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6 林洋能源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08-26 林洋能源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08-26 林洋能源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公告编号:临2020-7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加坡林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林洋”,英文名称:Singapore Linyang Energy Technology Pte.Ltd.)、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飞展”)、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濉溪永瑞”)、颍上华盛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颍上华盛”)、颍上华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颍上华新”)

●本次担保金额:500万美元和不超过6.11亿元人民币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新加坡林洋5,50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林洋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新加坡林洋拟在该授信额度内申请贷款,最终到期日为2021年9月30日。公司作为新加坡林洋的保证人,就新加坡林洋作为借款人欠付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陆永华先生或财务负责人虞海娟女士作为新加坡林洋的代理人以及公司的授权签字人与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

坡分行签署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公司4家全资子公司拟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申请贷款,具体如下:

上述贷款起始日期以合同正式签订日为准,公司拟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陆永华先生或财务负责人虞海娟女士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新加坡林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沈东东

注册资本:11,700,001美元

经营范围:能源管理和清洁能源系统中的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百禄镇中小企业园

法定代表人:陆云海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研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光伏电站综合利用和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技术领域内的研发和销售;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设备安装维护、保养;光伏发电物资、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太阳能发电成套设备及零部件、太阳能组件、电池片、硅片、硅材料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谷物、食用菌、蔬菜、水果、中药材植物、花卉种植;水产品养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3、被担保人名称: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濉溪县刘桥镇刘桥村012县道与101省道交叉口路北200米

法定代表人:陆云海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作物、中药材、苗木种植、销售;畜禽饲养(不含种畜禽),销售;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及相关工程咨询服务;光伏太阳能组件、太阳能设备及器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4、被担保人名称:颍上华盛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颍上县黄桥镇彭集村村部

法定代表人:陆云海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及相关工程咨询服务;光伏太阳能组件、太阳能设备和元器件销售;农作物、地产中药材、苗木种植、销售;畜禽饲养、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5、被担保人名称:颍上华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颍上县夏桥镇颍林村

法定代表人:陆云海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产品、风力发电设备、发光二级管(LED)及发电设备的研发、销售;节能设备改造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维修及技术咨询和服务;电力设备安装(除专项许可)、调试维修及技术咨询和服务;分布式电站设备研发、销售、施工、调试、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农业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加坡林洋向比利时联合银行新加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新加坡林洋拟在该授信额度内申请贷款,最终到期日为2021年9月30日。公司作为新加坡林洋的保证人,就新加坡林洋作为借款人欠付比利时联合银行新加坡分行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上述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陆永华先生或财务负责人虞海娟女士作为新加坡林洋的代理人以及公司的授权签字人与比利时联合银行新加坡分行签署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分行为江苏飞展提供不超过2.5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分别为濉溪永瑞、颍上华盛和颍上华新提供不超过2.5亿元、0.61亿元和0.5亿元贷款,期限分别不超过9年、5年和10年,上述贷款合计不超过6.11亿元。上述贷款起始日期以合同正式签订日为准,公司拟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陆永华先生或财务负责人虞海娟女士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为5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46亿元的贷款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被担保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能实时监控上述子公司的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为5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46亿元的贷款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81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其中本次担保500万美元按照汇率7.00折算成人民币为3,5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55%,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且全部为对公司和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合并报表时子公司超额亏损的会计处理

