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

下篇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理论与实务

第一章国际多式联运基础

基本要求:

1、掌握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2、熟悉国际多式联运发展现状与趋势

第一节国际多式联运概述(改编掌握)

一、国际多式联运概念

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基本条件:

(1)至少采用两种运输方式

(2)至少涉及两个国家

(3)具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4)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货物全程运输

判断题(2008年考题)

签发多式联运单证、全程统一费率、一次托运、一次付费等条件是构成国际多式联运的充分条件,并非必要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国际多式联运仍然成立。()

答案:正确

单选题(2005年考题)

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下列()不是国际多式联运所具有的特点。

A.签订一个运输合同,采用一种运输方式

B.签订一个运输合同,采用两种运输方式

C.签订一个运输合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全程运输组织工作

D.签订一个运输合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

答案:A

判断题(2004年考题)

国际多式联运所运输货物必须是集装箱货物,不可以是一般的散杂货。()

答案:错误

解析:绝大多数国际公约或国内立法对国际多式联运所运输的货物种类没有限制,既可以是集装箱货物,也可以是一般的散杂货。

二、国际多式联运的运营条件

(1)人力资源。

(2)经营网络。

(3)设施设备。

(4)管理制度。

(5)信息系统。

第二节国际多式联运发展现状与趋势(改编熟悉)

一、国际多式联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趋势

(1)多式联运经营人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2)多式联运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

(3)多式联运向现代物流领域拓展。

多选题(2008年考题)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主要表现在( )。

A. 无货损

B. 降低运输成本,节约运杂费用

C. 安全迅速

D. 手续简便、提早结汇答案:BCD

多选题(2005年考题)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主要表现在()。

A.无货损 B.降低运输成本,节约运杂费用 C.安全迅速 D.手续简便、提早结汇答案:BCD

第二章国际多式联运资源整合与分包商选择

基本要求:

1、掌握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的选择与管理

2、熟悉国际多式联运资源整合

第一节国际多式联运资源整合(新增熟悉)

一、国际多式联运资源概述

1.国际多式联运资源概念

广义的国际多式联运资源主要由物能资源、人力资源、财务资源、技术资源、组织资源、信息资源、信誉资源、客户资源等八大类构成。

2.国际多式联运资源的特点

(1)国际多式联运资源由不同的企业或部门控制与管理

(2)国际多式联运资源的可得性

(3)国际多式联运资源的不平衡性

(4)国际多式联运资源的多用性与专用性

二、国际多式联运资源整合概述

1.国际多式联运资源整合概念

2.国际多式联运资源整合的内容

(1)资源积蓄

(2)资源组合

(3)资源运用

三、国际多式联运资源整合理论的运用

1.国际多式联运运作资源的整合

集运,是指将小批量货物合成大批量货物进行集中运输,其目的在于节省运输费用,提高运输工具的载运率。

集运一般有四个途径:

一是库存合并。

二是仓库合并。

三是运输车辆合并。

四是时间合并。

2.客户资源的整合

无考点

多选题

1、国际多式联运资源整合主要包括:( )

A.资源积蓄 B.资源回收 C.资源组合 D.资源运用

答案:ACD

2、集运一般途径包括:( )

A.库存合并 B.仓库合并 C.时间合并 D.运输车辆合并

答案:ABCD

第二节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选择与管理(新增掌握)

一、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概述

1.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选择与管理的概念

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subcontractors)是指受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委托,为其提供国际多式联运运作资源保障的下线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1)区段运输承运人。第一类为海上干线运输企业;第二类为内陆集疏运企业。

(2)港站经营人

(3)运输中间商

(4)其他分包商

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分包商关系的特点

判断题

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是指受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委托,为其提供国际多式联运运作资源保障的下线企业,仅限于:区段承运人、场站经营人、运输中间商等。()

答案:错

二、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选择与管理的基本程序

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选择与管理程序包括:分包商选择与管理战略的确定、分包商选择与评估指南的编制、合格分包商名单的确定、分包商选择与绩效评估。

1.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内部采购模式

国际多式联运企业在选择分包商时,一般应优先选择自己的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运作资源。

2.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评估指标体系

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目的在于节省费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风险,因而,一个比较完整的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评价指标体系应能涵盖企业的技术、财务、价格、经验、服务质量、管理等各个层面的内容。

(1)分包商的资质,包括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

(2)分包商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合理可行,能满足预定要求和价格,有详细的流程描述及应急办法;

(3)分包商使用的设施设备、运输工具应符合国家规定及多式联运方案要求;

(4)分包商的货物追踪、信息处理等能力,能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货物信息;

(5)分包商以往服务质量、信誉、业绩指标等;

(6)分包商应具备完成该项方案并承担该项方案可能风险的财务能力。

3.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的评估

(1)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评估的原则

服务第一、可成长第二、价格第三

(2)国际多式联运分包商评估的方法

无考点

注意:本部分考查操作题的可能性(其实就是一个简答题)

第三章国际多式联运组织模式设计

基本要求:

1、熟悉国际多式联运主要组织模式概述

2、了解国际多式联运组织模式设计理论与实务

第一节国际多式联运主要组织模式概述(改编熟悉)

国际多式联运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组成的连贯运输。从运输方式的组成看,理论上多式联运的组织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海一铁、海一空、海一公、铁一公、铁一空、公一空、海一铁一海、公一海一空等多种类型。

大多数多式联运仍需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进行换装作业,但也出现了货物中途无换装作业的多式联运组合形式,比如,驼背运输、滚装运输、火车轮渡等。

一、以海运为核心的多式联运

以海运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主要包括公海联运、海铁联运、火车轮渡、滚装运输等。由于内河与海运在航行条件、船舶吨位、适用法规上有所不同,因此,江海联运、载驳运输/子母船运输往往也视为多式联运。

1.海铁联运

2.江海联运与载驳运输

(1)长江江海联运与载驳运输

①江海直达运输,即使用江海两用船,运送途中无须中转换装,称为直达运输。

②使用载驳运输/子母船运输。

(2)黑龙江内贸跨境运输:中-俄-中

3.火车轮渡与滚装运输

火车轮渡与滚装运输均是一种特殊的海铁联运与公海联运方式。

(1)火车轮渡

火车轮渡是指以装载旅客或货物的火车作为一个运输单元,由火车司乘人员驾驶直接驶上、驶离船舶进行的运输。

(2)滚装运输

滚装运输是指以一台不论是否装载旅客或货物的机动车辆或移动机械作为一个运输单元,由托运人或其雇佣人员驾驶直接驶上、驶离船舶进行的运输。

“浮动公路”运输方式:借助于滚装运输实现公路一海运一公路多式联运的范例。“浮动公路”运输方式,是指利用一段水运衔接两段陆运,衔接方式采用将车辆开上船舶,以整车货载完成这一段水运,到达另一港口后,车辆开下继续利用陆运的联合运输形式。

二、以陆运为核心的多式联运

以陆运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主要包括驮背运输、公铁联运和大陆桥运输等。

1.驮背运输

驮背运输是一种特殊的公铁联运方式,最初是指将载运货物的公路拖车置于铁路平车上输送,因而也被称为平板车载运拖车系统。

2.公铁联运

三、以空运为核心的多式联运

以空运为核心的多式联运包括海空联运、陆空联运等。

1.海空联运

所谓海空联运就是把空运货物先经由船舶运至拟中转的国际机场所在港口,然后安排拖车将货物拖至拟中转的国际机场进行分拨、装板、配载后,再空运至目的地的国际多式联运形式。

国际海空联运线主要有:

(1)远东一欧洲

(2)远东一中南美

(3)远东一中近东、非洲、澳洲

海空联运具有以下特点:

(1)安全、准确。

(2)迅速、经济。

(3)可以解决旺季时直飞空运舱位不足的问题。I

(4)货物通常要在航空港换入航空集装箱。

(5)托运货物的限制。

2.陆空联运

陆空货物联运具有到货迅速、运费适中、安全保质、手续简便和可以提前结汇等优点。

“卡车航班”运输形式,即空运进出境航班与卡车内陆运输相结合。卡车航班是对飞机航线的延伸。如整个全程采取国际航空货运单“一票到底”的形式,仅使用航空货运单,因此“卡车航班”不是多式联运,要按照航空货物运输来处理有关事宜。

