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网站经营中普遍存在的十大缺陷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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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网站经营中普遍存在的十大缺陷简析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https://www.360docs.net/doc/086342061.html,)向海龙

网上购物正在如火如荼地发展。据数据显示,在过去的2008年里,京沪两地网上购物消费者合计达到1021万人,其中北京和上海两地分别为464万人和557万人,网购消费金额继上一年上海市超过百亿元之后,北京又加入了“百亿网购”的行列,2008年北京和上海市的网购金额分别为131亿元和176亿元.京沪两地的网购人数分别增长了36.5%和36.6%,网购金额分别增长了76.1%和49.5%。1而网上购物在快速发展、拉动内需的同时由于其自身存在的虚拟性、跨地域性、技术安全要求高及多方参与、法律规则不健全等缺陷导致网上交易存在较大的风险,欺诈、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得不到有力保障、违约和出现纠纷后得不到及时解决的现象时有发生,网络消费投诉案件数量与日俱增,据淘宝网的调查统计,在淘宝网上出现的共14类网上购物纠纷中商品与所描述的不符、商品质量问题分别占到了纠纷总数的37.6%和34.9%;而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最新统计显示,2008年互联网投诉同比上升12.3%,其中质量投诉上升9.1%,网络购物、网络游戏是投诉的热点。网上交易的规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亟待解决。

上述状况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将出台《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设立网上交易监管平台;而以网上交易保障中心为代表的第三方网上交易保障机构也正努力通过诚信保障认证和在线服务等方式确保电子商务网站运营的规范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现状,笔者通过调查了解我国现有电子商务网站的经营流程和相关规则,并经过比较分析,总结出我国电子商务网站经营存在的十大类缺陷,以供政策法律机构更多了解我国网上交易的现状,指导我国电子商务的规范化管理。

第一,网站经营资质欠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网站从事电子商务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对于经营一般产品者须具备基本资质,而常见医疗保健等特殊产品者除应具备基本资质外还应须具备相应的特殊产品经营资质。而我国现有部分以经营补品、减肥药品等具备医疗保健性质的产品的网站,并不具备医疗保健类产品的合法经营资质;此外还有经营“水货”等法律禁止或限制的产品的行为,前述经营行为依法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第二,网络服务质量瑕疵。网站安全与稳定对商家而言是其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基础,对用户而言是保障其交易安全的前提。故对商家而言保障网站具备基本的安全性、稳定性是其基本义务,而目前较大部分网站存在如下情形如登陆不畅、出现乱码;网站已遭受攻击,注册用户凭有效账号密码无法正常登陆等情形,且绝大多数经营电子商务的网站并无相应的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网站整体运作质量存在严重缺陷。而大多数电子商务网站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如下的规则:“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网站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

1北京正望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网上购物市场调查报告2009》

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网站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等。对此,基于现有电子商务网站安全性、稳定性方面存在较大缺陷的现实,上述规则的存在,无疑属于加大用户的交易风险,免除商家自身保障网站安全、稳定的责任,具有属霸王条款之属性,该类免责条款缺乏法律效力。

第三,用户权益保护缺陷。该类缺陷主要体现于网站对用户账号、密码信息保护和用户隐私保护两方面。

(一)用户账号、密码信息保护缺陷:用户的账号及密码安全依赖两方面的保护:一是用户自身的妥善保管,二是网站方面的安全保护措施。而现有大部分网站对基于用户账号下的相关责任皆有如下类似的规定:“每个用户都要对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该规定将一切基于用户账号引起的责任归于用户,缺乏基本的合理性,结合上述分析,并非所有的责任都是因为用户自身保管方面的过错所致,网站系统安全也是导致用户账号信息泄露或被盗用的一个重要原因,此类责任非属用户过错所致,故用户无承担全责的依据,网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该类免责条款实则免除己方责任,加大对方责任,具有霸王条款的属性,该条款欠缺相应法律效力。

(二)用户隐私信息保护缺陷:用户隐私信息是用户权益的重要部分,现有电子商务网站在用户隐私信息保护方面的缺陷主要包括:一是无相应的隐私保障规则,或有相应隐私保护规则的链接标题但无实际链接内容;二是虽有关于隐私保障的规定,但或者规定过于概括,或者规定本身存在瑕疵不利用户隐私保护。在现有电子商务网站的相关隐私保护条款中,主要缺陷又存在于隐私保护的除外情形之规定中,较多网站将“符合其他相关要求”、“为保障网站的商标权等合法权益”、“出现其他紧急情况”等作为隐私保护的除外情形,网站通过类似规则设定兜底条款,实则无限制扩大对用户隐私信息的利用权利,更甚至明确将维护网站(商标权等)权益作为利用用户隐私信息的条件,无疑是对用户隐私权的严重侵犯,而网站对诸如“紧急情况”、“公共利益”、“不可抗力”等概念的扩大解释或者界定不明,亦将导致用户隐私权益面临巨大风险。

第四,交易及支付缺陷。用户交易安全是用户权益保障的重要部分,现有电子商务网站在交易及支付方面存在的缺陷主要包括:第一,用户支付安全保障缺陷;第二,用户支付方式上的不足,主要体现为货到付款方式的适用限制问题;第三,网站货物风险转移规则及单方取消合同,交易合理性缺陷。

(一)用户支付安全保障缺陷:用户网上交易的支付方式大致可以分为网上支付和线下支付两类,其中网上支付包括使用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两种形式,线下支付则包括银行汇款、邮局汇款及货到付款三种形式。现有电子商务网站对用户支付安全保障的缺陷主要存在于网上支付中,较大部分网站的交易及支付规则中对网上支付有如下类似规则:“如果系统没有提示支付失败或成功,您可通过电话、ATM 、柜台或登录网上银行等各种方式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果款项已被扣除,网上支付交易应该是成功的”,此规定的缺陷在于网站将用户支付结果的确定义务归于用户,由用户通过查询余额的方式来查明支付是否成功,而无论对于支付成功或失败,网站均应有相应提示,且必须是明确的、唯一的提示,而如依该条款规则,用户的资金将面临较大的风险,因为用户在网上支

付后并不能即刻得到支付是否成功的结论,同时,上述规定最终也没有规定确定支付成功与否的方法,而仅仅表示“网上支付交易应该是成功的”,仍旧具有不确定性,用户的交易资金安全存在风险。

(二)用户支付方式缺陷:在支付方式上,除了用户选择第三方支付的方式外,其它主要以款到发货的方式为主,而货到付款方式受到各种限制。部分网站未设定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而较多网站设定了货到付款但仅对部分地区适用。

