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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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张庄镇宁艾小学校章程

序言

宁艾小学是一所百年老校,创办于1926年,1962年改为完全小学。现址的宁艾小学建成于1986年,占地面积93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5717平方米。现如今,宁艾小学已逐步发展成为一所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中心示范小学,我校秉承“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校训,始终坚持“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平台”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将学校营造成为“美丽、平安、文明、特色、创新”的平定县农村办学先进学校,逐步形成了“团结奉献、特色创新”的学校精神和“敬业进取、快乐奉献”的价值观氛围,在“以特色办学,靠质量取胜”的道路上丰富学校文化积淀,提升教师人文素养,培育学生人本情怀,办出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近年来,学校被评为阳泉市德育工作“特色学校”、“阳泉市平安文明校园”、阳泉市“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学校”、“平定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平定县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平定县德育示范学校”、“平定县先进集体”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以及《小学管理规程》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平定县张庄镇宁艾小学校.英文表述为:Ping Ding County Zhang Zhuang Town Ning Ai Primary School; 地址:平定县张庄镇宁艾村南亨街。

第三条本校由平定县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校面向宁艾村招生,招生对象为本村内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及符合教育局相关规定的学生,招生规模以平定县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

提高教育质量.以德育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健体,充分发挥特长个性。

第六条学校注重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发挥示范、辅导、管理职能, 培养身心健康、品德从善、知识渊博的阳光少年,以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的农村小学为发展目标。

第七条校训:团结,奋进,求实,创新

校风:民主,和谐,务实,求真

教风:爱生,敬业,博学,高效

学风:勤学,好学,善学,乐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受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具有在教育、教学重大问题上的决策权和日常行政工作中的指挥权。

第九条校长依法执行以下职权:

1.拟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

2.根据有关规定拟定校内机构设置方案,发挥各内设部门的作用,指导和督促完成工作。重大问题提请教代会讨论,广泛听取意见,作出决策并责成有关部门执行。逐步完善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评估方案,对教职员工实施考核和奖惩;

3.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学校设施和资产;

4.贯彻执行教育方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教研教改活动,组织德育工作和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对学生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制订学校安全应急防范预案,对学校突发事件进行决策和处置;

6.代表学校,对外签订有关协定、协议和合同,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接受社会教育捐赠,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7.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校务会议成员由校

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等人员组成,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可在教师中通过民主推荐产生1--2名校务委员。主要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文件和决定,认真研究教育改革、培训工作等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审定学校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讨论决定学校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上报教育局审核、审批的事项,以及需要向上级推荐、上报的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学校急需处理的紧急事项。校务会议一般为两周召开一次。

第十一条我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建立由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加强小学党组织建设工作,对于全面提升教职工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学校各项工作。领导与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围绕党的十八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创造性推动教育的改革发展。并将学习内容延伸到《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规,协助校长实施教师师德师风再教育工程,正确把握现阶段小学教育存在的各种矛盾,站在学校全局的角度、发展的角度关注这些矛盾的存在,共同选好化解、解决、转移这些矛盾的方法。学校依靠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推进学校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明确少先队员共产主义接班人的身份定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少先队改革方案》,充分发挥少先队在立德树人中的作用。

第十三条学校设置教导处、政教处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教导处职能:

1.负责学主抓教育教学工作,重抓学科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和管理制度的创新。

2.负责学校课程计划落实与管理,重抓精细化管理的推进实施。

3.负责招生、师训工作。

政教处职能:

1.主持德育工作。

2.负责学校文化建设、校园网站、安全、禁毒、法制制度建设、配合政宣等工作。

总务处职能:

1.主持总务工作,负责学校后勤服务保障,食堂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2.协助校长做好基建工作,负责学校基建维修等工作。

3.负责装备、校产保管工作。

4.负责财务报账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1.德育管理。学校实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强化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

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注重文化特色教育活动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利用文化节、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等载体,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2.班级管理。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3.社团管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优化育人环境,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各类社团活动。