判断题(2004年考题)

两机场间的航空运输,需要利用汽车运输进行货物的接送,这种陆空联运的形式属于有关多式联运的国际公约或惯例所界定的国际多式联运范畴。()

答案:错误

第二节国际多式联运组织模式设计理论与实务(新增了解)

一、国际多式联运组织模式设计应考虑的因素与标准

1.国际多式联运组织模式设计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国际多式联运组织模式设计是指在充分考虑、比较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最佳的运输组合方式的过程,其目标是走最少的里程,经最少的环节,用最少的运力,花最少的费用,以最短的时间,求得最佳的效益。

(1)客户需求。客户对货物到达时间、费用、运输方式偏好、货物质量安全保证等要求。

(2)货物状况。货物数量、重量、体积、包装、性质(如冷藏品、危险品、易腐蚀品、超大超长物品、易碎物品等)、装卸地点、运输距离等货物信息。

(3)各种运输方式的技术经济特征与适用范围。

(4)托运方式。

(5)地理、法规与环保等因素。

(6)其他方面。

2.国际多式联运组织模式设计应注意的事项

国际多式联运组织模式设计过程中应注意同以下方面的协调与衔接:

(1)运输线路选择。

(2)装卸地点。

(3)装卸搬运设备。

(4)运输工具的配置。

(5)集装箱。

(6)运输包装。

(7)货物批量与集运。

(8)分批装运与转船。

3.国际多式联运组织模式选择评价指标

一般情况下,对各种运输方式服务性能的评价主要有10个方面,最突出的决定因素是运输成本、运输时间、可靠性、运输能力、可用性和安全性。

二、国际多式联运组织模式设计方法与实例

1、综合评价选择法

2、成本费用分析选择法

注:知道名称即可,不需掌握具体计算

多选题

1. 目前长江江海货物运输的方式有:( )

A.江海直达运输 B.使用载驳运输/子母船运输 C.江海联运 D.江空联运

答案:ABC

2.以陆运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主要包括:( )

A.驮背运输 B.公铁联运 C.大陆桥运输 D.海铁联运

答案:AB

第四章国际多式联运单据业务

基本要求:

1、掌握国际多式联运单据性质、内容

2、熟悉北美陆桥运输与提单使用

第一节国际多式联运单据(细化掌握)

一、国际多式联运单据的概念

1980年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定义:

国际多式联运单据(MTD),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

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

1991年贸发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运输单据规则》的定义:

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的单据,该单据可以在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以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取代,而且可以(a)以可转让方式签发,或者(b)表明记名收货人,以不可转让方式签发。

二、国际多式联运单据的性质

国际多式联运单据分为可转让的和不可转让的两种形式

1.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

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通常称为国际多式联运提单,具有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货物收据与物权凭证三大功能。

2.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

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通常称为多式联运运单。目前,常见的标准格式为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FIATA运单和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的运单。

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不具有物权凭证功能,仅具有“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和货物收据”两大功能。

这两类单据的共同点是它们均具有运输合同证明和货物收据的功能。其最大区别在于: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具有物权凭证功能,可以转让;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则不具有物权凭证功能,不具有流通性。因此,收货人一栏必须是记名的。

判断题(2004年考题)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可签发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答案:正确

多选题

下列不具有物权凭证功能的单证是:( )

A.可转让多式联运单据 B.海运单 C.空运单 D.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

答案:BCD

三、国际多式联运单据内容

无考点

第二节北美陆桥运输及提单使用(细化熟悉)

一、美加线中的MLB、IPI、OCP概述

1、MLB

小陆桥运输(MLB),也就是比大陆桥的海/陆/海形式缩短一段海上运输,成为海/陆/或陆/海形式。目前,北美小陆桥运送的主要是远东、日本经美西海岸、尤其是美太平洋岸西南向港口、墨西哥湾海岸到美东海岸的集装箱货物。

2、IPI

IPI运输是“内陆地点多式联运”,指远东、日本经美西海岸之美太平洋岸西南向、墨西哥湾口岸港口,利用集装箱拖车或铁路运输将货物运至美国内陆城市(IPI点)的海陆联运。

IPI运输是典型的微型陆桥运输,就是没有通过整条陆桥,而只利用了部分陆桥区段,

是比小陆桥更短的海陆运输方式,又称为半陆桥。

IPI运输与MLB运输的区别在于:

一是目的地:IPI是指定的内陆点,MLB的是美西、墨西哥湾口岸之港口;

二是内陆运输方式:IPI可采用火车或拖车,MLB不可用拖车一公路运输。

3.OCP运输

OCP运输称为内陆公共点或陆上公共点运输,是使用两种运输方式将卸至美国西海岸港口的货物通过铁路转运抵美国的内陆公共点地区,并享有优惠运价。

内陆公共点地区是指从美国的北达科他州(North Dakota)、南达科他州(South Dakota)、内布拉斯加州(Neberaska)、科罗拉多州(Colorado)、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起以东各州,约占美国全国的2/3地区。所有经美国西海岸转运至这些地区的(或反向的)货物均称为OCP地区货物,并享有OCP运输的优惠费率,比当地地区费率每运费吨一般商品要节省2~3美元。

尽管OCP运输与IPI运输的目的地均为美国内陆点,但两者有本质的不同:

(1) OCP运输区域范围点多面广,约占美国全国的2/3地区。

(2) OCP虽然由海运、陆运两种运输形式来完成,但海运、陆运段分别由两个承运人签发单据,运输与责任风险也是分段负责。因此,它并不是国际多式联运。而IPI运输是真正的多式联运。

(3) OCP运输通常是经美国西海岸(W/C)之美太平洋岸西北向(PNW)港口,比如,洛杉矶、西雅图、旧金山转运;而IPI运输通常是经美西海岸(W/C)之美太平洋岸西南向(PSW)、墨西哥湾口岸(G/C)港口转运。

注:SLB,OCP,MLB,IPI四种运输组织方式的区别 P331 表4-1

SLB,MLB,IPI是多式联运,OCP不是多式联运。

二、美加线上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制作特点

1.在成交订约方面

(1)在MLB运输和IPI运输下,发货人应采用CIF或CFR价交易。

(2)如果收货人的最终目的地是在OCP区域的,比如,芝加哥(Chicago),则原来的成交价为CIF或CFR Chicago可改为CIF或CFR美国西海岸指定港口,例如CIF或CFR Seattle。并写明shipment from China to Seattle west coast OCP Chicago。

2.贸易合同、信用证及货物运输标志方面

(1)在MLB运输和IPI运输下,在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目的地一栏应加注MLB或IPI字样,在货物的运输标志内,应把卸货港和MLB或IPI的最后目的地同时列明,如“Long Beach MLB Houston”。

(2) OCP运输条件下,在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目的地一栏应加注OCP字样,在货物的运输标志内,应把卸货港和OCP的最后目的地同时列明,如“Seatt le OCP Chicago”。

3.卸货港与交付地的记载

(1)卸货港和交货地,除显示具体地点外还必须加上州名,如“Long Beach,CA"。

(2)申请订舱时,应说明MLB或IPI运输,并在货运单证中将卸货港和MLB或IPI的最后目的地同时列明。在提单制作时,提单上的交货地栏中应加注“MLB或IPI”字样。比如,MLB运输下,卸货港为长滩(Long Beach),目的地为休斯敦(Houston),则提单上的卸货港和交货地分别填写“Long Beacg”和“MLB Houston”。IPI运输下,卸货港为长滩(Long Beach),目的地为孟菲斯(Memphis),则提单上的卸货港和交货地分别填写“Long Beach”和“IPI Memphis, TN".

