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以非常规手段获取的证人证言效力探析

新形势下以非常规手段获取的证人证言效力探析

洪新德;李东

【期刊名称】《法制与社会》

【年(卷),期】2012(000)026

【摘要】证人证言是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法定证据之一,在诉讼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甚至是案件主要事实的根据.证人证言属于言词证据的一种,因此它必然受到证人的主观和身处的客观条件影响,使其具有易变性的缺陷.因此,讨论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很有必要.但在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存在通过非常规方式获取证人证言的情况.对于此种情况下获取的证人证言的效力如何?本文从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常规取证的本意和完善非常规取证的方式两个方面,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总页数】2页(295-296)

【关键词】新《刑事诉讼法》;非常规取证;证人证言

【作者】洪新德;李东

【作者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0.4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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