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

员工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
员工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

员工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属于工伤否?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凡是职工在上下班必经路线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无论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该职工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如该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按当地规定执行;如该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则由该职工的用人单位支付。按照上述规定,你首先看看这名员工是否是上班的必经路线,其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是次要责任。

企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若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则不是工伤。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企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则不是工伤。

员工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属于工伤

来源:作者:时间:2011/01/04

4月11日,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工伤行政确认纠纷案件,原告管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尽管其无驾驶证照,法院还是认定其伤害属于工伤。

管某系莒县某食品有限公司职工,2004年9月10日8时许,管某在驾驶摩托车上班途中,与厉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管某右股骨骨折。经交警大队认定,厉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管某无证驾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管某向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无证驾驶车辆违反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属于工伤。管某不服,于2006年3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非工伤认定。后,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主动撤销了非工伤认定,重新作出了工伤认定。莒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于2006年11月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管某推上了被告席,要求确认管某的伤不属工伤。

莒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只有当职工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才不认定为工伤。管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虽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但并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庭审后,经法官讲案说法,食品有限公司最终撤回了起诉。

第一天工作心得体会

第一天工作心得体会 7月5号,是我人生中重要的1个日子。今天,我走进了实行单位,开始了20多年人生真正意义上的工作。 上午的时候没有甚么正式的事情给我做,我主要是和人事部门的人谈入职的相干事宜,即公司的介绍和我今后作为公司员工该遵照的规则,固然还帮我办了公司员工必备的1些工具和用品。办完这些后,赵青姐姐,就是我要随着的那位姐姐,让我随意看看他们编辑的各种内容,以便我了解他们的工作也方便我以后更快的进入工作状态。我的办公桌被安排在工作室进门的第1个坐位,这是我最不喜欢的,他人1进门就能够将我看得1览无遗,虽然,我不会在上班的时候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但是,我还是喜欢自己在比较隐蔽的位置,这样我绝地我有我的隐私,我才能静下来干该做的工作。 下午,真实的工作才开始了。赵青姐姐安排我在后台发布她们已做好的10个话题,这些话题都是关于健康、衣饰、休闲、文娱等方面的。然后注册10个不同的邮箱,再从这些邮箱中任选几个邮箱以“游客”的身份在网站前台中分享自己对话题的经验或是意见。由于目前我工作的网站还没有正式运营,我们做的都是前期的准备工作,即做好充足的内容已被网站建设好之需。但是,或许由于我是实习生的缘由,我做的工作就更加无聊,我做的就是将姐姐们准备好的内容搬运的网站上去。不断地以不同的身份进入网页,不断将做好的文字和图片视频内容复制粘贴到网站上,在不断地退出,循环往复,完成今天10个话题的内容搬运进程。 这样的工作没有1点对人能力的考验,只是机械地操作。是否是由于实习,所以做这么简单的事,如果工作也是正式工作后也是做这样的事情,那真是太无聊了。而且,我不知道我做的工作对我以

后有无帮助。对它,我有深深的忧愁,我不知道自己的兴趣在哪,自己是不是会喜欢这份工作,就算我喜欢了这份工作,我又能否在这条道路上做得下去,我毕竟不是1个时尚潮人,对时尚的东西没有很敏锐的触感。而且做时尚、健康、文娱这1块都年轻人比较感兴趣的,随着年龄的增大,我对这方面的1点点的触感是不是还仍然存在我不敢保证。也更加不知道未来这些方面是不是对招聘员工会有年龄限制。 1天工作,身体的疲惫是其次,最主要的还是心累。是对未来的耽忧,看不到自己的未来。 但是,不管这份工作有多么艰巨抑或多么无聊,我都会干完3个月的,这样我就为自己积攒了1个实习经验。我也知道未来的路不好走,但是不管未来之路有多么艰巨我都会咬牙走过去,由于我别无选择。 今天怀着1颗特别激动的心去《街周刊》上班了,真的好激动,好兴奋,感觉自己找到了1份特别合适自己的工作,而且自己很喜欢写点东西,喜欢排版,我也对自己工作充满了信心和未来的美好向往。 作为1名采编,我的理解是要有不错的文笔功底和1定的`交际能力,这些我都愿意也会努力去培养自己这方面的不足。 初到公司,短暂的工作安排以后,我被分到了“家居”版块,很荣幸,和1个很有亲和力的女孩子分到了1起,因而在经理的推荐下,我们拿了两家公司的名片开始了我们的“采访”之路…… 我们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和任何思路,可以说带着迷茫的心跨出了没有任何头绪的第1步,转了半个常州城,我们来到了1家家居网,紧张的心始终没法平静,当我终究鼓起勇气敲公司大门的时候,

