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金琴南路社区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依机据《居民组织法》规定。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是居民发扬民主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决策的组织式,是实行自治的决策机构,真正的权利属于居民会议。

二、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本居住区居民或者每户派1名代表组成;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3人组成。本居民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或居住在居民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当然代表,享有户代表或居民代表等权利和义务。

三、居民代表应热心社区工作,办事公道,代表居民意愿发表意见、表决;了解、监督居委会的工作。建立居民代表联系居民制度。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组织居民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与居委会同时换届,可连选连任。

四、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由居委会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下情况应当及时召集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1)讨论决定属于居民会议职权范围的问题;(2)需要听取居委会的工作报告;(3)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和党员代表提议。

五、居委会应当在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出席对象,并告知议题。必须有相应的会议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六、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得生效。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由居委会负责实施。

七、居民会议听取并审议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资金筹集的收支情况报告;选举、撤换或补选居委会成员;讨论并决定居民区社区建设规划建议、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项目;讨论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

八、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在讨论和决策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原则;(2)遵守国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3)体现居民意志和利益的原则。

二OO八年一月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实用)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区(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代表)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为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社区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镇低保金发放情况; 6、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 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 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二、居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可以随时召开。 三、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社区党支部委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计划生育协会及群团组织负责人、居民中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四、居民代表会议履行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安排当前计生工作。 2、讨论居民对计划生育所提出的建议和居民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 3、讨论、修改、完善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居民公约》,审议《居民公约》执行情况,落实奖惩政策和追究违约责任,评议计生工作情况,改选委员会成员,讨论决定计划生育重大事项,修改、纠正领导小组不适当的决定。 五、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才能召开,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由组成人员超过半数通过,形成的决定决议应尽快公布于众。 计划生育居民公开制度

一、公开范围及形势 1、居民公开内容要公开到全体居民。 2、设立计生居民公开专栏,将公开事项张贴专栏内,公布于众。 二、居民公开内容 1、结婚人员名单。 2、本期出生名单。 3、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及奖励费况现情况。 4、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为的处理及执行情况。 5、计划生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免费项目。 6、符合政策生育人员名单。 7、七不准、六个不准。 8、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政策。 9、奖励扶助对象及奖扶政策。 三、公开时限 1、计划生育居民公开要及时,公开内容时限为计划生育年度。 2、公开前,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审议把关;公开后对居民提出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处理。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 二、保证完成本村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三、定期组织召开委会会议,研究本社区的计生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计生工作。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1、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根据社区居民会议授权讨论决定事项。 2、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居民代表组成,社区居民代表应当占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社区妇女居民代表应当占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3、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社区居民代表提议,召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 4、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5、具有本社区户籍,非社区居民代表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列席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但对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没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6、社区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按每五户至十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社区居民小组按核定的名额推选产生。社区居民代表的任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社区居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社区居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社区居民小组负责,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7、社区居民代表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社区自治章程》、《社区民约》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社区居民代表一年内无故三次不参加会议,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 8、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做到会前有议题,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结果,落实有回音。并将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决定,通过社区事务公开栏、社区服务网等有效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公布和宣传。

社区事务公开制度 1、成立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落实本社区事务四务公开工作,及时反馈有关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2、社区事务公开内容:社区党务、社区自治事务、社区财务、社区服务。 3、社区事务公开形式:建立社区事务公开栏、通过会议、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电子屏、明白纸、公开信等有效形式公开。 4、社区事务公开程序: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社区事务公开的具体方案和拟公开的内容;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对帐目进行审核;召开有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社区“两委”扩大会议,对社区事务具体方案和拟公开的内容等专题研究并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用社区事务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公开;接受社区居民的查询和监督,解答社区居民提出的问题;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5、社区事务公开时间:有规律的社区事务一般是半年或一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公开时间在每月的9日;涉及社区居民利益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6、社区事务公开监督:居民监督和上级监督。社区事务监督机构审查社区事务公开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社区居民以举报、质询、评议、听证等方式,上级监督主要是镇政府对社区事务的定期审核监督,市经管审计部门对社区财务、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监督。

