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条本办法对双回路供电、客户自备电源的安装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进行规定,适用于营业、用电检查受理客户申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二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窗口负责受理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的申请,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三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窗口按客户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可能性,受理下列客户的双回路供电申请:(一)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性生产企业长期不能恢复;造成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单位。

(二)重要科研单位、军工企业、医疗单位,电气化生活小区。

第四条因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不可能向上列客户提供双回路供电,客户可以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第五条营业窗口受理双回路供电或者自备发电机组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勘测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勘测,双回路供电应由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会同生技、调度共同审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客户的保安电源由客户自行解决。

第七条公司营销部应就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组投入运行的安全事项与用电客户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协议

书,明确责任。协议书正、副本由公司和用电客户各执一份。

第八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切换装置和接线要求。

(一)常、备用电源切换操作装置,原则上应安装于同一变电室内;

(二)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电源侧的刀闸应尽量采用机械闭锁装置。

(三)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电气联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的可能。

(四)低压双电源供电的,应在双电源进线端(包括零线),装设四极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如双电源的进户点距离过远,四极双投刀闸前的电源进线,应采用电缆,防止误接用电设备而造成电源倒送。

(五)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的,不得同时使用电网电源和自备发电机电源。如发电机装设地点较远,应采用电缆布线,严禁在四极双投刀闸前接用任何电器设备。如是高压供电客户,因受发电机容量限制,只能供给一部分车间或保安设备的,其线路应与由电网供电的线路严格分开架设,不得同杆架设或混接。两电源间应装设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

第九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运行要求

(一)双电源的客户应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转换电源的操作在高压电源总刀闸断开的情况下进行。

(二)双回路供电的客户,其常、备用电源的转电操作,

应事先向调度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切换电源。切换时应执行倒闸操作票和监护制度,切换电源完毕,应及时向调度报告。在发生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可先进行转电操作,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事后应及时报告调度。所有转电操作,都应记录,以供查考。

(三)高压双电源供电客户,应配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电工,24小时值班,变配电所的电工值班室,应设置值班记录簿并应装设专用的电话,以便调度联系畅通。

(四)用电量较大,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时由二条高压馈线分别同时供电的客户,其低压侧应严格各自分开供电,并应有明显的分界,严禁合环运行,同时严禁低压侧使用临时线作为相互备用的电源引线。

(五)双电源客户不得擅自变动一、二次结线方式、双电源切换装置和供电范围。

(六)设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的客户,必须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专职开机人员,制订切换电源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监护制度,每次开机、停机和切换电源,均应有记录备查。

(七)高压供电的客户,停电检修并进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而需要引入临时电源或装置移动发电机专供试验供用者,必须在高压设备恢复送电之前拆除完妥。

(八)所有自备发电机电源一律不准并入电网运行,对个别特殊客户需要双电源并列运行,或余热发电机组需要并网运行,按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签订并网协议。

第十条擅自装设自备发电机或私自引入备用电源的,一经发现,应责令拆除或封停,追究违约责任。如发生电源倒送事故,应立即停止供电,追究责任,并由肇事单位或个人承担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机关和执法部门予以惩处。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长电营[2004]204号)同时作废。

附: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

附:

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

福建省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电方)

(以下简称用电方)

用电方因生产(保安)的需要,经供电方同意双电源(自备电源)用电。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供用电,除用电方应严格遵守供电方《关于双电源和自备发动机的管理规定》处,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一、用电方双电源(包括自动电源)供电的一次、二次结线方式(包括所属的电气设备),双电源倒闸操作程序、供电范围、未经供电方同意,不得私自变动,不得私拉乱接,更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或再接入其他电源。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章处理,并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二、严禁两路电源同时合闸使用,两路电源应采取可靠的联锁装置。如部分车间由网供电,另一部分车间由自备电源供电时,在用户受电点应装有双投防倒送四极刀闸开关,同时必须事先经供电方检查合格,方可允许同时使用。

三、遇供电线路停电检修时,用电方应提前将电源切除,并做好安全措施。严禁向停电检修线路倒送电,否则应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负完全责任。

四、用电方为低压双电源供电(包括自备发电机发电),必须装设双投防倒送四极刀闸开关,以便有明显的断开点。如需要检修更动时,应经供电方同意,检修后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五、用电方为高压供电的双电源用户,倒闸操作应事先与供电方调度部门联系,取得同意后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应报告供电方调度部门。

