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AQ -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规定

4.1 一般管理要求

4.2 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

4.3 风险管理

4.4 安全作业许可

4.5 硫化氢防护

4.6 应急管理

5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5.1 石油物探

5.2 钻井

5.3 录井

5.4 测井

5.5 试油(气)和井下作业

5.6 采油、采气

5.7 油气处理

5.8注水、注汽(气)与注聚合物及其它助剂

6 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

6.1 一般要求

6.2 石油物探

6.3 钻井

6.4 录井

6.5 测井与测试

6.6 海洋油气田工程

6.7 海洋油气田生产

6.8 油气装卸作业

6.9 船舶安全

6.10 海底管道

6.11 浅(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

6.12 滩海陆岸石油天然气开采

7 油气管道储运

7.1 管道干线

7.2 输油气站场

7.3 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

7.4 管道监控与通信

7.5 管道试运投产

7.6 管道清管与检测

7.7 管道维抢修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英国劳氏船级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俊荣、杜民、黄刚、左柯庆、闫啸、刘景凯、卢世红、吴庆善、李六有、王智晓、于洪金、徐刚、宋立崧、贺荣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油气管道储运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油气管道储运;不适用于城市燃气、成品油、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和压缩天然气(CNG)的储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

( 6月29日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3月1日实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作业许可 permit to work

为保证作业安全,在危险作业或非常规作业时,对作业场所和

活动进行预先危险分析、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和责任确认的工作程序。

3 2 受限空间confined spaces

是指具有已知或潜在危险和有限的出入口结构的封闭空间。

3.3 欠平衡钻井 underbalanced drilling

是指钻井流体的循环压力(在同深度的循环压力)低于地层压力,并将流入井内的地层流体循环到地面进行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所进行的钻井。

3.4 工业动火hotwork

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进行焊、割、加热、加温、打磨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3.5 阈限值 threshold limit value(TLV)

几乎所有工作人员长期暴露都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某种有毒

物质在空气中的最大浓度。如硫化氢的阈限值为15mg/m3(10ppm),

二氧化硫的阈限值为5.4mg/m3(2ppm)。

3.6 安全临界浓度safety critical concentration

工作人员在露天安全工作8h可接受的某种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最高浓度。如硫化氢的安全临界浓度为30mg/m3(20ppm)。

3.7 危险临界浓度dangerous threshold limit value

有毒物质在空气中达到此浓度时,对生命和健康产生不可逆转的或延迟性的影响,如硫化氢的危险临界浓度为

150mg/m3(100ppm)。

3.8 含硫化氢天然气 sulfide gas

指天然气的总压等于或高于0.4MPa,而且该气体中硫化氢分压等于或高于0.0003MPa。

3.9 石油天然气站场 petroleum and gas station

具有石油天然气收集、净化处理、储运功能的站、库、厂、场、油气井的统称。简称油气站场或站场。

3.10 最大许用操作压力 maximum allowable operating pressure(MAOP)

容器、管道内的油品、天然气处于稳态(非瞬态)时的最大允许操作压力。

4 一般规定

4.1 一般管理要求

4.1.1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1.2 企业应依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1.3 按相应的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纠正措施,并限期整改。

4.1.4 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和应急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高危险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4.1.5 编制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按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求的安全专项费用,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4.1.6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4.1.7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应由具有相

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承担石油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做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建设单位应对其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4.1.8 建立设备、物资采购的市场准入和验收制度,设备采购、工程监理和设备监造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质安全。

4.1.9 在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签约时,建设单位应对承包商的

资质和安全生产业绩进行审查,明确安全生产要求,在项目实施中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符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0 企业应制定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钻井和井下作业应配备井控装置和采取防喷措施;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制定防火防爆应急预案。井场布置应符合井场布置技术要求,平面布置和防火间距应符合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4.1.11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按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

4.2 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

4.2.1 企业应制定保护员工健康的制度和措施,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的培训教育。

4.2.2 应按要求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划分和监测;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应进行定期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3 不应安排年龄和健康条件不适合特定岗位能力要求的人员从事特定岗位工作。

4.2.4 应建立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的管理和使用制度。根据作业现场职业危害情况为员工配发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提供防护用具,员工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及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

4.3 风险管理

4.3.1 鼓励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与生产经营单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对作业活动和设施运行实施风险管理,并对承包商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所带来的风险和影响进行管理。

4.3.2 风险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全员参与风险管理;

——对生产作业活动全过程进行危险因素辨识,对识别出来的危险因素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评估,划分风险等级;

——按照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的原则应符合”合理实际并尽可能低”;

——危险因素及风险控制措施应告知参与作业相关方及作业所有人员;

——风险管理活动的过程应形成文件。

4.3.3 风险管理过程应包括危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其基本步骤包括:

——划分作业活动;

——辨识与作业活动有关的所有危险因素;

——评价风险;

——依据准则,确定出不可容许的风险;

——制定和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将风险降至可容许程度;

——评审。

4.3.4 设定风险管理目标和指标,制定风险管理的方案、计划或控制措施。

4.3.5 对关键作业活动,建立风险控制程序或制度。

4.3.6 石油天然气生产作业中的关键设施的设计、建造、采购、运行、维护和检查应按规定程序和制度执行,并充分考虑设施完整性的要求。

4.4 安全作业许可

4.4.1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应建立安全作业许可制度,实施分级控制,明确安全作业许可的申请、批准、实施、变更及保存程序。

