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举行。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为102、104、202、204、206、215、301-360、367、374、376、377、378、387和391的73个专业的4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其他44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二)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三)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级资格将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和输血技术中级两个专业类别。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新增“神经电生理技术”的两个级别考试;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

根据卫生部规定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确认培训定点单位及培训教师。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按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培训。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6、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8、《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8日9∶00至1月25日24∶00。

网上报名步骤:

步骤1、考生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查看报名声明,阅读并同意后点击进入报名流程。

步骤2、查看报名流程:了解报名顺序及注意事项后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报名页面。

步骤3、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并填写网上报名申报表。考生可以在报名后,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4、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现场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12月底-次年初1月份。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1月9日至1月28日,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考生持所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交费。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职业卫生全套表格

附件1档案编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用人单位名称: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录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表1-1)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7.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审查、验收批文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9.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10.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 表1-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投资: 建设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审查结论: 编制: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年月日说明:项目类型选择: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引进)填报。

附件2 档案编号: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年度)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录 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 (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 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 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 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 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 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 (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 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 (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

201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药学职称考试试题及答案 1.灭菌制剂的灭菌目的不包括 A.病毒 B.昆虫 C.芽胞 D.细菌 E.真菌 1.B。灭菌制剂的灭菌目的是杀死或除去微生物,包括病毒、芽胞、细菌、真菌等,并不包括昆虫。 2.口服液常用的灭菌方法是 A.干热空气灭菌 B.流能蒸气灭菌 C.紫外线灭菌 D.甲醛蒸气熏蒸 E.环氧乙烷灭菌 2.B。小包装口服液常用流通蒸汽或煮沸灭菌,选B。 3.用于粉针剂的安瓿,需采用哪种灭菌方法 A.湿热 B.紫外线 C.于热空气

D.微波 E.60Coγ辐照 3.C。用于无菌操作或低温灭菌的安瓿需在200℃以上干热灭菌45分钟或180℃干热灭菌1.5小时或170。C干热灭菌2小时,以杀灭微生物和破坏热原。因此粉针剂的安瓿应采用干热灭菌法灭菌。 4.丸剂处方中含乌鸡,鹿肉等药材时,应用何种方法粉碎 A.串油法 B.蒸罐法 C.串料法 D.单独粉碎 E.冷冻粉碎 4.B。乌鸡白凤丸、全鹿丸、大补阴丸等处方中含皮、肉、筋、骨等动物药,粉碎前需蒸罐处理。选B。 5.下列关于散剂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含共熔组分的散剂制备时均应避免共熔现象的产生 B.含贵重细料药的散剂宜采用重量法分剂量 C.眼用散剂粉末应通过200目筛 D.复方散剂中毒性药应采用配研法与其他药粉混匀 E.单味化学毒剧药常配制成倍散使用 5.D。含毒性药物的散剂毒性药物的剂量小,不易准确称取,剂量不准易致中毒。因此毒性药物常要添加一定比例量的辅料制成稀释散(也称倍散)应用。选D。

6.单渗漉法操作程序正确的是 A.药材粉碎→装筒→排气→润湿→浸渍→渗漉→收集 B.药材粉碎→润湿→装筒→排气→浸渍→渗漉→收集 C.药材粉碎→润湿→浸渍→排气→装筒→渗漉→收集 D.药材粉碎→装筒→润湿→排气→浸渍→渗漉→收集 E.药材粉碎→润湿→排气→装筒→浸渍→渗漉→收集 6.B。单渗漉法的正确操作是:药材粉碎→湿润→装筒→排气→浸渍→渗漉,B是正确的。 7.常用于中药粉针剂干燥的方法是 A.鼓式干燥 B.减压干燥 C.冷冻干燥 D.喷雾干燥 E.沸腾干燥 7.c。中药粉针剂需无菌操作,宜采用冷冻干燥法干燥。选C。 8.含毒性药物的酊剂,每100ml相当于原药材 A.20g B.15g C.10g D.5g E.1g 8.C。除另有规定外,含毒剧药的酊剂每100ml相当于原药材10g;普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 1 -

填表人:固定电话:手机: 填表说明 1.用人单位:指依法设立、且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矿商贸领域企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且调查期间正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2.用人单位规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规模分类。 部分行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3. 用人单位类别:根据工商执照进行判定,其中产业活动单位一般指从属于某企业法人单位下,在一个场所相对独立组织生- 2 -