4.课程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全国家规定课程。制定科学规范的作息时间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禁利用课余、节假日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停课放假。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5.教学管理。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6.课堂管理。课堂上教师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态度和蔼。不得迟到、提前下课或延迟下课,杜绝随意离开课堂,上课前不准饮酒,上课时不准吸烟,不准开启通讯工具,不做与

教学无关的事,不准在课中让学生走出教室为教师送取教学用品或代办其他事情。要尊重学生人格,严禁将学生哄出课堂或责令停课检查,严禁挖苦、讽刺、歧视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上课要面向全体,精讲精练,杜绝满堂灌,要树立主体意识,切实转变教师角色,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的形成,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师要不断提高教学艺术,语言简明、准确、生动,富有激励性、启发性和感染力。板书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工整规范。教态庄重大方,亲切自然。富有教学机智,处理突发事件冷静及时,方法得当。教学目标明确具体,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统一。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差异,实施分层教学,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水平基础上的充分发展。要遵循学生认知和思维规律,培养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使学生逐步养成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要充分利用教学设备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要努力创造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和宽松、和谐、开放、愉悦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信心和兴趣,为每个学生开发潜能、发展特长、张扬个性营造积极的教学氛围。

7.体育健康教育管理。学校严格执行有关体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田径运动会和单项体育运动会(体育节)。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建立医务室,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

食物中毒。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加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严禁吸烟。

8.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学校建立心理辅导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确保对全校师生开放,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个别辅导与跟踪,电话、网络等辅导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

9.艺术教育管理。学校在每年五月或十月举行艺术节,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投身到文化艺术活动中。通过艺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力求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每年由教导处和科学组组织科学周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营造学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在科技活动中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

10.信息技术管理。制定信息技术教育人员工作岗位职责。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计划。深入教学实际、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研究并组织总结交流信息技术教育经验。完善信息技术教育设备管理制度。建立信息技术设备账目,加强对信息技术教育设备的检查,严禁带故障运行。实行科学管理、分类放置、摆放

整齐、规范编目、方便检索,保证教育教学需要。

11.教育科研管理。要以各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育科研理论和方法,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研究课题,倡导人人参与课题研究。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课题的申报、立项、指导等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六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形成教育合力,接受各方监督。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加强联系,做好家访工作,采取家校合一、协调一致的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依靠党委政府,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管理、溺水问题治理等,共建平安校园。学校聘请公安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人员依法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和督察。

第十七条学校健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民主调解小组,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

第三章学生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招收教育局划定区域张庄镇宁艾村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实行秋季始业。

第十九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备、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档案,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依法对学生给予奖励。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学校对表现优异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四章教职工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二十五条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晋升职称、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以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学校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二十九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市、县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章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三十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建立教育基地,定期开展校外教育活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第三十一条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二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依靠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加强同综治、公安、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管理、溺水问题治理等,共建平安校园。学校聘请村委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

第三十三条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教育联盟合作,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以“深化课改,提升质量”为主题的课堂教学研究活动,积极探索适合学校实际的课堂教学模式。将教研活动的基本点放在课堂

教学和课程改革实施中教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上,着眼点放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切入点放在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上,生长点放在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自我提升上。

第六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学校开办资金为356.2517万元。学校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三十五条学校的校舍、土地资源、设备设施和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履行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图书室、实验室、卫生室、音乐室、美术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三十六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联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报账员一名,其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制度,维护学校利益,严格收支的核算和监督,把好财务关。

(二)根据国家规定标准,认真编制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参与资金决策,为提高经费效益当好参谋。

(三)组织好财产管理和清查工作,处理好盈亏业务。

及时正确的清理债权,债务,确保双方往来款项无误,防止发生呆帐,坏帐。

(四)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业务。

(五)认真钻研业务.不断丰富理论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科学地处理帐务,为学校经济效益逐年提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第三十七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涉及规章制度的立、改、废等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三十九条学校根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平定县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全称)章程