4.4.2 安全作业许可主要内容如下:

——作业时间段、作业地点和环境、作业内容;

——作业风险分析;

——确定安全措施、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应急措施;

——确认作业人员资格;

——作业负责人、监督人以及批准者、签发者签名;

——安全作业许可关闭、确认;

——其它。

4.4.3 安全作业许可只限所批准的时间段和地点有效,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不应进行作业,安全作业许可主要内容发生变化时应按程序变更。

4.4.4 安全作业许可相关证明,也应得到批准,并在作业期限

内有效。

4.5 硫化氢防护

4.5.1 在含硫化氢的油气田进行施工作业和油气生产前,所有生产作业人员包括现场监督人员应接受硫化氢防护的培训,培训应包括课堂培训和现场培训,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时间应

达到相应要求。应对临时人员和其它非定期派遣人员进行硫化氢

防护知识的教育。

4.5.2 含硫化氢生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进行硫化氢监测,符合以下要求:

——含硫化氢作业环境应配备固定式和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

——重点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硫化氢监测探头、报警器;

——硫化氢监测仪报警值设定:阈限值为1级报警值;安全临

界浓度为2级报警值;危险临界浓度为3级报警值;

——硫化氢监测仪应定期校验,并进行检定。

4.5.3 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应配备防护装备,符合以下要求:

——在钻井过程,试油(气)、修井及井下作业过程,以及集输站、水处理站、天然气净化厂等含硫化氢作业环境应配备正压式

空气呼吸器及与其匹配的空气压缩机;

——配备的硫化氢防护装置应落实人员管理,并处于备用状态;

——进行检修和抢险作业时,应携带硫化氢监测仪和正压式空

气呼吸器。

4.5.4 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场地及设备的布置应考虑季节风向。在有可能形成硫化氢和二氧化硫聚集处应有良好的通风、明显清晰的硫化氢警示标志,使用防爆通风设备,并设置风向标、逃生通道及安全区。

4.5.5 在含硫化氢环境中钻井、井下作业和油气生产及气体处理作业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应与硫化氢条件相适应。

4.5.6 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应制定防硫化氢应急预案,钻井、井下作业防硫化氢预案中,应确定油气井点火程序和决策人。

4.5.7 含硫化氢油气井钻井,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地质及工程设计应考虑硫化氢防护的特殊要求;

——在含硫化氢地区的预探井、探井在打开油气层前,应进行安全评估;

——采取防喷措施,防唼器组及其管线闸门和附件应能满足预期的井口压力;

——应采取控制硫化氢着火源的措施,井场严禁烟火;

——应使用适合于含硫化氢地层的钻井液,监测和控制钻井液pH值;

——在含硫化氢地层取心和进行测试作业时,应落实有效的防硫化氢措施。

4.5.8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采取防喷措施;

——应采取控制硫化氢着火源的措施,井场严禁烟火;

——当发生修井液气侵,硫化氢气体逸出,应经过分离系统分离或采取其它处理措施;

——进入用于装或已装有储存液的密闭空间或限制通风区域,可能产生硫化氢气体时,应采取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对绳索作业、射孔作业、泵注等特殊作业应落实硫化氢防护的措施。

4.5.9 含硫化氢油气生产和气体处理作业,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作业人员进入有泄漏的油气井站区、低凹区、污水区及其它硫化氢易于积聚的区域时,以及进入天然气净化厂的脱硫、再生、硫回收、排污放空区进行检修和抢险时,应携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应对天然气处理装置的腐蚀进行监测和控制,对可能的硫化氢泄漏进行检测,制定硫化氢防护措施。

4.5.10 含硫化氢油气井废弃时,应考虑废弃方法和封井的条件,使用水泥封隔已知或可能产生达到硫化氢危险浓度的地层。埋地管线、地面流程管道废弃时应经过吹扫净化、封堵塞或加盖帽,容器要用清水冲洗、吹扫并排干,敞开在大气中并采取防止硫化铁燃烧的措施。

4.6 应急管理

4.6.1 应系统地识别和确定潜在突发事件,并充分考虑作业内容、环境条件、设施类型、应急救援资源等因素,编制应急预案。

4.6.2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关于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征求相关方的意见,并对应急响应和处理提出要求;当涉及多个单位联合作业时,应急

预案应协调一致,做到资源共享、应急联动;应急预案应按规定上报。

4.6.3 建立应急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应急人员或与专业应急组织签定应急救援协议,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等资源。

4.6.4 当发生事故或出现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时,应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应急处理和响应,防止事态扩大,控制衍生的事故,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

4.6.5 当发生应急预案中未涉及的事件时,现场人员应及时向在场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应确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

时上报。

4.6.6 进行应急培训,员工应熟悉相应岗位应急要求和措施;

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5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5.1 石油物探

5.1.1 施工设计原则及依据

5.1.1.1 编写施工设计前,应对工区进行踏勘,调查了解施工现场的自然环境和周边社会环境条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编制踏勘报告。

5.1.1.2 根据任务书、踏勘报告,编写施工设计,并应对安全风险评估及工区内易发事故的点源提出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施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

5.1.1.3 施工设计应按程序审批,如需变更时,应按变更程序审批。

5.1.2 地震队营地设置与管理

5.1.2.1 营地设置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营区内外整洁、美观、卫生,规划布局合理;

