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假设

论经济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假设
论经济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假设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学派概述 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线索 现代公共选择理论(social choice或者collective choice)发端于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Arrom)的经典著作《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 alue, K.A.Arrow,1951)。阿罗证明,简单加法不足以在个人偏好中间排出一个一致的共同次序。假如大家没有对自己的偏好进行分门别类地设定共同的标准,又假如有两个以上的投票人和两个以上的选择,则人们就不可能制定出达到一致的集体选择的投票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一项合理的共同的决定只能来自一个可以胜任的公共权力。这时,政府就不单是负责代表个人潜在的共同偏好的估价人了,因为所谓共同偏好是非常含糊不清的,有时又极不协调一致,所以,政府在集中和协调它们时拥有很大的主动行动余地。 以上就是称为“阿罗悖论”的思想。这个结果证明:真正的民主政体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阿罗不可能定律之所以被引入公共财政学,就是由于它促使人们对于国家干预的合理性进行思考:国家干预是否可能产生更有效或更好的结果?而所谓“更有效”和“更好”,究竟指什么?后一个问题属于对国家干预的规范的考察,前一个问题属于对国家干预的实证的考察。因此,后人在两条不同的路线上继续阿罗纳工作,其中一条路线偏重于逻辑的、数字的分析,属于规范的、形式的研究,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经济学家森(Sen);另一条路线侧重于对国家干预的实证的、行为的分析,这就是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所做的工作。 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主要有两方面的研究成果:一是“政治市场”学说,把国家的预算决策过程看成是类似市场的由公共品的供求双方相互决定的过程。这个学说的中心是对投票制度的分析,其中特别是对“中间投票人”等定理作了论述。“中间投票人”定理的发现者邓肯·布莱克(D.Black)在1948年指出,多数选举制度最终会使人们选择的政策成为符合“中间”选民偏好的政策。该定理表明,对社会来说,该选举制度远远不是最合适的解决办法。从理论上讲,可行的选举中最好的选举法是一致通过法(Lidahl均衡就贯穿了该法),而由于寻求一致,会要求人们付出极高的“交易费”,所以该法是很难实行的。1962年出版的布坎南与塔洛克(G.Tullock)合著的《一致的计算》(《Calculation of Consents》)就是论证这一论点的。公共选择学派的另一个研究成果是对财政制度中官僚主义行为的分析。塔洛克发现,资本主义企业和行政部门的区别不在于个人在其中的表现不一样,而在于规定他们追求个人目标时的自治程度的行为法则和制度约束在私人企业中要比在政府部门中严格得多。由此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结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私人企业中的个人活动最有可能符合公共利益,而在行政机构中,人们却最有可能恣意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管这些个人利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主题 公共选择理论所关心的主题始终是:在国家或社会中的个别成员的偏好与政府作出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关系。毫无疑问,在个人与政府机构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关系上,存在着许多种可能性:(1)习惯或宗教法典,即依靠共同接受的习惯或宗教法典作出有关共同事务的决定,我们可以在原始部落中发现这种集体选择的

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流派与主要理论观点

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流派与主要理论观点 公共选择理论有三个学派,他们是罗切斯特学派、芝加哥学派和弗吉尼亚学派。 罗切斯特学派:赖客是该学派的领袖人物。该学派有两个特点:一是坚持用数理方法来研究政治学,在投票、互投赞成票、利益集团和官员研究中使用数学推理;二是坚持把实证的政治理论与伦理学区分开来。其更多的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和政治行为的博弈理论。赖客认为,政治活动是一个博弈过程,政党竞争是一个零和博弈,一方所得是另一方所失,每个政党的最优策略是让对手规模尽可能大,而自己只需保持略有优势(有时甚至是一票之差)就可以战胜对手。因此,在多数票选举制度下,最终将会形成在规模上略有差异,但仍然是势均力敌的两个政党。因而,冲突和冲突和解是公共选择理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该学派始终一贯地把实证的政治理论用来研究选举、政党策略、投票程序控制、政党联盟形成、立法机构和政府官员。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该学派论著的大部分内容都是理论性的和抽象的,基本上不涉及制度内容。这一派的成员大多对西方传统的政治学偏好制度主义持反感态度,而注重空间投票模型的研究。同时,该学派的大多数论著不讨论规范问题,他们试图站在中性立场上来研究民主选举中的多数票循环、互投赞成票所造成的缺乏效率、利益集团政治学、官员斟酌权等公共选择论题。 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有贝克尔、佩茨曼等。芝加哥学派的自由主义色彩尤其是“反历史”的色彩最为明显。该学派认为,经济学家可以观察、解释和描述历史过程,但是不能影响历史过程;改变这个世界的努力总的来说是枉费心机的,是对本来就稀缺的资源的一种浪费。根据这个基本思想,该学派排除了经济学家向政府提供政策建议以及政府干预的必要性。芝加哥政治经济学建立在效用和利润最大化的强假设前途上,它从价格理论和实证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政府,把政府主要看作是受追求自身利益的理性的个人所利用的、在社会范围内对财富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机制。其否认政府是为公众谋利益的,它认为,政治市场只不过是满足起决定性作用的利益集团成员再分配偏好的技术上有效率的机制。它把私人