六、装有自备电源,经供电方批准同意并网运行者,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和指挥,应有专人昼夜值班,配备专用电话等。

七、双方应遵守设备分界管理协议,互不操作对方管辖的设备,如停电检修需要操作供电方管辖的设备时,应事先向供电方调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供电方派人操作。

八、用电方应认真做好安全供电。计划停电应事先通知客户:如遇事故断电应尽快修复;紧急停电抢修时也尽可能事先通知客户。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概按《供电营业规则》和用电方上级机关规定办理。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用电单位盖章:供电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主结线图及二次线图

现场检修电源、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发电公司现场检修电源、临时电源 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发电公司(简称“发电公司”)施工现场的 安全用电管理,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 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引用文件: (一)《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164.1—2011); (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 (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 (四)《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GB 26861—2011);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发电公司生产现场临时用电的所接取电源的规范及要求。 第四条本规定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生产现场使用检修电源、临时电源必须办理申请手续;

(二)超过三天的检修电源、临时电源由使用单位负责检查 维护; (三)检修电源、临时电源由设备维护部负责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公司生产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安全监察部是本规定的职能管理部门,设备维护部、运行部及外委施工队伍是本规定的执行主体。 第七条安全监察部 (一)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及完善工作; (二)监督、检查检修、运行人员对临时电源的使用情况; (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考核建议; (四)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报告或反馈。 第八条设备维护部 (一)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负责临时电源的接取及拆除工作; (三)监督、检查零时电源的使用情况; (四)负责零时电源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外委承包商: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三章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双电源有关制度

四、双电源用户的值班制度和操作细则 4.1双电源用户必须要安排持证进网作业电工在配变电房每天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以便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2双电源用户值班人员应每天二次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必要时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发现设备异常时,应做好情况登记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并作检查,如属缺陷,应向有关部门反映,做好陷登记,并要求处理。 4.3双电源用户应定时抄表,并做好操作、运行调度记录。 4.4经常检查无功补偿情况,保证功率因数在规定范围内,即保证电容正确、可靠投切。严禁在用电高峰不投电容补偿造成补偿不足和在低谷时不退出电容导致向电网倒送无功。 4.5双电源用户值班电工进行操作,应填写操作票,按操作票制度执行。严禁无人监护的操作。 4.6双电源用户应根据设备情况,制订相应的停电、送电和转电操作程序及处理应急情况的规定,并悬挂在显眼的位置,使值班人员容易熟记并操作。 4.7双电源用户应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操作电源情况及开关联锁装置的可靠性,并做好记录。对办理委托维护者,也有责任配合维护部门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必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 门反映,并做好记录。 4.8双电源用户应严格按供用电合同规定的运行方式运行,不得随意更改运行方式,对属于广州电力工业局调度的开关设备,用户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应按广州电力工业局调度命令进行操作。 4.9双电源用户的值班人员应相对固定,并且不应擅自离开岗位或兼职从事其它与运行值班无关的工作。更换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广州电力工业局报告,并将值班人员名单重新报用电监察部门备案。 4.10双电源用户值班人员不可滥用调度通讯设施进行私人交谈,妨碍正常或紧急通讯。 4.11双电源用户应参照《用户电房管理制度》及《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实施细则》制订操作细则。 4.12在接到供电线路停电检修通知时,双电源用户值班电工应在相应供电线路用户侧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包括断开相应开关、刀闸,挂标示牌,验电,接地线等。) 4.13运行在一主一备的双电源用户,在使用备用电源时,用户值班人员应将主供电源开关与线路隔离。 4.14不使用自投的双电源用户,用户值班人员应将在用的一侧电源与另一电源相隔离。 4.15双电源用户值班人员应避免用手动按纽合闸送电,开关的手动合闸按扭应加锁,如必须使用时,应将在用的一侧电源与另一侧电源相隔离。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265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变电站、检修工房临时电源(包括检修电源)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均应执行本规定。 2.变电站、检修工房内应有独立专用的临时电源,临时电源应注明清楚标识位置,标志标示应清晰明确,必须标明交流或直流电源、容量范围、相、地、火线或零线。 3.临时电源应定期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变电站临时电源的开关、保护设备应符合要求,回路中应安装相适应的漏电保护器,并按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维护。

备用发电机组管理实施细则.

