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堆存作业管理规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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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堆存作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上海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范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港内堆存作业,保障港口生产安全有序,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港口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上海港口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经常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的港口,应当建有存放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港内专用堆场。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和堆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

第三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专用堆场的堆存作业,应当严格按照《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作业品名”、“作业方式”、“作业区域范围”中所载明的作业品种、存放时间、存放数量等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超品种、超数量存放的,应当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重新核准。

第四条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堆场前,堆场管理人员应当对集装箱箱体四周进行检查,确认集装箱表面结构完好,危险货物标签、标记清晰可见,并与作业委托人做好交接工作。

第五条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堆场,堆场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堆场作业信息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集装箱进出堆场时间、集装箱号、危险货物信息、集装箱堆存箱位等。堆场作业信息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一年。

第六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专用堆场应当严格划分各类危险货物的堆存区域,并按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类别要求进行堆码。

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最高允许堆码两层,其它危险货物集装箱最高允许堆码三层。堆场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不同性质做好有效隔离。

第七条液化天然气罐式集装箱相互不得叠放,与其他非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叠放时,应当放置在最上层。

装有《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所列毒性物质中包装类别Ⅰ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当箱门对箱门,集中堆放。

第八条危险货物集装箱在港内堆场存放时,每年高温季节应当按照安监、消防、港口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采取必要的降温防护等措施,以确保存放期间的安全。

第九条《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的1.1项、1.2项、7类以及硝酸氨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当实行直装直取,不得在港内堆场存放。不实行直装直取的1类、2类、3类、4类、5类、6.1项中的包装类别Ⅰ和Ⅰ、具有副危险性的8类、9类中的锂电池组,以及冷冻温控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在港内堆场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其他品类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在港内堆场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7日。

港内堆场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及附属文件对货物存放时限有特殊规定的,按核定时限执行。

第十条水水中转的危险货物集装箱需要在港内堆场存

放,超过本办法第九条所规定时限的,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堆存数量,在堆场内划定专门区域,并按相关标准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第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布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存时限。

第十二条对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离港区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经营人可以进行转栈储存,将货物转入港外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专用库场。接收转栈集装箱的专用库场应当按规定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第十三条当危险货物集装箱未超过规定时限但超过港内堆场核定限量时,港口经营人必须将危险货物集装箱转出堆场,但应当就转运收费等内容与货主或者相关方进行协商约定,以保障货主的利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2月28日止。

港口集装箱码头现状分析.doc

港口集装箱码头现状分析 20多年来,我国专业化集装箱码头建设,经历了跨越式过程,目前已发展有20多个集装箱枢纽港。各港腹地有较稳定的货运量和充足的适箱货;腹地内中转运输设施和场站基本形成,港口集装箱集疏运效率提高;各港充分利用水域资源和自然环境条件,合理布置集装箱码头岸线,满足了船舶作业要求;港口信息化水平有所提高,EDI 网络在各大集装箱港口已经建立。我国集装箱码头建设的特点是:l)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结构调整对集装箱运输产生巨大影响。“九五”期间利用外资建港,引进先进的装卸设备,提高了集装箱码头装卸效率,加速了港口专业化和现代化进程。 2)随着集装箱运输全球一体化和船舶大型化发展,我国众多集装箱码头建设规模、高效先进的设备和流转运输效率及科学管理水平已呈高速增长的良性循环状态。 3)近年来,我国新建和改造的集装箱码头大多采取长顺岸、宽突堤、多泊位、大纵深的总平面布置。 4)各港注重加强装卸设备和装卸技术的先进性。集装箱装卸设备逐年更新换代,装卸工艺机械化程度逐年提高,设备种类和系统配套逐步完善。 运公司、口岸、海关等各单位实施集装箱电子数据交换,提高了作业速度,简化了联检手续。

和载体建设临港出口加工区、集装箱保税区、集装箱物流中心、集装箱中转站等,多方面开拓了具有集疏运功能的新领域和新市场,扩大了港口综合管理业务,提高了运营服务水平。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集装箱港口的开发与建设一定要把握世纪之初的历史机遇,乘势前进,以全新的态势实现历史性跨越。 l)根据我国经济和内外贸发展总趋势,集装箱枢纽港战略将成为“十五”期间港口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未来10年,随着全球航线调整,将努力实施航运强国战略。根据港口经济腹地和西部大开发运输载荷中心化和干支线协调网络化的形成,在南北方将加大力度重点建设国际集装箱主干线枢纽港,增加建设15-17米集装箱深水泊位。主干线各港积极与国际航运公司合作,提高班轮航线密度,尽快将经营的主流船型从4000TEU向6000TEU发展,并规划和研究建设7000-9000TEU集装箱的码头;各港将大力提高科学管埋水平,力争5-10年内每个集装箱泊位年吞吐量达到30-50万TEU。 2)发展外贸海上运输的同时,还将大力发展我国支线和内贸运输。重点开发长江和珠江水系港口,经营主流船型向2000-3