哈贝马斯的沟通理性观述评

哈贝马斯的沟通理性观述评 何包钢 本文主要依据哈贝马斯的《沟通行为理论 ----- 理性和社会的理性化》、《论现代性的哲学话语》和《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中有关材料,集中综述、介绍他的沟通理性观。[2]文章先介绍哈贝马斯的基本哲学框架,以便能够了解其沟通理性的背景思想;然后分别从沟通理性的概念、有效性申述、辩论理论、实践理性和 生活世界诸方面来刻画出沟通理性的一般面貌及其特征。文章进一步讨论了哈贝马斯沟通理性观的民主意义:商讨型民主模式。文章最后提出几点对哈贝马斯的批评意见。 哲学基本范式的转变 要理解哈贝马斯的沟通理性,首先要把握住他的哲学基本理论框架。 哈贝马斯在其《论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中,探讨了走出精神主体哲学的新路子。他建议客观知识的范式 (t he paradigm of the knowledge of objects)必须由言行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的范式(the paradigm of m utual understanding between subjects capable of speed and action)来代替。他批评了狭窄的主体精神哲学的本体论框架。如果恒常的、可调节的、有表达力的言语行为能够与有效性申述发生联系,那么精 神哲学的基本本体论框架就被证明太狭窄了。因为这个与主体及其表征或命题相联系的“世界”迄今为止 被看成是整体性的客体或现存的事态。此外,客观世界被看成与所有真实判断语句相联系。但是,如果规 范的正当和主体的真挚这些话题被引到与真理相类似的有效性申述中,那么这个与事实世界相类似的“世界”就不得不要求合法调节的人际关系和有特征的主观经验 ----- 这个“世界”不仅要求以第三人称态度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客观”东西,而且要求在听众态度中我们感受到有责任的规范东西,同时还要求在第 一人称态度中我们不是公开就是隐藏于公众之中的主观东西(Habermas,1987,313)。这样,哈贝马斯的沟通理性就涉及到事实的客观世界、规范的社会世界和情感的主观世界中的合理性问题。 随着主体之间相互理解的范式代替了主-客二分的框架,沟通中的参与者的执行态度(the performative a ttitude)也取代了观察者的客观化态度。哈贝马斯指出,在定向于获得理解的行为模式中,客体化态度 - ----- 认识主体把自身看成是外部世界的客体 ----- 不再具有特殊地位。相反,相互理解的范式的关键在于沟通中的参与者的执行态度,即他们通过相互理解世上某事来协调行为计划(Habermas, 1987:296)。只 要观察者采用客观化态度来对待外在世界实体,就会产生与主体自身的关系,只要其它视角没有取代观察 者的视角,自我关系的先验 ----- 经验的双重性就是不可避免的;于是主体只好把自已看成是整个世界的

公共选择理论

一、布坎南的生平 布坎南,1919年10月2日生于美国田纳西州,1940年毕业于中田纳西州师范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41年获得文学硕士学位。1948年,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在芝大期间,布坎南受教于芝加哥学派创始人之一的著名经济学家F.H奈特,奈特属于自由派经济学家,布坎南受其影响很深,并曾为之撰写传记。1949年,布坎南接受田纳西大学的聘请,成为该校的教授,并开始了他的学术生涯。1955-1956年,布坎南靠富布赖特奖学金在意大利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研究,受到了欧洲财政学派的影响,从而使他对政治决策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从意大利回国后,1956-1968年,布坎南在弗吉尼亚大学任麦金太尔讲座经济学教授,并于1958-1969年担任杰斐逊经济研究中心主任。1968年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1969-1983年在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及州立大学任教授,并兼任公共选择中心主任。1983年后到乔治·梅森大学任教。布坎南一生多次获得荣誉奖,并在多个重要机构任咨询职务。1962年创立公共选择学会,并于同年任美国南部经济学会主席。1967-1969年任美国经济学会执行委员,1972年任该学会副主席。1977年获迈阿密大学法学经济学中心颁发的法学经济学奖。1980-1981年当选蒙特·佩策林学会执行委员。1982年任美国西部经济学会副主席。布坎南的著作甚丰,主要有:《财政理论和政治经济》(1960年);《赞同的计算:宪法民主的逻辑基础》(与塔洛克合著,1962年);《民主进程中的财政》(1966年);《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1968年);《公共选择理论:经济学在政治方面的应用》(与R.托尼逊合著,1972年);《自由的限度》(1975年);《赤字民主:凯恩斯勋爵的政治遗产》(与查理德·瓦格纳合著,1977年);《凯恩斯先生的结论:对于把经济理论滥用于政治投机活动的分析以及对宪法纪律的建议》(1978年);《自由、市场和国家:八十年代的政治经济学》(1986年)。 二、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 (一)公共选择理论产生的背景 经济是现实的产物,经济理论也是为现实服务的,经济学理论之所以有其存在的价值,乃是因为它符合了它所处时代的要求;同时,现实的社会经济现象更是理论产生必不可少的背景。布坎南所提出的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其产生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点。首先,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自由主义经济学

