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经济开发区(同里镇)紧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吴江经济开发区(同里镇)紧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吴江经济开发区(同里镇)紧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紧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吴开人[2014]5号

为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吴江区人才创新创业“55352”工程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人才创新创业“金种子”工程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1、所在单位的注册地及税收征管地均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区域范围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有制企业(不含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批“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称号;

(2)获批“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称号;

3、在吴江落户(“科技领军人才”除外),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相匹配,且专业(工种)符合当年度发布的《苏州市吴江区紧缺人才专业目录》所列专业或“指定职业(工种)”。

二、资助原则及标准

1、坚持“一套、一次、自住”原则。

2、房源地在吴江区范围内。

3、资助标准

(1)获批“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称号的对象,购房时每人(户)每套最高资助50万元;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上技能等级的,在落户吴江两年内提出申

请,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50周岁,在企业平均月薪不低于8500元,获批“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的对象,给予12-15万元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在落户吴江两年内提出申请,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企业平均月薪不低于6000元,获批“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的对象,给予8-10万元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技能等级的,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吴江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该人才在企业平均月薪不低于5000元,获批“吴江区重点产为紧缺人才资助”的对象,在吴江购买自住商品房,购买期限不超过2个年度,经认定后每人(户)每套6万元购房补贴,企业需等额匹配(新购住房以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5)“985”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购房时,区在原补贴基数上上浮20%(“科技领军人才”除外);

(6)为鼓励人才在我区安家,购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住房的由区财政追加补贴1万元(“科技领军人才”除外);

(7)现为吴江户籍,并且符合上述第(2)(3)款的,在首次进入吴江2年内提出申请,不受落户时间限制。经评审,给予8-15万元的薪酬补贴,分3年发放;

(8)柔性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符合上述第(2)(3)款的,在首次进入吴江2年内提出申请,不受户籍限制。经评审,参照享受8-15万元不等的薪酬补贴,分5年发放。

4、企业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进行配套资助。

三、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1、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购房资助款在各资助对象购房后,于每年4月份或9月份办理划拨。

2、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对象,在认定通知书(证书)有效期内购房的,政府资助购房金分三次付清:第一年度40%,第二年度30%,第三年度30%,申领每年一次集中办理(首次申请于每年上半年办理,第二批、第三批申请于每年下半年办理)。

3、“985”高校毕业生上浮补贴及区内补贴于首次领款时划拨。

四、操作流程

1、企业应全面考虑本单位人才状况,根据人才的贡献大小申报当年资助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申报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初审对象,后报吴江区人才主管部门复审、评定资格。

2、资格评定后,企业人事部门统一办理本企业获批资助对象的资金划拨申请手续。

3、资助款项一律划拨至受资助人所在企业或所购自住房的房产开发商账户上。

五、申请划拨所需材料

1、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紧缺人才安居工程申请资助人员名册(附件一)。

2、资金划拨申请相关表格(附件二至四)。

3、所获资格的认定通知书及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所有证书均在颁发后一年内有效),资格认定表盖章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企业匹配资金划拨凭证原件、复印件。

6、购房相关证明材料:购买预售房的须提交经住房管理部门

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销售单据原件及复印件;第三次领款需同时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存量住房的,须提交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税凭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政府资助资金来源:根据资助项目分配比例,分别由吴江区财政和开发区财政两级分摊,我区单独设立的资助项目由开发区财政独立负担。

2、本实施细则所列资助不可重复享受,购房前享受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的需扣除相应补贴金额后划拨补助款。享受吴江区“名校优生”就业资助金的,不再享受开发区“985”上浮补贴。

3、企业单位及受资助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隐瞒行为的,即取消该单位今后享受政府人才资助的资格并追缴已资助的经费,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享受我区资助的人才从资助之日起须在我区服务满五年,如需调离,按实际服务年限按比例返还不足五年部分资助金;服务不满三年的,停止划拨,不再继续享受资助金。

5、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紧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吴开人[2011]第5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

