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竣工验收高质量检测方法、频率及要求

交、竣工验收高质量检测方法、频率及要求
交、竣工验收高质量检测方法、频率及要求

附件一:

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方法、频率及要求

1、路基土石方

1-1 路基边坡:

a、频率:每公里一处,每处两侧用2m直尺、坡度尺各测两个坡面。

b、进行坡度检测时,2m直尺摆放部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检测记录要明确是上边坡还是下边坡、检测点的设计坡率。

c、外观鉴定:①边坡坡面是否平顺、稳定,曲线圆滑,不得亏坡,不符合要求时记录单向累计长度。②路基沉陷的处数,每处沉陷长度面积及沉陷深度。③路基顶面或路面纵向裂缝长度、宽度;④填挖交界处、路桥交接处衔接是否顺畅;⑤路容路貌,弃土、杂物清理情况;⑥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是否适当,外形是否整齐;⑦边坡绿化情况。

d、工具:2m直尺、坡度尺、30m钢尺(测量路基沉陷和裂缝长度)。

1-2 排水工程:

a、断面尺寸:①每公里三处,每处用5m钢卷尺测两个断面,同时涵盖到不同结构类型;②断面要测底宽、顶宽、深度、墙身砌筑厚度。

b、沟底铺砌厚度:①每个合同段用撬棍、铁锤破检5-10个沟底铺砌厚度;③设计有盲沟的须检测盲沟材料及尺寸情况,透水管埋设情况;④设计有砂垫层的须检测砂垫层厚度。

c、外观鉴定:(检测记录应明确排水沟型式类别)①排水沟内侧及沟底是否平顺(应分“不够平顺”、“极不平顺”记录、“基本符合要求”);是否阻水;外侧是否脱空;②砂浆强度(极低、低、偏低、基本满足要求);饱满度(无砂浆、极不饱满、欠饱满、饱满等);③砼强度(极低、低、偏低、基本符合要求等);④铺砌材料强度(风化石?)、粒径(极小、偏小?); ⑤盲沟材料(级配、强度等);⑥土工布、滤水管布设情况;⑦有盲沟的路堑边沟在填挖交界处与无盲沟的水沟衔接处理情况(滤水管是否引出?引出口高程?盲沟内积水是否能通畅排出?等)。

d、工具:钢板尺(2把)、5m钢卷尺、撬棍、铁锤。

1-3 涵洞工程:

a、结构尺寸:①抽检不少于总数的10%,不同结构类型的涵洞必须检查到。每道测6个尺寸;②用50m钢尺、或5m卷尺、或5m塔尺分别测:涵长、净高、净宽、板厚、墙厚、八字墙厚尺寸,每项尺寸测1~3个点。

b、流水面高程:每道看进出水口,记录流水面是否与外界进出面标高是否相符、接顺和流水畅通情况。

c、外观鉴定:①涵洞进出口是否顺适,洞身是否直顺,帽石、八字墙、一字墙是否平直、翘曲,洞内是否有杂物、

淤泥、阻水;②台身、涵底铺砌、拱圈、盖板等裂缝。(若有,记录每道裂缝的数量、长度、宽度、位置、方向等,外观特征需描述清楚);③涵洞处路面有无跳车现象;④沉降缝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了防水处理,墙身沉降缝是否竖直,墙身沉降缝与盖板沉降缝是否对齐,不均匀沉降应量化。⑤涵底铺砌厚度及质量状况(记录清楚设计和实际的涵底铺砌是砼的还是浆砌片石的?)。

d、工具:50m钢尺、5m卷尺、5m塔尺、2m直尺、撬棍、手电筒、雨靴。

1-4 支挡工程:

a、频率:抽查不少于总数(指该合同段的支档工程总处数)10%,且每种类型不少于1处。

b、砼强度(如有大型砼挡墙时):①回弹仪每处测10个测区;②记录每处的部位和设计强度;③测出每个回弹测区的碳化深度。

c、断面尺寸:①每处开挖检查1个断面;②每个断面用尺测结构厚度、长度、高度;③浆砌的要记录砌石、砂浆饱满度、强度等质量情况;④记录支挡工程设计及实际结构型式。

d、表面平整度:①每处用2m直尺、塞尺测3尺②有勾缝的,结合目测描述。

e、外观鉴定:①砌体是否坚实牢固,勾缝是否平顺、脱落;②沉降缝是否垂直、整齐、上下贯通,填缝处理是否符

合要求;③泄水孔布置与设计或规范要求是否一致,有无阻塞、泄水管翘上现象;④墙身裂缝、局部破损有多少处;⑤砼表面蜂窝麻面是否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深度是否超过10mm。