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单位,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的单位。作为集团公司的组成部分,由下属各产业活动经营单位填报调查表后,分别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集团公司不用汇总上报。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点。 5.行业分类,指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类型,在右边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大类,并结合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划分。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 6.职工总数,指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总数,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数据统计节点为填表当时。 7.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的总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不能由接触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和生物有害因素的人数简单相加,同时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实际人数算,不能重复统计,例如,某工作场所内既触粉尘又接触噪声的1个劳动者,按接触职业病危害1人统计。 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获得。 8.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指在生产一线相对固定的岗位或从事相对固定的工种,需要长时间接触到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生物有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以及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可能长时间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在统计单类职业病危害人数时,是按接触人次统计,可重复统计。例如1个电焊岗位人员,既接触电焊粉尘,又接触化学毒物、物理有害因素,这时,分别按照接触1人次粉尘、1人次化学毒物和1人次物理有害因素计算。 9.接触粉尘危害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粉尘危害的人数。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粉尘危害种类包括矽尘(游离 - 3 -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2015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考点,2015年度 一、关于报名的具体事项 1.问:广州考点的报名程序是怎样的?网上预报名后,须在什么时间、到什么地方、带哪些材料去做现场确认?报名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想了解广州考点有关报名程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所须携带材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照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考试评审”专题中的《关于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的公告》,公告中包含有关报名工作的详细指引。 2.问:听说广州地区有两个考点?我如何确定自己属于哪个考点? 答: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地区分两个考点,即省直考点和广州考点,这是根据考生所在单位的属性来划分的。概括来说,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以及省属以上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的考生归属省直考点管理;而广州市直各单位、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各区属以下单位以及社会医疗机构等的考生归属广州考点管理。考生如不清楚,可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3.问:考生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报名地点?我户籍地在四川,能在广州报考吗? 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报名点的原则是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报名,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在我们广州考点报名,其对应的报名点也是唯一的(可参考考点报名工作公告。而且,本考点也会严格审核考生是否在本地工作,如报考临床和护理专业,其 执业地点必须在我市范围内;其他专业,则须提交相关工作证明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等。

4. 问:我现在没有工作了,准备到广州来找工作,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或者我在外地报名后能转到广州参加考试吗? 答:都不可以。其一,你不在工作岗位,就不符合报考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条件;其二,你工作单位不在广州,不符合在广州报考的条件。另外,考生在哪里报名,就应在哪里参加考试,各地均不接受报名后变更考试地点的申请。 5.问:我现正在广州某高校脱产读硕士研究生,按本科学历及读书前取得的资格证,达到报考所需年限,请问我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 答:你这种情况属于在校脱产读书,身份为学生,并不在工作岗位上,即使按本科学历已达到相应资格年限,也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果有考生通过伪造学历或工作履历报考甚至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均属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考试管理部门有权依据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吊销其资格证书,并视情况予以追加处罚。 6.问:为什么广州考点要增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该表填写不准确时,会否影响报考? 答:针对往年报名工作中考生填写学历信息、工作履历(资格年限、工作年限信息和取得初始专业技术资格信息不清,导致资格条件无法判断或无法审核等情况,我考点特别增设了该表,并作为考生报考必需提交的材料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考生伪造、涂改信息,或所填信息与其它报考材料相矛盾等情况,考点可按审核拒绝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 罚措施。 7.问:网上填写信息与所提交报考材料不一致,会否影响报考? 答: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以及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必须一致,且考生必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网报信息与所提交材料信息或《报考资格审核表》信息不一致或前后相矛盾等情形,考点可按审核拒绝处理。

2020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放射医学技术(师)考试》考点手册(DSA检查技术)

第十六章DSA检查技术 第一节检查前准备 考点一、DSA适应证与禁忌证(掌握) 表16-1 DSA适应证与禁忌证 考点二、术前准备(掌握) 表16-2 术前准备

第二节DSA的常用器械 表16-3 DSA的常用器械(了解) 第三节头颈部 考点一、血管解剖(掌握) 表16-4 血管解剖 考点二、造影技术(掌握)

