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全文(2017年3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全文(2017年3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全文(2017年3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全文(2017年3月1日施行)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六条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第十条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十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第二十二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

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f18119252.html,/

2017年2月1日施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全文及解读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线平台管理办法。 第五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列明与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公开项目核准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

2021年元旦是几月几日星期几

2021年元旦是几月几日星期几 元旦,是一年开始的第一天。元旦是每年的一月一日,每一个新的一年的第一天就是元旦,那么2021年元旦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元旦是几月几日星期几,欢迎大家阅读! 2021元旦节几月几日 2021年01月01日,星期五,农历冬月十八 元旦,非中国传统节日,中国传统的元旦是指正月初一。 世界节日元旦节即公历的1月1日,是世界多数国家通称的“新年”。元旦,元,谓“始”,凡数之始称为“元”;旦,谓“日”;“元旦”意即“初始之日”。元旦又称“三元”,即岁之元、月之元、时之元。 庆祝元旦方式 方式一:全中国甚至是全世界都知道,很多国家都把元旦定为法定节日,在元旦这天放假。新中国成立后,也规定元旦为法定节日,放假一天。 方式二:现在比较普遍的就是由团体组织的活动,如元旦联欢会、挂庆祝元旦的标语、或举行集体活动等。以前有组织敲锣

打鼓、集体跳民族舞的,现在在电视记录片上还能看到。到科技发展的今天,就演变为联欢晚会什么的了。近年更是有旅游、聚会等节目,反正元旦这天并没有太多的传统,在这一天放假了,随你怎么玩都行。甚至,元旦这天对年轻一代来说只意味着一天的假期。 方式三:保留着中国传统的庆祝方式就在于民间了,尤其是在农村。每到元旦,家家户户都会燃放炮竹,杀鸡宰鹅的,拜祭过各方神灵后,就是一家人团圆,聚一餐。至于更为浓重的庆祝方式暂时还没见过。 元旦由来 元旦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中国古代曾以腊月、十月等的月首为元旦,汉武帝始为农历1月1日,并延用。中华民国始为公历1月1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得以明确,同时确定农历1月1日为春节,因此元旦在中国也被称为新历年、阳历年(相对应地,春节称为旧历年、阴历年等)。 元旦,据说起于三皇五帝之一的颛顼,距今已有5000多年的历史。元旦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颛帝以孟夏正月为元,其实正朔元旦之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1月1日施行)文件.doc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出台背景及意义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人 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下简称《分级》)公告,《分级》将于2017 年1 月1 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分级》。 《分级》的起草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牵头组织完成,并向五部委司法鉴 定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征求意见后,对《分级》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分级》的编制基于与 现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标准的关联一致性,明确规范性,倡导科学性,确保实用性,保持先进性的原则,明确规定了伤残构成、伤病关系处理基本原则和移植组织器官损伤、人工假体损伤的处理原则。《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发布和施行对于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 [1] 度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有两个重要改变: 第一个是取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自2017 年1 月1 日后所有交通事故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等所有人身损害致伤的鉴定标准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除外。 第二个是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比过去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伤残评定》标准提高了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目前可以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在新标准实施后构不成伤残等级了。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现公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 年1 月1 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 [2] 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2016 年4 月18 日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2]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GB/T 16180-2014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2] GB/T 31147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损伤 各种因素造成的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 3.2 残疾 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个体在现代临床医疗条件下难以恢复的生 [2] 活、工作、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降低或者丧失。 4 总则 4.1 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 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重阳节是几月几日 2015年重阳节是几月几号 星期几

重阳节是几月几日2015年重阳节是几月几号星期几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导读:重阳节又叫“踏秋”,是中国传统的节日。每年的重阳节,朋友们都会约在一起,登山望远,呼吸新鲜空气,锻炼身体,陶冶情操。那么2016年重阳节是几月几日?2016年重阳节放假是怎么安排的呢?重阳节大家都在做些什么呢? 从万年历中可以看出,2016年重阳节是10月21日星期三。 重阳节又叫“踏秋”,是汉族传统的节日,在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日,也是中国传统四大祭祖的节日,重阳节早在战国时期就已形成,到了唐代,重阳被正式定为民间的节日,此后历朝历代沿袭至今。重阳与三月初三日“踏春”皆是