f、工具:2m直尺、5m卷尺、两把钢板尺、撬棍、铁锤、(如有大型砼挡墙时还应增加回弹仪)、小钢钎、小铁锤、小毛刷、酚酞液、碳化深度测定仪。

1-5 小桥工程:

a、频率:抽查不少于总数的20%

b、砼强度:每座相同标号砼墩、台用回弹仪测10个测区(兼顾到不同的墩、台),梁板砼用回弹仪测10个测区(在过程监督中完成,如过程监督中没做,则交工检测时能测得到就测),并记录所测部位砼的设计强度。每个测区要测碳化深度

c、主要结构尺寸:①每座抽10个数据;②用钢尺、卷尺、5m塔尺测尺寸:墩(台)身、梁板等结构尺寸、(上跨)桥梁净高、桥面净宽等,并记录所测结构尺寸的设计值。

d、外观鉴定:①砼表面是否粗糙,模板接缝处是否平顺,有无漏浆现象;②砼表面有无超过该部位面积0.5%的蜂窝麻面,有则记录蜂窝麻面面积百分比;③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条是否顺滑清晰,栏杆、护栏是否牢固、直顺、美观;

④桥头有无跳车现象;⑤桥下施工弃料是否清理干净。

e、工具:30m钢尺、5m卷尺、5m塔尺、回弹仪、

小钢钎、小铁锤、小毛刷、酚酞液、碳化深度测定仪。

2、桥梁工程

a、频率:特大桥、大桥100%,中桥50%;桥梁下部工程:特大桥、大桥少于5个墩台的逐个检查,多于5个墩台的抽查总数的50%;中桥抽查墩台总数的50%。

b、下部:①抽检墩台砼强度:用回弹仪,每墩台不少于2个测区,记录砼设计标号,每个测区要测碳化深度;②用钢尺测主要结构尺寸:测墩(台)身结构尺寸、(上跨)桥梁净高等,每个墩(台)测2-4个点;③墩台垂直度:用垂直度仪或经纬仪逐个墩台测两个方向。

c、上部:①砼强度:用回弹仪,每座桥不少于10个测区,抽查主要承重构件,每个测区要测碳化深度,记录砼设计标号;②用钢尺测主要结构尺寸:每座桥测10点。梁板等结构尺寸,要记录设计尺寸【可在过程检查中收集数据,如梁长、宽、高等;过程没收集到的能测到的测梁的长、宽、高(可在桥头处测),(另外防撞栏的尺寸也测,不作为主要结构尺寸,只作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行车安全性)】;③伸缩缝与桥面高差:用2m直尺、塞尺,逐条缝每侧测三处;(测型钢、槽口砼与桥面的高差);④桥面铺装平整度:每联>100M时用连续式平整度仪分车道检测,不足100M时每联用三米直尺测3处,每处3尺(最大间隙h,高速、一级公路允许偏差3mm,其他公路允许偏差5mm);⑤桥面宽度、厚度、横坡:ⅰ、桥面宽度:用钢尺测,每30m一个断面;ⅱ、桥

面厚度: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收集数据,每30m一个断面;ⅲ、桥面横坡:横坡仪或水准仪,每30m一个断面。要记录设计值;⑥桥面抗滑:每70m一处(二级及以下公路不测)。

d、外观鉴定:⑴基本要求:①砼表面是否平滑、模板接缝处是否平顺、有无漏浆现象;②砼表面蜂窝麻面面积是否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③砼表面是否出现非受力裂缝,结构出现受力裂缝宽度超过0.15mm的条数及缝宽;④结构钢筋外露的处数。

⑵支座要求:支座位置是否准确,有脱空及非正常变形的个数。

⑶上部结构要求: ①预制构件安装不平整的处数;②悬臂浇筑的各梁段之间接缝是否平顺、色泽一致,有无明显错台等问题的处数;③主体钢结构外露部分的涂装和钢缆的防护防蚀层是否保护完好;④拱桥主拱圈线形圆滑有无局部凹凸,拱圈有无裂缝。

⑷桥面系要求:①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是否顺滑清晰;