1.紧缺人才安居工程申请资助人员名册

2.紧缺人才安居工程资金划拨申请表(科技领军人才)

3.紧缺人才安居工程资金划拨申请表(重点产业紧缺人才)

4.紧缺人才安居工程资金划拨申请表(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

附件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紧缺人才安居工程申请资助人员名册

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紧缺人才安居工程资金划拨申请表

(科技领军人才)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紧缺人才安居工程资金划拨申请表

(重点产业紧缺人才)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紧缺人才安居工程资金划拨申请表

(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

人才安居工程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 深发〔2010〕5号 (2010年5月1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宜聚”城市,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深圳实际,现就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才是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问题事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事关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进程的推进。纵观深圳经济特区30年的发展历程,筑巢引凤、广纳人才,是深圳快速崛起、创造奇迹的宝贵经验。在新的发展时期,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培育各级各类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是深圳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市人才工作正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特别是居住成本高企对人才吸引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日益凸显。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努力解决人才住房的后顾之忧,对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扎根深圳、创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解决人才安居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把人才列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对象,着力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全面缓解人才住房困难,不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切实做到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快实施、务求实效。

二、明确人才安居工程的保障对象、标准和方式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要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解决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科技含量高、纳税额度大、对城市转型发展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各类重点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以及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的人才安居问题。人才安居工程的保障对象、标准及方式如下: (一)杰出人才。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杰出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世界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内外公认重大奖项第一成果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凡在深圳没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可凭引进(工作)合同,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产权赠予个人;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深圳工作居住满5年,产权赠予个人。 (二)领军人才。已认定为深圳国家级的领军人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重点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凡在深圳没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可按照150平方米的住房标准,凭引进(工作)合同,免租入住3年;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可按照150平方米购房总价的50%额度提供购房补贴(以全市市场商品房平均价格计算,补贴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40%和10%)。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所购商品房产权可以转让。已认定为深圳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的,按照《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级人才。我市急需紧缺、副高级职称以上及相当层次的骨干人才,凡新引进且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凭引进(工作)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的标准是:正高级为2000元/月,副高级为1500元

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1.5)

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1.5)

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紧缺人才是指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迫切,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对短缺、难以形成从业竞争的人才。 第三条建立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年度发布制度。编制目录要坚持产业导向、适度超前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体现我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状况。 第四条市人社局负责编制、修订和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区、本行业管辖下的用人单位,配合完成紧缺人才需求的问卷调查、会议座谈、意见建议征集汇总等工作。 第五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应明确紧缺人才的岗位类别、岗位名称、紧缺程度、岗位职责、任职能力要求、学历经历要求等。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每年编制一次,当年有效,新目录发布后原目录即行废止。 第六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发布程序: (一)前期准备。市人社局会同相关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及技

术支持单位,共同完成目录发布范围确定、调查问卷设计等工作。 (二)调查摸底。市人社局组织采取问卷调查、会议座谈等形式,征集汇总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信息。 (三)数据汇总。市人社局在技术支持单位的配合下,完成信息录入、数据汇总等工作。 (四)编制初稿。市人社局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组织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并预测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类紧缺人才产业分布、供需数量、专业构成等情况,编制形成目录初稿。 (五)会商讨论。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目录初稿进行讨论研究,形成目录终稿。 (六)审定发布。目录经审定后,由市人社局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外发布,发布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第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将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我市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发放薪酬津贴、住房补贴及给予其他相关政策待遇的依据。用人单位和人才开发部门可根据目录,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本单位、本行业的人才引进和储备计划。在连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可以目录为参考,及时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形成人才培养与紧缺人才开发的有效互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根据目录,确定人才引进、猎头等业务的工作重点。 第八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执行期间,一般不予调整。如遇重

