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藏传佛教对藏族社会的影响

谈藏传佛教对藏族社会的影响

——文/多识·洛桑图丹琼排

宗教文化作为一种思想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信仰性文化,对其信仰民族的精神心里状态和整个思想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和重要影响。

宗教信仰的特殊性在于思想意识加上了信仰的砝码,在有信仰的民族和人们的心目中有了压倒一切的分量,占有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的主导地位。要从深层次上了解一个民族的历史和发展趋向,要想得到这个民族在历史上和现实中的许多问题的答案,必须从了解这个民族的信仰文化入手。

藏民族是个全民信仰藏传佛教的民族。藏传佛教对青藏高原文明的缔造,对藏民族特殊精神心里素质的形成,对整个藏族文化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藏传佛教也是藏族文化的主体,是贯穿一切藏族文化的思想主线。就像了解物质特性,首先要了解该物质的分子结构、化学成分一样,要想从根本上了解藏民族和藏族历史文化,必须从藏传佛教文化研究作为入口。

了解了藏传佛教,有关藏民族在历史和现实当中的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本文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藏传佛教对藏族的思想文化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作用。

第一,藏传佛教对促进民族文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所起的积极作用。

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藏民族在古代是个依靠狩猎和放牧为主的游牧民族,在高寒缺氧,缺少食物,追逐猎物,驯服野生动物,与雄禽猛兽搏斗,与风雪冰雹等自然灾害拼搏的严酷生存环境中形成了藏民族先民的淳朴诚实、坚忍强悍、不屈不挠、吃苦耐劳等许多优秀的性格和心理特征。特别在与雄禽猛兽的搏斗和抢夺猎物,抢占水草资源的氏族部落战争中形成了嗜杀好斗、凶狠残暴的原始野蛮人的许多劣等性格特征。

如《贤者喜宴》等所引历史文献中有关藏族先民的描写说"残暴猎杀野牲类","凶狠野蛮难驯服",并说藏族先民的善良性格来自父系先祖神猴的遗传,残暴野蛮性格来自母系先祖岩生罗刹女的遗传。

猎杀野生动物是原始狩猎民族的共同特征,如《贤者喜宴》中说:"阿里三部是大鹿野馿等草食动物之乡,中藏四部是虎豹野兽成群之地,下部六岗乃众多飞禽栖息之岛"。居住在野生动物种类繁多的青藏高原上的原始民族在古代的狩猎情况,可想而知。

藏族属古羌人种,《西羌传》载古羌人有150种之多。吐蕃第三十二代国王松赞干布用武力并吞了年、香雄、佐、松巴等四大君主国和四十个酋长国,建立了统一的吐蕃王国。古代在青藏高原上存在许多军事部落的情况,可见一斑。

古代社会,在各种利益冲突下发生的部落和民族战争是十分频繁的,几乎每个民族都经历过这样的历史时期。藏族在历史上也经历了漫长的部落战争时期,而史诗《格萨尔王传》是以神话方式反映了古代氏族部落战争和民族战争。在长期处于与野兽和敌人残酷搏

斗中的民族的性格心理特征方面反映出:"凶狠野蛮难驯服"的特点。虽然这是一种人性的丑恶现象,但也是可以理解的。

松赞干布的父亲南日松赞被搞政变的叛臣用毒酒毒死,只有两三岁的松赞干布与其姐姐萨玛哥,因年幼而幸免于难。后来萨玛哥嫁给了实力雄厚的香雄王楼目加。借助香雄王的势力帮助,松赞干布重振军威,收复失地,不到几年的功夫不但收复了香雄、年、佐、松巴等原来的各大属国,而且又用武力将周边的四十个部落酋长国并入了吐蕃的版图。当时吐蕃拥有六十个千军铁骑军团,号称sdongsdedrukju 。当一举完成收复失地,开疆辟地的武功之后,面临的将是消除战争创伤,安抚民心,稳定社会,以图长治久安的文治工作。