——地势开阔、平坦,考虑洪水、泥石流、滑坡、雷击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交通便利,易于车辆进出;

——远离噪声、剧毒物、易燃易爆场所和当地疫源地;

——考虑临时民爆器材库、临时加油点、发配电站设置的安全与便利;

——尽量减少营地面积;

——各种场所配置合格、足够的消防器材;

——远离野生动物栖息、活动区。

5.1.2.2 营地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营房车、帐篷摆放整齐、合理,间距不小于3m,营房车拖钩向外;

——营地应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箱(桶),营地外设垃圾处理站

(坑);

——发配电站设在距离居住区50m以外;

——设置专门的临时停车场,并设置安全标志;

——临时加油点设在距离居住地100m以外;

——营区设置标志旗(灯),设有”紧急集合点”,设置应急报警装置。

5.1.2.3 营地安全

5.1.2.3.1 用电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配备持证电工负责营地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接地、检查和故障维修;

——电气线路应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

——各种开关、插头及配电装置应符合绝缘要求,无破损、裸露和老化等隐患;

——所有营房车及用电设备应有接地装置,且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不应在营房、帐篷内私接各种临时用电线路。

5.1.2.3.2 发配电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发电机组应设置防雨、防晒棚,机组间距大干2m,交流电机和励磁机组应加罩或有外壳;

——保持清洁,有防尘、散热、保温措施,有防火、防触电等安全标志;

——接线盒要密封,绝缘良好,不应超负荷运行;

——供油罐与发电机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m,阀门无渗漏,罐口封闭上锁;

——发电机组应装两根接地线,且接地电阻小于4Ω;

——机组滑架下应安装废油、废水收集装置,机组与支架固定部位应防振、固牢;

——排气管有消音装置。

5.1.2.3.3 临时加油点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临时加油点四周应架设围栏,并设隔离沟、安全标志和避雷装置;

——临时加油点附近无杂草、无易燃易爆物品、无杂物堆放,应配备灭火器,防火抄等;

——加油区内严禁烟火,不应存放车辆设备,不应在高压线30m内设置临时加油点;

——储油罐无渗漏、无油污,接地电阻小于10Ω,罐盖要随时上锁,并有专人管理;

——油泵、抽油机、输油管等工具摆放整齐,有防尘措施。

5.1.2.3.4 营地卫生,应符合下列要求:

——定期对营区清扫、洒水,清除垃圾;

——做好消毒及灭鼠、灭蚊蝇工作;

——营区应设有公共厕所,并保持卫生;

——员工宿舍室内通风、采光良好,照明、温度适宜.有存衣、存物设施。

5.1.3 地震队现场施工作业

5.1.3.1 安全通则:

——生产组织人员不应违章指挥;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服从现场监督人员的检查;

——检查维护好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发现违章行为和隐患应及时制止、整改;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穿越危险地段要实地察看,并采取监护措施方可经过;

——炎热季节施工,做好防暑降温措施;严寒地区施工,应有防冻措施;雷雨、暴风雨、沙暴等恶劣天气不应施工作业;

——在苇塘、草原、山林等禁火地区施工,禁止携带火种,严禁烟火,车辆应装阻火器。

5.1.3.2 测量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绘制所有测线的测线草图,标明测线经过区域地下和地面的重要设施,如高压线、铁路、桥梁、涵洞、地下电缆等社会和民用设施;

——在高压供电线路、桥梁、堤坝、涵洞、建筑设施区域内设置炮点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测量人员经过断崖、陡坡和岩石松软危险地带或有障碍物时应有安全措施。

5.1.3.3 钻井作业应依据钻机类型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钻井过程中还应执行以下要求;

——炮点周围无障碍物,25m内无高压电线,8m内无闲杂人员。炮点与附近的重要设施安全距离不足时,不应施工,并及时报告;

——钻机转动、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牢靠。运转过程中,不应对运转着的零部件扶摸擦洗、润滑、维修或跨越。不应用手调整钻头和钻杆,钻杆卸扣时应停机后用专用工具或管钳卸扣;

——车载钻机移动应放倒井架,用锁板锁死,收回液压支脚。行驶过程中,钻机平台不应乘人,不应装载货物,应注意确认道路限制高度标志。过沟渠、陡坡或上公路时,应有人员指挥;

——山地钻机搬运应按分体拆散规定进行,搬迁应有专人指挥带路,协作配合,遇危险路段应有保护措施。山体较陡时,应采取上拉方法搬运,人员不应在钻机下部推、托;

——雷雨、暴风雨和沙暴等恶劣天气停止一切钻井作业,并放下井架。

5.1.3.4可控震源作业应依据可控震源的类型制定相应操作规程,作业过程中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可控震源操作手应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和单位上岗证书,并掌握一般的维修保养技能方可独立操作;

——震源车行驶速度要慢、平稳,各车之间距离至少5m以上,不应相互超车。危险地段要绕行,不应强行经过;

——服从工程技术人员指挥;

——震源升压时,10m内任何人不应靠近;

——震源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应离开操作室或做与操作无关的事。震源车行驶时,任何人不应在震源平台或其它部位搭乘。

5.1.3.5采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程技术人员下达任务时,应向各班组提供一份标注危险地段和炮点附近重要设施的施工图;

——检波器电缆线穿越危险障碍时(河流、水渠、陡坡等),应栗取保护措施经过。穿越公路或在公路旁施工时,应设立警示标志;