公共选择理论简介

公共选择理论简介 作者:杜晓中国政治学 2003-10-13 以詹姆斯、布坎南等人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是本世纪60年代初在美国出现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流派。这一学派创立了公共选择理论,通过对"法律——制度——结构"这一社会框架的研究,试图弥补传统西方经济学侧重个体在经济生活中的供求行为分析的片面性,从而解决政治学与经济学长期隔绝的问题。 一.公共选择理论产生的原因 1.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理论成为西方经济学界的主导理论,受凯恩斯理论的影响,西方各国纷纷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随着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政府职能进一步扩大,政府的规模也不断扩大,这造成了政府机构膨胀,资源浪费等后果,国家干预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经济学界出现了一股声势浩大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复兴的浪潮。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张反对国家干预,恢复自由放任。而公共选择理论则在这股声势浩大的反对浪潮中应运而生。 2.进入20世纪后,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巩固,西方经济学的研究重点从解释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的合理性转向对资源配置与效率问题的研究。在这同时,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也发生了重大变革。以马歇尔为代表的一大批经济学家大量地将数学工具引入经济学,使用数学工具研究经济在给经济研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经济学家过分注重指标分析和模型建立,使经济学越来越抽象、越来越脱离实际。一些不满经济学现状的经济学者主张恢复古典经济学的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以分析"交易过程"为核心的方法论,并将这种方法论延伸到对政治市场的分析。 二.公共选择学派的基本观点 公共选择理论是以西方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假设引入对政治体制和政府行为的分析为基础的。在传统的西方经济学中,政府与厂商、消费者具有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经济人"的假设只属于厂商和消费者,只有他们才是利己的、理性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人",在私利及贪欲的驱使下,对经济生活中自己的位置作出最有利于个人的判断和设计,而政府则是超出这一狭隘的个人利益的,政府以其自己的公正与准确超乎众人之上,在追求公众的利益之时,政府以它的公正赢得公众对它的信任和支持。因此,公正与准确是政府固有的一种天赋。公共选择理论则认为,其实,政府官员与厂商和消费者一样,也是具有理性和私利的"经济人",他们也具有自己的动机、愿望和偏好,他们同样关心自己在政治活动中的成本和收益,在交易过程中他们也同样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同样的人不可能仅仅因为从经济市场转入政治市场之后就由仔细求利的自利者转变成为大公无私的"利他者",政府官员作为单个的个人在政治市场上会对不同的决策规则和集体制度作出最有利与自己的反应(即公共选择问题)。 在把个人偏好转化为社会决策的机制或程序的选择时,这些机制或程序通过直接方式或者指定代表的间接方式,显示公民对广义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的偏好。于是,在选民和国家之间就必须插入一个媒介——选举制度。但是,由于所采用的规则不同,影响选民、政治家或政党的有关行为的成本——收益也不同,因而会表现出不同的"需求"结构。而且,不论以何种方式作出公共选择,最终实施社会决策的是官僚和官僚机构,其最终的决策也就很难体现公共利益的最优化。而特殊利益集团、官僚和立法官员追求私利的行为,一方面导致过多的公共物品供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研究综述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研究综述 谢嘉元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 110004) 摘要:通过比较系统考察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理论产生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是一种制度分析“典范”,在美国政治学界中占主导地位,但在我国政治学界的研究和运用才刚刚起步背景及特征、国外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者的主要观点、理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内学者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研究、理论的发展现状,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做一个简单的梳理,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新制度主义;特点;主要观点 自詹姆斯·马奇和约翰·奥尔森于1984年在《美国政治科学评论》杂志上发表“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织因素”一文,“新制度主义”一词在政治科学中的出现频率便越来越高。按照被接受最广的霍尔和泰勒的观点,新制度主义可划分为三种不同的流派: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所有这三种流派都是针对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盛行的行为主义研究方法而发展起来的,并试图重新阐释制度在决定社会和政治产出中所发挥的作用。尽管这三种流派出现的时间起点相近,并且都强调了制度的重要性,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并且彼此的发展也呈现了相对的独立性。 一、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理论的背景 理性选择从方法论层面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追溯到霍布斯

和休谟。但是,作为现代理性选择理论则产生于 20 世纪50年代。理性选择理论诞生之初,仅是政治科学学科中的一个很小的分支,没有受到太大的关注。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和发展,现在的理性选择理论较之过去更加成熟。当理性选择理论运用严格的预设假定前提来研究美国国会的投票行为时,发现一个重大的矛盾,即如果传统理性选择的模型正确的话,美国国会的立法就很难保持稳定的多数。因为立法者们众多的偏好顺序和问题本身的多维特征都将会导致这样一种现象,即新的多数往往会倾向于推翻任何已经通过的议案,从而使得从一个议案到另一个议案都会出现阿罗循环的现象。然而事实表明,美国国会投票结果保持了相当大的稳定性。正是在解答这一令传统理性选择理论者感到迷惑的问题的过程中,理性选择开始对制度进行研究。国会的制度降低了事务处理的交易成本,使得在议员之间能够达成交易,从而使得法案的稳定通过成为可能。此时,理性选择理论也被称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 理性选择范式目前在美国政治学中占据着主导地位,现代政治学家们一般都把“理性选择理论”视为公共选择理论、社会选择理论、博弈论、理性行动模式、实证政治经济学等的同义词。按照盖伊·彼得斯的分析,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又可以分为若干分支。第一个分支是印地安那学派,以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夫妇为代表,主要关注如何用制度来解决公共池塘的治理问题,即如何克服公共池塘资源治理中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不一致问题。第二个分支是公共选择学派,即把现代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用于研究政治学的问题,以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尤其是理性人假设)、原理和方法作为分析工具来研究和刻画政治市场上的主体的行为和政治市场的运行。公共选择“是将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

