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系统技术规定

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系统技术规定
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系统技术规定

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来源:时间:2009-06-08 点击数:538 文字:〖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东阳市城市规划区围除临时建设工程、村(居)民建房之外的各项建设项目,以及与城市规划有关的设计和管理活动。各建制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容的,原则上应符合本规定。

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围的建设应按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可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围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中华人民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适建围按《各类建设用地适建围表》(附表一)的规定执行;在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地段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第六条凡未列入《各类建设用地适建围表》(附表一)规定适建围,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以及涉及城市“道路红线”、“绿线”、

“紫线”、“黄线”、“蓝线”控制围等强制性容修改的,应当依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报批。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七条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工程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各项指标,应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暂未覆盖又确需建设的地块,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市域总体规划及专项(专业)规划等上层次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应按《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一)的规定,宜采取单独编制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有关程序报批。

第八条建设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宜单独规划建设:

1、低层住宅建筑用地面积为500平方米;

2、多层住宅建筑、多层公共建筑用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

3、高层住宅建筑用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

4、高层公共建筑用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

建设用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单独规划建设:

1、邻近土地已完成建设的或受道路、河道、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确实无法与周边土地整合的建设项目。

2、街道、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变配电、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项目。

3、危房修建、改造等原因。

4、其他特殊项目。

第九条建筑物的修缮、危险房屋的修建应符合以下规定:

1、属文物古迹,历史风貌的建筑应符合有关保护规定。

2、不得超出原有建筑物的产权面积、原基底面积、原高度、原层数建设。

3、确因遇特殊条件限制或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的,在不影响四邻建筑的采光、通风并征得四邻同意的条件下,修建时允许对基底面积、高度、层数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条《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一)中规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控制指标为上限,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基地。对混合类型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宜将建筑基地按用地性质分类划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基地和综合楼基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表一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第十一条对未列入《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一)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技术规或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十二条鼓励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保证规划以及现有城市市政、水利、交通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和安全使用要求;

2、在符合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地下空间的建筑面积一般不计入建设工程容积率;

3、商业区、连片开发的商务功能区,交通枢纽设施以及其他公共活动较为集中的地块的地下空间,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连通建设。

第四章建筑绿地

第十三条各类建筑基地绿地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比例(绿地率)应符合《建筑基地绿地率控制指标表》(表二)的规定。

表二建筑基地绿地率控制指标表

第十四条在旧城区改造难以达到《建筑基地绿地率控制指标表》(表二)规定的,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其绿地率可以比《建筑基地绿地率控制指标表》(表二)规定降低二至五个百分点。

第十五条成片开发或建设地区可以通过编制详细规划确定总绿地率和各地块用地的绿地率,经批准后实施。在符合总绿地率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成片开发或建设地区各块建筑基地的绿地率可参照本规定《建筑基地绿地率控制指标表》(表二)的规定适当调整。

一个街区的集中绿地可按总绿地率控制指标进行综合平衡,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设。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平均分布。

第十六条地下建筑顶板标高相对室外地坪标高不高于1米,平均覆土厚度不小于1米,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一般不低于绿地面积的70%,绿地率可按100%计;平均覆土厚度小于1米,灌木及植被配置为主,绿地率可按50%折算。屋顶绿化覆土厚度大于30厘米, 以灌木及植被配置为主,绿地率可按绿地面积的30%折算(铺装地摆盆花不计绿地率)。

第五章建筑间距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包括条式、点式)的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建筑间距图示见附录四。

第十八条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应保证被遮挡居住建筑底层窗台面以上大寒日有效日照不少于3小时,旧区改建项目新建居住建筑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原被遮挡居住建筑的居室大寒日日照少于3小时的,新建建筑对其遮挡日照不宜加剧影响。

居住建筑日照条件分析计算按《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平行布置的多层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一般规定如下:

1、朝向为南北向的多层居住建筑,即正南北和南偏东(西)45o以(含45o)(下同),其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倍;旧城改造可酌情降低,最低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倍;建筑间距最小值为14米。

2、朝向为东西向的多层居住建筑,即正东西和东(西)偏南45o以(不含45o)(下同),其建筑间距不小于较高遮挡建筑高度的1倍;旧城改造可酌情降低,最低不小于较高遮挡建筑高度的0.8倍;建筑间距最小值为14米。

第二十条垂直布置的多层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一般规定如下:

1、南北向的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8倍,且最小值为14米。

2、东西向的建筑间距不小于南北向建筑高度的0.8倍,同时不小于另筑高度的0.6倍,且最小值为14米。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方案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设 计方案 第一章系统预期目标 建立吴中区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把城市规划管理过程所涉及的各种信息进行科学的存储与管理,以实现对各种信息的快速查询、检索、统计、及时修改更新、空间分析与资源共享等,完成规划管理的办公自动化,最终达到把大量单一、零散、缺乏内在联系的信息资料变成有机、综合的信息资源,以辅助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分析决策,为此不仅要具备合理的计算机软硬件配置,建立规范化的信息分类标准,最重要的是要为系统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结构框架。系统的总目标为:规划领域在城市建设中具有超前性、基础性和重要性。同样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在城市地理信息系统中也具有基础性和重要性。以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是国内外城市GIS 应 用的成功经验,是搞好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必不可少的主要管理手段。因此系统的近期目标是建立以吴中区建设局规划处的业务和管理内容为基础,以 GIS 技术为支撑,实现图、文、表管理一体化的综合型、空间型现代化网络管理体系。 第二章系统建设原则 为保证系统具备科学合理的结构框架,最大程度地满足用户要求,尽可能提高各项指标,拟建系统的设计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先进性原则在满足系统功能要求的基础上以及尽可能降低资金投入的同时,保持系统 的先进性。 2.一致性原则 为确保系统建设的顺利进行、系统建成后的自身运行以及与其它系统的连

接,必须在系统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强调标准化、规范化和统一化,主要是数据编码、数据格式的规范化和一致性等。 规范标准的选用顺序为:国家标准、规范,各行业、部颁标准、规范,地方标准,自行制订经过论证的标准。 3.安全稳定性原则 保证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和保持正常工作的能力 在错误干扰下系统重新恢复和启动能力 维护数据安全性能力 4.完备性原则 数据完备性,包括数据的完整性、现势性、准确性和精度 系统功能完备性,子系统的设计必须有比现有业务流程更完善的数据输入、 管理、处理、输出和更新的功能 5.适应性原则 能根据机构功能调整的需要,不断满足以后系统目标的变化的要求 系统的结构设计应考虑日后的功能扩充 能适应技术更新(如软、硬件升级更新等)的要求 6.实用性和方便性原则 进行深入的用户调研分析,针对用户的业务流程设计系统,使用户使用起来 方便实用 系统建成后能够投入实用,以实现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 经系统的深层次的应用开发,提供简单明了的用户界面,实现"傻瓜式"的操作系统的安装、运行简单方便,用户经短期培训即能掌握系统维护、管理和使 用 7.经济性原则系统结构设计认真考虑系统建设的经济性,统筹全局,按轻重缓急精心组 织系统结构,使系统运作高效而经济节约。 第三章系统开发关键技术根据系统建设原则,为

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确(6月10日)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化,依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及城市规划技术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是在市城市规划区围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以及实施各类建设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 编制了详细规划的地段、区域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按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 城市规划区围的临时设施、个人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市规划区围外的其它县、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第五条部分具有兼容性的建设用地,其兼容的容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编制的区域,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

总体规划和本规定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围表》的规定执行。 凡是《各类建设用地适建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围表》规定围的,应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先按规定对原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围表附表一

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允许或不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 第六条凡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无详细规划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和本规定表二《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的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 第七条城市规划区成片建设用地必须按城市规划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 学校、工厂、医院、大型单位等的建设用地必须编制修建性详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1.3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定。 1.4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 90 )执行。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可以计人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小城市)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表2.2.3 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2.3 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中国和各大发达国家城市规划运作体系

1.澳大利亚的城市行政体系 2.新加坡的城市行政体系 3.日本的城市行政体系 4.加拿大的城市行政体系 5.美国的城市行政体系 6.中国的城市行政体系 澳大利亚的城市行政体系——规划行政体系 一、联邦政府及首都的规划行政 堪培拉 在联邦制的条件下,联邦政府一般不干预及州以下的城市规划行政事务。但联邦政府某些部门的职责与地方规划事务有一定的关联性,这些部门主要有:建设部、环境、住房和社区发展部、交通部。此外,在1972-1975年的惠特拉姆政府中曾设有城市和区域发展部,联邦政府通过行政和财政等手段介入地方城市发展的事务。 在联邦直接管辖下的堪培拉市,在1988年以前,国家首都发展委员会是规划行政的单一主体,联