(三)网站货物风险转移规则及单方取消合同类缺陷:有电子商务网站在交易规则中规定了买卖合同成立及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则,如“当您确认购买的商品无误后,该物品的所有权和灭失风险即转移到您这一方”,依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和法学原理通常认为,动产所有权及风险自交付起转移,该规则将货物的风险确定自用户确认购买之时转移的规则于法于理皆不合,且该规则将货物运输在途风险转移至用户方无疑加大买方责任、免除了己方责任,也具有霸王条款的性质。此外,在电子商务网站的交易规则中还有较多如下类似规定:“在确认了您的订单后,由于供应商提价,税额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化,或是由于网站的错误等造成商品价格变化,您有权取消您的订单”,然网站公示的产品价格应具备一定的公信力,用户基于对该类信息的信任而购买产品,但在用户完成订购流程并确认订单后,网站因为自身利益方面的考虑而单方面取消交易,并规定用户“可以取消订单”,此时实际与强制取消订单无异,用户并无其他选择的余地,用户确认订单后买卖合同及成立,此时网站单方面取消订单则属于违约行为,网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即便有网站对合同成立的时间做出单方规定为自网站发送货物起成立,此时网站单方面取消订单的行为也应向用户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网站对前述责任并无任何规定,存在较大缺陷。

第五,配送相关责任缺陷。网上交易中的配送模式主要以第三方配送为主,该模式下配送相关责任的缺陷主要存在于货到后电话核对机制的欠缺以及配送过程中货物致损等相关责任分配不明。采第三方配送模式下,网站并非直接的货物配送方,对于货物的运输及送达、签收、付款等相关流程不直接参与,而保障用户利益的基本原则就需要网站尽可能确保用户及时收到货物并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因此第三方配送模式下,货到后的电话核对机制必不可缺,而现有电子商务网站普遍欠缺该制度;此外,第三方配送时货物运输过程中导致的货物损失及相应的责任承担问题,现有绝大部分电子商务网站配送规则中对此未作明确规定,该制度的欠缺将导致用户因货物运输中的损失而影响正常购物,或者因责任无法明确而最终导致用户无故承担责任无法追偿。

第六,售后服务制度缺陷。网上交易售后服务的缺陷主要存在于退换货相关问题上,具体表现为:第一,退换货规则缺乏合理性,导致用户实际无法实现正常退换货;第二,退换货后的退款规则缺乏合理性,在退款流程、金额和退款方式上设定条件,不利于用户正常获取退款;第三,还包括退换货流程规定不明确,用户寄送货物运费承担上的缺陷。

(一)退换货规则缺陷:部分电子商务网站虽设定了售后退换货流程,但在退换货规则中设定了大量“不予退换”的情形和不利于用户的退换流程:比如规定用户退换货前先必须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寄回货物,而网站对该规定的审核批准时限并无限制,有可能导致无限制拖延;规定网站对用户退回的货物

与用户所拍摄的货物照片对比审核,不相符者不予退换,而对实物与照片相符合的标准未规定,对因货物运输在途导致接收后与照片不符的责任承担亦未做规定;规定对于“个性化产品”一律不予退换,但如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无论其产品特点如何均应依法退换;规定用户的退货时限,但对时限的起算规定不合理,将货物在途时间计算在内;规定货物退换次数限制,“一个订单只接受一次退换”,而一个订单则可能包含多件货物,且货物退换次数并无法定限制,该规定实则限制用户退换。除此之外还存在较多限制用户退换货去权利的规则,导致用户实际无法正常退换货。

(二)退换货后退款流程、金额及方式上的缺陷:依照法律规定,因产品质量问题及非用户过错导致的退货,网站应退还用户所支付的全部款额,而现有部分电子商务网站对退货后的退款流程、金额及方式做出不利于消费者的规定。在退款流程方面,有规定网站收到用户寄回的货物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则退款,但对审查时限等未作规定,实则有可能陷入拖延;在退款金额上,有类似如下规定:“退款时,退款额度为我公司收到退货商品当日购物链网站的标价和购物时价格中最低价为准,不以购物价作为退货基准”,而对于因“因客户误购、多购、或对商品不满意等原因”退货的,也规定“退款额度为购物链收到退货商品当日的购物链标价和购物时的价格中最低价为准,不以购物价作为退货基准”,综合以上规定,则可看出,该网站无论是处于货物质量原因,还是客户自身原因导致的退货,对退款均实行同一个规则,即以退货当日网站标价和购物时价中较低者为准,此无疑对用户不公平;在退款方式上,较多的网站规定“以积分的方式退还”,“退还到用户的虚拟账户中”实则导致用户的货款兑换成网站积分等虚拟货币,用户无法正常使用,且只能在该网站通过购物的方式使用,而且积分的使用还应遵循网站单方面的积分管理规则,该规则对积分的使用设定一定的期限和方式(比如“以积分购买的,一次至少为100或100的倍数”),该方式与强制销售积分无疑,导致用户资金受损。

(三)退换货流程及运费承担方面缺陷:部分网站虽有关于退换货的相关流程规定,但规定过于概括,对诸如货物寄送方式、运费承担、审核时限、退款方式等均未作任何规定,缺乏可行性;此外,较多网站对用于寄回货物的运费承担上有的没有明确规定,而有规定的也存在不合理之处,如对运费承担设定上限,

“如您选择快递或EMS “本网站所承担返还商品运费中最高金额不得高于20元”,

发出,购物链酌情承担不超过8元的运费”,或者将运费连同货款一起退还用户,但以积分等非人民币退款的方式退回,用户支付的运费转化为积分,积分使用受限,用户的利益受损。

第七,发票制度欠缺。依据我国有关发票的法律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有权利索取、经营者也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发票,而现有电子商务网站在发票制度上存在较大的缺陷,主要表现为:发票制度欠缺;发票制度规定不合理。现有电子商务网站中,有较大部分无任何关于发票制度的规定,网站自身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而消费者权益也对应地遭受着损害;而即便有关于发票制度的网站,其主要通过各种规定对发票制度做出限制,类似如下规定:“如果订单的付款方式选择POS机刷卡,则该订单不能开具”,“订单中使用50元(含50元)以下的余额,不开具发票”,又如同一网站既规定“网站不开具运费发票,运费发票由客户签收时向快递人员索取”,而该网站又规定“发票金额为手机单价,运费,手续费”前后规定不一致,此外,部分网站的售后退换货服务还与发票相

联系,因而,网站的发票制度存在与否、合理与否还直接影响着用户能否顺利享受售后服务的权利。

第八,信用管理制度欠缺。电子商务网站的信用程度是用户评价和了解网站服务的重要标准,网站信用管理是电子商务网站管理的重要部分。而现有电子商务网站中绝大部分缺乏信用管理的相关制度,网站的诚信无法通过有效的途径予以衡量,也无法为用户所了解。而部分网站虽然设定了用户投诉及建议功能,还包括用户购买商品后的评价功能,但这些功能的设定并不能作为判断网站信用的依据,网站并未形成完整的信用管理体系,表现出现有电子商务网站在信用管理方面的缺陷。

第九,网站责任限制方面的缺陷。现有大多数电子商务网站都有关于网站的免责及责任限制类规定,而此类规定的缺陷主要表现为:

(一)网站扩大免责范围:如规定“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购物链无法控制的原因使购物链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网站不承担责任”,“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将网络服务责任、网站工作人员过错责任也排除在外,明显不具合理性;