浙江省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浙江省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一、总贝y 第一条为培养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在“ 325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基础上,组织实施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简称“ 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即在五年内全省分批培养50名领军人才、500名创新人才、1000名医坛新秀。到2025年, 实现卫生行业高层次人才数量倍增、质量明显提升、结构全面优化、发展平台有效构建的目标。为确保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1.能力与业绩导向。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 论文的倾向,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和价值。 2?学术与临床并进。探索建立人才分类评价和支持机制,对科研学 术、临床医疗、技术研发等不同类型人才采用不同指标体系,建立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3.重点与均衡协调。按照重点与普惠兼顾的要求,统筹幵展全省各 类人才培养,分类安排、分层实施,充分挖掘人才、高效培养人才、合理使用人才。 4.质量与效果共赢。把质量优先贯穿到人才培养、使用、评价等全过程,注重产出效益,实行更加务实、幵放的人才政策,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资金绩效水平。 第三条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成立551 卫生人才

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和组织人事处。 二、选拔程序 第四条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每年组织选拔一次,每次选拔领军人才培养对象10名,创新人才培养对象100名,医坛新秀培养对象200 名。 第五条申报条件 申报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的对象须为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一)领军人才培养人选:具有正高级职称(含特聘),年龄在55 周岁以下,长期在本专业领域潜心实践和研究,学术造诣深厚,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受到同行广泛认可。带领团队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团队人才 培养方面做出系统性贡献,团队在行业内有较高影响力。 (二)创新人才培养人选: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对本专业及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原创性贡献。在解 决本专业问题中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形成良好社 会和经济效益。 (三)医坛新秀培养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临床和公共卫 生一线工作5年以上,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发展潜力较大,具有较强的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危重疾病的防控、诊治技术能力,临床业务量(或传染病应急处置数量)位居前列,受到同行及群众认可,是单位的骨干力量。 (四)不再申报的情形:

苏州市吴江区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苏州市吴江区“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吴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2月

目录 一、“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1) 二、存在的问题 (4) 三、“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任务 (5) (一)发展目标 (5) (二)发展思路 (6) (三)发展重点 (6) 四、推进措施 (8) (一)推进转型升级,扩大新兴产业规模 (9) (二)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9) (三)狠抓技术创新,提高综合竞争力 (10) (四)加强品牌建设,鼓励拓展市场 (11) (五)推进集约利用,为新兴产业发展创造空间 (12)

一、“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工业经济是吴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而新兴产业则是吴江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是当前吴江打造经济可持续发展新优势的战略举措。“十二五”期间,我区抓住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在区委、区政府一系列扶优扶强的政策措施引导下,全区新兴产业飞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形成了自身特有的产业优势: 一是规模总量优势。“十二五”以来,我区新兴产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产值规模也逐年增大,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逐年上升,截至“十二五”末,全区新兴产业实现规上产值1643.7亿元,占比达到53.3%(见表1),为优化工业经济结构,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到2015年,全区新兴产业龙头企业中,恒力集团、盛虹集团、瑞仪光电、亨通集团、中达电子等5家企业销售超100亿元,8家企业超50亿元,恒力集团、亨通集团、盛虹集团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吴江新兴产业总量优势已经形成。 表1:吴江新兴产业产值情况表(单位:亿元)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企业数107 189 230 246 241 规上产值1283.4 1421.3 1516.4 1561.5 1643.7 同比增长28.6% 10.6% -0.1% 1.0% 4.0% 占比43.3% 47.4% 49.1% 51.1% 53.3% 二是产业集聚优势。随着我区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根据苏州市新兴产业划分和统计数据,新材料、智

临湘市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临湘市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接力建设“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提供人才支撑,按照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临湘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临发〔2015〕6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临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6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才。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三、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计划引进6人,具体岗位详见《临湘市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3年11月 7 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岳阳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共3天(其中11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天照常休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相关岗位的人员到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电话:)。应聘人员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临湘市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为便于网上查询信息,报名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查询打印时间应在2019年11月1日及以后)。资格审查由临湘市委组织部牵头,临湘市人社局、市编办参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常熟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

