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18508—2001

目录

1 总则 (1)

1.1 规程制定的目的 (1)

1.2 规程适用范围 (1)

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 (1)

1.4 职业道德 (1)

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1)

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1)

1.7 规程解释权 (1)

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2)

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2)

2.2 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2)

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3)

3.1 城市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分类 (3)

3.2 一般因素 (3)

3.3 区域因素 (3)

3.4 个别因素 (3)

4 基准地价评估 (4)

4.1 准备工作 (4)

4.2 资料调查与整理 (4)

4.3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5)

4.4 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5)

4.5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9)

4.6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13)

4.7 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14)

4.8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14)

4.9 基准地价图的绘制 (17)

4.10 基准地价更新 (18)

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 (21)

5.1 宗地估价程序 (21)

5.2 收益还原法 (22)

5.3 市场比较法 (24)

5.4 成本逼近法 (27)

5.5 剩余法 (29)

5.6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30)

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2)

6.1 宗地类型 (32)

6.2 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 (33)

6.3 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4)

6.4 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4)

6.5 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5)

6.6 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7)

6.7 公共绿地价格评估 (37)

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 (37)

7.1 按宗地权利划分土地价格评估类别: (37)

7.2 土地所有权价格评估 (38)

7.3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38)

7.4 土地租赁权价格评估 (39)

7.5 土地抵押价格评估 (39)

7.6 土地地役权价格评估 (40)

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 (40)

8.1 基准地价成果的验收及确认 (40)

8.2 宗地估价成果的确认 (41)

9 名词解释 (4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1 总则

1.1 规程制定的目的

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规程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独立工矿区、城市规划区外的成片开发区和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估价也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

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由事业型评估单位和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7名。宗地地价评估由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2名。

1.4 职业道德

土地估价应讲职业道德。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得作任何虚假的估价,应为客户保守秘密,按标准收费。

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

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土地估价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7 规程解释权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2.1.1 土地估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原则;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3.替代原则;

4.预期收益原则;

5.供需原则;

6.估价时点原则;

7.多方法相比较原则。

2.1.2 遵循合法原则,是指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在土地评估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所评估的对象应以合法使用和合法处分为前提。

2.1.3 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基准地价评估以估价对象的现状使用为最高最佳使用。

企业改制、资产清算、地税征收、公益用地中地价评估以估价对象的现状使用为最高最佳使用。

估价人员应对土地的现状用途和未来用途是否是最高最佳使用作出判断,并在估价报告中说明。

2.1.4 遵循替代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同类地区类似土地在同等利用条件下的价格为基准。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具有替代性质的土地正常价格。

2.1.5 遵循预期收益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估价对象在正常利用下的未来客观有效的预期收益为基准。

2.1.6 遵循供需原则,是指土地评估要充分考虑土地供需的特殊性和土地市场的地域性。

2.1.7 遵循估价时点原则,是指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2.1.8 遵循多方法相比较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多种方法评估同一估价对象,相互比较,取得客观估价结果。

2.2 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2.2.1 城市土地估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确定估价基本事项;

2. 编制估价工作计划;

3. 实地确认估价对象;

4. 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5. 选定估价方法计算;

6. 确定估价结果;

7. 提交估价报告。

2.2.2 确定估价基本事项,是指确定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等基本事项。

确定估价对象包括确定估价对象的位置、用途、面积、权属文件和估价权利性质等;确定估价目的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而定;确定估价时点应根据估价目的和委托方要求而定,采用公历表示,精确到日。

2.2.3 编制估价工作计划,是指在确定估价基本事项的基础上,应对估价项目进行初步分析,编制估价工作计划。

估价工作计划主要应包括以下几项:

1. 估价拟采用的技术步骤;

2. 估价拟采用的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

3. 需要调查的资料及取得途径;

4. 预计所需的时间、人力和经费。

2.2.4 实地确认估价对象,是指估价人员必须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实地勘查核实估价对象的位置、四至、面积、建筑结构、权属界限、周围环境、道路状况等,并对估价对象及周围环境或临路状况进行拍照等。

2.2.5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应经常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并进行核实、分析和整理。

估价所需资料主要应包括下列方面:

1. 估价对象相关经济行为的申请、批件及合同等;

2. 对土地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

3. 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土地价格有影响的资料;

4. 相关房地产交易、成本、收益实例资料;

5. 确定土地估价参数的相关资料;

6. 反映估价对象权属及状况的资料。

2.2.6 根据估价目的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土地评估的基本方法或其它具体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计算地价。具体评估方法是在基本方法上根据对象的特殊性衍生出来的符合估价基本原理的方法。

2.2.7 估价人员在确定对象价格后,应按估价报告格式的要求撰写估价报告书。按照评估项目委托合同,估价机构向委托人提交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报告需经当地土地管理机关确认后才能送交委托人。股份制改造上市企业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需按规定报省土地管理机关或国土资源部确认。

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3.1 城市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分类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三大类:

1. 一般因素;

2. 区域因素;

3. 个别因素。

3.2 一般因素

一般因素是指影响城市地价总体水平的社会、经济、政策和自然因素等,内容包括人口、行政区划、城市发展过程、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土地利用规划及计划、社会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

3.3 区域因素

区域因素是指影响城市内部区域之间地价水平的城市繁华程度及区域在城市中的位置交通条件、公共及基础设施水平、区域环境条件、土地使用限制和自然条件等。

3.4 个别因素

个别因素是指与宗地直接有关的自然条件、市政设施条件、宗地面积、形状、长度、宽度、地质条件、使用限制和宗地位置等。

地价影响因素复杂,且各宗地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同。估价人员一定要仔细调查,具体分析,不可千篇一律。

4 基准地价评估

4.1 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主要有编写基准地价评估任务书、制定基准地价调查表和工作表、准备工作底图等。

基准地价评估任务书的内容包括:城市基本情况、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领导与组织、估价时间安排和经费预算、估价成果及技术方案等。

基准地价评估的表格应根据各的实际需要来制定。一些基本表格见附录A。

基准地价工作底图为:

大城市 1:10000—1:20000

中等城市 1:5000—1:10000

小城市以下 1:1000—1:5000

按路线价评估基准地价的区域,局部商业用地的基准地价图可采用更大比例尺图件。

4.2 资料调查与整理

4.2.1 资料调查的一般要求

1. 调查、收集到有关的地价资料要按实地位置标注到估价工作底图上;

2. 调查以土地级或均质地域为单位进行;

3. 样本抽样采用分类不等比抽样调查;

4. 样本要有代表性;

5. 样本分布要均匀;

6. 调查样本数为每级别内相同土地利用性质宗地数的五分之一至五十分之一,一般房地出租买卖的调查样本至少应占其总量的15%,每级样本总数不少于30个;

7. 所选样本应能同时获得地价或利用效益和相对应的土地条件资料;

8. 出让、转让、出租、入股、联营、联建等地价和企业单位土地利用效益资料以元为单位,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9. 调查资料必须填入相应的调表格。

4.2.2 资料调查的内容

1. 土地定级成果资料:包括土地级别图、土地定级工作和技术报告、其它能用于土地估价的定级成果及资料;

2. 土地利用效益资料:包括不同行业资金利润率标准、同一行业不同规模的资金利用效益资料、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劳动力标准、行业经济效益资料、单位或企业土地利用效益资料;

3. 地租、地价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入股等资料,房屋买卖、出租资料,土地征用及房屋折迁补偿标准资料,房屋造价、重置价等相关标准及土地开发费用资料等;

4. 影响地价的因素资料;

5. 其它资料:历史地价资料、经济发展及利息率利润率资料、有关经济指数及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指数、土地开发与经营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等、有关土地房屋的税收种类、生产率、城市规划等有关资料。

4.2.3 样本资料的整理

1. 样本剔除。

逐表审查调查资料,将缺主要项目、填报数据不符合要求和数据明显偏离正常性况的样本剔除。

2. 样本资料归类

将初步审查合格的样本资料,分别按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土地用途、企业用地效益、地价的交易方式和地价计算方法进行归类。当样本数量少于规定要求时应进行样本的补充调查。

4.3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4.3.1 以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地租)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评估基准地价。该技术路线主要用于土地市场不发达,土地交易案例不多的城市。

4.3.2 用土地条件划分均质地域(或以土地定级为基础),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基准地价。该技术路线主要用于土地市场发达,土地交易案例多的城市,是今后基准地价评估的主要技术路线。

4.3.3 用土地条件划分均质地域,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路线价。该技术路线主要用于土地市场发达城市的部分商业用地的评估。

