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04-02-25

正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冀政[2003]19号),结合招标投标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凡是应当报送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内容中,应当包括项目的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在咨询论证时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审查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是否包括了有关招标方案的内容、其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出具核准意见。凡是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中没有有关招标方案内容或者没有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出具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核准意见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项目建设单位予以补正,在补正之前不予批准项目。 第四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

(代可研),但需要申报投资计划(含预备计划)或者需要进行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申报投资计划(含预备计划)或者进行项目备案的材料中,应当包括项目的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等内容,并由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出具核准意见;凡是没有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核准意见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项目建设单位予以补正,在补正之前不予批准项目。

第五条报送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概况;

(二)具体招标范围;

(三)招标组织形式;

(四)招标方式;

(五)其他有关内容。

第六条招标方案中的项目基本概况应当包括: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

(二)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主要组成部分;

(三)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是否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四)项目建设的地点和时限;

(五)法人或者项目法人及其联系方式。

第七条建设项目具体招标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是全部进行招标还是部分进行招标,其中拟部分进行招标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对不招标部分说明理由;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各个拟招标部分的招标估算金额。

第八条建设项目招标组织方式包括:

(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是采用委托招标方式还是采用自行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拟采用自行招标方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并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时报送符合以上条件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书面材料至少包括:

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3.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4.掌握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拟采用委托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中自行确定:

1.具有与招标项目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

2.应当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符合经营范围的要求;

3.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以及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条件的不同,可以委托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并且应当明确各自代理的业务范围。

第十条招标方案核准前,建设单位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招标

方案核准后,建设单位方可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招标方式包括:

(一)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各标段的采购活动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还是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重点建设项目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但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者说明材料:

1.招标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经济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应当填写拟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通过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和省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经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可以全部不进行招标,但应当提出不招标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或说明材料: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需要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以及与此有关的证明材料的同时,还应当填写《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表》(见附件二)。 第十四条经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可以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前先行开展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但应当在报送的招标方案内容中予以说明,发展改革部门发现其先行开展的招标活动有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形的,应当要求其纠正。

第十五条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对项目建设单位拟定的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提出书面核准意见,并填写《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见附件三)。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的核准事项,按以下分工办理: (一)应当由省发展改革部门核报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或者审核)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上报;

(二)应当报送省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

(三)应当报送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项目,由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

(四)应当报送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七条因其他原因,不需要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或者投资计划(含预备计划)或者备案的,但又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属地原则报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核准手续。

第十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投标活动中,因项目情况变化拟调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必须到原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第十九条凡是没有报送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的,或者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未办理核准手续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批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或者投资计划(含预备计划)。

第二十条发展改革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招标方案核准和项目审批手续,不得指定和强制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工作,在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核准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核准的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抄送同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但由发展改革部门直接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除外。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方案应当办理核准手续而未办理的,或者未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的,由发展改革部门依照《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责令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第30号令)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认定其招标无效,责令其先行办理核准手续,重新进行招标。 第二十三条发展改革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在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过程中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二○○四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附表2

附表3

万科工程管理之预决算管理汇总大全(10个doc)1

决算审批工作程序 1、目的:确保结算正确、符合规定及工作程序,并做到结算资料完整,以备查 阅,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2、范围:所有经预算部结算的工程结算。 职责:按各项工作程序及规定认真仔细的审核所有结算资料并保持结算资料完整,做好存档工作,为结算付款提供依据。 4、程序: 4.1检查工程部上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具备结算条件。 4.1.1有合同的工程必须附上合同文本一份。 4.1.2竣工图一套。 4.1.3有设计变更的必须经设计部经理签字。 4.1.4签证变更必须经工程部经理签字认可(见《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4.1.5结算书一份。 4.1.6按结算审批表要求填妥每一栏目。 4.2具备以上条件的,方可予以结算,经预算部审核结算,预算部经理签字同意后,上报分管副总审批。 4.3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由预算部保留原件存档,复印件交主管工程师开付款申请单,今后该复印件由财务部做成凭证存档。 4.4将结算金额、优良率填入相应付款台帐,为结算付款提供依据。 4.5做好存档,以便查阅。 5、相关文件: 5.1《关于工程施工、设计委托、设备采购项目的结算程序》

