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名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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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名录格式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分包商名录文件编号:年月日

项目经理:制表人:日期:

总承包合格合格分包商管理办法

QB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220千伏坦界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标准 总承包合格分包商管理办法 Q/ZEPDI.TJ.209.001-2014 现行版本: A 控制性质: 不受控 受控号: 2014-07-01 发布2014-07-01 实施浙江省电力设计院220千伏坦界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发布

目录 1 目的和范围 (1) 2 编制依据 (1) 3 职责 (1)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1)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4)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9)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10)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11)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12)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13)

1 目的和范围 1.1 为规范总承包项目合格分包商管理,明确供应商的分类分级管理标准,确保总承包项目合格分包商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总承包项目物资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2 编制依据 2.1 总承包项目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3 职责 3.1总承包工程部采购管理室: 3.1.1 负责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 3.1.2 负责供应商分类分级管理; 3.1.3 负责组织供应商资质评审及现场审查; 3.1.4 负责管理合格供应商名录并配合物资招标工作; 3.1.5 负责组织供应商综合评价; 3.1.6 负责供应商资质的动态管理; 3.1.7 负责供应商级别调整; 3.1.8 负责对供应商信息进行归档。 3.2总承包工程部项目经理室、施工管理室参与供应商综合评价; 3.3设计人员、监察审计部、财务管理部和三标管理部参与供应商资质评审。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合格分包商名录的建立 4.1.1根据以往工程通过资质评审的合格分包商,总承包工程部采购管理室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 4.1.2对物资供应商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4.1.2.1 资质证书或其它设计、制造、营业等证件; 4.1.2.2 施工、安装、调试分包商人员和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及监视和测量设备)状况; 4.1.2.3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工程分包管理分包商选择与管理

工程分包管理 1、工程分包的原因及范围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合理调配施工人员,施工进度紧迫的情况下选择部分劳务分包。 在本工程施工当中,我公司计划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若有则只有劳务分包。劳务分包的范围主要在基坑开挖(爆破)、砂石水泥运输、塔材运输等方面。 2、分包商选择条件 分包商的条件必须满足: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符合要求。2、分包商的人员素质、施工机械设备能够满足施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3、分包商的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控制能力是否满足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4、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以往的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以往与总包单位的合作情况良好等。 3、分包工程管理 3.1质量管理 对于劳务分包,我公司对劳务分包商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负责,劳务分包商在项目部的直接指挥和管理下进行施工作业。 a.项目部负责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编、审、批制度,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交底工作,履行签字手续。 b.项目部负责对劳务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试,保证进入现场的劳务人员均具有保障作业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保证其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 c.项目部负责提供满足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 d.项目部须按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牌等,保证劳务人员居住、餐饮等生活条件满足卫生要求。 e.我公司将分包商的劳务人员纳入施工项目部的班组管理,除对劳务人员的行政管理外,严格按照承包人的管理标准和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组织相应的安全活动,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

建筑企业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企业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 (新版)

建筑企业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进入建筑业,使建筑业劳务队伍的数量增长很快。同时,由于工程分包商及劳务分包队伍受利益驱使,使得对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和安全防护用品不重视,投入也少。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在使用劳务队伍时,有的签定了用工合同,有的没有签定。签定的合同中,虽然规定了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但有的安全管理的制度、规定和知识并不能贯彻执行到每个人身上。近年来,国家对安全生产非常重视,坚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如周教育、转场教育,周六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等,应该说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执行得不到位,使得成效有限,而且往往迫于工期压力和经理利益的驱使,常常使其对劳务施工人员的安全检查、教育流于形式。因此,造成建设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在工程建设中野蛮施工,其行为令人深思。笔者就上述问题分析归纳原因有五:其一、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没有取得相应资质,一旦发生事

分包商管理办法

第九章分包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包商管理,吸收、整合外部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竞争功效,打造一支资质合规、诚实守信、规模适度、共赢发展、具有相当抗风险能力和履约施工实力的分包商队伍,满足公司施工生产需求,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分包商是指向公司、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提供建筑施工劳务、专业施工承包、包工包料施工承包及施工相关配套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设备、物资供应商和为公司提供审计、咨询等管理服务的各类服务商。 第二条为满足施工生产要求,分包商管理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公司分包商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合同部门,负责制定分包商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审核发布合格分包商资源名录并对各单位分包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公司相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分包商履约过程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安监部门负责实施,技术质量管理由总工办负责实施。 第四条分包商选用应坚持以下原则: 1、准入审查原则:所有分包商必须先经公司各级合同部门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核实资质、资信、履约能力等相关信息,获得合格分包商资格或试用分包商资格后,方能承揽公司分包施工任务; 2、公平竞争原则:分包招议标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竞争择优选用分包商;