(学校全称)章程 序言 (说明:本部分可自主确定,简叙学校发展沿革、办学理念、学校文化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 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 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说明:章程是中小学校 内部管理和运行的基本依据,新修订《教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有章程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也将章程建设作为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基础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在法律依据列举中分别增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依据。) 第二条[学校名称与地址]本校全称为_;住所地址为_。(说明:学校如有简称,应补充 简称为“”住所地址按照《统一信用代码证书》上核准登记的内容填写,有多个校区,应逐个写明各校区地址,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了本校由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年制(高中、初中、小学等)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说明:学校具有两方面属性:一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教育机构,具有公益性,二是经 登记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招生对象与规模)学校面向招生,招生对象为招生规模为。(说明:中小学校招生对象、招生规模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说明:学校应将办学核心理念、价值追求在本条予以凝炼概括, 并适当展开阐释。)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说明:学校应围绕办学宗旨,明确发展定位,分款将发展愿景、发 展理念、办学追求、办学目标、中长期发展目标等在本条展开全面面精炼的阐述。)第七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I ............ 校训为(说明:学校应依据校情将学校文化精神、特色品牌 等在本长加以全面面精炼地阐述,可进一步选择编写诸如校风、学被口号、师半哲词等投育信条。)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八条[学校标识]......................................................... 校标、校旗、校歌、校微、纪

学校办学章程

闫庄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原平市闫庄联校闫庄小学 学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闫庄镇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成长奠定基础 第五条办学目标: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 第六条校训: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校风:文明和谐拼搏奉献 教风:踏实严谨协作创新 学风:乐学善思互助探索 第七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

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九条教代会是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条学校设置政办室、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 1、政办室: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精神,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2、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纲要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4、总务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服务。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及校园的绿化、美化等工作。 5、大队部: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对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等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通过建立行政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工程,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隶属于英吉沙县教育局,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学制三年。 第三条办学宗旨:提供优质、高效的初中义务教育,奠定学生终生发展的基础。第四条 学校办学目标:学校以“构建数字校园,创建现代学校”为载体,培养“品质良好、身心健康、能力出众、富有特长”的“北虹小君子”,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富有个 性、结构合理”的“北虹师资队伍”。在传承和发扬北虹百年老校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创 虹口区一流初级中学品牌。 第五条学校近期目标:以建设好师资队伍为基础,以每个学生的充分发展为目标,实现“制度与文化的和谐、质量与特色的领先、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的优化”的跨越发展,力争三年进入虹口区办学的先进行列。 第六条学校以“求真、求善、求美”为校训。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学校的权利 (一)学校具有按照《学校章程》依法治校,自主管理的办学权。 (二)依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学校实施招生工作。 (三)学校具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提升受教育者的各方面素养,达成学校育 人目标的权利。 (四)学校具有对学生进行学期及学年学业等方面的考核权利。 (五)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六)对学生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或结(肄)业证书。 (七)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相关法律文本及学校的《教职工聘任办法》聘任教职工。依据学校目标管理方案,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A)学校有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严重影响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的权利。 (七)依法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A)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学校的义务 (一)学校的办学需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学校通过数字校园的构建,用网络和各种文本载体为学生及其监护人提供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的情况。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第九条教职工的权利

完整word版关于学校章程修改说明的报告

关于《静海县团泊镇中学章程》修改说明的报告 团泊镇中学章校长、学校章程修订领导小组组长:陈润树 章程是学校校内的“宪章”,是学校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学校接受外部监督、实施自我监督的基本依据,具有规范和统领校内管理制度的功能。为了完善工作制度,指导和规范学校章程建设,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围绕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创新与制度成果,我校通过科学、民主、公开的程序,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等形式研究制定,着重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力的学校章程。 一、章程的主要内容 学校章程分为序言、总则、附则三部分。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章程制定的原则、内容、程序等内容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主要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目的就在于完成体现学校需求与特色的高质量的章程。章程分几下几部分内容: 一是学校登记名称、简称、英文译名等,学校办学地点、所在地; 二是学校机构性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 三是经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层次、规模; 四是学校领导体制、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决策机制、民