常熟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集聚,切实解决人才的住房问题,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将人才安居工程纳入到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安排,全面建立我市人才安居工程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工作机构完整健全、供应方式科学合理、资金来源稳定可靠、政策制度相对完善、各项管理规范协调的人才安居工作局面,逐步解决我市企业人才的住房需求。 二、基本原则 人才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 三、相关政策 (一)购买对象及条件。购买人才安居房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为我市城镇常住人口,人事关系在本市,且在本市非公企业工作,申请时须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及以上者。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及以

上人员工作须满二年以上,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工作须满三年以上; 3.申请人年薪酬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5倍。申请人已婚的,配偶的年收入也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5倍;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 5.申请人(含配偶)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等房改优惠政策的。 申请条件需调整的,由市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二)申请人(含配偶)收入的认定。申请人(含配偶)收入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依据。 (三)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的认定。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请人家庭住房: 1.申请人(含配偶)及申请人(含配偶)父母的私有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 2.申请人(含配偶)及申请人(含配偶)父母在申购前5年内无特殊情况已转让的私有房屋和已转让使用权的公有房屋; 3.因离异失去不满5年的住房;

人才引进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舟山市人才引进和激励办 法实施细则 浏览次数:11898 次发布日期:2013-05-28 来源:舟山市人才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智汇群岛·创新引领”5313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等六项人才科技政策的通知》(舟委办[2012] 70号)精神,结合人才工作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舟山市人才引进和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受理单位 涉及到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事项的申请办理均实行“一站式”受理,市本级由舟山市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受理单位(以下统称为“服务窗口”)。 二、人才认定 (一)人才引进报备 每年9月底前,各单位(含辖区内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对计划引进《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列(一)至(八)类人才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报市或县(区)人才办。各级人才办应根据各单位申报,结合本区域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情况,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当年度可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的岗位,并告知相关单

位。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一)至(七)类人才,在录用后要及时报“服务窗口”进行引进人才认定,对企业引进的第(八)类人才,应在聘用后及时报“服务窗口”备案。 (二)引进人才认定 1、认定范围。《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列的(一)至(八)类引进人才。 2、认定机构。《办法》中所列引进人才的认定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分别由市和县(区)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评价认定。 3、认定程序。 (1)单位申报。所在单位根据拟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以文件形式(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人才需提供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人才类别等级证书及复印件)向“服务窗口”进行申报。各地各单位要从严把关,真正把紧缺急需程度作为人才引进的重要评价标准。 (2)集体研究。各级人才办定期召集人力社保、科技、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引进人才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认定的拟引进人才进行评价,确定相应的层次及享有的政策待遇。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实施方案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自年起,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培养造就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专项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到年,入选“工程”的各类人才近万名,形成了分层次、多渠道培养造就优秀年轻人才的工作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全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 ]14号)精神,为继续做好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现制定2 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坚持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人才资源开发的观念,以培养国家急需紧缺的高级人才为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建立尊重特点、鼓励创新的人才培养体制和机制,采取有效特殊手段,加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国内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新世纪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骨干人才保证。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和实施人才战略的总体部署到201X年,培养造就数百名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家;数千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的带头人;数万名在各学科领域里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年轻人才。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1.选拔范围:

“工程”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选拔。 2.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年轻人才。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涌现出来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滤布厂以及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要求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3.选拔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分层次、多渠道选拔和培养“工程”人选。人事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工程”的实施,并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重点抓好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特别是培养造就一批冲击世界科技前沿、勇于创新和创业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国家级“工程”人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工程”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各地区、各部门人事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程”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四、选拔和管理 1.国家级“工程”人选每

市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模板】

XX市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接力建设“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按照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XX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临发〔2015〕6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XX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2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才。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三、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计划引进22人,具体岗位详见《XX市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4月29日,共15天。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现场报名:报考相关岗位的人员到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电话:********)。应聘人员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XX市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0

