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5

附件-1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内容填写完整,书写格式符合要求,各类信息真实准确。

2、凡标有“*”的数据项为必填项。

3、申请类型:高校在校生填“在校生”;今年高考录取新生填“新生”。

4、户籍所在地:借款学生进入高校前,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户籍在城镇的从市写到门牌号,户籍在农村的从市写到社。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与资助中心所在地一致;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院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现详细住址:借款学生进入高校前居住地(注意:“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某人户籍在江汉区,但居住地却可能在江岸区)。

6、毕业中学、邮政编码:新生填写高中毕业所在中学的名称(请写全称——学校公章上的名称)及该中学所在地的邮政编码;高校在校生不填写。

7、宿舍电话:高校在校生填写;新生不填写。区号和电话号码间不加下划线或横线,如027********(027为区号,88888888为电话号码)。

8、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选择顺序是:父亲——母亲——近亲属——其他。原则上由父亲作为共同借款人,父亲不在家由母亲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均不在家的,由其父母亲委托(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并与借款人一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孤儿由其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并与借款人一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9、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家庭详细地址”:其填写要求与第4、第5一致。

10、高校名称:严格按录取通知书上面学校公章的内容填写。

专业: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面通知的内容填写。

11、年级:填写今年秋季将要就读的年终。新生填“1”,在校大学生=已经在高校就读的年限+1,如:已经读了2年,则填“2+1=3”。

12、学制:填小写数字。如:四年制填4

13、“学校类别1”、“学校类别2”:在所属类别前的“□”中打“√”。

14、申贷原因:在选项前的“□”中打“√”。

15、详细原因:对申贷原因所选项目作详细说明。

16、贷款金额:1000—6000元之间的整百整千数(原则上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不能高于6000元)。

17、申请期限:指贷款年限,最长14年。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注: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年限为贷款允许的最长年限,你可以在最长年限内选择较短的年限。

18、申请学年:如2008年申请的学生填:2008至2009学年;

9、高校要求报到日期是指借款学生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

10、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1、本表一式两份,富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一份,富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一份,由富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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