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内设机构的组成、职责、管理体制; 五是学校经费的来源渠道、财产属性、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六是学校教学、德育、人事、后勤、安全等多方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七是章程修改的启动、审议程序,以及章程解释权的归属;八是学校与相关社会组织关系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事项,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重大事项; 九是章程明确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组成与负责人产生规则,以及议事程序等,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相关事项的民主决策、实施监督的权利。十是章程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健全保障教师、学生权益机制,对学校根据发展需要自主设置的如调解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章程中明确规定其地位、宗旨及基本的组织与议事规则。突出对教师、学生权益和地位的确认与保护,明确其权利义务,明确学校受理教师、学生申诉的机构与程序。 二、章程制定的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校章程在起草之前,成立了章程制定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首先对什么. 是章程、制定章程的目的和作用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并在校内形成制定章程、制定好章程就是我们今后工作的“法”这样一个氛围。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王庆坨镇郑大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建立学校自我教育、自主发展、自主管理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郑大小学”英文译名为:The ZhengDa Primary School of Wuqing District of Tianjin City。地点座落在王庆坨镇郑家楼村西,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学制六年。本章程适用于王庆坨镇郑大小学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形成教育教学规范与管理机制,创建特色项目。 第四条 学校积极倡导“雅趣教育”这一办学特色,并把这一特色溶于学校日常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去。注重学生强烈、广泛的兴趣和高贵气质的培养,以“趣”导学,以“雅”

修身,在富有情趣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发展。努力创建一所

“尊重个性、因材施教、点燃求知欲望的现代农村小学。” 1.核心办学理念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终身健康发展奠基”核心理念的阐述:我们认为,未来社会将是知识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将是终生学习的社会,将是日新月异,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社会。要想让孩子们适应未来社会激烈的竞争,我们就要培育出思想健康、行为高尚的高素质人才,使其具有较强的自我学习、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意识和能力。 (1)特色办学理念:做更好的自己 对学生来说,就是要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充分展现个性;对教师来说,就是要努力成为教学风格鲜明,有教育魅力的教师;对学校来说,就是坚持走具有自身特点的发展之路。在自我接纳的基础上,追求每天的成长和进步,努力做到更好。 (2)特色办学目标:办一所尊重个性、因材施教、点燃求知欲望的现代农村小学。 按照“整体规则,分步实施,逐步完善,追求品位”的总体思路,立足学校实际,通过三年努力,创建优雅的校园环境;创建求真务实、以“趣“导学、以”趣“促学的民主和谐的学校管理机制;创建以人为本,尊重个性,促进人全面发展的育人模式;营造科学、民主、人文、和谐的校园文化精神氛围;结合农村区域特点,因材施教,点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中学章程(第四稿)

长沙市雨花实验中学(原井湾子中学)章程 序言 本校创办于1962年,原址在长沙市东塘广场东北角,原名东塘完小,1972年迁来现址,同年开始招收初中班。建校以来,本校始终全力发展基础教育,服务社会,形成了优良的传统。 办学理念:培养完全人格。校训:忠恕。校风:诚、善、勤、实。学生培养目标:身心健康、社会责任、学会学习。办学目标:做最好的自己,办一流的初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校名:长沙市雨花实验中学(原井湾子中学) 第三条本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25号 第四条学校是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主办,雨花区教育局直接管理的一所普通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为初中三个年级。 第五条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雨花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制订发展规划和依法自主办学,规范、监督学校办学行为。 第六条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为学校发展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经费投入,维护学校利益,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独立开展法人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坚持信息公开,校务公开,党务公开。 第十条学校对重大决策实行法律审查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学校依法治校提供法律支持。 第二章管理机制 第八条学校校长由雨花区任免。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条校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校长依法履行以下职权: (一)组织制订学校章程; (二)主持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 (三)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四)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五)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并依据规定程序做出重大决策; (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 (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教职工积极性; (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权。 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循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全面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中学学校章程

中学学校章程

那吉屯第一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努力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学校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旗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那吉屯第一中学,是阿荣旗政府创办普通高中,是事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那吉屯第一中学实行校长负责、党总支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的体制。 第四条、那吉屯第一中学的校训是“蓄德修能自强不息”。 第二章学校的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 第五条学校由旗教育局主管。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奖惩制。校长有下列权利:

(一) 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 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 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除重大基础项目须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与实施。 (四) 自主招生权。按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和指标,保证招生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并依据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五) 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积极实现办学目标。 第七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 规。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 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课程标准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 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初中学校章程范本

初中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 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上海市松隐中学,英文表述为 ;学校地址为金山区亭林镇松育路100号;邮政编码为201504;官方网址为。 第三条学校由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举办,经上海市金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四年制初中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根据金山区教育局学区划片规定,按照免试入学原则实施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招生规模以金山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学校办学理念:坚持人本,立足校本,讲究成本,实施全人教育。坚持人本,即实施人本管理,确立师生在学校管理过程

中的中心地位,充分尊重教师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性,谋求师生共同发展。立足校本,即管理和课程校本化,科学管理学校,科学开发、整合、实施课程,办出学校个性与特色。讲究成本,即以“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三个纬度的增长值,评判“教育成本”与“教育产出”之间的关系,力求办高效能的教育。全人教育,就是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开展教育,着眼学生终身发展,创造条件使学生在各方面天赋得到应有的发展。 第六条学校办学目标:体艺为基,情智为核,实施全人教育,将学校建设成为学生喜欢、社会满意的优质农村学校。体艺为基,就是把体育、艺术爱好和能力作为学生人生发展基础要素来培养,掌握技能,发现爱好,健美体格,发展想象和审美,促进神经系统发展,为提高学生一生工作、生活能力和品质奠定基础;情智为核,就是把情感、智慧作为学生人生发展的核心要素来培养,培育学生良好的品德、兴趣、情绪和心理,发展学生的思维力、想象力、判断力等,为成就学生未来人生奠定基础。 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具有一定体艺技能和爱好,具有良好情感和一定智慧,身心健康,学业合格。 教师发展目标:师德高尚、理念先进、善于合作、业务精湛。 第八条围绕办学理念、愿景等,确立做人基本素养,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等。 校训:诚实、进取、友善、责任;

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维护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小学。 第三条本校系事业单位,隶属于叶县教育体育局,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有固定资产由学校后勤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条学校招生对象为余庄村周边村落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办学。 第五条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第二章理念文化 第六条学校办学宗旨: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第七条学校办学目标为: 德育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管理强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八条学校办学方针为:以人为本,注重发展;以校为本,打造特色;以质为本,注重过程;以德为本,培养情操。 第九条学校办学口号为:德育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管理强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十条学校致力营造“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教师素质优秀,教学质量优良,学生习惯良好,学生品质高尚”的农村知名学校。学校校训为求实、创新、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提升质量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的督查和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十三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

高新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高新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学校发展,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创办于1958年。原名为周至县集贤初级中学,2020年9月30日更名为高新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现隶属于高新区教育局。本校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为初中三个年级,共计10个教学班。 第三条:办学宗旨:为学生的一生幸福奠基、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导航。 第四条:办学目标:创建教育品牌,造福一方学子 第五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校训:尚德、博学、慎思、笃行 校风:诚朴、友善、励志、进取 教风:乐教、爱生、严谨、业精 学风:勤奋、探究、自主、创新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证明。 (三)依法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四)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五)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实施初中阶段三年的基础教育。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21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质量,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坚持学校的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努力构建教职工的多重保障体系。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第八条: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学校工作,学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它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研及各项工作中的创造性成绩给予鼓励、帮助和奖励。 (四)支持教职工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学校制定《教职工奖惩制度》,规范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分。

中小学学校章程参考样本

附件2: 中小学章程参考样本(试行) 一、为指导和规范学校章程制定,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参考样本。 二、本章程参考样本,旨在为全市各类型公办中小学校制(修)订学校章程时提供参照。 三、为充分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各公办中小学校制(修)订章程时,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减章、节、条、款、项、目。 四、职业教育在集团化办学进程中,两个以上法人组成教育集团,应另行制定集团章程,规约各方关系与运作规则。 五、“说明”后内容仅作学校制(修)订章程过程中提示用,正式成文时应予删除。 六、民办学校制(修)订章程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涉及事项,可参照本章程参考样本。