3、动态管理原则:分包商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吸收有实力、讲诚信的相关单位成为公司合格分包商,同时将不讲诚信、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商及时清理出合格分包商资源库,实现有进有出。同时按合格分包商承接分包任务情况实现在交易型、卫星型、联盟型三个层级间动态流动。 4、共赢发展原则:公司注重与分包商的共赢发展,积极为分包商发展壮大提供相关便利条件,经常性对分包商进行安全、技术、质量等各方面培训教育,提升分包商综合实力,同时加强标前合作,将分包商技术优势、装备优势、价格承诺反映到公司投标报价中,提升投标报价竞争力。 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条按分包商承接的工作范围及内容可将分包商细分为劳务型分包商(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商)、专业承包型分包商(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商)、包工包料型分包商(以下简称总承包型分包商)三类。 劳务分包商是指为项目提供劳务作业人员、在我方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指挥安排下实施建筑安装施工,我方对现场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实施全过程管控的分包商,其主要特点是以提供劳务作业人员为主,附带提供相关小型机具和辅助材料。劳务分包商应具备劳务分包资质。 专业分包商是指利用自身专业技术优势或设备优势,承担施工过程中某一工序环节施工并在项目管控下对自身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实施自主管理的分包商,其主要特点是要求分包商具有相应的技术管理水平或机械设备装备,典型的施工内容包括钻孔桩成孔施工、预应力张拉压浆施工、防水施工、路基土石方施工、爆破施工、钢结构制作加工等。专业分包商应具备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施工总承包资质。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 制度

天合光能(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主导部门:采购部 支持部门: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审批: 文档编号: SDS BU-SD-017 生效日期: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1. 目的招投标管理供应商各种原因不发货应对措施付款方面支票与现 金问题 为保障公司项目顺利有效完成,对现有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建立有效的合格供应商(分包商)名录(以下简称AVL),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合光能(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分包商)。 3. 定义 N/A 4. 职责和权限 N/A 5. 内容 5.1供应商分级 供应商划分为战略供应商、优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三个等级,并建立“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5.1.1战略供应商 a) 与公司或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供应商为战略供应商。 b)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直接委托采购。

5.1.2优质供应商 5.1.2.1一般条件 a) 与公司或集团有2年(或3个项目)以上的良好合作历 史,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质量、进度、投资、配合等评价 均为优,有长期合作潜力。 b) 积极主动配合现场人员进行各项政府协调工作。 c) 与公司每次项目合作后的评定分值在85分以上的供应商。 5.1.2.2使用政策 a)必须满足招标采购流程中的最高要求。 b)公司基建项目招标在其能力范围内,均邀请其参与。 C)每年安排一次审核。 5.1.3 合格供应商 5.1.3.1符合资格预审要求或公司有过合作,业务完成后评定 分值在60-85分之间的供应商。 5.1.3.2 限制政策 a)能够参与其能力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 b) 必须满足招标采购流程中的最高要求,如:带资承揽、工 程款延期支付的承受能力或提供履约保证金等。 5.1.4 不合格供应商 5.1.4.1 在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 审批后被定义为不合格供应商(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黑名单”)。

分包商管理办法67622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分包商的监督管理,提升集团公司的整体品牌效应,力争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分包商是指经集团采购中心审查,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认定,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具备完成集团系统某项特定分包工程能力并签订分包合同的法人。 第三条分包商名录库资料在集团内网公开,仅提供集团及其所属直属单位查阅。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采购中心是集团分包商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有关规定,制订集团分包管理相关规定; (二)组织评审直管项目新进分包商,组织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根据评审和分级结果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库,纳入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三)收集备案直属单位上报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库,纳入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四)及时、准确地对分包商名录库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五)对禁止进入集团的分包商,将其列入黑名单,做好相关证

据保存工作,并在集团内网公示; (六)对分包商名录库的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直属单位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分包商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办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分包商名录库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收集本单位合格分包商申请资料,并组织内部评定,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建立本单位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三)协助集团采购中心对分包商名录库的抽查并更新; (四)及时、准确地向集团采购中心报送合格分包商名录及其有关资料; (五)及时、如实地向集团采购中心报送禁止进入本单位领域分包市场的黑名单,并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 (六)对本单位的分包商名录库的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分包商的准入评审淘汰机制 第六条分包商的准入评审淘汰程序如下: (一)根据分包商信息,整理分包商申请资料,考察评审新进分包商,填写分包商考察评审表,将评审合格的分包商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库内; (二)组织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填写分包商年度评级打分表,将不合格分包商列入D类黑名单; (三)整理所有表格和资料建立分包商资信评估报告,作为合格分包商名录备案资料录入分包商名录库; (四)在集团内网公开分包商名录库信息。

