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提高我公司产学研合作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更加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提高我公司的技术水平,推动我公司产品技术进步,实现做强做大的跨越式发展目标,特制定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研发中心及各部门人员。

3 职责

3.1研发中心总体负责产学研合作组织与管理工作。

3.2研发中心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和地方政府产学研方针和政策,并及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贯彻执行。

3.3研发中心负责组织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及技术合作。

3.3研发中心负责组织搜集、整理、确定和发布我公司需对外引进或联合开发的技术难题。

3.4研发中心负责组织公司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引进或联合开发。

3.5研发中心负责组织公司与外单位合作协议的签署及落实,负责公司与外单位联合成立的各种合作机构的管理。

3.6研发中心参加公司外聘专家、顾问和客座教授的管理。包括对外聘人员的能力审查、聘任及酬金支付手续的办理。

3.7研发中心参加国内外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的科研信息的收集。

3.8如需要,由公司研发中心负责安排相关专家的接待和费用支付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学术交流

4.1.1研发中心是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承办单位,经总经理及研发部领导批准后才可组织。

4.1.2学术交流活动经批准同意举办后,研发中心开始着手组织,经对外联络与交流,确定日期及需要的准备工作,如需要资金及设备需报公司批准。

4.1.3学术交流活动组织的过程中,办公室负责协助。

4.1.4为了控制学术交流活动的规模,并保证有需求的人能够参加,每次学术交流要有人数和专业控制。根据学术交流内容,由研发中心提出计划,总经理批准。参加人选确定后,研发中心负责通知到各参加单位的信息传递部门。

4.2产学研合作项目

研发中心负责相关产学研合作项目前期的调研、洽谈、交流等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后,按照公司的技术创新管理办法执行。

4.3与外单位合作协议的签署及落实

4.3.1研发中心按照公司安排,负责与合作单位进行联系和沟通,确定合作方式、合作内容等事项,并拟定合作协议书。

4.3.2研发中心根据前期的工作情况,起草与外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的请示报告,报公司批准。

4.3.3经批准后,研发中心组织与外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的各项具体工作,确定协议签订的时间、地点、形式、以及参加人员。

4.3.4合作协议签订仪式的相关工作由研发中心和办公室配合开展。

4.3.5合作协议签订后的执行,按照合作协议的具体条款执行。

4.3.6研发中心负责跟踪、监督和落实合作协议的执行。

4.4外聘专家的管理

4.4.1研发中心按照公司安排,负责与拟外聘专家进行联系和沟通,确定合作方式、服务内容、专家费用等事项。

4.4.2研发中心根据前期的工作情况,起草外聘专家引进请示报告,报公司批准。

4.4.2经批准后,研发中心与外聘专家签订合作协议,并组织举行外聘专家聘任仪式,颁发专家证书。

4.4.3外聘专家在受聘期间的工作按照签订合作协议的相关内容执行。

4.4.4研发中心负责定期向外聘专家通报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和急需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

4.4.5研发中心负责支付外聘专家的专家费用,按照请示报告流程,由公司财务支付。

5、本办法自2013年8月10日起执行。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技术中心的科研创新能力,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产学研合作项目是技术中心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主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提升技术含量与性价比,降低生产成本。 (二)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三)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四)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为技术中心开辟新的领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项目开发生产周期。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技术中心的科研实力,促进陶瓷行业的技术进步。

(二)以广东宏陶陶瓷技术中心为主体,大力推进技术中心、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技术中心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与技术中心其他科研项目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提升技术中心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充分利用技术中心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中心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技术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本中心或其依托单位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技术中心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技术中心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第十条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高等院校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第三章组织架构