集装箱场地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编号:SM-ZD-67475 集装箱场地安全作业管理 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集装箱场地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场地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确保自身安全。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按规定穿戴工作服、配戴安全帽和使用防护用品,禁止赤膊、赤足、穿高跟鞋等进入现场作业。 3、工作前保证充足睡眠,当班精神集中,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作业中禁止打闹,场地内禁止烟火。 4、场地行走时要与机械、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在机械、车辆行走时上车、跳车、越车。少年儿童禁止进入场地。 5、进行高处作业(超过1.8米)时,按公司的登高管理规定执行,杜绝一切冒险行为。场地临时用电要按照公司《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执行。 6、现场作业人员在与叉车、吊车配合作业时,应协助机械驾驶员瞭望,劝阻其他人员远离作业现场。必须与机械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作业时与小叉车之间的距离应保持5米

集装箱、大件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集装箱、大件运输安全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8901集装箱、大件运输安全制度 Container and bulk transportation safety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节安全管理程序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完善,真正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范围:本程序的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专项安全管理。 第二节车辆营运规定 第一条车辆管理 一、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 三、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刮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四、车辆未按规定期限接受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营运。 五、车辆的噪声和排放的尾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车辆驾驶室两边车门必须喷印公司统一的门徽。 七、从事普通的车辆应该是一级、二级车、超过三级的车辆不能营运。 八、公司要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所有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由公司统一保险。 九、车辆经营者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二条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为确保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加强和规范车辆保险管理工作,使保险车辆在发生事故后造成的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降低经营者风险,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投保和索赔工作准确及时的办理,现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如下: 一、投(续)保车辆险种及范围。

上海港港口介绍

上海港港口介绍 优越的地理位置 上海港位于长江三角洲前缘,居我国18000 公里大陆海岸线的中部、扼长江入海口,地处长江东西运输通道与海上南北运输通道的交汇点,是我国沿海的主要枢纽港,上海港依江临海,以上海市为依托、长江流域为后盾,经济腹地广阔,全国31个省市(包括台湾省)都有货物经过上海港装卸或换装转口。上海港的主要经济腹地除了上海市以外,还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省和重庆市。上海港的水陆交通便利,集疏运渠道畅通,通过高速公路和国道、铁路干线及沿海运输网可辐射到长江流域甚至全国,对外接近世界环球航线,处在世界海上航线边缘。另外,上海还有发达的航空运输。 自然条件 崇明岛 气象(1)风况:历年最大风速为17.0米/秒。 (2)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10000亳米。 (3)雾况:历年平均雾日为25.5天。 (4)气温:历年平均气温15.3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37.3摄氏度,最低气温—10.3摄氏度。 水文:(1)历年最高潮位+5.89米,最低潮位—0.28米,平均高潮位+3.33米,平均低潮位0.94米。 (2)流速、流向:东风沙附近最大涨潮流速为2.87米/秒,最大落潮流速1.68米秒。 (3)含沙量:涨潮最大含沙量0.664公斤/立方米,落潮最大含沙量0.664公斤/立方米。 外高桥 气象:(1)风况:实测最大二分钟平均风速为25.0米/秒。 (2)降雨:历年平均日降雨量,中雨29.1天,大雨9.2天。 (3)雾况:历年平均为28天。 (4)气温: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8.1摄氏度,最低气温—9.4摄氏度,平均气温15.7摄氏度。 水文:(1)(以吴淞基面为准,下同)平均高潮位+3.27米,平均低潮位+0.9米 (2)流速、流向:潮流属不规则半日浅海分潮流。水域内往复流极为典型,实测最大潮2.05米/秒,涨潮流速1.89米秒。 (3)含沙量:大汛涨潮最大含沙量1.426公斤/立方米,落潮最大含沙量1.053公斤/立方米。 (4)波况:实测最大波高3.20米,风向。风速25米系台风浪。 南汇咀: 气象

上海港集装箱海铁联运现状与建议

上海港集装箱海铁联运现状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港口的快速发展,海铁联运在运输成本、运行安全、节省能源、减少污染等诸多方面凸显出的巨大优势,已使其成为优化集装箱运输结构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文中阐述了上海港集装箱产业中海铁联运发展的现状,分析了影响海铁联运业务拓展的相关因素,认为应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各方面共同努力,推动上海港海铁联运的跨越式的发展,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成。 一、上海港海铁联运发展历程上海港集装箱海铁联运起步于上世纪90 年代,但由于种种因素的作用,上海港集装箱海铁联运进展缓慢。1996 年,首次开行了定点、定线、定车次、定时、定价的上海至南京的国际集装箱“五定班列”,为上海发展集装箱海铁联运首开先河。1997年,上海至成都的集装箱" 五定"班列开通,全程2,380Km,运行时间96h,首开上海远距离内地全程中转的先河。 几年之后,上海至内陆的海铁联运节点已经有合肥、蚌埠、西安、重庆、南京、温州、宁波、南昌、昆明等。 1999年,上海港务局与上海铁路局分别成立了军工路港站和杨浦港 站,推行港口——铁路一门式服务,将铁路受理站前移到港区,降低口岸使费,从而缩短运作周期。

