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就业办事指南

外国人就业办事指南
外国人就业办事指南

外国人就业办事指南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就业工作的最新政策,为规范我市外国人就业办理流程,自9月1日起,企业如需办理外国人暨台港澳人员就业业务,需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通业务申请,具体如下:

申请业务开通所需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请写明公司情况,申请开通业务名称,公司指定办理人信息);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印章或印章清晰印模;

3、指定业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指定业务经办人需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并由公司提出申请,每个公司最多限定两人。如需更换业务经办人,请重新提出申请。如指定业务经办人为新入职人员,没有缴纳社保记录,可以有一个月的办理宽限期,在该时间段内办理相关业务,必须是持“一事一人一次”的法人授权书(一事一人一次:即办理一项业务,授权特定的人,且只能使用该授权书一次)。一个月后有缴纳社保记录方可继续办理相关业务。经办人办理业务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办理步骤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外国人入境工作之前,到当地人社部门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用人单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办理外国人入境工作的邀请函。

3外国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邀请函等材料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办职业(Z)签证。外国人持职业(Z)签证入境十五日内,到当地人社部门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入境三十日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4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只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和公安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才能在中国合法工作并且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一)依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

(二)条件:是指除公民个人和个体经济组织外的青岛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聘用的外国人,并且要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外国人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能

1、受理审核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受理审核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

(四)工作程序

1、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用人单位需填报《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式二份。(社保局网站下载或拿公章去大厅申领)。

(1)外国人来青工作的申请报告 (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聘用外国人的原因、简况、职务等,用人单位盖章);

(2)经本单位验印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证、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盖章;

(3)外国人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工作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

(4)外国人任职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

(5)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国外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附中文译件),或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福州南路85号)签发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六个月内有效);

(6)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含护照签发日期、有效日期及有效签证页);

(7)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公证时需附中文译件);

(8)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公证时需附中文译件);

(9)代办单位员工近两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注意事项:

(1)非市内三区的用人单位,需携带上述材料先到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后,方可到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过期不办延期手续。失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必须上缴发证机关,不得自行销毁。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需十五个工作日。

2、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

外国人持职业(Z)签证入境后十五日内,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用人单位需填报《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式二份。

需携带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正本;

(2)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福州南路85号)出具或确认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3)外国人有效护照、签证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正本及复印件);

(4)近期同版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

注意事项:

(1)非市内三区的用人单位,需携带上述材料先到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后,方可到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外国人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后,需在该外国人入境三十日内向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宁夏路272号)申办居留手续。

(3)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需五个工作日。

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

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 各企业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局: 为加强对外国人在本市就业的管理,规范外国人就业的申办与审批工作,现将《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 为加强外国人在本市就业的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对贯彻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上海市劳动局负责对外国人在本市就业的管理。 二、外国人在本市就业(包括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受派遣在本市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应当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以下简称就业证)。 三、持有《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及《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的外国人可免予办理就业许可证书和就业证。 四、本市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许可证书后方可聘雇;获准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入境后须取得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本市就业。 五、外国人在本市就业的岗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必需的,从事技术、管理或需要特殊技能国内缺少适当人选的岗位,且该岗位聘雇外国人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六、外国人在本市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不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爱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以及所从事的工作不能患有的疾病; 2、有确定的工作单位; 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适应的学历以及从事相应的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4、无犯罪记录;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6、男性一般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 七、外国人在本市就业应当持职业(z字)签证入境。对持其他签证入境后申请就业许可的,应在获取许可证书以后出境重新申办职业签证入境。 八、未持职业签证入境,申请就业并获取许可证书的下列人员,因情况特殊难以出境重新申办职业签证的,在提供有关材料后,可以直接申办就业证,并持就业证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证件: 1、按涉外项目合同约定受聘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2、为用人单位进口设备从事安装、调试和维修,期限不满一年的人员; 3、外商投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 九、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和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的随行家属要求就业,应当按本意见规定的审批程序申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并持就业证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证件变更身份手续。 十、用人单位聘雇外国人,应当在拟聘雇的外国人入境以前,向市劳动局申请就业许可,并提供下列文件: 1、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外国人申请函; 2、填写正确的《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3、拟聘雇外国人的工作经历及受教育情况证明;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知(政策、程序及要求等)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知 一九九六年,中国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外贸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发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对外国人来华就业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见附件)。 几个热点问题: 1、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答: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工作。 备注: 1、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十三条约定: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经咨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中央直属企业可直接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申请办理。 2、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才可聘雇外国人。 2、问: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如何申请?须办理什么手续? 答:①用人单位须为被聘用的外国人办理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需再确认)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 (二)聘用意向书; (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工作的资格证明; (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③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尔后,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具体负责签发 许可证书。 ④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由被授权单位(一般是外经贸局)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 ⑤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凭劳动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Z职业签证)。 ⑥用人单位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为外文,则须有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属境