4.4 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4.4.1 土地级别的确定

根据《城镇土地定级规程》的要求,确定土地的级别。

4.4.2 样本数据处理

4.4.2.1 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

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按利用现状划分。在分用途全域覆盖性评估基准地价时,也以土地的现状开发程度和现状利用程度为依据,适当考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类型分为商业、住宅、工业用地三大类,在一些土地利用分异较明显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可将商业用地又分为金融、宾馆、办公和普通商业等用地,住宅用地也可再分为一级住宅、二级住宅和三级住宅用地等类型。

4.4.2.2 单元土地质量指数计算

根据土地级别内单元总分值进行级差收益测算时,单元土地质量指数按下式计算: f i

X in =——

n

式中:X in:某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f i:某单元总分值;

n :土地级别数

4.4.2.3 行业或类别资本效益折算系数的计算

分别以商业、住宅、工业中某种行业或类别的资本为标准,按下式计算各行业或类别的资本效益折算系数:

C rm

K ci = ——

C r

式中: K ci:某用地类型中的某行业或类别资本效益折算系数

C rm:该用地类型中某一行业或类别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

C r:该用地类型中标准行业或类别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

4.4.2.4 规模资本效益折算系数的计算

分别以商业、住宅、工业中当地行业最佳企业规模或技术水平下的资本为标准,按

下式计算规模资本效益折算系数:

C rn

Kcs =——

C max

式中:Kcs:某一行业或类别某一规模下的资本效益折算系数

C rn:该行业或类别某一规模下的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

C max:该行业或类别最佳规模下的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

4.4.2.5 企业标准资本额的计算

企业标准资本额按下式计算:

C s =C e×K ci ×K cs

式中:C s:企业标准资本额

C e:企业实际使用的资本额

K ci 、K cs同前。

4.4.2.6 合理工资量的计算

按当地各行业不同技术水平下劳动力的定员标准,用下式计算合理的工资支出标准:

L Ps

L cs = L ce ×——

L Pe

式中:L cs:某企业在标准定员情况下应支出的工资额

L ce:该企业实际支出的工资额

L Ps :某一技术水平下同等规模的企业应有劳动力标准数量

L Pe:企业实际占有的劳动力数量

4.4.2.7 企业效益资料的整理

将收集到的企业效益资料,按标准化公式计算整理。

4.4.3 指标选择与样本数据归类

4.4.3.1 级差收益测算指标的选择

级差收益测算选择的指标主要有单位土地面积的净收益、单位土地面积标准资金占有量、单位土地面积合理工资占有量、企业所在土地的级别或单元总分值。

4.4.3.2 样本数据归类

以土地级别为单位,分别以不同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数据归类,可以细分的土地类型还可按细类归类。

4.4.3.3 样本数据检验

数据检验以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为单位,分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抽样样本的总体和方差检验。

用卡方检验法、秩和检验法分别对已知数据总体分布类型和未知数据分布类型的样本进行总体一致性检验。

用 t 检验法和均值――方差法分别对样本总体为正态和非正态分布的进行异常值剔除。

当检验后的数据不能满足模型建立的需要时,应增加抽样数据,按以上方式重新进行数据归类。

4.4.4 模型选择与系数估计

4.4.4.1 模型选择

1. 常用于级差收益(地租)测算的模型有:

A、 Y n=A(1+r)X1n或 Y n=A(1+r)aX1n

其中: Y n:第n级土地样本每平方米土地的利润值;

A:常数;

r :利润级差系数;

X1n:第n级土地级别指数或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α:待定系数。

土地质量从优到劣按等级系数1,2,……n排列,土地级别指数取值为n,……2,1。

B、 Y n = b0 + b1X1n+ b2 X2+ b3X3

式中:Y n:第n级土地样本每平方米土地的利润值;

X1n:第n级土地级别指数或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X2 :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资金占有量;

X3: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工资占有量;

b0:常数,大于零;

b1、b2、b3:分别为土地、资本、劳动力的回归系数。

C 、 Y n=A(1+r)X1n* X2b2* X3b3

式中:Y n:第n级土地样本每平方米土地的利润值;

A:常数;

r :利润级差系数;

X1n:第n级土地级别指数或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X2 :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资金占有量;

X3: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工资占有量;

b2、b3:分别为资本、劳动力的回归系数。

D、 Y n = F(X1n)+ b2X2+ b3X3+V

式中:Y n:第n级土地样本每平方米土地的利润值;

X1n:第n级土地级别指数或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F(X1n):自变量X1n的未知函数,为土地带给企业的利润;

X2 :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资金占有量;

X3: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工资占有量;

b2、b3:分别为资本、劳动力的回归系数;

V:误差项。

2.模型选择方法

根据数据资料条件,用以下方法进行模型选择:

方法一:在已知线性模型的前提下,用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的二维散点图来初步确定模型的数学形式。

方法二:将样本数据依次代入可能的数学模型中,得到不同样本的回归模型,同时对各样本模型进行经济、统计和计量检验,按检验结果,选定测算模型。

4.4.4.2 系数估计

1. 模型确定

根据4.4.4.1条中提供的模型、模型选择方法和样本数据条件,确定收益测算模型,测定各因素系数值。

2. 系数估计

将样本资料代入数学模型,求出各因素系数的估计值。其计算方法一般用最小二乘法求解因素系数估计值,工作步骤为:

(1). 线性变换,将各种非线性模型变换成线性模型; (2). 构造拟合误差的平方和; (3). 导出正规方程组; (4). 求解正规方程组; (5). 确定因素系数估计值。 4.4.4.3 因素系数估计值的可靠性检验 1. 经济意义检验

一般从符号和值域两个方面检验。符号检验主要是根据模型中变量设计所要达到的条件进行检验;值域检验是根据现实经济条件加以具体限定。 2. 统计检验

通过回归系数b j 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判断因素X i 对净收益Y 的影响程度。 通过回归系数的总体显著性检验,判断因素在总体上对净收益的影响程度。 通过模型的拟合优度检验,判断建立的模型与样本数据的拟合程度。 3. 计量经济检验

通过异方差性检验和多重共线性检验,判断统计检验的有效性。 4.4.5 土地收益计算

将样本数据代入确定的数学模型中,得到每一级土地上不同行业的土地收益值,各模型土地收益为:

A模型 I ni =A(1+r)X1n

B 模型 I ni =Y ni – (b 0 +b 2X 2+b 3X 3) Y ni

C 模型 I ni =——— (X 2b2

*X 3b3) D 模型 I ni =Y ni -(b 2X 2+b 3X 3+V)

式中:I ni :第n 级土地上样本单位面积的土地收益; Y ni : 第n 级土地上样本单位面积的利润;

A 、X ln 、r 、b 0、b 2、b 3、X 2、X 3、V 含义同4.4.4.1中各模型。 某一级土地收益的平均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I n :第n 级土地上不同行业土地的平均收益; M:第n 级土地上的样本量。 4.4.6 基准地价计算

M

Ini

In M

i ∑==

1

4.4.6.1 土地还原利率的确定

土地还原利率确定方法见5.2.5条中第二款。

4.4.6.2 基准地价计算

将土地收益视同经营者交付地租的能力,按下式估计每一级土地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

I n

P1b = —

r d

式中:P1b:某一用途土地在某一土地级上的基准地价;

I n:某一用途土地在某一土地级上单位面积的平均收益;

r d :土地还原利率

根据计算结果,确定用级差收益(地租)测算的每级土地上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的基准地价。

对离散度较大的测算结果,要在级别基准地价基础上,确定用级差收益测算的不同区域、地段的基准地价。

每一级土地上,将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的最高基准地价作为用级差收益测算的该级土地的基准地价,根据需要可用确定级别综合基准地价的方法确定区域或区段的综合基准地价。

按测算结果,编制各级各类土地的基准地价表。

4.5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4.5.1 各类用途土地级别或土地均质区域的确定

4.5.1.1 以已划定的土地级别作为基准地价的测算区域。如果城市土地级别较大,而同类用地的地租地价在同一级别的变化幅度较大时,就要细分土地级别或区域。

4.5.1.2 在没有进行土地定级的城市,可按城市土地条件相似和样点地价相近划分均质地域,作为基准地价测算区域。其一般程序为:选择划分区域的因素,确定因素划分区域的标准,调查资料和图件,初步划分区域,实地校核调整和区域边界的确定。

4.5.1.3 均质地域中样本数量较少,不能满足模型推断的样本需要量时,可通过均质地域同一性判别,进行适当归并。

4.5.2 样点地价的整理

交易地价资料即样点地价资料的整理包括一些样点宗地地价的评估和样点地价的修正。宗地地价评估方法见5、6、7。在样点地价的整理中,关键是各参数的确定。估价人员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积累有效数据,确定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估价参数。

