑间距的条件下,可适当调整用地边界后退距离,但必须符合消防规定。

3.2.1.6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的住宿楼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大中小学教学楼等增加的建筑离界距离应留在自身用地红线之内(如确有困难,应以日照分析结果为准)。

3.2.1.7危险品库、油库、液化气瓶库、加油站、加气站及其它危及四邻安全的建(构)筑物,其安全防护距离应留在自身建设用地范围内。

3.2.2地下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距离最小值为4米;后退相邻建设用地和已建用地边界的距离不少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距离)的0.7倍,且其最小值为4米;如相邻用地单位双方同意的,两侧地下室可连通建设;当市政管廊、重要景观道路的环境绿化等有特殊要求时,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应符合相应要求。

3.2.3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其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按下表控制执行,同时应符合本章关于建筑高度控制的有关规定。

②由低、多、高层等组合建筑、高层建筑的裙房部分及退台建筑的退让,分别按各类别有关规定执行。

③大型公建及城市重要地段的建筑物须相应加大后退距离,应在上表的基础上增加5米。

3.2.5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和立体交叉口周围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与高架道路和匝道边缘的距离按下表进行控制。

应在3.2.3和3.2.4的基础上增加5米;其临城市主、次道路的主要出入口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除必须满足人流集散,停车泊位、环境景观等要求外,不得小于20米,并应合理安排出入口位置和停车场地。

3.2.8“三江六岸”滨水区建筑按《衡阳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规划

条例》执行,其它沿江河两岸新建建筑物应符合《衡阳市城市防洪总体规划》和《防洪法》的要求及以下规定:

3.2.8.1禁止在河道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永久建(构)筑物。

3.2.8.2在按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河道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边线与渠壁外侧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有专门规定的地段,从其规定。

3.2.8.3建筑物后退防洪堤背水坡堤脚的距离控制在30m以上;经过城镇的堤段,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论证同意,但不得低于15米。

3.2.8.4在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市政公用设施,须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同意,同时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3.2.8.5场地内有非排洪要求排水沟渠的,排水沟渠的改造线路及方案应取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且新建建筑物离改造后排水渠的边界不应小于4米。

3.2.9沿铁路两侧建设建筑物,除应符合铁路专业规范要求外,并符合以下规定:

3.2.9.1高速铁路两侧建筑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不小于50米。

3.2.9.2铁路干线两侧建筑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不小于20米。

3.2.9.3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建筑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不