5.2《设计变更、签证管理程序》 5.3《项目土建预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5.4《项目安装预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5.5《关于零星土建预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5.6《关于零星安装预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5.7《室外总体预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5.8《维修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5.9《招投标管理程序》 5.10《关于零星土方工程暂行操作程序》 5.11《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程序》 5.12《关于点工签认的管理程序》 6、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工程部、预算部全体人员。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条例细则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条例 细则 第六条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是指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二)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三)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 热门城市:赤峰律师宝鸡律师韶关律师珠海律师鄂州律师保山律师梧州律师舟山律师资阳律师河源律师建筑工程的造价问题不仅关乎着工程能否按质按量完成,也同样关乎着国家利益,建筑公司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问题。因此国家建筑法规定不同省份均要制定各自统一管理办法,来约束以及监督工程的造价问题。下面就简要介绍下《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相关条例。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以及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计入的费用。 第三条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实验室建设方案

土壤、水农业环境检测实验室 建设方案 年月日

目录 一、测试项目 二、现有条件 三、标准和方法 四、实验室建设方案和内容 五、费用预算 六、项目实施进度 七、项目预期目标

一、测试项目 土壤速效氮、磷、钾;土壤有机质;土壤、水酸碱度;土壤、水 中的全盐含量。 二、现有条件 40m2房间一间。 三、标准和方法 1 土壤水解性氮的测定(碱解扩散法)。 2 土壤中速效磷的测定——0.5mol/L NaHCO3法。 3 土壤速效钾的测定——NH4OAc浸提,火焰光度法。 4 土壤中有机质的测定——重铬酸钾溶重法(外加热法)。 5 土壤、水酸碱度的测定-电位测定法。 6土壤、水-水溶性盐分(全盐量)的测定—电导法。 (具体方法见附件) 四、实验室建设方案和内容 1、实验台、柜、通风柜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备注 (元) 1 中央台3600*1500*850 1 10000 钢木结构,实芯理化板台 面 带试剂架3米 1 900 水槽和水龙头各2 800 2 实验边台2400*750*800 1 3500 钢木结构,实芯理化板台 面 3 天平台1200*700*800 1 2000 钢木结构,大理石台面 4 通风柜1200*750*2350 1 8500 钢木结构,具通风系统 5 药品柜900*400*1800 1 1200 铝木结构 6 器皿柜900*400*1800 1 1200*2 铝木结构 合计29300

2、仪器设备 序号名称规格单价 (元)数量总价 (元) 用途 1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200-1100nm,波长 准确度:0.5 nm 37000 1 37000 P 2 红外消解炉可控温、20管14800 1 14800 有机质 3 火焰光度计WGH-1A 8500 1 8500 K 4 震荡器恒温往复震荡5800 1 5800 P\K 5 天平1/1000 6500 1 6500 6 天平1/10000 11000 1 11000 7 酸度计(配相应电 极) PH-3系列2200 1 2200 PH测定 8 电导仪Delta 326 3850 1 3850 全盐测定 9 培养箱BPX-524800 1 4800N 10 烘箱电热鼓风3000 1 3000 11 冰箱大冷藏3000 1 3000 12 电炉可调四联1000W 200 1 200 13 土壤筛(1-9)套400 1 400 14 土钻(取土器)套400 1 400 15 研钵中号100 2 200 16 蒸馏水制取设备套15000 1 15000 合计116650 3、玻璃器皿及试剂 序号规格单价 (元)数量总价 (元) 用途 氢氧化钠500g/分析 纯6.8 1瓶 6.8 见附件方 法 盐酸分析纯9 1 9 硼酸分析纯12 1 12 阿拉伯胶28 1 28 甘油21 1 21 碳酸钾分析纯12 1 12 硫酸亚铁分析纯8 1 8 碳酸氢钠分析纯11 1 11 酒石酸氧锑钾分析纯85 1 85 钼酸铵分析纯175 1 175 抗坏血酸分析纯7.5 1 7.5 磷酸二氢钾分析纯17.5 1 17.5 硫酸分析纯10 1 10