4.5.2.1 土地联营入股资料

根据合同内容或双方的实际经营情况,按土地的年收益或入股比例,分别计算地价。

1. 用土地入股取得的年收益,按下式计算地价:

P lg 1

P ls=(——)×——

s r d

式中:P ls——联营土地单位面积地价

P lg——土地股每年分享的利润或股息

s——联营土地面积

r d——土地还原利率

2. 用合同规定的资本投入情况和分成比例,按下式计算地价:

r e 1

P ls=C g×(——)×——

r c s

式中:P ls——联营土地单位面积地价

C g——出资方的资本总量

r e——出地方利润分成量

r c——出资方利润分成量

s——联营土地面积

4.5.2.2 以地换房资料

用出地方取得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作为让出土地的总地价,按下式计算地价:

S tb×P bs

P ls=————

s

式中:P ls——宗地单位面积地价

S tb——转让土地方获得的建筑面积

P bs——单位建筑面积的平均售价

S——让出的土地面积

4.5.2.3 联建分成资料

联建分成的土地不直接进入市场,估价中不计算土地资本的利息,也不计算投资资本的利润,则地价计算公式为:

(P bm+T)×S lb (P bm+T)×S lb×R v

P ls= ———————— = ——————————

S cl S cb

式中:P ls——联建房中单位土地面积的地价

P bm——房屋单位建筑面积造价

T——房屋单位建筑面积交纳的税费

S lb——出地方分成建筑面积

S cl——出资方建筑物分摊的土地面积

R v——容积率

S cb——出资方分成建筑面积

4.5.2.4 样点地价的年期修正

不同年期的样点地价资料只有进行基准地价年期(一般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为基准地价年期)修正,才能用于基准地价评估。

1. 有限年期使用权地价修正到基准地价年期:

计算公式为:

[1-(1/(1+r d)m)]

P m=P ml×——————————

[1-(1/(1+r d)m1)]

式中:P m──基准地价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m1──样点地价的实际年期

P m1──样点地价

m──基准地价年期

r d──土地还原利率

2. 所有权地价修正到基准地价年期:

计算公式为:

P m=P×[1-(1/(1+r d)m)]

式中:P为土地所有权价格,P m、r d、m含义同上。

4.5.2.5 样点地价的交易时间修正

不同交易时间的样点地价,只有修正到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时地价,才能用于基准地价评估。时间修正系数的确定以年为单位,区别不同土地用途,计算地价年度之间的平均上涨或下降幅度。在建立地价指数系统的城市,可用地价指数计算。

计算公式为: P is

K ij=──

P ij

式中:K ij──某类土地用途第j年数据修正到基准地价评估年的系数

P is──某类土地用途基准地价评估年土地交易平均价(或地价指数)

P ij──某类土地用途第j年土地交易平均价(或地价指数)

对不同年份发生的交易宗地地价,地价修正到评估年份的计算公式为:

P ls=K ij×P ji

式中:P ls──修正到评估时间的宗地价格

P ji──第j年,第i类宗地的实际成交地价

4.5.2.6 样点地价的容积率修正

不同容积率下的样点地价,只有修正到基准地价评估所设计的标准容积率下地价,才能用于基准地价评估。首先编制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P is

K r=──

P i

式中:K r──容积率修正系数

P is──某一区域某一用途基准地价标准容积率下单位面积平均地价

P i──某一区域某一用途在某一容积率时单位面积的平均地价对不同容积率情况下发生的交易地价,按下式将地价修正到标准容积率的价格: P ls=K r×P li

式中:P ls──修正到标准容积率时的宗地地价

P li──某一容积率下的宗地交易价格

K r──同前

4.5.2.7 样点地价的其它修正

根据交易地价资料情况,还可以进行如下修正:

1. 交易情况修正:把交易情况不正常的样点地价,修正到在公开、公平的正常市场情况下交易地价。协议出让地价、暗箱操作地价、急买急卖地价等均属不正常交易地价。

2. 地价楼层分配修正:样点资料若为大厦某层之建筑售价,需根据地价楼层分配关系求出其基地价。

3. 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修正:在不同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下的样点地价,一定修正到基

准地价评估所设定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下的标准地价。

4. 同一用途中不同用地细类修正:商业用地中大商厦、金融大厦等与临街小店铺的地价,住宅用地中高档住宅与低档住宅的地价,在没有按细类评估基准地价时,要作用地细类的修正。 等等。

4.5.2.8 样点地价图的绘制

在有条件的城市,要在工作底图上绘制样点地价图。

1. 按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用途分别作地价样点资料分布图;

2. 土地级别界线和均质地域界线要反映在图上;

3. 直接在图上表示地价,地价资料多时,采用分级图表示地价点标准。

4.

5.3 样点数据检验和处理 4.5.3.1 样点数据检验

1. 同一土地级或均质地域中,同一交易方式的样本地价要通过样本同一性检验。同一均质地域中样本数量不能满足总体检验的需要时 ,需对均质地域进行差别判别归类,按类进行样本总体同一性检验。

2. 同一均质地域中,不同交易方式计算的样本地价,也要通过样本总体同一性的检验。

3. 样本总体检验规定参见

4.4.3.3条中有关规定。 4.

5.3.2 样点数据处理

1. 城市中商业中心区的地价最高区段,应单独表示。

2. 相同用途的样点地价,在确定方差检验精度后,精度以外的数据作为异常数据剔除。方差检验规定参见4.4.

3.3条中有关规定。

3. 同一级别、均质地域中,不同交易方式下估算的样点地价,当总体不一致时,以最有代表性,样点数量多的作为基准地价评估的基础资料。

4.

5.3.3 数据整理

将经过修正及样本数据处理以后的样点,按土地级、土地均质区域、土地用途和资料交易方式顺序进行整理,并填表。 4.5.4 利用样点地价评估区域或级别基准地价 4.5.4.1 用样点地价评估区域或级别的基准地价

1. 有样点区域或级别的基准地价评估

A. 样本数量的确定。按数理统计要求,合格样本量最少应为影响因素数的4倍。

B. 模型选择及基准地价计算。在有样点区域或级别内,可利用不同用途交易样点地价的平均值作为该区域的基准地价。一般选择下式计算区域或级别的基准地价: 或

式中: P la :某均质地域或级别内的分用途单位面积基准地价;

M

P

P M

i li

la ∑==

1

∑∑===

M

i i

M i i

li la S

S P P 1

1

P li:某均质地域或级别内各用途各有效样点的单位面积地价或众数样点单位面积地价;

M:均质区域或级别内可利用的有效地价样点数;

S I:样点宗地面积。

2. 没有交易价资料或交易价格资料较少区域或级别的基准地价评估

没有交易资料的区域或级别,基准地价评估采用比较法、比例系数法或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程序为:

A. 对已评估出基准地价的区域或级别,建立地价与影响价格的土地条件对照表;

B. 将没有交易资料或数量不足的区域或级别,进行土地条件调查和量化;

C. 比较待估价区域或级别同有地价区域或级别的接近程度,估算其基准地价;

D. 因素差异大的区域,在比较基础上,采用系数修订法估算区域基准地价;

E. 通过确定各种用途基准地价在不同区域或级别内的比例关系,估算出其它用途的基准地价。

4.5.4.2 建立样点地价和土地级别模型,评估级别基准地价

A. 模型选择:在土地定级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样点地价与土地级别之间的数学关系模型,求出各用途各级别的地价级差系数,再用地价级差系数等参数来计算级别基准地价。数学模型为:

Y n=A(1+r)Xn或 Y n=A(1+r)aXn

其中: Y n:第n级土地交易样点地价(求基准地价时是级别基准地价);

A:常数;

r :地价级差系数;

X n:第n级土地级别指数或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α:待定系数。

在特殊情况下,要做地价与土地级别二维关系图,确定测算模型。

B. 系数估计:将收集到的不同用途的地价资料,按用途将通过检验的地价资料代入模型中,估计参数值A和r。估算出A和r后,要进行系数可靠性检验,检验要求按

4.4.4.3条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C. 基准地价评估:将估计值A、r和有关参数代入,得到各级土地的基准地价或各单元分值的估计地价。地此基础上,根据地价的离散程度,确定区域基准地价。

4.5.4.3 用地细类基准地价的估算

根据市场交易地价资料,按商业、住宅、工业用地中的用地细类再作分析,如商业用地中又可分金融细类、宾馆办公细类、商场细类和零售商店等细类,住宅中又可分一级住宅、二级住宅和三级住宅等细类,根据地价在细类中的变化,估算各用地类中细类的基准地价。

4.6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4.6.1 路线价的评估范围

路线价主要用于繁华商业区段的价格评估。

4.6.2 商业用地路线价区段的划分

4.6.2.1 地价区段划分标准:

1. 商业用地区位条件、交通条件、人流量多少、位置相似的地块划归同一区段;

2. 商服繁华程度基本相同的地块划归同一个地价区段

4.6.2.2 区段划分方法:

1. 以道路、沟渠或其他明显地物为界限;

2. 在确定有路线价标准的地价区段,以里地线为界线。里地线采用临街宗地众数进深代替。

4.6.3 样点地价的整理

与4.5.2条中有关规定相同。

4.6.4 样点地价的数据检验

与4.5.3条中有关规定相同。

4.6.5 评估区段地价

4.6.