当时吐蕃社会的情况如《贤者喜宴》中所描写的那样:"如像洛巴孟巴人,蕃国遍地是野人","吃尽野果受饥饿,互相争斗似饿鬼","部落小国好斗喜杀戮,不分是非善恶滥用刑","缺少食物深受饥饿苦,蕃地子民苦难极深重"。

经过部落和各氏族酋长国之间的互相厮杀掠夺的长期战乱,民众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像洞居穴处的"野人",缺少衣食,饥寒交迫,过着"饿鬼"一样的生活。氏族与部落之间,互相争抢牲畜、猎物、牧地、财产的掠夺杀伐和家仇国恨引起的报复仇杀等现象,形成了"好斗喜杀戮"。社会动荡不安,缺少正义法治,秩序混乱,盗贼横行,地方官吏"不分是非善恶滥用刑罚"的暴政激起民众的不满情绪等,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的社会局面摆在松赞干布的面前。从松赞王室制定法律以佛教的十善戒为基础这点也足以说明当时吐蕃的社会情况。

这位雄才大略的贤王,以他的远见卓识和聪明才智,制定了一套长治久安的治国方略。他认为安定社会首先要安定人心,安定人心需要施与慈悲宽容的德政,需要建立正确的道德和价值观念,树立正确信仰,是增强国人思想行为的自我约束机制。因此,他将制定文字,翻译引进先进的思想文化定为安邦定国的首要任务。

他以佛教文明为主的邻国大唐和印度、尼泊尔作为学习的榜样引进了以慈悲宽容,利乐众生为价值观的大乘佛教文明。佛教分内明、外明,内明包括佛教哲学和佛教道德伦理体系,外明包括语言文学、医学、天文历算、工艺美术、因明逻辑等包罗万象的世俗学问。佛教和随着佛教一起进入青藏高原的中原和印度的世俗文化构成了以佛教为主体的藏族文化。因此,藏族文化与中原、南亚文化之间存在着特殊的亲缘关系。

松赞干布与大唐和尼泊尔结亲,迎娶文成和巴萨二位公主,除了政治上的考虑,更重要的是出于文化上的考虑。这从二位公主的特殊嫁妆足以证明。

文成公主的嫁妆是被称作"拉萨觉奥"(拉萨的救主)的释迦牟尼佛像、佛经和医学、卜易、历算、风水、工艺等类经书,以及一批精通学问的和尚大摩哈迪哇等僧俗知识分子和各类工匠。

尼泊尔公主的嫁妆同样也是一尊被称作"觉奥迷觉多吉"的不动金刚佛像和梵文佛经,以及建筑、工艺美术方面的一批能人。象征吐蕃文明曙光的上述两尊佛像,被藏族人民看作今生和来世的救主(觉奥),至今供奉在大昭寺和小昭寺中,接受着千百万人的顶礼膜拜。

在高楠顺次郎·木村泰贤所著《印度哲学宗教史》中说:"佛陀开创佛教历千数百年以来,不独为印度思想界之光明,并进而开全世界光明之端"。藏族人在拉萨大小昭寺佛像前点燃起一盏盏酥油灯,从表面上看来是一种宗教行为,但从深层意义上看是表示对佛教所开创的文明的思想认同。因为佛教文明对藏民族精神心理素质的改变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松赞干布在引进佛教文明时,对当时的吐蕃社会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如前所述,当时的吐蕃社会是个你争我斗,硝烟弥漫,贫穷饥饿,盗贼横行,社会秩序混乱,人心惶惶,充满仇恨和不满的一派乱世景象。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的是社会的安定和国民心灵的疗治。

针对这种情况下,在引进佛教文明中将代表慈悲宽容精神,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的思想教义,作为重点和首选项目引了进来。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证明:

一、创造出藏文后的第一项工作是委派吞弥桑布扎翻译了观音系列二十一部佛经。这项翻译工作也是松赞干布时期的一项主要文化工程。

二、松赞干布亲自带兵,深入南印度,请来了檀香木雕刻的观音圣像,称"觉奥洛盖晓热"。这尊佛像和上面所说来自大唐和尼泊尔的两尊佛像加在一起,共称"雪域三大至宝"。

三、以先祖拉妥陀日的预言的名义,宣布吐蕃人的天赐佛缘是大悲观音,佛号是六字真言。其预言如下:"雪域蕃人契缘法,诸佛心藏密中密,化为六字法身形,生在此地岩石上,成就众多众生利。"当时刻在拉萨药王山岩壁上的六字真言,附带着许多神奇的传说,一直保存到了现在。

四、制定以佛教抑恶扬善的道德戒律为基础的法律法规。

在松赞干布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中最主要的是双"十六条"。

(一)、世俗善法十六条是佛教十善戒律,即:1、不杀生,2、不偷窃,3、不淫乱,4、不撒谎,5、不说离间语,6、不说粗恶不敬语,7、不说闲言废语,8、不生贪心,9、不生嗔恨心,10、不持邪见等十条加上:11、孝敬母亲,12、孝敬父亲,13、尊敬僧尼及修行人,14、尊敬显贵及长辈,15、对有恩者报恩,16、不欺骗人。

(二)、松赞干布所定十六条行为准则是:1、信奉三宝(佛法僧),2、寻求佛法,依法修行,3、报答父母养育之恩,4、尊重有知识者,5、尊敬显贵及长辈,6、帮助邻里乡亲,7、说话诚实谨慎,8、对亲戚朋友要亲善守信用,9、学好人,持贤德,10、对财富的贪心要节制,11、对有恩之人,要进行报答,12、不拖欠债务,斗秤要公平,13、不嫉妒别人,14、自己要有主见,不听信坏人,15、说话要温和,言少为贵,16、心胸宽阔,能忍辱负重。

松赞干布引进佛教所采取的上述措施,对愈合人们的心灵创伤,稳定社会,改变好斗嗜杀的恶习,使藏民族摆脱原始野蛮状态,走向文明,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如《贤哲喜宴》中说:"因信佛法今生来世得安乐,知众为母百姓相安无争斗。"

吐蕃人原始的信仰是信天神,重牲祭。青藏高原恶劣的气候和自然环境,以及自然灾害和战争灾难,加剧了对天神的投靠和依赖。为了求得天神的帮助和保护,宰杀牛羊频频做牲祭,妨碍了畜牧业发展。佛教的不杀生善戒,起到了保护牲畜,发展生产的作用。

松赞干布引进佛教文明,将佛教定为全民族的信仰,制定符合佛教原则的法律法规,施行慈悲宽容的仁德之政,对藏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塑造和人格道德观念坐标的奠定起到了深远的影响。一个驯野牛、缚虎豹的野蛮、强悍、尚武的民族,变成了文弱慈善,热爱和平的民族。

他们手中的兵器,换成了嘛呢珠,帐篷上竖起了嘛呢旗,满山遍野刻上了嘛呢石,男女老少口念着嘛呢咒,转起了大大小小的嘛呢轮,甚至把引进慈悲佛教文明,施行慈悲仁政的松赞干布在心目中当成了观音菩萨的化身,造出了松赞干布头上长着阿弥陀佛像的神话传说(因为观音菩萨的佛冠上有阿弥陀佛像)。在松赞干布画像和塑像的头顶上都有阿弥陀佛像,就是来源于这个神话。不仅如此,松赞干布之后的吐蕃王系和达赖转世系统各个也都变成了观音菩萨的化身。在古老神话中的吐蕃人的始祖神猴和罗刹女也从此升格为观音菩萨和度母的化身了。这样以来藏族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观世音的血统人种。这就是观世音文化所折射出的奇观。

慈悲宽容为特色的藏传佛教不但改变了藏民族,也改变了蒙古族。使曾经铁骑风暴横扫亚欧大陆,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的后代也都变成了手持念珠的斯文牧人。