——做好放炮警戒的监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爆炸员或仪器操作员,停止放炮;

——放线工间歇时,不应离岗,注意测线过往车辆;

——在行驶中的车辆大箱内不应进行收、放线作业;

——仪器车行驶应平稳,控制车速,不应冒险经过危险地段。

5.1.3.6 特殊地区、特种作业和车辆行驶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关于石油物探地震队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规定。

5.1.4 民用爆破器材管理

5.1.4.1 涉爆人员应经过单位安全部门审查,接受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相关证件,持有效证件上岗。

5.1.4.2 民用爆破器材的长途运输单位,应持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相应证件;运输设备设施达到安全要求后按有关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及安全要求运输。中途停宿时,须经当地公安机关许可,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有专人看守;到达规定地点后,按民用爆破器材

油气生产场所HSE警示标识及警语设置规范

胜利油田油气生产场所HSE警示标识及警语 设置规范 前言 本标准由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现河采油厂、桩西采油厂、海洋采油厂、石油开发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海峰、林心平、王振法、苏亚冰、刘传宏、马文峰、李克敏、刘道华、高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田油气生产场所内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田油气生产场所HSE标志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2008安全色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SY 6355-2010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632-2005 海洋石油警示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3.1 油气生产场所 指油田主要油气生产现场,包括油(气、水)井生产现场、联合泵站、注水站、接转站、注汽站、轻烃站及以上场所内包含的主要辅助场所。 3.2 HSE警示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HSE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HSE警语 用以表达警示提示信息的文字,由底色、文字构成。 4 一般要求 4.1 HSE警示标志制作规范

4.1.1 HSE警示标志应按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4.1~4.5的规定制作。 4.1.2 HSE警示标志的颜色应遵照GB 2893-2008《安全色》所规定的规则。 4.1.3 HSE警示标志的尺寸应按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附录A中的1到6型标准进行选用,其中各场所出入口处集中设置的标志牌应使用4型标志牌(即圆形标志的外径为280mm,三角形标志的外边长为350mm,正方形标志的边长为250mm),场所内部局域信息标志牌应使用2型标志牌(即圆形标志的外径为110mm,三角形标志的外边长为142mm,正方形标志的边长为100mm)。 4.2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设置与使用 4.2.1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并清晰可见,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标志牌前不应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2.2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应不低于75°。 4.2.3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宜集中设置,场所有出入口的除本标准特殊标注外均应设置于入口处;不适用于集中设置的场所,如维修工房内机械设备区应按照实际区域范围,独立设置区域警示标志及警语。 4.2.4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应按照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警语的顺序设置。 4.2.5 集中设置、有人驻守且在院内非集中设置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宜采用宣传栏方式,野外开放式生产区域设置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宜采用设备本体喷涂方式。 4.3 设置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标志牌制作材质应符合安装位置的环境要求,推荐使用合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及维护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及维护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及维护_secret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及维护 一.概述 (一)术语 1.石油天然气管道:是指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简称管道设施),包括油气田工艺管道(包括集输、储运、初加工和注气管道)和长输(输油、输气)管道。 2.集输管道:是指采油(气)井场工艺管道、井口、计量站、接转站、联合站之间,以及联合站与首站之间的输油输气管道 3.长输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用于商品介质的管道。 4.石油天然气站场:具有石油天然气收集、净化处理、储运功能的站、库、厂、场、油气井的统称。简称油气站场或站场。 5.含硫天然气(含硫化氢天然气):指天然气的总压等于或高于0.4MPa,而且该气体中硫化氢分压等于或高于0.0003MPa。 5.湿含硫天然气;在水露点和水露点以下工作的含硫天然气 6.干含硫天然气:在水露点以上工作的含硫天然气 7.含硫干气;输送过程中不能析出液态水的含硫天然气 8.脱水天然气:脱水后含水量达到设计要求的天然气。 9.管道完整性:是指管道始终处于完全可靠的服役状态。 管道完整性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 (一)管道在物理和功能上是完整的;

(二)管道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管道运营商已经并将不断采取措施防止失效事故发生。 10.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是指管道运营商持续地对管道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将管道运行的风险水平始终控制在合理和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11.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技术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管理和检验检测方法,以及许可、考核条件、程序的一系列具有行政强制力的文件。 (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问题 管道输送石油、天然气具有高效、低耗等优势,但因其具有高能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连续作业、链长面广、环境复杂等特点,决定了其安全管理的极其重要性。 石油天然气管道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有: 1.管道破坏严重,极易酿成事故。如油气管线被施工、勘探破坏严重 2.油气管线被违章占压。如在油气管线附近采石、取土、挖塘、修渠、堆物、修筑建筑物等。 3.管道设计施工遗留的缺陷、损伤。 4.管材或相关设备缺陷。 5.管道腐蚀穿孔。 6.运行误操作。 7.自然灾害。