论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

论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 作者简介:高连克(1969--)男,福建厦门人,集美大学副教授,社会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读博士后。集美大学社会学系厦门361021电子信箱为: abull2054@https://www.360docs.net/doc/0c1662477.html, 内容摘要:20世纪90年代,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从个体行动者与法人行动者出发,试图整合社会学理论微观主义与宏观主义,因而在经济社会学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是包括行动系统、行动的结构、行动的权利以及社会最优等四组基本概念构成的。理性选择理论不仅要分析个别行动者的行动,而且要努力能够从对微观行动的分析上升到对宏观社会结构的分析,这集中体现在对法人行动分析。因为法人行动不只是分析行动系统的一个重要概念,而且更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和显著特征之一。但是,他的理论忽视了行动者的偏好、欲望以及心理预期,忽视了感性选择以及社会关系网络对个体行动以及社会行动的制约作用。关键词:科尔曼理性选择社会行动西方社会学理论孔德以后,受二元论哲学思维方式的影响,一直存在着相互对立的理论研究理路。那就是单子论与整体论、还原论与有机论、个体论与系统论、行动理论与结构主义、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也就表现为微观与宏观的对立。理论研究过程中二元对立倾向越来越引起许多社会学家的不满,他们纷纷从各自的研究旨趣出发试图综合社会学理论中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微观理论与宏观理论之间的鸿沟,努力实现社会学理论的统一与整合,帕森斯就是其中的代表。然而,20世纪50年代以后,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理论因其过分专注于社会结构与功能之间的有机整合性、社会发展的和谐性而忽视了社会事实之间的冲突与不一致性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和批判。这诚如吉登斯所言,“在二战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整个世界的社会学都为美国社会学所主宰,社会学理论中深深地埋下了帕森斯的印记。现在回过头来看,帕森斯思想享有的声望未免太高,因为他那种抽象、含混的风格引起许多人的麻烦。”(1)这样,反思社会学功能主义研究理路、寻求社会学方法论突破、构建真正能够反映与把握社会现实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就成了帕森斯以后社会学家共同的心声。从50年代到80年代,在批判帕森斯功能理论基础上美国社会学界群星璀璨,但都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到了80年代,整个社会学界日益出现了微观与宏观整合趋势:整体主义、宏观主义社会学理论试图引入个体心理学理论,而个体主义、微观主义社会学理论则不断扩大自己的理论视野,试图将社会系统与社会结构纳入到自己的理论范围之中。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成为杰出代表,他1990年出版的《社会理论的基础》正是努力实现微观与宏观的整合。为此,他的导师罗伯特·默顿曾经这样高度评价这本著作:“自半个世纪前帕森斯所著《社会行动的结构》问世以来,这本书是有关社会理论的一部最重要的著作,……科尔曼教授在分析批判传统社会理论的基础上创立了新的社会行动理论。他对法人行动者的分析是具有深远影响的新思维”。(2)一、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基础任何一种理论都是建立在某种基础之上的,理论基础构成了该理论生长的关键。总体上看,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的基础主要有三个方面,那就是经济学基础、社会学方法论基础以及交换理论的基础。一段时期以来,理性选择理

西方行政学说史及笔记—第十六讲:公共选择理论

第十六讲:公共选择理论 一.公共选择学派简介 公共选择理论是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于60年代末70年代初形成的一种学术思潮。公共选择学派在政治家的动机、政府干预、财政政策、民主制度等方面得出了一系列不同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结论。主要特征就是:用经济学方法分析政治过程(即政治家、投票者、官僚们的公共选择行为,也即非市场的集体决策)。 1948年,英国北威尔士大学的经济学教授邓肯·布莱克(Duncan Black,1908~1991年)在美国《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集体决策的理论根据”的文章,首次将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引入对政治行为的分析之中,该文为公共选择理论奠定了基础。但当时并未产生太大影响。 60年代是公共选择学派逐渐成型的阶段。这一阶段,布坎南等人主张恢复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主张在经济研究上回到古典学派,分析规则和制度对经济的影响,把政治因素纳入经济分析之中.此后,随着K·J·阿罗、J·M·布坎南和G·塔洛克等人相继发表有关非市场决策问题的论著。由此,一门处在经济学与政治学、法学交叉领域的新学科逐步形成了,这就是公共选择理论,也是一种新的公共经济理论(政治经济学)。其宗旨是要把市场制度中的人类行为与政治制度中的政府行为纳入同一分析的轨道,即经济人模式,从而修正传统经济学把政治制度置于经济分析之外的理论缺陷。 早在18世纪下半叶的法国,出现了科学思想和数学方法异常繁盛的局面。许多思想家相信,社会科学的许多问题可以通过精确的实证研究和科学推理得到解决。在法国科学院,博尔达(Borda,1733-1799)、孔多塞(Condorcet, 1743-1794)和拉普拉斯(Laplace, 1749-1827)这三位院士用数学方法对政治学中的投票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1784年,博尔达在科学院宣读了他的第二篇论选举形式的文章之后,他所提议的记分投票制被科学院用在院士选举之中,直到1800年,因一个新院士拿破仑的反对,才被废止。19世纪英国数学家和小说家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 1832-1898)也曾对委员会制度作过实证的分析。这些研究成果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一度湮没无闻,直到邓肯〃布莱克在用类似方法研究同样问题时,才重新发现和介绍了他们。在1991年的一篇文章中,G〃塔洛克将邓肯〃布莱克奉为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开山祖师(Founding Father)。这无疑是一种公允的评价。 继布莱克之后,肯尼斯·阿罗(Kenneth Arrow)在《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1951)、安东尼·道恩斯(Anthony Downs)在《民主的经济理论》(1957)、奥尔森(Olson)在《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布坎南(Buchanan)和塔洛克(Tullock)在《同意的计算》(1962)中分别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稍后,人们发现,在公