南京市纬三路过江通道工程SG-1标段S线工区 应急电源(备用发电机组) 管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交隧道局南京市纬三路过江通道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4) 第三章备用发电机组的日常管理 (7) 第四章备用发电机组的油水管理 (9) 第五章备用发电机组的维护保养 (9) 第六章备用发电机组运行管理 (14) 第七章备用发电机组的故障管理 (15) 第八章备品备件管理 (16) 第九章考核与奖惩 (16) 第十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交隧道局南京市纬三路过江通道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范围内各个工区应急电源(备用发电机组)的网电断电后安全并网的操作、用电管理、机组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障项目部生产、生活的备用用电,按照管理要求及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部对备用发电机组和网电断电后安全并网实行综合管理,以安全管理、突出预防性维护、减少突发故障、保障可靠运行为指导思想。通过加强管理、重视日常维护和运行状况分析,实现项目部各个工区应急电源,机组安全、平稳、可靠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为目的。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在用的所有柴油、汽油发电机组,其它类型发电机组(含关联交易资产)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设备部是备用发电机组的归口管理部门,设置专(兼)职岗位全面负责发电机组的技术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修订项目部备用发电机组管理实施细则,监督、考核各有关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项目部备用发电机组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各有关单位在备用发电机组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给予指导。 (三)协助各有关单位抓好备用发电机的操作、保养、维修技术、管理业务的培训工作。

双电源管理办法

屏南县供电有限公司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本办法对双回路供电、客户自备电源的安装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进行规定,适用于营业、用电检查受理客户申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二条供电所营业窗口负责受理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的申请,营销部负责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三条供电营业窗口按客户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可能性,受理下列客户的双回路供电申请: (一)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性生产企业长期不能恢复;造成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单位。 (二)重要科研单位、军工企业、医疗单位,电气化生活小区。 第四条因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不可能向上列客户提供双回路供电,客户可以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第五条营业窗口受理双回路供电或者自备发电机组 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勘测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勘测,双回路供电应由营销部会同生技、调度共同审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客户的保安电源由客户自行解决。

第七条公司应就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组投入运行的安全事项与用电客户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协议书,明确责任。协议书、副本由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各执一份。 第八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切换装置和接线要求。 (一)常、备用电源切换操作装置,原则上应安装于同一变电室内; (二)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电源侧的刀闸应尽量采用机械联锁装置。 (三)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电气闭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放运行而无误并列的可能。 (四)低压双电源供电的,应在双电源进线端(包括零线),装设四极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如双电源的进户点距离过远,四极双投刀闸前的电源进线,应采用电缆,防止误接用电设备而造成电源倒送。 (五)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的,不得同时使用电网电源和自备发电机电源。如发电机装设地点较远,应采用电缆布线,严禁在双投刀闸前接用任何电器设备。如是高压供电客户,因受发电机容量限制,只能供给一部分车间或保安设备的,其线路应与由电网供电的线路严格分开架设,不得同杆架设或混接。两电源间应装设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 第九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运行要求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5869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变电站、检修工房临时电源(包括检修电源)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均应执行本规定。 2.变电站、检修工房内应有独立专用的临时电源,临时电源应注明清楚标识位置,标志标示应清晰明确,必须标明交流或直流电源、容量范围、相、地、火线或零线。 3.临时电源应定期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变电站临时电源的开关、保护设备应符合要求,回路中应安装相适应的漏电保护器,并按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维护。 5.在临时电源上接线或拆线应经当值值班负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本办法对双回路供电、客户自备电源的安装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进行规定,适用于营业、用电检查受理客户申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二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窗口负责受理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的申请,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三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窗口按客户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可能性,受理下列客户的双回路供电申请: (一)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性生产企业长期不能恢复;造成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单位。 (二)重要科研单位、军工企业、医疗单位,电气化生活小区。第四条因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不可能向上列客户提供双回路供电,客户可以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第五条营业窗口受理双回路供电或者自备发电机组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勘测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勘测,双回路供电应由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会同生技、调度共同审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客户的保安电源由客户自行解决。

