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07)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07)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07)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1. 总则

1.1 本细则规定了永久气体、车用CNG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的实施细则。

1.2 评审依据

(1)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国质检特[2005]220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3)质监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3)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4)T 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5)《重庆市气瓶质量安全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渝质监发〔2007〕227号);

(6)GB17264-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7)GB14194-2006《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7)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8)其它相关的气瓶专业标准。

2. 总要求

2.1评审组长应具有高级工程师, 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和较强的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评审组由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评审员和相关专家组成,一般由3名以上鉴定评审人员组成,最多不超过5人(待国家质检总局考核发证后执行)。

2.2 评审员在评审工作中必须履行职责,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严禁违反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擅自增加或减少鉴定评审内容,擅自提高或降低评审要求。

2.3 在鉴定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必须遵守评审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七不准”(评审人员遵守的规定),加强廉政建设。及时准确的出具鉴定评审记录、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对鉴定评审结论的真实性负责。

3. 方法、程序及内容

3.1 评审类型

评审类型包括取证评审、增项评审以及换证评审。

3.1.1取证评审

取证评审是在申请单位向省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签署受理意见后,由申请单位约请鉴定评审机构。鉴定评审机构组织鉴定评审组,从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充装工作质量三个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的鉴定评审。

3.1.3 增项评审

申请单位取得申请许可后,需增加充装项目,向原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取得增项受理申请书,向鉴定评审机构提出的鉴定评审。评审机构按增项范围和受理书要求进行的鉴定评审。

3.1.4 换证评审

原有效期满前,申请单位向原受理机构申请换证,在取得换证受理申请书,向鉴定评审机构约请的鉴定评审。

换证评审过程中,如申请单位已向原受理机构申请增项要求受理时,评审机构可同时进行换证和增项的鉴定评审。

3.2 评审内容

申请单位鉴定评审应包括文件资料审查、现场评审。

3.2.1 文件资料审查

申请单位应向评审机构提交的主要资料:申请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和充装申请条件相关的资料;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手册、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及相关的建站审批和验收见证资料。

3.2.2评审的主要内容:

(1)审核申请单位具有的法定资格、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自查情况报告;

(2)审查申请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

(3)、审核充装单位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设施和充装介质的储存(生产)能力和自有产权气瓶;

(4)、审查持有的法规、规范、标准等技术资料;

(5)、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有效运行情况。质量体系建

立的基本要求见TSG R4001-2006附件B。

(6)、对持证充装人员进行现场考核,验证充装工作质量。

3.2.3 评审程序

鉴定评审机构接到约请,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审查符合后,成立鉴定评审组,确定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专家。由评审组长负责,协调和处理鉴定评审的相关工作。评审组一般应分成三个评审小组,即资源条件小组、充装工作质量小组、质量管理体系小组。

3.2.3.1 接受约请

在接到申请鉴定评审单位的约请后,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确认,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规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评审的工作日程安排,并与申请单位商定具体的鉴定评审日期。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7日前,向约请单位寄发鉴定评审通知函或电话通知,并抄送许可实施机关或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认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评审工作或

者因其他原因不接受约请的,应当在约请函上签署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退回提交的资料。主要对提交的以下资料进行确认:(一)《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申请单位、申请鉴定的评审项目、类别、鉴定评审日期、联系方式;

(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书(已签署受理意见);

(三)质量管理手册。

符合规定的,应当场提供鉴定评审指南、评审细则(含现场鉴定评审记录)书面或电子版本,签订鉴定评审合同或提供合同样本,约定签订合同日期。

3.2.3.2 组成评审组

签订鉴定评审合同后,评审机构组织鉴定评审组,按照申请项目及类别确定鉴定评审组组长、评审员、评审专家。鉴定评审组一般由3名以上鉴定评审人员组成,最多不得超过5人。

鉴定评审组长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与申请单位没有利害关系。申请单位有正当理由认为鉴定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鉴定评审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工作开展前书面向鉴定评审机构提出,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对鉴定评审人员予以重新安排。

3.2.3.3 现场鉴定评审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一般应在2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现场鉴定评审由评审组组长负责,一般应召开首次会议、现场巡察、分组审查、末次会议、鉴定评审报告。

首次会议:1、人员介绍,介绍鉴定评审组及申请单位人员(参加现场评审);2、评审组组长,说明评审的目的、程序、评审依据及现场评审工作安排,说明评审机构对评审组现场评审的管理规定,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应遵守的评审纪律;3、申请单位负责人作自查情况综合报告以及对鉴定评审工作安排的意见,如意见应作适当调整。

现场巡察:申请单位负责人向评审组介绍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评审人员对其有初步了解。

分组审查:一般分成资源条件小组,主要审查法定资格、人员条件、工艺设备、仪器仪表、场地厂房、消防及安全设施,内容按《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许可评审记录》或《车用CNG气瓶充装许可评审记录》(资源条件部分);质量管理体系小组,主要审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内容按《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记录》;充装工作质量小组:主要考核充装工作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内容按《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许可评审记录》或《车用CNG气瓶充装许可评审记录》(充装工作质量部分)。