合并报表时子公司超额亏损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 2008 年 1 月 1 日以 180 万元从丙公司购入乙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份的 80%。购 买日乙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均为 225 万元,其中股本 160 万元,盈余公积 33 万 元,未分配利润 32万元;甲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230 万元,其中股本 1000万元,盈余 公积 94 万元,未分配利润 136 万元。相关资料如下: 1.2008年 7月,乙公司将一厂房出租, 形成投资性房地产, 该地区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 市 场,厂房原值为 520万元,折旧为 220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 万元。 2.2008年甲公司实现净利润 530 万元,乙公司发生净亏损 320 万元。 3. 购买日甲公司在账面上有对乙公司的 45 万元长期应 收款,该款项没有明确的清偿计 划,其中 40 万元产生于非商品购销等日常活动, 5 万元由于商品购销引起,且无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 4. 假设甲乙公司无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无其他长期应收(付)款,甲乙会计政策一致, 均按净利润的 10%计提盈余公积。公司章程规定少数股东不承担子公司的超额亏损。不考 虑所得税因素和其他事项。甲、 乙之间没有内部交易,也不受同一企业控制,所得税税率均 为 25% 。不考虑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的所得税影响。 要求 1. 假设乙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为正确反映集团整体的真实财务状况和母公司的管理 责 任, 乙公司虽发生亏损, 甲公司也应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 请作出甲公司对乙公 司与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有关的会计分录。 2. 计算 2008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及应付款、股本、盈余公 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等科目的合并后金额,以及合并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 净利 润、少数股东损益等项目合并后金额。金额单位:万元。 解答 1.2008年1月 1日购入时,母公司个别报表中, 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 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180 贷:银行存款 180 2.2008 年末,编制合并报表,应将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借:投资收益2010-4-2 9:42:00 文章来源:网络 大 中 小】 【打印】 220

20150127---昆仑能源(辽宁)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激励约束政策及办法(方案一)

关于印发《昆仑能源(辽宁)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激励约束政策及办法》的通知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现将《昆仑能源(辽宁)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激励约束政策及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业绩考核指标及考核单位 昆仑能源(辽宁)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

昆仑能源(辽宁)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 激励约束政策及办法 为全力打好“扭亏增盈”攻坚战,充分发挥效益薪酬挂钩激励约束作用,推动辽宁公司质量效益发展,根据辽河油田公司和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考核的相关政策,结合辽宁公司实际,制定此政策及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效益发展原则 着眼可持续发展,围绕“扭亏增盈”目标,坚持效益优先,树立“挣工资”观念,激发各单位创业绩、增效益。 (二)差异性考核原则 针对生产和销售LNG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核政策,重点关注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适度拉开分配差距,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坚持考核结果与过程评价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配套,奖励业绩好的单位,鞭策经营差的单位,强激励、硬约束,激发活力、调动积极性。 (四)客观公正可行原则 力求考核体系科学规范,预算指标公正合理,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严考核、硬兑现,实现责、权、利统一。 二、薪酬分配政策

根据工资总额来源情况确定基础业绩奖和主导目标激励奖。 三、业绩考核政策及办法 业绩考核指标包括经营效益类指标和管理控制类指标。经营效益类指标包括LNG(CNG)产量和销量、销售生产LNG(CNG)操作成本、利润和经费;管理控制类指标包括预算管理、投资控制、领导班子、“三控制一规范”、安全环保、应收款项、BOG损耗控制、LNG调配、质量计量、审计、基建、物资、资产、概预算、党风廉政建设、信息、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和三基工作等(各单位具体考核指标见附件1)。具体考核政策及办法如下: (一)基础业绩奖考核政策及办法 包括绩效工资、季度预兑现奖励和节日劳动竞赛嘉奖。 年度考核完成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单位,兑现基础业绩奖;没有完成经营效益类指标(含其中一项)的单位,按20%扣减四个季度基础业绩奖。 (二)主导目标激励奖考核政策及办法 完成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单位全额兑现此项奖励,完不成的按所欠比例扣减(其中,利润指标预算为0的单位按10%扣减)。 (三)超效益奖考核政策及办法 1.LNG(CNG)销量和产量(市场营销部考核)

中远海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公告编号:临2020-03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能源”、“本公司”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于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油运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油运”)。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油运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依法承继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并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1015室 法定代表人:刘汉波 注册资本:403,203.2861万元注1 注1:2019年12月6日,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2号),该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806,406,572股新股;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0年3月10日,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到达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账户,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62,691,885.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目前尚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处置子公司合并处理