河源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河源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河委发〔2016〕8号)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任务分工安排的通知》(河委办发电〔2017〕10号)“完善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精神,为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促进我市人才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措施 根据《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完善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精神,具体有4项任务内容: (一)未来五年争取建设800 套左右人才公寓。(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江东新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1、具体措施。按照“规划建设一批、政府购买一批、在新出让商住用地中配建一批”的方式筹集房源。人才公寓的需求数量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结合人才住房需求确定,每年制定计划数,按“以需定建”筹集房源。 2、人才公寓地点分布。人才公寓重点分布在江东新区约200套(建设方式)、市高新区约300套(配建方式)、钓鱼

岛片区约100套(配建方式)和新市区约200套(购买方式)。人才公寓的具体建设面积、户型等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发文规定。 3、资金来源。一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二是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三是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二)对入户我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的杰出人才,可享受无偿获赠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别墅或相当的购房补贴;其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3500元的租房补贴,或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150平方米的住房。(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 1、保障的方式和范围。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实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产权赠予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2、申请和审核流程。经认定符合条件杰出人才、其他的高层次人才,由其本人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市人社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办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审核合格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落实相关人才安居政策。 3、申请的条件和方式。

2016年度人才引进方案

山西某企业管理集团 2016年度人才引进管理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部 2016年2月

目录 一、人才引进目的 (2) 二、人才引进对象 (2) 三、人才引进原则 (2) 四、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 五、招聘应届毕业生基本条件 (3) 六、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基本条件 (3) 七、各分、子公司不得自行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4) 八、应届毕业生招聘程序 (4) 九、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程序 (5) 十、附件一 (8) 十一、附件二 (9) 十二、附件三 (10)

山西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 人才引进管理实施方案 一、人才引进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引进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资委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人才引进对象 本次人才引进的对象仅限于应届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人才。 (一)应届毕业生指纳入国家和地方就业计划,按照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具有就业派遣资格的正规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高等教育院校留学毕业生)。 (二)急需、紧缺人才是指按集团公司具体规定,属于公司业务领域内急需和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较丰富经验的经营管理人才。 三、人才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优化配置、保证急需的原则; (四)坚持从严控制、统一招收的原则。 四、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

理、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公司规定,制定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研究审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研究解决人才引进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门,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门部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集团公司员工总量管理及定编定岗有关要求,编制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组织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实施;负责做好人才引进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纪检监察组织将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五、招聘应届毕业生基本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应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专业对口。 (三)应以“211”院校毕业生为主。 (四)招聘专业应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所需专业相适应,并以主业需求为主。 (五)身体健康。 六、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基本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引进岗位所需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年龄一般控制在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对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1 基本要求 本细则所称技能人才评价,是指公司评价机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按照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实施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活动。 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坚持国家职业(行业工种)标准与公司岗位实际要求相结合、职业能力鉴定与工作业绩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内容以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同时注重职业道德评价和理论知识考试。对少数工作业绩评定成绩优异者,可采取直接认定方式。 《 2 分工与职责 组织管理与分工 公司设立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考核委)、办公室和专业考评组等机构,各分公司依据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求分别设立分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公司考核委)及办公室。 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公司考核委成员由公司主要领导任主任,公司高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制度;制定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审定专业考评组成员;批准合格人员等。 办公室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 办公室是公司考核委下设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落实公司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完成公司考核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 专业考评组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专业考评组应与开展考评的职业(工种)相对应,原则上一个职业(工种)成立一个专业考评组。 专业考评组组长、组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成员由三部分组成,即:由公司选派的专家或考评人员;港口集团或市人社局指派的专家或考评人员等三部分组成。考评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专业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职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的考核与考试;及时处理考核考试中的重大问题;接受公司考核委和办公室的领导,接受相关方的监督。 分公司考核委及办公室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人才安居工程温馨提示