到2006 年,上海芦潮港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该运 营站负责将洋山深水港的铁路集装箱接入全国的铁路网。经过多年来的摸索和发展,上海港集装箱海铁联运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 二、上海港海铁联运发展现状海铁联运是一种绿色环保,经济高效的集疏运方式,在欧美国家已经普遍应用。然而,这种世界上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之一在上海港确是前景美好,处境尴尬。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是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目标。由此可见,海铁联运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有着美好的前景。 图1 各种运输方式所占比例示意图 根据我国铁路线建设的特点来看,铁路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是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中 然而,自上个世纪末以来,上海港海铁联运虽然从基础设施等方面有了一些进步,但从其承担的作业吞吐量上来看,上海港海铁联运仍然处于起步阶段。2011 年上半年,上海港全港货物集疏运量4,4491.15 万吨,其中, 水路占76.9%,公路、铁路各占22.4%和0.1%。(见图1) 海铁联运集疏运量仅占0.1%,严重失衡的比例可以看出海铁联运在上海港的发展前景堪忧。 三、上海港海铁联运中存在的问题1 .集装箱海铁联运中的“港铁分

集装箱发货管理规定

集装箱装箱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对外贸集装箱装货过程中轮胎箱量确认、外观质量、集装箱质量、装箱发货、抽查装货等制定明确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集装箱司机的提箱、仓储管理中心各库区保管发货、装卸工装箱岗位的管理。 2、职责 2.1仓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仓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发货、装卸工装箱的管理。 2.2全球贸易与市场网络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外贸)负责集装箱质量、箱量及装箱质量的监督管理。 2.3仓储设立专岗专人负责管理指导该装箱管理规定。 3、管理规定 3.1装箱前检查 3.1.1司机到场站提箱时,应对集装箱箱体质量状况进行检查,确认满足用箱要求后,方可进行提箱。 3.1.2装箱前,保管员要根据发货六联单核对集装箱的箱号和铅封号是否相符,并对集装箱内部损坏及卫生状况检查,视情况要求司机进行清扫或清洗,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应要求司机重新提箱。3.1.3保管员在装箱前要对所发轮胎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外观不合格的轮胎进行清刷干净后,方可安排装箱。 3.2箱量确认 3.2.1装箱管理专管员负责对单规格标准箱量核实,制定单规格的装箱方法,形成装箱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

3.2.2外贸计划员应根据各规格标准箱量开具装箱单据,并备注列明相关要求。 3.2.3装箱管理专管员负责对每日的装箱单据进行测算箱量配载,如认定会有短装,应立即与外贸出运经理沟通,经沟通调整后的装箱单据,原则上应保证该箱无短装。 3.2.4如现场装箱出现短装风险时,库区保管员应立即与专管员取得联系,专管员给予现场指导,并和外贸出运经理沟通应保证的装箱数量,未征得外贸出运经理同意,一律不得在短装时进行封箱。3.2.5装箱过程中,如发现集装箱不满或实物库存不足,库区保管员(或调度人员)应向外贸计划员反馈,按外贸计划员反馈意见进行装箱与封箱。 3.2.6外贸人员现场巡查时,如发现装箱方式不正确应立即进行纠正,仓库保管、装卸工应按外贸的指导方法配合装箱。 3.3、装箱发货 3.3.1保管员在装箱时,要核对《发货结算通知单》六联单上的规格、数量及备注发货要求等信息。 3.3.2对于检验或急需赶船的装箱计划,外贸计划要在每日第一批计划安排,仓储计划人员根据第一批外贸标注的赶船、检验计划及时通知各发货仓库;如遇到特殊情况(货不够等原因)满足不了第一批到车需要赶船的计划,外贸计划人员要第一时间通知仓储计划人员,仓储计划人员负责通知各仓库,各库要全力配合、尽早安排装箱。3.3.3装箱总体原则是“大规格先装,小规格后装;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各系列各规格装箱方式应按装箱作业指导书进行。3.3.4装箱过程中,保管员必须对每批完成的规格和数量实时登记

集装箱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度

编号:SM-ZD-69365 集装箱安全检查与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集装箱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了加强货柜装柜的安全管理,明确工作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的货柜检查和货柜装卸、跟踪管理。 3.定义无 4.职责 仓库负责货柜检查、装柜,做好装柜记录,封条及安全拖柜。 5.工作程序 5.1集装箱安全检查 仓库负责对到厂的货柜进行安全检查,货柜是否能关好,有无漏水,货柜是否干净,货柜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柜内是否有异物等。 5.1.1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上级主管,由主管通知相关人员协调安排更换货柜,以免影响正常出柜。

5.1.2仓库必须做好货柜安全检查记录,进行保管、分类、存档。 5.2装卸柜区域管理 5.2.1工厂必须指定装卸区域,确保货柜处于有效监控管理之中。 5.2.2出货区,装卸货区要安排保安定时进行巡逻检查,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区。 5.2.3非装卸工人不得进入货柜,特殊需要必须有主管经理审批。 5.2.4晚上保安要加强在厂货柜的巡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货柜。 5.2.5装柜期间,货柜司机不得在装柜区等待,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休息室休息,等封条上好后才可进入拖柜。 5.3货柜装卸管理 5.3.1正在装柜的货柜必须安排人员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装柜起止时间,货柜型号,拖车车号,货柜上封条是否和出货文件上相同,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厂部。 5.3.2成品仓管员负责对装好成品的货柜上好封条,