将子公司处置年初至处置日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主附表数据并入合并报表工作底稿,当子公司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况下,编制如下抵销分录即可: (1)母公司个别报表上体现的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不等于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投资收益。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原渠道冲回母公司个别报表上体现的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 借:货币资金(负数冲回) 贷: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负数冲回) 投资收益(负数冲回) (2)合并报表层面将母公司对被处置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模拟权益法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 (3)合并报表层面将母公司对被处置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模拟权益法调整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的利润分配进行抵销: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未分配利润 (4)在合并报表层面按照权益法持续计量的结果,确认处置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借:货币资金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投资收益 案例:2015年1月投资子公司成本100万,持股比例80%,子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100万,2016年1-5月净利润50万,2016年6月1日处置,处置价款300万;假设母公司2015账面净利润为0,2016年1-5月账面净利润为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200万。 根据以上分析,抵消分录如下:

(1)借:货币资金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100 投资收益 -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120 贷:投资收益 40 年初未分配利润 80 借:投资收益 40 少数股东损益 10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 贷:未分配利润 150 借:货币资金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0 -损益调整 120 投资收益 80 以上红色字体对冲后,简化版抵消分录: (1)借:投资收益 100×80%=80万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80万 (2)借:投资收益 50×80%=40万 少数股东损益 10万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万 贷:未分配利润 150万 (3)母公司2016年6月1日个体账面净利润=300-100=200万 合并层面母公司2016年6月1日净利润=期初合并净利润100×80%=80万+本期母公司个体投资收益200万+本期子公司投资收益50×80%-合并抵消投资收益(80万+40万)=200万,两者结果一致; (4)合并层面投资收益=200-80-40=80万 或者合并报表层面体现的处置损益等于处置价款减去处置日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300-(100/80%+100+50)×80%=80万,两者结果一致;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工商变更流程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 工商变更流程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操作流程 步骤: 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 1、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 (本案中在吸收合并前,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子公司被吸收合并前作出“同意被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定”); 2、合并公司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 (2)合并形式; (3)合并后公司的名称; (4)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签约日期、地点; (7)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 (两个公司一起公告,公告内容一样,署名是两个公司一起署) 注释: A.合并涉及注销登记的,根据合并协议中载明的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可以不进行清算,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但是如果合并协议中载明需注销合并方须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除外。(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 B.因合并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在合并公告45日之后;(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 (本案例中,吸收合并公告45日后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子公司注销登记手续)二、关于吸收合并方“母公司”的工商变更 经咨询工作人员,并跟他们负责工商变更的科长确认,吸收合并,母公司不涉及工商方面的变更(如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住址等等),不需要做变更登记。 三、关于被吸收合并方“子公司”的注销 本案例中,我们只需要办理“子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提交的材料如下:1、上述“步骤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中涉及的4份材料;

中油昆仑华港燃气与淮安LNG公交车开发方案

中国石油昆仑能源华港燃气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 南京市LNG公交车 天然气应用开发方案 2011年8月

中国石油昆仑能源华港燃气有限公司 淮安LNG公交车应用开发方案 前言 根据中石油天然气发展的十二五规划和有关要求,中石油昆仑能源华港燃气有限公司希望与淮安市共同开展天然气利用项目,并做好天然气的平稳供应工作。该项目的开展将有利于淮安市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创造和谐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随着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车用燃料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世界性石油资源日益枯竭的形势更为严峻。与此同时,全球性的污染加剧,环境日益恶化,这不仅影响了发达国家,也严重影响了发展中国家。因此,能源短缺和污染加剧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存在的两大基本问题。由于石油资源日渐枯竭和天然气气田的不断发现和探明,天然气的应用将逐渐显示其重要地位,专家称,21世纪将是天然气的世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大气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大气污染已危及到人们的身心健康,成为我国特别是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障碍,同时还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形象。我国政府对环境问题十分重视,保护环境是贯彻实践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国务院有关部委成立了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在全国12个城市开展空气净化工程—清洁汽车行动,以降低造成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的汽车尾气排放污染、净化空