5.1 有样点区段路线价的评估

以市场交易地价资料为基础,求取各区段的平均价为区段地价。方法有三种:

1. 取中位数。

2. 取众数。

3. 取算术平均数。

4.6.

5.2 无样点地价或样点地价较少的区段路线价评估

没有交易资料的区段路线价评估,采用比较法、系数修正法进行。见4.5.4.1中第二款。

4.6.6 划分地价等级

把区段地价按地价高低排列,并描绘在数轴散点图或频率直方图上,密集区域即为一个地价等级。

4.7 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4.7.1 基准地价确定的原则

1. 以实际数据测算的结果为准,以比较、修正的结果为辅。

2. 地产市场发达的以市场交易资料测算结果为准,级差收益测算结果验证。

3. 地产市场不发达的以级差收益测算结果为准,市场交易资料测算结果验证。

4. 体现地产管理政策。

4.7.2 基准地价的确定

以一种方法测算城市基准地价的,用该种方法确定的级别商业、住宅、工业用途的基准地价为城市基准地价。

以两种以上方法测算城市分用途基准地价的,应以级别或区域为单位,用不同方法的测算结果,根据当地土地市场状况和地价水平,确定级别或区域中各用途的基准地价。

以两种以上方法测算城市基准地价的,根据不同方法的评估结果、土地市场状况等,以其中最符合市场行情的一种方法的结果为标准,用其它方法的结果进行适当修正,确定各用途的基准地价。

根据城市土地利用特点,在一些大城市,如果其土地分异较明显,则可按商业、住宅、工业用途中的用地细类再作分析,估算各用地类的基准地价。

4.8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4.8.1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是采用替代原理,建立基准地价、宗地地价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编制出基准地价在不同因素条件下修正为宗地地价的系数体系。以便能在宗地条件调查的基础上,按对应的修正系数,快速、高效、及时地评估出宗地地价。它分为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和路线价修正系数表两种。

4.8.2 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有用土地利用效益(地租)资料和市场交

易地价资料两种方法。

如果基准地价成果在商业、住宅和工业三大土地利用类型下有细化地类的基准价格,则尽可能编制细化地类的基准地价系数修正表。如果其基准地价成果只有商业、住宅和工业三大地类,则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一定要反映土地利用的复杂性。关键是准确地把握各用地类型的地价影响因素和影响权重。

4.8.2.1 用土地利用效益(地租)资料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1.确定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

按4.7条的评估结果,确定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

2. 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选择

(1) 商业用地的影响因素

A. 商业繁华度。主要指商业区级别、商业服务业店铺总数。

B. 交通便捷度。主要指商业用地与公交、道路等城市交通系统连接的便利程度。

C. 基础设施完善度。主要指商业区各项市政基础设施的利用程度和质量高低。

D. 环境质量优劣度。主要指商业区的人口密度、收入水平、社会治安等人文环境和污染、绿化及自然灾害等自然环境。

E. 规划限制。主要指城市规划对商业区土地利用的要求。

F. 宗地条件。主要有宗地位置、形状、地质、面积、利用方向(细类)和利用强度等。

G. 其他因素。

(2) 住宅用地的影响因素

A. 住宅区的位置。包括距商业服务中心和城市中心的距离、所处的土地级及级中区位、商业服务业对各类型住宅区的影响程度等。

B. 基础设施完善度。主要指直接用于为居住服务的各项市政基础设施的利用程度和质量高低。

C. 交通便捷度。主要指生活和工作的交通方便程度。

D. 公用设施完备度。主要指为住宅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完善程度,包括学校、幼儿园、医院、邮电所等配置状况。

E. 环境质量优劣度。主要指住宅区内居民的就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居住条件、治安等人文环境和污染、绿化程度、自然灾害等自然环境。

F. 规划限制。主要指城市规划对住宅区土地利用的要求。

G. 宗地条件。主要有宗地形状、地质、面积、利用方向(细类)和利用强度等。

H. 其他因素。

(3) 工业用地的影响因素

A. 交通便捷度。

B. 基础设施完善度。

C. 环境质量优劣度。

D. 产业集聚规模。

E. 规划限制。

F. 宗地条件。

G. 其他因素。

(4) 各因素影响地价程度的确定

采用特尔斐法、层次分析法等,按各因素对地价的影响程度,确定各因素的权重值。

3. 各因素影响地价修正幅度的计算

(1) 修正幅度值的计算

以级别或区域为单位,调查各级别或区域中正常土地收益的上限、下限值等,分别以土地收益值同基准地价折算的年土地收益值相减,得到上调或下调的最高值。

上调幅度的计算公式为:

I nh-I lb

F1=——— * 100%

I lb

下调幅度的计算公式为:

I lb - I nl

F2=——— * 100%

I lb

式中:F1---基准地价上调最大幅度

F2---基准地价下调最大幅度

I lb---基准地价折算的年收益

I nb---级别或区域正常土地收益的最高值

I nl---级别或区域正常土地收益的最低值

在确定上调、下调幅度的情况下,内插修正值,将宗地地价修正幅度划分成五个档次。

(2) 影响地价各因素修正幅度的确定

按照4.8.2.1条第二款中确定的不同用途各因素对地价的影响,按下式计算各因素的修正幅度。

F1i=F1*W i

F2i=F2*W i

式中:F1i――某一因素的上调幅度

F2i――某一因素的下调幅度

W i――某一因素对宗地地价的影响权重

以基准地价为一般水平,其修正系数为零。在一般水平与上限价格之间,内插条件较优的修正系数,一般为F1i/2,同时确定较优条件下的地价标准。在一般水平与下限价格之间,内插条件校劣的修正系数,一般为F2i/2,同时确定较劣条件下的地价标准。在此基础上,将各地价影响因素的权重值同修正系数相乘,即得到各因素在不同标准下的实际修正系数。

4. 编制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

根据在优、较优、一般、较劣、劣5个档次地价标准下确定的各地价因素修正系数,编制出级别或区域内不同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并确定各种修正系数对应的因素指标条件,即编制各类用地因素指标说明表。各表形式见附录。

4.8.2.2 用市场地价资料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1. 确定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

按4.7条的评估结果,确定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

2. 修正幅度值的计算

将调查到的区域中正常地价的最高值、最低值与基准地价作相对值比较,得到相对

于基准地价的最高和最低修正幅度值,其计算方法参见4.8.2.1条中第三款的规定。

对基准地价与最高地价、最低地价之间的均分点,按样点地价计算修正幅度。

按修正幅度值,将各有关地价点定为优、较优、一般、较劣、劣五个标准。

3. 影响地价各因素修正值的确定

根据五个标准的修正幅度,将修正幅度按因素权重分解到各影响地价的因素上,确定出各因素在不同标准下的修正值,具体计算按4.8.2.1条中第三款的规定。

4. 确定宗地价修正系数对应的因素条件

具体按4.8.2.1条中第四款的规定进行。

4.8.3 路线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路线价修正系数表是指利用路线价评估宗地地价时,根据宗地临街深度与宗地价格的变化规律而编制的深度指数修正表。宽度修正、宗地形状修正等在评估具体宗地地价时由评估人员自定。

4.8.3.1 确定路线价

依4.6条中路线价的确定方法确定。

4.8.3.2 编制深度指数修正表

深度指数修正表依据宗地临街深度对路线价的变化程度制定。其基本程序为:

1. 标准深度即里地线的确定。一般是以临街宗地的平均进深为准,或以临街宗地进深众数为准。

2. 确定级距。在同一级距内,地价对路线价的变化程度较小,并视同一致。深度百分率表中级距的选定,应分析比较市场地价调查中地价变化的规律性,从而确定级距数、级距。

3. 确定单独深度百分率。将宗地面积自临街红线至里地线以内依一定距离(级距)划分为许多单元格,并依次为a1 , a2 , a3……a n ,其单独深度百分率为: a1 > a2 > a3……>a n。