1.动脉造影常规采用Seldinger技术行股动脉穿刺,并置放4~5F动脉鞘,以导引钢丝作向导将导管送入颈总动脉。当导管顶端一般插至第4、5颈椎平面时,在导管内注入少量对比剂,确认颈内、外动脉的开口,然后分别插入颈内、颈外动脉,再在导管内注入少量对比剂,经证实为靶血管后即可造影。 2.左椎动脉插管,导管插入后,经少量对比剂推注证实为椎动脉便可造影。 第四节胸部 考点一、血管解剖(掌握) 表16-5 血管解剖 考点二、造影技术(掌握) 1.肺动脉造影经股静脉穿刺插管,导管端可置于肺动脉主干或左右肺动脉分支,或右室流出道。

2.支气管动脉造影经股动脉穿刺插管,将导管插到第5、6胸椎水平,在透视下在导管内注入少量对比剂,确定支气管动脉显示,并没有与脊髓动脉共干后开始注射对比剂造影。 3.上腔静脉造影可应用穿刺法,穿刺头臂静脉或贵要静脉或肘正中静脉。 第五节心脏大血管与冠状动脉 考点一、血管解剖(掌握) 表16-6 血管解剖 考点二、造影技术(掌握) 1.手术操作选择性右心房、右心室及肺动脉造影,是经股静脉穿刺插入5~7F右心造影导管,选择性左心室造影则是经股动脉、桡动脉或脓动脉等处,穿刺并插入“猪尾形”导管进行造影。

2.造影常用体位有:正位、侧位、长轴斜位、四腔位(肝锁位)、半坐位、延长右前斜位等。 第六节腹部与盆腔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5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提交材料说明和要求 一、报名点或市直驻市单位提交材料说明 各报名点负责核查证件原件,无异议后原件可返还考生,所有复印件用A4纸,均须验印(提供的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个人材料按照1-15项顺序排列,第1项考试报名表放在最上面页和证明类材料别针别好,不需要订书针钉,第2至15项用一枚钉书针装订即可。报名点或单位填报《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审批表》一式两份签名盖章,按照级别--单位--专业规律排序。全部材料不需档案袋装,按照花名册顺序在报名表、确认单左上角标上序号,从1号排到最末号。 二、考生提交材料说明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名;县(市、区所)辖单位卫健局也要盖章、审核人要签名;考生报名表上单位名称务必和公章一致) 2.考生亲笔签名确认单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4.毕业证复印件(含报考相关专业的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 5.学位证书复印件(有则提供)

6.学历鉴定复印件(提供作为报考依据的相关专业最高学历的鉴定即可;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中专学历无法提供学历鉴定材料的,应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当年录取名册作为佐证材料) 7.资格证复印件(报考上一级的提交下一级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从级别照片页复印至个人信息页,其他专业从编码页复印至专业级别页;外省考试取得资格证提交该证《报考申报表》复印件,军队、外省评审取得资格证需经本省人社部门确认换发资格证) 8. 执业证复印件(报考医学类、护理类专业需提交,从个人信息页复印至最新注册页) 9.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考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中级资格的医师<博士研究生除外>;满足其他可提前年限报考条件的医师) 10.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凡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均需提交) 11.聘书(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者要提交满7年的聘书) 1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大专以上学历报考首个资格证者需要提供,2019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 13. 2019年度历史考生成绩单复印件 1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提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2011年) 一、关于报名的具体事项 1.问:广州考点的报名程序是怎样的?什么时间、到什么地方、带哪些材料现场确认?报名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欲了解广州考点有关报名程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所须携带材料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请浏览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考试评审”栏目中的《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里面就包含有关报名各方面的详细指引。 2.问:听说广州有两个考点,我如何确定自己属哪个考点? 答: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地区分两个考点,即省直考点和广州考点,这是根据考生所在单位的属性而划分的。概括来说,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以及省属以上高等院校附属单位的考生归属省直考点管理;而广州市直各单位、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各医院、各区属以下单位以及社会医疗机构等的考生归属广州考点管理。考生如不清楚,可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3.问: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不是也在12月28日起报名?明年的考试是否只考两科? 答: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自2011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从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单列出来,另择期进行报名、考试,请大家留意相关通知。同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改为人机对

话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只有两科。 4.问:考生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地方报名?我户口在四川,能在广州报考吗? 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报名点的原则是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报名,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在我们广州考点报名,其对应的报名点也是唯一的(可参考考点报名工作计划)。而且,本考点也要严格审核考生是否在本地工作的,如报考有执业证的专业,其执业地点必须在我市范围内;其他专业,则须提交相关证明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等。 5. 问:我现在没有工作了,准备到广州来找工作,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或者我在外地报名后能转到广州参加考试吗? 答:都不可以。第一,你不在岗,就不符合报考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条件;第二,你工作单位不在广州,不符合在广州报考的条件。另外,考生在哪里报名,就在哪里参加考试,不能中途转考试地点。 6.问:我现正在广州某高校脱产读硕士研究生,按本科学历及读书前取得的资格证,达到报考所需年限,请问我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 答:你现正脱产读书,身份为学生,并不在工作岗位上,因此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关于报名学历、资历条件