分组审查中发现有重大问题,评审组组长可召开评审组内部会议,合议讨论,最后由评审组组长决定。

末次会议: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可由评审小组分别向申请单位交换评审意见,也可由评审组组长统一交换意见,并宣布现场鉴定评审结论。小组评审记录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如申请单位对鉴定评审意见有异议,应当保留,可向鉴定评审机构以及提请许可实施机关裁决。

3.2.3.4 鉴定评审报告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结论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现场鉴定评审结束后,如需要整改,鉴定评审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不符合项目通知书》书面通知报告鉴定评审机构并通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整改完毕,应书面向鉴定评审组提交《申请单位整改报告》及相关的见证资料,评审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核实,确认符合规定后,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并报送许可实施机关。

4 评审结论及处置

4.1 评审结论意见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和“不符合条件”三种。

申请单位满足许可条件的为“符合条件”,申请单位现有情况不符合许可条件,但是在短时间内(一般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能够达到许可条件的为“需要整改”;存在下列情况为“不符合条件”:

(1)、申请单位的法定资格(营业执照、规划许可或立项批准、消防审批或验收合格、有毒有腐蚀性气体的环保部门审批或验收)与申请书不符;

(2)、申请单位的实际资源条件与申请书不符,且不能满足申请项目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没有建立或者不能有效运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或主要环节没得到有效控制,管理混乱;

(4)、充装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

(5)、申请单位在许可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

4.2、评审结论为“需要整改”或“不符合条件”的,鉴定评审机构应按照鉴定评审规则的要求,出具《不符合项目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评审结论为“需要整改”的,申请单位完成整改后应出具书面整改报告,并书面报告鉴定评审机构,由评审组组长进行核实并提出《不符合项目整改结果确认表》。必要时可以安排评审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4.3、鉴定评审时限: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自约请确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或者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迟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5 评审报告及资料

5.1评审报告的编制及审核、批准按鉴定评审机构报告质量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2评审报告包括:鉴定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意见、不符合项目整改结果确认表。

5.3 评审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许可实施机关,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评审机构存档;评审报告按《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鉴定评审结论

(2)充装许可品种明细表;

(3)鉴定评审组人员名单;

(4)鉴定评审工作概况;

(5)资源条件鉴定评审意见;

(6)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意见;

(7)充装工作质量鉴定评审意见;

(8)不符合项目通知书(需要时);

(9)不符合项目整改确认报告(需要时);

(10)申请单位整改报告(需要时)。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许可评审记录;

6.2 车用CNG气瓶充装许可评审记录;

6.3 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记录;

6.4 评审相关见证性资料目录;

6.5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报告。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17264—1998)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GB 17264—1998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8-03-20批准 1998-10-01实施 前言 为了规范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的安全技术条件,保障充装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与本标准紧密相关的标准和规程有: GB 14194—93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劳动部劳锅字(1989)12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负责)、湖南株洲硬质合金厂(参加)、天津伯克实用气体有限公司(参加)。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澄、文树德、孙鸿昶。 本标准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的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安全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瓶装永久气体的充装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4—88 安全标志 GB l4194—93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 l5383—94 气瓶阀出气口连接型式和尺寸 GB 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77—93 氢氧站设计规范 GBJ l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l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 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 GBJ 235—82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理篇) 劳动部劳锅字(1993)442号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劳动部劳锅字(1989)12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劳动部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充装站职责 3.1 确保永久气体气瓶的充装、运输、贮存符合GBl4194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九章的规定。

气瓶充装许可监督管理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Gas Cylinder Filling Licensing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6年 06月21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4001-2006 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许可条件 (1) 第三章许可程序 (3) 第四章监督管理 (4) 附件A 气瓶充装单位资源条件 (5) 附件B 气瓶充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8) 附件C 气瓶充装工作质量要求 (10) 附件D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报告 (11) 附件E 气瓶充装许可证 (16)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范围内的气瓶充装单位。 第三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批准,取得气瓶充装许可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第四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充装许可的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定资格; (二)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有与气瓶充装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四)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的充装设施、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 设施和一定的充装介质储存(生产)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 (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运转和执行。 (六)充装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 (七)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 - 1 -

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相关的法规、规范和标准,确保气瓶的安全营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30MPa (表压,下同),公称容积为~3000L,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无缝、焊接和特种气瓶(“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度充装气瓶等其中低温绝热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的下限为),充装站及经销点、运输、储存、使用等单位。 第三条气瓶充装站及经销点、运输、储存、使用等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集团公司安监部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执行情况。 第四条本办法引用了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法规、规定、标准和技术要求,如本办法的内容与我国现行条例、规程、标准、技术条件等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条例、规程、标准、技术条件为准。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五条气瓶充装站要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要符合《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要执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八条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要执行《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要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溶解乙炔充装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充装站的基本条件 第十条气瓶充装站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1月26日发布)《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同意,会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获准后方可建站。 第十一条充装站应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气瓶充装许可手续,省安全生产监督局办理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气体充装工作。