外国人来华工作又有新规定!

外国人来华工作又有新规定!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新规定就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2017年3月28日,国家外专局、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已经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 2017年4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将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由原申办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改为统一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2017年4月1日起,持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可自愿换领新证件。 一、什么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直接在线打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对来华工作外国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分为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和其他外国人员。 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较《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在材料方面有何区别?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减少了申请函、许可原件或存根、中英文简历、推荐信等7份材料,增加了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认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2份材料。 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有何亮点? 新制度为外国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在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方面享有更多便利措施。其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亮点一:化繁为简 外国人在线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持有效护照或证件即可至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取消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申办环节。其中,外国高端人才将享受“绿色通道”,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办理签证入境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则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亮点二:采用承诺制 对外国高端人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其工作资历、专业技术或学历证明也实行承诺制。 亮点三:办理期间短,许可期限长 工作许可申办、延期、注销等,办理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工作许可期限最长可达5年。

外国人就业管理规定

外国人就业管理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外国人就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外国人就业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就业许可

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八条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第11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就业许可 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八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许可证书和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 第九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外国人来华工作手续办理流程2

外国人来华工作手续办理流程是: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 到中国驻境外大使馆或者香港特派员公署领取临时工作签证-- 入境-- 外国人就业证-- 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首先应在外国人入境之前为该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所需外国人材料 官方要求外国人年龄须在24-60岁之间 1 护照复印件(相片页,有效期须6个月以上,如曾来华,须提供最近一次的出境记录。) 2 二寸白底或蓝底照片一张 3 境外人员体检证明复印件 4 中文简历 5 本科或本科以上学位证书和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学历中文翻译件(盖翻译公司公章) 7 本科毕业后境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如在境内工作过,可提供境内两年工作签证或两年就业证的复印件),工作经验累积2年即可。 8 工作经验中文翻译件(盖翻译公司公章) 所需公司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 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此项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合资企业提供) 3 公司章程复印件 4 合资合同复印件(合资、合作企业提供) 5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此项内资企业提供) 6 聘用外国人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摩纳哥聘用原因、职务、盖公章) 7 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位带董事会决议,盖公章) 8 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份(在申办单位处盖公司公章),二寸招聘一张贴表上 外国律师事务所或国内律师事务所所聘外籍货台港澳人员,凭市司法局颁发的有效证件并经市司法局盖章后携上诉有效文件办理。 注意事项: 1、请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携相关有效文件到窗口办理申请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外省市企业在京分支机构均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聘用副总以上职位人员的,设董事会的须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2/3以上成员签字的决议;不设董事会的提交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负责人签字的决议; 4、《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期,过期不办有关手续的,许可证书自动失效。 第二步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办理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北京市商务局 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官方名称叫做“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常见问题问答

外国人来华工作xx常见问题问答 1、什么是外国人来华工作xx? 答: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 2、外国人来华工作xx的依据是什么? 答: 《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审批对象和申请条件?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⑴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⑵xx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外部流程是什么? 答: ⑴外国人在境外: 申请许可通知—工作签证(中国驻外使领馆)—入境—申请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 ⑵外国人已入境: 符合一定条件的已入境申请者可以申请境内直接办理许可证: 申请xx证—工作类居留xx(出入境) 或者: 申请许可通知—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申请许可证 5、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内部流程是什么? 答: ⑴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网上提交后直接到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委托专门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的,需在线登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用人单位与专门服务机构经办同志一并至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 ⑵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15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