(二)对责任承担单方设定上限:如规定“本站的全部责任,不论是合同、保证、侵权(包括过失)项下的还是其它的责任,均不超过您所购买的与该索赔有关的商品价值额”,“网站的全部责任,不论是合同、保证、侵权(包括过失)项下的还是其它的责任,均不超过您所购买的与该索赔有关的商品价值额。这些责任排除和限制条款将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适用,并在您的计划会员资格被撤销或终止后仍继续有效”,依照法律有关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而该损失以实际的可预见的损失为准,并无任何上限规定,亦未赋予任何商家单方面做出规定,因而此类的设限规定实质无效,也属于限制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霸王条款;

(三)网站通过单方免责规定排除生产者、销售者的连带责任:如“(某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请直接按照产品包装内厂商客户服务信息联系厂商解决”的规定与《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不符,对于有质量瑕疵的商品,公司作为销售者不能免于责任而单方归于产品生产者,对此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选择销售者或生产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销售者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但此处不能以网站单方面设定流程的形式剥夺消费者法定选择权。

第十,知识产权保护缺陷。电子商务网站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两部分,一是网站自身知识产权保护,及对本网站用户的相应知识产权的保护,确保前述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二是对网站自身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保证网站不对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侵犯。而现有电子商务网站中较大部分网站缺乏上述两方面的完整规则,有的网站虽有关于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但规定不尽完善且仅有网站自身保护单方面的规定,而无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规则。

最后,笔者认为,导致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专家指出,此是由于我国网络零售的法律、信用等体系尚不健全;行政主体不明确;经营主体管理不规范、不履行承诺等因素造成的2。对此笔者表示赞同,同时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如下:第一是网上交易相关法律规范和管理制度的缺失,在处理网上交易纠纷的时候往往出现无法可依的局面;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将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将较大程度上弥补这一空缺;第二是网上交易这类形式的特殊性,虚拟的交易,且一般情况下网上交易的参与方众多,涉及到生产商,销售商,配送方等多方主体,在出现问题和纠纷以后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较多,为纠纷解决带来较大难度;第三是网上交易的用户自身权益保护意识不足,用户的选择和鉴别能力欠缺,亟需相关政府机构和社会相关组织的引导和培养;第四就是网站的经营方自身经营欠缺规范性,往往利用自身优势单方做出规定,加大用户的责任。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国家及社会各界多网上交易的广泛关注,我们正期待一个健康有序的电子商务环境。

2《消费者维权难成为网络消费发展的最大瓶颈》,人民网2009年3月19日https://www.360docs.net/doc/086342061.html,/2009/03/19/440146.html

企业内部控制的经典案例

企业内部控制的经典案例 --巨人集团的兴衰 一、公司背景 巨人集团曾经是我国民营企业的佼佼者,一度在市场上叱咤风云,该企业以闪电般的速度崛起后,又以流星般的速度迅速在市场上沉落了。1989年8月,史玉柱用先打广告后付款的方式,将其研制的M-6401桌面排版印刷系统软件推向市场,赚进了经商生涯中的第一桶金,奠定了巨人集团创业的基石。1991年4月,珠海巨人新技术公司成立;1993年7月,巨人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38个,成为中国第二大民营高科技企业;1994年年初,号称中国第一高楼的巨人大厦一期工程动土,同年史玉柱当选为“中国改革风云人物”;但1997年年初,巨人大厦在只完成了相当于三层楼高的首层大堂后停工,各方债主纷纷上门,老“巨人”的资金链断裂,负债2.5亿元的史玉柱黯然离开,巨人集团破产。 二、老“巨人”的衰弱----内部控制的紊乱 (一)内部环境 巨人集团有董事会,但形同虚设。史玉柱手下的几位副总都没有股份,在集团讨论重决策时,他们很少坚持自己的意见,他们也无权干预史玉柱的错误决策。因此,在巨人集团的高层没有一种权力制约,巨人集团实行的是“一个人说了算的机制。另一方面,权利都集中在史玉柱一人手中,因此,监事会实质上也无法起到任何监督和制衡的作用。集团的快速扩张,资产规模的快速膨胀,也是的内部的管理变

得浮躁而混乱。同时,巨人集团从几个人发展到上千人,人员素质、组织结构以及企业文化都在不断磨合;由于缺乏规范的基础性内部控制,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诸如截留、坐支、挪用公款、搞虚假广告等问题屡见不鲜;最终酿成了资金断流、经营难以为继的局面,甚至在危急时刻,“巨不肥”带来的利润还被一些人私分,如此可见,巨人集团的内部环境存在着多大的漏洞。 (二)风险评估 由于缺乏必要的财务危机意识和预警机制,老“巨人”的债务结构始终处在一种不合理的状态。。在巨人营销最辉煌的时期,每月市场回款可达3 000万~5 000万元。以如此高额的营业额和流动额,完全可以陆续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逐渐转化为在建项目的分段抵押贷款。但史玉柱一向以零负债为荣,以不求银行为傲。一味指望用保健品的利润积累来盖大厦,这成了巨人突发财务危机的致命伤。到1996年下半年,资金紧张时,由于缺乏与银行的信贷联系,加上正赶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巨人陷入了全面的金融危机。 企业积极管理和应对风险的关键,在于评估风险、量化风险,针对风险根源和计量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策略。巨人集团每一次遇到危机时,都没有对企业面临的内外风险进行评估,没有看清楚纯粹风险损失有多大,如何把握机会风险,而仅仅是跟进社会上的热点行业,盲目涉足多元化经营,而导致现金流缺乏,同时缺乏危机意识,最终未能控制好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巨人集团向保健品和房地产行业多元化发展的目标,与巨人集团的管理能力、资金能力和技术能力产

企业内部控制活动存在的的问题及控制措施

企业内部控制活动存在的的问题及控制措施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很多,按其工作范围不同可以分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要想实现预期的效益,就要加强管理手段,通过有效的企业管理达到目的。从目前的企业管理来看,为了实现对企业的有效控制,实现对企业管理行为的有效监管,依据国家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审计部门的要求,在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证企业的资产、负债、财务管理及其他经营行为都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目前在企业中内部控制已经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并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由于企业管理因素和人员执行力问题,影响和制约内部控制预期的管理效果,所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对策予以彻底解决,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取得积极效果。 一、企业在内部控制活动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在企业资金内部控制方面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有由于筹资决策不合理和投资决策错误而产生的风险。筹资决策不合理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很大改变,比例不协调或者融到的资金最后无法发挥出效益,最终企业面临在筹资上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或不得不再次借款来弥补空 缺等等。这就要求企业管理层是否对筹资做出正确的决策。