TSG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TSG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4001-2006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Gas Cylinder Filling Licensing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6年06月2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 第二章许可条件..............................................................................(1第三章许可程序 (1) 第四章管理监督 (4) 第五章附则 (5) 附件A 气瓶充装单位资源条件……………………………………………………(6) 附件 9) 附件C 气B 气瓶充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瓶充装工作质量要求…………………………………………………(11) 附件D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报告……………………………………………(12) 附件E 气瓶充装许

17) 可证…………………………………………………………(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范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许可条件 第五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定资格; (二)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有与气瓶充装相适用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四)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设施和一定的充装介质储存(生产)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 (五)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运转和执行; (六) 充装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 (七)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 具体的资源条件(包括人员和充装设施)见附件A、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见附件B、充装工作质量要求见附件C。 第三章许可程序 第六条气瓶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和审批发证。

气瓶充装基本知识(5[1][1].20)

气瓶 气瓶是指在正常环境下(-40~60℃)可重复充气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0~3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0.4~1000L的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溶解气体等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一、气瓶的分类 (一)按充装介质的性质分类 1.永久气体气瓶 永久气体(压缩气体)因其临界温度小于-10℃,常温下呈气态,所以称为永久气体,如氢、氧、氮、空气、煤气及氩、氦、氖、氪等。这类气瓶一般都以较高的压力充装气体,目的是增加气瓶的单位容积充气量,提高气瓶利用率和运输效率。常见的充装压力为15MPa,也有充装20~30MPa。 2.液化气体气瓶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时都以低温液态灌装。有些液化气体的临界温度较低,装入瓶内后受环境温度的影响而全部气化。有些液化气体的临界温度较高,装瓶后在瓶内始终保持气液平衡状态,因此,可分为高压液化气体和低压液化气体。 (1)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常见的有乙烯、乙烷、二氧化碳、氧化亚氙、六氟化硫、氯化氢、三氟甲烷(F-13)、三氟甲烷(F-23)、六氟乙烷(F-116)、氟己烯等。常见的充装压力有15MPa和12.5MPa等。 (2)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70℃。如溴化氢、硫化氢、氨、丙烷、丙烯、异丁烯、1,3-丁二烯、1-丁烯、环氧乙烷、液化石油气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液化气体气瓶的最高工作温度为60℃。低压液化气体在60℃时的饱和蒸气压都在10MPa以下,所以这类气体的充装压力都不高于10MPa。 3.溶解气体气瓶 是专门用于盛装乙炔的气瓶。由于乙炔气体极不稳定,故必须把它溶解在溶剂(常见的为丙酮)中。气瓶内装满多孔性材料,以吸收溶剂。乙炔瓶充装乙炔气,一般要求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充气后静置8h以上,再第二次充气。 (二)按制造方法分类 1.钢制无缝气瓶 是以钢坯为原料,经冲压拉伸制造或以无缝钢管为材料,经热旋压收口收底制造的钢瓶。瓶体材料为采用碱性平炉、电炉或吹氧碱性转炉冶炼的镇静钢,如优质碳钢、锰钢、铬钼钢或其它合金钢。用于盛装永久气体(压缩气体)和高压液化气体。 2.钢制焊接气瓶 是以钢板为原料,冲压卷焊制造的钢瓶。瓶体及受压元件材料为采用平炉、电炉或氧化转炉冶炼的镇静钢,材料要求有良好的冲压和焊接性能。这类气瓶用于盛装低压液化气体。 3.缠绕玻璃纤维气瓶 是以玻璃纤维加粘结剂缠绕或碳纤维制造的气瓶。一般有一个铝制内筒,其作用是保证气瓶的气密性,承压强度则依靠玻璃纤维缠绕的外筒,这类气瓶由于绝热性能好、重量轻、多用于盛装呼吸用压缩空气,供消防、毒区或缺氧区域作业人员随身背挎并配以面罩使用。一般容积较小(1~10L),充气压力多为15~30MPa。 (三)按公称工作压力分类 气瓶按公称工作压力分为高压气瓶和低压气瓶。 (1)高压气瓶,公称工作压力有:30、20、15、12.5、8MPa。 (2)低压气瓶,公称工作压力有:5、3、2、1.6、1MPa。 二、气瓶的安全附件 (一)安全泄压装置