家族倾室而出,重阳这天所有亲人都要一起登高“避灾”。 重阳节大家都在做些什么呢? 重阳节是夹杂多种民俗为一体而形成的汉族传统节日。庆祝重阳节一般会包括出游赏景、登高远眺、观赏菊花、遍插茱萸、吃重阳糕、饮菊花酒等活动。 重阳节有登高的习俗,金秋九月,天高气爽,这个季节登高远望可达到心旷神怡、健身祛病的目的。 吃重阳糕 重阳糕又称花糕、菊糕、五色糕,制无定法,较为随意。当今的重阳糕,仍无固定品种,各地在重阳节吃的松软糕类都称之为重阳糕。重阳节是几月几日 赏菊 重阳赏菊、饮酒、对弈,重阳日,历来就有赏菊花的风俗,所以古来又称菊花节。农历九月俗称菊月,节日举办菊花大会,倾城的人潮赴会赏菊。从三国魏晋以来,重阳聚会饮酒、赏菊赋诗

已成时尚。在汉族古俗中,菊花象征长寿。 饮菊花酒 重阳佳节,中国有饮菊花酒的传统习俗。菊花酒,在古代被看作是重阳必饮、祛灾祈福的“吉祥酒”。 佩茱萸 古代还风行九九插茱萸的习俗,所以又叫做茱萸节。重阳节是几月几日茱萸入药,可制酒养身祛病。插茱萸和簪菊花在唐代就已经很普遍。茱萸香味浓,有驱虫去湿、逐风邪的作用,并能消积食,治寒热。民间认为九月初九也是逢凶之日,多灾多难,所以在重阳节人们喜欢佩带茱萸以辟邪求吉。茱萸因此还被人们称为“辟邪翁”。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最新辽宁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2017年3月1日实施

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实行一坊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小作坊,应当取得一张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类别实行目录管理。 食品类别名称按照国家食药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16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由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食品小作坊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第七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职责。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配套制度,指导全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督查、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工作。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第九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下列内容: (一)许可依据; (二)许可条件、程序、期限; (三)许可申请所需材料目录及其示范文本; (四)受理机关的通讯地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五)法律法规要求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有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卫生防护设施; (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

2017年5月1日 建设部令第33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2号废止】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7年1月24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34号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已经2017年2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案件处理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 劳动、人事争议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裁决,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和考核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地方总工会等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税务、司法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处工作。 第六条地方总工会会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共同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依法指导、督促基层工会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工作,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和帮助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帮助企事业单位预防、调处劳动人事争议。企业代表组织在调解仲裁过程中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和帮助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第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建立调解仲裁专家库。调解仲裁专家库的专家可以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或者建议。 第二章劳动人事争议预防与调解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与职工的沟通协商机制,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职工诉求。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与职工协商解决;工会应当支持和帮助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 第十条用人单位出现生产经营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拟采用的人员调整方案、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及重新签订办法等。 用人单位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根据需要或者用人单位、职工的请求,及时给予指导帮助。