对于企业的投资决策,如果盲目的扩张,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有些企业对资金管控不严,导致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有些企业不设账簿,以票代账,或者虽然设置了会计账簿,但账目混乱;还有个别的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财务管理措施实施不到位,内部控制没有得到有效开展。 (二)企业的资产管理控制活动存在一些风险和缺陷。企业对资产的管理控制包括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方面的管理。企业如果积压大量存货,流动资金占用过量,将导致企业存货价值迅速下跌,给企业带来相应的损失。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有些企业对固定资产维护不当或更新改造不够,安全事故频发,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生价值贬损等现象。对于无形资产管理上,由于技术落后或缺乏核心技术,存在重大技术安全隐患,导致一些企业发生相应的法律纠纷。 (三)企业在选人用人及人力资源管理上存在弊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人力资源政策应当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一般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等。有些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控制重视不够,没有将其职业道德修养与专业胜任能力做为其聘用员工的标准,对会计人员的财会业务培训不及时。对于关键岗位的员工没有实行定期轮岗,企业内部版的有些重要岗位可以获知国家重要信或企业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录 写作提纲 (1) 内容摘要 (3) 关键词 (3) 正文 (3) 一、绪论 (3) 二、本论: (3) (一)内部控制的理论阐述 (3)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4) (三)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6) (四)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对策 (9) 三、结论 (11) 参考文献 (11)

写作提纲 一、绪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已经成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和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作为现代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成败和持续发展,是衡量现代企业发展业绩的重要标志,也是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本论 (一)内部控制的理论阐述 1、内部控制的定义 2、内部控制的组成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1、内部环境现状 2、风险评估现状 3、控制活动现状 4、信息沟通现状 5、内部监督现状 (三)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部环境脆弱 2、风险评估环境薄弱 3、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不足 4、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规范 5、内部监督还不完善 (四)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对策

1、完善内部控制环境 2、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3、实施有效的控制活动 4、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与沟通系统 5、完善企业内部监督 三、结论 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运行的基础。因此要结合上市公司实际,从公司内外尽快完善我国内部控制的相关建设,建立符合我国上市公司特点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内部控制制度的十大漏洞

内部控制的十大漏洞 内部控制是企业为控制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而制定的各项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能够帮助企业达到其目标,同时将风险降低至合理范围内,保证企业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各种舞弊活动。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企业内部控制普遍比较薄弱,有关挪用、侵占或诈骗企业财产的新闻亦屡见不鲜,企业资产和股东权利得不到应有保护,甚至给企业造成灾难性损失导致经营陷入困境。 企业内部控制常见的十大问题。 1、出纳领取银行对账单并编制余额调节表: 之所以把这个问题列在十大问题之首,是因为它非常普遍且后果严重,但遗憾的是,直到今天,仍有很多单位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或虽然意识到了却不以为然,低估了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不相容职务分离是内部控制的一个基本原理,通常需要分离的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与执行、执行与审核、执行与记录、保管与记录,所谓“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就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原理的一个典型运用。货币资金是最容易出现舞弊的一项资产,如果由出纳来负责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就有可能挪用或侵占公司货币资金,并通过伪造对账单或在余额调节表上做手脚来掩盖自己的舞弊行为。 80%以上的企业存在出纳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从工作方便角度出发,由于出纳经常跑银行,办理各种收付款,于是便“顺理成章”地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殊不知这种习惯做法存在巨大

风险隐患,其实要防范这种风险并不难,只要改由出纳以外的人来负责银行对账单领取和账面银行存款余额核实工作即可,关键是要从思想意识上重视起来。 2、领导“一只笔” 表明看起来似乎控制很严格,不容易出问题,但事实上这种“一只笔”控制反映了单位内部控制方式的落后。 首先,事无巨细都由领导来审批,囿于时间和精力,领导最后可能疲于应付,分不清主次,审批“一只笔”变成签字“一只笔”而已,控制流于形式。 其次,如果缺乏相关支撑信息,领导无法对收支合理性进行判断,“一只笔”就会失去控制作用,例如经办人员申请购买某种设备,而领导没有该设备经济可行性、价格合理性的相关数据,审批就会演变成一种过场。 第三,领导“一只笔”会造成高度集权,不利于对领导的制约和监督,可能导致fu败。因此,合理的内部控制应当按照重要性程度大小,适当分层授权,逐级审批。 3、过于依赖业务人员企业资源掌握在个人手中,对业务开展失去控制: 企业业务资源完全掌握在业务员个人手中,对企业来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现实中经常可以看到,不少企业的业务员一旦跳槽或离职,原有的客户和业务关系也被随之带走,形成企业对业务人员过于依赖的局面。更有甚者,有的企业业务员明地里使用单位各项资源,暗地里为自己或亲友开拓业务、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企业利益。 针对这种现象,企业应通过完善制度设计,例如采取建立统一的客户档案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同一笔业务有两人以上共同参与、适当进行工作轮换和加强财务对业务过程的控制等措施,将业务员手中的客户资源转化为企业资源,让

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86342061.html, 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张娟 来源:《中国经贸》2015年第20期 【摘要】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瞬息万变的国内外形势,公司的经营风险日益增加,风 险防控已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分析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这些问题所需要采取的措施,对如何加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集团公司;风险防控 每一个组织在日常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来自内外部的各种风险,为了有效识别风险并对其影响的可能性进行准确的判断,制定出相应的策略,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从而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随着企业各项制度的日益完善,大多数企业已经越来越重视内部控制了,但是这种重视往往还只是停留在表面,仅止步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好像只要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就已经实现了内部控制。而制度的建立往往又照搬照抄,或者委托第三方,制定一套看起来很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挂在墙上,完全不符合本企业的自身实际情况,缺乏可操作性,很难发挥出应有的成效,同时也不采取切实举措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最终还会抱怨,认为内部控制也不管什么用,制定了完善的内控制度,还照样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二、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或形同虚设 目前,很多企业存在着治理结构不完善或形同虚设的问题,内部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关键人员大权独揽,集体决策制度流于形式;内部机构设计不切实际,责权分配不明晰、合理,职能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缺失或交叉,或者有些虽设置合理但员工并不了解,不清楚本企业架构及责权分配情况,不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甚至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走向破产的境地。 2.发展战略不清晰或不明确 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发展战略,但是很多企业的战略不清晰、不明确,或者根本就不符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企业没有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或因主观原因致使战略频繁变动,让大家无所适从,最终发展战略变成一纸空文。 3.风险意识淡薄,忽视风险控制