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发展

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发展 摘要:国土资源是国家最为宝贵的基础资源之一。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有效,能够进一步推动国土资源管理高效化。概述了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和发展历程,详细分析了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措施,为相关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帮助。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措施;社会资源 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及市场结构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同时国土空间格局产生了一定改变。基于这一背景,要想确保国土空间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国土空间规划必须要积极创新、放眼未来,与时代发展相适应,充分发挥管控和引领作用,有效促进我国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1]。 1 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与发展历程 国土空间规划是在我国战略发展方向和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的基础上,与规划区域的自然资源、社会以及经济等因素相结合,对国土资源的保护、开发及利用等进行科学规划。作为我国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国土空间规划是其他规划、环境保护及资源开发的主要参考[2]。 国土空间开发可以分为3个时期。①工业化初期时,采用“一规统揽”方式规划城市。②中期时,对规划进行编制,形成“双规协同”。③现阶段,进一步细化国土空间规划决策,规划主体功能区,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以城乡规划、环境规划、土地规划及国土规划等为支撑依据,形成“多规共管”。 2 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滞后 首先,对于土地统筹等方面的问题没有充分考虑,土地供需矛盾过大,无法有效利用国土资源。其次,规划理念和内容不够先进。在过去,国土规划理念对经济增长较为重视,缺乏对社会民生问题的关注。计划经济色彩较浓,出现了规划整体和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必须要及时调整。再次,要进一步增强规划的调控作用。上级国土规划缺乏有力调控,地方政府随意增加城市建设规模,同时林业、国土资源及环保等部门没有将空间管理和统筹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导致调控作用发挥不出来[3]。 2.2 国土规划职能分工不明确 就我国国土空间规划发展历程来讲,由于部门不同,在规划设计方面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导致各部门之间有互相制约。在初期,国土规划主要是探索自然资源并对其进行合理划分,但此种区分空间的办法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土空间的完整性和综合性,从而导致各类职能划分不够明确[4]。 在我国,划分国土空间主要通过国家和省级两个层次来体现,出现3类分区方式,也就是主体功能区、国土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此外,由于各部门间主要功能间具有一定的区别,协调性不强,国土空间分区职能分工不明确,无法将国土空间规划的效用发挥出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由上层建筑结构决定,空间性规划内容不足。同时,这些层面的空间规划专业性相对较强,其组织编制工作由专门部门进行,协调合作水平较低。 2.3 上下级土地空间规划存在重复 在国土规划层级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实际规划难免会有重复,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约束性较差,职能价值得不到有效发挥。就国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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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走向“一张图”2019-05-2807:55来源:光明日报 小到家门口是建绿地还是盖商场,大到城市发展整体的定位走向,对老百姓来说,国土空间规划与自身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发布,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将统一融合为一个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5月2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表示,《若干意见》的发布正是要克服此前我国各级各类空间规划存在的一些问题,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把每一寸土地规划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规划乱象使发展“受伤” 规划相互打架导致落不了地,规划朝令夕改,或者规划一套另做一套……长期以来,一些规划乱象在我国一些地方存在,被人们形象地称为“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比较典型的一种现象是,同样一块地,国土规划中是基本农田,林地规划中是林地,而在城建规划中又被划为城市建设用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李晓江说,如果要调整地块规划需涉及诸多部门,程序十分复杂。 李晓江以此前已进行“多规合一”改革的海南省为例,改革前调研发现,海南全省各种土地、林地、建设、海洋等规划矛盾、重叠的土地斑块达数十万块,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问题。 究其原因,一直以来,我国各种规划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各部门的事权不同,规划目标不同,规划方法和重点也不同。因此往往容易造成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总工程师张晓玲将此前的这种规划管理体制形容为“九龙治水”,“协调不够,相互不通气,形成的规划自然就容易‘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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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的国土空间规划研究 发表时间:2019-06-18T10:11:07.823Z 来源:《中国建筑知识仓库》2019年01期作者:甘小凤 [导读] 摘要: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规划,高效、绿色、集约、安全及开放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事关城建、水利、生态、交通、农业以及环保等行业的发展。近年来,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深入应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效能和水平在不断提升,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迫切需要树立大数据思维,改革政府规划管理体制,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创新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 1大数据国土空间规划的含义 在综合大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的研究基础上,提出大数据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概念。大数据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升级版,其充分运用云计算、GIS等技术和科学化的研究方法,进一步整合各类国土空间要素信息及数据,开展大数据的分析与挖掘,对国土空间分布特征、规划进行综合分析、动态仿真和可视化表达,进行数据资源服务体系的统一规划[2]。它倾向于多种手段的组合与集成运用,自下而上公众参与,具有较强的综合环境适应能力,建立在最新科学思想与技术方法基础上,统筹谋划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格局,形成科学的国土空间开发导向[3]。 2将“大数据”引入国土空间规划的必要性 “大数据”是数量巨大、结构复杂、类型众多的数据集合,经过云计算的数据处理与应用模式后,将数据整合共享,交叉复用,形成智力资源和知识服务能力。因其具有大量、高速、多样、价值、真实性等突出特点,正逐步应用于生物工程、电网、交通以及医疗等诸多领域。就国土而言,多从土地流转、城镇土地定级、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方面进行研究,而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研究相对甚少[4]。国土空间规划是涉及国土空间合理布局和开发利用的规划整合。现行的规划体系中呈现出“纵向”自上而下的部门垂直管理和“横向”多规并行、相互渗透的运行特征,存在内容交叉、管制重叠以及标准不一等复杂问题,给规划实施层面带来了诸多困难。尤其是在市、县各级规划实施工作中,由于规划依据的法规体系、用地分类标准、规划期限、编制审批等不同,各类规划的矛盾集中爆发,出现内容冲突、管制重叠错位、相互牵制、审批复杂等问题,实施主体为协调和符合各类规划消耗大量的行政资源,同时导致了空间资源利用的碎片化和资源管控的混乱局面,降低了规划的执行效果。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将大数据引入国土空间规划是十分必要的,以转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式,建立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保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实用性[5]。 3大数据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研究 3.1数据采集平台的研究 国土空间的数据体系,以全域数字化、人地要素全覆盖为基础,涉及的数据资源多达一两百项。特别是对一些核心数据源来说,如遥感数据等,能够支撑持续摄取是一项很关键的能力。数据采集平台采用分布式架构设计,稳定性高且扩展能力强。内置实时数据、离线数据以及互联网采集三类采集方案,支持http、udp等多种通信协议,可以采集数据库、文件等多种数据源,数据可落地到hdfs、数据库等。技术上的实现,采用了主流的nifi、kafka、scrapy等开源技术,支持采集规则和采集模板。可对不同的数据类型,如土地供应、用水/电/气、互联网地图POI、根据数据的特点采用更合适的技术。 3.2数据处理平台的研究 将数据摄取到大数据平台后,平台是否有足够的计算能力?计算耗时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是否支持空间分析?这些问题是数据处理平台必须解决的。具体到国土空间规划,则是解决多源异构数据的汇聚叠加空间分析。数据处理平台采用多级时空网格的处理方式,将多要素的数据基于多级网格进行汇聚。利用基于内存的分布式计算引擎Spark进行复杂的数值计算,结合ArcGIS大数据平台和GeoSpark的聚合分析、缓冲区分析等空间分析能力,实现了多要素在多尺度网格上的汇聚叠加分析,满足了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及空间开发的适宜性分析需要。 图1大数据下的空间分析 3.3数据挖掘平台的研究 数据挖掘平台将指标库和模型库作为平台分析洞察的主要载体,实现国土空间规划辅助决策。具体通过引入机器学习、深度学习技术,建立模型,实现基于指标的量化分析,辅助开展三线保护、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绿色发展、宜居环境等方面的定期评估。指标库和模型库提