医学专业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

医学专业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 --个人总结仅供参考众所周知,所谓的证书都是通过考试一项一项拿到手的。考试也分为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 这里我以医学专业及学历划分: 1、临床专业 中专学历(试用期满一年): 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3月初 初级资格:助理医师 执业医师:取得助理资格满5年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月初 初级资格:药士:(药学等) 药师:取得药士满4年 技士: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 技师:取得技士满4年 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执业(药、技)师级资格满7年 大专学历(试用期满一年): 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3月初 初级资格:助理医师 执业医师:取得助理资格满2年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月初

初级资格:药士:(药学等) 药师:工作满2年 技士: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 技师:工作满2年 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执业(药、技)师级资格满6年 本科学历(试用期满一年): 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3月初 初级资格:执业医师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月初 初级资格:药师:(药学等)学历当年 技师:学历当年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执业(药、技)师级资格满4年 2、护理专业 中专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2月初 初级资格:护士 技士: (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 护师:取得护士满4年 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护、技)师级资格满7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真题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真题精选 一、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有A、B、C、D、E 五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1.下列哪种方法不属于血糖检测方法 A.氧化酶法 B.已糖激酶法 C .邻甲苯胺法 D上匕浊法 E. 干化学法 答案:D 2.下列何种情况干扰血清总蛋白的双缩脲法测定 A.血清呈乳糜状 B.高血糖 C.高血钾 D.高血钠 E.高血钙 答案:A 3.紫外法测定蛋白含量的波长应为 A.280nm或215/225nm B.280nm或340nm C.15/225nm 或405nm D.340nm或405nm

E.260nm或280nm 答案:A 4.下列关于血气分析质控物的叙述中哪项不对 A.质控物在室温平衡后,再用力振摇两三分种才能开瓶使用 B.开启安瓿后,应立即注入仪器中检测 C.检测质控数据如偏离参考范围,应检查原因 D.过期的质控物不能使用 E.质控物中的物质在气液两相中的平衡受温度影响小 答案:E 5.钙测定的参考方法是 A.火焰光度法 B.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C.邻甲酚肽络合酮法 D.过锰酸钾测定法 E.EDTA络合滴定法 答案:B 6.门冬氨酸和a -酮戊二酸可以作为下列哪种酶的反应基质物 A.ALT B.AST C.ALP D.GGT E.AMY

答案:B 7.不与碱性苦味酸试剂反应的有 A.胆红素 B.乙酰乙酸和丙酮 C.丙酮酸 D.氨基酸 E.维生素C和葡萄糖 答案:D 8.目前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尿素最常用的方法是 A.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偶联法 B .酚-次氯酸盐显色法 C .纳氏试剂显色法 D.二乙酰一钙法 E.脲酶一波氏比色法 答案:A 9.胆红素分子量为584,在453nm时摩尔吸光度为60700,如果有一胆红素溶液浓度时5mhg/L,以453nm,光径为1cm条件测定时,其吸光度应是多少 A.1.04 B.0.52 C.0.13 D.0.06 E.0.01 答案:B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放射医学技术中级专业知识CR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放射医学技术中级专业知识CR 计算机X线摄影(简称CR),是光激励存储荧光体(Photostimulable Storage Phosphor,PSP)成像。 CR利用IP取代传统的屏/片体系,进行病人影像的高敏感性记录。尽管看上去与传统的增感屏很相似,但其功能有很大的差异,它在光激励荧光体中记录X线影像,并使其影像信息以电信号方式提取出来,是实现常规X线摄影数字化的最早成像技术。 一、成像原理 (一)工作流程 1、信息采集(acquisition of information)传统的X 线摄影都是以X线胶片为探测器,接受一次性曝光后,经冲洗形成影像,但所获得的影像始终是一种模拟影像。CR系统实现了用成像板来接受X线的模拟信息,然后经过模/数转换来实现影像的数字化。对IP的曝光过程就是信息采集。 2、信息转换(transformation of information)是指存 储在IP上的模拟信息转化为数字信息的过程。CR的信息转换部分主要由激光阅读仪、光电倍增管和模/数转换器组成。IP在X 线下受到第一次激发时储存连续的模拟信息,在激光阅读仪中进行激光扫描时受到第二次激发,而产生荧光(荧光的强弱与第一次激发时的能量精确地成比例,呈线性正相关),该荧光经高效光导器采集和导向,进入光电倍增管转换为相应强弱的电信号,然后进行增幅放大、模数转换成为数字信号。