氢气气瓶充装使用管理要求培训课件

氢气气瓶充装使用管理规定 (一)充装前的检查与处理 1、充装前的气瓶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 14194-93 第4条) (1).国产气瓶是否是由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2).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 (3).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型式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螺纹相符。即:可燃气体用的 瓶阀,出口螺纹应是左旋的;非可燃性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应是右旋的; (4).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如有剩余气体,应进行定性鉴别; (5).气瓶外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6).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 (7).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国家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七章第61条规定)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 (2).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4).超过检验期限的; (5).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6).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3、颜色或其他标记以及瓶阀出口螺纹与所装气体的规定不相符的气瓶,除不予充气外,还应查明原因,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处理。 4、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充装前应将瓶阌卸下,进行内部检查。经确认瓶内无异物,并按5条的规定处理后方可充气。 5、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验后首次充气的气瓶,充气前应按规定先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充气。 6、检验期限已过的气瓶、外观检查发现有重大缺陷或对内部状况有怀疑的气瓶,应先送检验单位,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与评定。 7、发现气瓶内有积水时,充气前应将气瓶倒置,开启瓶阀完全排除积水后方可充气。

气瓶充装许可

气瓶充装许可(复证)申请书工作汇报 上海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 上海申港乙炔气厂:位于松江区泖港镇泖港东支路89号。是充装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气体的充装单位。我厂始建于1974年6月,公司占地面积为53617㎡、厂房建筑面积24000㎡、充装区域面积24000㎡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青浦煤化工程设计事务所、上海科元燃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上海江湾机械厂安装队、上海华泾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安装。 我厂主要生产设备二氧化碳贮槽100m3一台,氩气贮槽20m3一台,氩气贮槽10m3一台,氮气贮槽10m3一台,低温液体泵4台,汽化器2台,乙炔发生器1台,乙炔压缩机4台,乙炔气柜1座,现拥有氩气电子标签40L4481只,氮气电子标签40L2026只,二氧化碳电子标 签40L6897只,溶解乙炔电子标签40L40099只。 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分设生产、安全、质量、销售、财务、人事等部门。现有职人139名,配备了符合岗位要求的质量技术负责人1人和充装站(车间)2人,充装前、后检验人员3人和充装操作工8人,充装相关岗位人员经市安监局、技质监局,消防局岗位职业知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建立了气瓶充装和各类检查表,包括气瓶充装前检查和充装记录表、气瓶充装后检查表、气瓶收发存记录和气瓶档案登记表等,对各种检查表进行认真做好记录。所有低温贮槽都取得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同时具有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资质证书。 公司自充装站(车间)成立以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及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至今生产秩序正常,没有发生过各类大小事故。公司运行的宗旨是:充装有许可、行为要规范、管理保安全、质量有保证。本公司的“气瓶充装许可证”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在2012年12月6日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沪质技监特[2007]138号)关

(全)永久气体气瓶充装模拟考试含答案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模拟考试含答案 1、【判断题】制造单位只须向用户提供气瓶合格证。(×) 2、【判断题】气瓶的质量保证期必须是一年。(×) 3、【判断题】因为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是一个固定值,所以任何时候气瓶的充装压力不能超过这一压力值。(×) 4、【判断题】根据能量守恒定理,功可以全部变为热,热可以全部变化为功。(×) 5、【判断题】对特种设备使用过程进行记录,是强化责任的一种手段,是确保安全运行的一种措施。(√) 6、【判断题】充装前检查气瓶可见外表面时,只要看到气瓶外表面无裂纹、无严重腐蚀、无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即可算作达标产品。(×) 7、【判断题】《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充装单位负责人和气瓶充装人员应当经地(市)级或者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8、【判断题】经定期检验合格从新投入使用的钢瓶在充装前可忽略外观检查直接送充装车间进行充装。(×)

9、【判断题】物质的三种形态之间是不能无条件相互转变的。(√) 10、【判断题】观察气瓶的外表面颜色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也可作为判断气瓶所装气体的依据。(√) 11、【判断题】气瓶充装充气速度不得大于10m3/h。(×) 12、【判断题】可燃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是右旋的,非可燃性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是左旋的。(×) 13、【判断题】永久气体充装时,当压力小于10MPa时,若发现有气瓶不进气或漏气,应及时处理(√) 14、【判断题】氧气瓶充装重量为150kg(×) 15、【判断题】物质的状态可以随温度的改变而改变。(√) 16、【判断题】物质的状态不可以随温度的改变而改变。(×) 17、【判断题】通常把等于750毫米汞柱的大气压叫做标准大气压。(×) 18、【判断题】塑性是指金属材料在外力作用下,产生不破坏的能力。(×) 19、【判断题】充装在无缝气瓶内的氧气存在气、液两相。(×) 20、【判断题】氦气、氢气、二氧化碳、甲烷称为永久气体。(×) 21、【判断题】气瓶标准中,温度用开氏温度来计量。(×)