浅谈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的大数据应用

浅谈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的大数据应用 发表时间:2019-07-15T16:19:40.513Z 来源:《城镇建设》2019年第08期作者:陈萌 [导读] 当今时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并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中,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山东深科空间规划勘查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济南 250000 摘要:当今时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并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中,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大数据技术是以数据为本质的新一代革命性的信息技术,在数据挖潜过程中,能够带动理念、模式、技术及应用实践的创新。相比其他传统行业,海量、高效的大数据带给国土空间规划研究的影响更为显著,其不仅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评价和管理的方式产生影响,也通过对人的活动、移动和交流方式的改变,改变了国土空间。数据是国土空间规划研究的重要基础,是分析国土空间发展现状、问题与特征的基本素材,更是解释国土空间发展机制、科学规划国土空间增长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大数据;应用 引言 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新时期中国将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多规合一”,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有机融合,统一为国土空间规划,从落实国家战略定位、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科学配置资源要素等方面实现编制高质量空间规划的目标。2016年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要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促进国土资源决策科学化。将大数据与自然资源调查、年度更新变更调查和有关专项调查相结合,有助于摸清家底,协调矛盾,科学编制空间规划的底数、底盘和底图。“大数据”蕴含的研究价值自新千年伊始就为西方主流学界关注,起初聚焦于社会科学领域,近年来在人文地理学领域反应最为热烈,为社会科学空间转向下的学科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1大数据的特征 大数据是一种超大规模的数据集合,它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等方面大大超出了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多样的数据类型和价值密度低四大特征。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涉及到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集合的整体,需要统筹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城市区域条件等各种要素,从而对城市空间发展方向、产业发展重点、城市环境容量和空间发展规模作出预测和控制。传统的规划技术手段停留在小数据的模式上,无法对研究对象进行全样本的画像,大数据改变了这一模式,通过集成各类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数据,可以对城市空间和居住在城市空间中人的行为进行时空化的画像和长期跟踪,通过各种标签识别全面了解城市空间发展特征并预测发展趋势。 2大数据应用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2.1打通数据获取及分享通道 从来源上看,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数据包括空间现状数据集、空间规划数据集、空间管理数据集、社会经济数据集等传统数据及网络新兴数据的。传统国土空间规划核心是物质空间规划,基础数据以传统数据为主,而网络新兴数据随着近年来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的应用正方兴未艾,但主要还是集中在理论研究领域而较少应用指导实践行为,导致部分规划空有物质空间的“完美蓝图”,却缺乏能够绘制社会空间“科学蓝图”的城市居民行为、产业情况、公共空间利用等网络新兴数据指导。在规划实践中,数据获取及共享需要强有力的协调组织,能够突破不同行业间的数据壁垒,使数据获取及共享更为顺畅。 2.2规范数据整理模式 首先,传统土地利用、空间规划采用条块式的管理模式,造成现有多门类数据之间标准不统一、相互矛盾,数据交叉、冲突、重复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故需要统一标准、规范,对现有的大数据资源进行清理、整合。国土空间大数据虽然来源复杂、类型繁多,但相互衔接性较强,可通过关联规则,规范数据信息资源采集的内容、方式、频率等,对数据进行整合,建立信息资源库体系,从而为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打好基础。其次,数据整理过程及发布环节必须重视数据保密性。国土空间大数据中的地形图、地理信息空间数据、经济运行数据、居民活动个人隐私数据等重要信息均涉及国家机密,必须受到严格保护,防止其遭受恶意用户或黑客的攻击。如果这些信息不能被妥善保存和管理,而是被滥用,将会给国家和个人带来极大的侵害。 2.3拓展应用领域,增强理论向实践成果的转化 从横向来看,在土地利用领域,大数据可用于土地利用效益研究、入地功能流转研究、自然资源利用监测等方面;在总规领域,大数据可用于分析人口规模、用地识别、空间结构、总规评价等问题;在控制性规划领域,大数据可用于分析地块业态评价、空间可达性分析等问题;在专项规划领域,大数据可用于分析教育、医疗、商业、休闲、产业等用地布点及使用效果等问题;在交通规划领域,大数据可用于分析站点位置、线型选择、换乘设置等问题;在城市设计领域,大数据可用于分析公共空间评价、就业吸引力评价等问题。 从纵向来看,传统土地利用、空间规划在后期监测和评价方面缺乏有效手段,而大数据与新技术的应用,可实现随时随地捕获、测量和传递信息,实现空间各个系统的实时感知,全面、精确、直观地反映国土空间要素的行为模式和动态变化,结合各门类要素的属性特征,对要素的质量、价值或效益开展综合评价,做好国土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护、治理监督等政府管理,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提供准确可靠的基础支撑。 3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策略 随着当今信息的爆发性增长和科学技术的突破,人类文明正从信息(Information Technology)时代向数据科技(Data Technology)时代飞速变革。在过去的十年里,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社会。近年《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文件明确了国家大数据战略,运用大数据推动政府治理,促进民生服务普惠化,加快城市创新驱动发展。 在大数据运用中:①要特别注意研发与探索大数据应用的技术问题,如数据的存储,已由传统的集中式数据仓库系统转为分布式处理系统,如海量非结构数据的过滤与抽取,如对传统的数据传输工具流程重新设计等。②要切实统筹好数据标准化建设,各类大数据统筹利