××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公司“持续不断的创新与改进”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增强企业科研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引进外脑,广泛、深入地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增强企业竞争力,并使产学研合作项目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产学研合作项目是公司贯彻实施公司经营理念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提高公司产品性能、提升技术含量与性价比,降低生产成本。 (二)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三)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四)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为公司开辟新的领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项目开发生产周期。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公司的科研实力,促进公司的技术创新与进步。 (二)以公司为主体,努力推进公司、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和联合开发的消化吸收相结合,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大力提升公司创新能力。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与公司其他科研项目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充分利用公司的生产条件和设备优势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生产实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公司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公司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本公司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公司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公司技术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第十条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高等院校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十一条为了搞好产学研合作,合作各方成立合作研发团队,××有限公司为产学研合作活动的主管单位,对产学研的运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合作各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郑州市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

郑州市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领域: 申请人: 申请单位(签章): 合作单位: 填报日期:年月日推荐部门(签章):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制

填报要求 1.本项目仅针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包括由政府主导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2.申请书内容必须真实有效、所附材料齐全。 3.申请书中的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指的是项目申请单位的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人除填写《郑州市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申请书》外,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需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提供该材料单位公章)。网上申报时,相关材料扫描后上传。 .项目应在申请前已完成实施。 .“申请书”打印规格统一使用纸,按照所提供模板进行填写,小四号宋体字,于左侧装订成册。 1 / 9

目录 一、概况………………………………………………………………………… 二、项目总结报告………………………………………………………………(一)项目简介……………………………………………………………………(二)项目执行情况………………………………………………………………(三)主要科技创新点……………………………………………………………(四)产学研结合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财务决算报告…………………………………………………………(一)项目实施、经费收支总体情况……………………………………………(二)项目经费收入情况…………………………………………………………(三)项目经费支出和结余情况………………………………………………(四)项目经费核算管理情况………………………………………………… 四、项目申请单位、项目合作企业及推荐部门意见…………………………… 五、其他有关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20120911

XX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结合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开放办学的理念,为拓展教育资源,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水平,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为地方和行业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院(各系处室)与国(境)内外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就业、招生、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校企合作是高校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是高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 第三条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与企业在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先进技术信息平台,引进现代企业的先进理念、先进装备、先进技术、先进管理,重点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现代企业场景化的实验实训环境,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合作企业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经营、按时交纳国家及地方的税费、按时交纳学院规定的各种应缴费用。 第二章合作 第五条合作原则。校企合作应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坚持“学院以教学为中心,服务企业,企业以经营为中心,为教学服务”的互动原则。坚持“企业应达到增加经济效益、促进科技进步、提升员工素质等目的;学院应达到增强教学实力,促进产学结合,提高学生技能的目的”的互利原则。 第六条合作目标。适应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优化学院专业设置;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

实施企业在岗人员培训,提高学院开展社会培训的服务能力;建立适应企业需要的招生就业渠道。 第七条合作条件。 1.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是进行了国内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应属国家和地方的支柱产业企业或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企业,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2. 校企合作的项目应符合学院的定位和发展需求,基本符合学院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设备仪器的配置条件,合作企业提供的设备、技术、管理应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台。 3.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不能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和技术;也不能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占有的学校资源量与其产、学、研项目效益明显不相一致;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合作形式 1.“订单”合作模式。学院或系部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保证不低于90%的“订单”学生就业;坚持“严格选拔、双向选择”的原则,既考虑合作企业的要求,也尊重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合理选拔和淘汰培养对象,实现企业、学校和学生的“共赢”,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开展培养方案的外部论证,实现培养内容的社会适应性和合作企业岗位针对性的兼顾与融合,形成“合格+特长”的培养模式,避免因培养内容的针对性太强而知能面过窄,导致转岗困难;学生的基础理论课由学院为主完成,专业课由企业为主负责完成,学生的院内实训环节企业参与指导,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学院派人参与管理。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 2. 工学交替模式。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院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院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准备教育。其方式为学