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申报端使用说明0版本

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申报端使用说明1.0版本

目录 一、系统访问 (3) 二、用人单位操作指南 (3) (一)用户注册 (3) (二)单位基本信息管理 (6) 2、经办人管理 (6) 3、密码修改 (7) (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 (7) 2、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15)

一、系统访问 (一)系统访问地址: (二)浏览器推荐:IE10级以上、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 二、用人单位操作指南 (一)用户注册 1、用户打开浏览器输入网站地址,打开如下图所示的网站首页: 2、在网站右侧有系统登录/注册框,如果是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按钮,即可进入注册提示页面,如下图: 阅读完提示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入注册信息页面。如下图

3、将鼠标放置填写说明上会给出填写提示录入信息后点击保存,可导出注册表(建议导出留存备份,企业需要将注册表打印盖章后,拍照后作为电子附件进行上传),然后点击下一步完善注册信息,如图: 4、进入下一步后,进入附件上传页面,首先选择附件名称,然后通

过浏览按钮选择文件,最后点击上传按钮上传附件,如果有多个附件,按照上面的顺序多次操作即可,详细如下图所示: 5、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经办人维护页面,增加经办人后点击提交注册按钮,受委托的专门服务机构可以增加2个经办人员,非受委托的专门服务机构可以最多增加3个经办人员。系统会自动按照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在数据库中进行比对,如果该人员已经被其他企业录入则提示该人员不能被录入。如下图 提交成功后页面会跳转到信息已提交待审核页面 信息提交后,用人单位需要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柜台办理单位审核业务,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办理正常的相关业务,未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不能办理相关业务。 6、单位信息提交后,需等待管理人员审核,在未审核的状态下,用户登录系统将显示“单位基本信息”,“经办人管理”,“密码修改”模块,如果想要维护相关信息需要点击基本信息下的撤销申请按钮,将企业申请变成未提交状态,才能继续操作,维护后再到提交审核信息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就业许可 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许可证书和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 (一)由我国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二)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 (三)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 (一)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 (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 1、外国当地劳动部门批外国人就业许可 2、外国当地商务局批来华工作邀请函 3、持以上资料到中国驻外国使馆申请工作签证 4、进入中国后先到所属派出所办临时住宿证明 5、体检 6、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就业证 7、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事科办理居留许可 每一步的具体操作和需要材料如下: 如果本人不在中国,且没有工作签证,就需要自己在外国(不能在中国)先行办理就业许可,和邀请函,然后去中国驻外国使馆申请工作签证 第一步:就业许可申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为公司为合资公司,还需要提供公司社保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表和批准证书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报告申请(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务董事会决议及2/3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签字并由公司盖章,同时提供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 5.外国人的中、英文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翻译件(四年正规本科以上学历原件) 6.外国人的有效护照首页复印件 7.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证明,需要前单位盖章,外文需要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8.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境外中国大使馆制定的体检机构出具) 9.外国人的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 10.二寸照片一张 11.委托书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第二步:申请工作邀请函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外商来访报告表盖章 3.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4.就业许可复印件(需要对方提供拟定来华的时间,申请地点,入境地点) 5.如果有家属陪同一起申请工签,需要提供家属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 持第一、第二步办理的就业许可证和工作邀请函去外国当地的中国领事馆办理工作签证。 进入中国后 第三步:临时住宿证明 1.护照, 2.租房合同或酒店长包方合同 3.到所属派出所办临时住宿证明 第五步:体检 1.护照 2.当地卫生检疫局出具或者确认健康证明(体检如果是境外指定医疗机构需要在北京做确认)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