最全国土空间规划知识点梳理

国土空间规划知识点梳理 一、政策时间轴线 2014.08国家发改委等四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 知”》 2019.05.23《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019.06.0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2019.06.04《自然资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9.12.3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 2020.01.1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 行)的通知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若干意见》要求,主动履职尽责,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抓紧启动编制全国、省级、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尽快形成规划成果。部将印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技术标准,明确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和完成时限。 (一)编制时限要求 2020 目标 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025 目标 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2035 目标 基本形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二)编制要求 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已批准的规划期至2020年后的省级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原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等,要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将既有规划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 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图斑,要结合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求,作一致性处理,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一致性处理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不得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矛盾冲突。今后工作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统称为“国土空间规划”。 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对省级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侧重控制性审查,重点审查目标定位、底线约束、控制性指标、相邻关系等,并对规划程序和报批成果形式做合规性审查。 三、成果内容要求 本次规划编制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

国土空间规划类术语及相关知识

空间规划类术语 “三区三线” “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三区”(三类空间) 城镇空间: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城镇建设空间、工矿建设空间以及部分乡级政府驻地的开发建设空间。 农业空间:以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为主体功能,承担农产品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国土空间,主要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田等农业生产用地以及村庄等农村生活用地。 生态空间:具有自然属性的,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荒地、荒漠等。

“三线”(三条控制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的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的不得占用、不得开发、需要永久性保护的耕地空间边界。 城镇开发边界: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包括城镇现状建成区、优化发展区,以及因城镇建设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空间规划类的术语 “双评价” “双评价”是个简称,由“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两部分构成。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在一定发展阶段,经济技术水平和生产生活方式,一定地域范围内资源环境要素能够支撑的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最大规模。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在维系生态系统健康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环境要素和区位条件以及特定国土空间,进行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适宜程度。 1、“双评价”要评什么呢?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判断区域内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能源、旅游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等资源环境要素,对这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人口规模、经济规模和建设规模的支撑能力。 概括地说,就是判断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生态(基线)、灾害(风险)四类要素,定量测度国土空间发展的综合潜力,人类活动的承载能力,以及为人的经济、社会活动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能力。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多规合一”分析与展望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多规合一”分析与展望 摘要: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不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运用“多规合一”可以更好地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在对空间进行规划时,不仅推动了城市空间的规划和发展,也利用了多学科和其他的形式进行有效的互动,这样不仅完善了城乡规划和建设,更好地实现了城乡一体化进程,也为乡镇振兴和发展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从而推动了我国现代化文明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多规合一 1、前言 我国在城乡规划和立法方面,得到了飞跃性发展,在城乡规划方面,已经面向了全域的范围,所以人们更加广泛地关注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问题。近年来,随着不同部门之间的规划,使得对空间的管控力度不断增强,全国在实行多规合一,消除空间管控冲突,有效提升审批效率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内涵分析 在我国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相关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多年的整合,有效地呈现了国民经济发展成果,使得土地的利用和规划更加合理,也使得社会发展规划更加科学。然而,由于法律依据、指标体系、规划范围及期限,实施管理主体的不同,会存在规划冲突及规划盲点,在实施过程中不仅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也降低了空间治理的效率,影响了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目前