佛教的信仰消除了因部落氏族之间长期混战形成的思想隔阂和仇恨,起到了藏民族内部团结统一的作用,也改善了相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减少甚至消除了战争和摩擦。如《十三世达赖喇嘛传》中记载:英国外交官察尔斯对一位西藏官员谈话时说:"你们不能制造轮船、飞机、大炮,太遗憾了。"那位西藏官员回答说:"我们不想侵略别人,没有必要制造那些东西。"西藏官员的这句话,充分反映了藏族人的思想心态。

藏传佛教不但在藏民族内部起到了极大的凝聚力作用(郎达玛灭佛后引起内部的分裂和吐蕃政权的灭亡便是一例反证),同时,也对促进祖国统一,维护祖国边疆的安定,建立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如萨迦班智达促成的凉州和谈,元明清三代朝廷和蒙藏佛教上层关系甚密,皇帝册封了许多国师、大喇嘛。如八思巴出任元朝国师。明永乐皇帝邀请宗喀巴,册封代表宗喀巴入朝觐见的释迦耶什为帝师。清顺治皇帝邀请五世达赖进京。雍正皇帝册封章嘉国师。乾隆皇帝在热河尔建造藏传佛教寺庙和达赖、班禅寝宫,邀请五世班禅入京。察汗呼图克图在新疆抗击白俄入侵,保卫边疆等,历史上这类事例很多。这对维护祖国统一和西南、西北边疆的安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乾隆朝才又有了"修一座喇嘛庙,胜养十万大兵"的说法。

第二,藏传佛教对藏地文化教育的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

佛教是知识性、哲理性宗教,是重理性信仰的宗教。因其重理性,以获得遍知一切事理的佛陀最高智慧境界为终极目标,故学习掌握人类所能掌握的一切有用的知识便成了大乘佛教所追求的一项重要目标。因此,被誉为雪域三大遍知者之一的萨迦班智达说:"如果不学成遍知,因果之理岂可信?"这是说,佛教信因果规律,造相应的因,才能结相应的果。

如果不学知识,凭神的启示之类获得遍知,那因果之理还有什么可信的呢?

佛教将所需知识归总为理谛性知识、世俗谛性知识、利众服务性知识三类。

理谛性知识是指中观、唯识等哲学知识。属于此类知识的,藏传佛教中有体系庞大的佛教四部哲学和古印度各派哲学知识。世俗谛性知识主要是指显密佛教理论知识,此类知识,藏传佛教有显教三藏和密续四部知识,以及藏传佛教各个教派的庞大的教理知识系统和佛教外围知识系统。所谓佛教外围知识系统,包括除了"内明"佛教以外的"十明"知识。

十明知识是:内明(佛教教理)、声明(梵文和藏文文字学和语法学)、因明(逻辑和认识论)、工巧明(包括各类制作工艺,建筑,雕塑,绘画,音乐,舞蹈等)、医方明(医学),以上"大五明"加上诗学、词藻学、音韵学、戏剧学、术学(包括算术、天文、历算、占卜预测、地理风水等)称为十明。利众服务性知识是指为广大众生利益服务的各类知识。包括医学、占卜等一切世间有用知识。包括各种科学知识。

由于佛教是知识性宗教,它的立信,学法修行,传播教义都离不开理论知识,因此,佛教不但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知识宝库,也成了传播各种知识的媒体。

藏传佛教对藏族文化的发展所作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翻译和引进十明为代表的系列文化。

从七世纪到十三世纪的七百年是引进佛教文化期。这中间又分前弘、后弘两个时期。前弘期是从七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到九世纪三十年代末,后弘期从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到十三世纪末。在这前后两个弘法期共计五百多年中出现了一批赴印度和尼泊尔留学求法的数量庞大的藏族翻译人才队伍,他们在翻译引进佛经和十明文化方面起了很大作用。

在赤松德赞(公元742-804)时期于桑耶寺建立了颇具规模的译经院。为保证翻译质量,吐蕃王室制定了翻译规则和译审程序。用藏文翻译了数量巨大的梵文和汉文佛经(甘珠尔),以及研究佛经的论文和十明文化大集(丹珠尔)。为翻译佛经和十明引进文化做出贡献的译师队伍有两个明显的特点:1、全部是佛教徒,其中绝大部分是出家的僧人;2、具有坚定的信仰和坚强的毅力。他们的寻求知识和译经完全出于信仰。由于翻越喜马拉雅雪山路途的艰难和对印度炎热气候的不适应,很多人搭上了生命。如据史料记载,松赞干部第一次派去印度留学的十多名青年中活着回来的只有吞弥桑布扎一人,可见当时求学和译经的艰难。

