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工作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工作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工作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工作证明

(助理考执业专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 目录 第一篇:事业单位工作证明 第二篇: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 第三篇: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模板 第四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 第五篇: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格式 正文 第一篇:事业单位工作证明 为您带来一份事业单位工作证明,需要这方面工作证明的朋友请你参考: 我单位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同志系单位正式在编(职)人员(未停薪留职),工资属财政全额拨款。月收入人民币元,经本(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首页:..)人同意自愿为(借款人)的再就业小额贷款进行担保,该同志如工作调动,我单位负责告知贵中心。此证明全属真实,如有虚假我单位承受连带偿付责任,直至付清贷款及相应费用为止。 特此证明 担保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只限单位公章或人事劳动及组织部门盖章有效) 担保人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担保人:(签名并捺手印)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第2 页共5 页

第二篇: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 工作证明 兹证明xx,女(男),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是我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多长时间),该同志目前在我校xx部门担任xx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模板 下面是为你提供的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模板,欢迎浏览!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 兹有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在 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已有 ___________年,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 工作证明 兹有我单位xx同志,身份证号:xx,为我单位正式职员,特此证明。 xx(单位名称) x年x月x日 第五篇: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格式

一建工作证明范本

一建工作证明范本 范本一 我单位同志从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已满 (大写)年,同意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范本二 XXX(姓名),XXXXXXX(身份证号),于XXXX年在XXXX单位从事XXX专业工作,XXX专业工作已满X年。 XXX(单位)(公章) 2016年月日 范本三 XX市(县,区)人事考试中心: 兹有我单位职工XXX同志,从事财务(专业)相关工作XX 年,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起止年月在何岗位从事何专业工作获何专业技术资格 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我国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的劳动法律用语。 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民-主革命政权机关工作的时间,应当计算为工作时间。 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我国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的劳动法律用语。 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民-主革命政权机关工作的时间,应当计算为工作时间。 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关注:百通世纪获取更多)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安排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一般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通常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后,各考点陆续展开现场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需查看当地通知。(由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安排尚未公布,百通世纪小编现参考往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通知为大家做出介绍。)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审核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2019年1月上旬,现场审核时间通常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后。 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成功后可以打印,登录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选择考试报名,即可打印)。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报名所在地考区、考点要求携带的其它材料。* 更多历年考试真题请点击百通世纪医师资格进入>>医师资格考前押题密卷+视频+真题免费送 本次资料包含的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执业医师、中西医助理医师、乡村助理等……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 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对应类别的医 师资格。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 医师资格。 三、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的, 能够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四、具有医学营养学专业学历的,能够根据试用期的工作岗位报 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 五、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 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 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能够申请参加中西 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 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 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能够申请参加中西 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根据《医师法》第四十三条,对《医师法》第九条第二项报 名资格作如下补充规定:

1.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八、对通过医学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获得医学专业学历,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医师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1998年6月30日以前,报名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其后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能够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2003年12月31日前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能够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3.具有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经自学考试或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能够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九、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经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能够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9:00至2015年3月20日24:00. 二、考生正式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重要提示:请考生确保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编码、毕业专业等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考生须在现场审核时认真核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信息准确无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考生的主要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 三、网上报名准备: (一)电脑要求:电脑应与互联网相连接,并且装有网络浏览器(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显示分辨率不低于1024Х768,考生须使用简体中文操作系统半角输入法输入汉字及数字。 (二)在网上报名前,考生须仔细阅读网上考生承诺相关条款,点击“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四、网报成功后,考生须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考点指定的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办理缴费手续等工作。 五、对考生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具体要求(包括考生照片采集方式)以考点通知为准。 六、考生需妥善保管个人用户名及密码,并对个人用户名及密码的使用及安全负全部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及办理缴费手续者,网上报名无效。 重要提示:请牢记个人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并妥善保管。与他人分享您的用户名及密码可能导致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报名信息被篡改或损坏。 七、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实用参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改革方案》,规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大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以下简称“国家基地”)包括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类别,负责承担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第三条国家基地应根据地域、考生人数和资源分布,按照“优化布局、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的原则设置。原则上每个考区设置国家基地的数量为:临床类别1-5个、中医类别1-3个、口腔类别1-3个、公共卫生类别1个。 国家基地建设应充分利用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须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医考办”)批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考办负责制定国家基地的总体规划、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负责国家基地的审批。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医考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

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负责指导国家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开展评估工作。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区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范围内国家基地的规划、申报、评估和管理,考区办公室或省级医学考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考点在考区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国家基地应在考区、考点的指导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实施办法,承担实践技能考试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基地申报 第七条申报国家基地的单位应具有承担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的工作经验,并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标准》(见附件)。 第八条国家基地申报、评估和认定。 (一)国家基地申报遵循自愿原则。 (二)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考试机构,在考点指导下,对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标准》,完成建设并自评合格后,由考点向考区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三)考区领导小组组织考区专家组对申报国家基地进