2016年春节是几月几号 2016年春节星期几

[键入文字] 2016 年春节是几月几号2016 年春节星期几 2016 年春节是几月几号呢?虽说2015 年春节都还没有到来,但是已经有不少网友在关心,2016 年春节是几号,星期几的事情了。2016 年春节是2016 年2 月8 日,星期一!春节假期之后,紧跟着就是西方情人节! 2016 年春节是几月几号? 2016 年2 月8 日(星期一) 农历正月初一春节 根据2015 年国家发布的2015 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预计2016 年的春节放假安排时间为: 2016 年春节放假安排预计为:2016 年2 月7 日-2016 年2 月13 日 春节的节日习俗 1、贴春联:春联又叫门对,是我国独有的文化传统之一。只有到了重大节日,才会去贴新的对子,所以在春节,不管城市还是农村,几乎每家每户都会贴新对联在门的 左右两侧,为节日增添气氛。这一习俗起于宋代,在明代开始盛行,到了清代,春联 的思想性和艺术性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梁章矩编写的春联专著《槛联丛话》对楹联的 起源及各类作品的特色都作了论述。 2、贴窗花:除了贴春联,某些地区还喜欢贴窗花,用传承古今的剪纸工艺,在红纸上剪出栩栩如生的吉祥字或者动物,寓意非凡,广受汉族民间的喜爱,所以在春节 上,很多地区会贴春联也贴窗花。 3、贴福字:贴福字是绝大部分地区都会做的一向习俗,主要不是贴在自己家,是对面家的墙上。当然屋内也需要挂上一个福字,这样里里外外都有福。 4、点爆竹:中国汉族民间有“开门爆竹”一说。即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家家户户开门的第一件事就是燃放爆竹,以哔哔叭叭的爆竹声除旧迎新。爆竹是中国特产,亦称“爆仗”、“炮仗”、“鞭炮”。其起源很早,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放爆竹可以创造出 1

【全文】《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全民健身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国家战略,保障公民健康权益,满足 公民健身需求,提高公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全民健身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公民为主体,基层为重点,实行政府主导、社会主办、单位支持、市场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三条公民是全民健身活动的主体,有依法自愿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公民应当 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公民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身体条件和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健身方式,可以组成或者参加健 身团队,并自觉遵守团队的章程或规则,开展科学文明的健身活动。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支持公民和全社会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第五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保障职工或者 成员的健身权益,为其参加健身活动创造条件,负责并支持其组成健身团队,建立健身活动 制度,有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第六条本市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的社会动员和组织机制,支持健身社会组织成为全民 健身活动的组织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支持综合的、专项的健身社会组织建设,支持健身社 会组织和健身团队通过自办自律、互助合作等方式整合利用社会全民健身资源,开展全民健 身活动。 第七条本市鼓励社会各界以宣传、教育、慈善、赞助、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促进全民 健身活动。 第八条本市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利用市场机制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二章政府责任 第九条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全民健身的特点,按照面向社会、重在基层、属地为主、财随事走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全民健身工 作格局和工作机制,发挥主导、服务、保障作用。 第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健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统筹本辖区全民健身工作的职能、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并完善政策措施,支持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将市、区用于支持基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 人员、场地设施等资源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配置。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全社会的全民健身活动和健 身服务业发展;支持市、区健身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持公民依法组建健身社会组 织和健身团队。 第十二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基本职责: (一)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明确阶段目标、工作措施和政府保障等内容; (三)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全民健身需求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 (四)统一安排、均衡布局,规划、建设方便公民的公共体育设施及其他健身场所;

2017年5月1日起实施浙版《新消法》将给你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2017年5月1日起实施,浙版《新消法》将给你的生活带来 哪些变化? No.1|壹2017年3月3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宣布《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浙版新消法”)已于当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浙版消法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收取商业预付凭证、美容医疗机构美容服务、商品房相关保修期、精装修商品房交付标准及样板房保留、网络交易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及设立消费者权益保障金、三包规定、家用汽车质保等领域进行了重大调整,引起了医疗美容及房地产等相关行业人士的极大热议,对普通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也将带来不少变化。值此浙版新消法即将正式实施之际,@半月法谈特此对其全文进行标注提示和解读,并重点将浙版新旧消法两者关于房地产行业的规定之前后变化进行对 比分析,以供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参考。No.2|贰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1995年12月26日浙江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7年3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微信公众号@半月法谈

搜集整理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消费行为或者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适用本办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本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单位为职工生活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依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价格、旅游、卫生、建设、商务、交通运输、教育、农业、林业、渔业、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检验检疫、通信、邮政、金融等管理工作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经营者及其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当确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人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第四条省、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依法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职责所需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版来了!2017年10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版来了!2017年10月1 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 第四节特别法人 第四章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民事权利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代理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委托代理第三节代理终止 第八章民事责任