分包商管理制度

分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分包商管理,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保全所有工程分包方。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3.项目管理组织职责:负责对分包商合同管理、技术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施工进度计划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管理等;负责对分包商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4.分包商管理 4.1组织管理:分包商需准备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本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盖本单位专用章在项目开工前报我厂保全作业部工程部;分包商需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至少必须有项目经理及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人员并保证常驻工地,并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报我厂保全作业部工程部备案。 4.2资质审核和合同管理 4.2.1对工程分包商资质验证 1)从我厂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商。 2)审核分包商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3)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入当地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4)审核分包商的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审核证件有效性。 4.2.2 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如“安全生产协议书”等。 3)合同应明确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商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 位的安全管理。 4.3技术和质量管理 4.3.1技术协议和施工方案 1)我方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和要求,负责同分包商签订施工技术协议,明确设计分包的职责范围, 进展计划,确保项目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2)分包商应严格按照精品工程目标组织施工,并据此编制施工方案,认真对目标、指标进行量化分 解,提出可靠的保证措施。并将施工方案书面上报保全作业部项目部备查。由我方项目技术人员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依照施工。

分包、分供管理

分包、分供、机械租赁管理 目的:为了加强项目分包、分供单位的选择、合同签署及分包结算的管理,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确保项目正常履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及项目部工程分包种类: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机械租赁,分供指材料采购供应 1、分包、分供单位的选择原则上从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合格分供商名录》中选择合适的分包、分供单位 如果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不能满足分包工程需要,需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招投标,经公司相关领导评标后确定中标单位,纳入到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项目推荐分包、分供单位,经公司相关领导评审、考核同意后,纳入到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合格分供商名录》中 2、分包、分供合同签订分包、分供合同必须符合与业主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要求 分包、分供合同由项目部起草,公司施工管理部负责审核,报公司相关领导同意盖章 分包合同采取固定合同总价合同 分供合同签订采购材料数量不得超出本工程材料预算量和范围项目部工作: 1、制定工程分包、分供计划、机械租赁计划 2、向工程部提供分包、分供商选择、评价业绩资料 (1)、分包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分包方资质证书复印件 (3)、分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分包方外地进京备案证复印件 (5)、分包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分包合同 (7)、机械租赁合同 (8)、分包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9)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关于签订合同的申请书 (10)分包方评审推荐表

3、参与合同评审、签订 工程部工作: 1、接收项目部提交的分包评价业绩资料 2、组织部门对分包方进行评审 3、录入公司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册 4、组织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 1)、牵头部门合同评审 2)、主管领导审批 3)、执行总裁、总经理签字批准 4)合同签订 5)合同备案、留存工程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固定,施工管理部协助项目部办理分包合同的备案,完善相关手续。 3、分包工程管理 项目部 1)、建立本项目的分包、分供方合同台账 2)、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分供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管理,现场配合、劳务管理、分包结算等工程部 1)、建立公司分包、分供合同台账 )负责监督检查,对履约评价较差的在《合 2 格分包商名录》、《合格分供商名录》中除名,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3)资金拨付见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4)参与大宗、重点物资的过程控制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选择分包商时,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能力,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二条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项目分包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为完成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而采用的项目分包形式,需经业主方审查同意。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而采用的以集团公司为主,具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为辅的项目分包形式。 第三条工程分包商是指具有工程承包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承担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分包企业;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商和工程分包商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主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其职责为:负责对分包商的录用、使用和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对分包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分包商的信用评价和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或责任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审查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所签定的协议书或合同。 第七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负责分包商录用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项目经理部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组织对分包商的信用评价;负责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实施对分包商的录用和信用评价工作,并与分包商签定协议书或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对分包商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将分包商情况反馈到主管部门。 第三章限制条件 第九条分包商至少具备下列条件:合法经营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具备相应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及经验水平符合工程分包业务的要求。 第十条分包工程遵循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原则。 第十一条工程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分包,尤其专业技术高、施工复杂、难度大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二条分包管理业务程序详见“分包管理业务流程图”。 第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招标由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子分公司和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和责任成本管理中心或经营计划部派人参加招标,参与分包商招标的全过程,并监督招标的公平性。分包合同由法律事务部拟定范本,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第十四条招标工作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将招标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分包商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及环保责任。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管理项目分包业务,管理、指导与记录分包商施工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分包商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根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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