4. 选用累计或平均深度百分率制作深度百分率表。

A. 平均深度百分率:

a1+a2 a1+a2+a3 a1+a2 +a3+……a n

a1 >—— >——— >……>———————

2 3 n

B. 累计深度百分率:

a1< a1+a2< a1+a2+a3 <……< a1+a2 +a3+……a n

4.9 基准地价图的绘制

4.9.1 基准地价图绘制的内容

1. 基准地价图要直观反映不同级别或区段各类用地基准地价及界线、位置和与地价高低有关的城镇道路、土地用途等。基准地价图的相关要素通过不同的图斑、色调、注记等来反映。

2. 编图前,要将基准地价成果分类整理,确定编图工作程序、编绘内容和编制方法。

3. 地价区段为最小制图单元,最小上图图斑为1cm2。城镇中商业中心区的地价最高点或区段,可不依比例单独表示。

4. 将定级成果和基准地价成果用图示、符号、注记等标注在图上。

A. “级”用大写罗马数字“Ⅰ、Ⅱ、Ⅲ……”分别表示“一级、二级、三级……”。均质地域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B. 用地类型用汉字“商、住、工”分别表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字体为等线体。

C. 基准地价额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在级别(均质地域)和用地类型之后,单位为元/平方米,整个符号如:

商业 3000 商业 2000--4000

Ⅱ住宅 950 或Ⅱ住宅 900—1100

工业 375 工业 200—500

D. 地价级别或区段边界用实线表示。

5. 基准地价图上要表示城镇中与土地区位和利用有关的主要道路,主次干道用双实线,支路用单实线表示。

6. 表示土地利用类型时,商服业用符号依比例尺表示各级商服中心,其它土地类型只反映能够上图的图斑。土地利用类型界线用点划线表示,土地分类及图示符号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标准执行。

7. 其它内容尽量简化,图示符号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标准执行。

8. 各地可根据需要编绘彩色基准地价图,图面以暖色为主,邻级色差不宜过大。4.9.2 基准地价图的清绘与图面整饰

4.9.2.1 基准地价图的清绘

1. 土地级别和地价区段界线分别以线径0.4mm和 0.2mm的实线表示。

2. 主干道用0.3mm 的双实线表示,次干道用0.2mm的双实线表示,支路用 0.3mm 的单实线表示。

3. 土地利用类型界线用间隔5mm、线径 0.3mm的点划线表示。

4. 土地级别、地价区段、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用注记表示。

5. 基准地价图图示及图例见附录B。

4.9.2.2 基准地价图面整饰

基准地价图按要求标出级别、用地类型及相应基准地价外,还应按制图规范标出图廓、方里网、图名、指北针、图例、比例尺等,最后标出制图单位及时间,样图见附录B。

4.10 基准地价更新

4.10.1 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路线

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路线有以下三条:

1. 以土地定级为基础,以土地收益(地租)为依据,以市场交易地价资料为参考,更新基准地价。

2. 以土地条件划分均质区域(或以土地定级为基础),以市场交易地价资料为依据,更新基准地价。

3. 以土地定级或均质区域为基础,利用标准宗地价格(标定地价)或地价指数更新基准地价。

城市基准地价可以运用其中任一技术路线更新,也可以运用上述技术路线的任一组合更新。

4.10.2 级差收益(地租)法更新基准地价

4.10.2.1 应用范围:该方法主要用于地产市场不发达,市场交易地价资料不丰富的城市。

4.10.2.2 基本方法

1. 有定级基础的城市:先判断原定级范围的准确性,再在定级的基础上,运用级差收益(地租)测算模型,求取地租,计算地价。

土地估价的五种方法

对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剩余法,基准地价修正法做出了详细地讲解 每种方法地公式是牢记地,步骤也要清楚,做题第一步把主要方法地公式列出来,就得分,然后根据步骤一步步作就不会乱.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一,收益还原法 .在收益法中选择相关资料,年、年地会在理论方法地小题中考选择持续稳定长期 .年总收益包括租金收入、押金利息收入.押金利息收入会是一个小考点. ()每个方法中都涉及到利息,收益法中唯一地利息就是在年总收益中地,而且是押金地利息收入. 在计算年总收益地时候,往往会给月租金,所以不要忘记乘以,而且是客观租金,还要记得考虑空置. ()复杂一点地就是分不同用途,商业、写字楼,要合并计算 然后说年总费用,要明白种情况下包含地内容.在理论选择里也可以考,综合计算也可以考,这是收益法至关重要地一项.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几种主要用地方式中土地年总费用地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租赁:土地使用税、土地管理费、土地维护费及其它费用; **房地出租:经营管理费、经营维修费、房屋年折旧费、房屋年保险费、房屋出租年应交税金及其它费用; 经营性企业: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经营管理费、销售税金、财务费用及经营利润; 生产性企业: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产品销售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及企业利润.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我们比较常见地就是房地出租地情况,千万不要忘记年折旧费.建议收益法看到重置价格地时候就把年折旧费和房产现值都算出来,这样肯定有分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在我们地年实务地第一题,是一道用收益法求出不动产开发总价值,再用剩余法求土地地.这里面容易糊涂地就是年折旧是根据重置价格来求得,而不是所谓地现值或者售价.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计算年总费用中地税金,一定要审题,看房产税给地是按月计征租金地,还是按原值扣除一部分后地,按月就要换算成年.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不常见地经营性企业、生产性企业求年总费用中,一定不要忘了销售费用和利润. .确定土地纯收益 ***要明白一个原理几乎用于所有方法“房地产价格房产价格(现值)土地价格”“房地产年净收益房产年净收益土地年净收益”也就是说“房地房地”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在确定地土地净收益地时候,我们先要求出房产净收益. 房产净收益房产现值*建筑物还原率. 房产现值重置价*成新度重置价折旧总额重置价年折旧额*经过年. ()这里面就牵扯到了折旧年限地确定,要根据耐用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综合确定,还要考虑是否扣除建筑物残值地问题,常考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经过年限即建成后到时点. ()值得注意地是“房产净收益房产现值*建筑物还原率. ”这里没有年期修正,因为现值已经反映了使用年限.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房产折旧体现了年期,所以无需修正.而后面地土地净收益求出土地价格地时候,用了使用

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土地估价管理办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完善土地估价制度,维护土地估价市场秩序,促进土地估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地估价活动,对土地估价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估价,是指具备土地估价执业资格的人员和机构基于委托关系,对约定土地及其附着物、定着物的权利、权益的价值或者价格进行评价、估算,并通过土地估价报告的形式提供的市场服务行为。 第四条土地估价师执业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土地估价规范和标准。 土地估价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土地估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制定土地估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规定土地估价师资格条件; (三)规定土地估价机构从业条件; (四)确定土地估价的程序和方法; (五)监督、指导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估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土地估价师 第七条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 土地估价师资格取得应当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土地估价师执业,应当向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申请执业登记,成为执业土地估价师。 申请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二)满足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三)专职在一家土地估价机构从事土地估价业务; (四)经实践考核合格。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实施前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符合前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执

土地评估市场法参考

一、市场比较法与估价过程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条件、用地性质及估价目的,结合估价师收集的有关资料,考虑到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程度,选择估价方法。 由于澳头镇土地成交市场比较活跃,同类土地交易案例比较多,可采用市场比较法求取土地价格。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土地的已知价格做适当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根据本公司所掌握的市场资料,采用土地交易中的替代原则,选取与估价对象所属土地具有相关性的案例,并分别进行实地勘察,做出交易情况、交易期日、区域因素与个别因素的修正,计算估价对象价格。 1. 选取案例 通过对澳头镇土地交易市场的调查,选取近期同一供需圈内邻近地区的三个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案例A: ·地点:澳头猪仔潭 ·时间:2004年9月 ·用途:商住 交易价格为地面单价470元/平方米。地块为“三通一平”熟地;规划容积率,剩余土地使用年限63年,土地面积5451平方米。 案例B: ·地点:澳头镇澳霞大道边 ·时间:2004年8月 ·用途:商住 交易价格为地面单价420元/平方米。地块为“三通一平”熟地;规划容积率,剩余土地使用年限60年,土地面积7200平方米 案例C: ·地点:澳头镇国税局边 ·时间:2004年9月