图书采购招标工作方案

图书采购招标工作 方案

宜宾学院关于 5月19日图书采购 招标的通知 各商家: 宜宾学院将于 5月19日下午2:30时进行图书采购招标工作,详情见<宜宾学院图书采购招标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宜宾学院图书采购招标工作方案>为一个整体,不可断章 取义。 二、投标书务必按要求制作。如若需特别说明或申明事项,请在 标书的最后简明扼要地说明或申明,切忌长篇大论。 三、宜宾学院保留在开标前对<宜宾学院图书采购招标工作方 案>进行修正的权利。 四、本通知由宜宾学院图书教材采购中心负责解释。由于内容 较多,不妥之处,敬请指正。电话:或3530993 联系人:邹 世钦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宜宾学院图书采购招标工作方案> 宜宾学院图书教材采购中心 -5-5

宜宾学院图书招标 工作方案 (公布) 5月 宜宾学院图书采购招标工作方案 总目录

第一章宜宾学院图书采购招标工作方案概况 第二章宜宾学院图书采购招标公告 第三章宜宾学院图书采购招标书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书的编制 (四)、投标书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议标、商务谈判。 (六)、签订合同 三、合同: (一)、合同条款 (二)、合同格式 四、履约保证书格式 第四章宜宾学院图书采购投标书 一、投标书封面 二、投标书正文 三、服务承诺 四、投标人及其全权代表的资质审查 第五章宜宾学院图书采购评标指标体系 一、评标指标体系的备注事项 二、评标指标体系 三、指标体系评分表

第一章宜宾学院图书招标工作方案概况 一、招标项目名称:宜宾学院图书采购。 二、本招标项目资金总量:约66万元人民币 三、本项目招标工作组织及领导:(略) 四、招标及合同签订时间、地点: 5月19日下午2:30分在宜宾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开标、评标、谈判、定标,并随即签订合同。 五、本招标签订合同有效时间:截 -12-10日止。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操作程序: 1、审定图书采购招标工作方案。 2、制作并公布招标公告。 3、投标人经过QQ电子邮箱或QQ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4、审核投标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第四 部分”投标人及其全权代表的资质审查”),并对其进行考 察。 5、投标人组织编制投标书; 6、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标会议; 7、组织开标、评标、谈判、定标、宣布并公示中标结果。 8、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与学院签订图书购销合同。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 3.1 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 监督检查。 3.2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 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 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 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 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 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 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1.5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 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 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4.1.7 信息通达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制时应考虑适应成本核算、成 本分析等多方面的需要,对资料、信息应及时整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建筑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实施对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包括建筑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审核及建筑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建筑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建筑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建筑工程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制定等与建筑工程造价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设区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计价依据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全省统一的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规则和计价办法,编制并发布建筑工程定额。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定期采集、整理和发布有关建筑工程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建筑市场参考价、技术经济指标、造价指数等造价信息。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六条施工企业可以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制定本企业定额,作为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包括: (一)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概算指标; (二)全省统一的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规则和计价办法; (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五)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六)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等市场价格信息; (七)其他有关建筑工程的计价依据。 第三章工程造价的确定 第八条 建筑工程的投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最高限价、竣工结算、决算应当由具有编制能力的发包人或承包人编制,或者由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发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第九条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和工程最高限价由成本、利润、规费和税金构成,其编制可以采用下列计价方法。

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方案

附件一: 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方案 (试行) 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二00七年四月 1 / 1

编制说明 一、制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二、指导方针: 1、实验室和功能室的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教学仪器,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2、实验室的建设,应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利于各种媒体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 3、实验室的建设,应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探索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能力的教学环境,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4、实验室的建设,应体现整合教育资源,营造浓郁的学科氛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实验室的建设,应科学、合理,注重环境保护,保证安全卫生,建设绿色实验室,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的装备建设。其中,九年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在本标准中没有单列。在实际执行中,九年制学校可根据学校规模参照本标准小学和初中的相关内容综合考虑;完全中学可参照本标准的中学部分内容综合考虑。 四、分类 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要求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装备建设应达到的最低要求,“规划建议”是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为有较高实验室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提出的要求。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五、相关说明: 1、中学按每班50人设计,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16个平行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一套。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表中4-7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 2、小学按每班45人设计,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8个平行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2个平行班)时,科学教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一套。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表中2-3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 3、实验室和功能室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规划应有一定的前瞻性,设计方案应便于分步建设;改建、扩建时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已有的设施和设备。 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二零零七年四月 1 / 1

材料招标实施方案.