科尔曼学术思想总结

科尔曼学术思想总结 一、人物介绍 詹姆斯·科尔曼(1926-1995)是当代著名的社会学家,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的杰出代表。科尔曼于1949年在美国普渡大学获得化学工程学士学位,后师从罗伯特·默顿和保罗·拉扎斯菲尔德,于1955年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获得社会学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之后,科尔曼来到久负盛名的芝加哥大学任教。1959年他又来到位于马里兰州的著名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在霍大创办了社会学系并出任系主任。从1959年到1973年的14年里,科尔曼一直都在霍普金斯大学耕耘,并为霍大培养了555名博士研究生。在霍普金斯大学期间,科尔曼完成了与教育社会学相关论文60篇,对美国教育社会学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1973年,科尔曼又回到芝加哥大学任社会学教授,直至1995年3月25日逝世。 二、著作及思想概述 科尔曼其实出道甚早,他50年代毕业于当时名列美国全国大学社会学系之首的哥伦毕业大学社会学系,不久就有学术专著《社区冲突》(1957)问世。60年代他著有《青年人的社会》(1961)等。真正为他带来崇高声誉的是1990年才付梓的《社会理论的基础》,这年科尔曼已经年近花甲,说一句“夕阳无限好”,却也是姗姗来迟的辉煌了。科尔曼将本书题献给他的导师罗伯特·默顿,默顿系美国社会学大佬,他的评语“科尔曼教授对于‘法人行动者’的分析是具有深远影响的新思维”,毫无疑问同样影响深远。 科尔曼的学术生涯分为两个比较明显的阶段,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科尔曼一直遵循由默顿改进和倡导的经验功能主义范式,进行了大量的经验研究和社会政策研究工作。他的经验研究深受默顿和拉扎斯菲尔德的影响,一方面注意量化分析,另一方面则努力寻求经验研究和理论化过程之间的动态联系。在研究初期,科尔曼涉足了许多经验研究领域,如工会民主、集体行为、医生中的社会关系网络等。从1959年年发表第一篇有关教育的论文《成绩与竞争机制》开始,科尔曼就开始了有关青少年发展和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并且一发不可收拾,而60年代中期的“科尔曼报告”更使他一举成名,为社会公众所熟知,并对当时美国教育政策的修订产生了重大影响。 80年代以后,科尔曼的研究重点逐渐发生了变化,由于主流社会学范式不断受到的劫难和批判,他开始关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论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并尝试对其进行改进。经过十几年的探索,科尔曼逐渐脱离了传统社会学的束缚,即不仅仅研究社会环境与社会结构对个体行为的影响,而且认识到个体之间的互动也可以创造系统运行的方式。于是,他将个体“理性”行动作为基本假设和研究起点建立了自己的理性社会行动理论体系,希望以此来弥补传统结构功能主义的缺陷。在家里分析框架的过程中,科尔曼则注重所谓“微观-宏观”之间的过渡问题,试图以此建立社会学理论的新基础。 科尔曼提出,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是解释社会现象,而不是解释个体行动。但他同时指出,自己的研究并非直接着眼于宏观现象,而是注重系统行动的内部分析,或者说是以低于系统水平上的行动和倾向性基础来解释系统行动,故属于个体水平上的行动理论。科尔曼认为,他的研究死一项新的社会理论,这种理论以个体主义的方法论为特征,强调理性行动的结构,以弥补社会学研究在微观和

浅析李嘉图等价定理述评(一)

