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2013年曲靖宣威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3年曲靖宣威市事业单位招聘82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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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国民教育或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条件的未就过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26635178.html,)、《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26635178.html,)、《宣威市政府门户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26635178.html,)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和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2人。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宣威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核交费有效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 7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 7月 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6、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方能报考;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8.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薄》)、《毕业证书》、“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有加分情况的须出具笔试政策性加分证明、学历认证材料、考生未就过业保证书、已婚人员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以上材料资格复审前必须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因以往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网站、要求

(一)报名方式

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二)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0:00—7月26日24:00

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26635178.html,)

报名流程详见6月25日在规定网站公告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考生,须于2013年8月25日至笔试考试结束日通过《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下载打印。

(四)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采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交费流程详见《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规定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及办理事项详见《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五)学历性质认定

详见《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考生在应聘前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26635178.html,)进行自我查验,查验不到的考生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科目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1.《专业知识》考所报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专业知识》考试类别根据《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将招聘岗位专业归并为18个考试类别,实行“并类考试”,各招聘岗位所属考试类别详见《宣威

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综合知识》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参考教材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3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13年 8月3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14:30—17:00考《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曲靖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政策性加分

1.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加分分值及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详见规定网站上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办理时限

⑴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 8月26日-8月29日到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9月5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⑵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9月12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

七、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笔试成绩并列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2.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详见《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9月25日至9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一周前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26635178.html,/xlcx)中查询本人学历信息。若查询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在资格复审时已进行过两次递补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递补过一次的岗位,进行第二次递补。

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按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各招聘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方案的有关内容。

3.有关事项

⑴面试方式届时详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方案有关内容。

⑵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⑶面试总分为100分。若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⑷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

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将书面考核材料报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前,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4.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宣威市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

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

曲靖市纪检监察机构和曲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宣威市纪检监察机构和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方案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0874—7162245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46

附:宣威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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