学院在产学研合作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

工程技术学院 在产学研合作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 工程技术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政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道路,实现了开门办学,提高了就业率,促进了学院的良性持续发展。 在学校不断深入开展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教育思想大讨论的中,我院教职工普遍对如何办好应用型本科专业的途径和道路有了清楚的认识。为了培养符合社会需要,建立适合我院特点的政产学研合作办学机制和模式,全面提升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大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质,较强工作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一线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我院2010-2013年正产学研合作教育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一)以就业为导向,以满足培养工程、技术及管理专门人才为核心,以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为动力,积极吸纳企、事业单位的教育资源服务于我院的工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的电子商务、工程管理、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五个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工作; (二)突出应用性,积极主动的加强同企业、地方政府及科研单位的合作,建立一批相对稳定,具有真实职业岗位氛围的校外实训基地;(三)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推动应用型本科各专业实践

教学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大批适销对路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以赢得地方、行业、企业的重视和支持,提高学校的社会信誉度,实现办学事业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快速发展; (四)把政产学研结合提高到一个新的认识层次,坚持实践教学走政产学研合作育人之路,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思路,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水平,提高就业率。 二、目标任务 (一)深入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教育思想与教育理论的学习,继续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思想大讨论,使应用型本科的办学理念深入人心,变成自觉的行动,为改革和发展本科教育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提高广大师生对本科教育特色、走校企合作办学道路的认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构建校企合作、政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二)对照学院“评估指标体系”中政产学研基地建设的要求,对教研室及相应的专业、课程以及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落实,并对关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汇总、归类保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聘请有关企事业单位一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行业知名专家、教授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有效地参与我院教育、教学重大事宜,关键环节的研讨与决策,指导专业开发,专业建设,承担教学指导、专题讲座等任务。 (四)继续保持和巩固我院过去几年间各专业在长期实践教学中与校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

示建领导小组成员、系主任(院长):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已起草完毕。请各位仔细审阅,如有修改意见请用红字在上面修改,修改后于2月14日前发回示建办,若没有意见也需回应表态注明“同意”。谢谢合作。 示范建设办公室/2009-2-10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只有建立健全了校企合作机制,才能培养出企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 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与企业形成资源共享、人员互动、双向介入、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学校本着资源共享、实现双赢的原则,通过引进企业的设备、技术、销售、培训业务等,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企业在实现自身工作任务的同时,接受学生的专业实训,使学生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尽快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角色的转化转换,更快地融入到社会中去。 二、组织机构 (一)校企合作委员会 该机构是固定机构,由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校企合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校企双方的互动,共同推进校企双方发展。 (二)校企合作办公室 该机构为常设固定机构。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建立和强化质量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自我完善机制,保证合作项目科学、规范地运行,更好地满足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 (三)校企合作项目组 该机构为非固定机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由院、系、部或校企合作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小项目可由一人担任,大项目可由多人担任,但一般情况下不超过5人。选派其中一人担任项目组长。项目组长的选派要考虑该老师的任课任务不能太重,学期任课超过平均12节/周以上者不适宜担任组长。一旦担任项目组长,将来院系排课时也要考虑不能任课太多。院、系、部在指定人员时要充分考虑组员在学期内的任课任务,以免负担过重。 三、校企合作的任务与方式 (一)校企合作的任务 1、合作开展师资培养:企业为学院进行教师培训。每年安排部分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学校为企业兼职教师培训,提高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 2、合作开展专业建设:各专业应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学院不定期邀请企业代表举办专业建设研讨会、讲座,每学年邀请企业专家为学生毕业设计进行指导和考评。 3、合作开展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企业提供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专业改选、实验实训环境改善等方面。包括:共建二级学院的建设资金、进入学校财务的建设实验实训场地资金、提供给学校用于购置专业实训及科研设备的资金。合作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部的研发创新能力,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能力,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发挥产、学、研 的资源整合和互补效应,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 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 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二)产学研合作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 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 强研发部的科研实力,促进公司的技术进步。 (三)产学研合作以公司研发部为主体,大力推进公司研 发部、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 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研发部形 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四)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 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 调工作。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研发新产品,推广新成 果。 (二)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进行软件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 (三)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信息和技术支持。 (四)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开辟新的研发领域,获 取信息和技术支持,加快项目的研发周期。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充分利用公司的优势和研发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中心研发活动的情况下, 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公司研发部开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公司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研发部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研发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备、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公司研发部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第十条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