浅析李嘉图等价定理述评(一) 论文关键词:李嘉图等价:举债:征税论文摘要:在研究举债和征税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时,西方经济学家围绕“李嘉图等价定理”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李嘉图等价定理因其严格的假设条件在现实中很难成立,但却提供了一个估计财政政策效果的有用框架。正确理解李嘉图公债理论,对于研究政府举债与征税的关系及两者对经济的影响,对于研究政府财政政策的选择等现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李嘉图等价定理和公债的财富效应 1974年,美国宏观经济学家罗伯特,巴罗在其发表的《政府债券是净财富吗?》的著名论文中,采用了新古典宏观经济学视角,通过深奥的数学推理发现,赤字融资的补偿陆财政政策是无效的。在政府支出既定的条件下,发债和征税的经济效应是一样的。发债实质上是延期征税,理性消费者会预期到:在政府支出既定时,目前由于赤字融资而导致的税收减少,会使未来的税收更高,而且未来税收增加额的现值会等于目前税收的减少,居民不会因为购买公债而增加消费。强调了政府筹资是通过征税还是举债的方式,对消费没有任何影响。这种思想的政策含义极为深远,如果人人都认识到他们的纳税只是被推迟了,那么,政府借人债务的任何增加都将被私人储蓄的等额增加所抵消,结果国内总储蓄不变。既不存在消费扩张,也没有收入的乘数效应,投资的挤出也不会发生,当然未来的一代人也就不会承担由于举债而使资本减少的负担。经济活动同政府预算平衡时完全相同。这样,巴罗的思想就否定了新古典综合派的观点:举债在短期内影响总需求,长期内可能通过“挤出效应”影响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 巴罗的以上观点在经济学界引起了广泛关注。1976年詹姆斯,布坎南在其发表的题为《巴罗的(论李嘉图等价定理)》的评论中,首次将巴罗的上述观点命名为“李嘉图等价定理”。巴罗关于上述税收和公债等价的思想,最初应该归功于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李嘉图认为政府举债和征税对经济影响的性质是相同的,即两者都会减少国家的生产资本。他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17章中说:“一个国家为筹划战争费用或政府一般支出而课征的税,都是从该国的生产性劳动中取得的。这种开支每有节省,即使不是增加到纳税人的资本中,一般也会增加到他们的收入之中。如果为了一年的战费支出而以发行公债的方式征集2000万镑,这就是从国家的生产资本中取去了2000万镑。每年为偿付这种公债利息而课征的100万镑,只不过是由付这100万镑的人手中转移到收这100万镑的人手中,也就是由纳税人手中转移到公债债权人手中。实际开支的是那2000万镑,而不是为那2000万镑必须支付的利息。付不付息都不会使国家增富或变穷。政府可以通过税收的方式一次征收2000万镑,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必每年课征100万镑。但这样做并不会改变这一问题的性质。”这段话可以概括为:(1)政府举债会使国家的生产资本减少2000万镑;(2)公债利息是以税收支付。这种支付实际上是收入由纳税人手中转移到公债债权人手中,国家的财富不会由此而发生变化;(3)政府征税也会使国家的生产资本减少2000万镑,但征税后不存在利息支付问题;(4)政府举债与征税对经济的影响性质相同,即二者都会使国家的生产资本减少2000万镑。 李嘉图等价的核心观点是公债仅仅是延迟的税收,当前为弥补财政赤字发行的公债本息在将来必须通过征税偿还,而且税收的现值与当前的财政赤字相等。李嘉图等价的逻辑基础是消费理论中的生命周期假说和永久收入假说,即假定能预见未来的消费者知道,政府今天通过发行公债弥补财政赤字意味着未来更高的税收,通过发行公债而不是征税为政府支出筹资,并没有减少消费者生命周期内的总的税收负担,惟一改变的是推迟了征税的时间。根据李嘉图等价的观点,消费者具有完全理性,能准确地预见到无限的未来,他们的消费安排不仅根据他们现期收入,而且根据他们预期的未来收入,为了支付未来因偿还公债而将要增加的税收,他们会减少现时的消费。而增加储蓄。从本质上说,李嘉图等价定理是一种中性原理:选择征收一次性总量税,还是发行公债为政府支出筹措资金,对于居民的消费和资本形成(国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 本章介绍公共选择理论(Theory of Public Choices)。公共选择理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它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研究政治问题,因而也是现代政治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研究对象是集体决策的过程和政治个体(包括选民和政治家)的行为特征,其研究重点是经济政策的制订过程。公共选择理论开创性地以人的自利为出发点,研究政治个体、政府和国家的行为,从而使人们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有了新的认识,有的学者从而提出了“政府失灵”的论点。 本章第一节简单介绍公共选择理论的产生、发展、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论;第二节讨论投票理论,包括投票的规则、投票的中间人定理、阿罗投票悖论等,这部分内容是理解公共产品需求理论的基础;第三节介绍公共产品的需求理论,我们将分别讨论公共产品的个人需求和社会需求的决定问题;然后简要介绍有关利益集团和寻租的问题;最后讨论政府失灵的理论。 第一节公共选择理论概述 公共选择理论在西方经济学的各个分支中,属于比较年轻而且影响不是很大的流派,但是由于其在理论方面的独到创见,使其在经济学和政治学中占有一席之地。公共选择理论最主要的贡献在于把“经济人假设”引入政治领域,推翻了以往认为政治家都拥有优良的品质、政府自然“为公”的传统政治理论。 一、公共选择理论发展简介: 公共选择理论最早可追溯至1958年邓肯?布莱克(D. Black)发表的《委员会与选举理论》,在这篇文献里,作者分析了投票程序对于公共选择的影响。然而,使公共选择理论真正成为一个经济学流派、并且不断扩大其影响的则是“公共选择”之父布坎南(J?M?Buchanan)。 1957年,布坎南和沃伦?纳特(Knight)在弗吉尼亚大学创办“托马斯?杰斐逊中心”,其宗旨是“促进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社会秩序”。但是,其宗旨与当时流行的凯恩斯主义格格不入,在当时,人们对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表示了无比的信任,认为政府是天然为人民谋福利的,政府官员也都是道德高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谦谦君子”。因此,该中心备受校方的排挤。到1968年,布坎南和公共选择学派另一位代表人物塔洛克(G ?Tuock)不得不转往其他大学谋求发展。 1969年,布坎南和塔洛克来到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创办了“公共选择研究中心”,并创办《公共选择》杂志。布坎南在1972年所著的《公共选择理论》一书中,明确指明这个组织的目标:“……我们将把40年来人们用来研究市场失灵的所有方法,原封不动地用来研究国家和公共经济的一切部门。”这种“政府失灵”的思想很快得到人们的认可,因为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经济深受“滞胀”之苦,人们开始质疑凯恩斯主义干预经济的正确性和必要性。但是,这个研究中心也是命运多舛,1982年,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做出决定,居然将“公共选择研究中心”作为一个单位(包括教员、职员、设施和学生)全部移交给了乔