②栏杆、护栏是否牢固、直顺、美观情况;③桥面铺装沥青砼表面是否平整密实,有无泛油、松散、裂缝、粗细料明显离析等现象,计算上述缺陷的面积之和占受检面积的百分比(裂缝按长度乘以0.2米,宽度折算成面积);④伸缩缝有无阻塞、变形、开裂现象,桥头有无跳车现象;⑤泄水管安装有无阻水,桥面有无低凹,排水情况是否良好。

e、工具:30m钢尺、5m钢卷尺、垂直度仪、水准仪、2m直尺、3m直尺、塞尺、横坡仪、抗滑构造测定仪、回弹仪、小钢钎、小铁锤、小毛刷、酚酞液、碳化深度测定仪。

3、隧道工程

a、频率:抽查总数的100%

b、衬砌强度:用回弹仪、超声波每座中、短隧道测不少于10个测区,特长、长隧道测不少于20个测区,要记录所测部位的砼设计强度,每个测区要测碳化深度。

c、衬砌厚度:用高频地质雷达连续检测拱顶拱腰三条线或钻孔检查。

d、大面平整度:用3m直尺、塞尺测衬砌平整度实测每座中、短隧道(1000米以下)测5-10处,长隧道1000米<x≤3000米测10-20处,特长隧道(x>3000米)测20处以上(每处3尺)。

e、宽度:用20m钢尺每座中、短隧道测5-10点,长隧道测10-20点,特长隧道测20点以上。

f、净空:用5m塔尺测每座中、短隧道测5-10点,长隧道测10-20点,特长隧道测20点以上。

g、隧道路面:参见路面要求。

h、外观鉴定:⑴衬砌:①砼衬砌表面,计算任一延米的隧道面积中,蜂窝麻面占总表面的面积百分比;②施工缝错台的处数;③隧道衬砌出现裂缝,计算裂缝累计长度和占

总长度的百分比。

⑵总体:①隧道洞内渗水、漏水的处数;②洞内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有无阻塞情况;③隧道洞门按支档工程要求检查;④隧道路面按路面工程的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i、工具:超声波、高频地质雷达、3m直尺、塞尺、30m 钢尺、5m塔尺、5m钢卷尺、回弹仪、小钢钎、小铁锤、小毛刷、酚酞液、碳化深度测定仪。

4、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1 标志工程:

a、频率:抽查不少于总数的10%;单悬抽查总数的50%;龙门架抽查总数的100%;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大型单悬和龙门架,现场开挖基础,检查基础尺寸和基础砼的质量状况。

b、立柱竖直度:用垂直度仪每柱测两个方向

c、标志板净空: 用5m塔尺、5m钢卷尺取不利点

d、标志板尺寸: 用卷尺每块测2点

e、标志板厚度:用螺旋测微仪每块测2点

f、外观鉴定:①有多少个金属构件镀锌面有划痕、擦伤等损伤;②有多少块标志板面有划痕、较大气泡和颜色不均匀等表面缺陷。

g、工具:垂直度仪、5m塔尺、5m钢卷尺、螺旋测微仪、羊镐、铁锹等。

1-2 防护栏工程:

a、频率:每公里抽查1处

b、波形板厚度: 用螺旋测微仪每处20点

c、立柱壁厚度: 用螺旋测微仪每处20点

d、横梁中心高度: 用5m钢卷尺每处20点

e、混凝土护栏强度:用回弹仪每处5-10测区

f、混凝土断面尺寸:用5m钢卷尺每处20点

g、外观鉴定:①波形梁线形不顺适、色泽不一致的处数;②立柱顶部有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缺陷的处数;③砼护栏预制块有断裂现象的处数;掉边、掉角长度每处超过2cm的砼构件的块数;砼表面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陷面积占该构件面积的百分比。

h、工具:螺旋测微仪、5m钢卷尺、(如有砼护栏:回弹仪、小钢钎、小铁锤、小毛刷、酚酞液、碳化深度测定仪)。

1-3 标线工程:

a、频率:每公里抽查1处

b、标线段长度:用10m钢尺每公里测1处,每处3点

c、标线宽度:用尺量每公里测1处,每处3点

d、标线厚度:用厚度仪,每公里测1处,每处3点

e、标线纵向间距:用10m钢卷尺,每公里测1处,每处3点

f、外观鉴定:①记录标线施工污染路面的总面积和污染处数;②线形不流畅的处数;③表面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现象的处数。

g、工具:5m钢卷尺、10m钢尺、厚度仪。

1-4 隔离栅工程:

a、频率:每公里抽查1处

b、立柱埋深:每公里用羊角、锄头挖开1-2根

c、立柱中距:用5m钢卷尺每100根测2根(间距4米的每公里测5根)