集装箱安全控制措施

集装箱安全检查与管理程序 1.0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公司货物和货柜的运输安全,符合海关与C-TPAT安全标准要求,防止装运、运输过程中丢失货物或遭受非法入侵,避免恐怖威胁、走私及其他犯罪行为,确保货物准确按时的到达目的地,制订本程序。 2.0适用范围集装箱检查与监督人员 3.0职责-保安组负责货柜车进入时对车箱底盘、货柜底部进行检查-保安组负责记录货柜车出入本厂的具体时间-PMC部指定负责人对货柜车箱进行全面检查 4.0程序 4.1 所有进入本公司装运货物的集装箱都必须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核对集装箱号。4.2货柜车进入本公司时,先由保安人员对车辆底盘、货柜底部进行检查。 4.3空柜集装箱车辆,在进入停放区域后应由PMC指定负责人立即开柜检查是否为空柜状态,如发现有货物或人员等其它异常,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负责人。 4.4对货柜检查内容如下:4.4.1检查集装箱是否装有隐蔽间隔,结构是否稳固。检查依据下列准则进行:4.4.1.1 检查部位:前板、左侧/右侧/底/顶板、箱顶、内/外门、底架外部/下方、隐蔽间隔。 4.4.1.2 检查有无新刷油漆、焦木或填充剂的味道; 4.4.1.3检查有无新刷油漆的痕迹、焊接烙印或者箱板质地差异。 4.4.2结构:检查前后角柱有无裂缝。 4.4.2.1检查箱板是否有打孔、切割、磨损或开裂;是否丢失松脱零件或紧固件;4.4.2.2进行内部漏光测试:检查有无因门封缺损、孔洞、焊接破损、地板损坏或分离、紧固件松脱/丢失造成的光线渗透。此检查在箱门完全紧闭的情况下从内部进行; 4.4.2.3在门的末端检查锁条,包括托架、导杆以及凸轮,查看有碍箱门操作或关牢的缺损,例如折曲、弯曲、凹陷等; 4.4.2.4 在下层结构,检查横向构件、外伸支架和附件是否有洞;4.4.2.5在下层结构,检查底板、箱板或板条是否破损、开裂或断开。 4.5货柜车离厂时,保安人员必须再次检查门锁及封条、确认货物清单,如集装箱有任何异常,例如封条号不符或封条号损坏等,应马上报告公司安全负责人,由安全负责人通知PMC部主管联系货运公司,同时安排人员对货物进行复查。 4.6货柜车只允许在装柜时进入厂区,在外部停靠时,必须保持围墙距离3米以外,保安人员应予以提醒并监督。 5.0记录记录名保存部门保存期限《集装箱安全点检表》管理部保安组1年 xx有限公司 货物及货柜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货物及货柜的安全,保证本公司给客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是在安全的全过程的控制,得到监视的环境中进行的,促进系统全面的控制货物与服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产品与物料(原料/半成品/辅料配件/包装材料)及运输工具与设备在装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沪浦集安字[2009]第042号 关于下发《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船舶港口服务单位车辆和人员进出港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严格履行《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和海上保安修正案《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加强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上海市《关于加强船舶港口服务类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为整顿、理顺、规范船舶服务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出港区的管理,确保港区的安全和生产秩序的正常开展,现将《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船舶港口服务单位车辆和人员进出港区管理办法》随文下发,望遵照执行。并请与各相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2008)沪浦集安字第050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船舶港口服务单位车辆和人员进出港区管理办法

(此页无正文)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港区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上港集团安全监督部,外高桥各口岸单位,上海港码头管理中心,欧高路派出所,各相关船公司、船代公司及船舶服务单位打字员:褚雅静校对:陈世英

附件: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船舶港口服务单位车辆和人员进出港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严格履行《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公约)和海上保安修正案《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 规则),加强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工作,规范船舶港口服务单位进出港区的管理,确保港区的安全和生产秩序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及上海市《关于加强船舶港口服务类经营管理的通知》(沪港港〈2008〉309号)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为停靠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公司)的所有船舶进行物料、食品、配件供应、船员调动、油污水接受、船舶应急修理、船舶安全(消防)检测、冷藏箱应急修理等,船舶港口服务单位及船公司集装箱服务单位的人员和车辆进出港区。 第三条:浦东公司市场部负责对所有进出入港区的船舶港口服务及船公司单位的人员和车辆经营资质进行审核、业务受理及备案工作;行政人事部负责口岸单位非生产车辆进入码头、箱区“通行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安全保卫部负责与外单位签定“安保协议”,对进行船舶、冷藏箱应急修理过程中涉及“电、气焊”等特种作业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核,并对所有进出的人员和车辆实施检查。