电焊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训练,取得安监局考核合格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后,才能独立操作。 2、在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电气安全规定: (1)电焊机必须绝缘良好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兆欧,否则不准使用。不准任意搬动护接地设备。工作前,首先检查接地线、导线有无损坏,电焊变压器的一次电源线要保证绝缘外,其长度在2.5-3米。二次线应使用绝缘线禁止使用厂房或其它金属物体接起来做导线使用(含零线)。导线有接头不超过2个,要用绝缘布包好,电线不准拖在行人道路,要挂起来。 (2)电焊机用电焊变压器,应该按照规定时间,间歇使用。 (3)电焊机外壳和二次线圈绕组引出线的一端,应采用单相三线或三相四线制,其中一根导线接地,在电焊机二次线圈绕组一端接地或接零时,则焊体本身不该接地,也不应接零,以防工作电流伤人或发生火灾。 (4)电源使用漏电保护器。 (5)在有接地线或接零线的工作上进行电焊时,应将焊件是的接地线或接零线的接头暂时断开,焊完后再接上。在焊接与大地紧密相联的工件(如管路、房屋、金属、立柱,有良好的接地铁轨等)上电焊时,焊件接地电阻小于4欧,则应将电焊机二次线圈绕阻一端接地或接零线的接头暂时断开,焊完后再恢复,总之,不能同时接地或接零(指二次端和焊件)。 (6)焊接中没发生电弧时,电压较高,要特别注意防止触电,调整电流或换焊条时,要放下电把进行。焊接工作结束后,要将电源切断。 3、进行焊接操作要做到: (1)在潮湿地点及金属容器内进行作业,要穿绝缘鞋和站在胶垫上。照明灯使用12伏,电焊、尖钳绝缘,使用镜有滤光镜的面罩,防止电弧射伤眼睛和烫伤面部,而眉与脸下不要离得太远,防止电弧和紫外线从侧面射伤面部。 (2)工作地点要用屏风围起来,以免电弧、紫外线和火花溅飞渣射伤其他人员。 (3)工作地点周围不要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焊接未消除压力的容器和带有危险性的爆炸物品。 (4)在高空或井筒内焊接时,要有人在场监护,要系安全带,要用铁板隔开,防止火花或焊渣四处飞溅引起火灾。 4、禁止焊接有油污、将近燃易爆气体等的容器物品。 5、禁止在不停电的情况下检修,清扫电焊机或更换保险丝,以防触电。

SY6355-1998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6355-1998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afety signs for the special purpose of oil and gas production 自 1998-11-1起执行 前言 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石油职工在生产作业中对不安 全因素引起足够的重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结合石油天然气生产的特点,更好地贯彻国家标准( GB 2894《安全标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庆石油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那宇贤刘景春武忠林张建新高铁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石油天然气勘探、钻井、开发、储运、加工、油田建设等固定生产 作业场所和移动设备的专用安全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企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 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3-1982 安全色 GB 2894-1988 安全标志 3标志分类 3. 1禁止标志,共10 个。其图形和说明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3. 2警告标志,共12 个。其图形和说明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3. 3指令标志,共 5 个。其图形和说明见附录C(标准的附录)。 3. 4提示标志,共 3 个。其图形和说明见附录D(标准的附录)。 4标志的设置 4. 1 标志应设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 4. 2 标志应使操作人员能识别出它所指示的信息属于那一类对象物。 4. 3 标志应保证在夜间清晰可辨。 5标志的制作 5. 1安全标志牌应根据 GB 2894—1988 中 4.1 ~ 4.4 的规定制作。 5. 2安全标志的大小根据观察距离的远近而定,外形尺寸按GB 2894—1988 附录 B 制作。 5. 3 安全标志的颜色根据GB 2893— 1982 中 4. 2 的规定制作。 附录 A (标准的附录) 禁止标志 表 A1 禁止标志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范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AQ2012-2007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规定 4.1 一般治理要求 4.2 职业健康和劳动爱护 4.3 风险治理 4.4 安全作业许可 4.5 硫化氢防护 4.6 应急治理 5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5.1 石油物探 5.2 钻井 5.3 录井

5.4 测井 5.5 试油(气)和井下作业 5.6 采油、采气 5.7 油气处理 5.8注水、注汽(气)与注聚合物及其他助剂 6 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 6.1 一般要求 6.2 石油物探 6.3 钻井 6.4 录井 6.5 测井与测试 6.6 海洋油气田工程 6.7 海洋油气田生产 6.8 油气装卸作业 6.9 船舶安全 6.10 海底管道 6.11 浅(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 6.12 滩海陆岸石油天然气开采 7 油气管道储运

7.1 管道干线 7.2 输油气站场 7.3 防腐绝缘与阴极爱护 7.4 管道监控与通信 7.5 管道试运投产 7.6 管道清管与检测 7.7 管道维抢修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要紧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英国劳氏船级社。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李俊荣、杜民、黄刚、左柯庆、闫啸、刘景凯、卢世红、吴庆善、李六有、王智晓、于洪金、徐刚、宋立崧、贺荣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油气管道储运的

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油气管道储运;不适用于都市燃气、成品油、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和压缩天然气(CNG)的储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2002年6月29日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令第3号(2006年3月1日实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作业许可 permit to work 为保证作业安全,在危险作业或特不规作业时,对作业场所和活动进行预先危险分析、确定风险操纵措施和责任确认的工作

装卸机械一般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装卸机械一般安全操作规 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494-66 装卸机械一般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装卸机械司机执照后方准操作。 2、实行定人、定机制。实习司机、学徒操作必须有正式司机在旁指导,装卸机械禁止乘坐无关人员。 3、司机衣着要整洁、紧身,做到“三紧”(袖口紧、下摆紧、库管紧),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工作,女司机头发必须卷放在工作帽内。 4、交接班时严格执行“四交”、“八查”制度。 (1)四交 ①交接清楚生产操作环境; ②交接清楚机械设备及安全装置情况; ③交接清楚安全质量措施和注意事项; ④交接清楚随车工属具是否齐全良好。 (2)八查

