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情况汇总表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情况汇总表

表一

单位:(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说明:1、政策依据:中办发〔2014〕64号文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2、核定面积是指按照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规定标准核定的面积,现有面积按中办发〔2014〕64号文件下发时实际情况填报,超标面积为现有面积减去核定面积之差(不超标填零),应清理腾退面积、已清理腾退面积和可统筹调剂使用面积按照中办发〔2014〕64号文件精神核定填报。3、乡级机关暂按乡级正职、乡级副职、乡级以下分别不超过使用面积24㎡、18㎡、9㎡的标准核定办公室用房面积。4、具体清理情况或其他情况请在清理整改报告中说明。5、书面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6、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渑池县会盟路西段残联办公楼五楼;电子版材料发至:mcxbgyf@https://www.360docs.net/doc/044945866.html,;联系人:席志伟;联系电话:4889771,150********。渑池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情况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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