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险保险单样本(doc 9页)(完美版)

产品责任险保险单

请仔细阅读本保单,以确保其内容与被保险人的投保要求一致。

本保单内容主要包括明细表、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赔偿处理、被保险人义务、总则、特别条款等。本保险单还包括投保申请书及附件,以及今后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后以批单方式增加的内容。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被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或灭失,并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

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

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但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

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

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

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

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

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

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投保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问题以及本公

司提出的其他问题作出真实、详尽的回答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应补交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

额,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在保险期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总值的数据。本公司还有权派员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

录并核实上述数据。

(四)一旦发生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

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传

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本公司;

3、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若在某一保险产品或商品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产品或商品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于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五、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

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风险变更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保险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十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本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

2、承保风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

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份,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

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被保险人的房屋、机器、设备、工作和产品或商品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本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

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七)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

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六、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Attaching to and forming part of Policy No. ASHZ20207106B000

1、索赔发生制

兹经双方同意修正:

(a)本保险仅在下列条件下适用于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发生的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i)由于“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引起的任何索赔,必须在本保险单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任一被保险人提出第一次索赔;

(ii)任何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生效之日对事故的发生都不知情或不能合理预见;

(b)本批单中,“任何索赔”和“全部索赔”含义如下:

(i)任何个人或组织寻求损失补偿的“任何索赔”,在任一被保险人或公司收到书面通知后(以先收到为准),视为该索赔已经提出;

(ii)同一个人在任何一次事故中因人身伤害而向任何被保险人第一次提出索赔时,即被视作“全部索赔”已经提出;

(iii)任何个人或组织在任何一次事故中因财产损失而向任何被保险人第一次提出索赔时,即被视作“全部索赔”已经提出。

2、附加被保险人――指定经销商条款

兹同意,本保险的“被保险人”扩展包括指定(以下指定)经销商(以下称“经销商”),但仅限于该经销商对该保单列明投保产品(以下指定)的分销与销售,并以下附加条款为准:

本保险关于经销商在以下条件下不适用:

未经指定被保险人授权而由经销商作出的明确承诺;

由以下情况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

a由经销商故意造成的对产品的物理或化学性能的改变

b对产品的重新包装,除非是由于对产品的检验、演示、检测或者受生产厂家指示而更换部分产品部件而打开产品包装然后用原来的包装箱进行包装,c在产品的分销或销售过程中,经销商未能作出其同意或承诺在其日常经营中对产品进行的检验、调整、检测或服务;

d经指定被保险人分销或销售的产品被经销商加注标签或重新标记或被经销商用作其它东西或物质的包装物、部件、成分。

本保险不适用为指定被保险人提供该产品或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该产品的附属部件或产品包装物的个人或组织。

3、包含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

兹双方同意本保单下之追加赔付在声明中列出的保险范围以内。

保险公司支付适用于保险范围之内的裁决、索赔赔付或追加赔付后,保险公司抗辩的权利与义务停止。

保险公司支付追加赔付的义务仅适用于超出本保单明细信息中列明的自负额部分。

自负额(每一次索赔):美加地区USD1 ,非美加地区USD

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保险费,本保单下将负责赔偿每次事故在美国和加拿大超出…美圆,在其它国家超出…美圆以上部分。自负额(下称自负金额)适用于下列情况:

1适用于本保单所定义的“发生事件”,

2应当单独适用于由此类“发生事件”引起的索赔,

3应当包括保单的所有追加赔付

保险公司在此保单下之义务不因被保险人的破产、无力偿债或无力支付自负额而增加:

1保险公司有权利但非义务参与(自己承担费用)对在此保单保险范围内提出的索赔的抗辩或解决。如果一项索赔经保险公司合理判断可能导致赔付,包括追加赔付,其数额超过自负额,保险公司就取得抗辩或索赔诉讼的控制权。被保险人将有责任支付自负额。

2如果有其它保险存在,则无论提出的索赔或诉讼能否得到赔付,也无论提出的索赔是否符合一个“发生事件”,本保单的保险责任范围适用之前,被保险人将继续有责任支付全额的自负额。

4、预先指定理算人条款—Gab Robins

兹经双方声明并约定,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同意的理算师-Gab Robins将被预先指定来处理并理算所有本保险项下报告的索赔。