邦政府设有主管首都地区事务的部长,部长会同国家首都发展委员会处理城市规划布局的调整、土地使用管理等的具体的程序性工作。1988年以后,根据新的立法,堪培拉分别成立了属于联邦国家的首都规划署(The National Capital Planning Authority),及属于堪培拉市的地方规划署(Territory Planning Authority)。国家首都规划署负责制定“国家首都规划”,这个规划中要包括整个首都地区的规划原则、政策及标准,在规划中划出具有国家首都特征的指定区域,在指定区域内制定详细的规划和设计文件,对指定区域实施建设管理。 “国家首都规划”由首都规划署按法定程序编制或修订,经由联邦政府主管部长批准,经政府官报公布生效。规划生效后,政府须在国会两院会议期间的6天内提交给两院,在提交后6天内如果国会任何一院通过动议不同意这个规划或规划中的部分内容,则这个规划或规划中的一部分内容即为无效。 首都地方规划由地方规划署按法定程序编制或修订,并征询首都规划署的意见,书面报地方政府行政长官。联邦法律规定,地方规划与国家首都规划不符为无效。 二、州级政府及规划行政 澳大利亚各州的城市人口主要都集中在州的首府。州的首府都是大都会区,由几十个地方政府行政单元的组成,如悉尼大都市区有30余个地方政府行政区,墨尔本大都市区含50多个地方政府区域。由于首府在各州的经济、政治中的重要地位,州政府一般都对首府的整个都市化地区施以较直接的管理。 维多利亚州的规划行政体系在各州中最为复杂,并随经济、政治条件而不断变化,经过了多次的调整变迁,但长期以来州级政府机构在规划行政中的主导地位没有改变过。 悉尼港 在维多利亚州的州政府设有规划和环境部(1993年后改为规划与发展部),作为州的规划行政主管部。在州的层面,通过立法设有墨尔本及大都会工务局(The Melbourne and Metropolitan Board of Works,以下简称MMBW)。MMBW被赋予了广泛的权力来编制和实施墨尔本大都市区规划(Melbourne Metropolitan Planning Scheme,以下简称MMPS)。在墨尔本以外的其他城市化地区也通过州立法设立了几个区域性的规划行政机构,以负责跨地方行政区的规划事务。 根据1981年的州城市规划法修正案,位于墨尔本大都市区内的地方政府可以申请编制自己辖区的法定规划。地方政府编制的规划必须与MMPS相符合,且不涉及具有全局性的问题。地方政府的规划必须经MMBW同意才能生效。规划一旦生效,即取代MMPS中的有关部分内容。一个地方政府一旦有了自己的法定规划,相应的规划审批权限就从MMBW转移到这个地方政府。 规划的行政涉及与各方的协调。有许多州的行政机构与规划事务有关,它们有的为规划提供咨询,有的在实施自己的行政行为过程中将对规划产生影响。维多利亚州与规划有关的行政机构包括:州协调委员会,其职责是协调州政府几十个部门的政策和行政行为,确定优先程序及规划方向;规划咨询委员会,其任务是为规划部长提供咨询意见,特别是关于规划的政策问题;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其工作是制定和调整历史建筑的登录;环境保护署,其职责是保护和改善环境及控制污染;城市更新署负责重建或改建旧区;政府建设顾问委员会,负责为主管公共工程的政府部长提供关于保护具历史、文化价值的公共建筑的建议。此外还有公共工程部、港口署、土地保护委员会、农业部、住房部、卫生局、林业局等机构也都与规划行政有关。

东阳市城乡环境卫生及工程设施专项规划(2019修改版)

东阳市城乡环境卫生及工程设施专项规划(2019修改版)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与《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一致,为东阳市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739 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与《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一致,由于现状已经是2018 年,因此本专项规划为2019年修改版。 二、规划对象与规划目标 (一)规划对象:东阳市城乡环境卫生及工程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固体废物等。 (二)规划目标:建成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置科学体系,配备先进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环卫作业实行机械化、精细化、市场化,环卫管理实行网络化、规范化、智慧化,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事业现代化。 三、环境卫生发展预测 经预测:2020年生活垃圾收集量约1444.5吨/日,2035年生活垃圾收集量约2248吨/日;2020 年东阳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含渣土的量)约为51.29万吨,2035年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含渣土的量)约为74.28万吨;2020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112.5吨/日,2035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162吨/日; 2020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厨余垃圾产生量约为150吨/日,2035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厨余垃圾产生量约为320吨/日;2020年东阳医疗垃圾约1592吨,2035年东阳医疗垃圾约3300吨;2020年东阳市全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2100万平方米;2020年中心城区需要清运的粪便量为14.25吨/日,2035年为7.8吨/日。 四、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一):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议结合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可回收垃圾分选中心、大件垃圾处理和污泥处理等项目,建设东阳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内近期主要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厨余垃圾处理厂。 (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东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按现状不再扩建,东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作为应急生活垃圾处置场,同时处理焚烧飞灰。为此,对第二填埋场适当扩建,扩建面积约4000平米,库容约4万立方,作为飞灰填埋需要。 (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规划建议在城东街道泉坞坤山坳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规模2200吨/日,一期规模1650吨/日,二期550吨/日,占地约120亩。 (四):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 建设规模为近期100吨/日,远期15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规模为近期200吨/日,远期300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厂。为节省用地,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结合工艺特点进行合建,占地约25.8亩。 (五):建筑垃圾消纳场 规划在白云街道、江北街道、吴宁街道均新设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 (六):污泥处理项目 规划建议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置。 (七):可回收垃圾分选中心 规划进一步提升设施设备和增加分选中心布点。规划建议中心城区设置一处综合分选中心,并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并考虑。 (八):大件垃圾处理项目 规划大件垃圾处理项目位于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并考虑。