社区居民议事制度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制度 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是社区的议事、协商和协调机构,是社区居委会扩大民主参与,及时了解和掌握居民的需求和呼声,共同商讨解决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事项,实现社区民主管理的重要会议制度。 二、社区民主议事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部分居民代表,社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组成。在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一般在二十人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三、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商讨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深入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作出的决议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对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形成建议案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表决。 四、社区居委会应就本社区的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工作,定期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集中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通报街道、社区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二)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的需求; (三)研究讨论社区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及计划方案;

(四)商讨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商讨落实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社区成员单位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等有关事项; (六)商讨涉及居民利益的其它有关事项。 五、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要有明确的议题。议题的确定主要围绕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区建设及阶段性工作目标的有关问题来确定。每次会议议题以1个为宜。 六、社区居委会在确定议题前,应对确定的议题深入细致地进行研究,并提出初步解决的方案。 七、社区居委会在议题确定后,应当在会议召开前2-3天,把确定的议题发到议事会成员手中,以便征求居民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八、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社区居委会主任或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主持。 九、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十、召开会议前的2-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通知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十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对确定议题的决议,出席人的过半数意见一致,方可有效。 十二、在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时,社区居委会应做好会议记录。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领导讲话(发言稿)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领导讲话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七届、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群众得实惠、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为目标,积极构建“安居乐业”的和谐社区。经过一年的努力,九项为民实事全面落实,社区经济快速稳步发展,居民生活环境逐步改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新村街道办事处年工作情况和年工作目标与任务,请予以审议。 上年工作回顾 一、做强经济,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为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街道按照“优化结构、创新机制、扩大税基、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进行实施,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一手抓经济指标的落实,一手抓机制、体制的改革,促进了街道经济稳步增长,为社区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着力完成8000万经济指标。在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经过努力,街道经济工作较上一年度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各项经济指标都有明显增长。全年完成地税收入8479万元,同比增长55%,引进新企业175户,注册资金1.7亿

元。 加大体制、机制的改革力度。为确保年初目标的实现,街道在招商引资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上进一步创新,探索建立了委托招商和中介招商的新机制,在5个招商部门实行了招商承包制,有效激发了招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在全年经济指标完成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做大做强街道经济园区。继续加强电缆厂等3家原有经济园区建设,依托印刷三厂新建成的“印刷专业园区”,成为街道又一个新的招商引资窗口。去年,经济园区中入驻企业所产生的税收稳步提高,从04年每月产税220万元递增到05年每月300万元。 二、关注民生,确保实事项目的全面完成 街道办事处始终把改善和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作为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来落实。年,在资源和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仍然圆满完成了九项实事。一是完成一个旧改项目。完成了内江一村15个门牌、3幢居民楼503户居民共11207平方米的旧房改建工作。二是整治二条路段。中路西段、敦化路北段道路整治基本完成。三是建立一个局域网。在街道机关各科室内建立了局域网,提高信息化办公程度和办公效率。四是建成两个中心。社会保障中心和市民教学中心已投入使用。五是落实一个伤残军人俱乐部。坐落在控江东三村120余平方米的伤残军人俱乐部已向社区伤残军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总结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全年工作总结 社区成立了居民会议的常设机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了居民会议委员会。设立居民委员会之后,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会议将由委员会负责召集,居委会要向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居民代表大会对日常工作的监督。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居民的民主意识逐渐增强,对社区事务也有了“参政议政”的要求。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宪法规定的社区居民自治已经有了法律根据。居民会议一直由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委会采用议行合一的方式开展工作,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往往成了一句空话。 从居委会组织法上讲,居民会议是社区居民的决策机构,由于居民人数众多,行使决策权力有些困难,现实的做法就是选举居民代表,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来进行决策。居民代表会议是由居委会来负责召开的。 创新设立居民会议秘书长,将决策、监督和执行权力进行分离,居委会成员不得兼任居民代表和秘书长,不再负责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让居委会安心进行执行工作,把精力投到如何贯彻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和如何为居民做好服务上来,更好地贯彻落实宪法赋予居民的社区居民民主自治的权利。 将监督和执行权力进行分离,有利于更加方便地反映居民意见,选举产生能够代表居民利益的居民代表和居委会成员,居民的民主权利将能更好地得到体现和落实。 在新的体制下,幸福城市花园社区实现了居民代表候选人自荐产生,破除了众多社区居民代表候选人由居委会内部圈定的非