d、砼强度:用回弹仪每100根测5根(我认为立柱小会摇动,不准确,应参考砼强度报告来判断)。

e、立柱高度:用5m钢卷尺每100根测2根(间距4米的每公里测5根)。

f、外观鉴定:①镀锌层表面应具有均匀完整的锌层,颜色一致,镀件表面无漏镀、露铁等缺陷;涂塑层无肉眼可分辨裂缝、脱皮及其他有害缺陷;不符合要求时,记录缺陷的处数。②砼立柱不密实平整的处数。③刺铁丝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处数。

g、工具:羊角锄头、5m钢卷尺、(回弹仪?是否需要测立柱砼强度?如何测为好?)

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XXXXX项目 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1.参与单位: 建设方:XXX 以下简称:XXX XXXXXX 以下简称:XXXXX 代建方:XXX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XXXXX 2.作业目的: 为规范代建方代为建设项目于工程竣工后与XX公司之验收、移交作业,对验收、移交过程中涉及的技术问题,以及后续之工程维修、新增之杂项工程,进行定义以明确工作分工和相关责任,特订定此办法。 3.适用范围: 凡XX公司新建工程,而由代建方代为建设之工程项目,其竣工验收、档案文件移交及后续之工程维修、新增之杂项工程,均须依此规定办理。 4.权责单位: 1)验收移交: 工程完工后由代建方组织制作验收、移交文件,邀集XX公司、项 目所属公司主持验收、移交作业。 3)工程维修: 采取项目责任制,于保固期限内由施工单位执行,一般消耗品及机 器设备日常保养不在此列。然因不当使用导致之故障维修,作业流 程依循项目所属公司,费用归属项目所属公司。 5.作业流程:

6.办法内容: 1)竣工验收: 工程验收分为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及内装工程3类; 土建验收内容为:外墙工程、楼梯及机房、防水隔热工程、升降设 备、停车场、卸货码头、厂区道路 机电验收内容为:强电、弱电、给水、排水、空调、消防、燃气 内装验收内容为:天花吊頂、地坪、墙面、楼梯区、厕所 各项工程验收时应依附件一《工程竣工项目移交清单》中对各分项 工程所要求之内容准备进场材料检验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产 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竣工图说等相关文件准备齐全后进行 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为: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代建方及XX公司/项目所属公司)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二)监理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准备会(即初验),建设单位(代建方及XX公司/项目所属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主要检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明确竣工验收前工程还需要完成的整改工作。 (三)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准备会各方提出的整改任务。 (四)建设单位(代建方及XX公司/项目所属公司)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部制定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第六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doc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合同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验收及移交时间 工程移交内容及范围 施工单位:2015年月日 1、电气工程验收及移交楼层:负一层至七层(共八层,含屋面及室外工程) 工程情况说明: 我司承建的已按施工合同及相关要求施工调试完成,工程内外清扫干净,灯亮,照明、动力系统等使用正常,具备移交条件,现 申请予以移交。 2、移交物件: ①.设备移交记录表: 1 份;(设备的公司名称、维保电话详见附件) ②.强电井锁匙 10 把;配电箱锁匙(不锈钢加锁) 30 把;防火卷帘门钥匙 1 把;楼层双电源转换开关钥匙 4 把(通用);③.图纸:电施( DZ-00~DZ-43) 44 张。 ④.技术培训记录表 1 份(详见附件) 接收单位(使用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年月日日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年月日日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合同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验收及移交时间 工程移交内容及范围2015年月日 1、给、排水工程验收及移交楼层:负一层至七层(共八层,含屋面及室外工程) 工程情况说明: 我司承建的已按施工合同及相关要求施工调试完成,工程内外清扫干净,洁具、给水及排水系统等使用正常,具备移交条件,现申请予以移交。 2、移交物件: ①.设备移交记录表: 1 份;(设备的公司名称、维保电话详见附件) ②.水井锁匙7 把。 ③.图纸:水施( W-00~ZW-02) 40 张。 ④. 技术培训记录表 1 份(详见附件) 施工单位:接收单位(使用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年月日日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年月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在建的工程。 二、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九)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经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后,可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竣工预验收。 (二)住宅工程必须经逐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公司项目经理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预验收申请后,请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预验收事宜,在获得批准后,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没有实行监理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预验收。预验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 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围 第一部分综合文件 一、竣(交)工验收文件 (一)竣工验收文件(附件6、7、8相关容及竣工验收委员会各专业检查组意见)。 (二)交工验收文件(附件3、4相关容)。 (三)工程单项验收文件(环保、档案等)。 (四)各参建单位总结报告。 (五)接管养护单位项目使用情况报告。 二、建设依据及上级有关指示 (一)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三)水土保持批准文件。 (四)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准文件。 (五)文物调查、保护等文件。 (六)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 (七)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 (八)设计变更文件及批准文件。 (九)设计中重大技术问题往来文件、会议纪要。 (十)施工许可批准文件。 (十一)上级单位有关指示。 三、征地拆迁资料 (一)征地拆迁合同协议。 (二)征地批文。 (三)征用土地数量一览表。 (四)占地图及土地使用证。