(学校全称)章程 (X年X月X日经第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X年X月X日经通过,X年X月X日经教育局核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英文译为;地址为;邮政编码为;学校注册域名为。 (说明:地址按照核准登记的内容填写,有多个校区,应逐个写明各校区地址与邮政编码。学校网址建议填写,英文译名、注册域名为可选项。)(主审科室: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及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第三条学校由举办,经晋江市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校为实施年制(高级中学或职业中专学校或初级中学或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

初中学校章程

孝义市第十二中学章程 序言 孝义市第十二中学始建于1973年,原名为下堡初级中学校,是一所公办农村初中。2013年暑期,在市委、市政府“均衡学校发展,优化教师结构”的理念下,将原“下堡初中,南阳初中,杜村村中”三所初中合并成立了孝义市第十二中学,在原下堡初中原址上投资1000余万元对学校进行了整体改建,扩建,使学校在硬件建设和教师分布上都得到了很大改善,现教育服务对象为下堡镇、南阳乡、杜村乡三个乡镇范围内的适龄少年。学校现有1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530人,教职工79人,其中教师76人,专任教师68人,中学高级教师5人,中学一级教师29人。学校占地面积19722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拥有藏书2.7万余册、微机室一个,实验室三个,实验仪器和艺体器材全部达国家一类标准,各类功能室齐全。教师队伍爱岗敬业、素质良好,平均年龄36岁,达本科学历的占89.8%。 近年来,在传承优良办学传统的过程中,以“孝心”、“求真”为校园文化建设的灵魂,强调教育教学:要以“德”为首,倡导师生求真务实,追求真理,掌握规律;要严谨扎实,时时处处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大力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通过广大师生的努力,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有了显著进步:2010年通过“双百示范校”验收、2012年在校园特色文化建设中被北京师范大学确立为“实验基地

校”,2013年获孝义市首批“课堂教学改革实验示范校”称号,2014年3月成为“十二五语文教师专业发展实验基地校”。近几年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水平在市局评估中逐年提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应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要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规范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的名称、性质、校址和网址。 学校名称:孝义市第十二中学,简称:孝义十二中。 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农村初级中学。 学校校址:孝义市下堡镇下堡村。 第三条学校由孝义市人民政府举办,直属孝义市教育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二章办学宗旨和学校文化 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 面对现实,正确定位;抓住机遇,谋求发展;尚孝立德,育人为本。 第五条培养目标:乐观自信健康有特长 乐学会学沟通能表达 自理合作诚信懂责任

中学学校章程(正式)

霍山县诸佛庵中学 学校章程

2015年2月修订 霍山县诸佛庵中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四章后勤财务管理 第五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六章教职工管理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八章附则

霍山县诸佛庵中学 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建设现代化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学校是霍山县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的全民所有制农村完全中学,学制三三年。六安市示范高中。 第三条校风:文明、诚信、团结、争先 教风:严谨、启智、博爱、求真 学风:乐学、善思、虚心、践行 校训:求实、创新、开拓、进取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和培养团结,拼搏精神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近期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教,科研兴教的方针,强化学校管理,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实施新课程方案,积极探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路子,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有特色、高质量的农村完全中学。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由县政府任命。 第七条校长的职责: l、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4、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一班人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6、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促进学校发展。 7、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8、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求实、创新。 第八条校长的权力: 1、决策权:

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如何制定中学学校?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中学学校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现代化教育,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全称:xx省xxxx初级中学。

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 办学规模:初中三个年级。 学校地址:初一初二级部xx省xx市xx路220号初三级部xx省xx市xx路97号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理念:精诚办学,追求卓越。第四条学校精神:精诚、精美、精细、精深。 第五条学校的校训:崇德尚美,志存高远。

第六条学校的使命: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培养特色人才,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第七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党政管理 第八条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九条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在学校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

(二)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分层次做好学校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教育、管理与监督工作。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逐步形成发现、培育、使用、激励优秀教育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积极推进干部人事改革,负责审批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竞聘方案。 (三)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对涉及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事项、干部推荐和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按照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参与决策。 (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自身xx。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xx。加强党风廉政xx,健全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五)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保证教代会在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行使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