产学研校企合作协议书

产学研校企合作协议书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厦门楚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就建立“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基地”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总则 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企业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很强的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甲方在乙方挂牌建立“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基地”。根据上级有关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道路的精神,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所属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派遣学生到乙方实习,乙方根据学生实习期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安排,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学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教学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果乙方提出用人需求,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调整教学计划,进行有 针对性培养,使毕业学生达到乙方要求的质量标准。 2、甲方将优先聘请乙方人员担任甲方的专业顾问委员会成员。 3、甲、乙双方加强人员之间的交流,甲方优先聘请乙方人员担任甲方兼职 教师,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为乙方在职人员企业内部培训及新进员工的培训提供场地、设备及 人员上的便利。 5、甲方将利用自身优势为乙方在市场宣传、品牌推广提供支持,如果乙方 提出,甲方可协助组织学生为乙方举办的大型活动提供帮助。 6、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在信息产品与软件产品的采购中将优先选用乙方推 荐的产品。

7、双方可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源联合开展面向第三方 的各种培训,双方也可联合进行产品开发。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并提出培养建议。 2、在条件允许时,乙方优先接收甲方学生进入公司实习,学生实习所需实 习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乙方人员为甲方教学人员在甲方实践与学习提供便利。 4、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安排技术人员到甲方进行交流。 5、在接收甲方学生实习,乙方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各项安排,制定好实习 工作计划,强化学生的日常纪律,全面保证学生实习质量。 5、对于人数较多的实习,乙方可要求与学院专业教师一起共同组成实习。 6、甲方承诺将优秀的学生向乙方推荐,乙方在招聘新员工时,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 (三)、未尽事宜 1、本协议不涉及双方经济关系利益,如涉及具体费用则需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 2、人员互相聘用办法及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3、学生在乙方实习所需费用届时商定。 4、例外事项双方本着建设性态度协商解决。 甲方: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乙方:厦门楚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三章评审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技术成果丰硕,专业技能突出,以及承担并完成过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优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范本

XXXXXXX有限公司 编号:000 版本:A0版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起草人:审核人:审批人:文件实施日期: 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修订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与科研院校、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通过共同合作开发或直接采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改进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并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或新材料的技术创新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第四条公司研发中心为产学研合作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调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研发中心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紧密跟踪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研究工作动态,了解公司各单位技术需求,及时与技术人员交流,建立技术联络通道。

第六条研发中心每年同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到公司进行调研,确定技术课题,定期召开产学研合作单位技术交流会议。 第七条产学研合作的选题范围主要围绕公司承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公司重大技术攻关课题等。 第八条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的研究室,每季度必须向公司研发中心汇报课题研发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研究人员的工作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产学研合作课题组成员可以采用在社会招聘、公司内部抽调等方式,课题完成后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条产学研合作机构人员管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对课题组成员的管理与考核。 第三章合作模式及工作程序第十一条根据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及技术需求现状,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技术转让:科研院所将所持有的技术成果按照合同约定转让给公司使用; 2、委托开发:公司根据企业生产或产业发展要求,委托高校或研究院所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其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 以校“国示范”建设和“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创建工作为中心,以学校工作意见为指导,鼓励学校各系与行业、企业积极开展交流合作,拓展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发展、教师培养、技术服务、产品加工、制造研发,规范开展校企集团化办学、建设企业工作站和企业调研咨询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各系与行业、企业的合作,特制定该办法。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系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事项。 第二条各系与行业、企业的合作,科技处负责指导、服务、协作、规范,各系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是持有执业资格的法人单位,与学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对接的企业,有着良好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较高合作诚信度。校企合作项目应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需求,与各系教研室、实训基地的设施设备和发展的方向基本配套,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共同搭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生产加工平台。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事项。 1.科技处的责任事项: 负责制订工作计划、下发通知、撰写总结等日常工作; 负责指导和规范各系开展校企合作工作; 负责审查校企合作项目总体情况,重点审查校企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和合作企业资质; 负责制定校企合作协议、产品加工审批表、校企合作评分表等相关材料,并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进行评价。 2.各系的责任事项: 负责落实2个及以上校企110技术服务中心技术服务队,并确定服务队名称;填报技术服务队队长、队员情况登记表;