民主做法。在居民代表真正民主选举产生的基础上,居委会正式候选人的产生经过了自荐联署和预选两个程序,具体做法是,首先由意愿从事居委会工作的居民自愿报名并征集居民联署同意成为初步候选人,然后对初步候选人由居民代表大会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最后,对居委会正式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选举结果获得了居民的高度认同。 作为摸索社区居民民主自治道路的一种途径,如何让老百姓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管理社区,既保证每个居民代表的意见得到反映,又在讨论中达成共识,将是建立居民会议秘书长制度后的着力点,为此,我们居民代表大会还表决通过了试行的社区会议规则,确保每个居民代表在会议中的平等发言权,防止一言堂,同时又保证会议程序的正常进行。 社区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预示着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分权制衡,民主的脚步又往前跨了一大步,这在社区自治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而幸福城市花园社区作为其中的先行者,将会不予余力的贡献总自己的力量,为社区居民服务,为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2012年12月10日

4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精)

鼓楼区环城街道办事处王场社区议事 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季度例会制度。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季度由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也可由社区居委会提出,遇有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二、讨论表决制度。对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的有关事务及时进行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社区成员意见,表决结果应向全体社区成员进行通报。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议事监督委员会经过表决有权代表社区居民拒绝其提供服务,同时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予以撤换。 三、审议修改制度。年终议事监督委员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下一年度社区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委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四、分片负责制度。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按楼房或单位分片负责,定期联系片区群众。每月至少征集一次所分担片区群众的意见,同时负责向社区居委会转达片区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片区群众。 五、学习培训制度。议事监督委员会应结合季度例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议事监督委员会培训。 六、民主评议制度。社区成员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议事监督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屡次未参加会议,发挥作用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或其它原因提出辞职的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由议事监督委员会表决后,建议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重新进行推选增补。

社区第五届居民代表会议主持词

社区第五届居民代表会议主持词 主持人:XXX 时间:201X年X月X日上午X时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委托,主持召开第五届居民代表会议。 今天,应到会代表X名,实到会代表X名,已达三分之二以上,符合规定,可以开会。 今天会议议程有六项: 一、宣读《XX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预选相关内容; 二、通报本社区第五届居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提名结果及放弃竞选人员名单; 三、预选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 四、对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五、确定选举大会中心会场和投票站地点及流动票箱; 六、通过本社区第五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中心会场主持人、总监票员、监票员和总计票员、计票员、发票员、登记员、唱票员,投票站及各流动票箱发票员、登记员、监票员等工作人员。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宣读《XX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预选相关内容。(宣读选举办法)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通报本社区第五届居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提名结果及放弃竞选人员名单。经我社区选民直接提名,并经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和确认,直接提名居民委员会主任初步候选人有XX人,副主任初步候选人有 XX人,委员初步候选人有XX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初步候选人名单已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予以公告。所提名的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人数超过规定的差额人数,需要预选确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初步候选人名单已贴在会场上。 候选人不愿参加竞选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居民选举委员会声明不参加竞选。经统计,到目前为止,我社区共有X名初步候选人不愿意参加竞选,并已向居民选举委员会递交了《放弃竞选声明书》,其中XXX等 4名弃权参加居民委员会主任竞选;XXX等X名弃权参加居民委员会副主任的竞选;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选举的居民代表、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组成。 第二条居民代表会议向居民会议负责,根据居民会议授权,讨论有关居务方面的具体事项。 (一)讨论修改本社区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的草案,然后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评议居委会和居委会成员的工作; (三)审议批准居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 (四)讨论决定本社区的全年工农业生产计划及主要措施; (五)讨论决定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的完善,审查重要的经济合同; (六)审议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审查全年收支预算和上年收支决算; (七)讨论决定新上、扩建工农业建设项目,以及兴办的各种公共福利事业; (八)审查集资款的收缴、安排和使用。 (九)讨论决定机、电、水及其他集体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十)讨论决定村级建设; (十一)讨论决定居民代表会议认为需要由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居民代表会议的议题由居民委员会提出,也可