“多规合一”可以有效地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规划有效地融合,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破除了技术和管理以及制度体系方面的障碍。当前在技术体系方面,由于缺乏一定的数据基础,使得用地标准和分类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了空间管控方面的差异。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规划“多规合一”;2016年2月,国务院提出了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目标,再到今天的机构改革,这整个过程就是多个目标的规划和协调,而且每次规划都是多规模的升级。所以多规合一不是单独的新编规划,也不是比较简单的空间规划,重点是协调和有效消除空间冲突,是有效实现蓝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融入空间整体规划,以及全过程常态化的工具。这个过程有效地驱动了城市发展进程。 3.对多规合一的发展阶段分析 3.1初级阶段分析 初级阶段主要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到两千年之间,这个时期的土地规划,主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现状等,明确建设用地的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规划。环保部门在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时,也要依据法律法规及土地承载能力、污染物现状等,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物防治等目标及措施,给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提供一个控制底线。而

从土地利用规划角度浅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从土地利用规划角度浅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发表时间:2020-04-07T14:31:48.63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32期作者:于晓聘[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的发展也有了进步。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菏泽 274600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的发展也有了进步。现阶段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日趋成熟,各类规划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作用。2019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国土空间规划得到全面开展,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也得以肯定。然而,各个部门空间规划在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均有矛盾,直接影响了空间发展效率,影响了社会经济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因此,本文以理顺国土空间各个规划之间的关系,整理规划内容,精简规划数量,建立健全统一的规划管理衔接体系,系统性解决各个空间规划之间的矛盾,提升国土空间规划质量和编制效率,改革规划体制与机制,全面发挥空间规划的引领与管控作用,降低规划领域的制度性损耗成本。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引言 关于市域国土规划技术实施,各地区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个区域、社区的自主组织作用,坚持市民的主体地位,结合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全面展开市域国土规划,推行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土地制度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不同的制度,灵活把控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促进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优化城市整体布局,统筹市区空间,合理安排市域国土资源,全面开展经济活动、环境治理、生态维护、城市建设、农业生产、文化传播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科学指导国土资源的使用,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创建幸福家园。 1国土空间规划中自然保护地规划的功能定位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对我国很多领域的发展而言,既是一种机遇同时也是一种挑战。尤其是现阶段在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中,要想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就必须要意识到自然保护地规划在其中的重要地位。我国当前的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规划等,在实践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要素,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如何在最基本的角度出发,实现对现有资源合理的利用,在保证资源利用率有所提升的基础上,可以尽可能避免出现资源过度消耗的情况。同时,还要在实践中通过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自然资源的整个承载力可以实现有效利用,这样可以实现对开发利用的整个强度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分析。这种逻辑的提出以及在实践中的有效落实,通常情况下可以提供更多符合实际要求的生态系统服务,同时其自身可以体现出的自然保护价值也非常高。所以,在对土地资源进行利用的时候,比较看重的就是开发和保护的这两个过程。在实践中,还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要保证主体功能区域范围内的规划要落实到实处,同时还要对其中的开发区划定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2从土地利用规划角度浅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措施 2.1土地规划利用与其他行业规划利用衔接问题 土地规划利用比较复杂,涉及到的领域较多,具体实施中极易和其他行业规划利用发生冲突,引发系列问题。如,宗地容积率发生改变的问题,传统做法是由住建部门负责审核超容积率面积,国土部门负责审核超占用地面积,缴清住建部门主管的超容积率罚款和国土部门主管的超占用地面积的罚款后,由国土部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用地方如果只办理土地证,不办理房产证,国土部门就不知用地方是否超容积率,很容易疏漏而造成补缴出让金程序进行得不够及时。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2017年,国家将土地证、房产证等不动产证,实行“多证合一”的不动产证办理程序,相对比以前的宗地利用监管政策优化,但不清楚是程序法仍未真正的破旧立新,还是其他什么因素干扰,行政大厅内,房产仍是办理房产业务,地产仍是办理地产业务。究其原因,各部门规划的利用有各部门规划利用要守护的领地。 2.2引进GIS技术,提高市域整体规划水平 在市域国土空间规划中,工作人员可以引进GIS技术,重点关注自然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深入探究城市建设发展问题。工作人员要将GIS技术作为市域国土空间规划与分析的核心技术,利用GIS技术对城市中心空间进行高密度、高强度的空间分布规律研究,探索城市中心空间的分布特征,通过数据分析、等值线分析、空间波动分析、核密度分析、空间高度拟合分析,等手段对城市中心空间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城市国土空间的发展情况,进一步探索出市域国土空间分析的未来发展趋势,从而调整用地情况,优化规划。 2.3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 强化全域管控,健全用途管制,现代空间规划起源于空间用途管制,目的是纠正市场机制失灵,解决空间开发负外部性问题,空间的过度开发和多项规划的重复使用,导致空间均衡性失调,空间使用重复累赘,规划之间相互打架,亟需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的秩序,使空间利用规范有效。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由初期的理想蓝图转变为成熟期的国家资源资产管理阶段,空间规划亟需转型以适应发展需求。推进“多规合一”,统一空间规划,深化细化用途管制,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在提高国家国土空间治理效率和政府管理效能的同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空间开发利用的社会整体利益。 2.4通过大数据规范数据信息整理 在传统的数据和空间规划中,都是采用的条块式的管理模式,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数据标准不一样,甚至出现矛盾,数据使用时出现冲突、重复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所以需要对数据进行统一规划、对现有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分类。国土规划分析的数据虽然来源多,种类繁杂都是之间可以相互关联,通过制动相关规则,对数据呈现的来源、用处、内容、形式等进行整理,建立系统的信息处理系统,为日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做好准备。与此同时,数据在整理和发布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保密情况,国土空间规划中需要到的地形图、经济调查、人们生活状态等都是国家的保密信息,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严格保密,防止泄露或者遭到不法分子的恶意攻击。信息如果不严密保存,一旦泄露出去会对整个国家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5通过大数据打通信息分享通道 大数据的使用,将规划工作带领到全新的阶段。从大数据的来源上看,规划工作所需要的数据有空间目前状态的信息、规划后的信息、空间的管理信息、社会经济调查信息等传统的现代化的信息集合。在传统的国土空间工作中,最重要的是物质空间规划,采用传统数据进行工作,伴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并且已经渗透到国土空间规划的领域内,但还是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很少能进行实际的规划,信息科技下,会创建出很多出色的蓝图,但是无法精确规划出人们的日常出行、产业的情况等具体行为。在大数据规划工作中,数据收集的过程需要强大的机构进行协调组织,从而突破现状,让数据的收集和利用变得更为通畅。