3、信息处理(processing of information)是指使用不同的相关技术根据诊断的需要对影像实施的处理,从而达到影像质量的最优化。CR的常用处理技术包括有谐调处理技术、空间频率处理技术和减影处理技术。 4、信息的存储与输出(archving and output of information)在CR系统中,IP被扫描后所获得的信息可以同时进行存储和打印。影像信息一般被存储在光盘中,随刻录随读取。一张存储量为2G的光盘(有A、B两面),在压缩比为1:20的前提下,若每幅影像平均所占据的存储空间是4M,那么,每张盘可以存图像5000幅。而且能够长久的作为网络资源保存,以供检索和查询为医学诊断提供帮助。 (二)成像原理 在CR成像系统中,成像板(IP)作为一种辐射接收部件替代了常规X线摄影用的胶片,成为影像记录的载体。 成像板上涂有一层“光激励荧光体(PSP)”,选用的材料必须具有“光激励发光(PSL)”的特性。许多化合物具有这种特性,但适宜X线摄影所需要特性的却为数不多。最接近X线摄影要求的化合物是“碱土卤化物”,如BaFBr:Eu2+, BaF(BrI):Eu2+,BaSrFBr:Eu2+。 微量的Eu2+混杂物加在光激励荧光体中,以改变它的结构和物理特性。微量的混杂物,也叫作活化剂,替代了晶体中的碱土,形成了发光中心。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1

附件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填表人:固定电话:手机:

填表说明 1.用人单位:指依法设立、且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矿商贸领域企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且调查期间正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2.用人单位规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规模分类。 部分行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3. 用人单位类别:根据工商执照进行判定,其中产业活动单

位一般指从属于某企业法人单位下,在一个场所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单位,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的单位。作为集团公司的组成部分,由下属各产业活动经营单位填报调查表后,分别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集团公司不用汇总上报。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点。 5.行业分类,指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类型,在右边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大类,并结合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划分。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 6.职工总数,指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总数,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数据统计节点为填表当时。 7.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的总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不能由接触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和生物有害因素的人数简单相加,同时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实际人数算,不能重复统计,例如,某工作场所内既触粉尘又接触噪声的1个劳动者,按接触职业病危害1人统计。 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获得。 8.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指在生产一线相对固定的岗位或从事相对固定的工种,需要长时间接触到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生物有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以及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可能长时间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在统计单类职业病危害人数时,是按接触人次统计,可重复统计。例如1个电焊岗位人员,既接触电焊粉尘,又接触化学毒物、物理有害因素,这时,分别按照接触1人次粉尘、1人次化学毒物和1人次物理有害因素计算。 9.接触粉尘危害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粉尘危害的人数。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粉尘危害种类包括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

最新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及习题

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及习题集 护理学专业(护师) 基本信息 ISBN编号: 978-7-80187-199-2 出版社: 新世界出版社 印张:80.25 字数:1378千字 开本:787*1092 16开 作者: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编委会 定价:160.00元(上、下册) 前言 ?超强名师团队——四十余位一线临床、教学、命题经验丰富的老师执笔?内容编写权威——依据大纲和命题趋势,参照最新教材,全面解析考点?体例科学独特——知识内容讲解+精编考题同步训练,学练并举效率高?网络超值配套——权威专家精彩授课+在线答疑+在线练习+模拟考场?多年考试检验——经数次修订,经数十万考生使用,通过率高,评价好 该系列辅导用书充分体现了权威、全面、高效的复习应考要求,针对性极强,做到了大纲阐释精炼,条理性强,重点突出;同时以同步练习、强化训练和模拟测试的形式布置了大量包含历年真题在内的经典题目,尤其强调学与练紧密结合,科学地将整个复习分三阶段展开:第一阶段全面出击,强调快速地把所有大纲要求知识点从头到尾系统地复习一遍,并且边复习边做同步练习题;第二阶段强化训练,通过大量做题,查漏补缺,消灭每一个知识死角;第三阶段考前冲刺,通过反复模拟测试,大幅提升考场答题能力。如此步步为营,何愁考试不通过?该系列辅导用书自出版以来,经数次修订完善,畅销全国各