以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联名提出。 第四条居民代表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会议成员提议,应当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第五条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涉及居民委员会成员利益的问题时,当事人应当回避。 第六条居民代表会议召开之前,居民委员会应当将议题通告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征求居民意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居委会汇报并说明本次会议的议题情况,居民代表讨论有关议题,并发表意见。采取举手表决,但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 第七条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居民代表会议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条居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决定不得与居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更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居民个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 第九条居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后,要尽快向广大居民公开、公布和宣传。 第十条居民代表应积极发挥作用:一是参政议政;二是与推选自己的居民保持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负责向居民传达会议决定;四是动员、组织、教育和团结居民。 第十一条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由居民委员会负责实施,并接受居民和居民代表的监督。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

关于规范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居民民主权利,扩大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朝阳区社区居民自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朝阳区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社区议事协商会议以“畅通渠道、汇集民意、促进参与”为原则,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并自觉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二、议事协商范围 议事协商会议主要涉及社区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相关的社会事务。研究、讨论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社区管理提供有关意见和建议;积极化解社区内各类不和谐的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资源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社区单位及社区居民的联系。 应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社区居委会提请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以决策为主要内容的相关会议,建

议召开社区民主听证会进行决策。 三、议事协商作用 社区议事协商会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平台,是征集居民意见,汇集居民智慧,加强社区居民、单位沟通的重要途径。居民在议事协商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是街道、社区决策的重要依据,社区应将议事协商事项处理结果向居民及时反馈。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听证会主要偏重于社区事务决策,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偏重于对社区事务进行协商讨论。 四、会议程序 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应在会议召开前对社区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征询群众意见。 1. 社区议事协商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会)主任召集和主持,社区整体层面会议以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为组织平台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重点对社区内居民普遍关注的事项进行协商、研究,对涉及社区重大公共事务的有关决策进行前期论证。会议主要由社区内知名人士、社会单位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构成,政府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可参与会议。涉及部分居民或处理非社区全局性事务的会议,社区居委会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参加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 凡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的重大决议、决策、年度工作计划、公共福利事业分配、居民公约等,原则上先由社区议事协商会组织民主议事会议讨论,提交社区居民(常务)代表会通过。

居民代表会制度

居民代表会制度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加强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发挥居民当家作主的作用,依法办理居民自己的事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居民代表会议是居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居民会议负责,在居民会议闭会期间,由居民代表会议主席负责召集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二、居民代表会议的参加人员由本村村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组成,不是本届村民代表的社区“两委会”成员和本社区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列席村民代表会议,但没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三、居民代表会议经居民会议制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审查和批准本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 2、听取审议居民委员会对居务公开监督小组、社区居主理财小组的工作报告,评议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3、审议社区财务收支情况,讨论决定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4、讨论决定涉及全社区的重要工作措施和重大工作安排; 5、讨论通过居民自治章程(草案)、居规民约(草案);并监督实施;建立和修订居民自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6、监督居民委员会执行、落实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情况和管理本社区自治事务活动。 7、在上级政府的指导下接受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决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停止发行职务,并授权他人代理其职务。 8、授权履行应当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联名提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主席认 为需要召开时,应当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五、居民代表会议议题由居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居民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居民代表提出的议题需填写议题表,报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列入会议议题。 六、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提前两天把会议内容告诉村民代表,以便居民代表征求村民的意见。 七、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策问题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居