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通告

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通告全体员工: 近期公司员工出现多起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未能正常上班的事件,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影响较大,现将有关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的国家规定及公司对此类事件的态度、处理意见表述如下: 根据《沪劳保发 (1996)104号》文件中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享受有关工伤待遇。 公司规定,在正常上班前及下班后的以下时间段属于交通事故工伤认可时间: 一、居住地点在南桥镇、庄行镇、江海镇、光明镇、新寺镇、西渡镇、邬桥镇、青村镇的为 0.5小时;二、居住地点在金汇镇、泰日镇、齐贤镇、四团镇、奉城镇、柘林镇、塘外镇、钱桥镇、洪庙镇、胡桥镇、头桥镇的为1小时;三、居住地点在外区县的一律为 1.5小时。 必经路线: 全体员工必须在9月22日之前由各部门将本人的自居住地点至公司所经过的合理最短路线(包括依次经过的主干公路名称、主要站名、村镇便道连接的村镇名称、使用的交通方式)上报人力资源部,员工上报的上下班必经路线方案必须由公司审查合理性后才予认可。员工在改变上下班必经路线后必须在改变之日起10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申请变更。居住地点在外区县的员工可以提交两条必经路线方案。 公司对于任何无牌驾驶或无相应牌照驾驶引起交通事故的受伤员工不承担任何义务,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应当办理请假手续)。此外,符合上述规定时

间、必经路线并且不属于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的交通事故的受伤员工必须向公司提交有关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包括事故发生时间、责任认定)后才能进入工伤处理程序,此前概按事假处理。 员工还必须明确: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是立即向交通事故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反映,如不属于本人责任或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向相关责任人索取人身伤害赔偿等一系列费用,其次,对于符合工伤条件的员工,公司的工伤待遇也仅限于医疗费(公司为员工所保的有限意外伤害保险方式承担)及基本生活费(医疗期为一个月以上者),而这些对于损失较重的员工来说也是杯水车薪。所以,公司要求员工务必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为您自己,为他人,也为了公司。 菲林格尔相信,只有遵守公共交通规则的员工,才能遵守菲林格尔的“交通规则”。公司在今后的聘用、续签、试用期转正等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员工在此方面的历史记录。 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2001年9月14日

员工上下班安全责任书9

员工上下班安全责任书 为了提高自身道路交通中的安全意识,保证自身上下班途中的人身安全,更好地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给个人、家庭及企业带来伤害或损失,我郑重向公司及项目部领导承诺,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本人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2、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指挥; 3、根据道路交通法规,靠道路右边行驶、按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 4、驾驶车辆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驾车不接打电话,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飙车,严格根据指定的上、下班线路图行驶; 5、个人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车)左转、横穿马路要下车,要走斑马线,按规定通过路口; 6、机动车牌照,证件齐全有效,驾车时必须系安全带,骑摩托车、电瓶车必须戴头盔,不得载人。无头盔、牌照、证件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不上路和进入工地; 7、严格遵守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如:项目部已为各班组员工安排食宿,不得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对于不在项目生活区住宿,上下班回家的职工,必须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责任书。在项目部食宿的职工,如平时想回家的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及项目部规定,进行书面请假及消假制度。 8、雨雾雪天气谨慎缓行,出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应及时与自己的直接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的电话沟通,绝不赶时违规行驶。 9、为了保障自身安全,不搭乘无牌无照或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或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上下班; 10、上下班回家既定线路途中如果受到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伤害后,应

迅速拨打“110”电话报警求救,并及时电话报告项目部相关负责人或班组长。 本人严格遵守以上10条内容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员工,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中,每天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如不遵守以上承诺,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如不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到伤害的,后果自负,与公司概不相关。 如发生事故按情节对个人和项目部予以重罚。 特此承诺。 安全责任承诺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天上班心得体会

第一天上班心得体会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第一天参加工作的感受 第一天参加工作的感受 人的一生就像城市中的公交车,有许许多多的驿站,每到一个驿站就意味着一个新的征程。2010年5月10日起,我加入了“汉石”团队中,开始了我的一个新的征程,转眼间五个月过去了,回顾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我感想颇多。 首先要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同事之间的沟通,提高团队合作精神。我深深地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同事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团队合作精神是我们工作取胜的关键。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无论自己从事哪个行业,哪个岗位,都离不开同事之间的配合,因为一滴水只有在大海中才能生