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说明【模板】

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说明 一、网上缴费前准备 1.完成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并考区考点审核通过。 2.确认银行卡或微信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同时熟悉并掌握网上支付流程。 二、网上支付注意事项 (一)正确操作网上支付 1.建议不要多人使用同一台计算机进行网上缴费,若因条件限制必须多人使用同一计算机进行网上缴费时,不可多开窗口对2人以上同时进行缴费,必须在上一人报名及缴费成功,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后,方可进行下一人缴费。 2.建议使用IE浏览器,以免因系统不兼容导致无法正常支付。银行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为IE6、IE7、IE8、IE9。网上缴费前,考生使用的电脑有可能需要先下载加密程序(IE128位高加密包)、JAVA虚拟机或安全控件(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才能够满足网上缴费要求。建议考生缴费前登录各银行网站下载相关程序或银行端安全控件。 3.网上缴费前,务必关闭百度搜霸、google、MSN等工具条和弹出窗口拦截功能。 4.为确保网上缴费成功,缴费前可先删除IE浏览器缓存(在IE浏览器的工具菜单中选择“Internet选项”,点击

“删除cookies”和“删除文件”)。 5.考生在支付考试费用之前,须阅读相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在缴费过程中,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必要时一边对照说明一边进行操作。 6.登录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缴费界面;(如下图) 7.核对缴费信息和缴费金额后选择支付方式缴费。 8.按照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后系统会自动跳转页面(此时不要关闭浏览器,不要进行其他操作)。如果支付成功,系统将反馈支付已完成的“订单号”和“交易流水号”等提示信息(请务必留存订单号和交易流水号,以备查询)。 9.如果因上网条件较差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系统速度缓慢,考生须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避免二次支付。 10.缴费时如果进行到某一步骤出现异常,切勿点击IE 浏览器“返回”按钮,而应关闭浏览器窗口后,重新点击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中缴费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11.由于缴费人数较多,请尽量提前做准备,避免出现缴费高峰时段,导致网络拥堵,影响缴费。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报签稿)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报签稿)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 4 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 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试用机构是指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医疗机构;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款(十二)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符合《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预防机构。 第三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公民的有效身份证件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四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试用期满 1 年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试上一年1 月1 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在试用机构的累计试用时间

满1年 (二)报考人员在多家机构试用的,报名时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报名时试用时间未满 1 年,应在医学综合笔试前提供后续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学综合笔试前未完成试用期满1 年并考核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医师资格。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五条报考类别 (一)执业助理医师在当次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时执业时间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三)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本人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和与之相一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四)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五)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为中医学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可以以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时,应当按照规定报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 (六)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医学专业毕

机关单位工作证明范本

机关单位工作证明范本 范本一 同志,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 我公司XX部门从事XX工作,工作积极,团结集体,遵纪守法,各方面表现优秀。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兹证明XX,女(男),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我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多长时间),该同志目前在我校XX部门担任XX职务。 特此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__________先生/女士(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在我公司工作,现任北京诚智思源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__________职务。 同志,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 我公司XX部门从事XX工作,工作积极,团结集体,遵纪守法,各方面表现优秀。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日期:年月日 兹有我单位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工作已有___________年,特此证明. 范本二 ___(姓名),__(性别),__(民族),___年_月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该同志于20_年7月毕业于____________大学____学院_____专业(4年制本科、5年制本科、3年制专科、5年制大专班、专升本、本硕连读),于20_年_月到__________(基层单位)从事 __________工作,工作单位详细地址:__州市__县市____乡镇_____。 特此证明 基层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模板】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公告进入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2、考生报名成功后必须上传个人照片,上传照片要求为证件照片,现场审核时不能拍照。 3、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试点考试”的考生应当在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对象具体条件见附件3。 4、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确认后,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5、没有在市卫生局备案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二、现场报名流程: 1、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现场报名时打印)。 第2页:考生本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外省中专学历及可疑学历需提交广东省教育厅的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05年1月1日后毕业取得的自学考试学历必须提供入学时间证明或第一科考试合格证。 第3页: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需提供原件)。 第4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还需同时提供《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 第5页: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证》、《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6页:所有考生需提交试用期所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必须含有执业科目内容)。 第7页:专升本学历的考生需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无专科毕业证需要学历验证。 2、缴费、购买复习用书、提交报名材料。 3、考生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为A4规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的试用单位必须为合法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单位必须与试用机构、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相符。 2、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除试用单位外,必须加盖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公章。 3、毕业证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相符时,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更正说明。 4、考生必须根据毕业专业与试用岗位申报参加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如中医专业不能申报临床类别、中西医类别;在疾病预防机构试用的考生只能申报参加公共卫生类别。 5、部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并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第六条学历审核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的通 知 国卫医发﹝﹞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月18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