论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现状及缺陷

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及完善 【摘要】:本文试图运用经济分析这一“关于现存法律的最有希望的实证理论”,以汽车产品为例论述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文中通过对近期“召回门”事件的反思,比较我国与国外特别是美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优劣,运用经济分析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本身,从召回法律关系中的客体、主体、权利与义务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分析我国缺陷产品立法现状、构想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希望对得出客观全面的认识和对策有所裨益。 【关键词】:缺陷产品召回法律构成立法完善 一、缺陷产品、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 缺陷产品是缺陷产品法律管理制度的基础,我国现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正是以产品存在缺陷未制度构建的基础。那么什么是缺陷产品呢?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即缺陷产品是指缺乏消费者或使用者有权期待的安全性而对消费者或使用者的人身或财产具有不合理的危险的产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对汽车缺陷产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它认为,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就是缺陷汽车产品。所谓召回,指的是因设计、制造等原因引起某个型号或批次的产品出现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缺陷,制造商必须以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产品的缺陷,并向消费者作出道歉或物质性补偿。 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背景及意义 所谓产品召回制度是指生产商、销售商和进口商对于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产品存在危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缺陷的,依法将该产品从市场上收回,并免费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的制度。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则是指调整在产品召回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召回制度的最大优点是防患于未然,减少消费者不必要的危害和损失。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建立在对人的生命和财产更加尊重、对人权愈加重视的理念之上的,同时它也是政府监管产品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对缺陷产品的召回都有相应的立法,其中美国是最早确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国家,缺陷产品召回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最为完善。近年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国厂商制造的大量商品进入我国市场,同时大量的缺陷产品不断涌现,给消费者造成极大的不便,甚至给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害。而我国对缺陷产品召回的立法刚刚起步,加强美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研究,借鉴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有助于健全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全面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分析及法律对策

我国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分析及法律对策 [摘要]如何规制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已有成熟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运行机制。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关于商品过度包装的相关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本文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提出完善立法,形成法律法规标准相配套的比较完善的包装法律体系,建立界定过度包装行为的判断标准、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借鉴“欺骗性包装”的概念,保护消费者权利、明确执法机构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过度包装;生产者责任制;循环经济;绿色包装;法律体系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包装通用术语》中的定义,商品包装是指在流通过程中保护商品,方便运输,促进销售,按一定的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材料等的总体名称。商品包装必须根据商品的特性、分别采用相应的材料与技术,使包装完全符合商品理化性质的要求。包装容器大小与内装商品相宜,包装费用,应与内装商品相吻合。过度包装是相对正常包装而言。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很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规定,过度包装(excessive package)是指超出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 一、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

商品过度包装带来的不良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第一,消费者抛弃大量包装废弃物,加重对环境的污染。据环卫部门统计:北京市每年产生的近300万吨垃圾中,各种商品的包装物约为83万吨,其中60万吨为可减少的过度包装物。第二,浪费大量资源。包装工业的原材料如纸张、橡胶、玻璃、钢铁、塑料等,使用原生材料,来源于木材、石油、钢铁等,这些都是我国的紧缺资源。有数据显示,每年仅包装废弃物就白白扔掉2800亿元,这2800亿元相等于筹备7年来直接跟北京奥运相关的总投资额。第三,同时损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过度包装在市场上泛滥,迫使消费者支付额外的巨额包装费;而经营者利用夸大包装装饰功能的方法从消费者身上取得更多的利润,在短期内,企业营利可能会有明显上涨,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第四,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伴随着商品包装愈演愈烈之势,市场上出现了严重的价格扭曲现象。价格扭曲刺激了商品过度包装,如此恶性循环,严重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五,商品过度包装助长奢侈浪费、畸形消费等不正之风,不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与发展循环经济的宗旨相悖。 从环境法哲学的意义上讲,过度包装行为违背了环境伦理。环境伦理是指人对自然的伦理。它涉及人类在处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何者为正当、合理的行为,以及人类对于自然界负有什么样的义务等问题。传统的伦理道德是用以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环境伦理将伦理道德的视野扩展到了自然。它从本质上就是要建设一

内部控制的10种方法

内部控制的10种方法 《会计法》明确提出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并提出会计工作中职务分离、重大事项决策与执行程序、财产清查和定期内部审计等规定,这些要求和规定从其实质内容来讲,就是要加强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其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单位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财产的安全完整;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要实现上述目标,笔者认为,只有在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控制成分的基础上运用各种内 部控制方法才能真正将内部控制落到实处。 加强内部控制是贯彻《会计法》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客观要求。研究和运用内部控制的各种方法是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 一、组织规划控制

组织规划是对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控制。企业组织机构有两个层面:一是法人的治理结构问题,涉及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设置及相关关系,二是管理部门设置及其关系,对财务管理来说,就是如何确定财务管理的广度和深度,由此产生集权管理和分级管理的组织模式。职务分工主要解决不相容职务分离。所谓不相容职务分离是指那些由一个人担任,即可能发生错误和弊端又可掩盖其错误和弊端的职务。企业内部主要不相容职务有: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财产保管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和审核监督职务。这五种职务之间应实行如下分离:(1)授权批准职务与执行业务职务相分离。(2)业务经办职务与审核监督职务分离。(3)业务经办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4)财产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5)业务经办职务与财产保管职务相分离。 要建立健全组织规划控制,目前必须解决两个问题:(1)设立管理控制机构。例如,目前有些上市公司中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价格委员会、报酬委员会等就是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有益尝试。机构设置因单位的经营特点和经营规模而异,很难找到一个通用模式。比如设立价格委员会的企业大都是规模很大、采用集中采购方式且采购价格变动较大的企业,这些企业设立价格委员会能够有效加强采购环节的价格监督与控制。再比如,对于规模大、技术

分析企业内部控制的问题及建议

分析企业内部控制的问题及建议 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内部控制是在长期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伴随内部控制实践的逐渐丰富,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先后出现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和“全面风险管理”五个阶段。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简介 (一)中国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结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而由企业董事会、证监会、经理层、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二)内部控制的作用。具体来说,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可发挥以下作用: 1.能够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保护企业财产和资源的安全完整。内部控制可以通过适当的方法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和对企业风险的有效评估,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并加强对企业经营风险薄弱环节的控制,减少和避

免企业风险。 2.为审计工作提供良好基础。审计监督必须以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为依据,检查错误,揭露弊端,评价经济责任和经济效益,而只有具备了完善的内部控制,才能保证信息的准确,资料的真实。 三、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 1.组织结构不合理。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成员高度重叠,造成内部控制权责不清,经营权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产生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出现,导致企业内部控制环境恶化。 2.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目前企业风险意识比较淡薄,缺乏风险应对、控制的有效机制,一旦出现重大风险就容易使企业陷入困境。 3.内审未有效发挥作用。内部审计可协助管理当局监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确保良好的控制环境.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但我国很多企业虽设置了内审部门,却没有具备真正意义的独立性,因此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4.忽视企业文化,未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文化作为一种软资源,是整个内控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然而很多企业却忽视了以企业文化为核心的内部控制环境建设;企业内部控制的成效取决于员工素质程度,很多企业没有制定和实施有

