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EPS合同模板1

EPS构件采购工程

供货合同

采购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采购及供货范围、方式:

1、采购及供货范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图纸(详见附件EPS构件示意图)及设计变更,进行优化设计及完善EPS构件节点大样详图,并提供满足设计要求、国家地方相关规范的 EPS构件等合格产品。

2、供货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保质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不含外架、水电费、钢架结构及总包配合费)据实结算工程量;

三、暂定采购数量及合同价款:

1、暂定采购数量及价款如: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

2、本合同暂定合同总价为:¥元(大写):;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款项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施工至60%时,付至合同总款项的50%;工程施工完成后,付至合同总款项的85%,工程完工验收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

3、余结算总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乙方售后服务、实际维修情况,30个日历天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如有剩余)。

五、材料技术要求:

1、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GB50210-2001第12.6装饰制作与安装工程标准执行,并符合国家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材料尺寸以甲方确定的最终施工图为准。

3、乙方必须健全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兼)职质量和安全检查员,并作好自检记录,隐蔽记录。

4、EPS构件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及损坏,砂浆厚度2-5mm。

5、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以GB50210-2001中的12.6.7表为准。

6、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必须维护好乙方人员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8、EPS生产使用的抗裂砂浆、网格布及聚苯板等各种材料的指标、性能要求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设计规范要求,且材料必须材质鉴定单、试验报告。聚苯构件容重为18kg/m3。

9、EPS构件尺寸、厚度、外观质量、内外光滑度、棱角、垂直水平度、物理性能(体积密度、抗压强度、抗弯极限强度、抗拉极限强度、抗冲击强度、吸水率、抗冻性等)、型式试验、抽样和检验、均要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一等品质量要求。

10、EPS构件制作前,乙方将EPS构件所使用任何制作材料、安装材料等各种材料的样品和证明材料的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及要求的文件资料,以及EPS构件大样图、按照规范要求的安装固定节点详图、接缝处理节点详图、排水孔节点图、生产制作方案、安装施工方案交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乙方方可加工制作。

11、乙方每批次进场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不满足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场返工。

六、工期及供货要求:

1、供货周期及交货地:自接到甲方书面订货通知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货到工地(即新乡市绿城玫瑰园项目甲方指定地点);

2、如甲方出现更换、维修、增加订货等情况,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工期、质量等要求及时供货,甲方将按实际调整的数量与乙方进行结算。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工程质量、供货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它

事宜;甲方履约代表无权代表甲方变更、解除、转让本合同;若甲方变更履约代表,将于变更后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2、甲方负责协调现场材料储存位置;

3、为乙方提供畅通的施工现场道路;

4、提供水、电源接口;

5、负责工程施工期间与其他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款。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安排并办理本工程的全部工作,乙方履约代表的行为视为乙方行为;若乙方变更履约代表,需提前十天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否则一旦发现,乙方应承担暂定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违约责任向乙方要求索赔;

3、乙方需按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

4、根据甲方提供的示意图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设计及完善构件大样详图,并根据甲方确定的图纸进行生产;

5、做好货到工地的复检工作,积极与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

6、乙方在保修期内对出现的故障问题负责免费维修,若维修效果不好应及时调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运输、安装等)由乙方承担;

八、附则:

1、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现场不符合安装条件的适当顺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若发生合同争议,乙方在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的前提下,工程验收合格,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算完毕,合同所有条款均执行完毕后终止;

5、本合同签订地:新乡市平原新区玫瑰园项目部。

九、附件:

1、附件一:EPS构件价格及用量清单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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