二、大力创建学院型的寺庙,开展十明文化教育。

藏传佛教寺院分禅院型和学院型两种,前者以诵经修禅为主,后者以开展十明文化教育,培养人才为主。前弘期虽然有了像桑耶寺那样的规模较大的寺院,也开展传法、讲学、研究和翻译活动,但还没有形成正规的学院式的寺院。以印度古代佛教大学那烂陀寺的模式,建立辩经学院是从十一世纪的葛当派著名学僧恰巴曲吉森盖(公元1109-1169)在桑普寺建立经学讲辩制度开始的。

从十二世纪中叶到十五世纪初全藏只有桑普、玳瓦见、蔡贡塘、嘎洞、觉冒隆、素日浦等六座学院型葛当派大寺院。从十五世纪初创建格丹、哲蚌、色拉等三大格鲁学院起,在西藏和康区、安多地区建立了大大小小几百所辩经学院。这类学院型寺院除了开设显密

佛学知识理论课程外,还开设因明、声明、工艺美术、医学、天文历算、诗学文学等各类课程。这类寺院都有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设有各种不同的专业和各种中高级专业学位。

藏传佛教寺院不仅是传授十明知识,培养各类人才的学校,也是藏地知识分子聚集,开展讲学、辩论、研究、著述的学术园地;而且,还是集建筑、雕塑、绘画为一体的藏地艺术博物馆和学习、创作、表演音乐舞蹈,开展宗教、民俗各类文化活动场所。这种一体兼备多种文化功能的藏传佛教寺院,是集中展现藏族文化的一种独特现象,也是和别的宗教只作为忏悔祈福的教堂和礼拜寺的最明显的不同之处。

藏传佛教寺院教育在藏族的历史上起到了培养人才,继承弘扬民族文化,创造雪域高原文明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历史上培养出了许多国师、宗教领袖、著名政治家、学者、文人、艺术家、翻译家等等。藏族翻译家历时五百多年,用藏文译出了三百三十多函字数浩瀚、门类众多的佛教文库--《甘珠尔》、《丹珠尔》。保存了梵文原文被毁,汉文未译的许多珍贵文献资料。藏族学者撰写出了总量超过佛教文库译文几十倍的研究佛学和十明文化,以及历史文学各类著作。这些历史成绩和藏传佛教寺院教育是分不开的。

藏传佛教寺院不但在出现现代学校教育之前的一千多年的历史当中起到了继承弘扬民族文化的作用,既使是现代教育发达的今天,仍然承担着继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保持古老文明鲜活传承的重要使命。

第三,藏传佛教在对自然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藏传佛教对藏族的生态观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青藏高原原始自然生态的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那么,一个古老的宗教为什么会有超前的生态保护意识?又是通过何种方式对藏区的自然生态保护起到作用的呢?这个问题,就要从藏传佛教的基本教义和慈悲利众的道德观念、戒律法规中寻找答案。以下就从教义、道德观念和戒律法规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影响生态意识的佛教教义和思想道德观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死轮回观。佛教认为,包括人类和动物类在内的含识众生(有意识的众生),都是一生接一生,生死相续,无始无终的轮回物。今世的意识是前世意识的再生性连续,今世生命的结束,也并不是意识生命的永远熄灭,而是进入下一世生命周而复始的再生过程。每个含识生命都是生了又死,死了又生,生生不息的生命个体。每个生命的存在都离不开生存所需自然环境、气候和饮食居住条件等等。

