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

一、招生规模、复试比例、复试最低分数线及复试考生人数

1、招生规模

2014年10月发布招生简章时按下达计划规模为160名。2015年计划下达规模为165名,增加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下简称少干)专业硕士5名。根据今年考试情况,各类名额分配做如下适当调整:A.财政学学硕中税收征管信息化方向原计划招4名,因只1人上国家线,该方向名额调整为1人,其余3个名额调至财政学学硕其它方向;B.会计学中信息化方向原计划招4人,因只有2人上国家线,该方向名额调整为2人,其余2个名额调至会计学硕其它方向;C.学术少干计划名额9人,其中财政学5人,会计学4人,因会计学专业仅1人上国家线,故该专业名额调减为1人;D.专业型少干计划16人,其中会计9人,审计7人。因此最后名额分配为,财政学税收征管信息化方向1人,财政学其余方向为31名,少干5名;会计学中信息化方向2人,会计学其余方向28人,少干1人;会计专硕43名,少干9名;审计专硕35名,少干7名。

2、划线比例

A.原则上学术型1:1.2,专业型1:1.5;

B.由于税收征管信息化方向只1人、会计信息化只2人上国家线,这两个方向考生实际按国家线以1:1的比例复试;

C.根据教育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政策要求,以及今年报考我所的少数民族考生初试结果实际情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人数为达该计划国家线的考生。

3、具体规模、复试线、复试人数见下表。

二、复试确认及缴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即复试费100元/人,体检费354元/人,体检费标准为海军总医院招聘入职(招生)体检套餐。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需网上确认及缴费。已支付的复试费一律不退。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3月27日24: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缴费网址为:http://218.97.250.37:8088/HKCKSNewsmgr/yjsfs/ssfsPayFee.jsp

三、复试、录取办法与基本要求

1、符合我所确定的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并网上确认缴费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31日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参加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体检、复试(含笔试、面试)等环节。

3、复试考生凭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并注明考号及报考专业)、初试准考证、本科成绩单参加复试。

4、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重要环节,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以我所《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学术型初、复试笔试分数之和占录取总成绩70%,复试口试分数之和占录取总成绩30%。专业硕士初、复试笔试分数之和加政治笔试分数的30%占录取总成绩70%,复试口试分数之和占录取总成绩30%。录取原则为按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录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但复试中专业成绩不及格(60分为及格线)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面试过程中的考核外,还将采取信函、电话或派人外调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面试各科同时进行,考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及备考地点。因擅自离开错过考试时间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日程、时间和地点

学术型笔试和面试日期3月31日—4月2日

专业型笔试和面试日期3月31日—4月2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请按规定时间到309教室办理。

2、资格审查所需的具体材料: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并于右上角注明报考专业及考号位后4位)、初试准考证、本科成绩单。

(三)体检

1、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及复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

2、体检地点及时间:按《复试日程、时间和地点要求》

(四)我所地址及乘车线路

1、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

2、乘车线路:北京站乘地铁阜成门站下车换乘121、106路公共汽车航天桥西站下车。北京西站可乘40路、运通102路公共汽车航天桥西站下车。首都机场到京乘机场大巴公主坟方向航天桥站下车。高铁到北京南站乘坐381路公共汽车至广安门内换乘40路(五路方向)公共汽车航天桥西站下车马路对面新知大厦。

五、复试结果公示方式及时间

复试不合格者将于2015年4月8日左右通知本人,4月中旬左右公布拟录取名单,具体详情请关注我所研究生部网站。

六、复试录取期间设置接待考生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 010-********

专用监督电话:88191155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82837217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附:复试名单

2015年报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财政学)

2015年报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会计学)

2015年报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会计)

2015年报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审计)

2015年报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学术型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015年报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专业型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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