气。 1999年,我国启动了“空气净化工程清洁汽车行动”,由原国家科委牵头,联合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等13个部委成立了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随后启动了北京、上海、重庆、四川等12个示范城市和地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0年全世界已有CNG汽车104.7万辆,CNG加气站2700余座,我国有4.7万辆CNG汽车,加气站147座。2005年示范城市和地区扩大到19个。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全国目前已有30个省市自治区的80多个城市推广天然气汽车,我国CNG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50万辆,加气站1000多座。 一、 天然气与汽油、柴油的对比 对单位体积热值的比较,用天然气取代汽油,1标准立方米天然气相当于1.08升汽油。对单位体积热值的比较,用天然气取代柴油,1标准立方米天然气相当于0.94升柴油。天然气汽车与汽、柴油汽车相比,无论是在技术性能上还是在运行工况上,都具有许多优越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污染少:目前大城市尾气排放是造成城市污染的主要原因,改为天然气后,尾气中的CO可减少90%以上,HC减少70%以上,NO x 减少40%左右,CO2减少24%以上,SO2减少90%,噪声降低40%左右,可大大减少环境污染。 使用安全:天然气相对密度为0.763,比空气轻(空气为1),一旦泄漏后易扩散,不易积聚着火,汽柴油较重,呈液态,泄漏后有挥发过程,不易散失,易着火爆炸,并且天然气的自燃点为650℃,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图文稿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 方法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一、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第二十三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第二十八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常规编制合并报表的方法 报告期内未有增减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期末合并数按母子公司各自相勾稽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相关数据进行汇总,通过编制抵销分录抵销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进行确认。 三、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的特点 1、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因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如果按上述二的常规做法则导致被处置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资产负债表期末未有数据,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本期存在数据,没有了正常的勾稽关系。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做法是,资产负债表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本年度均不放入期初至处置日的数据。而通过抵销分录的方式将期初至处置日的利润表数据录入调整分录。 例如: 借: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 贷:营业收入 营业外收入 未分配利润(借或贷) …… 2、抵销分录的相关处理

按上述1编制的抵销报表系统因未考虑与期初衔接问题,所以按其产生的数据无法正常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1)合并报表与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勾稽 ——投资收益中含有的子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法 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子公司在日常账务处理中按成本法,而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要在表上将属于母公司的权益按权益法进行恢复并进行抵销,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表上权益法。 表上权益法的调整处理为 ①权益法恢复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资本公积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抵销资产负债表 借: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年初 ——本年

林洋能源2018年管理水平报告-智泽华

林洋能源2018年管理水平报告 一、成本费用分析 1、成本构成情况 2018年林洋能源成本费用总额为314,180.66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249,752.59万元,占成本总额的79.49%;销售费用为13,153.6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19%;管理费用为21,876.3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6.96%;财务费用为25,401.9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09%;营业税金及附加为2,633.7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84%。 成本构成表(占成本费用总额的比例) 2、总成本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林洋能源2018年成本费用总额为314,180.66万元,与2017年的

286,803.39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9.55%。以下项目的变动使总成本增加:营业成本增加23,328.12万元,财务费用增加13,855.45万元,销售费用增加1,230.92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26.33万元,共计增加38,640.83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总成本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80.92万元,管理费用减少11,182.64万元,共计减少11,263.56万元。增加项与减少项相抵,使总成本增长27,377.27万元。 成本构成变动情况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营业成本控制情况 2018年营业成本为249,752.59万元,与2017年的226,424.47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0.3%。 4、销售费用变化及合理性评价 2018年销售费用为13,153.62万元,与2017年的11,922.7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0.32%。2018年销售费用增长的同时收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企业销售活动取得了明显市场效果,销售费用支出合理。