侯钧生《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圣才出品】

第十六章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 16.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考点一:社会理论的基础★ 1.理性选择理论的方法论基础 (1)詹姆斯·科尔曼是当代著名的社会学家,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的杰出代表。他提出,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是解释社会现象,而不是解释个体行动。但他的研究并非直接着眼于宏

观现象,而是注重系统行动的内部分析,属于个体水平上的行动理论。是一项新的社会理论,这种理论以个体主义的方法论为特征,强调理性行动的结构,以弥补过去社会学研究在微观与宏观上二相对立的不足。 (2)科尔曼理论的两个基本出发点 ①他运用的是个体行动具有目的性的行动理论。 ②他借用了经济学中的最大限度获取效益的概念去说明“有目的的行动”。 (3)从方法论上说,理性选择理论者所坚持的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从而与整体主义相对立,即强调对有目的的个体行动的研究。 (4)科尔曼采用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原因 ①这种方法论可使反目的论者的批评失效。在个人主义方法论下,理论的解释是非目的论的,它对系统行动的解释并非以最终目的为原因。 ②社会科学与其研究对象之间有一种特殊的关系。社会科学家本身是人,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人的行动。而在缺乏个人行动基础的理论中,行动的原因不是个人的目标、目的或意愿,而是个人之外的某些力量,或是个人未曾意识到的某种内在冲动。 ③在理论基础上可与其他学科相互沟通。如果社会理论也把基础置于个人具有目的性和责任感之上,社会理论的发展必将得益于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的相互交流。 2.理性选择理论的社会科学基础 (1)理性选择理论源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从20世纪中期开始,该理论的一些思路扩展到经济学以外的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内,并形成了一些新的学说和流派。 (2)关于理性选择理论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广泛扩展,特别要提到美国芝加哥大学在其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芝加哥大学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部在20世纪80年代将理性选择理论

社会资本理论 科尔曼的思想

科尔曼对社会资本的较系统的研究 近年来,社会资本理论(socialcapitaltheo2ry)已成为社会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诸多学科理论分析的重要视角。社会学家运用“社会资本”的概念来分析个人、组织与社会,并尝试用它来弥合社会学传统理论中的宏微观之间的分裂状况,在社会行动、社会流动、社会组织、社会制度、社会发展等具体的研究领域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社会资本理论使经济学对经济发展动因的解释跳出了传统的土地、劳动和资本的巢窠,开始关注到一个社会的文化和规范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而在政治学那里,社会资本理论则为研究政府的功能、公民的参与、政治制度的创新、社会信任、社会凝集力等提供了有力的解释范式。正如同杰森特·乔丹所注意到的,“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已为各学科中的社会科学家所广泛认可,它被认为是用来解释经济增长和政治稳定等现象的一个关键性因素。” “社会资本”的概念最初是由经济学的“资本”演变而来的。在古典经济学那里,资本和土地、劳动并称为三大生产要素。斯密(AdamSmith)指出,资本是一切能够带来收入或利润的资财。人们将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资财贮藏起来投入生产,这部分资财即成为资本。他第一次使用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两个术语。固定资本的特征是“不必经过流通,不必更换主人,即可提供收入或利润,其中包括厂房、机器、工具等”。而流动资本的特征是“要靠流通,靠更换主人而提供收入,其中包括原材料和货币”。 60年代舒尔茨(T.W.Schultz)和贝克尔(GaryBecker)把“人力资本”(Hu2mancapital)的概念引入经济学的分析中来发展和完善了人力资本理论。他们通过对50年代和60年代经济增长的研究提出,一个社会拥有的受过教育和训练的健康工人决定了古典生产要素的使用率。人力资本的投资可以提高工人的技能,这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之一。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是多方面的,它包括对教育、培训和保健的投资,也包括家庭中对孩子的投资。舒尔茨和贝克尔提出的人力资本概念的贡献在于,使“资本”首次摆脱了具体的物质形态而向广义的、抽象的层次扩展,成为可以带来价值增殖的所有物质与非物质资源的代名词,从而为社会资本理论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杰姆斯科尔曼,(1926年5月12日出世,贝德福德,印第安纳州,美国芝加哥,1995年3月逝世),美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研究的先驱,数学教育政策的强烈影响美国。1988年,科尔曼首次在《美国社会学杂志》(AmericanJournalofSociology)发表题为《社会资本在人力资本创造中的作用》(SocialCapitalintheCreationofHumanCapital)一文,对社会资本作了初步论述,后在其所著《社会理论的基础》(theFoundationsofSocialTheory)一书中,对社会资本理论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科尔曼的作品包括工会民主(1956;与西摩李普塞特);青少年社会(1961);青少年和学校(1965;与其他人);青少年过渡到成年(1973);模式的变化和反应的不确定性(1964),这是有关社区主题;资源,社会变迁(1971);权力与社会结构(1973);教育机会均等(1966;与其他人);纵向数据分析(1981);不对称的社会(1982);高中成绩(1982;与他人);和他认为是他最重要的社会学的贡献,社会理论的基础(1990),审查的形成和行为社区。 詹姆斯科尔曼( Jam es Co leman) 是理性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的社会资本理论承认社会背景的理性动因选择理论( RationalCho ice Theory of Agency)。理性选择理论的分析模式主要是以三个假设为核心: 首先是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假设, 其次是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 最后是行为者之间行为的互动和博弈的动态分析。但在社会资本的讨论中, 科尔曼意在通过解释社会结构形成和约束理性行为( Rat iona lAct ion) 的方式, 通过解释社会结构对个人产生影响、使其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原因, 缓解理性选择方法社会化不足的性质,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一种以现代经济学分析民主立宪制政府的各种问题的学科,传统上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对此更为普遍的称呼则是「政治经济学」,但应该注意这不可和马克思主义对这词的定义混为一谈)。公共选择理论研究选民、政治人物、以及政府官员们的行为,假设他们都是出于私利而采取行动的个人,以此研究他们在民主体制或其它类似的社会体制下进行的互动。公共选择理论也采用许多不同的研究工具进行研究,包括了研究对效用最大化的局限、博弈论、或决策论。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方式很大一部分是根基于实证分析的方法上(「这是什么」);但却是将此作为研究规范(「这应该是什么」)的工具,以探索问题的所在点、并研究如何在宪政体制内改善这些问题。公共选择理论提出的主要公式之一是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 choice),假设人们的行为都是出自从有限的可用手段里挑选达成目标的途径。另一个研究目标不同、但却有相同研究公式的学科则是实证政治理论(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而社会选择理论(Social choice theory)也是一个相关联的研究领域。 一、起源和公式 现代的公共选择理论开始于政治学家邓肯·布莱克(Duncan Black),他在1948年提出了一套后来会成为中位选民理论(median voter theory)的概念,他也写下The Theory of Committees and Elections(1958)一书。经济学家戈登·图洛克(Gordon Tullock)将他称为是「公共选择理论之父」(1987, p. 1040)。