城乡规划管理系统与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第一章城乡规划管理概述 1城乡规划管理基本容和特性 基本容(1)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2) 依法审批城乡规划(3) 城乡规划实施(4)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特性 ⑴就管理的职能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服务性和制约性。 ⑵就管理的对象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宏观性和微观性。 ⑶就管理的容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专业性和综合性。 ⑷就管理的过程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阶段性和连续性。 ⑸就管理的方法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规律性和能动性。 2城乡管理的基本原则 ⑴依法行政的原则⑵系统管理原则⑶政务公开原则⑷公众参与原则 3城乡规划决策的类型和含义 含义:就是城乡政府和城乡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乡规划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城乡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决策类型(1)最优决策和满足决策指最有效地达到既定管理目标的决策。(2)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是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操作作规程进行决策。 4如何提高城乡规划决策技术 优化决策结构,提高决策技术水平和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化和法制化建设 第二章行政管理学与行政法学 1简述行政领导的含义 导行政领是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管理者通过一定方式指挥影响组织的个体成群体,从而实现一定组织目标的活动过程。 2结合城乡管理工作容,谈谈如何提高行政效能。 提高行政效率应该采取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方法,应该把重点放在改革和完善行政部的体制、结构、程序和提高人员的素质上。把重点放在改善部环境上,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自我改革和完善。 (1) 改革组织体制。 (2) 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 完善行政过程。 (4) 实现行政管理方法与手段的现代化。 3行政法治原则有哪些?分别有什么含义?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具体容包括4方面容:⑴行政行为主体合法、⑵行政行为容合法、⑶行政行为程序合法、⑷行政行为权限合法。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要求行政机关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某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法律授权的特定的一级政府批准,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依据想抵触的措施,事后必须报法定国家机关予以确认。 4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所应该具备那些条件?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评审 2011-10-13 18:12:05四川经济日报我要评论(0)【字体:大中小】 昨日,《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该详细规划范围包括白沙街道与沙坪镇所辖区域,面积95.68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47.6平方公里,长江岸线长度约22公里。规划期限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0—2015年,第二阶段为2010—2020年,第三阶段为2020年以后。四川经济日报记者严为远 附件一、《控规》简要介绍 目录 一、规划背景 (2) 1、规划背景及区位介绍 (2) 2、规划范围与期限 (2) 二、主要规划内容 (2) 1、发展目标 (2) 2、发展定位 (3) 3、规模预测 (4) 4、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 (4) 5、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6)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0) 7、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珠联绿带 (10) 8、市政工程规划 (11) 9、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3) 10、防灾规划 (16) 11、建设容量分区控制引导 (18)

一、规划背景 1、规划背景及区位介绍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向纵深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长江上游沿江发展带和川南经济区的重大部署,按照市委“东拓西进”发展战略要求,立足四川宜宾港建设,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集群发展,尽快融入长江一体化联动发展格局,增强我市区域辐射力和综合竞争力,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打造长江上游一级中心城市和实现我市“双百”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宜委发〔2009〕26号)精神,由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了《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临港经济开发区下辖白沙街道与沙坪镇,包含7个社区与26个村庄,总人口76654人。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范围包括白沙街道与沙坪镇所辖区域,面积约95.68平方公里(地形图实测数据),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47.40平方公里。长江岸线长度约22公里。 (2)规划期限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期限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近期)为2010年~2015年, 第二阶段(中期)为2010年~2020年, 第三阶段(远期)为2020年以后。 其中至本次规划中期:在规划年限(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25平方公里)、建设范围与《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相一致。 二、主要规划内容 1、发展目标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各种城市规划设计手段,确立临港经济开发区的性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纲要概要 编者按:创新、生态、人文!响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展望2040年,上海将成为一座怎样的城市?目前正在编制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已经形成了一些初步设想。下面我们节选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纲要概要》的部分内容为您一一展现。 上海: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 Striving for the Excellent Global City 城市愿景:上海: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一座创新之城、生态之城、人文之城。城市性质:在2020年基本建成“四个中心”的基础上,到2040年将上海建设成为综合性的全球城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大都市。 1、城市目标 The Primary Objective 1.1更具竞争力:一座繁荣创新之城GlobalCompetitiveness: a City of Prosperity and Innovation 以建设国际经济、金融中心为支撑,以建设国际贸易、航运中心为基础,以建设自由贸易区为契机,提升上海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的能力和影响力,建立上海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领先地位。 进一步提升上海作为国际门户和国家交通枢纽的功能,强化综合交通的服务能力,提高对内对外两个扇面的辐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上海在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的支点作用,更好地促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 聚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创新人才,建立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使上海成为全球创新网络中的重要枢纽和主要科技策源地之一,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城市的全面创新。 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生活、出行、交流交往模式,促进城市生活的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智能化和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建设高效互联的智慧城市。 打造新型产业体系和良好创新体系,充分发掘传统行业、创新经济的增长潜力,实现经济多样化发展,提供多元化的就业机会,建设适合各类人才成长创业的宜业城市。