气瓶充装评审细则

附录XX-1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 资源条件 1.法律地位 1.1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能够独立、规范和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1.2具有一定的规模 A1人员 A1.1管理人员 A1.1.1负责人(站长) 应当熟悉充装介质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取得具有充装作业(站长)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A1.1.2技术负责人 设1名技术负责人,熟悉介质充装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专业技术知识,具有本资源条件A5.3条所列标准规定的相应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 A1.1.3安全员 设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当熟悉安全技术和要求,并切实履行安全检查职责。 A1.2技术人员 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且每班不少于1人,应当经过技术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A1.3作业人员 A1.3.1充装人员 每班不少于2人,取得具有充装作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A1.3.2化验、检查人员 配备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化验员、气瓶附件检修人员,并且经过技术和安全培训,有培训记录。 A1.3.3辅助人员 配备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气瓶装卸、搬运和收发等人员,并且经过技术和安全培训,有培训记录。 A2充装、工艺设备 A2.2充装设备 有满足以下要求的充装设备: (1)保证液化气体(包括液化石油气)充装必须做到称重充装,并且有专用的复秤衡哭; (2)对流水线作业在大型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应当安装自动切断气源的灌装秤; (3)对小型液化气体充装站必须安装自动报警装置; (4)永久气体充装必须配备防错装接头; (5)氢、氧、氯气体充装必须配备抽空装置; (6)溶解乙炔充装必须有测量瓶内余压、剩余丙酮量和宰加丙酮的装置,有冷却喷淋和紧急喷淋装置,并且有可靠水源。 A2.2工艺设备 应当与设计一致,并且与充装数量相适应,充装速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A2.3充装能力产权气瓶数量 具有一定的充装介质储存能力和一定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 注:充装介质的储存能力和自有产权气瓶的数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当地具体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的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永久气体气瓶的充装,其他特殊用途的永久气体气瓶的充装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深冷液化永久气体的充装。 2 引用标准 GB 5099 钢质无缝气瓶 GB 7144 气瓶颜色标记 3 术语 对本标准所采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3.1 永久气体临界温度低于一10C的气体. 3. 2 充装温度气瓶充装气体结束时瓶内气体的实际温度. 3.3 最高使用温度气瓶在正常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受环境条件的影响,瓶内气体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 3.4 充装压力气瓶充装气体结束时瓶内气体的压强。 3. 5 许用压力为保证气瓶安全,允许瓶内达到的最高压强。, 3.6 剩余压力气瓶充装前瓶内所剩余的气体压强. 4 充装前的检查与处理 4。1 充装前的气瓶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 a.国产气瓶是否是由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 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 c.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型式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螺纹相符.即:可燃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应是左旋的,非可燃性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应是右旋的, d.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如有剩余气体,应进行定性鉴别, e. 气瓶外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f. 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 g.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 h.盛装氧气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其瓶体、瓶阀等是否沾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 4.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a.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c.颜色标记不符合GB 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辨认的 d.有报废标志的, e.超过检验期限的, f. 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g.氧气瓶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的瓶体或瓶阀上沾有油脂的; h.气瓶生产国的政府已宣布报废的气瓶。 4.3 颜色或其他标记以及瓶阀出口螺纹与所装气体的规定不相符的气瓶,除不予充气外,还应查明原因,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处理。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过程的安全要求(最新版)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过程的安全 要求(最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70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过程的安全要求(最新 版) 液化石油气充装应在敞开或半敝开式建筑物内进行,罐瓶间要通风良好,并设局部排风设施,不得设有通往灌装区外的地沟。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要求 液化石油气钢瓶一般有10kg、15kg、50kg装三种。居民家庭多采用10kg、15kg装小瓶,企事业单位多采用50kg大瓶。液化石油气钢瓶要符合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的有关规定。 液化石油气钢瓶设计压力一般为1.6MPa。如果盛装以丙烷为主要成分的液化石油气,则设计压力必须提高。钢瓶材料应保证能在-40~60℃范围内安全使用。 (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要求 (1)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前必须对气瓶进行认真检查,有下列情况

之一者不得充装。 ①漆色、字样与所装气体的规定要求不符合的,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 ②气瓶没有合格证的; ③角阀、减压阀不良的; ④气瓶底座、提手护栏歪斜松动的; ⑤气瓶标记不全或钢印标记不能识别的; ⑥瓶体有裂缝和鼓泡的; ⑦超过检验期限的。 (2)必须按规定的充装系数充装,严禁超装。 (3)钢瓶宜采用自动灌装量的台秤,台秤的布置间距,应根据安全充装和操作方便等因素确定。 (4)已充装的气瓶不得进行修理,应放空后再修理。 (5)堆放的气瓶应有防止滚动跌落的设施,搬动气瓶时要轻拿轻放,不得碰撞。 (6)灌瓶时应有消除静电的设施,灌瓶间地面宜铺设防止碰撞起

永久气体和液化气体操作规程doc

永久气体和液化气体充装 培训教材 单位:广州市江丰气体充装有限公司编制:汪昌文 编制时间:2017年3月6日

目录 第一部分永久气体充装基本知识 第二部分高压液化气体充装 第三部分低温液体充装 第四部分固定式压力容器低温液体储罐第五部分移动式压力容器低温液体罐车第六部分公司事故应急预案 第七部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