集装箱运输业现状发展分析

集装箱运输业现状发展 分析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我国集装箱运输业现状发展分析 我国港口集装箱运输起步于上世纪70 年代中期, 经历了比较漫长的起步和培育阶段, 到1990 年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仅为156 万TEU, 平均每年增长不到10 万TEU。进入上世纪90 年代,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 国际贸易领域和规模不断扩大, 我国集装箱港口进入了布局调整和快速发展阶段, 2000 年集装箱吞吐量实现2340 万TEU, 平均每年增长超过200 万TEU。 进入新世纪, 随着经济、贸易和技术全球化步伐的加快, 在我国经济贸易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集装箱化率提高三大动力的驱动下, 集装箱运输显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2002 年, 我国大陆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实现3721 万TEU, 位居世界第一。到2006 年实现9361 万TEU, 2007 年跨越一亿TEU, 中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占全球22% ,高居世界第一,平均每年增长超过1100 万TEU。我国集装箱水路发展和港口结构布局更加合理, 基本形成了以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苏州、门、深圳、广州等9 大干线港为主, 相应发展沿海支线和喂给港的集装箱港口运输规划布局系统。 目前,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门类齐全、配套设施完善、现代化程度较高的港口集装箱运输体系。我国港口集装箱码头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向专业化、大型化发展, 港口装卸技术和效率方面也走在了世界前列,并形成北、东、南三大集装箱主枢纽港群,成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桥梁。 北部集装箱主枢纽港群——以大连港、天津港和青岛港为主。大连港是东北地区出海门户;青岛港水深条件好,腹地货源足;天津港位于渤海湾最里端,由于地处京、津、唐经济区有利位置,货源较丰富。 东部集装箱主枢纽港群——以上海港、宁波港为主。上海港腹地优越,经济发展势头猛,已逐渐成为国际集装箱中转港之一;宁波港是我国地理位置最优良的港口之一,总长2138米的集装箱泊位可停靠第五代集装箱船,与上海和江苏港口共同形成东部集装箱主枢纽港群。 南部集装箱主枢纽港群——以香港港、深圳港和广州港为主。香港集装箱吞吐量目前已经稳坐世界第一的宝座;与香港比邻的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连年攀高,大铲湾码头的建设,使深圳较为紧张的集装箱通过能力得到有效改善;随着香港、澳门两地与大陆经贸更密切联系的加强,制造业不断向中山、

集装箱堆存管理规定

国投裕廊洋浦港口有限公司 集装箱堆存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集装箱堆存、保管,对堆场实行有效地管理,提高堆场的利用率,保证集装箱在堆场的堆存安全。 2适用范围 3#、4#、5#泊位集装箱堆场及与集装箱作业相关的人员。 3集装箱堆场划分 3.1分为3#泊位堆场、4#泊位、5#泊位堆场及修洗箱区。 3.23#泊位堆场分11个场:A01、A02、A03、A04、A05、A06、A07、 A08、A09、A10、A11。其中A08、A09场为冷藏箱堆场。 3.34#泊位堆场分12个场: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B09、B10、B11、B12。其中B11为特种箱堆场,B12为危险 品箱堆场。 3.45#泊位堆场分5个场:C02、C03、C04、C05、C06,为空箱堆 场。 3.5修洗箱区分为4个场:为中海修箱区X01、外代洗箱区X02、 中海洗箱区X03、中远洗箱区X04。 4集装箱箱位的表示 4.1箱位是集装箱在堆场的位置,用箱位数来表示。一个集装箱 的箱位数由场位、贝位、排位、层位组成,如A0802062。 4.2场位:为了便于装卸箱,根据不同场地机械工作能力及作业 所需的行走地面划分的堆存成片集装箱的区域,区域内有多 个按照集装箱的标准尺寸画成的用来指示存放集装箱的格状 (长方形)位置。用三位数(字母)组成,如A01、B01,第 一位字母由东向西用A、B、C表示,第二、三位数表示由南 向北的顺序号,如01、02,如B08场,表示我港集装箱堆场 从东往西第二组、从南往北的第八个场。 4.3贝位:集装箱在场位的纵列位置,即集装箱在堆场东、西方 向排列,由二位数表示(箱位数的第四、五位),单数表示 20′的集装箱,如01、03,双数表示40′的集装箱,如02、 06等。

集装箱大件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集装箱、大件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管理程序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完善,真正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范围:本程序的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专项安全管理。 第二节车辆营运规定 第一条车辆管理 一、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 三、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刮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四、车辆未按规定期限接受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营运。 五、车辆的噪声和排放的尾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车辆驾驶室两边车门必须喷印公司统一的门徽。 七、从事普通的车辆应该是一级、二级车、超过三级的车辆不能营运。 八、公司要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所有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由公司统一保险。 九、车辆经营者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二条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为确保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加强和规范车辆保险管理工作,使保险车辆在发生事故后造成的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降低经营者风险,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投保和索赔工作准确及时的办理,现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如下: 一、投(续)保车辆险种及范围。 1、公司所属的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强制保险,选择合法的保险公司,由公司统一办理投保。 2、投保险种:车辆必须办理车辆损失险、货物责任险、司机意外险、无过错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不计免赔险(其余险种投保人可自愿选择),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额不得低于30至50万,货物险的险额不得低于5万元。

上海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务流程管理研究(精)

上海电视大学《港口作业技术》课程总结 课程总结标题: 上海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务流程管理研究 分校(站、点:浦东新区分校 年级、专业: 09秋物流管理 教育层次:本科 学生姓名:钱懿 学号: 0931001252801 指导老师:章涵 完成日期: 2011-11-30 上海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务流程管理研究 一、绪论 通过本学期港口作业技术课程的学习,使我收获很大,港口作为全球综合运输网络的重要节点和国际物流链上的重要一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决条件和内在潜质,也是港口自身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经途径和战略目标。港口作为全球综合运输网络的节点,其功能不断拓宽,在发展现代物流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港口以复合优势实现现代物流中心的功能、港口的多重身份在国际物流中