存。既然需要配合,那么就必须沟通,只有不同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团结一致,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才能充分利用好公司的优势资源,最大限度地为公司创造效益,当然公司的快速发展也会带动我们个人的发展。 二是工作中遇到问题不要怨天尤人,从改造自己入手,适应环境。当我们进入公司的第一天,我们就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已经是公司的一名员工,我们最起码的一点就是要通过努力工作来改造自己,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念和新方法,平时在工作中及时反思自己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培养和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三是从细微工作入手,积极调整个人心态。公司聘用了我们,说明我们在某些方面已经得到了认可,但作为公司的新员工,我们要低调,要实干,要在荣耀面前退一步、在困难面前进一步,同时应该接 受并保持这样一种心态:做事不贪

大、做人不计小,细节决定成败。工作中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心态,以积极的心态做事,一个人如果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快乐、积极的心态,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生活中的强者,因为快乐积极的态度会让人变得坚强有力起来。 以上是本人对近期工作的一点点感想,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刘成 2010年10月20日 篇二:第一天工作心得一句话 第一天上班心得体会 大家都教,出了社会就要学着聪明点,大家都不是省油的灯咯. 真是这样啊. 大家都维持着表面的和平. 做人难难做人人难做好像有些明白这话的含义哈哈. 第一天上班心得体会(2): 昨天第一天上班,上午熟悉了流程,下午就开始对着电脑不停的工作,比体力活好不到哪去,数字太多,程序不熟练,有点繁琐。一遍又一遍,速度就出

第一天上班心得3篇

第一天上班心得3篇 新员工心得体会范文3篇 新员工在进入企业工作前,会基于已有信息对即将从事的工作产 生一定的预期,即新员工期望。下面是新员工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大 家喜欢。 篇一:新员工心得体会范文 作为公司的新职员,办公室同事们的热情和关心,让我很快消除 了新环境带来的疑虑和忐忑,并专注于工作中。 接触新工作首要任务是对工作职责的了解,面对陌生的工作感觉 无从下手。在这里要感谢部门助理总监杨工,上班的第一天杨工就耐心的向我讲解了我的工作性质、基本工作内容和需要熟悉的公司结构,并给予了诸多鼓励。 工作近一个月来,最深刻的感受是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以我现在 的工作水平,与工作岗位标准相差甚远。而如何提高工作能力完成本职工作成了我目前最大的任务。首先,对行业的深入了解是岗位最基本的要求。其次,工作岗位要求分析方法和计算机相关软件的熟练使用。最后,表达写作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也是岗位要求必备的素质。而我能做的就是不断的学习,以最快的速度提升工作能力。 对于一个没有工作经验的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领导对我的宽容和 理解,同事们无私的帮助和沟通,以及需要不断学习的东西,让我十分满足。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尽快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坚持学习,承担起自己的工作任务,成为一个优秀的员工。

篇二:新员工心得体会范文 1、团队精神至关重要 2、自动自发,敬业勤力,是一个人首要的基本素质要求 自小我们都有自己的理想,并为之不懈求学,努力攀登。长大工 作了,是我们实现理想和人生价值的时刻。不是让你做,而是你要做。无论工作生活,都要有合理的规划,并付诸行动。敬业爱岗更是公司发展的基石和动力。 3、要有责任心。成功者找方法,失败者找借口 在上司交给你任务的时候,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独立思考完成。 现成的东西会叫你头脑僵化,有时类似的东西照搬会出现严重的问题。出现问题时,不要推卸责任,要勇于承担它们,想办法补救和解决它们才是最根本的。注意时常总结经验和教训,以便以后更好地工作。 4、尊敬领导和同事,忠于公司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就是这个道理吧。与全体同仁共同进步,知识要不断更新换代,不要自满或停滞不前;毫无疑问,我们每个人都喜欢忠诚的人。所以无论何时何地,我 们要忠于公司,忠于老板,忠于上司,忠于身边每个人。 5、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这样不仅锻炼身体,更让你增长知识,开阔视野,结识更多朋友。我们公司又有如此好的条件和设施,还有领导和工会的大力支持,愿我们大家每天都过得开心,顺心。 篇三:新员工心得体会范文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