(五)拆迁数量一览表。 四、工程管理文件 (一)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评标报告。 (三)合同书、协议书。 (四)技术文件及补充文件。 (五)建设单位往来文件。 (六)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七)其它文件及资料。 第二部分决算和审计文件 一、支付报表 二、财务决算文件 三、工程决算文件 四、项目审计文件 五、其他文件 第三部分监理资料 一、监理管理文件 二、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一)质量控制措施、规定及往来文件。 (二)监理独立抽检资料(注:编排顺序参照第四部分)。 (三)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三、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文件 四、工程合同管理文件 五、其他文件 六、其它资料 监理日志,会议记录、纪要,工程照片,音像资料。 监理及人员情况,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围、责任划分、工作制度。

XX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docx

XX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 1、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 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承包合同执行是否达到约定要求的重要 环节。项目部将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付过程的各项工作。 在组织竣工验收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相关资料,严格 按国家现行工程建设验收标准办理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报手续, 积极配合业主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管 理程序包括: 竣工验收准备; 编制竣工验收计划; 组织现场验收; 移交竣工资料; 办理交工手续。 1.1竣工验收准备 组织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成立竣工验收小组,编制 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督促各施工单位限期完成。对竣工收尾计划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督促和配合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质量评价,整理各项交工文件及技术资料,包 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准书、土地、规划批准文件、 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工程概(决)算书、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 资料,提出交工报告。 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对工程的收尾、修补、成品保护、资料整 理、场地清扫等内容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竣工收尾工作满足有关

要求。 完成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将按工程建设验收标准的规定先内部 组织预验收,邀请一些有经验的专家参加,检查各项工作是否达 到了验收的要求,对各项文件、资料认真审查,通过初步验收, 找出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并分析、汇总验收结论及资料。 1.2组织现场竣工验收 在内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及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发出预约 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 事宜。 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业主会同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本项目各单 体的验收工作。对于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 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进行分阶段竣工验收。 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工程质量等情况核查合格后,形成工程竣工 验收报告,各参加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作为竣工验收 依据。 2、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 2.1 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条件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 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 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且具有完整的监理 资料,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 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65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

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工程验收及移交程序(精)

1目的 明确规定工程验收及移交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规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有关规范及相关文件(图纸会审、技术、设计变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进行验收,确保工程项目最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顺利移交物业管理单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及移交控制。 3 职责 3.1 工程部项目组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3.2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备案申请,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项目土建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的验收,各专业局配套验收由各专业局组织验收,工程部、开发部进行现场配合、协调。 4 工作程序 4.1 工程验收组织与依据 4.1.1 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全部完工后,必须进行相应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单位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 4.1.2在规定的阶段工程施工后,只有通过中间验收的工程才可进入下一步的施工;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才可进行移交。 4.1.3各阶段工程验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监督验收的全过程检查活动,工程验收的依据包括有: a 施工合同; b 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资料;

c 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 4.1.4按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工程各阶段验收应有以下部门或单位代表参加,公司派出的代表为工程部,必要时包括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a 桩基和基础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b 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c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公司代表、监理单位、设计院、勘察院、规划部门、施工单位。 4.2验收程序 4.2.1 工程验收的程序一般分两步进行,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a 资料审查,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监理单位确认验收资料后,交公司工程部复审,经工程部复审通过后, 由工程部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b 现场检查,按照工程部的安排,工程部项目经理组织设计单位、勘察院,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部门代表或公司领导参与、并监督现场验收检查。 4.2.2 工程中间验收 4.2.2.1工程部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在确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中间验收申请》 , 必须审查以下方面: a 验收资料是否完整; b 验收资料是否清晰,并符合要求; c 监理单位是否已有明确的意见; d 监理单位要求改进的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已落实。