(3)申请订舱时,应说明OCP运输,并在货运单证中将卸货港和OCP的最后目的地同时列明。在提单制作时,提单上的交货地栏中应加注“OCP”字样,同时在提单正面的货物内

容一栏内加注“转运至内陆点”字样。比如,卸货港为西雅图,目的地为芝加哥,则应在卸货港栏内填写“Seattl e”,目的地栏内填写“OCP Chicago”,货物内容栏加注“转运至芝加哥(In transit to Chicago)”。

4.发货人、收货人、通知方的记载

(1)发货人的资料必须完整,包括发货人名称、详细的地址。如果由于发货人资料不详细导致货物不能装船,或在目的港不能卸货、清关等一切后果及由此引起的罚金将由发货人自行承担。

(2)收货人或通知方必须是美国境内的,而且收货人或通知方必须有一方是美国境内真正的收货人。对目的地收货人/通知方的地址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格式:

BUILDING NO.(收货人/通知方办公室或住址门牌)

STREET NAME(街道名称)

CITY NAME(城市名称)

STATE NAME OR ABBREVIATION (E.G.NY FOR NEW YORK)(洲名或洲名缩写)

US FIVE DIGIT ZIP CODE(美国5位邮政编码)

(3)美国海关现已正式同意接受指示提单(To Order),但拒绝接受To Order或者To Order of Shipper/Bank等空白抬头的指示提单输入方式。而是必须采取记名抬头的方式(To Order of the Actual Name of Bank或者To Order of the Actual Name of the Shipper)。而且Shipper或Bank的详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必须在“To Order of”后面列明。 (4)使用的服务合约签约方必须是发货人/收货人/通知方中的一个,而且必须有关联,同时,如果发货人为签约方,则运费条款必须是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如果收货人/通知方为签约方的,运费条款必须是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涉及两个以上通知人的,签约方必须是第一通知人。

5.货名、标志、数量与体积的记载

发货人必须提供详细准确的毛重、体积、件数、品名及正确的柜号、柜型和封签号。

(1)件数应体现最小的外包装单位数,如“case”,不允许以PALLET作为最小包装单位。

(2)品名应尽量详细,能描述出货物的性质、形状等。提单不接受概括的品名描述,如“FAK、general cargo、chemicals、foodstuff、polyresin、accessori es”等。此外,美国海关不接受个人物品(personal effects),只接受家用物品(household goods)并加上详细品名。

(3)提单不显示“said to contain”。

(4)美国内陆点的限重为:17236KGS/20GP,19958KGS/40GP(40HC),但最高不能超过20900KGS/20GP,22500KGS/40GP (40HC)。加拿大内陆点的限重为:21500KGS/20GP,24000KGS/40GP (40HC)。

6.运输条款

(1)至美国基本港的运输条款:CY/CY;

(2)至美国内陆点的运输条款:CY/RAMP(码头堆场至铁路堆场);

(3)至美国门点的运输条款:CY/DOOR,而不要使用CY/CY,以免货物延迟运输。

此外,无船承运人提单的编号必须体现在船公司提单的备注栏内。

判断题(2007年考题)

关于多式联运单证的表现形式,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格式。所以可以认为集装箱提单就是多式联运的单证。()

答案:错误

第五章国际多式联运成本与质量控制

基本要求:

1、熟悉国际多式联运成本及其控制

2、了解国际多式联运服务质量及其控制

第一节国际多式联运成本及其控制(新增熟悉)

一、国际多式联运成本的构成

国际多式联运企业的总成本包括两大部分:一是企业为获得运输、仓储等而支付给各运输供应商的运输总成本。二是企业自身付出的经营管理费。

二、国际多式联运成本控制原理与途径

1.选择合理的计费方式

(1)单一制。它是指集装箱从托运到交付,所有运输区段均按照一个相同的运费率计算全程运费。

(2)分段制。它是指按照组成多式联运的各运输区段,分别计算海运、陆运(铁路、汽车)、空运及港站等各项费用,然后合计为多式联运的全程运费,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向货主一次计收,最后再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分别结算。目前大部分多式联运的全程运费均采用这种计费方式。

(3)混合制。从国内接收货物地点至到达国口岸采取单一费率,向发货人收取(预付运费);从到达国口岸到内陆目的地的费用按实际成本确定,另向收货人收取(到付运费)。是分段制向单一制的过渡形式。

2.适时调整国际多式联运运价

3.减少对各分包商的费用支出

多选题

下面哪几项是国际多式联运企业控制支付给各分包商的费用支出所采取相应的措施?( )

A.选择合理的计费方式 B.适时调整国际多式联运运价

C.减少对各分包商的费用支出 D.增加对各分包商的费用支出

答案:ABC

判断题

在国际多式联运运输中,混合制计费方式是指按照组成多式联运的各运输区段,分别计算海运、陆运(铁路、汽车)、空运及港站等各项费用,然后合计为多式联运的全程运费,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向货主一次计收的方式。()

答案:错误

第二节国际多式联运服务质量及其控制(新增了解)

本节无考点

第六章国际多式联运事故处理

基本要求:

1、掌握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

2、熟悉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理赔与索赔,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与相关当事人法律关系分析

第一节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与相关当事人法律关系分析

(细化熟悉)

一、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与货主间的法律关系

1.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含义与特征

含义:

多式联运经营人(MTO)是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人,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特征:

(1)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多式联运合同的主体。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本人”而非代理人。他既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又负有履行多式运输合同的义务,并对责任期间所发生的货物的灭失、损害或迟延交付承担责任。

(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职能在于负责完成多式运输合同或组织完成多式运输合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既可以拥有运输工具从事一个或几个区段的实际运输,也可以不拥有任何运输工具,仅负责全程运输组织工作。当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以拥有的运输工具从事某一区段运输时,他既是契约承运人,又是该区段的实际承运人。

(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中间人”。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具有双重身份,他既以契约承运人的身份与货主(托运人或收货人)签订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又以货主的身份与负责实际运输的各区段运输的承运人(通常称为实际承运人)签订分运运输合同。

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为其受雇人、代理人和其他人所负的赔偿责任

多式联运公约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对他的受雇人或代理人在其受雇范围内行事时的行为或不行为负赔偿责任,或对他为履行多式联运合同而使用其服务的任何其他人在履行合同的范围内行事时的行为或不行为负赔偿责任,一如他本人的行为或不行为。

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区段承运人间的法律关系

1.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区段承运人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2.区段承运人对其履行的运输承担与多式联运经营人同等的法律责任

3.多式联运经营人、区段承运人及他们的受雇人或代理人的赔偿总额不能超出法定限额。

4.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区段承运人可按他们之间的合同约定相互追偿

单选题(2007年考题)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

A.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当事人 B.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委托人

C.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代理人 D.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经纪人

答案:A

第二节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相似掌握)

一、现有国际公约/惯例对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的规定

1.现有的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和规则

(1)《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该规则由国际商会(ICC)于1973年制定,是最早的国际多式联运规则。民间规则,其适用不具有强制性,需由当事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自愿采纳。

(2)《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以下简称“《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该公约于1980年5月24日获得通过,但迄今尚未生效。

(3) 1991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UNCTAD/ICC)多式联运单证规则。在《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生效之前,供当事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自愿选用,以暂时弥补适用公约的空缺。该规则作为民间规则,其适用不具有强制性,需由当事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自愿采纳。

判断题(2009年考题)

《1991年多式联运单证规则》是关于国际多式联运方面的一个国际公约。()

答案:正确

多选题(2009年考题)

下列关于调整国际多式联运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方面比较有影响的国际规则中,()作为民间规则,其适用不具有强制性,需由当事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自愿采纳。

A、《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

B、《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C、《多式联运单证规则》

D、《国际铁路货运公约》

答案:AC

判断题(2008年考题)

国际多式联运公约是调整国际多式联运方面的国际公约,它强制适用于多式联运经营人。()

答案:错误

判断题(2005年考题)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是调整国际多式联运方面的国际公约,因此对多式联运经营人具有强制适用性。()

答案:错误

2.现有公约和惯例对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的规定

(1)分割责任制

分割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仅对自己完成区段的货物运输负责,各区段的责任原则按该区段适用的法律予以确定。在这种责任形式下,多式联运经营人并不承担全程运输责任。

(2)网状责任制

网状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货物的灭失或损坏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如果货物的灭失、损坏发生的区段不能确定(俗称为“隐藏损害”),多式联运经营人则

按照海运或双方约定的某一标准来确定赔偿责任和责任限制。

目前,大多数国家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均采用网状责任制。1973年《联运单证统一规则》、1991年《多式联运单证规则》和我国《海商法》、《合同法》均采纳了该责任制。

