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工资怎么写

篇一:劳动合同(月薪工资)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址:住所(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㈡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㈠乙方的岗位(工种)为,职务为,从事的工作内容为。㈡乙方的工作地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须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其它法定休假日(甲方可调整休息日)。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

四、劳动报酬

㈠月薪制工资。乙方每月工作26日的月薪工资总额元(试用期元),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附加工资(加班工资、奖金及其它补助)等,加班加点工资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770 元/月计算;乙方每月工作不足26日按实际工作日数支付工资,公式为:应发工资=月薪标准/26日×实际工作日。

㈡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月日至月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定每月 30 日为发薪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㈠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每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㈡其它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应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㈠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发生的,甲、乙双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解除本合同。

㈡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㈢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投诉。

如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决争议。

十、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收手续。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送达确认书

本人于年月日收到以上与签订的本《劳动合同》,现予确认。

确认人:年月日篇二: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建议《劳动合同》在员工入职前先签订,在员工报到当天,在其填写入职表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报到的当天不计入劳动期限。

理由:(1)《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同时又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以上规定,均规定了比较高额的处罚责任,因此,目前对于单位来讲,最大的用工风险就是最容易发生的不签订劳动合同,由此所产生的赔偿金额比其它绝大部分的赔偿都要高许多。

2、合同期限:建议每人的合同都签订3-5年为好。

理由:第一,《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公司与员工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时,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会增加公司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的数量,给将来的管理增加成本;第二,在目前的情况下,员工的流动性很大,不易稳固员工,如合同期限长一点,可能会比较容易稳定员工队伍,如出现员工的确想走的情况,他可能会以辞职的方式离开,这样,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合同期限长一点,员工的试用期可以长一点,便于公司对一些不理想员工的考核和辞退。

3、工作岗位:岗位的约定,对于普工来说,只写大类即可,比如“普工”,这样将来在调整其具体工作岗位时不致引起员工反对,即使其反对,只要是在同类岗位调整,公司也有权利,不致产生过错。其它如管理类人员写:“管理人员”或者“行政管理人员”等等,具体根据公司情况确定。

工作任务或职责:对于一些特殊的岗位,替代性很小的岗位,或者必须要求尽职尽责的岗位,必须要清楚约定岗位职责的要注明清楚,这样避免一些人员将来有了责任向外推脱,说当时我干别的什么事了等等;

对于一些替代性比较强的岗位,可以约定模糊一些,这样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对其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这样不致引起他的不满。

工作地点:对于公司有几个经营场所的地方,可以分大区说明,如在龙岗和福田都有办公地址的公司,可以写“深圳”;对于在深圳及广州都有办公地址的公司,可以写“广东”,或者写“深圳及广州”,这样便于将来调动工作;

4、劳动报酬:

第一,计时工资,比如文员等,如是每月工资固定,且比较高点的,可以约定:每月包薪xx 元,每天上班x小时,每月上班22(或xx)天,如超过以上时间加班,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以深圳市公布的最低工资为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当然,这样约定,反算出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每月工资不太高,简单约定如下即可:乙方实行计时工资,乙方计时工资的标准及工资计算基数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同期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第二,计件工资,可以约定:乙方实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标准以公司公布的计件工资计发标准执行且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低于深圳市公布的最低工资为标准。

5、发工资的时间:每月发工资的时间应注意,若是这月发上月的工资,发工资的时间法律规定不得晚于12日,所以,在合同中就不要出现12日之后的约定,即使公司在12号前不能发工资,也不能写12号之后。哪怕写10号,实际发的时候在20号也可以,不能书面约定已经违法。

6、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在续签合同时,公司应让员工签收《申请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如下: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女士:

你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届满, 根据本公司规定,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双方自愿原则进行。如你本人愿意与本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请你于年月日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续签劳动合同的申请,并在原合同期限届满前与公司续签完毕劳动合同,本公司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将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如你逾期未向本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以上续签劳动合同申请,则视为拒绝与本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合同期满时自动终止。特此通知。

此份员工留存。

深圳市xxxx公司

年月日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女士:

你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届满, 根据本公司规定,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双方自愿原则进行。如你本人愿意与本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请你于年月日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续签劳动合同的申请,并在原合同期限届满前与公司续签完毕劳动合同,本公司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将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如你逾期未向本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以上续签劳动合同申请,则视为拒绝与本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合同期满时自动终止。特此通知。

此份公司留存。本人于年月日收到此通知一份。

深圳市xxxx公司

年月日

让员工签收此通知的好处是:法律规定,合同到期,如公司不续签或者要续签合同,但给予的条件低于原合同条件,员工拒签的,公司是要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公司给出这样的通知,员工拒签或者不申请的话,合同到期,公司无无须支付补偿金。

7、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约定可能会发生的一些事项:以下参考: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乙方自愿服从甲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的正常

调整。

2、双方同意,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有权优先安排乙方以同等时间调休,若甲方在乙方加班后的2个月内无法安排乙方调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乙方不得无理拒绝调休或者领取加班工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许可不得加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许可,乙方加班行为将不能获得相应的加班工资或者享有调休的权利。乙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公布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3、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秘密的义务,乙方不得宣扬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秘密。甲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原材料进货方式、渠道,销售方式、渠道,客户资料,生产方法、生产工艺、产品的原材料,甲方所有工作人员的个人身份资料、联系方式等。

4、乙方确认甲方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厂规厂纪均已全部仔细阅读学习并知悉其含义,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厂规厂纪,履行义务,享受权利。

8、劳动合同签收表:公司要制作一份《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签收表,表中列明签合同时间、合同期限,起止年月日,工作部门或岗位等基本情况,员工签名栏,签收日期等。这样可以避免有些员工说公司没有与其签合同,或者签了合同没有给他一份,诉请要双倍工资的发生。篇三:通用版劳动合同范文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劳动合同

编号:[]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日起至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任务为: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下列第项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

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 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说明: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标准为:元。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说明: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计件单价约定为元。(或者根据甲方通过方式发布的确定计件工资标准文件为准。)

(三)其他工资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详见本合同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四)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1、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2、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第十四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次月日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标准并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乙方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三门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甲方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第十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如果没有相关规定的,按乙方前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

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未向乙方公示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1、

2、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一)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甲方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第三十七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八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按规定发给乙方一定的医疗补助费。

第四十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一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双方对乙方赔偿数额计算有异议,可按乙方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未履行期限每满1年赔偿1个月工资;未履行期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赔偿1个月工资;未履行期限不满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十、竞业限制和服务期

第四十二条与甲方订立保密协议的乙方,负有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进行保密的义务。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第四十三条在此期间,甲乙按照乙方原工资的%总额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争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甲方己经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数额的倍。

第四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服务期为年,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十一、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乙方确定下款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地址为:,邮编: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签名):年月日

劳动者自愿不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者自愿不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诚冠律师事务所叶礼辉 【要旨】 1、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协议而免除。 2、因劳动者原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但应该向劳动者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例】 王某于2011年3月1日入职到某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销售部职员。由于销售部员工流动性很大,某公司不少销售部职员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规避法律风险,某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向王某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王某以不必要为由,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某公司也就不再坚持,致使王某一直未与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1年12月31日,王某因工作业绩不良被某公司解职。王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月平均工资约为3200元。2012年3月9日,王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其2011年3月12日至2012年1月5日期间双倍工资64000元,支付经济补偿金3200元。 【审理】

某公司认为,公司已经以书面方式向王某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王某不愿意签订,双方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原因完全在王某,某公司无过错,不应该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王某辩称,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原因而免除,现在双方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某公司就应该支付自己双倍工资64000元,经济补偿金3200元。 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某公司与王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客观存在。某公司未履行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本身就存在过错,要承担相应不利法律后果;某公司辩称,双方劳动合同未签订系由于王某不愿意签订而导致,公司无过错,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其辩解缺乏法律依据,故不予以采纳。某公司解除王某的劳动关系有相应的合法依据,但仍应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3200元。 遂裁决: 某公司支付王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8800元,经济补偿金3200元。 某公司不服该裁决,在法定时限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某公司不向王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28800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200元。市某区法院审理后判决: 某公司支付王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8800元,经济补偿金3200元。