①查燃油、润滑油、工作存油量和质量,有无漏油; ②查冷却水是否充足,有无漏水,风扇带张紧度是否正常; ③查灯光、喇叭、电议、电器连接线、电瓶是否正常; ④查轮胎是否缺气和损坏,车轴、螺丝、弹簧钢板是否正常完好; ⑤查转向机构和个部位刹车制动性能是否良好有效; ⑥查发动机、电动机、发电机运转情况,各部有无异响; ⑦查钢丝绳及接头、滑轮吊钩、吊具悬索、起升链条、货叉、限位连锁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⑧查棚架、门窗、玻璃是否完好,金属结构是否变形、开裂、脱焊。 5、发动机启动时应做到: (1)启动前各操纵手柄置于空挡、拉紧手制动;

液化石油气站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液化石油气站设备安全操作规 程(标准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K-AQ-0558

液化石油气站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1、设备是公司生产的物质手段,必须管好、用好、修好,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2、凡固定资产,包括机电设备,要逐台逐项编号,建立设备台帐,并建立设备档案。 3、设备完好率每季、每月要登记,随时掌握设备状态。 操作人员要遵守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带病运转,要定期检修。 4、操作人员对设备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使用、保养、检查、排除故障)。 5、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切断电源,查清原因,及时维修,并明确事故责任。 6、计量、仪表是安全生活的耳目,必须保持完好、准确,所以

各种设备、仪表(灌装称、温度计、压力表、液面计、安全阀等)操作员随时检查,安全员负责管理。 7、对所有计量、仪表等安全设施,要按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检测,不得借故拖延。 8、一切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检修工作的安全禁令。 9、参加检修人员,除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机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机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新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机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应扎好袖口,不准围围巾、戴手套,女工发辫应挽在帽子内。 2、要检查设备上的防护、保险、信号装置。机械传动部份、电气部份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否则不准开动。 3、工、夹、刀具及工件必须装夹牢固。 4、机床开动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铁屑飞溅。 5、机床开动后,不准接触运转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份。禁止隔着机床转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6、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和刀具以及擦拭机床时都要停车进行。 7、机床道轨面上、工作台上禁止码放工具或其它东西。

8、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应使用专门工具清扫。 9、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台机床上工作时,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统一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0、发观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11、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建设,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钢瓶的灌装、运输、贮 存、使用及定期检验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石油企(事)业单位及用户。 2 引用标准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11174-89 液化石油气 GB 8334-87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J 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SY 5984-94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 SY 5858-93 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 3 贮灌厂(站)的建设及使用 3.1新建、改建、扩建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前,应办理建站申请,申请资料包括: a.建站设计规划报告; b.建站地址平面图; c.液化石油气来源。 以上资料备齐经石油企业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当地城建、劳动、公安部门审批。 3.2贮灌厂(站)的设计应由省、部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专业设计单位承担,并严格按 GBJ 16和GB 50183进行设计。 3.3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设备资料,由局级建设部门组织设计、安全、公安、消防、环保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4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投产前应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 a.设备的操作规程; b.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c.交接班制; d.安全防火制; e.巡回检查制; f.设备运行记录; g.设备的技术检验和维修制度; h.安全管理制度。 3.5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应配齐熟悉液化石油气灌装技术的管理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 3.6贮罐区、灌装间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颁发的《油气田生产设施选用与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暂行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贮罐厂(站)压力容器投用前必须办理压力容器注册登记手续。3.7. 3.8贮灌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附件应符合国家劳动部以劳锅字[1990]8号文发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3.9加强对各类阀门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阀门严密。 3.10残液必须密闭回收,严禁任意排放,罐区排水口处应设置水封井。

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afety signs for the special purpose of oil and gas production 自1998-11-1 起执行 前言 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石油职工在生产作业中对不安全因素引起足够的重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结合石油天然气生产的特点,更好地贯彻国家标准(GB 2894《安全标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庆石油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那宇贤刘景春武忠林张建新高铁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石油天然气勘探、钻井、开发、储运、加工、油田建设等固定生产作业场所和移动设备的专用安全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企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3-1982安全色 GB 2894-1988安全标志 3 标志分类 3.1 禁止标志,共10个。其图形和说明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3.2 警告标志,共12个。其图形和说明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3.3 指令标志,共5个。其图形和说明见附录C(标准的附录)。 3.4 提示标志,共3个。其图形和说明见附录D(标准的附录)。 4 标志的设置 4.1 标志应设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 4.2 标志应使操作人员能识别出它所指示的信息属于那一类对象物。 4.3 标志应保证在夜间清晰可辨。 5 标志的制作 5.1 安全标志牌应根据GB 2894—1988中4.1~4.4的规定制作。 5.2 安全标志的大小根据观察距离的远近而定,外形尺寸按GB 2894—1988附录B制作。 5.3 安全标志的颜色根据GB 2893—1982中4.2的规定制作。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禁止标志 表A1 禁止标志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