浅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摘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如何做好国土空间引起广大同行深入的思考。 如何有效提升国土空间的利用率,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土空间有效保护 利用需要要探索的重要一题。目前,各地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市县镇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编制过程中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比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受传统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约束,就需要跳出传统城 市规划的各类思维定式,深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同时关注于创新,实现编 制体系和指标控制体系的改变,只有这样才可以发挥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的作用, 指导国土空间的保护与发展。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创新;发展 1我国传统土地空间规划思维定式研究 要实现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同时满足国土空间体系的保护发展,就需要突 破传统空间规划领域的一些思维定式,跳出传统理念的束缚: (1)敢于大胆探索与创新,突破统计学和图形学的机械思维定式,如在传统空 间规划中常出现的“一核五圈四带”等思维定式,以及以土地开发为目的的规划编 制体系。新的空间规划体系是在生态环境保护、双评估、双评价的新的体系下重 新定义,着眼资源能源生态保护,是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应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经 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多元要素的介入使得原有城市规划编制体系需要做深入调整。(2)改变传统单一性思维。过去几十年的城乡规划一直在思维形式上表现单一,无法将空间与各类资源要素做整体考虑,因此难以满足可持续社会的发展诉求。 因此,国土空间规划需要将土地、生态要素、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起来通 盘考虑,创新规划编制体系,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各类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取得经济、生态、社会的多重效益。 (3)敢于摒弃计划经济的理念: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应深入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 特性,注重城镇、生态空间的协调性、开放性和产业迭代升级需求,同时突破以 增量为依赖的外延化思维定式,国土资源的空间规划纳入存量思想,挖掘现存可 利用土地资源更多的价值,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应用。 2新形势下国土空间规划的现实需求 随着文明冲突的日益显化,地缘政治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国土安全和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摆在了更为突出的位置。规划不仅要满足现代化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更要满足国土安全要求。 新冠疫情的发生,折射出我国现有城乡体系在规划体系上还需不断更新完善。首先,城市应急空间考虑不到位,城市发展备用地储备不足,导致医疗应急救治 医疗体系无法在短时间内实现运转。其次,部分城市公共空间在重大疫情发生时 无法及时转换为应急救治空间,极大地延缓了救治效率。因此,新的国土空间规 划体系,需要在平战结合上做深入考虑,在用地类型、空间转换上给予足够重视。 前一段时间,安徽、湖北、江西等省份部分地区降水集中,导致部分河湖水 系水位高涨,甚至达到或超出历史最高水位。部分市县城镇被洪水淹没,数万亩 农田被淹,严重影响了民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从国土空间规 划角度考虑,如何从规划角度避免和降低洪水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是否该反思城 市规划过程中,如何将防灾减灾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规划是否存在考虑不周、 调研不深入等问题。因此,新的规划体系,应深入考虑自然灾害对城市建设造成 的影响,应在深入调研、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科学决策,充分尊重科学规律,最大