具有战略地位、港口通过物流系统提供增值服务。为顺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现代港口需要不断完善其物流职能,所以研究现代港口物流功能完善的策略十分必要。我了解到了有关港口物流,港口装卸设施,空港,.物流设施及作用。熟悉物流企业的基本的物流流程,熟悉企业物流的物流流程,了解企业的库存控制手法,企业的先进的物流运作经验。 二、上海港口集装箱业务基本概况 (一上海港基本介绍 上海港位于长江三角洲前缘,居我国18000 公里大陆海岸线的中部、扼长江入海口,地处长江东西运输通道与海上南北运输通道的交汇点,是我国沿海的主要枢纽港,我国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重要口岸。上海市外贸物资中99%经由上海港进出,每年完成的外贸吞吐量占全国沿海主要港口的20%左右。上海港也是世界著名港口,2006年货物吞吐量位居世界第一,集装箱吞吐量世界第三。 上海港依江临海,以上海市为依托、长江流域为后盾,经济腹地广阔,全国31个省市(包括台湾省都有货物经过上海港装卸或换装转口。上海港的主要经济腹地除了上海市以外,还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省和重庆市。上海港的水陆交通便利,集疏运渠道畅通,通过高速公路和国道、铁路干线及沿海运输网可辐射到长江流域甚至全国,对外接近世界环球航线,处在世界海上航线边缘。另外,上海还有发达的航空运输。截止至2006 年底,上海港海港港区拥有各类码头泊位1140个,其中万吨级以上生产泊位171个,码头线总长为91.6公里。按照码 头使用性质分类:公用码头泊位175个,码头线长度为24.6公里,其中生产泊位121个,码头线长度为22.2公里,年货物吞吐能力17051万吨;货主专用码头泊位965个,码头线长度为67公里,其中生产泊位495个,码头线长度为38.2公里。上海港内河港区 有码头泊位818个,最大靠泊能力3000吨级。2006 年上海港完成货物吞吐量5.37 亿吨。其中,海港货物吞吐量4.7亿吨,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大货运港地位;内河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0.67亿吨。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2.13亿吨,其中,外贸出口1.03亿吨,

我国港口集装箱码头建设现状分析

我国港口集装箱码头建设现状分析 20多年来,我国专业化集装箱码头建设,经历了跨越式过程,目前已发展有20多个集装箱枢纽港。各港腹地有较稳定的货运量和充足的适箱货;腹地内中转运输设施和场站基本形成,港口集装箱集疏运效率提高;各港充分利用水域资源和自然环境条件,合理布置集装箱码头岸线,满足了船舶作业要求;港口信息化水平有所提高,EDI网络在各大集装箱港口已经建立。我国集装箱码头建设的特点是:l)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结构调整对集装箱运输产生巨大影响。“九五”期间利用外资建港,引进先进的装卸设备,提高了集装箱码头装卸效率,加速了港口专业化和现代化进程。 2)随着集装箱运输全球一体化和船舶大型化发展,我国众多集装箱码头建设规模、高效先进的设备和流转运输效率及科学管理水平已呈高速增长的良性循环状态。 3)近年来,我国新建和改造的集装箱码头大多采取长顺岸、宽突堤、多泊位、大纵深的总平面布置。 4)各港注重加强装卸设备和装卸技术的先进性。集装箱装卸设备逐年更新换代,装卸工艺机械化程度逐年提高,设备种类和系统配套逐步完善。 5)港口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各大港集装箱码头装卸公司与航运公司、口岸、海关等各单位实施集装箱电子数据交换,提高了作业速度,简化了联检手续。 6)目前我国集装箱码头正向多元化功能发展,即以港口为平台和载体建设临港出口加工区、集装箱保税区、集装箱物流中心、集装箱中转站等,多方面开拓了具有集疏运功能的新领域和新市场,扩大了港口综合管理业务,提高了运营服务水平。 前景展望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集装箱港口的开发与建设一定要把握世纪之初的历史机遇,乘势前进,