如何策划参与式社区居民会议

典型案例之四 社区参与方法——参与式社区座谈会全记录 一、要求利益相关方具有代表到场: 1.1利益相关方识别:针对某议题会议主办机构或者协作者首先进行利益相关方的识别与分析,并在正式会议时要求与之相关的部门均有代表到场。 1.2各方职责明确:特别是讨论议题涉及相对专业的内容之时,为了能够避免知识不同带来的歧义,组织方或者协调方应建议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到场为参与者进行解说。 1.3 避免会议流于形式:利益相关方特别是一些决策机构、上级部门代表的到场能够增强参会者对于某些议题讨论的信心,能更加激发参会者对于议题讨论的贡献。 二、详细筹备会议内容、设计会议形式: 2.1会议形式最好采用“小组围圈而坐”:体现尊重全体参与者的平等参与的权利,方便参会者之间相互交流,另外也是为了避免出现某个人被众人“攻击”的现象。 2.2共同制定会议规则:有句话说,“规划总在游戏前”。为了能够让会议更为有效,会议的主持人/协作者与参会者共同制定会议规则,内容可以为:请参会者一个个轮流发言;每个人的发言都是有效的,不批评、不评论;请参与者对事不对人;等。 2.3 主持人/协助者保持中立:作为类似会议的主持人/协作者,尽量避免对于参会者发言的评论,特别是当主持人作为一个中间人的角色之时,言语过多或者解释说明过多,都会让参与者质疑主持人的意图。 2.4 社区座谈会时长半天为宜:考虑到中国居民的生活习惯,座谈会时间不宜过长,最好不要超过两个小时。 2.5 讨论议题应从积极的角度提出:避免参与者讨论过程中一味的只有抱怨,设计讨论话题时要特别注意,尽量不要出现“矛盾、问题”等字眼,找到事件的积极一面从积极的角度提出问题,引发参与者的思考,尝试从“建议、贡献、努力”等方面展开讨论。 2.6 会议结尾时向参会者说明下一步工作:对全体参与者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无论议题是否有后续行动均要向参会者予以说明,告知他们是否需要再次开会或者是会议信息将如何公布等。 三、会后进行结果分析: 3.1 运用较为成熟的参与式工具对会议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可以运用“问题树”等方法对会议中收集的信息进行梳理,有助于直观展会议中示发现某些问题以及背后存在的原因或者该问题造成的影响等;如果某些合作方希望得到原始信息,也可以通过“速记”的形式整理。 3.2 尽快再次召开利益相关方的例会:如果会议的组织者是第三方机构应尽快向合作方说明会上做收集的信息,可让相关部门能够尽快采取行动。 参与式社区会议可以用于社区需求调查、征求居民意见、相关议题信息收集、项目阶段与过程评估等目的,以下通过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为北京某老城区的“旧城保护与地区发展”议题进行前期社区访谈会议为例,展示“参与式社区讨论会”的具体做法。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

春晖社区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居民民主权利,扩大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春晖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社区议事协商会议以“畅通渠道、汇集民意、促进参与”为原则,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并自觉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二、议事协商范围 议事协商会议主要涉及社区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相关的社会事务。研究、讨论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社区管理提供有关意见和建议;积极化解社区内各类不和谐的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资源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社区单位及社区居民的联系。 应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社区居委会提请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以决策为主要内容的相关会议,建议召开社区民主听证会进行决策。 三、议事协商作用