一年内劳动合同没签,但有工资五险都交,用工方要赔偿吗-

一年内劳动合同没签,但有工资五险都 交,用工方要赔偿吗? 篇一: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单位必须自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要是不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则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呢? 一、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XX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三、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

工资。 四、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

劳动合同上工资

篇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工资的规定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 劳动法中工资问题 一)最低工资 53、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5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55、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鉴于当前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过程中,按上述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文件所规定的总的原则的基础上,制定过渡办法。 56、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5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8、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60、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或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企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法则不但在立法中引起激辩,一边叫好喝彩,一边无法接受劳动者的无劳而获质疑条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立法通过后,激辩无法阻挡该罚则的实施。但是该罚则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所引发的争议更多,不论公司、劳动者、法律工作者,甚至法律的适用者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和操作。因此本文,结合法理和相关司法判例,就题述主题,予以解析和探讨。 一、标准劳动关系系双倍工资赔偿的基数和前提 《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劳动关系,即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也仅适用于劳动关系。 民事关系、劳务关系则不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在于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系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劳动关系。因此双倍工资赔偿的适用,首先要考量基础法律关系是否系劳动关系。 而劳动关系又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只有标准劳动关系中才存在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请求权。《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须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也就意味着非全日制用工这一非标准劳动关系不存在双倍工资请求权。 二、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期间与基数 双倍工资赔偿的期间,起始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这点应该没有异议。但是终止时间,第一种观点是满一年即止,第二种观点是满一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未签订的期间,仍应支付双倍工资。主张第二个观点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

员工劳动合同薪资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乙方工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作考评的相关规定 1.1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的决定。 1.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实绩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依据考评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的奖励和进行撤职、降级、降薪等的处分。 二、保密条款 2.1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1)乙方从甲方获知的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尚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管理信息; (2)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文字资料、管理制度、表格、单证、工作标准、工作程序、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其他双方本着诚实、合理原则认为应当是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2.2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 (2)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3)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与公司任何产品或服务有关的任何资料,包括已知的或尚未公开的有商业价值的资料; (4)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5)乙方不得允许或者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6)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销毁、修改甲方的技术资料,包括电脑资料、档案、程序等有商业价值的资料,不得携带上述资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7)乙方离职时,应当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产,包括记载着甲方上述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2.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2.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了保密费用。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以得到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三、公司制度的执行 3.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所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公司确定的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任何事项,乙方有超越权限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的,须接受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的考核,甲方视其严重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2本协议所指的制度流程的发布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发布,也可以是通过公司信息办公系统(OA办公系统)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类制度流程、法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介绍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介绍 劳动法关于工资的规定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劳动法中工资问题 一)最低工资 53、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

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5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55、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鉴于当前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过程中,按上述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226号)文件所规定的总的原则的基础上,制定过渡办法。 56、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5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

合同范本之劳动合同工资构成

劳动合同工资构成 【篇一:关于员工工资劳动合同】 关于员工工资劳动合同 甲方:丹江口市喜洪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现居住地):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相适应的工资分配机制,促进企业 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的工资 待遇相关事宜,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平等协商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有效期间,本 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各项 条款。 二,根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入职甲方公司,乙方工资为月薪制;三,乙方在劳动合同约定的任职期间内,工资包括:底薪:元;项目提成:元 四,其他待遇: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包住宿, 五,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每月日左右为发放时间。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以下费用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或扣除: 1.职工个人缴纳的税款; 2.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按劳动合同约定,因给企业造成损失而明确要由职工赔偿 经济损失的费用; 4,职工因违反规定而受到罚款; 七,变更、解除、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 4.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5.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八,工资协议变更的程序: 1.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工资协议条款、变更的理 由与条件; 2.在工资协议期限内,签订工资协议的一方就工资协议的执行情况 和变更提出商谈时,经协商一致后,由公司在7日内变更工资协议。 3.新工资协议成立,原工资协议即行终止。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劳动合 同具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在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 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关于新劳动法工工资构成】 关于“新劳动合同法”工资构成修改方案 本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工作制(即每周六天工作制),原工资已包含周末加班费。为适应新劳动合同法要求,我公司已将 周末加班费单列,即:工资+周末加班费”(工资为每周五天工作制 工资)。并对员工工资构成方案作出一些调整。但由于目前劳动力 市场较为紧张,以及江门地区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等原因,现有工 资标准已不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为此,现对该方案修改为: 一、工资构成方案 工资+周末加班费 说明:将原工资拆分为“工资+周末加班费”,今后,除正常阶段调整工资(即试用期结束或工作满一年)外,员工调整工资原则上以岗 位津贴或工龄津贴单列。其他加班费按原制度执行。 二、工场员工、组长人员具体工资拆解方案; 1.工资拆解方案 三、公司管理人员(含工工场文员、主管、经理、及各部门人员) 第 1 页共 2 页 具体工资拆解方案: 1.月工资低于1000元的,按以下拆解方案: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样去讨回工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劳动者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劳动者在其企业的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工作证等; 4、录音、录像、照片:劳动者在上下班时的录音录像,或者其他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5、网络聊天信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并证明通讯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6、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往来的短信记录。 (二)关于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先行支付,然后等到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结果决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关于律师费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对于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从而免除律师费,法院诉讼费方面,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免交、减交或缓交。