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使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后及时得到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我市处理职工因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案件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求申报工伤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本人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应提供事故最终处理的其他有效证据材料(指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或组织机构对事故处理的调解、判决材料等)。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尚未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并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申请人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最终处理的有效证据材料后,应当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作为不符合工伤认定受理条件的案件终止工伤认定程序,并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对“在上下班途中”的理解 一般来说,认定工伤的构成要素应包含以下方面: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狭义的工作时间包括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加班时间,除此之外与工作相关的时间还包括加班时间、因公外出时间和上下班时间等。工作场所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日常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派出工作的场所外,还应扩大地解释为不仅为办公地点,还包括用人单位的一些辅助性场所,包括食堂、宿舍等。工作原因指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事故是工伤,应当包含了为了工作而出去应酬等。总之,是否为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应以与工作相关为考量因素。“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认定为工伤也需要同时具备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场所、及原因三个要素。 上下班途中可能发生多种情况复杂的事情,是否都可以认为是工伤呢?显然不成立,例如,上下班途中没有按照常规路线返回住所,当事人去了商场、去约会等做与工作完全不相关的事而发生事故,当然不能认定为工伤。 常见情况就应认定为在上下班途中:职工迟到或早退的途中;职工往返于工作地点和经常就餐的途中、经常领取工资的途中;因为交通不畅或修路等原因临时改变的路线;为了工作应酬而往返酒店途中等。不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情况应包含《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还包括职工没有与工作相关的原因在上下班时改变路线去办私人事务途中。

第一天上班心得体会

第一天上班心得体会 篇一:第一天参加工作的感受 第一天参加工作的感受 人的一生就像城市中的公交车,有许许多多的驿站,每到一个驿站就意味着一个新的征程。20XX年5月10日起,我加入了“汉石”团队中,开始了我的一个新的征程,转眼间五个月过去了,回顾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我感想颇多。 首先要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同事之间的沟通,提高团队合作精神。我深深地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同事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团队合作精神是我们工作取胜的关键。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无论自己从事哪个行业,哪个岗位,都离不开同事之间的配合,因为一滴水只有在大海中才能生存。既然需要配合,那么就必须沟通,只有不同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团结一致,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才能充分利用好公司的优势资源,最大限度地为公司创造效益,当然公司的快速发展也会带动我们个人的发展。 二是工作中遇到问题不要怨天尤人,从改造自己入手,适应环境。当我们进入公司的第一天,我们就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已经是公司的一名员工,我们最起码的一点就是要通过努力工作来改造自己,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念和新方法,平时在工作中及时反思自己操作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培养和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三是从细微工作入手,积极调整个人心态。公司聘用了我们,说明我们在某些方面已经得到了认可,但作为公司的新员工,我们要低调,要实干,要在荣耀面前退一步、在困难面前进一步,同时应该接 受并保持这样一种心态:做事不贪大、做人不计小,细节决定成败。工作中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心态,以积极的心态做事,一个人如果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快乐、积极的心态,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生活中的强者,因为快乐积极的态度会让人变得坚强有力起来。 以上是本人对近期工作的一点点感想,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刘成 20XX年10月20日 篇二:第一天工作心得一句话 第一天上班心得体会 大家都教,出了社会就要学着聪明点,大家都不是省油的灯咯.真是这样啊.大家都维持着表面的和平. 做人难难做人人难做好像有些明白这话的含义哈哈. 第一天上班心得体会(2): 昨天第一天上班,上午熟悉了流程,下午就开始对着电脑不停的工作,比体力活好不到哪去,数字太多,程序不熟练,有点繁琐。一遍又一遍,速度就出来了,只是到晚电脑反应速度越来越慢,到了下班时间,松了口气,却见旁边的人都不起身,还在木然地对着那猪脑般的电脑。接着便是经理通知“加班”,分了任务,加班到21:46,右手握鼠标都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四个因素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四个因素 案情 原告康某在某公司从事刷片工,该公司上午工作时间为7:45-11:30分。2013年1月21日7时30分左右,原告驾驶电动车上班途中,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原告受伤,对方车辆驾驶人驾车逃逸。 原告自行到医院检查后向110报案,因肇事人无法查找,公安交警部门未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原告要求,公安交警部门2013年4月2日出具证明一份,内容主要为因对方车辆逃逸无法查找,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依照申请,被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原告不服,申请复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审判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上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原告在7时30分左右前往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明显属于该条文规定的上班途中的情形。且该条文从责任划分角度仅排除了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受害人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并未排除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情形下的受害职工可以主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故被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判决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被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评析 司法实践中,工伤认定通常是工伤劳动争议案件中最关键的环节,工伤认定案件关乎普通劳动者的生存保障,从来都不是小事,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伤认定中的新问题也层出不穷,本案即为工伤认定的一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如何正确理解上下班途中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两方面要素: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虽然较修订前放宽了上下班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标准,但工伤认定案件审理中仍须审查以下事实:第一,上下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第二,上下班合理的路途上;第三,因机动车事故而引起人身伤害的事实;第四,非受害人本人的自杀或自残行为,非因受害人本人的醉酒、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而导致的伤亡等。 法定的工伤条件无论列举得多么具体,也不可能完全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伤害情形相吻合。工伤认定包含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余地,需要对现有法律条款所规定的原则