以全新的态势实现历史性跨越。 l)根据我国经济和内外贸发展总趋势,集装箱枢纽港战略将成为“十五”期间港口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未来10年,随着全球航线调整,将努力实施航运强国战略。根据港口经济腹地和西部大开发运输载荷中心化和干支线协调网络化的形成,在南北方将加大力度重点建设国际集装箱主干线枢纽港,增加建设15-17米集装箱深水泊位。主干线各港积极与国际航运公司合作,提高班轮航线密度,尽快将经营的主流船型从4000TEU向6000TEU发展,并规划和研究建设7000-9000TEU集装箱的码头;各港将大力提高科学管埋水平,力争5-10年内每个集装箱泊位年吞吐量达到30-50万TEU。 2)发展外贸海上运输的同时,还将大力发展我国支线和内贸运输。重点开发长江和珠江水系港口,经营主流船型向2000-3000TEU发展。码头年通过能力将达到15-20万TEU,提高内河港口的经济效益。 3)提高港口集装箱装卸设备技术水平是推动港口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集装箱装卸桥以适应第五代和第六代集装箱船装卸作业为主,装卸效率提高到单台年15-20万TEU;堆场装卸设备除轮胎式龙门起重机外,将开发轨道式龙门起重机、跨运车和正面吊机等;着手研造堆输立体化和自动化等具有高科技水平的装卸存贮一体化设施;全面实施计算机网络及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化。 4)随着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大量物资需要用集装箱进行长距离、大运量、高密度集疏运。因此今后将大力发展水公联运、水铁联运和江海公铁多式联运,建立以港口为中心,以航运和陆运为依托,以现代化科学管理为手段实现“门到门”运输要求的全球一体化物流网络系统。 问题和建言 近10年,我国国际集装箱运输和专业码头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港口集装箱码头运营兴旺发达,但也面临着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 l)全国各港总体布局规划修编工作滞后。按照交通部发布的《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编制办法》意见,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暂行规定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规定是对?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的补充和完善,适用于全国营业铁路。 第2条铁路局、集装箱公司等集装箱运输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集装箱运输工作。报送铁道部有关集装箱运输的文电,涉及其他单位的,应与有关单位协商一致。 第二章运输管理 第3条铁路48英尺集装箱装卸车和装掏箱作业与40英尺通用集装箱要求相同。仅限使用车底架长度超过15m的集装箱专用车(X)或两用车(NX)装运。用于双层集装箱运输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4条标记总重超过24吨的20英尺通用集装箱的总重规定如下: 1.在40英尺集装箱办理站间运输,装运适箱货物时,最大总重可达到30吨。 2.在有“★”限制的20英尺集装箱办理站发到的,最大总重为18.5吨。 3.在其他20英尺集装箱办理站发到时,最大总重为24吨。 - 3 -

第5条通用集装箱不得用于装运易腐蚀、污染、损坏箱体的货物。未经铁道部批准,散堆装货物不得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 第6条50英尺双层汽车箱回空时,可装运通用集装箱适箱货物。 第7条编号为TBJU510001~575000的20英尺铁路集装箱(标记总重24吨)禁止用于双层运输。 第8条经铁路运输的自备箱应满足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定检周期不低于铁路箱标准。 受理自备箱时,发站要严格执行?通用集装箱在铁路车站检查的技术要求?(TB/T3207-2008),必要时应查看集装箱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9条集装箱办理站必须具备集装箱称重条件(板架式集装箱、折叠式台架集装箱办理站除外),并逐箱复查发送集装箱的重量。集装箱超过规定载重量的,车站要纠正后方可运输,并按规定核收有关费用。 第10条交接集装箱时,要认真核对箱体和铭牌号码,必要时应核对箱内号码,发现不符的,不得继续使用,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铁路箱由集装箱公司(装运汽车的集装箱由特货公司)负责更正。 第11条集装箱装车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车、箱状态,确保箱顶、车地板无杂物。对状态不良影响运输安全的车、箱,- 4 -

上海港发展战略对南京港集装箱业务的影响分析

上海港发展战略对南京港集装箱业务的影响分析 一、上海港发展战略概述 1、上海港发展战略提出的背景 上海港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该地区含两省(江苏省、浙江省)一市(上海市),大陆海岸线、岛屿海岸线分别占全国的21%和39%,南京以下长江南北岸线808公里,江河纵横交错,是我国水网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近年来开放较早,市场发育较快,经济十分繁荣的地区之一,在我国国民经济、运输网发展,特别是水运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到1997年底,该地区共有生产性泊位900多个(其中深水泊位220多个,占全国50%以上),吞吐能力4.8亿吨,完成货物吞吐量3.9亿吨。目前,三角洲地区已初步形成了以上海港为中心的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以宁波港为中心的进口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以宁波、舟山、南京港为主的原油运输系统。港口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乃至沿江的上海地区经济发展、对外贸易和资源开发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初步测算,该地区港口码头能力平均利用率为82%,其中上海市、浙江省港口码头的能力利用率分别达到95%和88%;江苏省港口能力利用率67%;专用码头利用率较高,达91%;货主码头中的商贸泊位能力利用率较低,为39%。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港口结构性矛盾突出,集中反映在集装箱码头能力严重不足,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目前有集装箱专用泊位23个,通过能力259万标准箱,1996年和1997年分别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54万和319万标准箱,能力利用率高达98%和124%。特别是上海港集装箱泊位能力利用率达138%,已处于超饱和状态(目前,香港、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一般认为,在泊位能力利用率超过60%后即应考虑新建泊位),且作为未来的国际航运中心,上海港缺乏停靠第三、四代集装箱船的深水泊位,难以适应船舶大型化的国际趋势。随着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市区内一些粉尘、噪声等环境污染大的码头与城市功能很不相称;集装箱化率的提高,导致杂货比例下降,老港区的部分杂货泊位面临功能调整;三角洲地区深水泊位仅占28%,已不能适应集装箱、原油、液化石油气等船舶大型化和专业化运输的需要。 2、上海港发展战略的目标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是上海港发展战略的“十五”目标,是“十五”期间我国沿海港口建设的重头戏,并已经列入《十五计划纲要》。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正式批复立项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嵊泗洋山深水港区一期工程现已正式开工。