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3月18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的资料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的资料 考生必须持国家认可的医学学历报名,专业要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06版)》等有关规定要求。(一)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专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证明》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证明》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五)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卫生部号令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52号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第二章出师考核 第六条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 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第八条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第九条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第十一条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出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标准版】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标准版】 【标准版】 工作证明在我们申请贷款或者办理信用卡出国时都需要提供,下面是WTT搜集整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欢迎阅读,更多资讯尽在工作证明栏目!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一 兹证明XX,女,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是我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该同志目前在我校XX部门担任XX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二 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盖章: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入证明兹证明我公司员工XXX在我司工作

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每月总收入元,为税后薪金。XXXX 公司、、、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三 兹有我公司员工钟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在我公司网络技术部任电子商务技术员,累计工作两年。年总收入约为人民币叁万元。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 特此证明。 XX股份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四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我司员工,职务______________。 全文结束》》-xx年年收入为: 全文结束》》-xx年年收入为: 年收入包含年薪、奖金、提成、及各项补贴,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代扣代缴。 某某单位

-2019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1月28日截止】

2019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1月28 日截止】 【导语】无忧考网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发布的《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得知,2019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已公布,1月28日24时截止报名,实践技能6月15日-6月21日举行,综合笔试一试8月23日-8月25日举行,综合笔试二试11月23日-11月24日举行,具体详情如下: 报考时间 执业医师网上报名:2019年1月16日-1月28日24时 执业医师现场审核:2019年2月15日-2月28日 执业医师实践技能:2019年6月15日-6月21日 执业医师综合笔试一试:2019年8月23日-8月25日 执业医师综合笔试二试:2019年11月23日-11月24日 报名条件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 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 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 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 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 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大全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大全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怎么样的呢?需要这个证明的你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大全,欢迎阅读,更多资讯尽在工作证明栏目!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1 在职证明 兹证明______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姓别__ 于__年__月__日起在_____________公司____部门任 _____________职务。 (任职证明日期须至少6个月以上) 单位主管: 月薪: 单位地址: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2 兹证明XX,女(男),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是我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多长时间),该同志目前在我校XX部门担任XX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3 兹证明同志现从事工作,累计满年。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盖章 经办人: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4 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事业单位工作证明范本5 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 兹有我单位____(姓名)_________(护照号码)申请前往贵国旅行。____为我单位____(职务),____(年/月)进入我单位,为单位服务____年,年收入____元。我单位同意____(申请人)于____(月/日)至 ____(月/日)期间休假,在贵国期间一切费用(包括机票、住宿、医疗保险及其他费用)将由其本人承担。___(申请人姓名)在旅行结束后,将按时回国,继续为我公司服务。 领导签名: 单位名称(并盖公章):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2015年执业医师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

2015年执业医师网上报名常见问题 报名规定相关问题: 1.问:我想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该如何报名? 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考生须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e1203125.html,)进行网上报名工作,现场资格审核以各考点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点通知为准。 在报名期间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点击首页中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网上报名页面,首先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考生服务平台的“首页”阅读相关报考资料,然后点击“考试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页提示完成相关个人信息补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请考生牢记注册帐号和密码信息。报名完成后,如需查询或修改报名信息,可登录报名系统在“个人信息”栏目下修改个人信息;在“考试报名”栏目下查询报名信息。 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两部分方为有效报名。 2.问: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什么时间开始? 答:2015年网上报名具体时间还没有公布,我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9:00~2013年3月17日24:00,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3月20日~2014年4月10日。 3.问:哪些人可以参加本次考试? 答: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以及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有关报考资

格其他相关文件。 4.问:医师资格考试包括哪些类别? 答: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5.问: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什么时间开考? 答: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2014年7月1日—7月15日 6.问: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什么时间开考? 答: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与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相同。军队考生加试军事医学内容考试时间为9月13日,其中,执业医师为17:00-18:00;执业助理医师为17:00-17:30。 7.问: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⑶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卫生部令第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 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第三条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考试。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 医师资格考试方式的具体内容和方案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 员会制定。 第四条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兼任。 第六条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实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区、考点三级分别责任制。

第七条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在卫生部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 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医师资格考试的技术性工作,其职责是:(一)组织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卷的有关具体工作; (二)组织制订考务管理规定; (三)承担考生报名信息处理、制卷、发送试卷、回收答题卡等考务工作; (四)组织评定考试成绩,提供考生成绩单; (五)提交考试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六)向卫生部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报告考试工作; (七)指导考区办公室和考点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八)承担命题专家的培训工作; (九)其他。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考区,考区主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兼任。 考区的基本情况和人员组成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 考区设办公室,其职责是: (一)制定本地区医师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二)负责本地区的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 (三)指导各考点办公室的工作; (四)接收或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题卡、成绩单等考试资料;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寄送报名信息、答题卡等考试资料; (五)复核考生报名资格; (六)处理、上报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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