第一天上班心得3篇

第一天上班心得3篇 篇一:新员工心得体会范文3篇 新员工心得体会范文3篇 新员工在进入企业工作前,会基于已有信息对即将从事的工作产生一定的预期,即新员工期望。下面是新员工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新员工心得体会范文 作为公司的新职员,办公室同事们的热情和关心,让我很快消除了新环境带来的疑虑和忐忑,并专注于工作中。 接触新工作首要任务是对工作职责的了解,面对陌生的工作感觉无从下手。在这里要感谢部门助理总监杨工,上班的第一天杨工就耐心的向我讲解了我的工作性质、基本工作内容和需要熟悉的公司结构,并给予了诸多鼓励。 同一工作岗位的同事详细的讲解和帮助,使我很快的对工作有了结构性的了解,小组成员的任务分配过程中,他们也教给了我很多工作方法和经验,提供相关信息收集渠道,使我很快的接手了一小部分工作。 工作近一个月来,最深刻的感受是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以我现在的工作水平,与工作岗位标准相差甚远。而如何提高工

作能力完成本职工作成了我目前最大的任务。首先,对行业的深入了解是岗位最基本的要求。其次,工作岗位要求分析方法和计算机相关软件的熟练使用。最后,表达写作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也是岗位要求必备的素质。而我能做的就是不断的学习,以最快的速度提升工作能力。 对于一个没有工作经验的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领导对我的宽容和理解,同事们无私的帮助和沟通,以及需要不断学习的东西,让我十分满足。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尽快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坚持学习,承担起自己的工作任务,成为一个优秀的员工。 篇二:新员工心得体会范文 一生之中,每个人都在以自己所特有的方式感受着人生的丰富多彩,把握着属于自己的每一分钟,争取着每一次机会,将自己的才华在工作中充分展现,用行动实现自己的理想,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所列举的只是普普通通人群中最平凡的那一部分,他们虽然不是模范,不是标兵,却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过得硬的形象打造着我们塑料厂这一不衰的,如果每一位职工都能向他们一样,我们的企业必将兴旺发达。 1、团队精神至关重要 没有众人的帮助,没有人能单独完成一项事业。一个人要想成功,必须加入团队中。一块主板从电子线路到layout的

关于上下班路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

关于上下班路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 关于上下班路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基于劳动者对《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存在一些误解,本文为大家详细讲述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 的确,和原规定相比较,新规定明显放宽了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原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首先,新规定不再强调“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随着工时制度和运输工具的多样化,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的立体化,从业人员在上下班时间和路线的选择上,有了越来越多的弹性空间。其实,尽管新规定不再强调“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但“上下班途中”本身就意味着时间和路线上的限制。 其次,新规定不再强调“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原规定从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新规定按照“工伤者无过错”的国际惯例,取消了以上的责任限制。即使从业人员发生本人责任或者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并不影响其工伤的认定及其工伤待遇的享受。 但是,《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业人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据此,无证驾驶、醉酒、故意卧轨撞车等造成事故伤害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三,新规定不再强调“道路交通”。这里的“道路”,在《交通安全法》中也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新规定取消了以上限制,也可避免一些争议。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虽然新规定明显放宽了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范围,但是仍然保留了一个重要的实质性条件,即必须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如果从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是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或者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的,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又该如何界定: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根据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目前轻便摩托车等属于机动车管理的范围,助动车等则属于非机动车管理的范围。 另外,还需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新规定虽然保留了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不重复支付的原则,但是根据原规定,由于交通