【会计实务经验】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是否属于特殊重组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是否属于特殊重组 在现实经营中,经常发生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案例,也就是常说的把全资子公司转为分公司,该项企业重组业务是否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和《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公告第4号)规定的特殊重组条件,是否属于59号文所说的“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在实践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不符合特殊重组条件。 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根据59号文件规定,符合特殊重组必须符合三个原则:(1)合理商业目的原则;(2)权益连续性原则(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和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3)经营连续性原则(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不低于75%,和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由于母公司在合并前是持有子公司100%股权,通过持股关系能够享受全资子公司资产产生的收益,在吸收合并后,全资子公司注销,母公司对子公司不存在持股关系,进而也无法通过持股方式享受到原来资产产生的收益,而是转为直接控制进子公司的资产,原来的权益无法得到持续,即不是通过持股方式享受到原来资产的收益。因此,无法满足并购重组企业所得税规则中的“权益连续性原则”。所以不适用特殊重组。 再者,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也不符合会计上的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

巴彦淖尔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简介 巴彦淖尔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是昆仑能源(原名中国(香港)石油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于2009年8月20日在内蒙古磴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2009年9月在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巴发改基础字【2009】626号),公司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75910.2平方米,建设投资2亿元,达产年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可上缴税金1000万元,预计可实现年利润总额2000万元。 公司现有员工130余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再教育,为优秀的人才提供最好的平台,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提出了“最优、最快、最精、最省,勤勉务实,高效创新,争做华气LNG 项目排头兵” 的先进工作理念。坚持打造“奉献清洁能源,永葆碧水蓝天”的华气品牌。 随着低碳经济的来临,LNG作为一种绿色环保的新型燃料正在被广泛的使用,是现今世界能源供应中需求增长最快的一种燃料。目前国内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已占约5.3%,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其临界温度为190.58K(-82.72℃)。通常的液化天然气多储存在温度为112K、压力为0.1Mpa左右的低温储罐内,其密度为标准状态下气态天然气的600多倍,体积能量密度为汽油的72%,十分有利于输送和储存。与用汽油相比,用LNG驱动车辆具有辛烷值高、抗爆性好、燃烧完全、污染排放少、发动机寿命长、运输成本低等优点;即便与压缩天然气(CNG)比,它也具有储存效率高,一次装填续驶行程远,燃料容器压力低、重量轻、装填地点不受供气管网限制等优点,所以LNG已成为现代燃气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以天然气汽车引领的清洁能源行动正在我国各大中小城市如火如荼的展开,因此,大力发展LNG液化厂及加气站建设、推广LNG汽车,是我们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打造绿色物流,治理大气污染缓解温室效应的迫在眉睫的任务。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非全资子公司案例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非全资子公司案例 一、案例的主题与背景 A公司以前年度通过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子公司控制权,本年度购入全部少数股东股权后,将子公司注销并吸收合并。 本案例主要讲解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处理。 二、案例情景描述 A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向非关联方B公司支付35,000万元人民币,取得B公司全资子公司S公司60%股权。当日,A、B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办理完毕,A公司向S公司派驻经营及财务核心管理人员,于当日获得对S公司控制权。 购买日,S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00万元,账面价值45,000万元,购买日S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详见下表: S公司资产负债表简表 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公允价值账面价值项目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合计15,000.0015,000.00负债合计10,000.0010,000.00 实收资本30,000.0030,000.00 固定资产25,000.0025,000.00资本公积8,000.003,000.00 无形资产*20,000.0015,000.00盈余公积1,000.001,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45,000.0040,000.00未分配利润11,000.0011,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50,000.0045,000.00 资产合计60,000.0055,000.00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60,000.0055,000.00 *其中,无形资产全部为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20,000万元,累计摊销5,000万元,摊销期限5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2009年12月31日,A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层面,采用购买法对所获得S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进行合并,经对各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确认商誉5,000万元。 2010年度,S公司账面实现净损益4,000万元,按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后净损益为3,9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S公司未向股东宣告发放股利,A公司与S公司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一、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第二十三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第二十八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常规编制合并报表的方法 报告期内未有增减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期末合并数按母子公司各自相勾稽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相关数据进行汇总,通过编制抵销分录抵销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进行确认。 三、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的特点 1、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因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如果按上述二的常规做法则导致被处置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资产负债表期末未有数据,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本期存在数据,没有了正常的勾稽关系。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做法是,资产负债表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本年度均不放入期初至处置日的数据。而通过抵销分录的方式将期初至处置日的利润表数据录入调整分录。 例如:

借: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 贷:营业收入 营业外收入 未分配利润(借或贷) …… 2、抵销分录的相关处理 按上述1编制的抵销报表系统因未考虑与期初衔接问题,所以按其产生的数据无法正常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1)合并报表与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勾稽 ——投资收益中含有的子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法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子公司在日常账务处理中按成本法,而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要在表上将属于母公司的权益按权益法进行恢复并进行抵销,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表上权益法。 表上权益法的调整处理为 ①权益法恢复

昆仑能源下属分公司

及参与的油田项目 更新时间:2012-03-12 (I)勘探及生产业务: 项目名称 xxK&K项目公司名称 Fortunemate Assets Limited Continental GeoPetro(Bengara-II) Limited CNPC–Aktobemunaigas JSC Beckbury International Limited Mazoon Petrogas (BVI) Limited SAPET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Central Place Company Limited CNPCHK(Thailand)Limited 持有项目的净权益 25%印尼Bengara-II项目70%哈萨克斯坦阿克纠宾项目xxxx合作项目 xx第五区项目 xx塔拉拉项目 xxSukhothai项目 xx项目

xxxx91-95合作项 目15.072% 70%25%50% 95.66% 100%Hafnium Limited 54% (II)天然气业务: 公司名称 1.xxxxxx新能油气有限公司 2.xx中油燃气有限公司 3.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4.xx油xxxx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xx中油xx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6.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7.xxxxxx燃气有限公司 8xx能源(xx)有限公司 9xx能源xx有限公司 10xx能源(xx)有限公司 11xx能源(xx)有限公司 12xx石油xx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13xx石油大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4xx石油xx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15xx石油xx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16xxxx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51%51% 77.59% 49% 96.68% 60%51%100%100% 93%100% 60%75%55%51%51%17西安庆港洁能科技有限公司51%18新疆博瑞能源有限公司 19xx新捷股份有限公司88.24% 97.26%

广州港: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 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18 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吸收合并完成后,能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承继。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㈠合并方 1.公司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蔡锦龙 3.注册资本:619,318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9号603房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补给供应服务;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水路货物运输;国内外货物代理和船舶代理及其他物流服务等。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246,638.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234,116.23 万元;2018 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3,737.68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8,626.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㈡被合并方 1.公司名称: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魏彤军 3.注册资本:45,71 4.9386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1112-1119室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截至2018年6月30日,能源公司总资产82,323.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7,413.14万元;2018年1-6月,能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49.1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484.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㈠吸收合并的方式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能源公司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能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㈡吸收合并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 ㈢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处置超额亏损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