(3)统一责任制

统一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赔偿时不考虑各区段运输方式的种类及其所适用的法律,而是对全程运输按一个统一的原则并一律按一个约定的责任进行赔偿。统一责任制是与多式联运的基本特征最为一致的责任形式,然而,由于适用于各运输区段的国际公约或者法律所确定的区段承运人的责任不同,而且可能低于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统一责任制所承担的责任,这意味着多式联运经营人向货方承担赔偿责任后,面临着不能向造成货物损害的区段承运人全额追偿的危险,从而无法预见其最终承担的责任。

目前尚没有多式联运经营人愿意采用这种责任形式。

(4)经修正的统一责任制

经修正的统一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并且原则上全程运输采用单一的归责原则和责任限额,但保留适用于某种运输方式的较为特殊的责任限额的规定。这种修正通常针对多式联运的海运阶段,且有利于多式联运经营人。

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采用了此种责任制。

二、我国有关法律对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的规定

如果某一多式联运合同同时属于《海商法》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而两者又有不同规定的,应首先适用《海商法》的规定,然后是《合同法》。

单选题(2009年考题)

目前,国际上使用的国际多式联运单据大多采用()

A、网状责任制

B、统一责任制

C、双重责任制

D、区段责任制

答案:A

单选题(2008年考题)

( )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货物的灭失或损坏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如果货物的灭失、损坏发生的区段不能确定(俗称为“隐藏损害”),多式联运经营人则按照按海运或双方约定的某一标准来确定赔偿责任和责任限制。

A. 分割责任制

B. 网状责任制

C. 统一责任制

D. 经修正的统一责任制

答案:B

单选题(2007年考题)

根据1991年《多式联运单证规则》,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制度采用()。

A.分割责任制 B.网状责任制 C.统一责任制 D.须修改的统一责任制

答案:B

单选题(2004年考题)

多式联运经营人在统一责任制下对货物承担的运输责任是()。

A.全程B.自己运输区段C.实际承运人区段外的区段D.自己控制区段

答案:A

判断题(2004年考题)

网状责任制下,多式联运经营人按多式联运合同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答案:错误

第三节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理赔与索赔(新增熟悉)

一、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理赔

无考点

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索赔

1.发出书面的货损通知

(1)对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

①通知有效的基本条件。书面通知有效应同时满足:第一,通知必须是书面的,口头通知不发生效力;第二,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第三,通知必须递交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四,必须表明有关货损或灭失情况。

②无须递交书面通知的情况。如果货物交付时收货人已经会同承运人进行联合检查或者检验的,或者已记载于双方交接的文件上,则收货人无须再提交上述书面通知。

③书面通知期限的起算。从收到货物次日起计算,如果期限终止日为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④在法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通知,可能会产生如下三种后果。第一,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第二,丧失索赔权。第三,后果视不同情况而区别对待。

2.提交索赔申请书或索赔清单及随附单证

3.解决争议

案例分析题(2009年考题)

2005年5月20日,我国甲电力有限公司从欧洲进口一批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委托我国乙货运代理公司负责全程运输,乙货运代理公司以托运人的身份向海运承运人订舱,装卸港口分别为A和B。货物从欧洲港口起运后,甲电力有限公司向我国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保险单上启运地和目的地分别为A和B。2005年6月9日,在发电设备被运至我国B港后,乙货运代理公司又转委托中国丁运输有限公司将其运至甲电力有限公司在C地的工地,并向其支付货运运费。发电设备在公路运输途中,从丁运输有限公司的车上侧移跌落地面,严重受损。请分析:

(1)甲公司的货损应向谁索赔?为什么?

(2)丁运输有限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3)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2008年考题)

我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进口3套设备的贸易合同,FOB美国西海岸,目的地为山东济南。A公司委托C航运公司负责全程运输。C航运公司从美国西雅图港以海运方式运输了装载于3个集装箱的设备到青岛港,c航运公司委托D货代公司负责青岛到济南的陆路运输,双方订立陆路运输合同。D货代公司并没有亲自运输,而是委托E汽车运输服务公司运输。货到目的地后,收货人发现2个集装箱破损,货物严重损坏。经查实发现涉案2个集装箱货物的损坏发生在青岛至济南的陆路运输区段。请分析并解答下列问题(本案适用中国法律):

(1) C航运公司是否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责任?为什么?

(2) 阐述C航运公司和D货代公司的法律地位。

(3) 本案是否按照中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的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2007年考题)

2006年6月5日,A货主与B货代公司签订一份关于货物全程运输的协议,约定由B货代公司承运A货主的货物,包括从A货主所在地汽车运输至香港、香港至新加坡的海上船舶运输,A货主一次性支付全程运费。该协议并无关于运输烟花等危险品的约定,且B货代公司的经营范围仅为普通货物运输服务。在A货主处装车时,B货代公司发现所运货物16,000箱烟花并表示拒绝运输,但A货主坚持要B公司承运,B货代公司遂接受了运输任务。在汽运工程中,由于司机违章抢道行驶与火车相撞,导致货物发生爆炸全损。AB双方当事人就有关责任和索赔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根据题意请分析回答:

(1)本案是否属于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为什么?

(2)A货主对此是否有责任?为什么?

(3)B货代公司是否有责任?为什么?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1、同参加国际货协和未参加国际货协但采用国际货协规定的铁路间的货物运送,铁路从发站以一份运送票据负责运送至最终到站交付给收货人。2、同未参加国际货协铁路间的货物运送,发货人在发送路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办理至参加国际货协的最后一个过境路的出口国境站,由该站站长或收货人、发货人委托的收转入转运至最终到站。3、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的货物运送。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的国家,通过参加国际货协的过境铁路港口,向其他国家(不论这些国家的铁路是否参加国际货协)或者相反方向运送货物时,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只能办理至过境铁路港口站止或者从这个站起开始办理,由港口站的收转人办理转发送。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的种别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种别分为整车、零担和大吨位集装箱。(1)整车。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按其体积或种类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2)零担。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一批货物,重量不超过5000公斤,按其体积或种类不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但如有关铁路间另有商定条件,也可不适用国际货协整车和零担货物的规定。(3)大吨位集装箱。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用大吨集装箱运送的货物或空的大吨位集装箱。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运输限制(1)在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中,下列货物不准运送:①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禁止运送的物品;②属于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邮政专运物品;③炸弹、弹药和军火(但狩猎和体育用的除外); ④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在压力下溶解的气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指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之附件1中1、3、4、10表中没有列载的); ⑤一件重量不足10公斤,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的零担货物;⑥在换装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操作步骤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操作步骤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操作步骤与国内多式联运业务的操作类似,两者主要差别的是: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操作必须有出口报关环节。还有的是使用单证也不同。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是在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组织下完成的,其业务程序主要有以下环节: (一)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货主提出的托运申请和自己的运输路线等情况,判断是否接受该托运申请。如果能够接受,则双方议订有关事项后,在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场站收据(货物情况可暂时空白)副本上签章(必须是海关能接收的),证明接受托运申请,多式联运合同已经订立并开始执行。 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双方就货物交接方式、时间、地点、付费方式等达成协议填写场站收据(货物情况可暂空),并把其送至联运经营人处编号,多式联运经营人编号后留下货物托运联,将其他联交还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二)集装箱的发放、提取及运送 多式联运大多数使用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中使用的集装箱一般应由经营人提供。这些集装箱来源可能有三个:一是经营人自己购置使用的集装箱;二是由公司租用的集装箱,这类箱一般在货物的起运地附近提箱而在交付货物地点附近还箱;三是由全程运输中的某一分运人提供,这类箱一般需要在多式联运经营人为完成合同运输与该分