第七条公司营销部应就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组投入运行的安全事项与用电客户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协议书,明确责任。协议书正、副本由公司和用电客户各执一份。第八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切换装置和接线要求。(一)常、备用电源切换操作装置,原则上应安装于同一变电室内; (二)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电源侧的刀闸应尽量采用机械闭锁装置。 (三)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电气联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的可能。(四)低压双电源供电的,应在双电源进线端(包括零线),装设四极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如双电源的进户点距离过远,四极双投刀闸前的电源进线,应采用电缆,防止误接用电设备而造成电源倒送。 (五)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的,不得同时使用电网电源和自备发电机电源。如发电机装设地点较远,应采用电缆布线,严禁在四极双投刀闸前接用任何电器设备。如是高压供电客户,因受发电机容量限制,只能供给一部分车间或保安设备的,其线路应与由电网供电的线路严格分开架设,不得同杆架设或混接。两电源间应装设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第九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运行要求 (一)双电源的客户应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转换电源

二次深化设计管理办法

二次深化设计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规范项目二次深化设计阶段的操作流程,加强对此阶段各环节的监控,达到确保设计质量、进度和控制成本的目的。 1.2范围 适用于项目一次设计中未设计或设计深度不够,不能满足招标、施工要求需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设计管理。详见《二次深化设计管理项目明细表》 1.3职责 1.3.1技术部 1.3.1.1各专业设计师分别负责各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管理。 1.3.1.2各专业设计师参与设计单位的筛选工作; 1.3.1.3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监控其设计工作质量及进度; 1.3.1.4负责组织完成重要设计节点的汇报工作; 1.3.1.5配合合约部完成相关采购、招标工作; 1.3.1.6配合成本合约部完成相关成本估算; 1.3.1.7按《材料设备选型定板流程》进行材料选型定样; 1.3.1.8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参数; 1.3.1.9协助工程部进行施工现场技术配合工作,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得质量问题,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效果要求; 1.3.1.10负责协助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工作; 1.3.2成本合约部 1.3. 2.1负责对二次深化设计单位进行招采。 1.3. 2.2负责组织技术部、工程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招标答疑会。 1.3.3提供二次深化设计成本控制目标,负责对二次深化设计的成本进行控制,参与施工图图纸审查。 1.3.4工程部 1.3.4.1参与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图纸审查。

1.3.5公司领导层 1.3.5.1负责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成果审定。 1.3.5.2负责深化设计单位及设计费用的审批。 2工作程序 2.1技术部根据需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范围和工程进度计划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工作计划。2.2成本合约部根据设计部提交的二次深化设计工作计划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单位招采计划。 2.3成本合约部招采确定二次深化设计单位。 2.4技术部组织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评审,设计部汇总审查意见并填写《设计评审表》经总经理审批,技术部填写《设计交流信息记录表》发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2.5设计单位根据《设计交流信息记录表》调整、修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技术分管领导确定是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再次评审。修改后的设计成果报技术部,技术部预审后将设计成果提交总经理审批。 2.6各专业设计师根据《材料设备选型定板流程》完成材料样板封样。 2.7技术部保证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配合成本合约部施工招标工作的进行。 2.8各专业设计师参加招标相关会议,回答有关技术问题,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作为招标补充文件发放,审核投标单位材料样板。 2.9图纸不全需要补充的时候,设计师联系相关设计单位补充图纸,并将设计成果交成本合约部。 2.10技术部参加评标相关会议。 2.11设计交底前,施工负责人应按设计图进行现场核对、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意图、图纸和质量的要求。对图纸中的疑问、错漏、与现场不符等问题,在设计交底时间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交底时做好交底纪要。 2.11由技术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交底纪要进行解答和协调,保证在正式开工前完成全部设计补充,并填写《施工图交底记录》,参会单位共同确认交底记录,交底纪要作为以后的施工依据,与施工图具有相同的效应。 2.12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及有关文件进行施工,各专业设计师负责跟踪监督执行,对没有《设计变更申请审批单》而未按图施工的,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2.13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按要求填报《材料/设备报审计划》,各专业设计师对施工单位提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得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和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第六条许可证管理 1.“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持第三联。 2.“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3.用电结束后,“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 4.“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第七条管理职责 1.各单位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审批,。 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附件1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附件1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联 编号 申请作业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用电设备及功率

【管理制度)江苏省电力公司加强全省企业自备电厂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江苏省电力公司加强全省企业自备电厂 管理办法