安全操作规程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推土机的操作应遵守一般安全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二、绞盘式推土机钢丝绳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三、推土机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应参照挖掘机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办理。 四、推土机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发动机起动后,严禁有人站在履带上或推土刀支架上。 2、推土机工作前,工作区内如有大块石块或其它障碍物,应予以清除。 3、推土机工作应平稳,吃土不可太深,推土刀起落不要太猛。推土刀距地面距离一般以0.4米为宜,不要提得太高。 4、推土机通过桥梁、堤坝、涵洞时,应事先了解其承载能力,并以低速平稳通过。 5、推土机在坡道上行驶时,其上坡坡度不得超过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横向坡度不得大于10°。在陡坡上(25°以上)严禁横向行驶,纵向在陡坡上行驶,不得做急转弯动作。上下坡应用低速挡行驶,并不许换档。下坡时严禁脱挡滑行。 6、在上坡途中,若发动机突然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刀放到地面,踏下并锁住制动踏板,待推土机停稳后,再将主离合器脱开,把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用三角木块将履带或轮胎楔死,然后重

新起动发动机。 7、推土机在25°以上坡度上进行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待推土机能保持本身平衡后,方可开始工作。 8、填沟或驶近边坡时,禁止推土刀越出边坡的边缘,并换好倒车档后,方可提升推土刀,进行倒车。 9、在深沟、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10、土机在基坑或深沟内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基坑与深沟一般不得超过2米。若超过上述深度时,应放出安全边坡。同时,禁止用推土刀侧面推土。 11、推土机推树时,应注意高空杂物和树干的倒向。 12、推土机推围墙或屋顶时,用大型推土机墙高不得超过2.5米;用中、小型推土机墙高不得超过1.5米。 13、在电线杆附近推土时,应保持一定的土堆。土堆大小可根据电杆结构、掩埋深度和土质情况,由施工人员确定。土堆半径一般不应小于3米。 14、施工现场若有爆破工程,爆破前,推土机应开到安全地带。爆破后,司机应亲自到现场察看,认为符合安全操作条件后,方可将机械开入施工现场。若认为有危险时,司机有权拒绝进入危险地段,并及时请示上级。 15、数台推土机共同在一个工地作业时,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8米,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5米。 16、推土机在有负荷情况下,禁止急转弯。履带式推土机在高速

油气管道地面标识设置规范

油气管道地面标识设置规范 篇一:QSY 1260-2010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范 Q/SY 1260—2010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of CNG filling station 2010—04—02 发布2010—06—01 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目次 1范 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 件 (1) 3术语和定 义 (1) 4建设分 类 (2) 5单元划 分 (2) 6建设要 求 (2) 7工程施工 ........................................................... 6

8工程验 收 (6) 前言 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天然气与管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设计院、中国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新疆中油油气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竺剑峰、马殿军、张学惠、段新耿、国建伟、张琳琳、邵春宇、马小兵、宋大立、徐高峰、尹朋朋、朱小华、张西川、练金池。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设计、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2348 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 GB 17820 天然气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及维护_secret

石油天然气管道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及维护 一. 概述 (一)术语 1.石油天然气管道:是指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简称管道设施),包括油气田工艺管道(包括集输、储运、初加工和注气管道)和长输(输油、输气)管道。 2.集输管道:是指采油(气)井场工艺管道、井口、计量站、接转站、联合站之间,以及联合站与首站之间的输油输 气管道

3.长输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用于商品介质的管道。 4.石油天然气站场:具有石油天然气收集、净化处理、储运功能的站、库、厂、场、油气井的统称。简称油气站场或站场。 5.含硫天然气(含硫化氢天然气):指天然气的总压等于 或高于0.4MPa ,而且该气体中硫化氢分压等于或高于0.0003MPa 。 5.湿含硫天然气;在水露点和水露点以下工作的含硫天然气 6.干含硫天然气:在水露点以上工作的含硫天然气 7.含硫干气;输送过程中不能析出液态水的含硫天然气

8.脱水天然气:脱水后含水量达到设计要求的天然气。 9.管道完整性:是指管道始终处于完全可靠的服役状态。 管道完整性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 (一)管道在物理和功能上是完整的; ( 二)管道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管道运营商已经并将不断采取措施防止失效事故发生。 10.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是指管道运营商持续地对管道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将管道运行的风险水平始终控制在合理和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11.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技术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

电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76878 电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电工上班必须穿上完好的绝缘鞋,服装整齐,严禁赤膊,工作时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 2、无论临时或永久、有电或无电的电线裸露处均须立即用绝缘布包扎好。 3、停用已久的低压电气设备使用时,必须先用摇表检查绝缘电阻(其阻值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4、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都应有良好接地装

5、电工去生产车间检修的随带工具,往返时必须清点。 6、电工上班必须备带试电笔,工作前必须测试无电才能工作。 7、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办理带电作业申请手续,经车间领导同意并要采取保护措施。 8、不得任意乱拉临时线和临时灯,必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收回或改装(正规线路)(见临时接线安全规程)。

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知识手册示范文本

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知识手册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知识手册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随着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和用 户日益俱增,在为城乡居民生活质量逐步提高提供了基础 性保证的同时,也对经营生产单位和用户安全工作提出了 越来越高的技术要求。因此保证安全用气、防止各类事故 的发生成为了普及液化石油气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点环 节。基于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知识相对缺乏、因使用 不当爆燃事故不断发生、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极 大威胁的情况下,本次培训班重点是对液化石油气的特 点、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安全使用知识等进行了论述。 以达到液化石油气用户操作正确、使用安全、防止各类爆 燃事故发生之目的。 1、什么叫液化石油气?答:液化石油气是在开采和炼

