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鉴证报告

关于*公司A、B转让股权中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鉴证报告

报告文号:清建会审字号

报备号码: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年月日股东A、B转让*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股权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进行鉴证审核。贵公司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个人所得税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政策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我们对鉴证事项实施了审核、验证、计算和相应的职业推断等必要的审核程序,经三级复核并得到贵公司确认后出具本鉴证报告。

二、鉴证结论

(一)经审核可以确认的数据

经审核,A、B在本次股权转让中应交税0.00元,其中:个人所得税0.00元、印花税0.00元。

(二)说明事项

本鉴证报告仅供委托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有关事宜时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非法律、法规规定,鉴证报告的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此页无正文

附件:

1、关于A、B转让股权中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2、关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3、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收款收据;

4、验资报告复印件、变更前后公司章程相关部分的复印件;

5、*公司年月日资产负债表、年月日至月日利润表;

、*公司年至年的利润表;(平价或低价转让需要连续三年亏损报表)

6、*公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8、清远市建信联合会计师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复印件、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清远市建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清远市

二○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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