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准则虽然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实务操作相对复杂,尤其是超额亏损子公司转让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更为复杂。以下举例: 1、甲公司与2009年12月31日将其子公司乙公司进行了股权转让,相关转让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1)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初始投资额为3000万元,持有乙公司100%的股 权。在执行新准则时,根据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甲公司将减记为0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了追溯调整,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重新调整为3000万元(未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根据规定改按成本法进行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是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乙公司自2005年开始出现资不抵债,其中2005年资不抵债金额为700万元, 2006年、2007年、2008年亏损额分别为1500万元、1600万元、1700万元,2009年亏损2000万元(其中营业收入2000万元,营业成本1800万元,期间费用2200万元)。 (3)甲公司累计借给乙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5000万元,甲公司已对其计提了40% 的坏账准备金额为2000万元,甲公司在股权转让时根据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对其全部进行了豁免。 (4)甲公司的另外一家子公司丙公司借款给乙公司1000万元,乙公司承诺在股安 全转让5年后一次性偿还。 一、处置股权及债券的相关会计处理 1.处置股权的账务处理 母公司与2007年1月1日执行新准则时,原则上应在按照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恢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根据经营状况进行减值测试,全部计提减值准备,调整未分配利润。如果甲公司在新旧准则转换时未调整到位,就会导致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全部反应在处置子公司当期母公司的亏损。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投资收益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3000 该账务处理只影响母公司的单体报表,不影响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因为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后,仍然恢复到原来的超额亏损下的长期股权减记为0的状态。 2.债券的会计处理 (1)甲公司债务重组损失的账务处理。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准则一般规定为: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限制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但与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内部往来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各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制定相应计提政策,准则本身未做硬性规定,通常应视其经营情况,根据可收回性加以预计。目前很多公司对于内部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她们认为内部往来在合并报表时会相互抵消,同时计提的坏账准备也要抵消,所以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只对单体报表产生影响,对合并报表并不产生影响。但处置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时,计提的坏账准备就要进行相应的调整。甲公

2020年林洋能源专题研究:聚焦电力能源二十余年,形成“智能电表+光伏”双核驱动

2020年林洋能源专题研究:聚焦电力能源二十余年,形成“智能电表+光伏”双核驱动

目录索引 一、“电表+光伏”双驱动,平价或助推回款改善 (5) (一)聚焦电力能源二十余年,形成“智能电表+光伏”双核驱动, (5) (二)光伏运营4 年CAGR 达 75%,增厚整体利润率水平 (6) (三)“国补”影响现金回流,平价预期或助推公司回款改善 (8) 二、光伏:装机规模有望三年翻倍,工程回暖增厚业绩 (10) (一)运营收入 4 年CAGR 达 75%,转变光伏综合服务商 (10) (二)聚焦光伏运营业务,装机容量有望实现三年翻倍 (11) (三)EPC 业务回暖有望增厚业绩,上半年EPC 收入确认达 8.97 亿元 (12) 三、电表:新轮采购周期已开启,积极拓宽海外版图 (13) (一)智能电表业务稳健发展,新轮采购周期有望开启 (13) (二)积极拓宽海外版图,2020 年H1 海外中标金额已达 1.8 亿美元 (14) 四、盈利预测 (15) 五、风险提示 (17)