第一部分:永久气体充装基本知识 一.常用的几个气体名词: 1.压缩气体也称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小于等于-50℃的气体,在-50℃以下,加压可液化。注意以前定义永久气体其临界温度小于等于-10℃。 2.临界温度:在一定的压力下,气体液体共存的温度,任何气体在临界温度以上,不管压力多大,也不会变成液体。 3.气瓶和常规压力容器不同,取消了“设计压力”的概念,而采用“公称工作压力”的概念。 公称工作压力对永久气瓶是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液化气体气瓶是指在最高使用温度时(60 ℃)瓶内压力的限定值。 4.低温储罐液氧的温度是-182℃,液氮-195℃,液氩-185℃。5.低温液体气化为气体,1升液体汽化为气体,氧为800L,氮为647L,氩为780L 6.充装压力:气瓶充装结束时瓶内的压力,随温度的变化,充装压力是不同的。 7.氧气密度1.42公斤/立方米,氮气密度1.25公斤/立方米,氩气密度1.78公斤/立方米。 8.液氧比重1.14公斤/升, 液氮比重0.81公斤/升,液氩比重1.40公斤/升。 二.氧气、氮气和氩气的性质和用途

(一)氧气的性质和用途 1.氧气的物理性质:氧气分子式:O2,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不 易溶于水;气体密度为:1.429 比空气略大(比空气略重);氧气常温气体,冷却至-183度时变为液氧是淡蓝色的,-218度时变为淡蓝色的固态氧。 2.氧气的化学性质 氧气的化学性质比较活泼,在常温或点燃及加热的条件下,能与许多物质发生化学反应。 3.氧气的用途主要用途:用于冶炼、切割、焊接和作为热源 (二)氮的基本性质 1.氮气理化特性:外观与性状:无色、无味、无嗅、无毒气体。相 对液体密度(水=1):0.81,气体密度(kg/m3):1.25 2.氮气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稳定。 3.主要作用:作为惰性气体可用于填充灯泡和高温计。也用作物质保 护剂、冷冻剂。 (三)氩气的性质和用途 1.氩气的物理性质:分子式 Ar,分子量 39.95,无色无臭的惰性气 体;气体密度(空气=1)1.38; 2.氩气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稳定。 3.主要用途:用于灯泡充气和对不锈钢、镁、铝等的电弧焊接,即“氩 弧焊”。 三.气瓶的基本知识

气瓶充装许可(复证)申请工作汇报

气瓶充装许可(复证)申请书 工作汇报 上海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 上海申港乙炔气厂:位于松江区泖港镇泖港东支路89号。是充装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气体的充装单位。我厂始建于1974年6月,公司占地面积为53617㎡、厂房建筑面积24000㎡、充装区域面积24000㎡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青浦煤化工程设计事务所、上海科元燃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上海江湾机械厂安装队、上海华泾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安装。 我厂主要生产设备二氧化碳贮槽100m3一台,氩气贮槽20m3一台,氩气贮槽10m3一台,氮气贮槽10m3一台,低温液体泵4台,汽化器2台,乙炔发生器1台,乙炔压缩机4台,乙炔气柜1座,现拥有氩气电子标签40L4481只,氮气电子标签40L2026只,二氧化碳电子标签40L6897只,溶解乙炔电子标签40L40099只。 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分设生产、安全、质量、销售、财务、人事等部门。现有职人139名,配备了符合岗位要求的质量技术负责人1人和充装站(车间)2人,充装前、后检验人员3人和充装操作工8人,充装相关岗位人员经市安监局、技质监局,消防局岗位职业知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建立了气瓶充装和各类检查表,包括气瓶充装前检查和充装记录表、气瓶充装后检查表、气瓶收发存记录和气瓶档案登记表等,对各种检查表进行认真做好记录。所有低温贮槽都取得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同时具有上海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资质证书。 公司自充装站(车间)成立以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及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至今生产秩序正常,没有发生过各类大小事故。公司运行的宗旨是:充装有许可、行为要规范、管理保安全、质量有保证。 本公司的“气瓶充装许可证”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在2012年12月6日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沪质技监特[2007]13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气瓶充装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了申报材料,同时根据“上海市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评审细则”要求的“上海市气瓶充装注册登记审查表”进行了自查,认为基本具备了申报资格,得到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TS4231060-2012S)。 公司充装站(车间)使用的所有钢瓶由专管的人员进行管理,充装站(车间)所有使用的钢瓶都是自有产权瓶,同时实施市府十大实事项目之一(百万危化气瓶电子标签应用项目)的要求完成目标。公司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由公司法人任组长,全面领导和监督电子标签的应用和申补坏的电子标签工作,钢瓶档案管理员负责建立信息化电子标签气瓶档案,充装(车间)负责人和气瓶收发员严格规范气瓶电子标签的检查工作,建立建全电子标签管理制度,并对钢瓶使用的客户宣传正确维护电子标签的规章制度,通过公司积极有效的管理,至2010年底公司对钢瓶充装完成电子标签应用已达到100%,目前公司钢