医疗缺陷判定标准

医疗差错、缺陷判定标准 一、临床科室 一般差错: 1、应邀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单8小时内、急诊会诊30分钟内未到申请 科室会诊者; 2、未及时执行上级医嘱指示,对诊断、治疗有影响者; 3、体检遗漏重要阳性体征或未认真观察、记录病情变化,对比要得辅助检查不及时而导致误诊者; 4、未记录有药物过敏史,或漏开过敏试验,而导致误用过敏药物; 5、申请单书写不规范,申请目得不明确,导致误检、漏检者; 6、检查、治疗中,因技术与责任因素造成斷针、断管等未取出,但对人体未造成影响者; 7、伤口、体腔内留置引流条(管)未适时取出者。 严重差错: 8、拒收、推诿病人,致使病情恶化,增加病人痛苦或延误病人检查、诊断、治疗者; 9、各种诊疗操作(如胸、腹、穿刺等),未按《常见疾病诊疗规范》进行, 发生感染等并发症。 10、各种检查或术中误伤重要组织、器官者; 1K因误诊或主观臆断而致治疗原则差错,延误治疗时间,影响治疗效果; 12、对急症、危重病人未能优先诊治,对危重病人随意转送而延误诊治者; 13、对危重病员实施抢救或特殊检查,出现危象时医师不在场者; 14、用药过程中,出现明显得毒、副作用而未及时停用者; 15、对术前检查准备不充分或手术指征掌握不准,而轻率地实施手术; 16、外科手术止血不完善,导致术后继续出血较多,需经二次手术止血者; 17、体腔或软组织内遗留纱布、器械等异物,但未在离手术室前发现而拆开伤口取出者; 18、病理标本丢失,影响诊断治疗者; 19、错下医嘱(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床位、药名、剂量、用法、部位)已执行; 20、对院领导与上级医师得指示不执行,违反规定影响诊疗工作得; 21、急诊、危重病人会诊、抢救中,接到会诊通知单或xx不及时参加会诊、抢救者。 二、诊断缺陷 (一)重度缺陷 1、主要疾病诊断错误、诊断不清、延误诊断、延长疗程、影响转归。 3、非疑难病人7日内诊断不明者。

企业内部控制的10种方法

企业内部控制的10种方法 《会计法》明确提出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并提出会计工作中职务分离、重大事项决策与执行程式、财産清查和定期内部审计等规定,这些要求和规定从其实质内容来讲,就是要加强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其目的在於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单位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爲,保护单位财産的安全完整;规范单位会计行爲,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资讯质量,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要实现上述目标,笔者认爲,只有在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控制成分的基础上运用各种内部控制方法才能真正将内部控制落到实处。 加强内部控制是贯彻《会计法》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客观要求。研究和运用内部控制的各种方法是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 一、组织规划控制 组织规划是对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控制。企业组织机构有两个层面:一是法人的治理结构问题,涉及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设置及相关关系,二是管理部门设置及其关系,对财务管理来说,就是如何确定财务管理的广度和深度,由此産生集权管理和分级管理的组织模式。职务分工主要解决不相容职务分离。所谓不相容职务分离是指那些由一个人担任,即可能发生错误和弊端又可掩盖其错误和弊端的职务。企业内部主要不相容职务有: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财産保管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和审核监督职务。这五种职务之间应实行如下分离:(1)授权批准职务与执行业务职务相分离。(2)业务经办职务与审核监督职务分离。 (3)业务经办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4)财産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5)业务经办职务与财産保管职务相分离。 要建立健全组织规划控制,目前必须解决两个问题: (1)设立管理控制机构。例如,目前有些上市公司中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价格委员会、报酬委员会等就是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有益尝试。机构设置因单位的经营特点和经营规模而异,很难找到一个通用模式。比如设立价格委员会的企业大都是规模很大、采用集中采购方式且采购价格变动较大的企业,这些企业设立价格委员会能够有效加强采购环节的价格监督与控制。再比如,对於规模大、技术含量很高、高知人员云集、按劳取酬的企业,通过设立报酬委员会进行管理层持股及股票期权问题研究,能够提高报酬计划按劳取酬科学性、加强报酬计划执行中的透明度和监控力度。(2)推行职务不相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主要体现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爲一人,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人员重叠。在上市公司中,这一问题虽有了较大的改变,但从公司制企业的总体上看,仍普遍存在。这种交叉任职的後果是董事会与总经理班子之间权责不清、制衡力度锐减。关键人大权独揽,一人具有几乎无所不管的控制权,且常常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於一身,并有较大的任意性。交叉任职违背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必然带来权责含糊,易於造成办事程式由一个人操纵的现象出现。事实上,资金调拨、资産处置、对外投资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重要原因之一在於交叉任职,董事会缺乏独立性。因此,建立内部控制框架首先要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做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分设,避免人员重叠。 二、授权批准控制

我国产品缺陷问题分析

对我国产品缺陷问题的探讨 摘要:产品责任是由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因此产品存在缺陷是构成产品责任的一个必备要件。产品缺陷的相关问题,不仅是诉讼中当事人争执的焦点,也是法官关注的焦点,更是实现责任控制、防止过度归责的一道“安全闸”。从产品缺陷的概念、分类以及认定的法理依据着手,我们可以逐步分析产品缺陷问题,这对解决我国产品责任法存在的问题大有帮助。 关键词:产品缺陷;产品瑕疵;不合理危险 一、产品缺陷的含义 (一)产品缺陷的定义 1.国外相关立法中的“产品缺陷” 有关产品责任诉讼的第一个案例发生在英国。从此以后,西方社会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纷纷制定有关产品责任的完整法律。如1979年美国《产品责任示范法》,美国的产品责任法发展比较早,也比较典型,其他西方国家也有这方面的法律或判例。 2.我国关于“产品缺陷”的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产品存在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我国在立法上采用了双重标准。第一,考虑产品是否具有不合理危险;第二,生产标准。但在实践中,极有可能出现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却具有不合理危险的情形,因此认定产品不合理危险的标准存在着冲突。关于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仍因不合理的危险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负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得并不明确。 二、缺陷产品的认定 (一)产品责任认定的一般构成要件: 产品责任依其构成,须具备以下要件:(1)须有缺陷产品;(2)须有人身、财产的损害事实;(3)须有因果关系,即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产品缺陷是原因,损害事实是结果。现代社会大多数国家对产品责任适用严格责任,产品缺陷是承担产品责任的基础,也理所当然成为产品责任法的核心。 (二)我国关于“产品缺陷”的认定 我国《产品质量法》把“不合理危险”作为认定缺陷的判断标准。考虑产品是否具有“不合理危险”,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生产者制造产品的预期用途。即考虑一个合理谨慎的生产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产品的危险时,会不会将其投入市场;(2)一个具有社会一般认识的普通消费者,对其购买使用产品安全性的合理期望。如果某一种危险是一般消费者意识到,但仍愿意承担者,这不属于“不合理危险”;(3)如果由于认识和技术水准所限,不能在产品效用不变的前提之下,将其制作的更安全或其他之替代品,应该认为这些产品不具有不合理危险。(4)若产品的各项性能与标准都符合强制性标准时,不能就此认定不具有不合理之危险。 我国《产品质量法》还规定了认定缺陷的另一个标准——生产标准,如果产品不符合保