社区议事协商会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平台,是征集居民意见,汇集居民智慧,加强社区居民、单位沟通的重要途径。居民在议事协商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是街道、社区决策的重要依据,社区应将议事协商事项处理结果向居民及时反馈。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听证会主要偏重于社区事务决策,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偏重于对社区事务进行协商讨论。 四、会议程序 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应在会议召开前对社区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征询群众意见。 (一)社区议事协商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会)主任召集和主持,社区整体层面会议以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为组织平台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重点对社区内居民普遍关注的事项进行协商、研究,对涉及社区重大公共事务的有关决策进行前期论证。会议主要由社区内知名人士、社会单位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构成,政府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可参与会议。涉及部分居民或处理非社区全局性事务的会议,社区居委会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参加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二)凡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的重大决议、决策、年度工作计划、公共福利事业分配、居民公约等,原则上先由社区议事协商会组织民主议事会议讨论,提交社区居民(常务)代表会通过。 (三)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要广泛听取和征求社区居民、社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设立居民意见箱,随时听取居民群众心声,促进社区建设人人参与,人人献策。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实行居民自治,依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组成人员。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居民代表,党支部、居委会成员、本社区的各级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组成。举行会议时,可吸收老干部、党员及辖区企业负责人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参加表决。 二、职权范围。1、讨论决定本社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听取并审议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制定和修改居民自治章程并监督执行;4、否决和修改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和决议;5、监督集资款、上交款、义务工、积累工的安排、收缴和使用;6、需要提交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召开会议条件。1、居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时,应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2、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居民代表会议成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必须由出席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才有效。 四、议事规则。1、民民代表议事前要根据村委会提出的议案,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决定。2、居民代表议事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时,会议才有效。3、议事会上,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要摆事实讲道理,分清利弊,形成共识。4、议事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过半数与会代表通过的,方可作出决议。5、参加会议成员必须坚持执行议事会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同上级组织反映,但未经居民代表会议修改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

2021最新社区规章制度范本

2021最新社区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部分:自治章程 第一节、社区居委会自治章程 一、为了增强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发挥社区整体功能,凝聚社区力量,推动社区建设,创建社区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是社区全体成员的行为规范,每个社区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区成员包括:社区居民(含流动人员)及驻区单位。三、本章程所指的社区,是依据一定范围内的人口、自然资源、地缘关系及社区居民认同感等实际情况划定的自治区域。其组织机构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及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工作的决策和监督机构,是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五、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由本社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和社区单位民主推行产生。 六、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工作职责: 1、选举和罢免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2、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实施民主监督。 3、制定和修订《社区自治章程》。 4、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5、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全体成员利益的重要事宜。 6、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7、反馈居民意见和建议。 8、评议物业管理处工作。 七、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 八、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或有其他正当理由提出撤换申请的,应当予以撤换,从居民及单位中补选产生。 九、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表决权。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也可以对需表决的议题行使表决权。 2、罢免权。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通过集体酝酿和表决的方式,对不称职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社区居委会成员行使罢免权。 3、审议权。审议和通过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或意见。审议(修改)和通过社区自治章程。 4、监督权。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上的主持词

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上的主持词 各位居民代表们:大家好! 我叫**,是**社区居委会议事协商委员会副主任,今天受**社区居委会议事协商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今天的会议,现在清点人数。 今天,我们**社区在这里召开“XX年度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共有居民代表66人,今天有65位代表到会,符合法定人数,可以正式开会了 下面我宣读几点要求: 1、社区居民代表是居民自己推选产生的,可以代表大多数居民的意见,各位代表要认真履行居民代表的职权,必须按时参加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认真参加会议和讨论,不得迟到和早退,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 2、大会期间要认真听取和审议**社区的各项报告和计划,不得交头接耳说话,讨论时要积极发言,努力为**社区各方面的发展献计献策。 现在我宣布**社区二届三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现在开始。