人才安居工程温馨提示 一、人才安居工程资格认定标准。符合《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房发〔2017〕101号)文件的A、B、C、D四类人才。 二、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出具《xxx学校关于申请特批高端人才购房资格的函》(内容须载明:申请人履历、在职在校、获得奖项、在蓉住房套数等情况),填报《成都市郫都区高端人才购房资格申请表》、提供所需申请相关要件材料,资料完备后加盖学校公章提交至郫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4号楼312号) 三、申请人要件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经所在学校加盖鲜章) (一)《XX学校申请特批高端人才购房资格的函》 (二)所在学校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含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并提供复印件两份。 (四)登录学信网等官方网站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2000年之前的需出示学位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

(五)申请人的学位证和毕业证等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成都市郫都区高端人才购房资格申请表》一份。 (七)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一)经本办法认定的我区高端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二)高端人才购房需满足在全市行政区域无住房或本市2个以上户籍居民家庭仅有1套住房的要求。 (三)住房限购政策期间,符合高端人才购房条件的申请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参加公证摇号选房。

《大连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办法》配套实施细则

《大连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办法》配套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9-02 20:43 浏览次数:245次 大连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大连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解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住房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2015年1月1日之后,本地新晋的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国内外顶尖人才住房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采取发放租金补贴(包括安家费)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高层次人才住房采取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的方式;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住房采取住房补贴或实物配租方式,做到应保尽保;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住房,根据申报数量和年度计划安排,采取轮候和摇号方式分批解决。 第四条市人社局负责编制年度人才住房总体需求计划,并于每年9月底前送交市国土房屋局。市国土房屋局安排各类人才住房(含补贴)计划,并将此计划及当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住房列入年度住房保障计划。人才住房实行计划单列。 第五条申请人才住房的条件。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应符合《大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人才分类标准。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以外的高校毕业生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 (二)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出具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三)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四)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 第六条申请人才住房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高层次人才和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到市人才服务窗口申请人才住房,其中对高层次人才,需提供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单、用人单位出具的安家费配套资金证明;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需提供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单、用人单位出具的租房情况证明。人才住房申请经市人才服务窗口受理后,由市人才服务窗口转交给市住房保障中心。 对市内四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或本人需持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单、用人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所在

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1.培养内容与管理 1.1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着力于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能力,计划从理想信念、基本素质、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理论研究能力、执行力以及汇报展示能力等方面进行多角度、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进行培养。 1.2培训计划 计划在两年内开展的培训内容包括:理想信念培训、基本素质培训、能力拓展培训及轮岗。 1.2.1理想信念培训 1.2.1.1内部讲师培训: 将邀请公司党委领导,就青年人才的成长、成才做专题讲座,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参训学员围绕讲座内容进行学习。 1.2.1.2外部讲师培训: 人力资源部将积极联系外部资源,组织关于时事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1.2.2基本素质培训: 1.2.2.1通过对入选的人才进行问卷调研,并结合人才培养工程的目标,梳理出人才普遍存在的短板,并引进外部优质

培训资源制定相应培训计划。 1.2.2.2将组织学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管理培训,促使学员既能学习到外部前沿的能力课程,也能学习到内部先进的管理思路。 1.2.3能力拓展培训: 组织参训学员参加1至2次户外拓展训练,并在拓展训练过程中安排学员以小组为单位参加竞赛任务,使之为同一个目标团结协作。 1.4课题计划 1.4.1课题的设置 入选的人才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创新的思维提出优化意见,并就此开展创新课题的研究。 1.4.2节点设置 1人才培养工程的第一年年底前,启动创新课题开题工作,学员通过填写《创新课题研究申报表》1确定课题研究内容及课题导师。。 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的第二年中旬,学员根据创新课题研究成果撰写创新课题研究论文,课题导师针对学员的创新课题给予必要的指导与支持,人力资源部参照职称评审相关流程组织学员进行创新课题研究论文答辩工作。 1.5轮岗培训计划 对于部分培养对象可以视情况安排轮岗实习,轮岗实习是指培养对象按照未来工作需要进行跨部门实岗锻炼。