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10单元02街区14地块控制性详细

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10单元02街区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 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2020.08

目录 1、规划调整背景3 2、修改理由分析3 3、可行性分析4 4、规划修改范围和区位5 5、用地现状概况6 6、原规划情况 7、修改情况7 8、结论8

1、规划调整背景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白云区块的功能由原来以商贸园区为重点,向以商业、居住、文化等为一体的多元化功能区转变提升,并且由于印染厂等地块的污染和环保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并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126号专题会议纪要在对污水处理一厂进行加盖处理和工艺提升的基 础上,对江滨南街以南、歌山路以西地块内的7家企业用地进行废液处理和土壤修复等有机更新,实现产业的退二进三。同时根据2020年6月2日的东阳市人民政府市十五届政府 第七十四次常务会议的纪要,要求妥善处理白云服装园区电镀印染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形成新的遗留问题。现对7 家企业用地中的浙江新红染针织有限公司地块的经济技术 指标及要求作适当调整,使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10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02-14局部地块能更快更好更科学合 理的得以实施,从而加快推进白云街道开发建设的步伐。 2、修改理由分析 1)为促进该区域退二进三工作早日顺利开展。 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12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 神和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3日的党政领导碰头会记录中都要求加快该区域的退二进三工作,适当提高该地块的开发强度,提高地块土地的利用率,增加地块土地价值,使得该区域的产业退二进三更加顺利实施。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1 总体介绍 蓝图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LTUPMIS)是广东蓝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多个城市规划信息系统软件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开发的以城市规划空间信息管理和实时更新为基础,以“两证一书”为核心,按照建设用地选址──规划方案审批──建设工程方案审批──建设工程验收──发证为主线业务流程的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LTUPMIS 基于蓝图工作流平台──LTFLOW 和SuperMap GIS 平台进行开发,提供可以灵活扩展的、基于工作群组的空间数据管理、编辑和共享功能,是数字城市规划系统的理想平台。系统参照国家及建设部有关规范和标准,将GIS 集成于办公系统之中,实现图文一体化管理,达到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业务处理、内部管理的计算机化,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效率和质量,促进城市规划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简单易用、功能强大、可定制、可扩展、易维护,具有分布式处理能力的流程管理、图形编辑、数据处理平台。采用多层体系结构、组件式设计思想、流程化业务处理、层次化开发方法,终端业务处理可以在IE 浏览器、专用客户端两种模式下运行。 2 高效安全的空间数据管理 (1)通过采用高效、全面、成熟的SDX 空间数据库技术,实现现状数据(基础地形图、综合管线)、规划编制成果(总体规划、规划路网、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题专项规划)、规划管理数据(历史用地、基底红线、道路红线)等规划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一体化集成,实现良好的并发性、安全性和可管理性。全面支持Oracle、SQL Server 及Sybase 等大型数据库服务系统,实现空间数据的分布式存储和集中化管理。 (2)多源空间数据无缝集成,直接访问其他格式数据,充分快捷地利用原有数据资源,如直接读取测绘界广泛采用的AUTOCAD 格式,可快速建立作为背景的基础地形图库。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评审 2011-10-13 18:12:05经济日报我要评论(0)【字体:大中小】 昨日,《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该详细规划围包括白沙街道与沙坪镇所辖区域,面积95.68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47.6平方公里,长江岸线长度约22公里。规划期限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0—2015年,第二阶段为2010—2020年,第三阶段为2020年以后。经济日报记者严为远 附件一、《控规》简要介绍 目录 一、规划背景 (2) 1、规划背景及区位介绍 (2) 2、规划围与期限 (2) 二、主要规划容 (2) 1、发展目标 (2) 2、发展定位 (3) 3、规模预测 (4) 4、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 (4) 5、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6)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 7、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珠联绿带 (10) 8、市政工程规划 (11) 9、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3) 10、防灾规划 (16) 11、建设容量分区控制引导 (18)