江苏省电力公司加强全省企业自备电厂 管理办法 二OO九年九月

目录第壹章总则2 第二章职责分工2 第三章前期管理6 第四章且网条件8 第五章机组且网和电力供应协议9 第六章电量管理11 第七章电量计算和费用收取12 第八章日常运行管理13 第九章其它15 第十章附则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自备电厂的管理,协调电网和企业自备电厂(且网发电机组)关系,维持供用电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企业自备电厂管理的政策规定,且结合江苏电网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自备电厂的性质以省级及之上政府项目核准(项目批复)文件为准。严禁公用电厂改为自备电厂。 第三条企业自备电厂管理工作由省公司统壹组织,分级管理,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内除应急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以外的企业自备电厂。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营销部负责以下企业自备电厂关联管理工作: 1、省公司营销部组织《机组且网和电力供应协议》的谈判、审核、签订,参和示范文本的制订、修改;市公司营销部可受省公司委托承担《机组且网和电力供应协议》的谈判、草拟和签订的具体工作; 2、省公司营销部负责指导市公司对企业自备电厂月

度发电量、上网电量、下网电量的抄录,且提交电力交易中心、发展策划部,收取售电电费、系统备用容量费、各类基金和附加、违约费用以及收取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3、省公司营销部负责指导、督促各供电公司切除企业自备电厂转供电及其它违约行为的查处和整改。 4、参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各且网发电企业机组性质及容量的确认工作; 5、参和省经信委年度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和热电联产电厂资格认定、抽查及复审工作; 6、配合发展策划部开展全省范围内新建、扩(改)建自备电厂接入系统的前期管理工作; 7、配合交易中心核实自备电厂上网电量。 8、参和购电量的结算和清算工作。 第六条发展策划部负责以下企业自备电厂关联管理工作: 1、负责全省范围内新建、扩建自备电厂接入系统的前期管理工作; 2、省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自备电厂年度购电量计划的编制工作; 3、省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指导各基层公司收集当地热电联产规划,掌握当地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新建、扩(改)建电厂情况;

防止双电源倒送电安全措施资料

为了加强用电管理,确保供用电双方的安全生产,防止双电源倒送电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1、凡一个用户的同一供电点,由两路及以上不同电源供电或是由我局一路电源供电,另一路由用户自备电源(包括逆变电源)者,均属双电源用户。 2、装设双电源用户的条件是:突然停电或间断供电,会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和有重大政治影响,或造成生产和财产重大损失者。 3、凡需装设双电源用户,应事先向所辖供电所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现有供用电状况,申请备用或保安电源的容量。自备发电机组装置容量和台数、变配电室双电源一次主接线设计图、防止倒送电及防误并列的措施等),由供电所报生技科审批。 4、双电源用户均应与电力局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后,方可投入运行。对未经申请或虽已申请(且已安装好),但未经我局正式批准而擅自使用双电源者,一经发现,则予停止供电,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罚。 5、任何用户(包括双电源用户),都无权私自转供电;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拉乱接,改变原来供电电源的接线,而构成双电源。 6、未经办理正式手续,电力局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私自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接用双电源,也无权私自改接线路而使之成为双电源,否则,一经发现,扣责任人一个月奖金。 7、为确保供用电双方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倒送电和误并列,特对双电源切换装置规定如下:

7.1常用、备用电源切换装置应安装于同一配电室内。 7.2低压双电源应采用双投刀闸切换电源,低压三相四线供电用户,应采用低压四极双投刀闸,如因条件限制(距离过远或总屏刀闸容量在1000安以上时),应采用电气闭锁,但切换电源时,不允许有合环和并列的可能。 7.3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用户,电源侧的断路器,应尽量采用机械联锁装置,如开关柜距离过远,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应保证任在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且无误并列、误合环的可能。在进户终端杆装置隔离刀闸,该刀闸操作权属电力局。 8、高压双电源用户,其切换电源不论室内外操作,应事先向电力局调度室内提出申请(书面或电话),经同意后方可切换,切换时用户应执行倒闸操作票和监护制度。切换完毕,应向调度报告。高压开关、刀闸均应按规定统一编号,以便填写倒闸操作票。如发生事故紧急情况,用户应先切断供电电源后再进行倒电源操作,并及时报告我局调度所。具体应按电网调度规程和《供用电合同》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9、凡经电力局同意二条高压馈线分别同时供电的用户,其低压侧应各自分开线路供电,严禁合环运行。同时严禁低压侧使用临时线作为互为备用电电源。 10、双电源用户如需变更双电源供电范围、容量、接线方式时,应事先向电力局提出书面申请,经电力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变动。投入前经电力局检查合格,并重新修订《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

