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作为犯罪毕业论文

题目:论不作为犯罪专业:安全保卫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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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作为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4)

二、不作为犯罪的实例分析 (4)

三、不作为犯罪理论的发展 (6)

(一)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发展 (6)

(二)不作为犯罪的主观心态发展 (7)

四、结语 ..........................................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论不作为犯罪

摘要:刑事法律在现代社会中扮演中重要的角色,一方面需要打击侵害法益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也要承担起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作为义务的来源于范围决定了不作为犯罪发展的主要方向。任何理论都必须具有受到一定价值取向的指引,不作为犯罪中的作为义务要求就最能体现这样的价值取向。刑法一方面要打击已经产生的具有主观恶性的犯罪人,另一方面也要避免因为苛重的刑罚激发行为人更强的主观恶性。关注不作为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一方面有助于促进不作为犯罪理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行为人的心态进行区别对待,使其承担基于行为和主观恶性相应的刑事责任。

关键词:不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作为义务

刑事犯罪的形式、手段、行为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的发展。从传统的自然犯到现代社会的法定犯,从以作为方式为主要行为方式的犯罪到作为与不作为共存的犯罪行为方式等等。刑事法律对犯罪的规制,以及刑事法律的不断完善,为打击犯罪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刑事法律在现代社会中扮演中重要的角色,一方面需要打击侵害法益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也要承担起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近代刑法及刑法理论关于犯罪的规定多侧重于作为犯罪,对不作为犯罪则极少关注。“行为问题是刑法理论的基础问题。现代犯罪构成理论普遍将行为作为犯罪构成的必备要素和追究刑事责任之前提。”1不作为犯罪比作为犯罪要复杂得多。不作为犯罪的划分是在刑法四要件理论下的客观方面下的行为范畴内的。其作为刑法理论中的组成部分包含特定的行为内容,以及特定社会危害性的犯罪。不作为犯罪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刑法学上争论的焦点,观点虽然各不相同,但实践中对这三个问题的处理基本上是一致的,即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形式,具有行为性,可以构成犯罪,“不作为不等于无”。基于此,不作为犯罪在刑事法律的规制中具有积极的意义。

1欧锦雄:《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性》,载《法学研究》,2003 年第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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