【免费下载】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

市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定)为保证市政工程质量以及在完工后能够及时得到维护管理。按照中心有关要求并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质〔2013〕171号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特制定如下如下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程实体验收工作(实体竣工验收)工程实体验收在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同时邀请接收单位共同完成的工作。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按此实施细则执行。一、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中心规定,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实体竣工验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施工许可证。3、办理完成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必须完成A 类报监)(附 表1:对报监的解释、报监所需材料及各标段未完成A 类报监、缺少的资料明细)4、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 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XX〕65号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XX〕 65号 (交公路发〔2010〕65号)正式颁布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质量鉴定工作,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印发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该细则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同时废止。细则中对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等环节进行了局部修订和完善。 质监总站 2010年2月25日

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方法.doc 附件2:公路工程竣工档案名目.doc 附件3: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doc 附件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doc 附件5:各单位工作总结报告.doc 附件6:公路工程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判一览表.doc 附件7: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doc 附件8: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判等级证书.doc 方法修订汇报.doc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 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实施细则 (交公路发〔2010〕6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依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时期。 交工验收时期,其要紧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形,评判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判。 竣工验收时期,其要紧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判,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判。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样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方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差不多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治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依照工程实际情形、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托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刻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fd2526138.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项目总承包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第十五节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1.竣工验收的计划、措施及承诺 1.1.1相关人员的培训 在工程竣工后投入使用前,组织专业人员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厂家技术人员对发包人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的培训,以确保物业管理人员在工程投入使用后能立即独立进行必要的操作、维护和故障排除。 1.1.2工程使用说明书的准备 准备好相应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包括维修手册和操作说明等;维修手册和操作说明作为竣工培训的主要参考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工程使用说明书》,编写的《工程使用说明书》真实、完整、详尽地反映本工程实际情况。在竣工验收前将编写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初稿报给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认真修改、整理《工程使用说明书》,并将修改后的《工程使用说明书》报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使用说明书》的最终稿经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承包人必须在三方签字确认后一周内将正式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包括电子版)移交给发包人。 1.1.3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基于合同图纸、变更指令、经审批的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和配合图以及过程质量记录等进行准备和制作;此类图纸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及重庆市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准备和递交。提供竣工图电子文档、晒印蓝图,所提供竣工图图纸的数量和格式、装订方式等满足业主的要求,并且负责本工程竣工图向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归档责任。 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如果有)制作自己的竣工图和整理自己的竣工资料;发包人将要求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如果有)的竣工资料随工程进度逐步提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统一分类整理。 在工程实际竣工前,发包人承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根据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给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竣工图在竣工移交证书颁发前提供。 1.1.4竣工验收的规章承诺 应在整个过程中严格依照政府相关法规、规章和合同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质量保证、材料的进货检验、分部分项工程的隐预检等与质量记录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 1.2竣工验收综合调试的组织 机电工程在竣工前对所有各系统进行整体调试(包括由专业分包人完成的部分),并在发现问题后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综合调试工作是机电安装施工的重点工作,也是检验前期各系统施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要求的重要阶段,而且机电安装系统调试是包含多系统、多专业的综合性的工作。因此需要各专业在开始系统调试前分别作出专项调试方案。并报甲方及监理审批。 1.2.1检验工作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单位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检查与评价,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该办法。 一、验收条件 1、单位工程按设计完成;无超计划、超概算情况发生。 2、工程管理资料含:⑴批文⑵论证结论、立项通知⑶ 招(议)标手续⑷合同、技术协议⑸开工报告。 3、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4、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并提交 监理评估报告或初验报告; 5、向集团公司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二、参加单位人员 1、矿建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生产处通风处机 电处安监局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2、非煤建设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安监局机 电处煤质处(洗煤厂项目参加)煤化工研究所(煤 化工项目参加)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三、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汇报单位工程施工及质量情况; 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评估;

3、建设单位汇报单位工程立项、限额设计、计划、招 议标、合同情况,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 资等情况。 4、验收人员分专业组进行竣工验收; 5、各专业组汇报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 6、建设单位就验收各专业组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及存在问题,限定7 —15天的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7、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可委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 位组织复验,并报送整改回执单,确认已整改;或 组织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复验,确认已整改后,发放 竣工验收证明书。 四、各专业组人员组成及职责任务: 1、土建组由战略规划部工程科牵头,预算科、质监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土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矿建组由生产处牵头,质监站、通风处、安监局、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矿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机电安装组由机电处牵头,质监站、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进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有效安全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相应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第九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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