集装箱场站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37660 集装箱场站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集装箱场站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规范场站的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安全生产,特对规范安全制度及存在安全问题解决提出以下几点: 场站作业区内禁止与装运无关人员进入,进入场地人员必须经场站负责人同意,并佩带好安全帽与反光背心。 存在问题分析:目前随着转关业务的开展,进出场站驾驶员增多,安全工作无法落实到位。现阶段场地使用率增大,无法提供车队停车位置,导致车辆停放置作业通道,监管场地内。 建议分析:规范转关业务,约束转关驾驶员禁止在作业区内走动。规范车队停车,白天作业时不得在场地里停车。 工班组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件,遵章守法,进入场站后听从地面司索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操作,对高空搬运中的货柜或悬挂货物应保持高度警觉,切勿在悬吊物下行走、停留及驶过,确保自身的安全。 存在问题分析:新考得操作证件人员,操作速度慢,操

散货和集装箱堆场安全管理制度(粗制版)

散货和集装箱堆场安全管理制度 1.1.1库场必须通风良好,必要时打开排气扇、大风扇或打开仓库大门,及时调节库内温湿度,并保持清洁干燥。 1.1.2作业区内堆场,应严格按照设计或核定的荷载标准使用。 1.1.3设在各堆场上的电缆沟、上下水道、渗水井的面盖位置均不准堆放货物 1.1.4各室外堆场堆放货物,不能太靠近周围建筑物,与建筑物外墙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m。 1.1.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得大于100平方,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0.5米,垛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0.5米,垛与灯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0.5米,垛与梁、柱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0.3米。 1.1.6应留出通道,主要通道宽3 至4米,辅助通道2 至 2.5米,通道内不准堆放货物。 1.1.7堆放包头货物下面摆放第一层时,每包货物的四边都应离开1-2公分,使堆垛成 梯形(稍稍向内倾斜);堆放货物时要求大不压小,重不压轻,不倒置,整齐牢固,横直 成线,层次清楚,便于盘点。 1.1.8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映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类、分库储存,并在醒目之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1.9化工货物堆放,桶装100kg 以上的,竖放不得超过3 个高,100kg 以下的不得超过3m高;摆放货架时最高不准高于3层,二、三层的必须上卡板后才能上货架。 1.1.10仓库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库房内的电器设备必须有合格证书,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 1.1.11电器设备设施应按要求做好接零、接地、绝缘、屏蔽、隔离、防过载、防漏电等防护措施,不准用铜丝或其它代替保险丝使用。仓库、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照明电器,和库房内电线应套管敷设。 1.1.12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照明、不准将灯头线随意延长,到处悬挂。 1.1.13库房内的电源不得随便外接。如维修用电时应使用从总开关处接出的电源。 1.1.14当人离开(下班)仓库、办公室时,应对报警系动加以设防和关闭照明、电脑等电器的电源才能离开。

集装箱货场车辆规章制度

豫鑫物流车辆管理制度 所有车辆必须服从公司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流程如下: 1、车辆每日派车计划由调度员给各个车辆下达指令。各个车 辆必须服从调度员安排。不得私自派车。如未经过调度员下达派车指令,私自派车,罚款500元。 2、车辆装箱出货场时必须填写出箱凭证,填写日期,箱型、 箱号、车号、货主、司机姓名。如漏填,每项罚款20元。如果未填写出箱凭证装箱出货场罚款200元。 3、车辆装货回货场后,先至外勤拷贝相片。要求8张照片。 1.(1).装车前,箱底、箱号清晰明了。 (2).装车中,箱号、货物清晰明了。 (3).装车后,货物码放整齐,上层必须六垛、箱号清晰。 (4).半箱门,箱号清晰。 照片如未按以上要求拍摄,一张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掏箱重拍! 2.登记挂封,填写封号单,填写日期,箱型、箱号、车号、货主、货位。卸车完成后,封号单交至外勤。如漏填,每项罚款20元。如果未填写封号单罚款100元。并重填封号单。挂封按“图一”表示的的位置悬挂铅封,挂错破封重挂,罚款50元。

4、车辆卸车前,箱门把手必须入槽,箱门把手需绑铁丝。如 有发现门把手未按要求入槽、绑铁丝。每个门把手罚款20元。 5、各个车辆装车后把控好箱重。不得超载、偏载(两箱误差 不得超过500KG)。如超载、偏载,需正面吊二次作业,一只箱罚款100元。并自行掏箱、移货。 6、货场车辆行驶途中,严禁碾压隔离桩。如碾压隔离桩,罚 款200元。 7、站台禁止高速行驶。未关箱门行驶。违者罚款100元。 8、箱底、箱体破损不得装货(包括路箱、自备箱),及时通知 货场人员更换。如箱底破损隐瞒不报,私自装货,掏箱且费用自理。并处罚200元。 9、站台装火车时,未经货场人员安排私自进场,影响、干扰 正面吊作业者罚款200元。 10、禁止站台吸烟,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禁止站、坐、卧货场轨 道.违者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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