甘肃省电力公司农网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试行)1.doc

甘肃省电力公司农网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 法(试行)1 甘肃省电力公司农网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试行) 1总则 1.1为了加强县供电企业用电客户自备发电机的管理,建立安全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环境,保障电网公共安全,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县供电企业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电力公司所属县供电企业电网内用电客户自备发电机的使用管理。 1.3县供电企业电网内各自备发电机使用者、各供电所(营业站)均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2管理职责 2.1各供电所(营业站)负责本辖区内用电客户自备发电机的全面管理,负责对用电客户自备发电机的申请登记、认可批准、安装检查、现场验收、《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发放、安全管理、日常巡视、违约处理等。 2.2县供电企业市场营销部门为用电客户自备发电机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供电所用电客户自备发电机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申请受理

3.1需要装设自备发电机的用电客户,无论容量大小,都必须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3.1.1装设自备发电机的用电客户应向负有管理责任的供电所(营业站)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3.1.2个人或单位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3.1.3提供有关自备发电机电压、容量等参数; 3.1.4备用发电机所带负荷的范围、设备参数、图纸资料等; 3.1.5备用发电机与主供电网联结的一次图(包括闭锁措施、联结方式); 3.1.6其他有关资料。 3.2各供电所(营业站)受理申请应造册登记,安排用电检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检查发电机的质量、安装环境以及与主供电源的闭锁措施。 3.3用户以自备发电机做为备用电源的,其发电机容量、台数、铭牌参数等必须报电力管理部门,并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4审批程序 4.1申请安装自备发电机容量在100千瓦以下的用电客户,由用电检查员现场初审,供电所(营业站)长审批认可,答复审查同意书,报市场营销部门备案。

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适用范围 (一)为保证低压电气设备运行及检修的安全可靠, 防止设备及人身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厂所辖的所有低压电器设备 (10KV以下,不含10KV、6KV)及从事电气方面的所有 工作。 二、电工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病症或生理 缺陷。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本岗位 相关的规程、标准,并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经 考试合格取得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后,才能独立作业。电工作业人员要遵守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能正确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坚持维护检修制度,特别是检修工作的安全,必须坚持工作票、工作监护等工作制度。 (三)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三、低压电气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带电导体应该安装在有安全高度或有安全防护的场所,必要时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示牌。 (二)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等措施。 (三)各种电气设备安装控制部件必须齐全,并确保灵敏有效。

备用电源自投快切装置技术规定

附件1: 变电站备用电源自投快切装置技术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范统一了110kV~35kV变电站备用电源自投快切装置(以下简称备自投快切装置)的技术要求,设计、制造、施工、试验和检修等有关部门应共同遵守本技术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规范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方案的条文。 DL/T 995-2006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GB/T 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Q/GDW267-2009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的保安规定 江苏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3、细则 3.1随着电网结构的发展,分层分区供电已成为趋势,110kV~35kV等低级电网的合环必须通过500kV系统构成回路,有可能造成穿越功率增加,超过继电保护整定允许的限

值。针对该类情况,备自投快切装置进行自动合解环操作,代替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以控制自投合解环时间小于继电保护动作时间,防止合环时由于潮流太大引起的继电保护动作。 3.2备自投快切装置可成独立装置,也采用和备自投装置合一方式。 3.3备自投快切装置在可能出现的各种运行方式下,均能实现自动判别,并正确合解环操作。 3.4如备自投快切装置与备自投装置合一,自投快切功能与备自投功能相互独立,具备分别停用的功能。单独退出某一功能,不影响另一功能投入运行。 3.5对侧距离III段动作时间应躲过备用电源自投快切装置合环失败再跳时间。 3.6动作按钮长期开入,应有告警信号。 3.7操作时,备自投快切装置应具备允许操作及完成操作的判据,合解环操作过程结束后有是否成功的判据,在自动合解环操作失败或造成失电时,采取补救措施。 3.8备自投快切装置应具备TV断线辅助判据,TV断线时不应引起装置的误动作。 3.9备自投快切装置应具备现场与远方遥控的操作功能,操作前应将电压并列把手置自适应位置。 3.10备自投快切装置应经实跳试验,方可投入运行。