负责发掘一定数量与本系专业对口,与学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对接的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开展校企合作活动; 负责定期与协议企业进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调研、制造研发、产品加工等广泛的校企合作,并做好资料归口与上报工作; 负责通过与协议企业校企合作活动,挑选适当的企业生产项目,应用于学生的教育与教学; 负责从校企合作过程中收集适合参加各级创新大赛的创新作品,参加省、市各届创新大赛; 负责挑选2家及以上有良好合作关系、良好发展前景、可以深度合作的企业,建立企业工作站,根据专业特点与合作方式制定合作协议与合作计划,由学校进行授牌。 第五条校企合作项目由系(教研室、实训室)或与校有关处室为校内合作部门承接提出立项申请,科技处受理;一般性合作项目由分管校领导审批;重大项目(标准另定)由校长审批。 凡批准立项的校企合作项目,应签定合作协议(合同书)。校企合作项目协议由科技处组织审核,经校法律顾问审核后报分管校长审定审批,或由校长审定审批签字确认,以及合作方有效签字后方为有效协议(合同)。 校企合作项目应坚持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性评估工作制度。承办校企合作项目的系、部(教研室、实训室),与各有关处室,应对合作项目的时机把握、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开发进行年度效益评价,并按照协议(合同)规定检查履行情况,做好阶段、年度汇总报告和台账资料包,上报科技处核查和校长室评价。 协议(合同)期限在3年(含3年)以上的校企合作项目,合作中期应由科技处组织评估,全面审查合同履行情况。根据合同约定行将终止的合作项目,校企合作办应会同相关处室提前3个月告知合作方终止合同。

产学研合作计划

产学研合作计划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密切对接市场,经过几年的办学、我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对外技术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有了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在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得到了较好的体现。XXXX是我院重点专业,学院特别重视走产学研一体、校企合作的发展道路。产学研教育既是我院实现办学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专业发展的的重点内容,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好。为了进一步强化、规范、拓展我院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完善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体制和机制 在已经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教育体制条件下,产学研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我院产学研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管理体系尚未完全理顺,工作规范有待加强。因此,本学年我院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增添、修订配套的工作制度。要继续加强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外聘委员的指导功能,与企业行业密切合作,切实做好专业开发和调整前的市场调研,使新开发的专业符合行业企业人才市场的需要,削减没有市场前途的专业;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正确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定位,由校企双方组织教师和技术专家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研究课题,编写理论课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聘请企业管理人员、专家和一线高技术人员共同参与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的建设;要广泛联系省内外企业,深化校企合作,加大订单式培养的力度。 二、研发机器人 为提高学院办学水平,突显学院办学特色,与XXXXX研究所联合在学院内设立“机器人研发基地”,重点共同研发工业机器人。研发基地计划首个研发项目为:利用6关节和并联机械手,配合X条独立的皮带输送线、CCD视觉成像系统、速度追踪系统空盒周转推送系统及电控辅助系统,来实现产品的分拣与包装。通过研发工业机器人项目,一方面为学院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实训平台,提高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训练学生所学到的机械方案、结构及造型设计、自动控制、模式识别、计算机软件硬件设计等多种专业知识。还可以训练学生各项工程能力,比如团队协作能力、动手能力、自学能力等。另一方面,通过邀请校外专家及校内教师共同参与项目,从而增强师资队伍的力量,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再一方面,通过为企业研发工业机器人,加快校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奖励办法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奖励的积极作用,表彰在促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以及通过产学研合作取得的突出创新成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产学研合作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纽带,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有关细则,特设立“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奖性质与类别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设立,是奖励为促进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以及突出创新成果所颁发的荣誉奖。 “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设创新奖、促进奖、军民融合奖、创新成果奖、突出贡献奖共五类奖项。 第三条评奖周期与名额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每年评选一次,届时由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奖励委员会向各地有关管理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金融、中介机构发出通知,并通过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网和《中国科技产业》杂志等有关权威媒体向社会公告。 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促进奖、军民融合奖、创新成果奖,每奖项每年评选原则上不超过100名;突出贡献奖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