工签办理有四个步骤: 1,劳动局申请就业许可 2.商务局申请工作邀请函 3.境外申请临时Z (如果人在北京工作,而且是非受限国家可以直接转工签,不用开函出境) 4.回来中国,去劳动局申请就业证, 5.申请一年居留许可。 外国人办理工签需要本科学历原件,2年海外工作经验证明,年龄24-60之间 1、外籍人士来华邀请 一、1、2次来华邀请函: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 2、用公司文头纸打印的邀请函式样,其内容必须包括:被邀请的外方单位名称、国别、人数;被邀请人姓名、性别、职务、护照号码;来华日期、每次来华停留天数;受理签证的我驻外使(领)馆名称。 1次、2次来华邀请函由公司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二、办理北京机场口岸单次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经业务部门经理签字审批; 2、填写《签证通知表》; 3、委托单位就委托邀请事宜给我公司的委托书; 4、被邀请人简历。 北京机场口岸单次签证来华邀请函由公司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三、半/一年多次来华邀请函: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须由业务部门经理、外企综合服务部签署意见;

2、用公司文头纸打印的呈报文式样,其内容必须包括:被邀请的外方单位名称、国别、人数;被邀请人姓名、性别、职务、护照号码;来华日期、每次来华停留天数;受理签证的我驻外使(领)馆名称。 3、委托单位就邀请事宜给我公司的委托书; 4、委托机构的简介; 5、被邀请人简历。 多次来华邀请函须呈报贸促会,由贸促会审批签发《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2、企业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许可 一、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批准证书、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合资、合作企业的复印件);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位带董事会决议);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 (大学本科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体检证明的复印件); 6、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申办单位处盖章); 7、近期二寸照片一张贴表上; 8、委托书; 9、外文的翻译件需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二、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在外国人入境前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履历证明、资历证明如是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盖翻译公司公章。

外国人来华就业流程详细说明

外国人来华就业流程及所需资料详细说明 一、外国人来华就业流程 就业许可证商务邀请函来华签证临时居住证就业证居留许可证 二、各程序所需资料详细说明 (一)、就业xx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无需盖公章)。如果聘用的外国人是副总以上职位还需要提供公司章程; 2、聘用外国人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公章,见附件一);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或协议(副总以上职位带董事会决议,需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二); 4、内资公司聘用外籍人员需带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无需公章); 5、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学历证书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且需大学本科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证明(原件)需要用原单位带有公司LOGO的信纸,要有原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学历证书和工作经验证明必须为外文,需找一家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并盖翻译公司的公章(公章上要有“翻译”字样)。 6、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就业许可时要同时出示,如是外文也要翻译成中文,中英文对照的不用翻译);此证明去外国人所在国的中国使馆指定医疗机构办理。 8、外国人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不限底色) 办理地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层窗口办理。乘坐800 路,803路到陶然公

园桥东下车即到。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费用情况: 免费办理。 (二)、商务邀请函 再按其审核意见准备材料。 2、以办理工作签证为例。除需准备申请外商来访报告表外,还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劳动局颁发的就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入境人员护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审批单(查询审批结果时,显示审批通过页)。上述材料均需单位盖公章,原件除外,但是单位介绍信必须盖公章。 3、单位持以上材料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办公楼一层11 号窗口换取《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如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 办公地址: xxxx 朝内小街。 乘车路线:420 路至朝内小街下车即到。 费用情况: 免费办理。 (三)、来华签证 需单位提供许业许可证原件及《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由申请来华人员去其居住地中国使馆办理来华签证。来华人员个人所需提供资料不详。 (四)、临时居住证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 的步骤如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 1、外国当地劳动部门批外国人就业许可 2、外国当地商务局批来华工作邀请函 3、持以上资料到中国驻外国使馆申请工作签证 4、进入中国后先到所属派出所办临时住宿证明 5、体检 6、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就业证 7、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事科办理居留许可 每一步的具体操作和需要材料如下: 如果本人不在中国,且没有工作签证,就需要自己在外国(不能在中国)先行办理就业许可,和邀请函,然后去中国驻外国使馆申请工作签证 第一步:就业许可申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为公司为合资公司,还需要提供公司社保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表和批准证书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报告申请(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务董事会决议及2/3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签字并由公司盖章,同时提供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 5.外国人的中、英文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翻译件(四年正规本科以上学历原件) 6.外国人的有效护照首页复印件 7.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证明,需要前单位盖章,外文需要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8.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境外中国大使馆制定的体检机构出具) 9.外国人的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 10.二寸照片一张 11.委托书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第二步:申请工作邀请函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外商来访报告表盖章 3.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4.就业许可复印件(需要对方提供拟定来华的时间,申请地点,入境地点) 5.如果有家属陪同一起申请工签,需要提供家属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 持第一、第二步办理的就业许可证和工作邀请函去外国当地的中国领事馆办理工作签证。 进入中国后 第三步:临时住宿证明