内控漏洞案例

不相容职务不分离案例 案例一 2004年10月19号,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金管理处会计卞中涉嫌贪污挪用公款2.2亿元的巨额资金一案,卞中被判死缓。这也是北京市建国以来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起职务侵占案件。 卞中在1995年到2003年长达8年的时间里,贪污挪用公款2.2亿元。其中的一个手段就是做假的银行对账单。 作为入账凭证,每一笔资金的流向都体现在银行的对账单上,而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金管理处,卞中既管记账又管拨款,既是会计又是出纳,这样就给他实施贪污挪用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 而除了做假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卞中能够控制的资金实在是太多了。这个基金委它负责全国所有科研项目资金的资助,所以它的金额非常大。自然科学基金每年拨款规模高达20多亿元,但实际控制这笔巨额基金流向的却只有财务局下属资金管理处的三名财务人员。卞中实际上不仅仅只负责登记账目,他还包揽了整个自然科学基金的拨款工作,就连财务局局长的人名章和支票他也可以很轻易地拿到,这样的职权早就超越了一名会计应有的权限。

案例二 “全国电子工业系统劳模”、“桂林市劳模”、“桂林市优秀厂长(经理)”、“杰出青年企业家”,这许多的光环一度使曾庆坚成了广西桂林市企业界风光一时的人物,也使他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稳坐在桂林市无线电二厂厂长和党委书记的位置上。 然而,2005年8月12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宣判会,宣判曾庆坚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重复报账、虚假报账的方式,贪污所在企业公款共计人民币76万元,贪污数额大,并且拒不退赃,犯罪情节严重,应酌情从重处罚,判处曾庆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76万元,上缴国库。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纸因贪污罪而判无期徒刑的判决书,让曾庆坚曾经拥有的光环支离破碎,从一名“优秀厂长”沦为阶下囚。 分析曾庆坚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在原材料采购管理上,大宗材料采购权全由曾庆坚一人包办,购销合同签订权、付款权以及原材料价格制订权也全由他一人掌管;曾庆坚一人独揽了所有原材料价格确定权、采购和付款等业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企业的账户就相当于曾庆坚的“私人金库”,他可以随意调动任何数额资金。

当前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当前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1领导层对内部控制重视不足,观念落后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制 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许多企业对内部控制的 认识还停留在内部牵制阶段,还有许多人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内部监督,就是“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手册、文件和制度,遇到具体 问题多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刚性 和严肃性。企业大多把内部成本控制、内部资产安全控制等视为内 部控制,有的企业甚至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停留在感性阶段。随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原有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方法已 不能满足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还有很多人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内部监督,也有的企业把内部成本控制、内部资产安全控制等视为内部控制,即使已经制定出相应内控制度的企业大多也只是停留在“写在 纸上、贴在墙上”的表面文章,制度的落实存在很大的问题。遇到 具体问题的处理,以强调灵活性为由而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大事小 事厂长经理说了算,无视会计法律法规的存在,有章不循、执法不严,造成内部控制严重失效。由于企业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故对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起的作用不甚了解,尚未认识到内 部控制的意义,故而对建立内部控制不重视。 2信息系统失真,信息不流畅在我国企业中存在这样的现象:企 业的信息不论从纵向还是横向流通都十分不畅,许多有关企业的信 息被管理当局控制,而企业的员工对此一无所知。还有企业内部各 个部门各自为政,部门与部门的信息沟通缺失,员工对企业信息了 解微乎其微,往往局限于自身所处的部门。一个良好的信息与沟通 系统应能确保组织中每个人均清楚地知道其所承担的特定职务和应 该承担的责任,以及自己在企业中所扮演的角色。而目前我国企业 的员工对此并不清楚,一切以企业管理当局要求为准,管理当局要 求做什么就做什么,不问其行为是否合理合法。会计核算不实而造 成的信息失真现象也较为严重。如常规性的印单(票)分管制度、重 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制度及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制”原则等 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

浅谈企业内部控制与体系管理的融合(修改)

浅谈企业内部控制与一体化体系管理的融合在企业高效运作的今天,企业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规避风险、规范运营,越来越受到各企业的重视。通过介绍内控发展的历程、它与一体化体系管理的异同,为我们打开一扇实现内部控制与体系管理融合的创新发展之窗,来完善自身的内控制度,提高一体化体系管理的水平,给企业管理带来新的活力。 一、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 (一)初级阶段:内部控制系统理论(1936至20世纪80年代末) 内部控制系统理论的特点是将内部控制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部分。前者着力于保护资金安全及会计记录的可靠性;后者着力于提高经营效率和确保既定的管理政策。这一理论是内部控制的外延得到拓宽,也是其内涵更加丰富。一直沿用到20世纪80年代末。 (二)发展阶段:内部控制结构理论(1988年至1992年) 内部控制系统理论局限性在于把精力过多的放在纠错防弊上,内部控制的范围的目标也显得消极和狭窄。也正因如此,才使新的内部控制理论———内部控制结构理论应运而生。 内部控制结构理论观点的提出是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发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中,首次使用“内部控制结构”一词,指出:“内部控制结构包括为合理保证企业特定目标实现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并确定内部控制结构包含3个要素:控制环

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内部控制结构理论的突出特点是将控制环境纳入内部控制领域。同时,考虑到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的不可分割性,因此不再细分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是内部控制理论和实务操作的新的发展。 (三)最新成果:整体框架理论(1992年至今) 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所属的“发起人委员会”(简称COSO委员会),于1992年9月颁布其纲领性文件《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是内部控制理论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在这部描述内部控制的报告中,开创性的提出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概念。1994年,该委员会又对报告进行了增补。他们在报告中指出: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设计并实施的,旨在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效率与效果,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性等(简称三类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它由相互关联的5个要素构成:(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基础。人是诸多环境因素中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人的品行操守、道德价值观以及能力,即使构成环境的重要因素,又与环境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环境要素还包括管理层的管理哲学、管理理念等等。 (2)风险评估。在变化万端的环境中,任何单位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而对风险的了解和估定是必须的,建立可操作的风险评估机制,发现、甄别、分析、管理、控制风险也是必须的。重要的前提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要从整体上和单个层面上制定与不同作业