地,得到了卫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高度评价,并成为推荐用书之一,是考生复习应考的必备用书。护理学专业(护师)资格考试系列辅导用书如下: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及习题集·护理学专业(护师)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训练题集及考题汇编·护理学专业(护师)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傲视密卷·护理学专业(护师) 本书为《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试指南及习题集·护理学专业(护师)》,适合于考生第一阶段全面复习之用,全书内容包括大纲阐释、同步练习及参考答案。大纲阐释紧扣考试大纲,以大纲的单元、细目、要点要求的知识点编写,便于考生全面掌握考点内容。同步练习是针对各单元或部分内容,结合考试命题特点,配套编写的经典试题,并给出参考答案,有利于考生复习巩固知识内容和检测对各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编委会 2011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护理学基础 第一单元绪论 第二单元护理学基本概念 第三单元护理相关理论 第四单元护理理论 第五单元医疗服务体系 第六单元沟通 第七单元护士工作与法律 第八单元护理程序 第九单元舒适、休息、活动与睡眠 第十单元营养与饮食 第十一单元排泄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在本地区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凡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对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档案编号: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年度)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录 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 (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 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 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 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 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 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 (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 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 (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

表2-1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号:

注:1、此表装入本人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办理资格证书说明

一、办证程序 1.下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打开下载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文件,录入相关信息; 3. 核实录入的信息无误后,用16开纸打印生成表格,贴好照片; 4.属单位统一报名的,将打印的表格、照片交单位人事部门,由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办理。属个人报名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打印好的表格、身份证、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小二寸2张)到市职改办办理; 5.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加盖市职改办公章后,交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信息录入要求 1.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其中分两年考试的,填写后一年的准考证号; 2.“本专业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指报名时所填写的学历、专业、时间; 3.“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取得时间”:均指报名时已经具备的资格、以及该资格取得的时间。 4.重点填写以下项目:

①“报考专业”:填写报名考试的专业。如:药学、护理学、内科学、病理学技术……等。 ②“级别”: 填写报名考试的级别。如:初级(士)、初级(师)、中级。 ③“类别”:填写“卫生技术”。 ④“取得资格名称”:按照报考专业 A.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填写主治医师或主管医师; B.药学:填写药士、药师或主管药师; C.护理学:填写护士、护师或主管护师; D.其他卫生技术:填写技士、技师或主管技师。 ⑤“取得时间”:填写全部考试科目通过后,最后一科的考试时间(只写到月,如2007年5月)。 ⑥“合格标准”:按照合格标准选择“国家标准”或“省内标准”填写。 ⑦“证书管理号”:领取证书后,按证书上打印的管理号填写。 三、办证时间地点 在规定时间内的每周四全天办理。地点:市政府院内9号楼三层309房间。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填表说明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XXXX年X月 本专业最高学历 1 毕业时间XXXX年X月 所学专业 2 从事本专业工 作年限 X年 参加工作时间XXXX年X月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填单位全称 报考专业 3 级别 4 类别 5 取得资格名称 6 取得时间7 管理号8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9 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10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达到国家/重庆市合格线,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月日 市职改办意见 11 该同志具备资格。 (章) 年月日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表中有关时间均按“X年X月”格式填写(如2017年5月)。 3.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4.本表作为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依据,一式三份,由发证机构、考生本人分别留存一份,装本人人事档案一份。 领证人签字:领证日期: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本专业最高学历:系指本次考试相关专业的最高学历,且须是国家认可学历 2:所学专业:与毕业证书所述专业一致 3:报考专业:与本次考试准考证填报专业一致 4:级别:初级(士);初级(师);中级 5:类别:卫生 6:取得资格名称: 专业名称 资格名称 初级(士)初级(师)中级 临床、口腔、公卫医学类(全科医学)主治医师 (全科主治医师) 中医医学类(全科医学)主治中医师 (全科主治中医师) 护理学护士护师主管护师 药学药士药师主管药师 中药学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检验士检验师主管检验师 理化检验技术理化检验士理化检验师主管理化检验师微生物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士微生物检验师主管微生物检验师口腔医学技术口腔技士口腔技师主管口腔技师 放射医学技术放射技士放射技师主管放射技师 病理学技术病理技士病理技师主管病理技师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士康复治疗师主管康复治疗师营养营养士营养师主管营养师 病案信息技术病案信息士病案信息师主管病案信息师输血技术输血技师主管输血技师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神经电生理师主管神经电生理师心理治疗心理治疗师主管心理治疗师核医学技术主管核医学技师超声波医学技术主管超声波技师消毒技术主管消毒技师 心电学技术主管心电学技师肿瘤放射治疗技术主管肿瘤放射技师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2015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考点,2015年度) 一、关于报名的具体事项 1.问:广州考点的报名程序是怎样的?网上预报名后,须在什么时间、到什么地方、带哪些材料去做现场确认?报名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想了解广州考点有关报名程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所须携带材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照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考试评审”专题中的《关于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的公告》,公告中包含有关报名工作的详细指引。 2.问:听说广州地区有两个考点?我如何确定自己属于哪个考点? 答: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地区分两个考点,即省直考点和广州考点,这是根据考生所在单位的属性来划分的。概括来说,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以及省属以上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的考生归属省直考点管理;而广州市直各单位、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各区属以下单位以及社会医疗机构等的考生归属广州考点管理。考生如不清楚,可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3.问:考生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报名地点?我户籍地在四川,能在广州报考吗? 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报名点的原则是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报名,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在我们广州考点报名,其对应的报名点也是唯一的(可参考考点报名工作公告)。而且,本考点也会严格审核考生是否在本地工作,如报考临床和护理专业,其