全考点.永久气体气瓶充装模拟考试附答案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模拟考试 1、【判断题】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进口气瓶不准充装。(√) 2、【判断题】通常把等于760毫米汞柱的大气压叫做标准大气压。(√) 3、【判断题】特种设备报废后,使用单位必须到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报废的特种设备注销。(×) 4、【判断题】氧气瓶的瓶色应为淡兰色。(√) 5、【判断题】《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可以充装非自有产权的气瓶(车用气瓶、呼吸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 6、【判断题】氧气瓶泄漏可用肥皂水试漏(√) 7、【判断题】氩气的临界温度为-122.4℃,是永久气体。(√) 8、【判断题】氮气属于无毒非燃气体,人体大量吸入不会有害人体。(×) 9、【判断题】氯气含量达到900mg/m3,可致人立即死亡。(√) 10、【判断题】空气、氧气、氮气、氩气称为永久气体。(√) 11、【判断题】经液态而直接成气态的过程,称为升华。(×)

12、【判断题】气瓶警示标签的字样、制作方法及应用应符合GB16804《气瓶警示标签》的规定。(√) 13、【判断题】吊装时气瓶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可以用金属链绳。(×) 14、【判断题】常用的温度用摄氏温度来计量温度。(√) 15、【判断题】常用的温度用开氏温度来计量温度。(×) 16、【判断题】在符合有关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条件下,气瓶制造单位可按气瓶充装单位的要求,生产专用标识气瓶。(√) 17、【判断题】氧气瓶阀的密封材料,必须采用无油的阻燃材料。(√) 18、【判断题】力的单位是牛顿。(√) 19、【判断题】应当禁止使用铸铁制造氧气瓶瓶帽。(√) 20、【判断题】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气瓶不能充装。(√) 21、【判断题】高压气体气瓶必须采用无缝结构。(√) 22、【判断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气瓶充装单位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也可从事充装活动。(×)23、【判断题】负责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是充装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

液化气充装工艺流程图液化气站管理规定

液化气充装工艺流程图液 化气站管理规定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液化气充装工艺流程图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1、不合格报废 2、到检验周期送检 检斤不合格不能进入充装程序

一、安全员应长期坚守岗位。 二、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三、对进站充装的气瓶进行严格检查,对于严重锈蚀及损坏的坚决禁止充装。 四、发现违规充装或存在安全隐患应责令充装人立即停止充装,并报告站长。 五、定期、不定期对罐区、管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技术负责人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报告站长。 六、做好记录,对发生的隐患问题记录在案。 七、对充气瓶进行抽查,多装或少装的不准出站,防止事故发生。 交接班管理制度 1、交接班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人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 2、接班时要认真检查,交接内容包括运行、库存量、槽车、工具材料(包括:消防材料的数量)。 3、交班时必须人员齐全,接班人不到班交班人不得离岗。 4、认真填写交接班词表,双方签字后,接班人方可接班。 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一、必须使用合格的防暴电器。 二、不能超压运行。 三、地线必须接地良好,符合静电消除要求。 四、避雷针应符合安全规定。 五、下班时必须关掉电源。 气体充装操作规程

一、充装必须检查叶片泵、管道、阀门是否都在正常工作状态。 二、检查电器是否能够正常工作运行。 三、充装前检查磅秤是否准确。 四、充装前检查卸压阀是否正常工作。 五、严格定量充装,不得越量充装,充装后质量不得大于规定值。 六、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钢瓶一律不得充装。 七、充装后钢瓶检查后确定符合安全规定方可放行。 八、充装时发现问题及时向站内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九、下班时必须关掉电源和贮罐总阀,清除杂物确信没有隐患方可下班。 设备操作规程 一、站内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站内操作人员对站内设备中任何一个部件在什么工作状态所处的状态应该了如指掌。 三、必须对站内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使其始终保持在正常工作运转状态。 四、该换的部件及时更换,使安全隐患降至为零。 泵类设备操作规程 一、检查茎泵是否运转良好。 二、开通电源,启动茎泵,检查是否有杂音。 三、慢慢关闭卸压阀,看压力是否达到要求。 四、充装时避免压力过大造成泵体损坏。 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 六、茎泵检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的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安全技术条件。本标准 适用于生产瓶装永久气体的充装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4—88 安全标志 GBl4194—93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l5383—94 气瓶阀出气口连接型式和尺寸 GB 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77—93 氢氧站设计规范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 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 GBJ 235—82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 劳动部劳锅字(1993442号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劳动部劳锅字(198912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劳动部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充装站职责 确保永久气体气瓶的充装、运输、贮存符合GBl4194·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九章的规定。 确保所充装气体质量符合产品技术标准并出具合格证明。 负责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瓶瓶阀零部件修理。 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报告气瓶充装情况,安全技术状况并建档案. 4 充装站基本条件 4.1 必须按照《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1987年2月17日发布、《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会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获准后方可建站。 4.2 充装站应在省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及现场考核合格后,方可从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R4001-2006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 TSG R4001-2006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Gas Cylinder Filling Licensing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6年6月21日