第一天上班心得体会

第一天上班心得体会 第一天上班心得体会 第一天上班,带着紧张又激动的心情. 盼了半年多才盼来的第一份工作. 以为今天会在忙碌中度过,谁知道想的和现实就是有差别, 一整天都很闲, 只是有人来办暂住证需要输入电脑办理一下.没人来的时候大家都凑在一起打牌.我是绝对拒绝赌博的哈哈不过看她们玩的很起劲啊我忍不住也凑过去坐在那看.在家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肚子那么饿,怎么上班了就觉得肚子总是咕咕叫,一回家我就喊饿. 哧哧,大家都教 ,出了社会就要学着聪明点,大家都不是省油的灯咯. 真是这样啊. 大家都维持着表面的和平.做人难难做人人难做好像有些明白这话的含义哈哈 .第一天上班心得体会 (2): 昨天第一天上班,上午熟悉了流程,下午就开始对着电脑不停的工作,比体力活好不到哪去,数字太多,程序不熟练,有点繁琐。一遍又一遍,速度就出来了,只是到晚电脑反应速度越来越慢,到了下班时间,松了口气,却见旁边的人都不起身,还在木然地对着那猪脑般的电脑。接着便是经理通知加班,分了任务,加班到21:46,右手握鼠标都快伸不开了。加班前我就看了我坐的两辆公交车的末班分别是八点、九点,只是我们竟然到了十点。手机早就没电,自动关机了,一同事借我手机打了个电话回家,另一同事借了万能充给我,才打电话叫我哥来接我。只是不幸,外面一直下着大雨,我要等,等雨停了我哥才能来。一起加班呢同事都走了,我来到十字路口,站着,看着大酒店绚丽的灯光,路上穿梭的车流,稀少的人,心里茫然若

失。不停滴打电话催我哥,虽然感觉不好意思,可是站那心真慌。接到我哥电话,才踏实了。来到叔叔家小区前那个大坡,车还是上不来,可能电不足了。之前几次,来到大坡前我就愁着要下来走路,每次都走,多点少点,这次最多。回到家,马上十一点,爷爷奶奶,叔叔阿姨都很关心我第一天上班状况,问了些,奶奶留了菜,阿姨煎了两个蛋给我,冒着烫撕了块在嘴里,很想拥抱她一下。今早没睡够就被闹醒了,第一反应要去上班!没犹豫就起床了,出门看下着雨。要等的公交车总是不出现,坐了另一辆备选的,走得更远一点,车上很挤,我感觉到不正常了,下车果真: 包被割了!手机没了!钱还在!上班时还是唠叨了一下今早的遭遇,只是这与工作无关,而且也没人会关心这么多,劝自己平静下来。只是害怕贼人会看着号码来勒索那一套,担心了一上午。12点,下班,有人打卡走了,多数还在接着做,经理出来叫点饭,我看出来了中午也加班。我没叫饭,跑了。走在路上,雨不大,人很多,不知道去哪?路过小商店,看到柜台上摆着电话,首先拨了自己的号,已关机;给我爸打了一个,问他们有没有接到我号码打的电话,又很紧张地问他们在干嘛?爸说在买个床,你床不是坏了吗?买个么呢回来就有新的。你问的什么号码打电话,怎么回事?我手机又着偷了,要是我号码打给你们,说我怎么了,怎么了,要钱的话是假的,是骗子,别信恩,知道了,偷了就算了,回来再买........ 恩,么不说了,我上班到星期六,星期六晚上就回来,那挂了。挂了电话,我还是哭了,委屈?心酸?温暖?认不得是哪多点,撑着伞漫无目的地走。下午接着上班,依然加班,我没坚持下来,到七点,完成了一部分和就经理打招呼走了。第二天上班的感觉还是很累!吃完饭就坐在

工伤认定标准

2017-03-17李迎春 作者:李迎春 来源:劳动法库(Laodongfaku) 本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最高法院行政庭答复、国务院法制办相关复函以及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最新意见,归纳总结了工伤认定的29种情形,并简明扼要提示了认定要点,供实务中参考。 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的作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认定要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