内控经典案例系列

内控案例专栏系列一:促销活动中的舞弊防范与内部控制 一、案例简介:促销存漏洞,一人独得200个特等奖 据媒体报道,重庆某知名电器连锁公司广告宣传部主管王某,在一年多时间里创下了一个“中大奖”的纪录:从2007年9月到2008年12月,他一人先后狂中200个特等奖,独得奖金79万多元。 然而,王某之所以能疯狂中奖,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在自家公司开展的有奖促销活动中欺上瞒下,假冒顾客名义领奖。该公司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刮刮卡刮奖促销”活动,其中最吸引人的是直返现金4999元的特等奖。奇怪的是,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公司30多家门店接待了成千上万名顾客,也有人中过奖金额度比较低的奖,却没有一名顾客刮中过特等奖,200个特等奖就此“不翼而飞”。一方面,顾客对特等奖迟迟难现充满疑惑,另一方面,该公司却一直在为并不存在的特等奖“埋单”──每隔一段时间,都有几名顾客中了特等奖的资料传来,相关材料也很完备,公司便一直按规定给予了报销。 直到2008年12月,公司在一次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特等奖领奖人购物发票上的姓名和领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奖金有被侵占的嫌疑。公司广告宣传部主管王某因有重大嫌疑,经公司监察部询问,他向公司总经理承认了自己冒领奖金的事实。 按照常理,要独揽这些特等奖,王某起码要通过三道关卡:一是要在众多奖券中,准确摸清楚哪些能中奖;二是要设法防止这些“特殊奖券”被投放到各个分店,以免流入顾客手中;三是向财务部门冒领奖金时,必须提供中奖人的购物凭证和身份证明,并成功通过上级的审核。 巧合的是,这些关卡看似难以逾越,实际上的“把关权”却都掌握在王某手中。这才导致他私吞大奖如探囊取物。记者采访获悉,这批“刮刮卡”的奖券是由河北省一家印刷厂统一印制的,王某恰恰负责联系印刷厂。他以“方便分配奖券”的名义,要求印刷厂把特等奖券和其他奖券分开,就此成功地把特殊奖券“挑”了出来。他再利用自己投放奖券的权力,把特等奖券全部扣留,一个也没有投放到分店。 按照规定,分店的中奖顾客信息和报销费用也必须经过王某审核。政法机关办案人员介绍,王某收集了一大批顾客的购物发票复印件,又从亲戚朋友那里弄来了一些身份证复印件,以“他人代领”的名义,炮制了一批“中奖材料”,分批向公司财务部冒领奖金,连连得手。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王某作为企业的一名中层管理人员,之所以能轻易地侵吞奖金,关键在于他一手握着奖券的发放权,另一手握着领奖的审核权,在一定程度上是“自己监督自己”。重庆国美电器公司下属30多家分店尽管有众多员工,对于特等奖“难产”也未必没有疑问,但由于难以监督上级,只能任由王某“疯狂领奖”,直至东窗事发。

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 控制环境反映出管理当局对控制的重视程度,设定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基调,影响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态度。目前,企业控制环境存在的问题有: 1.组织结构不合理 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成员高度重叠,机构臃肿,造成内部控制权责不清,经营权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产生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出现,导致企业内部控制环境恶化。 2.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目前企业风险意识比较淡薄,缺乏风险应对、控制的有效机制,一旦出现重大风险就容易使企业陷入困境。 3.内审没有有效发挥作用 内部审计可协助管理当局监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确保良 好的控制环境.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但是,我国的很多企业虽然设置了内 审部门,却没有具备真正意义的独立性,因此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4.忽视企业文化 文化作为一种软资源,是以导向力、凝聚力、激励力和自我约束力的作用影响和调节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使人获得源源不断的精神动能,并使个体价值与组织价值和社会价值保持一致,成为整个内控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然而很多企业却忽视了以企业文化为核心的内部控制环境建设,导致内控不完善。 5.没能合理的运用人力资源 企业内部控制的成效取决于员工素质程度,因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由有设计水平和高素质的员工来贯彻执行,所以企业应在招聘、培训、考核、晋升与奖励等方面对员工素质的控制。但是很多企业没能很好的运用人力资源,没有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使的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二)控制活动不完善 控制活动贯穿于整个企业内部所有的职能部门,包括交易授权、不相容岗位、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业务记录、规章制度、独立检查和控制标准等多项内容。而目前很多企业普遍存在着权责划分不明确,没有明确建立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不相容岗位没有分离,各部门、人员之间权责分派不清,出现问题相互推脱,使得企业的内部控制无法贯彻执行。有些企业缺乏独立复核制度,对一些重要的工作环节没有进行独立复核,无法

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十大漏洞

内部控制十大漏洞 内部控制是企业为控制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而制定的各项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能够帮助企业达到其目标,同时将风险降低至合理范围内,保证企业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各种舞弊活动。内部控制的权威人士Adrian Cadbury爵士曾经说过“公司的败绩都是由内部控制失败引起的”,这一点从众多的企业失败案例都得到了验证。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企业内部控制普遍比较薄弱,有关挪用、侵占或诈骗企业财产的新闻亦屡见不鲜,企业资产和股东权利得不到应有保护,甚至给企业造成灾难性损失导致经营陷入困境。2004年,中航油巨亏、四川长虹对APEX公司超过38亿元的坏账、创维黄宏生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等诸多案例,给我国很多企业敲响了内部控制的警钟。笔者结合众多内控失败案例和内控咨询工作的经验,归纳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常见的十大问题,希望管理人员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一、出纳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之所以把这个问题列在十大问题之首,是因为它非常普遍且后果严重,但遗憾的是,直到今天,仍有很多单位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或虽然意识到了却不以为然,低估了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不相容职务分离是内部控制的一个基本原理,通常需要分离的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与执行、执行与审核、执行与记录、保管与记录,所谓“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就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原理的一个典型运用。货币资金是最容易出现舞弊的一项资产,如果由出纳来负责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就有可能挪用或侵占公司货币资金,并通过伪造对账单或在余额调节表上做手脚来掩盖自己的舞弊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会计卞中从1995年到2003年的八年期间里,利用掌管国家基础科学研究的专项资金下拨权,采用谎称支票作废、偷盖印鉴、削减拨款金额、伪造银行进账单和信汇凭证、编造银行对账单等手段贪污、挪用公款人民币两亿余元。卞中担负着资金收付的出纳职能,同时所有的银行单据和银行对账单也都由他一手经办,使得他得以作案长达八年都没有引起过怀疑。2003年春节刚过,基金委财务局经费管理处刚来的一名大学生上班伊始便到定点银行拿对账单,以往这一工作由会计卞中负责。一笔金额为2090万的支出引起了这名大学生注意,在其印象里他没有听说此项开支。这个初入社会的大学生找到卞中刨根问底,这桩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的大案也因此浮出水面。从笔者了解的情况看,80%以上的企业存在出纳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从工作方便角度出发,由于出纳经常跑银行,办理各种收付款,于是便“顺理成章”地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殊不知这种习惯做法存在巨大风险隐患,其实要防范这种风险并不难,只要改由出纳以外的人来负责银行对账单领取和账面银行存款余额核实工作即可,关键是要从思想意识上重视起来。 二、领导“一只笔”审批,缺乏完善内控制度和流程保障。 领导“一只笔”,表明看起来似乎控制很严格,不容易出问题,但事实上这种“一只笔”控制反映了单位内部控制方式的落后。首先,事无巨细都由领导来审批,囿于时间和精力,领导最后可能疲于应付,分不清主次,审批“一只笔”变成签字“一只笔”而已,控制流于形式。其次,如果缺乏相关支撑信息,领导无法对收支合理性进行判断,“一只笔”就会失去控制作用,例如经办人员申请购买某种设备,而领导没有该设备经济可行性、价格合理性的相关数据,审批就会演变成一种过场。第三,领导“一只笔”会造成高度集权,不利于对领导的制约和监督,可能导致腐败。因此,合理的内部控制应当按照重要性程度大小,适当分层授权,逐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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