执业地点必须在我市范围内;其他专业,则须提交相关工作证明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等。 4. 问:我现在没有工作了,准备到广州来找工作,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或者我在外地报名后能转到广州参加考试吗? 答:都不可以。其一,你不在工作岗位,就不符合报考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条件;其二,你工作单位不在广州,不符合在广州报考的条件。另外,考生在哪里报名,就应在哪里参加考试,各地均不接受报名后变更考试地点的申请。 5.问:我现正在广州某高校脱产读硕士研究生,按本科学历及读书前取得的资格证,达到报考所需年限,请问我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 答:你这种情况属于在校脱产读书,身份为学生,并不在工作岗位上,即使按本科学历已达到相应资格年限,也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果有考生通过伪造学历或工作履历报考甚至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均属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考试管理部门有权依据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吊销其资格证书,并视情况予以追加处罚。 6.问:为什么广州考点要增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该表填写不准确时,会否影响报考? 答:针对往年报名工作中考生填写学历信息、工作履历(资格年限、工作年限)信息和取得初始专业技术资格信息不清,导致资格条件无法判断或无法审核等情况,我考点特别增设了该表,并作为考生报考必需提交的材料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考生伪造、涂改信息,或所填信息与其它报考材料相矛盾等情况,考点可按审核拒绝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填表人:固定电话:手机:

填表说明 1.用人单位:指依法设立、且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矿商贸领域企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且调查期间正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2.用人单位规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规模分类。 部分行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3. 用人单位类别:根据工商执照进行判定,其中产业活动单位一般指

从属于某企业法人单位下,在一个场所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单位,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的单位。作为集团公司的组成部分,由下属各产业活动经营单位填报调查表后,分别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集团公司不用汇总上报。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点。 5.行业分类,指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类型,在右边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大类,并结合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划分。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 6.职工总数,指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总数,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数据统计节点为填表当时。 7.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的总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不能由接触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和生物有害因素的人数简单相加,同时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实际人数算,不能重复统计,例如,某工作场所内既触粉尘又接触噪声的1个劳动者,按接触职业病危害1人统计。 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获得。 8.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指在生产一线相对固定的岗位或从事相对固定的工种,需要长时间接触到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生物有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以及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可能长时间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在统计单类职业病危害人数时,是按接触人次统计,可重复统计。例如1个电焊岗位人员,既接触电焊粉尘,又接触化学毒物、物理有害因素,这时,分别按照接触1人次粉尘、1人次化学毒物和1人次物理有害因素计算。 9.接触粉尘危害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粉尘危害的人数。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粉尘危害种类包括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其他粉尘等13类。《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列出了47种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产生粉尘危害的行业举例:如煤矿或金属非金属矿开采的凿岩掘进岗位、选矿企业的矿石破碎岗位、水泥制造企业的装袋 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