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行动实施方案

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规划调控和引导作用,更好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1.行动目标: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7〕3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统一部署,编制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与我省“三线一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相衔接,统筹谋划国土保护、利用、开发和整治,优化开发格局,提升开发质量,规范开发秩序,促进区域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2.行动实施: (1)开展前期研究。按照突出重点、增强实效、问题导向、积极创新、部门协作的原则,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开发引导、保障能力建设和配套政策创新等问题研究。全面梳理现有各类国土空间调查数据,提出统一基础数据的思路与机制。根据需要,确定重要问题,对一些特殊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夯实规划工作基础。 (2)制定实施方案。围绕确定的重大研究专题,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确定参与部门和合作单位,保障专项经费,完善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安排。 (3)开展专题研究。按照实施方案,对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开发保护总体战略研究、新旧动能转换与空间组织研究、城镇化发展与空间优化研究、国土生态安全与陆海统筹研究、国土综合整治与资源开发研究、齐鲁文化传承与发展空间优化研究、国土规划信息系统设计研究等八个专题开展研究,形成研究成果。 (4)编制规划文本。在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和重大问题需求分析基础上,同步开展省级国土规划编制,形成征求意见稿。 (5)组织成果报批。经充分征求意见、协调论证后,报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审核,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经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复。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环保厅、统计局,各市人民政府。 时间期限: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预计2020年底编制完成。 二、编制实施村庄规划 1.行动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有条件的或有需求的地区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多规合一、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原则,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2.行动实施: (1)出台指导意见。研究出台我省《关于规范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编制标准要求。从优化耕地保护、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细化土地管制规则。从土地综合整治方面引导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2)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市)要做好村庄规划的指导督查工作;各县(市)要制定具体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乡(镇)作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安排,完善保障机制。 (3)规划成果审批。规划成果应由规划文本、图件、表格和管制规则等组成。规划成果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作为修 - 1 - / 3

04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要点梳理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要点梳理 通过梳理国内部分地区“多规合一”的试点成果及当前浙江、广西、广州、武汉、厦门等省市国土空间规划试点编制的情况,结合国内学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研究探索,以及各大设计机构已经形成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应该说在具体的研究和编制内容上,有以下几个基本共识: 第一,即对当前执行的规划情况进行统一的实施评价,全面掌握现行规划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第二,全面开展“双评价”工作,即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两个方面。 第三,进一步划定“三线”工作,明确空间管控重点与机制。即在前者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第四,关于规划编制的序列问题。即纵向传导与横向传导同步推进。 1关于规划实施评价 开展规划实施评价的目的主要是掌握现行规划的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其评估的对象包括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其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对以城市性质与规模、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为主的城市发展战略评估; 二是对以空间管制、公共服务体系、市政基础、生态、交通体系、历史文化保护以及产业发展等为主的用地空间布局评估; 三是对规划决策机制体制的评估; 四是对以规划体系构建及管理体系为主的规划编制体系评估。 2关于开展“双评价”工作 开展“双评价”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掌握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的潜力,进一步核定城市发展的底线极限。

其中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本底条件的综合评价,反映国土空间对承载开发、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的承载等级等。 承载能力越高,意味着越能够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未来建设用地布局的首选区域;其承载能力越低,则意味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越弱,应作为生态保障,优先发挥保障作用。具体评价内容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资源、生态资源等构成的建设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的评价。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视频培训会纪要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视频培训会 2019/11/25 陆昊部长讲话: 本次会议既是培训会,也是明年全系统要完成重要任务的部署和动员。 一、学习总书记关于城镇化、城市发展、空间规划的重要论述和要求。主要来自2013城镇化工作会议、2015城市工作会议、公开讲话等。 (1) 关于城镇化进程中的大问题,快速发展中积累的突出问题, 一是2亿多进程农民工未融入城市,二是部分地区盲目扩张,对耕地保护造成威胁,三是城镇化中期部分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减弱,四是城市债务负担过重,五是城市社会治理体制滞后于人口流动,城市病的兆头比较明显。 (2) 城市发展的十个方面问题(2015年城市工作会议),一是指导思想重外延,轻内在,大拆大建,新城区层出不穷。批而未供土地1500多万亩,是三倍年度增量指标。二是城市规划前瞻性、强制性、公开性不够,地方领导违法违规干预规划,一书记一座新城。韩正总理提出,规划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地方领导不能“灵机一动”、“这么定,这么改”,大环境、历史文化因素要考虑。三是城市越建越大,