这有一个法律常识就是: 劳务纠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且成本较低、程序较为简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别大,内容特别复杂的都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那么,该找谁来做劳动仲裁呢?一般是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 劳动仲裁委会向你索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时,只要将你在最开始收集的那些证据(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来就行了。 我提醒,在日常工作中,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注意保留自己工作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在劳动纠纷发生时,穷尽其他合法方式依然无法解决时,应该不吝于寻求法律救济。当然,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我们将诚挚为您服务。

劳动合同(提成类工资).

编号 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 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与合同履行地 1、合同期:自年-月_至年-月_日止,合同期满劳动关系 自然终止。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 3、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第二条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或工种)工作。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K工作时间。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 和奖金,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奖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月一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贝U顺延支付。 4、社会保险依照法律规定执行,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为甲方招收一培训班会员,并按以下要求完成任务: ① 3、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和奖金。

劳动合同(提成类工资)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与合同履行地 1、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第二条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或工种)工作。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和奖金,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奖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① ② 3、甲方每月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支付。 4、社会保险依照法律规定执行,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为甲方招收培训班会员,并按以下要求完成任务: ① 2

② 3、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和奖金。 4、为甲方积极招收会员;对团队进行管理及考核;为培训班联系聘请讲师、教授等(该等人员的报酬由甲方负责)。 5、满足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五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 1、如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因乙方不胜任工作,未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任务,连续超过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劳动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可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当中的条款与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 3

《劳动合同法》下的工资计算方法

新劳动法下的工资计算方法 最新《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至今现行有效。《劳动合同法》是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是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综合性法律,其中包含了《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而新的《劳动合同法》则是在《劳动法》基础上,专门针对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关系制定的一部特别的法律。仅在劳动法范畴来看,《劳动法》是普通法,《劳动合同法》是特别法,按照法律层级和时间关系原理,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因此,如果《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有冲突,则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准;《劳动合同法》中未予规定的内容,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一、新劳动法下的工资计算 问题如:新劳动法规定,月工作时间是20.83天,月计薪天数是21. 75天,那么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到底是月工资/20.83*3,还是月工资/21.75*3呢? 解析: 1、月工作时间,仅仅指劳动者全年法定工作日时间平均到每个月究竟是多少,其计算方法是: 年工作日定为250天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此时间仅仅提供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信息) 2、月计薪天数,这个与计时工资的算法密切相关。为什么他不是20.83呢?因为国家规定,在法定假日(就是现在的元旦、清明、中秋、端午、十一和春节)工作单位也是要给劳动者发工资的。所以,其计算方法来源是: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这个104天仅仅是休息日,因为休息日劳动者休息,工作单位不发工资。 3、日工作时间、周均工作时间: 新《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 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没有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