运人(一般是海上区段承运人)订立分运合同后获得使用权。 如果双方协议由发货人自行装箱,则多式联运经营人应签发提箱单或者租箱公司或分运人签发的提箱单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由他们在规定日期到指定的堆场提箱并自行将空箱拖运到货物装箱地点,准备装货。如发货人委托亦可由经营人办理从堆场装箱地点的空箱拖运(这种情况需加收空箱拖运费)。 如是拼箱货(或是整箱货但发货人无装箱条件不能自装)时,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所用空箱调运至接受货物集装箱货运站,做好装箱准备。 (三)出口报关 若联运从港口开始,则在港口报关;若从内陆地区开始,应在附近的海关办理报关。一般由托运人办理,也可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代办。报关时应提供场站收据、装箱单、出口许可证等有关单据和文件。 (四)货物装箱 1.自行装箱 若是发货人自行装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取空箱后在自己的工厂和仓库组织装箱,装箱工作一般要在报关后进行,并请海关派员到装箱地点监装和办理加封事宜。如需理货,还应请理货人员现场理货并与之共同制作装箱单。 2.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或货运站装箱 若是发货人不具备装箱条件,可委托多式联运经营或货运站装箱(指整箱货情况),发货人应将货物以原来形态运至指定的货运站由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的关系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的关系 集装箱运输作为一种先进的运输组织和管理形式,已经被国内外广泛采用。现代化的集装箱运输热潮已经遍及全球,各国都把集装箱运输的普及和发展看作本国货物运输现代化进程的标志。集装箱多式联运是集装箱运输的高级发展阶段,代表着集装箱运输发展的方向。近年来,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崛起,使国际贸易日趋频繁,极大地推动了集装箱多式联运和现代物流的发展。现代物流的发展与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从某种程度上说,现代物流是在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基础上向前发展而产生的,现代物流的实质是以集装箱多式联运为核心,并与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货物信息跟踪等环节形成有机的整体。以集装箱运输为基础的多式联运,在现代物流中已越来越呈现其独特的优势,并且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一、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定义与特征 国际多式联运(MultimodaI Transport)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的最优化效益为目标的联运组织形式。它通常是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将不同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连续的,综合性的一体化货物运输。通过一次托运,一次计费,一份单证,一次保险,由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共同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即将货物的全程运输作为一个完整的单一运输过程来安排。然而,它与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又有很大的不同。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简称“多式联运公约”)以及1997年我国交通部和铁道部共同颁布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地点交付的货物运输”。根据该定义,结合国际上的实际做法,可以得出,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或称基本条件: (1)必须具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该运输合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责任与豁免的合同关系和运输性质的确定,也是区别多式联运与一般货物运输方式的主要依据。 (2)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证。该单证应满足不同运输方式的需要,并按单一运费率计收全程运费。 (3)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续运输。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这不仅是区别于国内货物运输,主要是涉及国际运输法规的适用问题。 (5)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该多式联运经营人不仅是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当事人,也是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人。当然,在多式联运经营人履行多式联运合同所规定的运输责任的同时,可将全部或部分运输委托他人(分承运人)完成,并订立分运合同。但分运合同的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 由此可见,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特点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托运人签订一个运输合同统一组织全程运输,实行运输全程一次托运,一单到底,一次收费,统一理赔和全程负责。它是一种以方便托运人

国外多式联运发展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多式联运发展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财经学院国本0802 乔文静 0713080213摘要: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最优化效益为目标的联运组织形式,因此受到了国际航运界的普遍重视,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飞速发展。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开展集装箱运输业务以来,我国多式联运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着问题。借鉴美国、加拿大两国多式联运发展的先进经验,提出我国发展多式联运的建议和启示。 关键词: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问题对策 目前,国际大港集装箱多式联运所占比重都比较高,如德国汉堡港铁路集输运比重达30%,荷兰鹿特丹港铁路集输运比重达13%,而我国港口多式联运的比重仅有2%左右,发展空间很大。作为世界上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之一,我国的集装箱多式联运必将成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物流服务需求的关键。针对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落后的现状,有必要借鉴他国先进的经验,改善我国多式联运的发展策略。 一、我国多式联运的发展现状 (一)组织形式 ⒈国际铁路联运 我国的国际铁路联运主要指与俄罗斯、蒙古、朝鲜、越南等国之间进出口货物的铁路运输,其中包含过境陆路口岸操作(如换装、报关、结算和最终发运等)。 ⒉国际海铁联运 我国外贸集装箱的国际海铁联运主要分海上运输、海运口岸操作和国内铁路运输等3 个阶段。海上货物运输遵守全球性海运规则,由国际海商法协会进行指导,国内铁路运输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进行规制。 ⒊大陆桥过境运输 大陆桥过境运输主要指日本、韩国、俄罗斯、蒙古和越南等国从我国过境的进出口货物运输,例如日本与哈萨克斯坦之间过境我国的货物运输,包括海运段、国内铁路段和中亚地区铁路段等3个阶段。过境运输有一定的复杂性。 (二)主要线路 目前,我国开辟的多式联运线路已到达欧洲、美洲和非洲港口及内陆城市,主要包括从我国往返日本、美国及非洲、西欧、澳洲等国家和地区的海运线路,经蒙古或俄罗斯至伊朗和往返西北欧各国的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线,以及东起我国连云港,西至荷兰鹿特丹,途经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德 国和荷兰等国的新亚欧大陆桥。 (三)存在问题 ⒈国家政策制约 我国铁路、公路、水路和航空运输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缺乏协调有效的分工合作,这是制约我国多式联运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⒉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相对滞后 (1)发展缓慢与水路和公路集装箱运输相比,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速度差距较大。据统计,2000—2008 年,我国集装箱运量年均增长率海运为20%,公路为32%,而铁路仅有15%。(2)海铁联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进行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任。 2、必须使用全程多式联运单据(该单据既是物权凭证也是有价证券)。 3、必须执行全程单一运价。 4、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如海/ 陆或陆/ 空)的连贯运输。 5、必须是跨越国境的、国与国之间的货物运输。 6、必须由托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订一份多式联运合同,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约束标准。 问题: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是。 答案:必须要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和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并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依据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及国际上的实际做法,构成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应该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具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该合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责任与豁免的合同关系和运输性质的确定。它可以口头、书面或者电子形式制定。 2)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该多式联运经营人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也是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人。他是本人,而非托运人或实际承运人的代理人。多式联运人的范围并非仅限于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无船公共承运人等均可成为多式联运经营人。 3)必须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连续进行运输。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特点是:以方便托运人和货主为目的,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托运人签定一个运输合同,统一组织全程运输,实行运输全程一次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如果签发多式联运单的话),统一理赔和全程负责。

国际多式联运的组织形式

国际多式联运的组织形式 国际多式联运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进行联运的运输组织形式。这里所指的至少两种运输方式可以是:海陆,陆空,海空等。这与一般的海海,陆陆,空空等形式的联运有着本质的区别。后者虽也是联运,但仍是同一种运输工具之间的运输方式。众所周知,各种运输方式均有自身的优点与不足。一般来说,水路运输具有运量大,成本低的优点;公路运输则具有机动灵活,便于实现货物门到门运输的特点,铁路运输的主要优点是不受气候影响,可深入内陆和横贯内陆实现货物长距离的准时运输;而航空运输的主要优点是可实现货物的快速运输。由于国际多式联运严格规定必须采用两种和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进行联运,因此这种运输组织形式可综合利用各种运输方式的优点,充分体现社会化大生产大交通的特点。 由于国际多式联运具有其它运输组织形式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因而这种国际运输新技术已在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目前,有代表性的国家多式联运主要有远东/欧洲,远东/北美等海陆空联运,其组织形式包括:1.海陆联运 海陆联运是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远东/欧洲多式联运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目前组织和经营远东/欧洲海陆联运业务的主要有班轮公会的三联集团、北荷、冠航和丹麦的马士基等国际航运公司,以及非班轮公会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台湾长荣航运公司和德国那亚航运公司等。这种组织形式以航运公司为主体,签发联运提单,与航线两端的内陆运输部门开展联运业务,与大陆桥运输展开竞争。 当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三条主要集装箱航线是:当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三条主要集装箱航线是:远东——北美航线(太平洋航线)、远东——欧洲、地中海航线和北美——欧洲、地中海航线(大西洋航线)。 2.陆桥运输 陆桥运输是指采用集装箱专用列车或卡车,把横贯大陆的铁路或公路作为中间“桥梁”,使大陆两端的集装箱海运航线与专用列车或卡车连接起来的一种连贯运输方式。严格他讲,陆桥运输也是一种海陆联运形式。只是因为其在国际多式联运中的独特地位,故在此将其单独作为一种运输组织形式。在国际多式联运中,陆桥运输(Land Bridge Service)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远东/欧洲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形式。目前,远东/欧洲的陆桥运输线路有西伯利亚大陆桥和北美大陆桥。 3.海空联运 海空联运又被称为空桥运输(Air-bridge Service)。在运输组织方式上,空桥运输与陆桥运输有所不同,陆桥运输在整个货运过程中使用的是同一个集装箱,不用换装,而空桥运输的货物通常要在航空港换入航空集装箱。这种联运组织形式是以海运为主,只是最终交货运输区段由空运承担。目前,国际海空联运线主要有: (1)远东一欧洲:远东与欧洲间的航线有以温哥华、西雅图、洛杉矾为中转地,也有以香港、曼谷、海参嵌为中转地。还有以旧金山、新加坡为中转地。 (2)远东一中南美:近年来,远东至中南美的海空联运发展较快,因为此处港口和内陆运输不稳定,所以对海空运输的需求很大。该联运线以迈阿密、洛杉矾、温哥华为中转地。