外国人在华申请工作居留许可

外国人在华申请工作居留许可 第一步: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5天左右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2.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3.聘用意向书 4.拟聘用外国人履历证明(学位证书) 5.拟聘用外国人从事该工作资格证明(相关工作经验的 简历) 6.拟聘用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 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有可能在办理Z签证时才要) 7.拟聘用外国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外国人护照复印件 9.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提交-可能要看一下原件) 第二步:用人单位凭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签证通知函 1.用人单位须向市外事办或商务委申请签证通知函(具 体城市有所不同) 2.应凭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通 知函电(径发有关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第三步:出境(一般去香港)申请职业签证 申请人(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凭劳动部签发 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 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 申请职业签证。 申请签证时,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 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 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 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6.《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7.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 体健康证明(可能) 第四步:申请《外国人就业证》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北京人社局)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 企业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所需材料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盖单位公章)一份, 2.近期二寸证件彩色照片两张; 3.《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4.体检证明原件(由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 的健康证明); 5.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护照首页和“Z”签证 页); 6.在京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表》原 件和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注意事项:①属境外单位派 遣,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相应证明,并注明聘 用期限;②劳动合同或其他材料如是外文,需提交专业 翻译公司确认盖章<应为公章>的翻译原件);

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29号)

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6〕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公安厅(局)、外事办公室、外经贸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局及有关部门,各驻外使、领馆、处: 为了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范与此相关的就业和聘用行为,依法保护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及聘用外国人的单位的合法权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制定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现予颁布实施。 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劳动、公安、外事、外经贸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须在每年年终将执行情况报劳动部。 目前已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凡不属于本规定第九条所列人员,又未领取就业证的,应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两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证申领手续。劳动部门应为符合条件者办理就业证,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就业。逾期不办的,按非法就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 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

外国人办理就业证详细流程及所需资料

外国人办理就业证 2014-2-19 王小燕 通过打12333询问,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对公司没有要求,只对外国人有要求。只要是在中国工商合法注册的公司(包括外国公司在中国的代表处)都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办理就业证的流程:先带好资料到上海市外国人就业中心(梅园路77号4楼)办理就业许可证(同时要办理一下“办理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用户卡”,如已有,就不办)——到上海外办办理邀请确认函——把就业许可证和邀请确认函、公司邀请信寄给外国人——外国人到中国驻其国家领事馆办理职业签证——入境后,再到上海市外国人就业中心办理就业证,其实最后一步还要去出入境管理局办理一下居留证(需要体检)。. 一、办理就业许可证 (一)申办条件: 1、身体健康,不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 病等传染病,以及所从事的工作不能患有的疾病; 2、有确定的工作单位; 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适应的学历以及从事相应的 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4、无犯罪记录;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6、男性一般18至60周岁;女性一般18至55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材料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均为复印件); 3、外国人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 位盖公章),简历要写全,时间不能有断点; 4、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技术技 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 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国外单位出具的推荐函职位要与到公司 所担任的职位一致。

外国人来中国工作签证办理流程

外国人在xx就业的流程 第一,外国人与中国的雇主签定《聘用意向书》。 第二,雇主到到当地劳动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聘用外国人原因报告 3.聘用意向书 4.外国人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及护照复印件 5.近期健康证明复印件 6.填写外国人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 第三,雇主到所属区商务局及市商务局审批核准后,可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工作邀请函(通知签证函)》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须提供: 1.外国人就业xx 2.xx 3.护照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四,外国人凭《工作邀请函》《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到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Z签证)。 第五,外国人来华后,与雇主签定《雇用合同》。