第九章诉讼时效 第十章期间计算 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一条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法规及相关政策

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法规及相关政策 今天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网络安全法生效,以法律形式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规范“黑飞”出重拳;微信公号新规范,获得许可才可发布新闻…… 一、中央 1、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2、贩卖50条公民个人信息可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月1日起施行,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 问题作出规定。其中明确,出售个人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 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6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2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共十八条,

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安全评估;许可受理、审核、决定;监督管理要求等作出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细则旨在进一步细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提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细则》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未经审核而发布的不实消息以后再无生存空间。 4、质量在250克以上无人机须实名 根据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6月1日起,质量在250克以上(含)的无人机须登记注册。同时,民航局正在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将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5、禁止高毒农药用于食用农产品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

2021年元旦是几月几日星期几

2021年元旦是几月几日星期几 2021元旦节几月几日 2021年01月01日,星期五,农历冬月十八 元旦,非中国传统节日,中国传统的元旦是指正月初一。 世界节日元旦节即公历的1月1日,是世界多数国家通称的“新年”。元旦,元,谓“始”,凡数之始称为“元”;旦,谓“日”;“元旦”意即“初始之日”。元旦又称“三元”,即岁之元、月之元、时之元。 庆祝元旦方式 方式一:全中国甚至是全世界都知道,很多国家都把元旦定为法定节日,在元旦这天放假。新中国成立后,也规定元旦为法定节日,放假一天。 方式二:现在比较普遍的就是由团体组织的活动,如元旦联欢会、挂庆祝元旦的标语、或举行集体活动等。以前有组织敲锣打鼓、集体跳民族舞的,现在在电视记录片上还能看到。到科技发展的今天,就演变为联欢晚会什么的了。近年更是有旅游、聚会等节目,反正元旦这天并没有太多的传统,在这一天放假了,随你怎么玩都行。甚至,元旦这天对年轻一代来说只意味着一天的假期。 方式三:保留着中国传统的庆祝方式就在于民间了,尤其是在农村。每到元旦,家家户户都会燃放炮竹,杀鸡宰鹅的,拜祭过各方神灵后,就是一家人团圆,聚一餐。至于更为浓重的庆祝方式暂时还没见过。 元旦由来 元旦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中国古代曾以腊月、十月等的月首为元旦,汉武帝始为农历1月1日,并延用。中华民国始为公历1月1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得以明确,同时确定农历1月1日为春节,因此元旦在中国也被称为新历年、阳历年(相对应地,春节称为旧历年、阴历年等)。 元旦,据说起于三皇五帝之一的颛顼,距今已有5000多年的历史。元旦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颛帝以孟夏正月为元,其实正朔元旦之春。 南北朝时,南朝文史学家萧子云的《介雅》诗中有四季新元旦,万寿初春朝的记载。宋代吴自牧《梦粱录》中有关于: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一岁节序,此为之首。 的记载。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项目有关基础资料; (五)招标内容; (六)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 (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晴

2015年1月19日星期一晴 今天在二虎家玩,他老是向后仰头,还不时地用手捏脖子。老苗问:“怎么,颈椎有毛病了?”“是呀,每天除了麻将就是电脑,颈椎受不了。”老于接过了话头:“来,我给摆弄摆弄。.”说着老于站起来,站在二虎的背后,只见他一手扶住二虎的头部,一手握拳以无名指、中指、食指、小指的指背屈部在颈部摩擦。我们几个也自己握拳在自己的颈部摩擦,你别说,还挺舒服的。 二虎说:“挺好的,这么好的方法和效果,怎么就没有早请教。” 老于说:“这对颈椎增生,颈部肌肉疲劳都有用。有柔痉止痛的功效。” 这时老于活动了几下腿,扭了扭腰说:“二虎刚才说他除了麻将就是电脑,就这个问题我想说说老年人的站、坐、卧与长寿。” 我说:“唉,上岁了,站不直、坐不稳、卧不住了。” “越是这样越要保持正确的姿势。俗话说站如松,坐如钟,睡如弓,正确的姿势,可以保持机体的正常休息,对延缓衰老,有一定作用。我说你们体验一下。”我们几个站起来随着老于说的做。 站:身体自然平稳,上肢自然下垂,不要左右摇摆挺胸收腹,这样你的下肢可以均匀受力。如果弯腰弓背,除外观不佳以外,还给脊柱、内脏、或各关节带来不利影响。 坐:端正、自然、大方、舒适,坐有靠背的沙发呀椅子呀,要紧挨靠背。 1