国际多式联运试卷

国际多式联运实务与法规期末考试题【A卷】姓名:班级:学号: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20分) 1、集装箱进出港区时确定箱体交接责任的单证是()。 A、提单 B、大副收据 C、提货单 D、设备交接单 2、SOC是()的集装箱的英文缩写。 A、船公司 B、租船公司 C、货主 D、租船人 3、CY-CY集装箱运输条款是指()。 A、一个发货人、一个收货人 B、多个发货人、多个收货人 C、一个发货人、多个收货人 D、多个发货人、一个收货人 4、托运单规定“装载舱内”,但实际装在甲板,因加固绑扎过失,船公司()。 A、按B/L责任限制 B、按实际损失赔偿 C、不赔 D、根据国际货运公约 5、根据有关国家法律、国际公约、提单条款和航运惯例,一般都把 交付货物当时或一定期限内收货人未提出货损书面通知视为按提单记载事项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的()。 A.绝对证据 B.初步证据

C.不可推翻证据 D.象征性证据 6、国际海运集装箱按用途不同可以分成不同类型的集装箱,其中“RF”代表()。 A.干货箱 B.超高箱 C.冷藏箱 D.框架箱 7、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当发生货损货差事故时,()有权向承 运人提起索赔。 A.正本B/L转让后的转让人 B.正本B/L转让后的受让人 C.正本B/L转让前的收货人 D.正本B/L转让后的发货人 8、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 A.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当事人 B.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委托人 C.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代理人 D.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经纪人 9、根据1991年《多式联运单证规则》,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制度采用()。 A. 分割责任制 B. 网状责任制 C. 统一责任制 D. 须修改的统一责任制 10、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货运代理人为了自 身利益,仍然进行货运代理活动,则()。 A.被代理人不负被追偿责任B.货运代理人不负被追偿责任

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知识(2)多式联运概述

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知识(2)多式联运概述

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知识(2)多式联运概述 国际集装箱运输是一种先进的现代化运输方式。与传统的件杂货散运方式相比,它具有运输效率高,经济效益好及服务质量优的特点。正因如此,集装箱运输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飞速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保证国际贸易的最优运输方式。尤其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随着集装箱运输软硬件成套技术臻于成熟,到80年代集装箱运输已进入国际多式联运时代。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利用集装箱进行联运的新的运输组织方式。它通过采用海、陆、空等两种以上的运输手段,完成国际间的连贯货物运输,从而打破了过去海、铁、公、空等单一运输方式互不连贯的传统做法。如今,提供优质的国际多式联运服务己成为集装箱运输经营人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与特征 国际多式联运(MultimodaI Transport)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的最优化效益为目标的联 运组织形式。它通常是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将不同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连续的,综合性的一体化货物运输。通过一次托运,

一次计费,一份单证,一次保险,由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共同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即将货物的全程运输作为一个完整的单一运输过程来安排。然而,它与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又有很大的不同。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简称“多式联运公约”)以及1997年我国交通部和铁道部共同颁布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地点交付的货物运输”。根据该定义,结合国际上的实际做法,可以得出,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或称基本条件: (1)必须具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该运输合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责任与豁免的合同关系和运输性质的确定,也是区别多式联运与一般货物运输方式的主要依据。 (2)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证。该单证应满足不同运输方式的需要,并按单一运费率计收全程运费。 (3)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续运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概念浅谈 摘要 随着电子科技的应用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运输业进入了物流时代。物流不但把各种运输方式予以有机结合,而且将生产、销售等诸环节也合而为一,成为一种高度综合的现代化生产与运输方式。在物流体系中,多式联运仍是其命脉及主干之一。多式联运是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运输业的必然的发展方向,我国的集装箱多式联运受到运输业制度的影响,我们应当从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技术,政府政策法规等发面来发展多式联运。因此为了迎接物流时代的到来,有必要对其主要基础-多式联运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努力在诸多分歧上达到共识,并促进国际多式联运的统一化,从而以“法律一体化|”更好地适应和促进“经济一体化”的需要和发展。 关键字多式联运多式联运单证规则构成要件 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概念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法律称谓的发展和统一化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下简称国际多式联运)虽然被广泛应用,但国际上关于该概念的特定称谓却尚未统一,相关的概念主要有:“联合运输”、“联运”、“连运”、“集装箱运输”以及与多式联运相对应的“单一运输”这些名词与国际货物多式联运都有一定甚至十分密切的联系,相互之间极易发生混淆。所以罗尔夫?威特教授(Ralph De Wit)告诫说:即使这些概念之间有着显著的差别,在实务中也非常容易被混用。因而不能仅依靠其所使用的术语来判定一个运输合同的性质。 运输合同的性质直接关系到多式联运经营人或承运人权利、义务范围的大小,对运输方式的概念内涵理解不一,极易引发纠纷和争议。为了避免这种状况,除了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选择有关的名词或术语,并注意依合同内容而非形式来

确定运输方式的性质外,更好的解决方法也许是尽快将这种运输方式的特定称谓统一化、确切化。联合国经济和贸易发展委员会(UNCATD,下简称联合国贸发会),国际商会(ICC)等国际组织也在为此做着不懈努力。目前实务和理论界最常见的术语便是1980年在《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以下简称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中最早出现的“多式联运(Multimodal Transport)”一词。该称谓准确地描述了这种运输方式的特点并为人们普遍接受。可以想见,随着它被日益广泛地应用,这一术语将取代其他,成为该种运输方式的专用词语。 除了描述这一运输方式的术语有待统一外,关于这一概念的具体法律内涵,国际公约和国内法也有各自规定。下面一一加以介绍分析 二国际公约和惯例及各国对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法律内涵的规定和理解 1,国际公约和惯例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目前看来,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关于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定义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根据该公约,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为履行单一方式运输合同而进行的该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接送业务,不应视为国际多式联运。”\ 公约的这一定义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它将多式联运与联运明确区分开来,后者是在单一运输方式之间进行连续运输;第二个特点是公约强调多式联运的国际性,并规定国际性的标准是:接管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的地点要位于不同国家。这大概是由于国际货物多式联运较其他运输方式相比,路程更长更复杂,国际性不可避免地成为其一个突出特色。实务中,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也的确在整个多式联运中占了绝大比例。很多学者在其著作或文章中分析有关多式联运的问题时,他们主要论及的是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实践中当人们谈及多式联运,针对的也主要是国际层面上的这种运输方式。因而,“多式联运”往往就是“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代名词。本文中,如果没有上下文特别说明,多式联运即指国际

我国国际多式联运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国国际多式联运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国多式联运发展现状及趋势 摘要:分析我国多式联运的结构和现状,指出现阶段我国多式联运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多式联运发展的经验,提出发展多式联运的对策。 关键词: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问题;对策;现状 引言 集装箱多式联运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最优化效益为目标的运输组织形式,目前已成为国际物流全程运输的主要形式。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比例高达20%,如德国汉堡港铁路集输运比重高达30%,荷兰鹿特丹港铁路集输运比重高达13%,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在中国仅占2%左右。作为世界上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之一,我国的集装箱多式联运必将成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物流服务需求的关键。针对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落后的现状,有必要对多式联运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借鉴国外多式联运发展的先进经验,提出我国发展多式联运的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内陆多式联运与国际多式联运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无论是政府、学术界,还是实业界,都对多式联运的发展进行了各种探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早在1962年,我国就提出了关于公路运输与水路运输联合运输的文件。随后,我又相继提出了关于公路与铁路联合运输、铁路与水路联合运输等相关文件。1989年3月,我国进行了由交通部主持,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交通办公室承担的国家科委批准的“七五”国家重点项目“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为推动我国集装箱运输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及多式联运的快速发展起了良好作用。尤