2019年开封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15 年开封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推荐:河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引进的博士,进入管理岗位的,享受 7 级职员待遇;进入专业技术岗位的, 直接按 10 级岗位聘用。2 年后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享受 6 级职员待 遇。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调任副县职位或享受副县级待遇。 引进的硕士,进入管理岗位的,享受 8 级职员待遇;进入专业技术岗位的, 直接按 11 级岗位聘用。2 年后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享受 7 级职员待 遇。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调任正科职位或享受正科级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凭“一卡通”享受子女择优入 学、配偶优先安置、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游览市内景点,并在户口档案 迁入、公租房、特殊医疗服务(优先检查、治疗、取药、免除挂号费,享受人才 保健病房)等方面,提供全天候、保姆式服务。 单 拟 序 主管 号 单位 用人单位 位 引 需求 性 进 专业 质 数 城乡 1 规划 局 开封市城乡规 全 划监察队 供 全 供 全 供 全 供 1 1 市政工程、电气工程、土木水 利工程、计算机、自动化控制 园林绿化处 硕士 专业 技术 专业 技术 1 1 硕士 城市规划、建筑、水利工程类 及以 上 硕士 专业 技术 专业 技术 管理 学历 要求 岗位 性质
市政管理处 城市数字化管 理监督指挥中 城管 2 局 心
硕士
生活垃圾管理 差 所 供 1
硕士

附件: 开封市市直单位 2015 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 2015 开封市市直单位报名登记表 开封市 2015 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政策待遇

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

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宜聚”城市,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XX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就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才是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问题事关XX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XX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事关XX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进程的推进。纵观XX经济特区30年的发展历程,筑巢引凤、广纳人才,是XX快速崛起、创造奇迹的宝贵经验。在新的发展时期,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培育各级各类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是XX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市人才工作正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特别是居住成本高企对人才吸引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日益凸显。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努力解决人才住房的后顾之忧,对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扎根XX、创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解决人才安居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把人才列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对象,着力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全面缓解人才住房困难,不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切实做到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快实施、务求实效。 二、明确人才安居工程的保障对象、标准和方式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要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解决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科技含量高、纳税额度大、对城市转型发展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各类重点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以及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的人才安居问题。人才安居工程的保障对象、标准及方式如下: (一)杰出人才。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杰出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世界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内外公认重大奖项第一成果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凡在XX没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可凭引进(工作)合同,免租入住200平

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1.5)

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紧缺人才是指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迫切,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对短缺、难以形成从业竞争的人才。 第三条建立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年度发布制度。编制目录要坚持产业导向、适度超前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体现我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状况。 第四条市人社局负责编制、修订和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区、本行业管辖下的用人单位,配合完成紧缺人才需求的问卷调查、会议座谈、意见建议征集汇总等工作。 第五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应明确紧缺人才的岗位类别、岗位名称、紧缺程度、岗位职责、任职能力要求、学历经历要求等。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每年编制一次,当年有效,新目录发布后原目录即行废止。 第六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发布程序: (一)前期准备。市人社局会同相关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及技

术支持单位,共同完成目录发布范围确定、调查问卷设计等工作。 (二)调查摸底。市人社局组织采取问卷调查、会议座谈等形式,征集汇总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信息。 (三)数据汇总。市人社局在技术支持单位的配合下,完成信息录入、数据汇总等工作。 (四)编制初稿。市人社局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组织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并预测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类紧缺人才产业分布、供需数量、专业构成等情况,编制形成目录初稿。 (五)会商讨论。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目录初稿进行讨论研究,形成目录终稿。 (六)审定发布。目录经审定后,由市人社局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外发布,发布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第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将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我市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发放薪酬津贴、住房补贴及给予其他相关政策待遇的依据。用人单位和人才开发部门可根据目录,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本单位、本行业的人才引进和储备计划。在连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可以目录为参考,及时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形成人才培养与紧缺人才开发的有效互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根据目录,确定人才引进、猎头等业务的工作重点。 第八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执行期间,一般不予调整。如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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