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借用流程

充电宝借用流程

充电宝借用程序

目的:为规范商场服务中心充电宝的合理使用,最大化方便顾客,特制定本程序。

一、充电宝和数据线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由服务中心员工负责。如有顾客要求租借充电宝,首先服务中心员工须热情接待并告知顾客:“您好!我们商场提供的充电宝是免费租借的,但需要先交纳50元/个的充电宝租借押金,在您将充电宝完好无损归还至服务中心时,押金将全额返还给您!若充电宝遗失或损坏,押金则作为充电宝的赔偿金,不给予退还。”,并请顾客出示身份证或驾驶证,服务中心员工按证件信息填写《充电宝借用登记表》。

二、收取顾客押金,在服务中心系统中按商品售卖方式操作,服务中心员工取出充电宝,检查确认充电宝可正常使用后,交予顾客,请顾客检查确认充电宝可否正常使用,并在《充电宝借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三、服务中心员工在顾客签字确认后收回《充电宝借用登记表》,将机打小票及顾客证件交还于顾客,并告知顾客须在当天营业时间结束前携带小票来归还充电宝,请妥善保存好小票!逾期归还或无小票不予退还押金。经手人在《充电宝借用登记表》上“借用经手人”栏签字。

四、在顾客归还充电宝时,服务中心员工应仔细检查有无损坏、可否正常使用,如完好无损,则收回充电宝及数据线,并请顾客出示原机打小票,服务中心员工收回原机打小票,在《充电宝借用登记表》中记录具体归还时间、退还押金金额,在服务中心系统中按商品退货方式操作,将押金交于顾客手上并请顾客签字确认。原机打小票及退回押金小票分别粘贴于《充电宝借用登记表》“备注”栏,经手人在“归还经手人”栏签字。

五、如充电宝有损坏且影响正常使用时,服务中心员工应委婉地告知顾客充电宝损坏需要赔偿,押金将作为赔偿金扣留,不给予退还。请顾客出示原机打小票,服务中心员工收回原机打小票,在《充电宝借用登记表》中记录具体归还时间、退还押金金额,在服务中心系统中按商品退货方式操作,请顾客签字确认。原机打小票粘贴于《充电宝借用登记表》“备注”栏并备注“损坏赔偿”,经手人在《充电宝借用登记表》上“归还经手人”栏签字。如果顾客拒绝赔偿,服务中心员工必须立刻知会当班主管或值班经理,酌情进行处理。

六、充电宝由服务中心员工负责保管、充电维护、借出和收回,客服主管负有监管责任。顾客损坏按每个50元扣留押金,如非顾客责任造成充电宝破损或丢失,客服主管按进价赔偿。

七、商场员工如需租借充电宝,须抵押工牌,使用完及时归还至服务中心,取回工牌。

八、充电宝赔偿达3个以上时,客服主管及时向公司申请购买补充。

九、附件:《充电宝借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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