第六,雇主应在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和《雇用合同》及外国人有效护照到就业城市当地的劳动局为其办理《就业证》。 第七,外国人应在入境后的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 -----------------------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 外国人在华工作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一般是Z类签证(12个月长度),签证到期后可在中国境内延长;那些持有其他类签证(如L、F类)的、已经在华的外国人,如获得工作机会,可在中国境内当地办理签证转签事宜;持有X类签证的外国留学生,如获得工作机会,他们需出境一次,在境外(如香港)申请新的签证。 申请Z类签证时,外籍人士需要向中国海外使领馆(或中国出入境管理机构)出示提供正式的“雇佣合同”。 --------------------------- xx雇主的义务与责任 详尽的岗位描述、要求和待遇: 为尽快聘请到合适的外籍人才,用人机构需制定详细的岗位描述和待遇计划,它包括岗位描述(岗位名称、聘用期、试用期限、职责、工作汇报对象、每天工作时间长度等)、对应聘人员的要求(年龄、母语、中文程度、其他外语要求、专业背景和受教育程度、是否已在中国境内、电脑操作技能等)和待遇(工资或生活补贴、休假安排、是否承担其国际旅费、住房、保险、膳食安排等)。 如聘用实习生,还要说明是否有正式聘用机会、实习证书等事项。 工作计划和指导: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相关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相关规定: 总原则 中国政府鼓励外商来中国投资,鼓励中国劳动力市场短缺的、具有高级管理和技术的外国人来中国就业。为规范外国人中国就业行为,保障合法就业的外国人权益,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6年1月22日联合颁布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使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道路。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第一,引进外国人来中国就业,要以有利于促进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维护我国公民的就业权利、保证社会稳定为出发点;第二,统筹考虑国内劳动力市场供求和就业状况,积极鼓励外国高级技术、管理人员来中国就业,严格控制一般劳务人员来中国就业;第三,对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实行就业许可制度,制定具体标准和范围,作为合法就业的依据;第四,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出入境管理,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界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对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要求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的岗位,其含义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本行业系统内部没有适合该岗位的人员;二是在劳动力市场上招不到合适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经文化部批准并持文化部签发的《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除外。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的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上述第一项年满18周岁,指在中国就业外国的最低年限;身体健康,指拟被聘用的外国人应有本国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健康证明。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办理流程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办理流程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working visa)表示允许外国人入本国国境并可以从事工作的签证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工作证明。 对外国人,一般均是根据申请者的身份和入境目的发给不同的入境签证,如旅游、探亲、移民、留学、工作等签证,并限制入境后的居留时间。 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是委托代办,还是自己直接办理,一般需要办理以下几个证件: 1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2 、外国人来华邀请函 3、Z签证(入境之后有效期为30天) 4、外国人就业证 5、外国人居留证(取到这个证件回执就是办结成功,10天后可领取护照) 专业顾问整理了办理各项证件的相关材料及流程,供专业人员进行参考和交流,如果是企业初次办理,建议找专业的机构代办,因为其中的流程非常繁琐,很多细节不注意就可能导致办理不成功。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的办理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六)拟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岗位。 需要聘请外国人的公司需要提供资料 1、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国际旅行证件(护照) 2、就业申请人健康状况证明(提供日期半年之内的体检证明,如就业申请人未入境,需提供境外医疗机出具近期的健康证明,如体检证明是非中文,请提供中文翻译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就业申请人履历证明(包括曾经就业单位名称、所在国家城市、起止时间、任职部门和职位、具体工作内容等,其中工作经历年份需完整,时间写到至今,如期间无工作需写明待业,有在中国其他城市工作的经历,须提供注销证明。由就业申请人签名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中文原件1份)(简历) 4、就业申请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主要指相关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申请人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若无相关工作经验,如曾经服务过的用人单位出具的推荐函等亦可。材料除英文,日文可由用人单位自行翻译加盖公章,其他语种需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翻译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最高学历证书) 5聘用意向书 6、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原因报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原件1份)内容包括;①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规模、员工人数以及外国人占员工总数比例等;②就业申请人的岗位不能由国内人员担任的原因以及职务和技能特长等; 7、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8、《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6张2寸相片(蓝底色)、 9、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劳动合同 10、前年跟今年的国地税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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