只办理了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只办理了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 篇一: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对方法 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又不想将其解雇,应该怎么办 一、企业应对方法之一 1、发书面函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签订的后果。(另外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就不能上“社保”,上保险就意为着有劳动关系。) 2、签一份劳务协议,协议中说明他与外单位有劳动合同,你们双方只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但出现纠纷可参照《合同法》协商解决。 3、建议和他讲明“社保”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要不出了工伤都没人负责,最好是签,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比较好,要不也不好管理。 4、员工拒绝签合同,最好就是让他走人了,不然他还在公司工作的话发生事故责任照样是公司的,因为只要在公司工作即使没签订合同也是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跟

他签合同,有些人过后还会告你,因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同者,每月按工资的2倍给劳动者发工资。 5、员工自己拟一份声明,自己不与公司签声明有效,如果他本人确实不愿签,且必须有书面的东西提交. 二、企业应对的方法之二 1、发书面函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签订的后果 2、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 3、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制定劳动合同签收名册,让员工签名签收。 4、对于一些员工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又比较需求此类员工的。可按以下处理:(1)尽量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令其先签订合同,再尽快招聘替代的人员;(2)如员工一定不肯签订劳动合同,那用人企业就必须要求员工签订《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并证明不签劳动合同是员工自已的意愿,同时放弃双倍工资的赔款及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权利,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3)在企业公布栏,发布公告书证明企业已通知了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告。(4)同时要求工会出具相关的证明书证明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

计时工资劳动合同

计时工资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具体的工作要求以《职位说明书》为准,乙方的录用条件及岗位能力必须具有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的能力。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月薪制。乙方的月工资总收入为_________元,其中1620元为基本工资(若上海市最低工资进行调整基本工资亦相应进行调整),其余为加班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总收入为_______元。甲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乙方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用。 第四条甲方每月第10个工作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间统一为:。甲方在安排乙方加班时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已经在月度工资总收入中预先支付。乙方主动加班时,应当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审批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六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八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法中工资相关内容的探讨

劳动合同法中工资相关内容的探讨 讲师:凌鑫 2011年5月12日 一、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工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签订的程序和原则 企业在协商过程中要坚持五个原则,即: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三、协商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突出“两个灵活”,即内容灵活和标准灵活; 二是集体合同的条文内容要尽可能细化、量化;

三是注意处理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关系。 四、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这里对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提出了三个步骤: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五、规章制度的内容 (一)合法合理; (二)具有可操作性; (三)完备性; (四)逻辑性。 六、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规章制度公示方法有: (1)公司网站公布; (2)电子邮件通知; (3)公告栏张贴; (4)员工手册发放; (5)规章制度培训; (6)规章制度考试; (7)规章制度传阅。

这8种情况-不签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这8种情况-不签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这8种情况,不签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在我们HR日常工作中,与劳动者初签和续签劳动合同也是一件比较费心费力的事情。特别是续签,即使借助一些软件,在员工人数多的情况下,还是容易忘记。特别是劳动者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的当下,一言不合就仲裁,一言不合就诉讼。“没签订劳动合同,你得支付我二倍工资,发了我就辞职!”我们HR的小神经快承受不起来自这个世界的恶意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在我们的印象里 的确是这样,这也使得我们更加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但也存在以下情形,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也无需支付双倍工资。01超过仲裁时效HR可不会提醒你这个~~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它具有惩罚性赔偿金的性质,是针对企业未按照法定要求在法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 动合同的惩罚性措施。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又分为两种情形:(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双方劳动 关系终止之日的次日,即入职一年以内满一个月,今天离职,