盘锦天安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材料部分实施方案(初稿 通过招标采购可以做到“货比三家” 、“价比三家” , 对同样的产品比质量, 同样质量比价格,实现对产品技术和预算两方面的双重把关,择优选择供货单位。不仅可以获得质优价廉的产品,而且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进而降低生产与经营成本,便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取胜。 招标采购需做好三个环节工作: 一、组织保证 组织保证一直都是招标采购的一个制约因素,本着“人先于利润”的思想,应当完善组建招标、评标组织保证建设。 建议成立在执行总经理领导下,工程部门、材料部门、造价部门自上而下流程重组管理模式,提高采购决策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权的分离。 二、编制一本好的招标文件 招标采购的技术工作中最为复杂的就是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采购活动的成败。其作用:一是便于供应商根据明确的需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二是利用规范的标书,能促使供应商逐步熟悉这种方法, 采取更加重视的态度参加投标。 一个完整的采购招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技术标和经济价格标两部分。三、制定好一套制度 1、招标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管理复杂,应做到管理制度化。实践表明,规范企业招标行为,不能只靠人的觉悟,根本的

途径是制度,用制度去约束和规范行为,既能令广大供应商信服,又使企业自身提高采购质量。 2、相关部门在此工作中的职责。 工程部门将需要招标的材料采购需求计划,提前交给材料采购部门,需有技术规格、型号、计划使用时间等。 材料采购部门根据工程部 /项目部报请的招标、采购需求计划编制招标、采购活动请示,并提名招标主持人,上报执行总经理审批。 执行总经理审核招标、采购的必要性,并授权招标主持人。 招标主持人根据执行总经理的批示, 开始准备招标工作, 编制招标方案, 并负责招标方案的各级报审; 材料采购部门根据招标结果编写定标报告,并组织定标报告的审核工作,材料采购部门在定标报告经过各级评审无异议后,上报执行总经理负责复核定标报告,开始下一步组织合同的签订工作。 3、工作流程 工程部提前 90 天以上将需要招标设备或材料计划提交材料采购部门; 材料采购部门 7天内根据工程部 /项目部报请的招标、采购需求计划编制招标、采购活动请示,并提名招标主持人,上报执行总经理审批完毕;招标主持人根据执行总经理的批示, 开始准备招标工作。 10日内编制完成招标方案, 并负责招标方案的各级报审; 主管材料副总 4小时内完成对招标方案的审批; 主管生产副总 4小时内完成对招标方案的审批; 设计总工 4小时内完成对招标方案的审批; 总造价师 4小时内完成对招标方案的审批;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4]455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颁发机关/发布人:河北省建设厅 文号:冀建法[2004]455号颁布时间:2004-10-14 适用地区:河北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且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50万元以上或者工程项目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工程的施工招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五条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经审查合格。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含评标定标办法、工程量清单等)。

(二)招标人办理招标登记备案手续; (三)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 (五)实行资格预审的工程,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六)招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将资格预审情况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七)招标人组织投标答疑、工程量澄清、现场踏勘; (八)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九)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一)开标、评标、定标; (十二)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三)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四)合同签订(十五)合同备案。 第七条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数量有要求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载明,且不得少于七家,并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排名先后和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未明确载明预审后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数量范围的,招标人对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再设定数量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或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根据工程性质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能准确反映出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程范围、项目特征,满足投标报价编制计算要求。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安徽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试行) 文件编号总版本A 制订日期生效日期 核准会签审查制订 文件修订记录 NO.版次变更修 订 日 期 修订 页次 修订内容摘要登录者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范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项目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明确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审批权限以及审核标准等,确保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有效性,特制定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所规定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决算编制及审批等活动。 第三条主要原则: 3.1 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国家行业和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款规定应用本制度:本制度中任何条款与项目公司所在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相违背的,遵照地区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3.2 各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应用本制度中所列附件或以相同功能的表单,模板进行替代,但在同一项目中必须保持表单、模板的格式和命名统一。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二章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程预算 1.1 工程预算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 1.2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 1.2.1编制目的: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作为项目工程造价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提出设计图纸优化、材料及工艺合理化建议,报项目公司研发设计部及公司领导,作为修正图纸的依据。 1.2.2 编制依据:施工合同(如有)、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项目所在地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预算(或估价表)及费用定额,当地定额站,材料价格信息表、材料市场询价及人工费市场指导价等。 1.2.3 编制部门: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依据1.2.2条及参照集团类似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编制。 第二条工程决算 2.1 工程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初审,集团总工与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复审(按第2.3条工程决算审核权限),与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相结合双控体系。 2.2 工程决算资料的提供 2.2.1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档)。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或协议。