政治信任研究的理论综述

政治信任研究的理论综述 【摘要】政治信任为我们提供了观察治理实践和国家与社会间关系的洞察力,它日益成为政治学研究中的重要理论话题。论文从政治信任的涵义出发,分别探讨了以政治信任为因变量,现有研究中的三种解释路径,及以政治信任为自变量,其产生的影响与后果,最后评述了当前中国政治信任研究的现状,及西方政治信任理论的可借鉴之处。 【关键词】政治信任政府绩效社会资本 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兴起政治信任的研究以来,政治信任逐渐引起了很多学者的研究兴趣。利维和斯托克(Levi& Stoker,2000)概括了推动政治信任研究在美国兴起的三重因:一是1965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和1968年盖森《权力与不满》的公开出版;二是1960年代和1970年代早期的社会和政治动荡,包括种族关系和公民权利运动,也包括越南战争;三是关于美国全国选举调查(National ElectionSurvey)政府信任问题的调查中,美国公民的信任百分比长期急剧下滑,尤其是1964-1972年间。这些因素都使得20世纪70年代早期出现了对政治信任的大量研究。政治信任的研究因此在西方政治学界发展起来,并逐步成为政治学和社会学关注的重要领域。 本文从政治信任的涵义出发,分别探讨了以政治信任为因变量,现有研究中的三种解释路径,及以政治信任为自变量,其产生的影响与后果,最后评述了当前中国政治信任研究的现状,及西方政治信任理论的可借鉴之处。 一、何为政治信任? 当代社会政治信任的学术研究呈不断增长趋势,然而我们必须首先厘清的问题是,政治信任的涵义到底是怎样的?应该如何看待公民对政府的这种政治信任? (一)政治信任的涵义 对政治信任进行研究,首先要明确政治信任的概念。政治信任首先是信任的一种。政治信任只是信任的一种,它和所谓的信任文化(福山, 2001;尤斯拉纳, 2006;佩雷菲特, 2005)及其引起的信任社会(佩雷菲特, 2005)、社会资本(帕特南, 2001)等概念的涵义截然不同。虽然也有学者认为,政治信任包括公民间的人际信任,即社会信任(宋少鹏、麻宝斌, 2008)。但是奥弗也认为,不能简单地对信任政府与信任他人进行类比(沃伦, 2006)。奥弗将大众/精英和水平/垂直的二分法结合在一起,得到信任四个维度的内涵: (1)公民彼此间的信任,这在社会资本研究的相关著作中有丰富的阐述; (2)公民对政治精英的信任,这是政府信任研究中经常出现的主题; (3)政治精英对其他社会精英的信任;(4)政治精英对公民的信任(Yang, 2005)。其中,第二个维度的信任即本文所提到的政治信任的涵义,即公民对政治精英的信任。但是政治精英只是政治系统中的一种。 卢曼(2005: 73)所言,政治信任是在两个不同的普泛化层面上被要求和给出的。一方面,公民珍爱他们对将要决定下来的事的期待;另一方面,公民留在该国家,指望能过上一种合理的生活,这就已经表明对政治系统的信任。从现有的文献来看,绝大多数文献肯定了政治信任或是不信任这种态度的存在,并据此提出了一些理论假设。“信任被看成是和不信任相反的,就像是一盏灯,或者是亮的,或者是不亮的一样。”(Tucker, 2004: 53)由此导致了公民和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被纳入到一种二元的分析框架中。但有趣的是,哈丁直接指出了这个议题的荒谬性:“有关当代社会公民应该信任政府(如果公民不信任政府的话,那么要么公民要么政府中的一方就是有问题的)的看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它同传统自由主义截然相反”(沃伦,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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