老于挨个看看我们坐的姿势,并说:“脊柱弯曲,腰肌劳勋就是长期不正确的坐姿引起的。还有如二虎说的打电脑,一坐就几个小时,这样使结肠蠕动减弱,大便在结肠中停留时间过长,容易患结肠癌。必须要有间断性活动。” 卧:躺卧不能前仰或后弯,必须保持脊柱处于正常生理弯曲状态。右侧卧,如弓形。这种姿势,有利于心脏收缩和舒张,有益于左肺呼吸,使肌体尽快解除疲劳,恢复精力。 《增广贤文》中的两段。 原文: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顺天者存,逆天者亡。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夫妻相和好,琴瑟与笙簧。 译文:有效的药物吃着很苦却有利于治病,批评的话语听着刺耳却有利于做人。顺从天意才能存在,违背天意的必然灭亡。人为钱财而死,鸟为食物而亡。夫妻之间亲密和睦,如同琴瑟笙簧一样和谐弹奏。 原文:平生只会说人短,何不回头把己量。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译文:一生只会议论别人的缺点,为什么不回头看看自己的毛病。见到好人好事唯恐自己做不到,见到坏人坏事像手伸进沸水赶快躲开。人穷志气就不足了,马瘦毛发就显得长了。

公元1年1月1日相关的几个话题

元年1月1日是星期几、干支为何,其公式是? 这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公历元年1月1日是星期几的问题,网上的回答莫衷一是,有说周一、周五、周六的等等,以回答周一的居多,就是少有人回答是周日,更没有人给出有说服力的证明。干支为何,几乎没人问。为转嫁对夏日酷热的注意,闲人就说道一下相关的问题,以更新我那老不更新的QQ空间。 要准确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弄清公历(也称格里高利历或儒略历)于元年(不存在公元0年,元年即1年)之后的修改和纠错情况: 1、儒略历从公元前45年1月1日(罗马纪元709年11月1日)施行。1582年10月15日以前的置闰方法是每四年置一闰,即每400年置100闰。年长和现在一样,平年2月28天,全年365天;闰年2月为29天,全年366天。大概在前9年以后,为拍奥古斯都大帝的马屁,罗马元老院调整了各月的天数,使之成为现在这个样子。此后儒略历的月序和各月的天数都没再作变更,沿用至今。 1582年10月15日之后,每400年97闰,即:能被4整除的年份和能被400整除的年份均置闰,但能被100整除不能被400整除年份不置闰。如,1700、1800、1900年为平年,2000年为闰年。 2、公元4年没有置闰,该年2月仍然为28天。前45年--前9年之间,罗马掌管历法的大祭司把恺撒大帝改历令上的“每隔三年置一闰”错解成“每三年置一闰”。为纠正此错,前9年,奥古斯都大帝下令从前8年至4年停止置闰,即前5年、前1年和4年仍是平年,以后又恢复为每四年一闰(前41年应为第1个闰年,因为前45年1月1日到前42年12月31日满四年整,故应在前41年2月置闰,实际上前42年被置为闰年。前9年既是实际的闰年,也应为四年一闰的闰年。前45年~前9年期间共36年,本应置9闰,实际闰了12次)。 3、儒略历年长为365.25天,而回归年更接近365.2422天,因此约128年就误差1天。比如,325年的春分在3月21日,而1583年的春分却是3月11日,整整相差了10天。基督教会于325年规定耶稣复活节应在春分之后第一次月圆后的第一个星期日,由于春分已相差10天之多,耶稣究竟在哪一天“复活”的,也成了问题。因此,罗马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于1582年采用意大利医生里利奥的方案,将1582年10月5日到14日之间的10天宣布撤销,继10月4日之后为10月15日,原有星期不变,并执行新的置闰规则。此后这一历法没再作修改,沿用至今。 由前所述可知,1582年前后,除了置闰规则不同外,4年2月29日和1582年10月5日至14日在公历上根本没存在过。掌握了这些知识,剩下的就是简单