预算员管理办法

河北港口集团港口工程有限公司 预算定额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预算员队伍建设,提高对外结算和对内成本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管理单位。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项目部预算定额员人员配置及选择第三条:各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所辖项目数量、规模、类型、复杂程度及管理模式配备预算员数量。每单位原则应配备至少1名业务过硬的预算员,首选公司正式员工。 第四条: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预算员管理,预算定额部负责对其进行对外结算和对内成本管理业务指导和技能考核。 第五条:预算员从事工作主要分为港口与航道工程、土建工程、水电暖等安装工程、疏浚工程、测量工程等五个专业方向,预算员应至少熟练掌握1个专业方向,并熟悉其他专业。各项目管理单位间可以通过预算定额部、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互相借用或调配预算员。 第六条:从事预算定额员岗位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预算员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岗位,必须进行工作交接,

并书面确认交接资料清单。交接内容应经过所在单位领导审核。 第三章:对外结算、决算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第八条:算量套项应遵循相关定额规定,算量分为计算清单量和定额量,计算清单量应遵循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定额量应遵循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九条:预算员算量套项应优先采用公司电子版算量文件格式。算量套项过程应清晰、明了,必要时可附简图或简要说明。算量过程数据、文字和图表应完成保留,便于与业主、咨询公司进行核量。 第十条:预算员应充分掌握合同相应条款要求,对外结算、决算文件应充分响应合同条款,合同内部分量价应与投标工程清单量价相吻合,签证部分应与实际增项工程量价相吻合,报送业主前应严格履行公司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根据项目情况及工程所在地,按照定额规定确定该项目的取费标准。 第十二条:预结算中材料价格确定应有依据,原则依据当地造价信息,如当地造价信息没有相应材料价格,可采用网络及经销商询价等多种方式获得价格信息。 第十三条:预算员应及时掌握国家、行业或项目所在地造价政策、法规或相关要求的变化,并及时更新造价软件。 以下网站可供参考: 1、奔腾软件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91554149.html,