大会第一项:(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请坐下) 各位居民代表们:XX年,**社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居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下,我们**社区的社区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大会第二项:由**社区居委会代理主任孟霞做XX年社区工作报告 大会第三项:由**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主任王国和做XX年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工作报告和XX年工作计划。 大会第四项:由**社区文体队队长赵广玉做XX年社区自治工作报告。 大会第五项:由社区居务公开监督员做XX年度居务公开情况、财务工作报告 大会第六项:由**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述职。 1、 **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 述职。 2、 ** 社区居委会

社区管理制度大全

社区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2、社区班子议事规则 3、社区党员大会议事规则 4、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暨社区文明共建理事会工作制度 5、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6、社区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7、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8、社区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 9、“四议两报备两公开”工作法工作程序 10、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1、社区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制度 12、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3、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14、社区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5、社区居委会职责 16、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职责和议事规则 17、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18、社区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制度 19、社区居民小组职责和权利 20、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21、社区居规民约 22、社区环境卫生公约 23、社区居民享受“三十五”金管理制度 24、110社会联动队管理制度 25、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 26、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27、社区居委会干部守则 28、社区居委会干部岗位责任制 29、社区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社区服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社区班子议事规则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行使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每届任期三年。 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依法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公益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二)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社区公约》; (四)选举、补选、撤换和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委员; (五)讨论决定本居住地公益事业所需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七)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九)对社区居委会干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 三、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代表推选的代表30人以上组成。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每个楼栋和社区单位选派代表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必须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四、提请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由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召开联席会议提出,也可以由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参加会议的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才能举行。 召开大会前三日,应当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人数、拟审批的主要事项在社区内公告。 五、会议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才能生效。大会的决议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共道德。 六、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协商议事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一)10人以上大会代表联名提议召开时; (二)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认为必要时。 七、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应当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主要经过、所议事项的决定等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签名。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及时将大会决定的有关事项向社区成员通告,并积极落实大会的决议。 八、本制度由洪都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 一、居民民主恳谈制度(恳谈重在收集意见) (一)恳谈形式 主要采取召开恳谈会的形式进行。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参加人员 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职党员,有参与意愿的群众等。 (三)恳谈内容 1.简要通报社区近期主要工作情况; 2.收集社情民意; 3.了解居民群众需求和呼声; 4.了解辖区单位服务需求; 5.征求居民群众、辖区单位、各方代表对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一般程序

1.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恳谈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2.召开会议。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恳谈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3.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5日内,社区要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反馈。社区无力解决、需要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解决的,要及时反映,协调推动问题解决。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 二、居民民主议事制度(议事重在取得一致意见) (一)议事形式 一般采取召开议事会形式进行。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参加人员 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参与意愿的

居民自治各项制度.doc

居民委员会职责 一、领导本居委会居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召集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组织居民落实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三、接受社区党支部领导和镇政府指导,按时完成镇政策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组织下属各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开展工作。 四、组织居民发展经济,完善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居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协调服务工作,教育居民履行公民义务。 五、管好本社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六、兴办本社区农田水利、交通道路、广播电视、文化教育、卫生防疫、社会福利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七、做好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养老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大病医疗救助、新型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和殡葬改革工作。 八、协助镇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征兵、拥军优属、治安、民事纠纷调解等工作。 九、搞好居民公开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满意。

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居民遵老爱幼,帮困扶贫、团结互助,开展“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双文明”户的评选工作。 十一、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负责处理全社区的日常事务。

居务公开制度 一、坚持居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二、成立居务公开协调小组,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 三、居务公开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有:(1)协调居务公开工作,确保居务公开达到管理规范、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形式规范、群众满意的“五规范一满意”效果;(2)经常分析研究居务公开的现状与问题,探索居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不断增强居务公开的多样性、针对性、时效性;(3)负责规范居务公开、民主决策、财务收支审批、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受理监督、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监督等工作程序;(4)指导、督促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按职责范围开展工作;(5)督促居民委员会开展居务公开工作,及时纠正和完善居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居民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有:(1)参与制定本社区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2)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3)收集群众对社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疏导解释工作;(4)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有:(1)审查居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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