·用途:商住 交易价格为地面单价520元/平方米。地块为“三通一平”熟地;规划容积率,剩余土地使用年限65年,土地面积11900平方米 2.比较因素选择 依据估价对象的区域条件及个别条件,采用市场比较法时选择的比较因素主要有:交易时间、交易方式、土地位置、土地用途、土地级别、土地使用年限、交通条件、集聚程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宗地形状、地上容积率、工程地质条件、公交便捷程度、土地利用难易程度。 (1)用途:指土地的合法规划用途; (2)土地使用年限:指土地的合法有效可使用年限; (3)交易时间因素:指由于时间的因素房地产交易价格会不同; (4)交易情况因素:指房地产交易中交易双方的公开、公平及客观程度等; (5)区位因素:区域因素主要有位置、用途、距市中心距离、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状况、环境质量等; (6)个别因素:个别因素主要有地势、地貌、宗地形状、宗地面积、宗地容积率。 3. 比较因素条件说明 将以上案例与待估宗地进行分析比较,并作具体的因素条件说明(见表一)。 表一:因素条件说明表

2015年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城镇基准地价确定

2015年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城镇基准地价确定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总量指标按其反映的时间状况不同,可以分为__。 A.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B.总体单位总量指标和总体标志总量指标 C.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 D.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 2、年颁发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的范围,基本形成了适应计划经济需要的土地管理体制。 A:1960 B:1961 C:1962 D:1963 E:35%~50% 3、下列不属于土地估价报告构成要素的是。 A:封面、摘要 B:估价对象界定 C:土地估价过程 D:土地估价结果及其使用 E: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 4、有水源保证的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叫做__ A.灌溉水田 B.望天田 C.水浇地 D.菜地 5、地籍调查包括__。 A.土地登记 B.权属调查 C.土地统计 D.地籍测量 E.资源调查 6、土地登记代理是土地市场中介服务的一种,属于__代理的范畴。 A.法定代理 B.指定代理 C.委托代理 D.自行代理 7、房产分户图的比例尺一般为。 A:1:100 B:1;200

C:1:500 D:1:1000 E:土地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A.县级人民政府 B.县级土地管理部门 C.乡级人民政府 D.乡级土地管理部门 9、甲、乙、丙三宗土地的单价分别为每平方米106元、905元、899元,建筑容积率分别为5.5、5.0、4.5,若该三宗地的其他条件相同,则明智的购买者会选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 A:甲 B:乙 C:丙 D:甲或丙 E:时间因素 10、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位于某工业区内的单宗土地价格,计算土地开发费时应按求取.(2002年真题) A:宗地内外开发投入的费用总和 B:宗地外开发投入的费用总和 C:宗地内开发投入的费用总和 D:宗地内外受益分摊的开发费用总和 E:合法性 11、某地块面积为2000㎡,城市规划规定的限制指标:容积率为3,建筑密度为30%.在单位建筑面积所获得的利润相同的条件下,下列建设方案中最为可行的是。 A: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800㎡,总建筑面积为5000㎡ B: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1400㎡,总建筑面积为6000㎡ C: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600㎡,总建筑面积为5500㎡ D: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600㎡,总建筑面积为2500㎡ E:时间因素 12、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年。 A:40 B:50 C:60 D:70 E: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 13、土地变更登记,是指因__而进行的登记。 A.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 B.土地权利人姓名发生变更 C.土地权利人名称发生变更 D.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1.1.总则 1.1.1土地估价的目的 土地估价是根据土地的自然、经济属性和收益状况,对土地在某一时间使用权价格进行综合评定。土地估价目的是为保证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以及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偿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强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正常交易;全面、科学、合理地使用城镇上地提供依据。 1.1.2规程运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独立工矿区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基准地价是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基准地价评估以城镇整体为单位进行。 宗地地价是城镇内某一宗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格。宗地地价按评估目的可分为标定地价、出让底价和交易底价等。 1.1.3土地估价的技术途径 1.3.1基准地价评估技术途径 a.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评估基准地价; b.用土地条件划分均质地域,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1.3.2宗地地价评估技术途径 a.利用基准地价评估结果,采用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 b.利用调查的有关资料,采用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评估宗地地价。 1.1.4土地估价成果 a.土地估价报告; b.基准地价图; C.基准地价表; d.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 宗地估价只提供宗地估价报告。 1.5地方补充规定 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对本规程中某些条款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不得与本规程规定相抵触,并须报国家土地管理局备案。 1.6规程解释权 本规程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2.准备工作 2.1编写土地估价任务书 凡开展上地估价的城镇,由市、县土地管理局编写上地估价任务书,经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土地估价任务书的内容包括: a.城镇基本情况; b.土地估价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C.估价时间安排和经费预算; d.土地估价成果; e.土地估价技术方案。 宗地地价评估只需评估机构与委托单位签订协议书。

土地估价管理办法(草案)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土地估价管理办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完善土地估价制度,促进土地估价行业健康发展,国土资源部起草了《土地估价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章质量,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11年11月15日之前将意见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回复。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传真:(010)66558543 邮件:gsong@https://www.360docs.net/doc/035770691.html,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土地估价管理办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完善土地估价制度,维护土地估价市场秩序,促进土地估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地估价活动,对土地估价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估价,是指具备土地估价执业资格的人员和机构基于委托关系,对约定土地及其附着物、定着物的权利、权益的价值或者价格进行评价、估算,并通过土地估价报告的形式提供的市场服务行为。 第四条土地估价师执业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土地估价规范和标准。 土地估价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土地估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制定土地估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规定土地估价师资格条件; (三)规定土地估价机构从业条件; (四)确定土地估价的程序和方法; (五)监督、指导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估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土地估价师 第七条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 土地估价师资格取得应当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土地估价师执业,应当向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申请执业登记,成为执业土地估价师。 申请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二)满足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三)专职在一家土地估价机构从事土地估价业务; (四)经实践考核合格。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实施前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符合前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执业登记。 第九条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包括专业实践和专业考核。土地估价师应当在土地估价机构接受不少于2年的专业实践。专业实践期满后,可以参加专业考核。 第十条执业土地估价师应当接受继续教育,取得国土资源部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第十一条土地估价师执业实行全国统一的执业登记制度。 经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名单,经国土资源部备案后,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土地估价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执业登记: (一)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二)具有公务员或者其他公职人员身份的; (三)受到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或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登记之日止未满5年的; (四)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自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做出之日起未满2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执业土地估价师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从事土地估价及相关业务,签署土地估价报告; (二)依照有关规定向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其他组织查阅执业所需的资料信息; (三)根据估价对象和估价目的要求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有关资料; (四)要求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为执行公允的土地估价程序提供必要的协助;

城镇土地估价的相关技术标准分析_城镇土地估价规程_与_房地产估价规范_比较

城镇土地估价的相关技术标准分析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与《房地产估价规范》比较 林坚‘,楚建群’,邹晓云’ (1.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北京100871;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北京100029) 摘要:研究目的:比较分析《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与《房地产估价规范》在技术标准上的差异性,确定未来城镇土 地估价的技术规范方向。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l)两个技术标准都强调价格的正常性, 但土地估价更多从权益角度考虑,突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位,房地产估价更多地从正常市场交易的价格前提考虑, 从而导致估价基础的差异;(2)二者估价的方法相近,但术语用词、应用要求存在差别,特别是基准地价的制定和 应用在土地估价中有着重要的地位;(3)对土地权益和与之相关的估价目的,土地估价重视不同用途和各种权利状 况下的估价操作,房地产估价则重视具体目的估价时对合法原则的遵循。研究结论:两个技术标准应逐步统一,以 适应规范市场的发展需要,其关键在于:明确基准地价在中国估价技术中的重要地位;规范统一专业术语:统一估 价目的方法应用要求。 关键词:土地经济;城镇土地估价;技术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估价规范 中图分类号:F301 . 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一8158(2003)05一0024一06 AnalysisofTechnicalStandardsRelatedtoUrbanLandEvaluation —ComParisonBetweenRegulationsforUrbanLandEvaluationandStandardsforRealEstateAPPraisals L顶Jianl,eHuJian一uunl,zouxiao一扣nZ (1.DePartmentofUthanandRegionalPlanning,CollegeofEnvironmentalSeience,Beijing100871,China; 2.ChinaLandSurveyingandPlanningInstitute,BeijingIO0094,China) Abstraet:ThePurposeofthisPaper15toeomParebetweenRegulationsforuthanlandevaluatlonwithStan dardsfor realestateaPPraisals,thentofindthedireetionofteehniealstandardsonvalueassessmentonurbanlandinthefuture. MethodsofdoeumentationandeomParativeanalysisareapPlied.Theeonelusimsareasfollow:(l)bothtee hnieal standardsemPhasizenormalPriees,butvalueassessmentonlandgivesPromineneetothelan企userighttransferred 收稿日期:2003一0于30 第一作者:林坚(1969一),男,福建福鼎市人,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土地利用、城市与区域规 划、房地产经济。 林坚等:城镇土地估价的相关技术标准分析一里些镇土丝i丝丝燮上卫壑犷燮鲤哩竺堕匕一一一一一一一竺