一、规划背景 1、规划背景及区位介绍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向纵深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长江上游沿江发展带和川南经济区的重大部署,按照市委“东拓西进”发展战略要求,立足港建设,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集群发展,尽快融入长江一体化联动发展格局,增强我市区域辐射力和综合竞争力,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打造长江上游一级中心城市和实现我市“双百”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宜委发〔2009〕26号)精神,由临港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了《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2、规划围与期限 (1)规划围 临港经济开发区下辖白沙街道与沙坪镇,包含7个社区与26个村庄,总人口76654人。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围包括白沙街道与沙坪镇所辖区域,面积约95.68平方公里(地形图实测数据),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47.40平方公里。长江岸线长度约22公里。 (2)规划期限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期限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近期)为2010年~2015年, 第二阶段(中期)为2010年~2020年, 第三阶段(远期)为2020年以后。 其中至本次规划中期:在规划年限(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25平方公里)、建设围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相一致。 二、主要规划容 1、发展目标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各种城市规划设计手段,确立临港经济开发区的性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第三章 建筑管理 第四章 市政公用设施与工程管线综合 第五章 城市景观与环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3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 注: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见附录五。 2.3.8 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人行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 2.3.8.1 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通道全天候对公众无偿开放; 2.3.8.2 通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0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通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5米。 第三章 建筑管理  3.1 建筑间距 3.1.1 建筑物的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抗震、安全、环保、工程管线和文物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执行本规定。

3.1.2 根据居信建筑日照标准和我省实际情况,居信建筑日照间距系数低限什按表三-1执行。 3.1.2.1 居信建筑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 L=i:H 式中:L=建筑间距 i=日照间距系数 H=南侧建筑的计算高度(见附录二) 3.1.2.2 居信建筑日照间距按表三-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注:旧城区改造中局部地区确实难以达到规定标准的,按现状城市人口计,中小城市可减少系数0.05,大城市减少0.1,并应通过市县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局部地区"的范围。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当地住宅正南向东布置时的照间距。

日本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运作体系(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日本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运作体系 日本城市规划的运作过程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土地使用规划、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和城市开发计划。 一、城市土地使用规划 城市土地使用规划分为地域划分、分区制度和街区规划三个基本层面。每个层面的土地使用规划都包括发展政策和土地使用管制规定二个部分。发展政策制定发展目标及其实施策略,不具有直接管制开发活动的法律效力,但作为制定管制规定的依据。 1、地域划分 城市规划区的发展政策制定未来10~20年的发展目标以及实施策略,包括人口和产业的分布、土地使用配置、城市开发、交通体系、公共设施、环境保护和城市防灾等方面。 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市建成区以及周边的农业和森林区域。因此,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往往是城市建成区的4 ~5倍。根据1968年的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区划分为城市化促进地域和城市化控制地域。地域划分的依据是未来10年的城市化趋势和人口分布预测。都道府县政府每隔5年进行城市规划区的基本状况调查,涉及到人口、产业、土地和交通等方面。 地域划分与城市规划区的交通网络规划、公共设施规划和土地调整计划相结合,目的是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控制城市形态和土地配置、提高公共设施的投资效益、确保城市的协调发展。 城市化促进地域包括现状的建成区未来10年内将要优先发展的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政府投资将会集中在这类地区,区内农田可以转变为城市用地,开发活动受到土地使用区划的管制。在城市化控制地域,一般不允许与农业无关的开发活动,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政府投资也不会集中在这类地域。 2、区划制度 土地使用区划是日本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体系的核心部分。城市化促进地域划分为12类土地使用分区,包括7类居住地区、2类商业地区和3类工业地区(见表1)。在不同的土地使用分区,依据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标准法,对于建筑物的用途、容量、高度和形态等方面进行相应的管制。土地使用分区是为了避免用地混杂所造成的相互干扰、维护地区形态特征和确保城市环境质量。 早在1919年,日本的城市规划法和城市建筑法就引入了土地使用区划制度,仅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三种类型,以确保私人部门的开发活动与公共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之间相互协调。在1950年,增设了准工业区类型。1968年的城市规划法对于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又进行了细划,土地使用分区增至8 类,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80年代以来,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居住区面临着商业建筑和办公建筑的开发压力,导致用地价格飞涨。到1993年,居住区又进行了细化,以限制各类居住区的商业建筑和办公建筑,土地使用分区也从8类增至12类。 在1964年,引入了容积率作为建筑容量的限制规定。在此之前,建筑容量控制的相关规定是基地覆盖率和建筑高度。日本是一个地震多发地区,建筑高度一直受到严格控制。随着建筑抗震结构的技术进步,建筑高度限制逐渐放宽。容积率规定在控制建筑容量的同时使建筑设计具有更多的可能性。与此同时,建筑物的斜面管制界定了建筑物的“外壳”,以确保城市环境质量的最低限度(特别是日照要求)。在斜面管制的“外壳”之内,建筑物的形态设计是完全自由的。 土地使用分区的法定依据是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标准法。城市