其是2000年后,我国加大了与国际多式联运的合作,先后与加拿大、美国等发达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多式联运的合作与交流,为我国的多式联运成长与发展创造了新的条件。其中,与加拿大的项目,可谓意义深远,我国政府先后从各省市、各研究机构、各企业派出加拿大学习人员达十多期,为我国的多式联运发展培养了大批的人才,也为我国多式联运的发展提供了更新的思路。 近年来,为适应和配合我国对外贸易运输的发展需要,我国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已开始采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目前,我国己开展的国际多式联运路线主要包括我国内地经海运往返日本内地、美国内地、非洲内地、西欧内地、澳洲内地等联运线以及经蒙古或前苏联至伊朗和往返西、北欧各国的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线。其中西伯利亚大陆桥集装箱运输业务发展较快,目前每年维持在10000标准箱左右,我国办理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主要采用铁/铁(T r a n s r a i l)。铁/海(T r a n s e a)、铁/卡(T r a c o n s)三种方式。除上述已开展的运输路线外,新的联运线路正不断发展,其中包括举世瞩目的新亚欧大陆桥(E u r a s i a B r i d g e)。 1990年9月12日,随着中国兰新铁路与哈萨克斯但土西铁路接轨,连接亚欧的第二座大陆桥正式贯通。新亚欧大陆桥东起中国连云港,西至荷兰鹿特丹,途经哈萨克斯但、乌兹别克

多式联运在中国的发展潜力

多式联运在中国的发展潜力 一、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货物运输”。而中国海商法对于国内多式联运的规定是,必须有种方式是海运。在我国由于国际海上运输与沿海运输、内河运输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所以国际海上运输与国内沿海、内河运输可以视为不同的运输方式。 多式联运一般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等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化为一体,构成一种连贯的过程,完成国际间的运输。 二、多式联运的优点 1.责任统一,手续简便 在多式联运方式下,不论全程运输距离多么遥远,也不论需要使用多少种不同运输工具,更不论途中要经过多少次转换,一切运输事宜统一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办理,而货主只要办理一次托运、签订一个合同、支付一笔全程单一运费,取得一份联运单据,就履行全部责任。由于责任统一,一旦发生问题,也只要找多式联运经营人便可解决问题。与单一运输方式的分段托运,多头负责相比,不仅手续简便,而且责任更加明确。 2.减少中间环节,缩短货运时间,降低货损货差,提高货运质量多式联运通常是以集装箱为媒介的直达连贯运输,货物从发货人仓库装箱验关铅封后直接运至收货人仓库交货,中途无需拆箱捣载,减少很多中间环节,即使经多次换装,也都是使用机械装卸,丝毫不触及箱内货物,货损货差和偷窃丢失事故就大为减少,从而较好地保证货物安全和货运质量。此外,由于是连贯运输,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配合密切,衔接紧凑,货物所到之处,中转迅速及时,减少在途停留时间,故能较好地保证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及时地运抵目的地。 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运杂费用,有利贸易开展

国际多式联运在我国的 发展现状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学生姓名:郝晓章学号:08090445X37 系别:经济与管理系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论文题目:国际多式联运在我国的 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指导教师:白毅 2012 年03月 06日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 一、本课题的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他们的原产地、生产车间、装配工厂以及消费市场遍布世界各地。在这种情况下,运输过程成为经济全球化的纽带,成为了跨国公司运营的重要环节,整合运输链以服务于跨国公司的同步协调生产就显得尤为重要。整个运输过程不能被看作是几个孤立的运输服务,而应该作为一个整合的运输服务来满足运输需求,这就促成了国际多式联运的出现。 20世纪70年代,我国国际集装箱运输开始起步,1997年国家颁布《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进入全面发展时期。截至2007年,我国集装箱吞吐量已经超过了1亿标准箱(TEU),连续六年位居世界第一。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我国国际多式联运从无到有,取得了一系列成就,特别是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改善,标准化建设已经与国际接轨。 国际多式联运作为一种高级的运输组织形式,可整合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通过无缝衔接提高运输效率与质量,符合个性化需求对商品运输的要求,同时也是生产企业应对日趋激烈的全球化竞争的必然趋势。发展多式联运,不仅是国内物流企业应对全球货运市场竞争必须占领的战略要地,而且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全球化的程度。面对“全球采购、全球生产、全球销售”的现代竞争模式,提供“门到门”国际多式联运成为必然趋势。 本课题对国际多式联运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展开研究,这将有利于我们认清国际多式联运在我国发展的真实现状,以及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我们根据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应对策略,这对我国当前发展国际多式联运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状况 王国才在《基于多式联运的国际物流运作模式研究》中认为:多式联运作为国际运输中一种先进的混合运输方式,以其方便、灵活、安全的特点,受到了货主的青睐、承运人的偏好以及政府的扶持,它具有常规分段独运输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据统计,国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操作步骤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操作步骤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操作步骤与国内多式联运业务的操作类似,两者主要差别的是: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操作必须有出口报关环节。还有的是使用单证也不同。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是在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组织下完成的,其业务程序主要有以下环节: (一)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货主提出的托运申请和自己的运输路线等情况,判断是否接受该托运申请。如果能够接受,则双方议订有关事项后,在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场站收据(货物情况可暂时空白)副本上签章(必须是海关能接收的),证明接受托运申请,多式联运合同已经订立并开始执行。 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双方就货物交接方式、时间、地点、付费方式等达成协议填写场站收据(货物情况可暂空),并把其送至联运经营人处编号,多式联运经营人编号后留下货物托运联,将其他联交还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二)集装箱的发放、提取及运送多式联运大多数使用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中使用的集装箱一般应由经营人提供。这些集装箱来源可能有三个:一是经营人自己购置使用的集装箱;二是由公司租用的集装箱,这类箱一般在货物的起运地附近提箱而在交付货物地点附近还箱;三是由全程运输中的某一分运人提供,这类箱一般需要在多式联运经营人为完成合同运输与该分运人(一般是海上区段承运人)订立分运合同后获得使用权。 如果双方协议由发货人自行装箱,则多式联运经营人应签发提箱单或者租箱公司或分运人签发的提箱单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由他们在规定日期到指定的堆场提箱并自行将空箱拖运到货物装箱地点,准备装货。如发货人委托亦可由经营人办理从堆场装箱地点的空箱拖运(这种情况需加收空箱拖运费)。 如是拼箱货(或是整箱货但发货人无装箱条件不能自装)时,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所用空箱调运至接受货物集装箱货运站,做好装箱准备。 (三)出口报关 若联运从港口开始,则在港口报关;若从内陆地区开始,应在附近的海关办理报关。一般由托运人办理,也可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代办。报关时应提供场站收据、装箱单、出口许可证等有关单据和文件。 (四)货物装箱 1. 自行装箱 若是发货人自行装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取空箱后在自己的工厂和仓库组织装箱,装箱工作一般要在报关后进行,并请海关派员到装箱地点监装和办理加封事宜。如需理货,还应请理货人员现场理货并与之共同制作装箱单。 2. 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或货运站装箱 若是发货人不具备装箱条件,可委托多式联运经营或货运站装箱(指整箱货情况),发货人应将货物以原来形态运至指定的货运站由其代为装箱。如是拼箱货物,发货人应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的集装箱货运站,由货运站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指示装箱。无论装箱工作由谁负责,装箱人均需制作装箱单,并办理海关监装与加封事宜。 3. 多式联运的配积载 (1)配积载的含义 货物配积载是指根据货物种类、特性、数量、流向等多种货物的既定运输任务,通过合理配装以充分利用运输工具的容积及载重能力的作业环节。它是联合运输的一项重要的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相应工作人员应对运输程序、货物调运方法、车船性能及容积或载重量、货物拼配拼装条件等情况清楚明了。 (2)配积载的要求