但人民生活越来越不方便。四是垃圾围城。五是城市地下管线数据不足,下雨看海…… (3) 对规划工作的要求,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首先把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设计好,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人口、经济、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要注重规律。判断好总需求,既是规划问题,也是经济问题。 (4) 关于空间规划的重要租用,……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规划上的不作为,也是最大的失职。 (5) 关于多规合一。空间约束性无力,各类规划自成体系。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6)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7) 2019年3月,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多规合 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8) 关于规划的战略统领,长江经济带,三条控制线, (9) 关于土地粗放利用,生态环境问题根本上是过度开发,粗放利用造成的。集约节约是最基本的理念,绿色发展主要讲的集约节约利用。有的工业区占地多,但产出效率低。大气和水污染,本质上是没有控制好城镇开发强度,要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切实提高城镇用地集约化程度。北京之前招商,对单位建设用地产出效益、就业有门槛。 (10) 针对占用生态和农业空间,如果国土扩展城镇空间,一旦

重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分析报告

重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分析报告 “多规合一”改革取向:重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10月26日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主要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和环保部正在研究起草“多规合一”的改革方案,拟于年底之前上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巡视员董祚继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多规合一”主要涉及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这四类规划,它们之间的核心关系主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之间的关系。 董祚继建议,在“十三五”空间规划体系里,以国土规划(宏观层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观、微观层面)为基本规划,推进区域布局、城乡建设、交通发展、土地利用、国土整治、生态保护等空间规划编制过程的统一、成果要求的融合。 董祚继,曾在XX年10月-XX年5月任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现任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巡视员,长期关注并研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21世纪》:为什么要推进“多规合一”改革试点? 董祚继:开展“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是以问题为导向的。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探索发展,我国初步建立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区域规划为主体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现行规划体系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第一,横向看,各部门牵头编制的规划确实存在“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的问题,影响管理效率。 第二,纵向看,不少地方规划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存在地区分割、各行其是,急功近利、贪大求洋等问题,有的甚至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张目,导致国家规划的管控作用在逐级落实中层层衰减,影响国家空间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战略和政策的有效实施,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规划过程中科学论证不够,随意修改规划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出现党政“一把手”规划专权乱象。 相比而言,后两个问题比前一个问题更加突出,负面影响也更大,这也是“多规合一”试点将“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和“改革政府规划体制,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作为主要目标的基本考量。 我认为,规划之间出现一定程度的冲突是正常的,也是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调研报告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调研报告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调研报告 20XX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等文件。这对于实现国土空间合理规划和利用,正确处理自然资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具有重大意义。其中,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区划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是协调自然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基础性工作。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国土空间资和布局进行的长远谋划和统筹安排,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旨在实现对国土空间有效管控及科学治理,促进发展与保护的平衡。国土空间规划的客体是国土,直接服务于空间治理,现阶段空间规划具有战略引领、底线管控、空间优化、基础保障、综合整治、政策引导等功能。 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具体落实省级以及市级规划战略部署及指标约束,对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是编制县域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的依据,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上位规

划。 一、xx县空间规划编制存在主要情况及问题 (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较重 xx县全县位于秦岭生态保护范围,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有渔洞河水地保护区、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平河梁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大熊猫保护公园(国家级)、牛背梁自然保护区、即将形成的引汉济渭水地区等一系列诸多保护制度,生态保护责任重大,为国家生态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也由于全县位于秦岭保护核心区,县域内地貌以山地为主,山岭纵横,导致全县自然生态系统脆弱,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为今后全县生态建设及修复带诸多影响。 (二)城镇周边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较重 由于xx县地处秦岭山区,地貌以山地为主,地势平坦适宜耕种的土地较少,优质耕地多位于城镇周边、道路沿线和川地坝区,因而在划定基本农田时,大部分道路沿线耕地划为城镇周边基本农田,而xx县城镇发展几乎全部集中在河谷及道路沿线,城镇周边基本农田保护范围较大,导致城镇发展空间受到一定限制。 (三)三区三线划定存在突出问题 三区是指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其中,城镇空间指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城镇建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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