土地估价师考试模拟试题(一)

土地估价师考试模拟试题(一) 一.判断题(共20题,题号1~20,每题1分,共20分。请判断下列说法的正确或错误, 并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涂黑,认为正确的涂”√ “,认为错误的涂”×”.答题错误倒扣1分,本题总得分最多扣至0分) 1.与工业产品一样,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也是由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2.估算土地纯收益时,不仅要考虑有形收益,还要考虑各种无形收益。 3.城镇土地等应与现行行政建制相协调,在省及省级以下的同一行政区域内,行政级别较高的城市土地等不宜低于行政级别较低的城市。 4.有两相邻地块,原用途一块为水田,一块为荒地,开发后作为住宅用地。水田由于征地成本高,因而土地价格高,而荒地由于征地成本低,因而土地价格低。 5.根据马克思地租理论,农产品的生产价格由中等地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 6.运用收益还原法公式测算地价时,未来各年的还原率应当相等。 7.利用城镇主城区土地市场交易资料验证土地分等初步方案时,宜以涉及城镇数量最多的相应类型土地的总平均价格为主要分等依据。 8.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某宗住宅用地的使用权价格,所选比较实

例的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xx年,待估宗地的剩余使用年期是xx年,如果其他因素条件均相同,则待估宗地的土地价格比比较实例的土地价格低20%。 9.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地价评估,其中的土地取得费是指因土地所有权由农民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而发生的费用。 10.建筑物的主体折旧率与附属设备的折旧率之和等于建筑物的综合折旧率。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于20xx年11月12日发布,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12.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地价评估时,如果个别因素中各因子的条件修正系数是在确定因素修正总幅度的基础上进行因子分解后确定的,则应采用因子修订系数加和的方式确定因素修正幅度,进而确定因素条件指数和因素修订系数。 13.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地价时,土地取得费及其税费利息是以整个取得费为基数,计息期为整个开发期的一半。 14.路线估价价法计算公式的表现形式是:宗地总价=路线价×深度百分率×其他条件修正额×宗地面积。 15.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由国家考虑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16.在对基准地价评估所需的样点地价资料进行出让年期修正时,没有明确使用年期的,应按无限年期使用权价格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解读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修订解读反映成熟技术方法主动顺应改革方向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修订解读赵松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不断完善,土地评价需求更加多样化;同时,土地评价技术手段大幅提升,信息化工具的应用迅速普及,这些都对土地分等定级与地价评估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 历经数年时间,已执行十余年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两《规程》)现已修订完毕,正式对外公布。两《规程》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修订的要点有哪些?会对未来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产生怎样的影响? 两《规程》修订的大背景是怎样的? 2001年发布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是我国土地管理领域的第一批国家标准。十余年间,以土地估价师为核心的专业队伍按照这两部规程的技术标准开展了我国城镇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及价格评估等大量专业技术工作。可以说,两《规程》为建立我国土地的“等—级—价”体系、显化土地资产、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发挥了重要的技术引导和保障作用。 然而,近年来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土地市场及土地评价与管理领域出现了新的变化和需求:2007年《物权法》出台;2008年党的十

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土地管理改革的新方向;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正式实施;《土地管理法》修改纳入日程,征地制度等多项土地领域的重大改革及配套文件正在酝酿之中。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本轮规程修订定位于谨慎调整,立足于反映成熟技术和方法,并与已明确的改革方向主动衔接,秉承的是坚持继承性、适用性、先进性、统一性的基本原则,以2001版《规程》的框架为基础,立足当前土地分等定级及估价技术的普遍水平,倡导使用先进技术手段,弥补原规程在长期使用中发现的不足,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标准的统一协调,顺应可预期的发展方向。 2010年,在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的直接指导下,由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牵头,集合原规程起草者与现活跃在土地评价管理领域的专家、专业人士,成立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修订起草组,以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为支撑,两《规程》修订工作正式启动。2013年1月17日,两《规程》修订稿正式通过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2014年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新规程实施。 两《规程》修订从预研到正式发布,前后历时3年半。其间,起草组组织了3轮全国范围的意见征询工作,来自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及高校、研究院所的百余名专家贡献了近800条修改意见。可以说,土地估价全行业都为两《规程》的修订贡献了力量。

地价管理(一)

地价管理(一) 例题分析 1. 在我国的地价体系构成中,从地价的特点看,基准地价属于。 A.区域平均地价B.市场价格的平均值C.成交地价的平均水平D.评估价格的平均值 答案:A [解答]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2. 通过地价管理,可起到等作用。 A.防止地价暴涨 B.减少土地投机 C.规范交易行为 D.加大土地供给量 E.减少土地供给量 答案:ABC [解答] 地价管理的目的在于:①通过地价管理,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②通过地价管理,防止国有土地收益流失;③通过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④通过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⑤通过地价管理,减少土地投机;⑥通过地价管理,防止地价暴涨。 3. 目前我国建立的地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等。 A.地价评估制度 B.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C.基准地价定期公布制度 D.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划管理

E.标定地价定期公布制度 答案:ABCE [解答]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划管理,不属于目前我国需要建立的地价管理制度。 4. 地价监测点的设立原则包括。 A.代表性原则 B.确定性原则 C.稳定性原则 D.标识性原则 E.安全性原则 答案:ABCD [解答] 地价监测点的设立原则包括:①代表性原则;②确定性原则:③稳定性原则;④标识性原则。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交易双方只能在不低于的基础上,确定其成交地价。 A.基准地价 B.标定地价 C.政府最低限价 D.宗地评估价 答案:C [解答]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6. 《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1]170号)规定,土地估价师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五年累计不得少于( )学时。 A.3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出台 2018年4月9日起正式施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出台2018年4 月9日起正式施行 3月9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自4月9日起施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从2018年4月9日起正式施行,4月9日前受理但仍未出具土地估价报告的,可适用《规范》。已出具土地估价报告的,不再调整。是否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可通过机构档案、行政部门档案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综合判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 前言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规定和土地估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的地价评估,以及因调整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土地增值等情况需补缴地价款的评估,适用本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入市、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出让等涉及的地价评估,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的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的最新版本。 GB/T 18508-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 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015年土地估价实务: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价的步骤考试试卷

2015年土地估价实务: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价的步骤考 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有一比较案例其地价为1000元/㎡,容积率为1.25,待估宗地容积率为2.0,其他条件均相同,则修正后的比准价格为元/㎡。 A:625 B:800 C:1600 D:以上均不对 E:合法性 2、当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时,空置率达到.【2009年考试真题】 A:最低值 B:最高值 C:合理值 D:零 E:土地 3、马克思地租理论认为,土地自然条件的差别是产生的条件。 A:绝对地租 B:级差地租 C:垄断地租 D:城市地租 E:时间因素 4、征用土地主要涉及的费用不包括__。 A.土地补偿费 B.安置补助费 C.青苗补偿费 D.拆迁补助费 5、下面是某土地估价师为某评估项目收集到的有关资料的一部分,其中,不属于一般因素资料的范畴。 A:某城市2006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储备量600公顷、经营性建设用地计划供应量200公顷 B:经地方立法机关批准,某城市即将公布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C:某房产经纪公司2006年2月共完成房地产出租、转让等交易中介业务80宗D:中央银行近期将人民币一至三年期贷款利率由5.58%调整为5.85% E:合法性 6、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某住宅用地H的价格,其容积率为3.1。经调查某一比较实例G的单位地价为2500元/平方米,容积率为3.5。据统计分析,该城市此类土地,以容积率等于3为基准,容积率每增加0.1,宗地地价就提高5个百分点。则该住宅用地H的地价为__元/平方米。