我国国际多式联运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国多式联运发展现状及趋势 摘要:分析我国多式联运的结构和现状,指出现阶段我国多式联运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多式联运发展的经验,提出发展多式联运的对策。 关键词: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问题;对策;现状 引言 集装箱多式联运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最优化效益为目标的运输组织形式,目前已成为国际物流全程运输的主要形式。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比例高达20%,如德国汉堡港铁路集输运比重高达30%,荷兰鹿特丹港铁路集输运比重高达13%,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在中国仅占2%左右。作为世界上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之一,我国的集装箱多式联运必将成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物流服务需求的关键。针对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落后的现状,有必要对多式联运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借鉴国外多式联运发展的先进经验,提出我国发展多式联运的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内陆多式联运与国际多式联运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无论是政府、学术界,还是实业界,都对多式联运的发展进行了各种探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早在1962年,我国就提出了关于公路运输与水路运输联合运输的文件。随后,我又相继提出了关于公路与铁路联合运输、铁路与水路联合运输等相关文件。1989年3月,我国进行了由交通部主持,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交通办公室承担的国家科委批准的“七五”国家重点项目“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为推动我国集装箱运输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及多式联运的快速发展起了良好作用。尤其是2000年后,我国加大了与国际多式联运的合作,先后与加拿大、美国等发达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多式联运的合作与交流,为我国的多式联运成长与发展创造了新的条件。其中,与加拿大的项目,可谓意义深远,我国政府先后从各省市、各研究机构、各企业派出加拿大学习人员达十多期,为我国的多式联运发展培养了大批的人才,也为我国多式联运的发展提供了更新的思路。 近年来,为适应和配合我国对外贸易运输的发展需要,我国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已开始采用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

1.国际多式联运定义:是指按照国际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货地点。 2.国际多式联运的特点:1)发货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之间必须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2)国际多式联运全程运输中至少是用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而且是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运输区段的连续运输。3)国际多式联运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4)国际多式联运在运输过程中一般以集装箱作为运输的基本单元。5)国际多式联运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证。 3.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1)全程统一,理赔方便。2)运输时间缩短,运输质量提高。3)运输组织水平提高,运输更加合理化。4)降低了运输成本,节省支出。 4. 国际贸易术语分为4组13种,适合水运的有FAS,FOB,CFR,CIF,DES,DEQ适合多种运输方式的有:EXW,FCA,CPT,CIP,DAF,DDU,DDP 5. 国际多式联运的组织形式:1)海陆联运2)陆桥运输3)海空联运。 6. 集装箱的定义:是一种运输设备。满足的要求:1)具有耐久性,其坚固强度足以反复使用。2)便于商品运送而专门设计的,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中运输时无需中途换装。3)设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的装置,特别是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4)设计时应注意到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5)内容积为1㎡或以上。 7.集装箱货物的交接形态:1)整箱货FCL(Full Container Cargo Load)2) 拼箱货LCL(Less Than Cargo Container Load) 8.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1)门到门交接方式Door to Door整箱交接2) 门到场交接方式Door to CY整箱交接3) 门到站交接方式Door to CFS整箱接收,拼箱交付4)场到门交接方式CY to Door整箱交接5)场到场交接方式CY to CY 整箱交接6)场到站交接方式CY to CFS 整箱接收,拼箱交付7)站到门交接方式CFS to Door拼箱接受,整箱交付8)站到场交接方式CFS to CY 拼箱接收,整箱交付9)站到站交接方式CFS to CFS 拼箱交接。 9.提单的定义: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友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10.提单的分类:1)按照货物是否已经装船划分:①已装船提单②备运提单2)按照提单的不同抬头划分:①记名提单②不记名提单③指示提单3)按照提单有无批注划分:①清洁提单②不清洁提单4)按照提单运输方式不同划分:①直达提单②转船提单③联运提单④多式联运提单5)按照提单的格式不同划分:①全式提单②简式提单6)按照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①倒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构成多式联运,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 2、必须是国际间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3、必须使用一份包含全称的多式联运单据,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6、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费率,其中包括全程各段运费的总和、经营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 多式联运合同(Multimodal Transport Contract)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凭以收取运费、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多式联运的

合同。它明确规定了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 多式联运经营人(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是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他可以充任实际承运人,办理全程或部分运输业务,也可以是无船承运人,即将全程运输交由各段实际承运人来履行。 1.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自然人之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也就是说,最广义,基本上都包括了。 2. 商人习惯法最早出现在威尼斯。(这个可以联想记忆:高中有一篇语文课文叫做《威尼斯商人》)。 3. 不属于国际经济法渊源中国际法方面的渊源的是《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因为这个属于国内法方面的渊源。容易理解。 4.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都包括。

国际多式联运责任划分上课讲义

国际多式联运责任划 分

国际多式联运责任划分 (一)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 由于多式联运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货物交接界限,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承运责任范围。因此,原有的有关承运人的责任形式已不能满足其要求,随之新的责任形式不断形成,在目前的国际多式联运业务中,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主要有: 1.统一责任制 统一责任制(又称同一责任制)就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负有不分区段的统一原则责任,也就是说经营人在整个运输中都使用同一责任向货主负责。即经营人对全程运输中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期交付负全部责任,无论事故责任是明显的还是隐蔽的;是发生在海运段,还是发生在内陆运输段,均按一个统一原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统一按约定的限额进行赔偿。但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已尽了最大努力仍无法避免的或确实证明是货主的故意行为过失等原因所造成的灭失损坏,经营人则可免责。 统一责任制是一种科学、合理、手续简化的责任制度。但这种责任制对联运经营人来说责任负担较重,因此目前在世界范围内采用还不够广泛。 2.网状责任制 网状责任制(又称混合责任制)就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承担的全部责任局限在各个运输部门规定的责任范围内,也就是由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而对货物的损害赔偿与统一责任制不同,它是按造成该货损的实际运输区段的责任限制予以赔偿,在各运输分段中作为依据的法律有: 1)公路运输----根据《国际公路货运公约》或国内法; 2)铁路运输----根据《国际铁路货运公约》或国内法; 3)海上运输----根据《海牙规则》、国际公约或国内法 4)航空运输----根据《华沙运输公约》或国内法。 网状责任制是介于全程运输负责制和分段负责制这两种负责制之间的一种责任制,故又称混合责任制。也就是该责任制在责任范围方面与统一责任制相同,而在赔偿限额方面则与区段运输形式下的分段负责制相同。 目前国际上多采用的就是网状责任制。我国自“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项目以来发展建立的多式联运责任制采用的也是网状责任制。 我国发展和采用网状责任制有以下有利之处: 与国际商会1975年修订的《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有关精神相一致,也与大多数航运发达国家采用的责任形式相同; 我国各运输区段如海上、公路、铁路等均有成熟的运输管理法规可以遵循,采用网状责任制,各运输区段所适用的法规可保持不变; 相对于统一责任制而言,网状责任制减轻了多式联运经营人的风险责任,对保护刚刚起步的我国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积极性,保证我国多式联运业务顺利、健康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从国际多式联运发展来考虑,网状责任制并不理想,容易在责任轻重、赔偿限额高低等方面产生分歧。因此,随着我国国际多式联运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统一责任将更为符合多式联运的要求。

浅析我国开展国际多式联运的现状及对策学习资料

浅析我国开展国际多式联运的现状及对策

浅析我国开展国际多式联运的现状及对策 摘要:国际多式联运作为一种高级的运输组织形式,可整合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通过无缝衔接提高运输效率与质量,符合个性化需求对商品运输的要求,在全球化竞争环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过近四十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多式联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在这种形势下,为更好地促进我国多式联运的发 展,必须积极培育大型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建立多式联运管理信息系统,发挥政府职能,引导多式联运稳步发展。 关键词:国际多式联运;现状;对策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特点 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较高级的运输组织方式,它集中了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扬长避短,融合一体,组成连贯运输,达到简化货运环节,加速周转,减少货损货差降低运输成本,实现合理运输的目的。它相对于单一运输方式具有一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 简化托运、结算及理赔手续,节省人力、物力和有关费用 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无论货物运输距离有多远,由几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且不论运输途中货物经过多少次转换,所有一切运输事项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办理。而托运人只需办理一次托运,订立一份运输合同,一次支付费用,一次保险,从而省去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的许多不便。同时,由于多式联运采用一份货运单证,统一计费,因而也可简化制单和结算手续,节省人力和物力,此外,一旦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从而也可简化理赔手续,减少理赔费用。 2节省业务运作时间 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配合密切,衔接紧凑,货物所到之处中转迅速及时,大大减少货物的在途停留时间,从而从根本上保证了货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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