5、 30天取消保单条款

本保险单可以在被保险人的要求下随时终止,也可以在保险人通过30天的时间

取消。在前一种情况下,保险人将保留按短期费率基础计算的保险单有效期限保费;而在后一种情况下,此保险费将按日比例基础计算。

6、投保人保证所投保的产品完全符合美国强制/一般安全标准和其它适用法规。

7、污染除外责任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不适用于:

在世界任何地域范围内因实际或潜在污染物流出、扩散、释放或泄漏引起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被保险人或其他任何个人或组织应政府之指令或要求检测、监控、清理、清除、控制、处理、去除或压制污染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成本或费用;

任何政府部门、个人或组织因检测、监控、清理、清除、控制、处理、去除或压制污染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成本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或代理费用;

8、石棉污染的无条件排除

尽管此保单包含相反内容,双方同意此保单不适用于下列情况:1由于安装、消除、分销或接触石棉、石棉产品、石棉纤维或石棉尘埃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个人伤害、恶心、疾病、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休克、死亡、心理痛苦或心理伤害,所提出的法律赔偿责任。

2由于加工、开采、使用、销售、安装、消除、分销、接触石棉、石棉产品、石棉纤维或石棉尘埃而在任何时间造成的财产损失、个人伤害、恶心、疾病、职业病、丧失劳动力、休克、死亡、精神创伤、或精神伤害,对此损害而向产品投保方提出的对任何一方的赔偿责任。

3由于部分加工或全部加工、开采、使用、销售、安装、消除、分销、或接触石棉、石棉产品、石棉纤维或石棉尘埃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因此导致对被保险人提出诉讼或索赔,此时被保险人抗辩此类诉讼或索赔的义务。

9、雇员身体伤害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对于被保险人因其雇员由受雇所引起,或在受雇过程中遭受身体伤害、不适、职业病、残疾、休克、精神痛苦或精神伤害,以及任何时候由此引起的死亡而需承担的任何责任不予负责。

其它方面以本保单之例外条款和条件为准。

10、惩罚性赔款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的赔偿范围不包括任何由被保险人负担的罚金、罚款与惩罚性赔款。

11、核能危害责任排除

兹双方同意,本保单若无相反规定,本保险责任应以以下核能责任除外条款为准:

A此保险责任不适用于:

⑴在全责赔偿时,不适用于身体损害或财产损失:

a在此情况下,该保单下之被保险人也是核能责任保险协会,共同原子能责任保险,加拿大核工业保险协会或其继任部门共同发布的核能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或将成为任何这类保险的被保险人,除非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因消耗而终止。

b在全责任险下,不适用于由于核材料的危害性质所引起的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在此种情况下,(a)任何个人与组织必须依照1954年的原子能法案或者其修正版保留财务保护金,或(b)在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与任何个人或组织签定之合同中,被保险人都有权得到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的赔偿,或如果此保单未出具也有权得到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的赔偿。

c 在全额医疗赔偿保险下,不适用于由核材料的危害性质引起的或由于个人或组织对核设备的操作所造成的各类支出。

d在全额责任险下,不适用于由核材料的危害性质引起的身体损害或者财产损失:

⑵核材料

a存放于任何核设施中,这些设施属于被保险人,或由其操作或代其操作(b)b已经被就地丢弃或散布;

①这些核材料存在于被保险人或代理被保险人拥有的、处理的、使用的、加工的、储存的、运输的、处置的废弃核燃料或废料中。

②身体损害或财产损失起因于被保险人提供与设计、建设、维修、操作或使用任何核设备相关的服务、材料、设备部件,但是如果这些核设备位于美国、其领土、其附属国或者加拿大,那么该排除条款仅适用于对核设备和任何其财物造成的财产损失。

B本合同修正条例中:

危害性质包括放射性、有毒有害性、爆炸性。

核材料指核原材料、特殊核材料或其副产品。

原材料、特殊核材料和其副产品在1954年的原子能法案或其任何法律修正版本中有定义。

核废料指任何燃料元素或燃料成分,固体的或液体的,这些燃料元素或燃料成分已经在核反应堆中使用或被置于放射性物质中。

废弃物意指那些废弃物质(a)包含核材料的副产品,而不包括从任何工艺中获取用于提取或浓缩铀元素或钍元素的原材料而生成的尾料或废料,(b)来自于任何个人和组织对核设施的操作,该核设施在前两段有定义。

核设施指:

⑴任何核反应堆。

⑵任何设备与装置被设计或用于(a分离铀元素或钚元素的同位素,(b)加工或者利用废弃的核燃料,(c)处理、加工或包装废气物。

⑶任何用于加工、制作、炼制特殊核材料的设备与装置,如果在任何时间由被保险人保管在其厂区(这类设备与装置的所在地)的这类特殊核材料的数量包含25克的的钚元素或铀233元素或由数量超过25克的钚元素或铀233元素组成,或合计超过25克,或者超过250克的铀235元素,

⑷任何准备或用于储存或处置核废气物的结构、基地、开挖场所、场地、地点。并包括以上设施占用和放置的任何场地,进行所有操作所占用的场地,和进行这些操作所使用的厂房。

核反应堆指任何被设计或用于维持在独立式连锁反应堆进行的核裂变的器械或用于盛纳临界数量的裂变物质的器械。

财产损害包括对财产的各种形式的放射性污染。

其它方面以本保单的例外条款和条件为准。

12、战争和恐怖主义除外责任批单

虽然和本保险或任何批单的条款有抵触,本保险对直接或间接由于下列原因或和下列相关因素造成的损失、毁坏、任何性质的成本或费用不予赔偿。不管损失是同时造成或在任何次序下由其他原因或事件造成。

(1)战争、入侵、外敌行为、敌意或类似战争行为(无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内部骚乱,承担部分或等同于军队或篡权行为;

(2)任何恐怖主义的行动;

在本批单下,恐怖主义的行为指一种任何个人或集体的行为,无论他们是否单独行动或代表任何组织或政府的行动,出于政治、宗教、意识形态或类似目的包括企图影响任何政府和/或造成公众或公众的任何部门恐慌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暴力和/或采取威胁方式。

(3)任何破坏行为

破坏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非法的,怀有恶意的,有害的,不计后果的或是任性的行为,由任何个人以个人意志或代表任何组织、政府或代理人而实施,由使用暴力,武力或威胁来造成恐惧,(用直接或非直接的方法),或由使用化学或生物学的方法,电脑病毒,或任何其它形式或方法来造成工作进程的中断或妨碍,使工作的价值降低,财产的损害或破坏,个人的伤害或死亡,或任何其它损失,无论什么或者不管如何造成的,均作为有此带来的后果。

本批单对直接或间接因采取任何控制、阻止、抑制或和上述(1)和(2)相关联的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毁坏、成本或费用不予赔偿。

如果承保人声明,对于任何损失、毁坏、成本或费用因为本除外责任而不予承担,相反的的举证应该在被保险人。

13、电磁辐射和无线电频率波引起的损害除外

本保险不适用于由于与电磁辐射或无线电频率波的实际接触、宣称接触、潜在接触而造成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传播性伤害、人身伤害。

本保险不适用于由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

请求、要求、命令任何被保险人或其他人检测、监控、消除、控制、削弱、中和、

或响应、或评估电磁辐射或无线频率波的作用。

由政府部门或其他提出的索赔或诉讼,因为检测、监控、消除、控制、削弱、中和、或以任何方式响应、评估电磁辐射或无线电频率波以及蜂窝电话、无线手机的影响而造成的损失。

本除外条款不适用于:

触电或电击造成的身体伤害、人身伤害、传播性伤害,或者电压过高造成的财产损失。

兹同意,以下定义增加至定义部分:

电磁辐射和放射频率波指任何:

电场、磁场、电磁场;

由电流产生的辐射,无论产生原因;或

无线频率或微波辐射。

14、产品功效性责任除外

此保单不适用于由于被保险人声称、保证、旨在或同意治愈、减轻、预防、监控、消除、延迟个人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产品而实际未能治愈、减轻、预防、监控、消除、延迟个人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出的法律赔偿责任。

15、硅石相关粉尘除外条款

A、本保险不负责赔偿由于各种形态的硅石或硅石相关粉尘系,包括粉尘、任何含硅产品、材料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损害、损失、成本、费用、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

B、在不影响上述内容的前提下,本保险进一步不予负责由于(1)、(2)所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损害、损失、成本、、费用、法律责任。(1)未能在其职责范围内适当地披露与硅石相关的重大事实和危险;(2)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对于硅元素接触的法律责任。

16、铅除外条款

兹同意,本保险对有毒铅财产或含铅产品、材料引起或者造成的任何伤害、损害、费用、成

本、损失、法律责任或法律义务不负责赔偿。本除外条款适用于铅的各种形态,包括但不限于固态、液态、气态和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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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困难强敌;热情,就是时刻提醒你,终点就在不远方,只要努力便会成功的声音,他是灵魂与精神的养料,它是力量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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