佛教又认为在人、天、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六道的苦乐和业力形成的生存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天界,自然环境优美,生活富裕,不缺衣食,无苦而享受快乐,故称天堂,是各种宗教所追求的理想生存之地;人间,生存环境和物质资源有优劣和贫富的差别,智慧有差别,故贫富不均,苦乐有差别;阿修罗,无财富资源,为争夺财富和甘露水,长期处于战争状态;畜生道生命的存在,完全依赖于适宜的生存环境和食物;无饮食资源,受饥饿之苦者,称为饿鬼道众生;生活在炎热的火地狱,或者生活在严寒的寒地狱的生命,

苦不堪言者,称为地狱众生。总之,六道以众生所受苦乐分类,而苦乐又和生存环境息息相关。因此,佛家脱苦得乐的目标,也和追求良好的生存环境是分不开的。

(二)、因果报应观。佛教认为,世界上的一切存在都是因缘形成的。种什么因,便结什么果。人类生存环境的优劣,财富资源的贫富,都是前生和今生所作所为,造业行为的结果。因此,爱护环境,自己今生来世都能有好的环境居住,反之,若破坏环境,今生来世都会受到相应的环境恶报。杀人偿命,杀牲短寿,故认为,杀牲也会受到相应的恶报。

(三)、慈悲利众观。慈悲利众是大乘佛教的最基本的道德和价值观念,也是衡量大乘佛教徒一切思想行为的是非标准。环境是包括人和动物一切众生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因此,保护环境属于造福人类,利益众生的行善行为。反之,破坏污染环境认为是违背利众道德原则的造恶业行为。又,杀生是违背慈悲和不伤害众生生命道德戒律的严重犯戒行为,因此,保护野生动物,便成了佛教信徒的神圣天职。

上述思想理论和道德价值观念对藏民族环保意识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有关保护生态环境的戒律法规:

(一)、有关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戒律法规:

如,僧人在坐夏期间(僧人在夏季闭关修戒习禅,称作坐夏)禁止割草,砍树,破坏草原、森林的戒律;

如,保护神山,神湖,神泉,神林(属于寺院的森林),禁止砍伐,开采,渔猎的地方法规和宗教戒律。

(二)、有关保护野生动物和鸟类、鱼类的戒律法规:

如,佛律将杀生视为严重罪恶,列为十恶之首,居士(在家佛教徒)戒、僧戒、菩萨戒、密宗戒都将戒杀生列为第一根本戒,称作"恶堕第一戒"。若犯杀生戒,就没有做佛教徒的资格,僧人若犯杀生戒,就要开除僧籍,逐出寺门。这条佛教杀生戒,也被列为松赞干布制定的"世俗善法十六条"的第一条。

又如,在敦煌古藏文文献中出现的"捕杀野生动物处罚条列"之类的法规等。这类禁止杀生的戒律法规对畜牧的发展,对保护野生动物,鸟类、鱼类起到了很大作用。

(三)、有关防止水草环境污染的道德戒规:

如佛教戒律规定:在众生饮用的泉、池、河水中洗澡、洗衣服、拉大小便、扔垃圾等脏东西,在草地上拉大小便、扔垃圾等脏东西,均属损害众生利益的缺德行为,要予以戒除。

(四)、对神灵的信仰和敬畏心理在自然生态保护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藏传佛教认为,众山为天龙八部等众神灵栖息之所,江河、湖泊、泉井、溪水都是龙王龙族居住之地,故藏地的许多山川、湖泊都以神灵命名,如众多神山、神湖的称谓。

由此思想的延伸,森林和山中矿藏都受到山神的保护,山上的飞禽走兽,都是山神的家禽家畜。江河、湖泊中的鱼虾龟鳖之类的水族动物均属于龙王家族。

因此,认为森林和地下宝藏、野生动物、鸟类、鱼类都受到山神和龙王的保护,若随意砍伐森林,开采矿藏,捕杀野生动物,杀鸟,捕鱼等均属触犯神灵的行为。触犯神灵,

就会受到天神和龙神的报复惩罚,就会降临各种恶疾传染病和洪涝风雪等自然灾害。

这种信仰观念,从现代人的角度观察也许十分荒唐,但它对保护被称作"地球上最后一片净土"的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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