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四)患职业病的; 【认定要点】职业病必须是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如果某人患有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某种疾病,但不是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而是由于其居住环境周围有生产有毒物品的单位引起的,那么,该人的这种疾病就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称的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可直接认定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认定要点】因工外出期间包括:1、职工受用人单位唱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3、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员工上下班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每一位公司员工上下班途中出行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做到强化安全意识,预防为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本公司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管理。 3职责 3.1安保监察部:负责员工进出厂门口的安全有序通行、停放车辆的监察及督导工作。 3.2各部门安全员: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及厂区内的安全行为管理工作。 3.3安委会:负责本文件的及时修订及全面有效执行。 4术语及定义(无) 5管理内容 5.1员工自驾小汽车、摩托车行为管理要求 5.1.1自驾小汽车、摩托车上下班的员工,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驾车资质证照,且车牌照、保险, 车况、年检,证照审核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禁止弄虚作假。 5.1.2自驾车员工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求,安全文明行车,保持车况处于最佳状态,不得出现逆 向,非掉头区掉头,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5.1.3如果遇到台风、暴雨、大雾等特殊天气,要减速慢行、提高警惕,如身感无法正常通行时, 应立即在停车区停车,以免发生意外。 5.1.4上班在公司停放车辆时需听从保安人员必要的指挥安排,并按公司规定区域停放车辆,不得 乱停乱放。不得占用公司车辆的停放位及公司生产运营通道。 5.1.5自驾车过程中需要系好安全带,骑摩托的员工必须戴好头盔,不得超速。 5.1.6严禁酒后驾车、开赌气车、飞车、超速、超载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公司 安委会及人事部门。 5.2员工骑自行车、电动车管理要求 5.2.1骑电动车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安全交通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5.2.2骑自行车及电动车的员工要经常检查车辆各部位螺丝是否有松动、掉落现象;车胎是否打滑、 裂纹;车链松紧、气压是否合适;反光镜是否光亮可视化、车撑是否坚固、稳定。 5.2.3出行前需检查刹车功能是否有效,车铃是否在有效位置且能发出响亮的声音,便于在行驶过 程中能有紧急装置使用的功能。 5.2.4在上下班途中需将车座调整到适当高度,天黑光线不好的路段尽量下车推走步行。并提前配 备必要的手电筒,严禁在机动车道行驶,未划分车道的路段应靠右,不得乱行驶。 5.2.5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要求穿工衣、劳保鞋;不准穿拖鞋、光膀、赤脚、女员工不得穿长裙骑车 行驶。 5.2.6行驶过程中应提前避让有重大危险源的障碍物、低洼路、危险车(如泥头车、超高、超宽车 等),横过公路时注意前后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5.2.7骑车过程中不得发生接电话、看手机、听音乐,东张西望等违规现象。 5.2.8遇到台风、暴雨时需谨慎,必要时停骑自行车、电动车上班,如政府部门有下发紧急停产令

护士工作心得 入职第一天

------------------------------精选公文范文-----------------------------护士工作心得入职第一天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护士工作心得体会入职第一天医院岗前培训结束后,大家都被分到各自的科室。我们几位由科护士长带到了医学心理科。 首先科护士长给我们介绍了科主任、病区护士长和负责医生,然后让我们一一作了自我介绍,并让我们写下了目前的居住地和联系方式,包括父母的联系电话,这使我们有了一种安全感,感到了关心和依靠。最后科护士长要求我们每个人讲一句自己对护士职业的理解和工作理念,她听后很高兴的说,你们对自己的职业要求比较实在,没有好高骛远,希望你们今后在工作中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做一个有良心有爱心的护士。另外她还从纪律、团结、服务等方面对我们提出了简要的要求,并告诉我们:今后病区就是你们的家,工作生活上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找护士长。 跟着护士长来到病房,这里的病房和我以前接触过的很不一样,奇怪,病人都不穿病员服?护士长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因为心理科的病人是心理疾病,他们穿了病员服,可能会增强他们的病人角色暗示心理。我才恍然大悟。护士长带着我转了病区一圈,让我了解了病区的环境、病区的规章制度和收治病人的特色。 期间护士长还向我介绍了病区的其他当班护士,护士们都很友好,现在都是我的老师和同事。最后护士长把我领到了一对一的----------------精选公文范文----------------1------------------------------精选公文范文-----------------------------带教老师面前,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新的工作生活。跟着带教老师在病房巡视,想到以后就是正式工作的护士了,真有些激动。 可是这也意味着要接受更多的挑战,对自己要有更高的要求了,可是当时连环境还没熟悉,心理不免有些着急;想到一个人上班后许多想不到的情况也许就会在自己班上发生,心理又有几分担忧,我该怎么做呢,现在的我又能做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四个条件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四个条件 近日,市民李师傅下班途中受了伤,结果却被告知不能算工伤,他一气之下就把人社部门告上法院。李师傅不明白:网上说,上下班时买菜受伤都算工伤,到我这儿,为什么就行不通了?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工伤保险新规中如何判定上下班途中的权威解释,被不少像李师傅这样的老百姓误读。据人社部门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中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并非指所有上下班路上交通事故受伤都属工伤。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由于自身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不算工伤。 伤者:下班途中骑车摔倒咋不算工伤? 家住城陵矶的李师傅最近有点烦。今年初,他骑车下班回家时碰上了大雨,因当时风雨较大,他穿着雨衣骑车,一边骑车还得一边用手扶着雨衣,谁知雨天路滑,人不小心从车上飞出去两三米远,摔在地上动弹不得。幸亏好心路人拨打120,将其送到医院。经医院诊断为骨折。 事后,李师傅和家人突然想起网上说上下班途中买菜受伤都算工伤,就觉得他的这种情况也应该算工伤了。于是,李师傅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没想到,市人社局并不认可。国家不是规定了上下班路上买菜受伤算工伤,我这是下班直接回家啊,路上受了伤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工伤?李师傅拿出网上公开报道的材料,很不服气地表示,2014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这条规定。为此,李师傅上法院打官司,希望法院给自己一个公道。