第四条评选组织及评选程序 一、评选组织 1、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下设“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与促进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15人,奖励委员会是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领导、产学研界的代表和促进会的部分领导构成。 2、奖励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政产学研界有代表性的领导、专家和企业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奖项组成专家组,对各奖项进行评审。 3、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奖励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4、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设在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二、评选程序 1、评审委员会负责分类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初审意见。 2、奖励委员会负责对初审结果复审并公示,如无异议,确定获奖单位及个人。 3、获奖单位和个人如无特殊情况,应出席年度颁奖大会,领取获奖证书及奖牌。 第五条评奖原则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申请条件 第六条奖励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高校、院所、金融、中介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组织、促进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活动,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以及合作开发出的突出创新成果,均在申报范围之内。

产学研合作项目

附件5: 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及验收指南 一、2017年度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河南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不含转制科研院所)和其它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 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分为:接受企业委托开展的研发项目(委托开发类)、与企业合作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合作转化类)、面向企业开展技术转让的项目(技术转让类),以及实验室成果以转化应用为目标开展中试研究的项目(成果中试类)。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应在实施期内,且预期两年内完成(2018年12月前完成); 2.企业在技术合同中承诺支付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应不低于项目研发经费预算的50%,并纳入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3.成果中试类项目依托的科技成果原则上是近三年取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成果,且项目负责人为获奖或科技成果登记的前三名; 4.成果中试类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是指依托省级二等奖以下(含二等奖)科技奖励或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成果申报的项目;重点项目是指依托省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科技奖励的成果申报的项目。一般项目申请财政支持经费不得高于50万,重点项目申请财政支持经费不得高于200万; 5.项目合作企业应为河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与项目申报单位没有相互隶属或关联关系;

6.申报时不得使用同一科技成果重复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项后不得使用同一科技成果再次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 (四)申报材料 1.河南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申请书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预算申报书仅申报成果中试类填写); 2.技术合同或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明; 3.银行转账凭证或中试科研可行性报告; 4.合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它相关资料。 二、2016年度产学研合作项目总结验收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达到预定实施期限尚未验收的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 (二)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验收申请书提供完整验收材料,未能按照相关规定提供验收材料及证明的项目,不予以受理。 2.达到验收实施期限不能验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说明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 3.项目实施周期到期超过一年未提交验收材料,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项目。 (三)验收材料 1.河南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2.产学研合作协议; 3.合作企业成果应用情况和评价意见证明材料; 4.合作企业拨付到本单位的项目研发资金银行转款证明及其他资金到位证明; 5.项目经费支出凭证。

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精神,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节能环保、市场开拓、法律服务和管理咨询、信息化应用、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平台(以下简称示平台),是指符合第二条规定,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信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运作规、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带动作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服务平台。示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第四条示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经信委负责区级示平台的认定、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第二章服务平台建设 第五条建设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 第六条建设目标。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服务平台为支撑,以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为重点,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三级服务平台纵向协调发展,综合与专业服务平台横向互补的立体服务网络。 第七条建设容。 (一) 信息查询:加强网络功能开发,畅通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产品、标准、人才、市场等各类信息服务。 (二) 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开展工业设计、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帮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增强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建立行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适用技术推广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4年4月1日 页码:page1 of 5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科研创新能力,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化, 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提升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和性价比,降低 生产成本。 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广新成果。 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开辟新的产品领域,提供信 息和技术支撑,缩短项目开发周期。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展各类产学研工作管理。 第三条定义 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高校和科研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 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的活动。 第四条各部门职责 1、企划部负责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协调与沟通 2、技术研发中心负责产学研项目技术对接。 第五条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1、充分利用公司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生产实验条 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公司研发活动的前提下,为学生实践活动提供方 便。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4年4月1日 页码:page2 of 5 2、优先接纳与公司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公司就业。 3、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公司进行实践活动,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4、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高等院校 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第六条组织运行方式 1、企划部为产学研合作活动的归口部门,对产学研的运作进行监督管理, 熟知合作双方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双方约定开展合作。 2、公司设立产学研合作活动管理小组,组长由企划部经理担任,组员由公 司技术研发中心、财务部、企划部、生产部主管组成。 3、组长每年根据公司研发活动的需要,组织管理小组制定公司年度产学研 活动的计划、经费预算、人员配置等事项。 第七条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1、产学研合作的经费来源: (1)按照公司的销售收入,按比例划拨专项经费; (2)高等院校的科研经费; (3)政府补助经费; (4)其他。 2、政府补助经费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 资金用于支付产学研合作的各项支出,保证产学研活动顺利进行。 3、产学研活动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合作双方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产 学研合作资金。 4、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已发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 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产学研合作模板(联合项目申报)