实验室建设方案

实验室建设方案 一、已进行的工作 (一)学生培养方案 1.科研方案 在科研方面,实验室主要以开放式的方式进行科研活动。这主要可以体现在实验室的人员配置上:在实验室中,本校固定的研究人员占三分之二,校外客座的研究人员占三分之一。客座科研人员承担实验室发布的开放式课题研究,在实验室工作时间由实验室与被聘用者协商决定。实验室对客座科研人员的相关研究成果有冠名权。学生通过主动提出申请,可以加入到这些科研工作中,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科研学习工作,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 同时,为使学生在学业、学术上进行大胆的自主创新活动,实验室也鼓励校内外的学生来实验室进行创新项目申请,在有关专家小组对项目评审后,对合格的项目,予以人力、物力、资源、资金等方面的资助,从而来锻炼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及独立科研能力。 另外,实验室也重视与企业和社会的横向项目的合作。这类科研合作主要是面向实际应用的。通过这些面向实际应用的横向合作,学生可以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增加实际工作经验。从成功的项目中,进行抽象概括,由特殊到一般,上升到理论,对以后的科研工作进行普遍性地指导。 2.培养特色 3.交叉学科培养 复旦大学金融创新研究生开放实验室,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唯一的一所金融领域的文理交叉实验室,主要用于校内外研究生的金融教学实验和自主金融创新研究,为培养高层次的金融人才服务。它整合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系和计算机系等院系的金融研究队伍,科研与教学力量居国内前列,研究范围涵盖了国际金融,数学金融,金融市场,货币银行,金融工程,保险等领域。在这样的研究平台上,可以对研究生进行交叉学科的培养:来自于不同专业背景的同学,在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下,可以共同承担一个科研创新项目,在项目的科研中,可能会需要不同的专业知识,这就可以使同学之间相互学习,或者学生个人主动学习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从而达到对学生进行交叉学科培养的目的,使得实验室培养出的学生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能很好地适应各种环境,出色的完成各种任务。 (二)学生项目情况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材料采购质量,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规范、严谨、合法的招标采购方式降低采购环节,杜绝违约、违规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部门物资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五条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广州公司常务副总、佛山公司常务副总 第六条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经理 副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副经理、合约设计部经理 成员:合约部主任、设计部主任、仓库管理部经理 工作小组负责物资招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招标采购方式和规则。 2、辅助监督、指导本级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招标、评标工作。 3、对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开评标程序进行审查。 4、对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进行审定,确定中标单位。 5、执行评标纪律,对违规人员或违规事件进行处理。 第八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1、辅助市场和供应商调查、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2、制定开标议程、评标流程及办法。 3、根据所招标采购的物资的技术参数,制定评标标准。 4、负责成立当次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小组。 5、组织评标小组进行技术和商务答疑、澄清等工作。 6、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就投标物资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价格、付款方式、供货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集体谈论后形成评标意见,推荐中标单位,报领导小组审定。 7、依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完善并实施后续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物资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并实施。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规定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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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一. 目的 高质高效完成预结算工作,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信誉,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保证结算工作成果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二. 原则 过程清晰,依据可靠,资料齐全,计算正确。 三. 适用范围 综合科自行编制和审核的工程预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和合同暂定价、合同补充和重大变更的造价计算;工程结算,包括总包工程、各类分包工程和材料供应、零星工程的结算。 四. 主要内容 预结算工作职责 预结算工作由综合科全面领导、综合科经理组织与管理预结算工程师具体实施。如设有项目成本负责人,项目成本负责人协助部门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预结算工作进度、协调、资料管理、复核及成果分析等工作。 综合科经理负责监督、审核、引导和评价预结算人员的工作,与其它相关部门间的配合及协调,保证工程预结算编审结果的及时、准确、合理,有利于公司利益,预结算人员负责按有关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合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客观、公正而又严格地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结算,必须恪守廉洁奉公、尽职尽责的工作准则,杜绝因人为因素和疏忽大意而产生的错误。 现场预算工程师负责审核签证数量及造价,并保证签证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成本动态信息反馈及时。在结算任务较多时,部门经理可安排现场预结算人员完成零星工程预结算。 为保证预结算工作质量,预结算人员应不断充实和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平时应积极主动搜集和熟悉各种造价信息资料,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每周到工地一次,了解及熟悉现场施工情况。 所有参与预结算的人员应严守公司机密,妥善保管好与工程预结算有关的资料,防止公司经济信息对外泄露; 所有预结算人员有义务对工程预结算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预结算人员应当保证工程预结算结果的真实性、独立性和科学性,对于任何影响上述三性的因素(包括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等不合理命令等)均可提出异议,必要时可越级汇报。 预算管理 预算的编审根据成本控制工作的需要进行,具体的需求,包括时间和内容上的要求由上级领导、相关部门或合作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如图纸等。必要时,需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如协办单。 部门经理根据项目责任划分、工作量、进度要求、以及专业分工安排预算编审任务,同时明确深度要求、时间要求及须注意事项,由项目成本负责人跟进与落实。 工程预算的编制内容和深度应以能发挥其作用、满足需求部门的使用要求为准,并符合有关规范与文件规定。编制方法,可采用清单计价法或定额计价法。 工程预算或招标标底的编制依据,必须具备:合同书或招标书、经设计部确认为有效、

河北省预结算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工程 预结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冀建法规[2000]4 号 各市建委、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 2000 年 5 月 19 日第四次厅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建设厅 2000 年5月30 日 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价格,规范预结算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本办法所称结算,是指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和调整条件、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等所办理的单项或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含有国有和集体投资,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或总造价 5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

“工程”)的预结算编制以及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其它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及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统一监督管理,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划分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并接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省直有关厅、局造价(定额)管理机构按工程造价管理分工,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专业工程预结算管理。 第五条编制和审查建设工程预结算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止少算、漏算和高估冒算。 第六条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发布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及造价调整办法,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政策性依据。 第二章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依据 第七条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审的政策依据: (一)国家和本省的建设法规、政策,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园林、抗震加固和修缮等工程定额以及有关的调整文件等计价依据。