图表索引 图1:公司聚焦电力能源二十余年,形成“智能电表+光伏”双核驱动(发展历程:1995年至2019年) (5) 图2:公司“智能、新能源和节能”业务情况 (5) 图3:公司2019年营收中95%来自智能电表+光伏业务 (5) 图4:实际控制人陆永华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41.38%(截至2020年6月末) (6) 图5:公司2020年H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7.0% (6) 图6:公司2020年H1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8.7% (6) 图7:光伏运营2019年收入同比增长8.03% (6) 图8:光伏运营2019年收入占比上升至44% (6) 图9:2019年公司整体毛利率同比增长7.4个pct (7) 图10:公司光伏运营业务毛利率维持在70%高水平 (7) 图11:公司2020年H1期间费率同比下降7.0个pct (7) 图12:公司2020年H1财务费用达1.40亿元 (7) 图13:公司应付债券及长期借款2017年扩张 (7) 图14:公司近三年负债率水平维持在41%以上 (7) 图15:除2019年,公司现金收入比率均低于1 (8) 图16:公司单位利润对应经营现金净流入整体低于0.6 (8) 图17:公司2020年H1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入3.08亿元 (8) 图18:截至2020H1公司应收账款已达43.74亿元 (9) 图19:应收电补占应收账款的比重逐年上升 (9) 图20:2019年光伏补贴收入占光伏运营收入的56% (9) 图21:光伏上网电价补贴占比大幅下降(单位:%) (10) 图22:累计补贴拖欠、需求和决算测算(单位:亿元) (10) 图23:公司光伏业务2019年实现收入15.17亿元 (10) 图24:2019年光伏运营收入规模已达14.37亿元 (10) 图25:公司光伏业务2019年实现毛利10.12亿元 (11) 图26:2019年公司光伏整体毛利率同比+20.5个pct (11) 图27:截至2019年末,公司并网运营规模达1.48GW (11) 图28:公司上网电量三年复合增速达50.05% (11) 图29:公司光伏电站项目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山东、安徽及江苏等地 (11) 图30:截至2019年末,公司在手已核准规模1.12GW (12) 图31:公司规划2022年底运营规模将达3~5GW (12) 图33:2019年公司实现智能电表收入13.58亿元 (13) 图34:公司2019年智能电表毛利率同比+4.9个pct (13) 图35:2019年公司智能电表业务实现产品销量798万台 (13) 图36:电表采购需求释放,公司智能电表业务有望迎来新一轮景气周期 (14) 图37:2019年公司境外智能电表营收达3.07亿元 (14) 图38:公司2019年智能电表境外业务毛利率达23.5% (14)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涉税问题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涉税政策释义 一、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企业合并过程中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的,因此不属于开票范围,不需要开具相应发票,可凭合并协议或合同、资产评估报告、支付凭证、税局审批证明作为原始凭证入账。账务处理请参阅“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一章。贵公司以现金支付对方股东的收购款应按一般重组方式处理(不适用特殊重组方式),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入账,但被合并企业评估增值部分要缴纳所得税。 二、企业在合并时时,可能会涉及到如下问题:(一)、营业税:《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因而,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作处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转让全部产权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5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对于企业合并不应缴纳增值税。

处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少数股东权益的列报

题名:处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少数股东权益的列报 摘要:基于我国第33号等企业会计准则(2006.2.15)及其指南,就处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少数股东权益如何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同行们提出了不同的处理办法,主要有“年初余额调整法”和“本年发生额法”。经过系统分析,本文认为:应坚持“本年发生额法”的基本观点,将少数股东权益年末余额与少数股东损益的差额确认为“所有者投入”项列报,更能准确反应处置交易的经济和法律性质。 关键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少数股东权益年初余额调整法本年发生额法 作者简介:王自荣(1972—),男,甘肃靖远 【正文】 一、基本概念约定 “处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是指母公司为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原因在不丧失控制权的前提下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交易1。比如,HUIF公司为母公司,持有其子公司(ZIX公司)100%股权;2013年5月23日HUAF公司股东会决议将其持有的ZIX公司1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ZIX公司部分高管和关键技术人员),转让价款以2012年12月31日ZIX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10%确定,ZIX公司于2013年7月8日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 在上述交易中双方以所有者身份转(受)让子公司股权,是典型的权益性交易。为取得母公司转让的子公司部分股权,少数股东支付的对价——少数股东以间接方式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金额,应该对价3于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余额和年初至处置交易完成日4净利润之和5的市场估价的相应比例。不管少数股东支付对价的金额是否与处置交易完成日子公司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吻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账面上只需对“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明细账记录予以相应调整,少数股东所支付的对价只能通过对子公司要求权的实现而实现——如处置自己的股权或等待分红;按有关会计准 1后文中将该等交易简称为“处置交易”。 2本文的核心在于阐明:对于一个母子公司构成的经济集团,其报告年度新产生少数股东权益如何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此案例来自于(某大型国企)年报审计业务,因该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权且以HUAF公司指代;HUAF 公司资产50多亿,股权结构极其复杂,为聚精于本文主旨,笔者对案例资料做了精简,该案例是本文写作的背景素材。 3这个对价也就是少数股东交付给作为子公司股东的母公司的现金金额和(或)其他相同价值的资产。 4处置交易完成日本文认为应该是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5处置交易完成日子公司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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