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园艺的教学大纲

花卉园艺的教学大纲
花卉园艺的教学大纲

花卉教学大纲

一、培训对象

在鲜切花、盆花生产基地和园林、城市园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园艺场、盆景园、企事业单位、花圃、花木公司、花店、花卉良种繁殖基地等从事花卉栽培、花卉经营(包括种子经营)、花卉育苗、良种繁育等生产、科研辅助人员。

二、考评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申报条件为:

五级花卉园艺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2年)满。

四级花卉园艺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级花卉园艺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级花卉园艺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一级花卉园艺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培训教材

国家林业局职为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花卉协会组织编写的《花卉园艺师职业技能培训教材》,从五级到一级分为五册。

四、培训内容

1.五级花卉园艺师培训内容

2.四级花卉园艺师培训内容

3.三级花卉园艺师培训内容

五、培训课程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