A.2000 B.2100 C.2625 D.2976 7、长期股票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入账,下列项目中,不应包括在长期股票投资成本中的项目有.【2004年考试真题】 A:经纪人佣金 B:购买股票前已宣告发放的股利 C:税金 D:手续费 E:土地 8、评估别墅等独立居住用地,一般应首选.(2002年真题) A:市场比较法 B:收益还原法 C:成本逼近法 D:剩余法 E:合法性 9、等高线可以看作是不同海拔高度的水平面与实际地面的交线,在等高线上标注的数字为该等高线的。 A:各点距离 B:海拔高度 C:相对距离 D:相对高度 E:土地 10、土地登记中,其他登记包括__。 A.更正登记 B.异议登记 C.预告登记 D.查封登记 E.土地总登记 11、在进行城镇土地分等时,拟采用极值标准化的方法进行因子分值计算。在分析城镇人口规模时,该指标最高值和最低值分别为58万人和30万人,参评的甲城镇对应指标为48万人;在分析区域农业人口人均耕地时,该指标最高值和最低值分别为3.6亩/人和1.2亩/人,参评的乙城镇对应指标为2.3亩/人,则甲、乙城镇计算的因子分值分别为()。 A.53.6、54.2 B.46.4、45.8 C.56.6、45.8 D.46.4、54.2 1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土地价格自身特性的是。 A:价格基础不同 B:形成时间不同 C:生产成本不同 D: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和地域性

土地估价计算方法

土地估价方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待估宗地的具体条件、用地性质及评估目的,结合估价师收集的有关资料,考虑到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程度,选择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一)、成本逼近法 1、基本原理 成本逼近法是把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作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把土地的所有投资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基础设施开发费两大部分作为“基本成本”,运用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投资原理,加上“基本成本”,所产生的合理利润、利息,作为地价的基础部分,同时根据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的需要,加上土地所有权应得收益,从而求得土地价格。 其基本公式为: 土地价格=取得费+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增值收益=(取得费+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增值收益率 2.评估过程 (1)土地取得费 经调查该区域土地取得费一般为5万元/亩,合75元/平方米。 (2)有关税费

根据胶南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有关政策,应交的税费包括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合计约为44元/平方米。 (3)土地开发费 根据胶南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文件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评价人员实地勘查,确定此次评估开发费用为120元/平方米。 (4)利息计算 根据待估宗地的开发程度和开发规模,确定土地开发周期为1年,投资利息率按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短期贷款(六个月至1年)贷款利息率5.31%计。假设土地取得费、相关税费在征地时一次投入,土地开发费及土地平整费在开发周期内均匀投入。 投资利息=【(1)+(2)+(3)/2】×5.31%=9.5元/平方米 (5)投资利润 投资利润是把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以固定资产方式投入以发挥作用。因此投资利润应与同行业投资回报相一致,经过调查近年工业用地投资利润率,以15%作为本次土地评估的投资利润率。 利润=(土地取得费+有关税费+开发费)×投资利润率 =【(1)+(2)+(3)】×15%=35.85元/平方米 (6)土地增值收益 根据估价对象所在地域工业用地市场调查分析,土地增值收益取30%。 =【(1)+(2)+(3)+(4)+(5)】×30%=85.31元/平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要点摘录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点摘录 GB/T 18508-200 200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我国城镇土地估价的范围、引用标准、总则、估价原则及价格影响因素、基本估价方法、基准地价评估方法、宗地地价评估方法、主要用途及其它权利的土地价格评估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独立工矿区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农村建设用地地价评估也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3 总则 3.2 土地价格内涵 本规程所指土地价格,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其权利特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其特殊形式,租赁权价格、地役权价格是其派生形式。 根据估价目的不同,土地价格可采用熟地价格、生地价格和毛地价格表示。 3.3 土地估价技术途径 3.3.1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途径 (1)以土地定级(或影响地价的土地条件和因素划分均质地域)为基础,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2)以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评估基准地价; 3.3.2 宗地地价评估技术途径 利用调查的有关资料,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 3.4 估价成果 3.4.1 基准地价估价成果 (1)文字报告:主要有基准地价评估总报告、技术报告及资料整理分析报告; (2)基准地价图:主要有综合及各用途基准地价最终成果图、样点地价图; (3)基准地价表; (4)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 3.4.2 宗地地价估价成果 (1)宗地估价报告; (2)宗地估价技术报告。 4 估价原则及价格影响因素 4.1 估价原则 土地估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预期收益原则、替代原则、最有效利用原则、供需原则、

地价管理试题及答案

地价管理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来源: 1.地价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的基础上产出的。( ) 2.地价管理是地价评估的基础。( ) 3.对于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不用作出补偿。( ) 4.地价管理能有效避免交易双方通过虚报、瞒报地价逃避国家税费。( ) 5.国家对允许进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业,根据基准地价.确定全国统一协议出让最低价。( ) 6.政府实施优先购买权的标准,一般以基准地价为根据,规定一定的变动范围,变动范围大小可根据市场发育程度和地价精度确定。( ) 7.交易双方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且低于政府规定的地价标准后,政府可以实行优先购买,并宣布交易双方的土地转移合同无效,由政府支付给土地转让方资金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8.对于征收土地增值税而言,当交易双方申报的地价高于实际成交价时,则土地下次转移时,受让人将多支付增值税。() 9.标定地价公布宗地价格、影响地价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 ) 10.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要求房地产权利人转

让房地产时,只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就有效。( ) 11.为了将地价管理政策落到实处,各城市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土地估价委员会,每年定期举行例会,研究、审议土地估价和地价管理的重大政策、技术问题。( ) 12.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估价机构的管理,宜采取直接管理为主的方式。( ) (二)单项选择题来源: 1.( )是土地的最终所有者和管理者。 A.开发商B.政府C.占地企业D.群众 2.国家对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 )。 A.最高限价B.不限价C.定价D.最低限价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 )申报制度。 A.基准地价B.标准地价C.重置价格D.成交价格 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和各类房屋重置价应当定期确定和公布。 A.基准地价B.标定地价C.A和B D.A和B都不是 5.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 A.基准地价B.标定地价C.最低价D.调节价。 6.估价期日与估价日期是()。 A.在性质上相同B.在日期上相同

土地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七、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市市国土资源局为了规本级协议土地出让和划拨土地宗地评估行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我公司拟投标,为了规入围后我公司参与的具体宗地评估项目的评估行为,按时、保质完成具体宗地评估业务,保证我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科学、合理,且符合市和具体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机构人员组织、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 我公司具备从事省围的土地评估业务的资质的机构,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企业改制等地价评估工作。另外,除了日常的宗地评估外,本公司还承担着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企业改制项目等,本公司目前已经充分掌握了省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房地产交易资料,对省土地市场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律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本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和土地估价师均是长期从事宗地地价评估的专职资深注册土地估价师,从事过大量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企业改制项目的评估工作,不但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而且对省,尤其是市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的有关政策、办理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完全有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根据项目特点,本公司拟安排公司总经理徐进兰为总负责人,建伟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具体评估工作。另抽调多名丰富经验的土地估价师成立两个项目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详见下

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 本公司宗地评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CB/T18507—2001)、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对象的资料(包括规划设计资料、宗地图及出让前置条件和配套保障性住房的文件、委托评估约定书等)受理业务,之后进入估价程序到完成估价报告,主要经过以下步骤: 1、明确评估的基本事项。容主要包括估价对象(权属、用途、面积等)、估价目的、基准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 2、拟定估价作业计划; 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分析整理相关资料,商讨估价技术方法; 4、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确定相关的技术参数,确定试算价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根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规定和土地估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派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的地价评估,以及因调整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土地增值等情况需缴补地价款的评估,适用本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他项权利出让涉及的价格评估,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的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的最新版本。 GB/T 185O8一2001《城镇土地评估规程》 GB/T 18507一200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 210lO一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TD/T 10O9一2007《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 3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6)《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7)《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8)《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9)《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2017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地价的概念考试试题

2017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地价的概念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房地产开发资金按所有权归属不同,可分为。 A:自有资金和企业负债 B: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 C: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 D:在建资金和成品资金 E:土地 2、由于的不同,估价的依据、应考虑的因素,以及采用的价值标准、估价方法就有可能不同。 A:估价基准日 B:估价目的 C:估价收费标准 D:估价程序 E:时间因素 3、2000年11月1日进行的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属于__。 A.专门调查 B.全面调查 C.一次性调查 D.统计报表 4、某家庭购买一套面积为100的商品住宅,单价为5000元/,首付款为房价的30%,其余通过申请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支付,已知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年利率分别为4%和7%,期限均为10年,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则在正常情况下,该家庭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等额还款额为元。 A:1002.45 B:1012.45 C:1027.42 D:1037.45 E:土地 5、征用5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需报__审批。 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 C.市人民政府 D.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路线价是通过对面临特定街道、使用价值相等的市街地,设定标准深度,求取在该深度上数宗土地的平均单价并附设于特定街道上,即得到该街道的路线价B:路线价是通过对面临特定街道、使用价值不等的市街地,设定标准深度,求取在该深度上数宗土地的平均单价并附设于特定街道上,即得到该街道的路线价C:路线价的特点是临街的宗地地价随其距道路的距离(即深度)增加而增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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