双电源四回路自动切换开关管理规定

“KBF-4×60双电源四回路自动切换开关”管理规定 一、双电源四回路自动切换开关的安装: 1.煤巷、半煤巷必须安装KBF-4×60双电源四回路自动切换开关。 2.双电源四回路自动切换开关原则上实行“谁使用、谁安装、谁维护”的原则,特殊情况 下由矿平衡有关单位安装及维护。 3.双电源四回路自动切换开关的安装位置,由机电管理公司根据通防公司提供的局扇位置 确定。 4.双电源四回路自动切换开关作为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管理公司、使用 单位共同进行下列专项检查,任意一项不符合规定禁止装车下井: a)检查电气防爆性能。符合电气防爆要求,必须贴上防爆合格证; b)通电试验。通电试验时必须保证自动切换灵敏可靠。 c)检查开关绝缘。开关绝缘值不得低于2MΩ。 5.每台双电源四回路自动切换开关的电源和供电线路敷设,必须按照机电管理公司出据的 供电系统图执行。主、辅机电源应来自不同的局扇专供变压器,严禁将主、辅机电源接反。 6.严格按照机电管理公司下发的“继保整定通知单”进行有关参数设定。 7.每个掘进工作面局扇必须与该工作面的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实行风电联锁,保证风电 联锁灵敏可靠。否则,停该掘进工作面一切动力电源,并罚单位2000元/次、单位负责人200元/次、机电负责人200元/次、责任人200元/次。 8.由通防公司监测队在自动切换开关上安装开停传感器,信号传输到地面调度室,直观反 应局扇运行状态。 二、日常维护、保养: 1.双电源四回路自动切换开关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挂牌留名。确保开关 检修质量,保证局扇正常运转。 2.双电源四回路自动切换开关维护人员每天应检查开关外壳有无被砸(撞)变形,紧固件 是否松动,接地是否合格,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局扇声音是否正常;开关上方有无淋水等。 3.每月必须摇测一次专供电缆、专供开并、局扇电机绝缘,当对应的绝缘分别低于10MΩ

现场临时电源敷设管理制度

现场临时电源敷设管理制度 (试行)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南桠河发电厂现场作业临时电源敷设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规定适用于国电南桠河发电厂所属各部门现场作业临时电源敷设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职责 各作业部门是现场作业临时电源敷设管理的主管部门,并对安全使用负责。 各临时电源搭接点由运行设备管理单位负责指定及办理许可手续。 安监部门负责现场作业临时电源敷设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临时电源管理 4.1.1 日常生产或机组检修、施工用电(含外包工程施工用电),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措施。临时使用电源的部门或单位,必须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应在申请中注明使用容量、电压等级、地点、期限等。申请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批准(特殊情况应由分管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接用临时电源,严禁超过申报容量用电。 4.1.2 导线敷设应符合规程要求,使用的绝缘导线室内架空高度应大于2.5m,室外大

于4m,跨越道路大于6m(指最大弧垂)。架空的导线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并要采取固定措施。 4.1.3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持让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带来的荷重。 4.1.4 严禁电源线敷设在油管道或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危险场所。 4.1.5 严禁将导线不加绝缘捆绑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4.1.6 穿越建筑物、构成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电缆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4.1.7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4.1.8 电缆使用时,过墙过道须设置保护管。其外附套须满足要求,电缆埋地时应在地上插有标志,以示警告。 4.1.9 用电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总容量小于20kW负载,如电焊机、排水泵等,电源必须接在固定检修盘内,严禁接在运行专用盘及其它非生产电源盘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所有临时电源电线,必须使用橡胶套缆线,(试验用线除外)电线不应老化,破损,绝缘部分不应外露。严禁使用塑料线,硬线和灯头线。电缆线要尽量减少中间接头,使用中要加强检查防止破损漏电。配电盘内的设备要完整牢固,线间接头或连接应紧密牢固,导线剥头不该过长,各设备上的压接导线应牢固压满,不能带电体明露,不能存在严重烧蚀等现象。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在插座内和直接钩挂在闸刀上使用。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doc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条本办法对双回路供电、客户自备电源的安装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进行规定,适用于营业、用电检查受理客户申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二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窗口负责受理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的申请,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三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窗口按客户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可能性,受理下列客户的双回路供电申请: (一)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性生产企业长期不能恢复;造成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单位。 (二)重要科研单位、军工企业、医疗单位,电气化生活小区。 第四条因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不可能向上列客户提供双回路供电,客户可以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第五条营业窗口受理双回路供电或者自备发电机组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勘测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勘测,双回路供电应由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会同生技、调度共同审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客户的保安电源由客户自行解决。 第七条公司营销部应就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组投入运行的安全事项与用电客户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协议