《山东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和计算规则》20173月1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住建厅鲁建标字[2011]19 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总说明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价程序并发布相应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 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三)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 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四)本规则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按省政府鲁政发[2016]10号和省住建厅 鲁建办字[2016]21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规费中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鲁人社发[2015]15 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工程开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纳。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

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未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六)本规则中的费用计价程序是计算我省建设工程费用的依据。其 中,包括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七)本规则中的费率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是其他计价活动的重要参考(其中规费、税金必须按规定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八)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的。 (九)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缺项时,拟定为I类工程的项目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 H、皿类工程项目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并同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一、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设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详附表1)。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I.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 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

2017年3月1日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税务局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7年3月1日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税务局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1.有人说:“成功才会快乐”,但美国心理学家肖恩却说:“先有快乐,然后才有成功,快乐是最强的生产力与竞争力”,你怎么看? 2.排序题:现在是周一,你这周有以下七件事情要处理,请对这七件事情进行排序。①星期一你要拍毕业照并且晚上有个毕业聚会。②你星期四之前要去一个公司签约,来回需要两天时间。③你星期四的时候安排了毕业答辩,但毕业答辩顺序由抽签决定,你不能掌控时间。④你女朋友要参加一个面试,想让你星期三下午去陪她。⑤一直资助你上学的大伯生病了,你爸爸让你去看望大伯。⑥你星期五要参加一个公务员的面试,去考场需要半天的时间。 3.小王以前在办公室工作,现在调到了业务科。但原部门工作很多,就叫小王去帮忙,小王没有和领导报备就去帮忙,导致业务科领导很不高兴,批评了小王。小王情绪很低落,假如你是小王的朋友,你会如何劝说他,请现场模拟。 4.你们单位在九月九日重阳节召开了离退休老干部茶话会。在茶话会上有老干部提出单位活动太少,报销流程复杂,对老干部生活关心不够等问题。你是离退休办的工作人员,你会怎么处理?

1.有人说:“成功才会快乐”,持这种言论的人把成功当作获得快乐的 唯一条件。而我则认同另一种说法,“先有快乐,然后才有成功,快乐是最强的生产力与竞争力”。换而言之,快乐的心情不是成功带来的结果,而是导致个人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首先,我们在童年的时候,还不知成功为何物,但是我们很快乐。为什么当我们长大,开始追求所谓的成功之后,会将快乐当作是成功的附属品呢?快乐既然可以陪伴人们成长,自然也可以帮助人们实现理想,取得成功。 快乐是先于成功存在的,快乐的心态是人们取得成功的强大助力。 其次,范文正公有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告诫我们不应为了外界事物的好坏和自己的得失而产生或喜或悲的心情。一个人往往不能够掌握导致成功的所有外在因素,但是一个人可以掌握自己的内在心态。快乐的感觉来自于内心,而非来自于外界。“成功才会快乐”,不仅背离了先贤的指引,也忽略了内因的决定性作用,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另外,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幸福快乐的生活,但坦率地讲,人生难免会遇到挫折,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取得成功。倘若一个人将“成功才会快乐”当作自己的处世原则,在遇到坎坷的时候,很容易情绪低落乃至自暴自弃,在失去快乐的同时也失去了东山再起的机会。相反的,如果一个人能够保持乐观的心态,即使在逆境下也可以积极应对,有足够的勇气直面困难,最终突破困境。综上所述,每一个人天生便拥有快乐,成功并不是快乐的唯一原因。一个人成功与否需要外界标准的判断,但一个人是否快乐只需要自己内心的认定。快乐的心态可以帮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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