东阳市横店镇西郭线以北都督北街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东阳市横店镇西郭线以北都督北街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2017年4月 东阳市横店镇西郭线以北都督北街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一、规划背景 为指导东阳市横店镇西郭线以北都督北街以东地块的土地开发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引导城市建设,提供该地块开发建设的技术依据与实施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二、地块区域位置 本规划地位于横店镇西郭线以北,都督北街以东。总用地面积为22778平方米,分为二期,一期用地面积11264平方米已建设完成,二期用地面积11514平方米。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4、《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10月1日) 5、《东阳横店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 6、《东阳市横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如与其他规划发生矛盾,原则上应以本规划为主。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四、规划设计指导原则 地块的功能布局要与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相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点及企业的关系。 规划重视城市自然、人文特色的动态延续性,重视建筑体量、色彩及空间关系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充分结合原有地形、地貌等自然景观资源和区位。 坚持以人为本,创造舒适、优美、卫生、安宁的生活环境。规划的用地布局及空间组织以人的需求为依据,充分考虑人的可达性、便捷性及舒适性,做到以人为本,为人服务。 五、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2017-2025年)。 六、市政设施规划 给水规划:该地块给水主要由地块西侧城市供水管网接入(管径DN150);根据规划区域的实际用水需求引入功能区的给水主管管径规划为DN150,在功能区内形成DN150的供水网,然后由枝状支管通至每个地块。具体详见规划图。 排水规划: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经初级处理(化粪池)接入西南侧城市污水管网。雨水就近接入地块南侧溪流。具体详见规划图。 电力规划:在地块内设置配电房。 电信规划:在地块规划1个分线箱。 七、规划图则 1、地块用地性质为A53(特殊医疗用地)。总用地面积22778方米,其中一期总用地面积11264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11514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7822平方米。一期已经建设完成,二期建设指标:建筑密度20-35%,地上容积率0.7-1.1,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落实“四线”控制要求。地块按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设置地块内的停车位,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等公用配套设施。 2、地块高程起算点为黄海标高128.51米,上界限不得超黄海标高163.51米,下界限不得低于黄海标高113.51米。 3、地块主出入口设置在南侧西郭线上。地块总平设计时,必须考虑与周边已开发小区、已建建筑的协调性与合理性。相关间距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必须处理好各专业管线的衔接工作。

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一节城乡规划管理概述 一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 (1)城乡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 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搞好城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城乡规划管理的核心。根据对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的解释,城乡规划管理核心包括三方面: 第一,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 第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第三,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 一般特征:综合性、整体性、系统性、时序性、地方性、政策性、技术性、艺术性等诸多特征。 特殊特征:引导与控制的特性、宏观和微观管理特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属性、阶段性和连续属性

第二节城乡规划管理系统 一城乡规划管理系统 城乡规划管理是一个系统。 系统的特点:一是系统是由若干部分以一定的结构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整体;二是系统整体具有层次性,每个层次的系统可以分解为若干基本要素;三是系统整体有不同于各组成部分的新功能。 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是一个实践过程。 (1)决策系统: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审批管理 (2)执行系统: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建 (3)反馈系统: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4)保障系统:城乡规划法律规范

二城乡规划管理系统要素 1.管理目标 最终目标P115 2.管理者 管理的水平与成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素质及其能力。如基层规划管理人员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1)(2)(3)3.管理对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的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 4.被管理者 一是城乡规划项目(政府内部管理行为),二是建设用地或建设工程(政府外部管理行为)。 5.管理中介 (1)权力 审批权:审批城乡规划,审批“一书两证” 惩治权: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 执行权:执行城市政府方针、正常和重大决策 参议权:向城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表彰权:表彰实施城乡规划优秀建设项目 其他权:其他法律授权或因需制定管理规范的权力 (2)规则 批准的城乡规划文本、图纸,各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城市规划案例分析—宜宾市

《城乡规划设计与案例分析》 实验报告 实验名称:宜宾市城市规划分析及评价 实验学期:学年第学期 专业: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实验成绩:

宜宾城市规划 1.区域概况 宜宾位于四川盆地南部,是川、滇、黔三省交汇地。区域地形整体呈西南高、东北低态势。全市地貌以中低山地和丘陵为主,中低山地占46.6%,丘陵占45.3%,平坝占8.1%。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低丘、河谷兼有南亚热带的气候属性,有气候温和、热量丰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8℃左右,年平均降水量1,050-1,618mm。境内水系属外流水系,以长江为主脉,河流多、密度大、水量丰富。金沙江、岷江汇合成为长江横贯市境北部,三江支流共有大小溪河600多条。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宜宾形成了具有本地区古老民族文化特色的僰文化、酒文化、竹文化、茶文化及独特的川南民俗风情等,产生了诱人的魅力和影响。发达的水系为自然风光增添颜色,加之南方喀斯特地貌区独特石林景观以及蜀南竹海构成宜宾丰富的旅游景观。 宜宾市辖2区8县,幅员面积1.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54.29万。2016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653.05亿元,2016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55.91万人,城镇化率46.63%。 2.发展规划 在发展定位上宜宾市结合区域优势将城市定位分为三个层次: 形象定位:长江上游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功能定位:长江上游辐射吸纳川滇黔的区域中心城市;产业定位:三中心、六基地。三中心包括全省通江达海交通枢纽中心、长江上游商贸物流中心、川南城市群金融中心;六基地包括名优白酒产业发展基地、综合能源深度开发基地、重大装备机械制造基地、新型化工轻纺建材基地、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市域产业布局的规划主要由增长极和发展轴构成,包括中心城区部分的核心产业增长极、西北部的沿江综合产业发展轴、西部金沙江生态经济发展轴、南部特色能矿产业发展轴、东南特色文化旅游发展轴。各发展轴上布局点式产业园区,充分利用区域特色和资源,形成以区域优势为发展基础的城市综合发展规划。各个产业园区以交通线路作为连接轴,宜宾一方面利用便利的水运与外部进行经济

《东阳市域总体规划》(环评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促进东阳市经济社会与城镇建设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和市域空间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东阳市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期限确定为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三条本次市域总体规划范围为东阳市整个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739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除执行本文本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市域城乡发展战略 第五条市域总体发展战略 1.区域开放战略:依托区域性经济轴线,融入浙中城市群,接轨大中城市,主动参与区域经济循环。 2.产业提升战略:加快产业升级,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形成。 3.资源整合战略:整合市域资源,有机集中、集约利用。 4.城乡统筹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条市域功能定位 中国影视文化基地和浙中地区专业化制造业基地,浙中地区生态、人文特色浓厚的重要旅游市。 第七条市域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以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五个统筹”的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中,大力推进“工业强市、商贸新市、影视名市、建筑大市、文教优市”五市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落实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两项基本国策,构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和社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2.分项发展目标:各项指标根据东阳市现状基础以及规划预测增长趋势确定,其中2010年部分指标参照《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系统技术规定

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设计要求: 1、各类建筑物从道路红线退缩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物的高度、性质、功能以及所处地段道路的级别确定,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其退线距离不得小于(表1.1)所列值,并同时符合满足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城市高压线规划走廊宽度(见表1.2)日照、消防、环保、防空、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表1.1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指标表 居住公建 多(低)层高(中高)层多(低) 层 高层 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 (大于等于40米) 8-10 10-20 8-15 15-20 城市主次干路(小于40 米),支路(大于20米) 5 8-10 5-10 10-15 城市支路(小于等于20 米) 3-5 5 5 5 表1.2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 (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 线路电压等级(KV)高压走廊宽度(M)线路电压等级 (KV) 高压走廊宽度(M) 500 60-75 66、110 15-25 330 35-45 35 12-20 220 30-40 2、依据建筑设计有关规定,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群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除已审定的方案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并应留出临时停

车或回车场地。 3、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如下:(1)隧道外边线外测50米;(2)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及线路轨道边线外侧30米内;(3)出入口、变电站等构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30米内。如在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相关建设活动必须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同意,并报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4、住宅项目总图涉及挡光影响的用地周边现状建筑物檐口及±0.00绝对标高需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测后标注于总图上,并经该勘测单位盖章确认。 5、住宅建筑日照间距应按《大连开发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报批办理导则》执行(应同时满足国家其它相关规范要求)。 6、居住区配套公建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要求配置。 7、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应按《大连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执行。 8、居住项目要求在用地内规划出垃圾处理点及相应场地(在总图中注明)。 9、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部分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提供户型比例测算报告)。 10、总图应标注用地平衡表、经济技术指标表、建筑一览表及简要说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具体表格格式见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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