项目采购实施方案

项目采购实施方案 一、采购工作基本程序 1、国内设备采购基本程序 分公司采购部工作内容及相关方 2 分公司采购部(或设备公司)工作内容及相关方

分公司成立采购部,岗位设置如下: 说明:各岗位人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也可能1人多岗。 三、采购范围 整个项目全部工程物资,包括电解槽工程材料、移动工具、备品备件、移动工具、铸造保持炉、供电整流改造全部设备材料。并负责整个采购物资的合同签订、催交、出厂检验、运输、到货检验及现场安装调试指导、资料整理全过程。 四、采购策划 1、由委内分公司采购部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包括货物离港及到达目的港之前的全部工作,目的港的清关、通关及委国境内运输(包括卸货)由项目部委托的货代公司组织完成。

2、当地采购由项目部实施。 3、为了降低风险、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采购组与项目部协调,可将部分大型设备委托给制造厂负责安装调试,在设备招标时将一并给予考虑。 4、根据公司安排,可将项目部分设备材料进行分包(如中色科技分包5工业炉等)。 五、采购计划编制 1、参与人员:由委内分公司采购部经理组织编制,项目经理会审。 2、编制依据:项目部提供的项目总体网络计划、物资特性、制造周期等。 3、编制内容:包括名称、物资代码、特性、采购方式、招标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制造时间、FOB交货时间、现场交货时间、采购控制费用等,还包括分工及责任关系、业主的特殊要求、经济原则、质量保证原则、安全保障原则、进度控制原则、费用控制原则、分包原则、采购协调程序、特殊措施等。 六、设备材料请购单 1、设备材料请购申请人:分公司采购部采购工程师 2、设备材料请购单编制人:设计院相关专业设计人员。 3、采购工程师应根据采购进度计划要求,提前向设计院发出拟采购设备材料请购通知,设计院应及时提供设备材料采购技术条件(请购单)包括采购数据表、技术说明书、包装运输要求、设计图纸等。 4、设备材料请购单应由设计人员编写,专业负责人审核、总设计师审定、设计单位盖章,及时以纸质版快寄给项目采购工作组,并同时发送WORD或EXCELL版本电子邮件。 5、设备材料请购单原件由综合计划工程师保管,复印件交采购工程师编制招标文件(询价文件)。 6、设备材料请购单作为采购最终依据,应对设计院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提供请购文件的及时性、内容的可靠性,全面性。若由于请购文件的不准确导致采购失误,设计院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经济损失。 6、设备材料请购申请单格式: 7、设备材料请购单格式: 8、技术说明书格式: 七、招标申请 1、招标申请表提出人:采购工程师。

万科工程管理之预决算管理汇总大全9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万科工程管理之预决算管理汇总大全9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零星水电预(结)算工作程序 目的:按照国家、行业、本公司、本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正确地审核、编制工程费用。确保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范围:工程项目中涉及水电预(结)算书的审核、编制,以及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职责:对涉及工作范围的内容,按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应的工作依据完成工作。 程序: 收到零星工程预、结算单。 工程量计算,费用计算。 同施工单位接触,编制预、结算表。 4.1收到由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转来的零星工程水电预(结)算资料。 4.1.1认真阅读审批表,表述内容反映费用情况如何?如有问题,找该项目负责人。 4.1.2检查附件材料,包括决算书、图纸、核定单等。 4.1.3勘察现场,了解审核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4.2计算项目工程量,复核费用。 4.2.1计算依据是《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估价表》以及相应配套文件说明,本公司颁布的《关于工程施工、设计委托、设备采购项目的结算办法》、《工程签证管理方法》、《关于点工签认的管理办法(暂行)》等。 4.2.2对分部分项工程逐一计算,编制工程量初步计算表。 4.3同施工单位接触,编制预(结)算费用表(书)。 4.3.1对项目工程数量不一致的地方,同施工单位核算,取得数量上的一致。 4.3.2完成第一步后,审核单价和费率,调整有误的地方。 4.3.3复核结束后,编制完整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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