制石油过程中,作为副产品而获得的一部分碳氢化合物。通常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呈气体状态,但稍加压力就很容易液化的那部分石油气。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份为丙烷、丙烯、正丁烷、异丁烷等,平常也叫碳三和碳四。 2、液化石油气有哪些特点?答:(1)液化石油气在低温或高压下呈液态,在常温常压下就会变成气态,气体体积是液体体积的250倍,即气态液化石油气是液态液化石油气体积的250倍。(2)液态液化石油气比同体积的水约轻一半,而气态液化石油气却比同体积的空气重约1.5-2倍。(3)液化石油气本身无毒,但当空气中液化石油气的浓度含量较高时,对人的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另外,如果燃烧不完全,也会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4)液化石油气和空气混合后易燃易爆,着火温度约为450度,空气中液化石油气的浓度达到2-9%时,遇到明火就会爆炸。 3、使用液化石油气需要哪些设备?答:(1)储气设

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规定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第三节生产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四章应急管理与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内设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承担日常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别设立海油分部、石化分部和中油分部,各分部根据需要设立地区监督处。各分部及所属地区监督处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具体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海洋石油生产作业单位(以下简称生产作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生产作业单位包括作业者和承包商。 第五条生产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控制,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生产作业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生产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八条生产作业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鼓励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设计定员超过30人的海上固定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人工岛和移动式平台等设施上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九条生产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并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条生产作业单位及海上固定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人工岛和移动式平台等设施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海油安办各分部考核合格。 生产作业单位应当对海洋石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救生、油气消防、稳性与压载、井控和防硫化氢等安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油安〔2014〕445号 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 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 2014年11月26日(此件内部公开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是指在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第四条集团公司按照组织管理架构,梳理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流程,确定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和专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总部)、所属企业、二级单位、车间(站队)、基层岗位等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各级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层管理、分级防控。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划分到各个管理层级,每一层级对照专业领域、业务流程,评估并确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防控责任。 (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职责落实到规划计划、人事培训、生产组织、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全环保、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岗位,实现管工作必须管风险。 (三)过程控制、逐级落实。从设计、施工、投产、运行等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行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逐级落实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二)指导、监督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三)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 (四)负责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信息管理子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

安全操作规程完整版

安全操作规程 机组操作期间,提高安全意识,精心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者要熟悉了解操作规程,不能误操作。为了杜绝事故的发生,要认真阅读操作手册中的安全说明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以下是简要记述的最重要的安全说明。 1.标志“注意” 机组在相关区域贴有安全警示牌,以期引起操作人员的高度重视。 机组是依据目前的工艺要求所制定的安全规程,操作人员应该严格认真的执行。 2.机组安全管理 机组操作手册保存在现场随时可以拿到的地方。 开车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操作手册,特别是“安全”章节。尤其是偶而在这个机组工作的人员(比如开工和维护人员)。 除了这本操作手册,也应阅读一般有效的规程和其它有关预防事故的规定。 也可能涉及一些强制规定,如:接触危险物质,穿戴好防护品(如处理酸、碱液时)。 如果必要,操作手册为了考虑生产的特殊性可以改动。 所有机组、机械上的安全说明和危险警报必须能看到并保持清楚。 定期检查操作人员工作是否按安全规程工作,是否留意危险警报,是否持有操作手册。 不能在机组设备上改动或重新改制或添加零件,这可能会危及安全。这一点也适用于安全装置和安全阀的安装和调整以及支撑件上的焊接。 不能随意的改动控制系统中的程序软件。 备件必须与制造商的技术要求相符,原始备件通常有保证。 即使快到了试验检查的最后期限,也要按操作手册中列出的(规定)执行。 执行维护工作,应具备足够的工作条件和防护用具等。 要使大家都知道灭火器的位置和使用。 要注意可能性的火灾警报和灭火。

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 建议向操作人员上急救课程。 4操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选择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并具有一定的操作常识和文化素养热爱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开车、维护和维修工作。 明确机组操作责任,有权抵制他人违反安全规程的指令。 被培训的人员、或受过一般培训过程的人员只能在有经验的人员的指导下在机组上工作。 工作在机组电气设备的人员要根据电气工程师编写的电气技术规程或在电气工程师的指导下工作。 燃气设备(燃气消耗设备)上的工作只能由受过特殊培训的人员完成。 5正常操作 避免出现任何可能危及安全的操作方式。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机组设备处于安全、操作状态。 只有在所有保护装置,安全装置如保护栏、紧急跳闸装置、吸音器、排泄设备等都有并处于操作状态,才能操作机组设备。 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不要把手放入运行的机器或两个旋转机器部件,旋转锟子之间。 操作期间严谨打开所有的罐、炉门、人孔、盖等。如果特别需要,要穿戴防护用具,打开时,废气排出,可能会接触到腐蚀性或有毒物质。 打开盖之前,相应的罐子应该排空,罐要冷却下来并做气体检测试验,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 每班检查设备一次用肉眼检查其外貌是否有损坏,如有变化立即报告(包括操作习惯的变化),如果必要,立即停车检查并采取安全措施。 一旦出现错误运行,立即断开设备并采取安全措施,立即消除危害。 按照操作手册进行设备的启动和关闭及控制。 机组设备开工前,要保证设备启动时无人处在危险之中。 6服务与维护 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制定维护和检查的时间,以及设备的使用期限。包括设备零部件更换及相应的资料。这项工作只能由专业人员完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