工伤保险处:认定工伤须满足4要素 对于李师傅的疑惑,岳阳市工伤保险处处长李胜军给出了解释: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的提法在网络上出现后,迅速成为媒体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同时也让很多人产生了误解。实际上,最高法的解释只是确认上下班途中顺路买菜属于合理路径,可以界定为上下班途中,但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必须同时具备4个要素:第一,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第二,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第三,责任事故认定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第四,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 李胜军表示,如果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以上四个要素缺一不可。像李师傅这样,自己骑车滑倒受伤,是由于他本人雨天驾驶不慎造成的摔伤,属于本人责任,不符合四要素的第四条,也就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范围。

工作第一天心得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工作第一天心得 篇一:工作心得 工作心得 今天第一天来到我的新工作岗位,在这个团队里,年轻人的激情、活力以及那种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一切都感染着我。我也开启了新的征程。 现在我就将今天的工作情况和简单的想法拙劣地总结下: 一、对xxx教育集团的进一步认识 xxx教育的各种理念对于我这个新入行的人来说,一切都是耳目一新。xxx教育和普通教育最大的区别就是可以为每一位来就读的学子提供一套与之相匹配的教育方式,完成了因材施教的理想,进而完成学生、家长的期望。 二、对于学校的管理认识 在上班的第一天,我没有发现任何一种员工乃至领导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出现,作为一个有战斗力的团队来说,这点非常重要。同时在晨会,这个团队通过一套很有利而不缺

乏轻松的方式进行,调动了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在资阳这个团队里,领导班子能够及时反馈对于员工的得失,非常具体,能加快员工的成长。 三、个人工作情况 作为我个人来说,我完成了非常简单的三项任务,实际上主要是观摩他们工作的方式,从而汲取养分,尽快融入这个积极的团队里。更加重要的是,今天我做了一套资阳高三毕业生的第二次诊断题,这与我在xx授课内容和难度都有较大区别,这个情况虽然早有预计,但是真正出现的时候,惶恐不安萦绕心头。但是这种情况促进我必须正视自己的情况,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观摩、听课来提升自己,希望能够以最快的进度来融进这个团队。 篇二:上班第一天心得体会 这是我上班第一天的经历,很平凡但却很充实。10月26日,是我到单位上班的第一天。大学毕业一年多了,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心里不免有些失落。还好,上帝在对我关上门的同时也为我留了一扇窗。对于我能够到单位上班我感到万分的荣幸并且也很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今天,对我来说是很有意义的一天,因为这是我毕业以后第一份工作的开始,也意味着从今天起我就正式成为社会的一员了。所以我要我这天的经历和感想写下来,算是对自己第一天上班的一个总结吧。我很早就起了,虽说以前也来过,但这次的心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认定为工伤。但是,这并不是说职工发生的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都算工伤,要认定为工伤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职工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2)职工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3)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职工本人;(4)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5)职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可见,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必须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若职工不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而是提早上班,或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必经路线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这明显不利于对职工的保护,也不利于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作了较为合理的修正,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就应认定为工伤。为此,认定为工伤的要件只须具备二个:(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因此,职工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而不必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职工若是推迟上班或提早下班,发生交通事故,也应认定为工伤。此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也不必在必经路线上,只须在上下班途中即可。最后,应予注意的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无论事故的主要责任是否在职工本人身上,都认定为工伤,所以,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而受到伤害的,认定为工伤,明显有利于对职工的保护,有利于对职工提供有效救济。 【相关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030427]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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