前言 2004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安全技术规制订工作计划。2004年4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组织起草组进行起草,形成草案。2004年6月,将草案发给起草组成员征求意见,同时向起草组成员所在的省、省和省部分充装单位征求意见,2004年8月、11月,起草组按所提意见先后于两次对草案进行了修改。2004年11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5〕5号文件对外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2005年5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按照审议的意见,修改形成报批稿。2006年6月2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在借鉴一些省开展气瓶充装许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巩固气瓶普查整治成果、建立气瓶充装单位拥有一定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并且对其安全负责的气瓶动态监管长效机制为原则。解决目前充装单位数量多、规模小、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管理不规、气瓶充装环节事故多的问题。鼓励气瓶充装单位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规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鹏 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新建 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柳文平 首都经贸大学吴粤燊 市氧气厂汪洋

gb14194-9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 14194-1993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3-03-12 批准 1993-09-01 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的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永久气体气瓶的充装,其他特殊用途的永久气体气瓶的充装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深冷液化永久气体的充装。 2 引用标准 GB 5099钢质无缝气瓶 GB 7144气瓶颜色标记 3 术语 对本标准所采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3.1 永久气体临界温度低于-lO℃的气体。 3.2 充装温度气瓶充装气体结束时瓶内气体的实际温度。 3.3 最高使用温度气瓶在正常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受环境条件的影响,瓶内气体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 3.4 充装压力气瓶充装气体结束时瓶内气体的压强。 3.5 许用压力为保证气瓶安全,允许瓶内达到的最高压强。 3.6 剩余压力气瓶充装前瓶内所剩余的气体压强。 4 充装前的检查与处理 4.1 充装前的气瓶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 a.国产气瓶是否是由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 c.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型式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螺纹相符。即:可燃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应是左旋的;非可燃性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应是右旋的; d.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如有剩余气体,应进行定性鉴别; e.气瓶外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f.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 g.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 h.盛装氧气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其瓶体、瓶阀等是否沾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 4.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最新)

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气瓶充装行政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确保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充装许可规则?以及?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境内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负责本细则的实施。气瓶充装鉴定评审机构应当经省质监部门受理和批准,对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各级质监部门的监督管理。 (一)省质监部门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气瓶充装行政许可发(换)证工作; 2、负责气瓶充装鉴定评审机构的受理、审批工作; 3、负责鉴定评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其他应由省质监部门负责的工作。 (二)市质监部门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气瓶充装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工作; 2、负责将申报资料输入省局金质工程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库;

3、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 4、负责对企业提供的自有产权气瓶档案进行网上建档工作; 5、负责对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现场监督。 (三)县(市、区)质监部门负责气瓶充装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气瓶充装许可证?(见附件1)有效期4年。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第五条鼓励气瓶充装单位按照省财政厅、省安监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07?12号)要求,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建立充装过程视频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鼓励气瓶充装单位连锁经营或规模化经营,一个气瓶充装站有多个充装地址(同一种充装介质)时,应建立统一的充装质量管理体系及各分点的充装质量体系,其自有气瓶的量可以多个充装地址合并计算,使用一个充装许可证和气瓶充装单位标志,但其他条件仍需单独满足。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申请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应达到资源条件(见附件2)的要求。 第八条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当由取得质监部门相关许可的单位承担。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安装的过

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DOC 73页)

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 华亭县光辉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质量管理手册批准书 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充装质量,确保气瓶充装和使用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等的规定,在原《质量保证手册》的基础上,经修订制定了我单位《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我单位溶解乙炔、氧气气瓶充装。本手册以我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一套人马,2个气瓶充装项目,一本手册。 本站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本手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反馈技术负责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本手册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本手册自二○一六年十月十五日起执行。 总经理:王斌 二○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质量管理体系责任人员任命书 为了保证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的运转,控制气瓶充装质量和安全,特将质量管理体系责任人员任命如下: 技术负责人王斌 安全管理责任人冉爱平 气瓶检查责任人杨维贵 气瓶充装责任人杨维贵 设备管理责任人陈胜武 档案资料管理责任人王文涛 气瓶收发管理责任人冉军平 气体分析责任人高敏 总经理:王斌 二○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一、概述………………………………………………………………〔〕(一)单位简介………………………………………………………〔〕(二)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三)组织机构图……………………………………………………〔〕(四)充装工艺流程图………………………………………………〔〕(五)氧气工艺流程图..........................................................................〔〕 二、质量管理体系图…………………………………………………〔〕 三、岗位责任制………………………………………………………〔〕(一)充装单位应履行的义务………………………………………〔〕(二)经理职责权……………………………………………………〔〕(三)质量管理负责人职责权………………………………………〔〕(四)安全责任人职责权……………………………………………〔〕(五)气瓶检查责任人职责权………………………………………〔〕(六)气瓶充装责任人职责权………………………………………〔〕(七)设备管理责任人职责权………………………………………〔〕(八)档案资料管理责任人职责权…………………………………〔〕(九)气瓶收发管理责任人职责权…………………………………〔〕(十)气体分析责任人职责权………………………………………〔〕四、管理制度…………………………………………………………〔〕(一)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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