最新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王村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尧都区乔李镇王村小学校 学校地址:尧都区乔李镇王村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成长奠定基础 第五条办学目标: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 第六条校训:立德树人为基,面向未来是本 校风:文明守纪勤奋健康 教风:踏实严谨创新进取 学风:好学善思互助探索 第七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九条教代会是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条学校设置政教处、教导处、后勤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机构。各职能处室职责如下: 1、政教处: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精神,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

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2、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纲要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4、后勤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服务。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及校园的绿化、美化等工作。 5、大队部: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对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等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通过建立行政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家长的问卷调查,检查自己的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德育工作: (一)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点,结合学校实际,努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和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并充分体现出良好的教养、健康的心理、创新的意识。 (二)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全员育人的意识,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 2、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3、坚持正面教育,实行赏识教育和激励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歧视学生。 (三)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德育一体化 教育网络,要注重各种教育的有机联系,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 (四)抓好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以整洁的校园卫生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感染人,以崇高的品德和良好的言行教育人、引导人。 (五)学生培养目标

初中学校章程

初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规范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创建高水平的现代化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应当以本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 第二章学校登记名称、简称、办学地点 第三条学校登记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初级中学。 第四条学校简称:姜堰区实验初中。 第五条办学地点:姜堰镇振兴北路268号。 第三章学校性质、学制和办学规模、隶属关系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 第七条学制:三年。 第八条学校办学规模:按教育局规划适时调整。 第九条学校隶属关系:学校隶属于姜堰区教育局主管。 第四章办学宗旨与任务、培养目标、发展定位和特色

第十条办学宗旨与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学生未来发展和终身发展,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每个适龄少年接受高水平义务教育,促进本地区初中教育均衡发展。 第十一条培养目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合格公民和现代化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第十二条发展定位:在现代化学校目标实现后,巩固和发展“江苏省最具影响力初中”、“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绿色学校”成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课程建设和高效课堂建设,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发展内涵,扩大办学影响力和辐射力,在稳定发展中使学校成为高水平的省级著名初中学校。 第十三条学校特色: (一)办学目标:建设特色明显有文化魅力的现代化学校。 (二)学校文化: 1.校训:诚笃。 2.办学理念:师生共进——成就教师今日,造就学生明天。 3.文化追求:诚信为人,认真做事,快乐生活。 4.校风:诚信、团结、求实、创新。 5.教风:科学、严谨、文明、生动。 6.学风:勤奋、乐学、多思、进取。

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 程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浆水中心枣园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邢台县西枣园完全小学 学校地址:邢台县浆水镇西枣园村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成长奠定基础 第五条办学目标: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 第六条校训:和谐勤奋奉献创新 校风:文明守纪勤奋健康 教风:踏实严谨创新进取 学风:好学善思互助探索 第七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九条教代会是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条学校设置政办室、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机构。各职能处室职责如下: 1、政办室: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精神,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进行思想

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 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2、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纲要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4、总务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服务。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及校园的绿化、美化等工作。 5、大队部: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对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等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通过建立行政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家长的问卷调查,检查自己的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德育工作: (一)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点,结合学校实际,努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和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并充分体现出良好的教养、健康的心理、创新的意识。 (二)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全员育人的意识,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 2、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3、坚持正面教育,实行赏识教育和激励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歧视学生。

中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

________________ 学校章程 、、八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 束的运行机制,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指导思想,实 现办学目标。 第三条本校名称为,位于,是性质的学校,学制年,基本办学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 第四条本校由教育局领导,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严格执行 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本校的校训是,教风是,学风是。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六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国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的办学理念,坚持“ 的办学思路。 第七条依法在普通中小学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为受教育者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思想道德养成、发展智力和培养技能、进行科学探索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第八条初中、小学教育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高中教育有双重任务,一方面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和输送合格的新生,另一方面为社会培养素质良好的劳 动后备人才。 第九条重视和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坚持以“五爱”教育为基本内容,以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基础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 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实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开展群众性的体育锻炼活动,重视卫生工作,增强师生体质,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逐步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十三条致力于建立一支学历合格、师德高尚、年龄结构合理、业务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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