明天起算,到明年今天,为仲裁有效期。(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长于一年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的次日。如2015年8月1日入职到2016年7月31日满一年,从8月1日起算,到17年7月31日为仲裁时效期。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须在上述法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主张,否则会因超过仲裁时效期间,而得不到仲裁庭与法院的支持。02、补签了劳动合同有没有主管吓你说补签不行在现实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未能在法律规定的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是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一段时间内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将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倒签在实际用工之日,即将已经实际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包含在补签的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但签订日期为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日期。这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的,如果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在订立该份书面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则应视为劳动者自愿放弃了向用人单位主张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的合法权利。劳动者在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上工资写很低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动合同上工资写很低 篇一:为什么劳动合同上压低工资? 问:我是一家企业的普通职员,我在和企业签定合同的时候,企业在劳动合同上注明了一月的工资是400元,但是工作人员告诉我实际上工资水平远远高于400元。果然,第一个月我的各种收入加起来就达到2000多元,是合同上工 资水平的5倍多。为什么企业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把工资水平定得这么低,对我会造成什么损失吗? 答: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压低工资水平,我想可能有这么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企业出于“计税工资”水平的考虑。“计税工资”,指纳税人以各种形式(含实物)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支出,包括各种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等。也就是说,当企业给职工所发工资超出规定时,不能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必须计入纳税基数。目前很多企业为了少交所得税,企业很可能在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留一手”; 第二,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十一条的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对劳动者进行赔付的依据都是以月工资水平为基础的。所以企业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故意压低工资水平,一旦发生意外赔付发生,就有了少赔付的依据。 第三,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根据情况以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面对这些情况,劳动者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向所在单位索要工资条并很好得保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所以,劳动者只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并具有适当的自我保护意识,相信一定能够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维护。 篇二:劳动合同上工资怎么写 篇一:劳动合同(月薪工资)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报酬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中。分别就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和转正之后的工资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工资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条款: 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也就是在录用时用人单位就需要将包括工资在内的岗位相关信息如实告知劳动者。 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8条的规定,即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根据第38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不签合同可任意克扣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 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及工资 明细表模板参考

劳动合同及工资明细表模板参考 甲方: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 民族: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_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

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六、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 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任务需要及乙方岗位意向,安排乙方担任岗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的规定),甲方根据单位有关规定及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岗聘分离拆分工资版(讨论稿)

劳动合同.岗聘分离拆分工资版 本《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上海的企业,合同内容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国家与上海市政策法规有关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尽可能最大化的保证其不存在文件冲突或解释不一致的地方时的表达完整性。 劳动合同.岗聘分离拆分工资版:是建议企业的用人机制实行岗聘分离,劳动合同无期限,岗位有期限,对所有岗位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永远不签岗位、可以签订岗位、弹性控制岗位。对员工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此版本包含劳动合同和岗位协议版本。 此版本主要考虑是企业项目变化的可能性,和企业主动调薪调岗便于操作而采取的灵活方式。其要点主要在于岗位协议的签订及工资主动拆分为基本薪和岗位薪资。

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现代传播(珠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劳动合同 甲方:现代传播(珠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称“甲方”)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9楼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邵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现代传播(珠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以下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与试用期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自2011 年月日起生效,至2014年月日终止。 前六个月为试用期;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一年;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2、甲方对试用期内的员工,执行二次考核程序,乙方如在首次考核未达到甲方录用及考核 条件,甲方视乙方的能力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试用或给予乙方再次培训机会。考核乙方试用期的录用条件,甲方以试用考核表及岗位说明书的形式向乙方明确,试用期考核表及岗位说明书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说明:在六个月的试用期间,进行至少进行两次绩效评估,中期可以进行一次,评估中一定要指出不足,强调改善的方面,以此才可以推论第二次的不达标。)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为适应经营需要及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资源,须对员工的阶段相关工作作出必要的调 整。对此,乙方确认已被事先如实告知,并已表示接受。 (说明:员工同意任何时候调整岗位) 2、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以岗位说明书的形 式具体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岗位工作时间。 (说明:只填写工作内容,不写岗位) 3、乙方同意并承诺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绩效要求等内容,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为依据,接受甲方的考核。经考核后,因乙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可视为乙方不胜任所聘任岗位工作。 4、根据甲方的经营特性及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的工作地点具有不确定性,为此甲方与乙 方的劳动关系建立在上海,并安排乙方在甲方集团经营所属的不同城市区域内工作。乙方确认工作地点在集团经营区域内的变更不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愿意接受在此区域内的工作地点调整。 (说明:同意任何时候调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 1、乙方为甲方全日制员工,甲方依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安排乙方出勤,乙方每日工作时间 不超过八小时,每周最长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甲方因工作需要,并经劳动部门批准,涉及乙方岗位需调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 工时工作制,按相关批文为依据,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3、甲方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乙方的请假程序需按照甲方的员工手册相关 条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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