研究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速科技项目的研究和成果转化,甲乙双方就产学研合作的有关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充分的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分工与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联合申报产学研专项资金,甲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乙方为合作研究单位。 合作项目:的研究。 二、甲方职责 1、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到企业工作的食宿费用。 2、采样、分析技术支持和人员配合。 3、负责样品检测费用。 4、负责科技项目申报。 5、甲方配合乙方技术人员工作,提供现场试验条件。 6、甲方负责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产业化工作。 三、乙方职责 1、提供以往相关技术资料。 2、制定相关试验计划、开展模拟试验工作。 3、提交试验报告,撰写论文或专利。 4、甲方在项目研制过程中遇到生产工艺、产品开发、项目组织方案存在困难时,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5、乙方协助甲方编写相关工艺流程、QC成果及标准。 四、合作双方权益 1、甲、.乙双方共同申请科技计划项目,甲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乙方为合作研究单位。如科技项目申请成功,原则上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的研究,科研经费分配比例为:甲方:60%,乙方:40%。 2、乙方自行研制的科研成果,包括有效专利和发明专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甲方,

相关费用另行商定,其转让办法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办理。 五、项目推广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本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应用推广,甲方有义务优先考虑应用本项目的研究成果。甲、乙双方共同申请的发明专利,由双方共同确定专利技术的使用价格和执行方式,以甲、乙双方的利益均得到保障的原则确定。 六、未尽事宜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申报项目未能成功立项,本协议自动废止。有未尽事宜,合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XXX公司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与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通过共同合作开发或直接采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改进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并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或新材料的技术创新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第四条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调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公司研发部要建立科技信息网络,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紧密跟踪科研院所的技术研究工作动态,了解公司各单位技术需求,及时与技术人员交流,建立技术联络通道。 第六条研发部每年邀请相关科研院所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技术课题,定期召开产学研合作单位技术交流会议。 第七条产学研合作的选题范围主要围绕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研发部研究开发课题、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公司重大技术攻关课题等。 第八条产学研合作成立研发经济实体的,必须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运行。 第九条与科研院所共建的研究室,每季度必须向公司研发部汇报课题研发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研究人员的工作情况等信息。 第十条产学研合作课题组成员可以采用在社会招聘、公司内部抽调等方式。 第十一条产学研合作机构人员管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对课题组成员的管理与考核。 第三章 合作模式及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根据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及技术需求现状,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技术转让:科研院所将所持有的技术成果按照合同约定转让给公司使用; 2、委托开发:公司根据研发项目或产业发展要求,委托高校或研究院所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按合同的约定转化应用; 3、共建研发实体:(公司目前主要采用这种形式)利用科研院所的基础理论扎实、研发能力强的技术优势,结合公司生产过程工艺熟悉、具有产业化和资金优势,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建研发实体,对某一课题进行联合研究开发; 4、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由公司和高校科研单位共建人才培训基地,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为高校提供实地培训的基地。 第十三条产学研合作工作程序: 1、公司研发部提出产学研合作课题(项目)及意向合作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