书,明确责任。协议书正、副本由公司和用电客户各执一份。 第八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切换装置和接线要求。 (一)常、备用电源切换操作装置,原则上应安装于同一变电室内; (二)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电源侧的刀闸应尽量采用机械闭锁装置。 (三)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电气联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的可能。 (四)低压双电源供电的,应在双电源进线端(包括零线),装设四极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如双电源的进户点距离过远,四极双投刀闸前的电源进线,应采用电缆,防止误接用电设备而造成电源倒送。 (五)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的,不得同时使用电网电源和自备发电机电源。如发电机装设地点较远,应采用电缆布线,严禁在四极双投刀闸前接用任何电器设备。如是高压供电客户,因受发电机容量限制,只能供给一部分车间或保安设备的,其线路应与由电网供电的线路严格分开架设,不得同杆架设或混接。两电源间应装设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 第九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运行要求 (一)双电源的客户应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转换电源的操作在高压电源总刀闸断开的情况下进行。 (二)双回路供电的客户,其常、备用电源的转电操作,

关于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通用 版)

关于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确保安全生产,合理使用和分配用电设备电源功率,保证电气设备均衡、稳定安全运行,特制定临时用电规定。 1、各车间根据自己临时用电情况向电仪车间提出用电要求,并指派专人负责办理、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卡》。 2、要写明用电器具及用电容量、数量、用电时间、用电地点、起始终结日期、负责人。 3、临时用电车间要有专人带领电气车间电气维护人员到所要用电的地点,由电气维护人员负责接临时电源。 4、临时用电结束后,用电车间人员应联系电气车间负责人派员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并交回电仪车间《临时用电申请卡》。 5、冶炼厂电气车间电气维护人员要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临时用电地点、用电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以保证临时用电设备正常使用。 6、各车间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挂接任何电气设备,以杜绝电气设备事故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管理制度

冯西煤业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试验 管理制度 为强化我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工作,大幅度减少并进一步杜绝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电停风,我冯西煤业特出台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试验管理制度如下: 一、掘开工作面的风机和其他需要长期运转的风机,都必须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二、井下所有局部通风机全部实行包队制:掘进队组负责掘开工作面通风机,通风队负责大巷及其他地点通风机。 三、包机队组每天必须对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进行一次切换试验,每次切换运行时间不少于10分钟;每半年做一次井下所有主局部通风机同时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运行的试验,以验证备用局部通风机供电系统的供电能力,每次试验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做好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四、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由安全员和包机队组的电钳工共同完成,电钳工负责切换操作,试验结束后,做好记录。 五、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实行挂牌制度,挂牌内容包括试验人、试验时间、存在问题及处理办法。 六、局部通风机切换开关必须采用专用双电源切换开关,一级二级电机之间应设置延时,分级起动,主、备局部通风机之间切换时,延时时间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设置。 七、局部通风机切换开关的保护插件每季度进行一次试验;开关入井前必须做一次试验,由机电队牵头,组织机电专业人员及防爆检查员进行试验验收,并做好记录以备查存,试验合格后方准入井。

八、局部通风机及控制系统由使用组队负责日常巡回检查和维护,实行专人管理,并有巡检和维修记录。 九、每个掘开工作面必须安装两台同等能力的风机和一台质量合格的切换裤衩。 十、风机和切换裤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到风机能够正常启动,切换裤衩不损坏。 十一、通风队及使用队组要严格按照以上制度执行:认真做好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试验。 十二、机电队负责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试验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调度室每月要组织安监、通风、机电等部门对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试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一概进行处罚。 本制度未涉及的其它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矿相关制度执行。 冯西煤业 2013年3月20日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编号:SM-ZD-63615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变电站、检修工房临时电源(包括检修电源)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均应执行本规定。 2.变电站、检修工房内应有独立专用的临时电源,临时电源应注明清楚标识位置,标志标示应清晰明确,必须标明交流或直流电源、容量范围、相、地、火线或零线。 3.临时电源应定期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变电站临时电源的开关、保护设备应符合要求,回路中应安装相适应的漏电保护器,并按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维护。 5.在临时电源上接线或拆线应经当值值班负责人许可并在指定电源上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取用电源。禁止外来人员随意在变电站站内乱接临时电源。 6.导线敷设应符合规程要求,使用绝缘导线室内架空高度大于2.5米,室外大于4米,跨越道路大于6米(指最大弧垂),绝缘应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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