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

保密法
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九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十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十六条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八条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第十九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二十条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条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第二十六条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十七条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发布,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八条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三十条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十一条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第三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十三条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范围。

第三十四条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关、单位委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六条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七条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三十八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第四十二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国家秘密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十四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第四十六条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关,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第四十七条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第五十三条本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密法测试题及答案

2017最新保密法测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年月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经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 发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2.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3年以下、或者。 3.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 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和、国家秘密。 4.国家秘密保密期限为: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年,机密级事项 不超过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年。 5.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一项。 二、判断题(对下列各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 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将手机连接到涉密计算机上充电,不会发生泄密。 (

)4.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5.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 的损害。() 6.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7.普通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下,不存在泄密隐患。()8.过失泄露一项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可不予立案,在单位内部处理。()9.未经相关保密工作部门批准,不得向境外邮寄密品、密件或随身携带密品、密件出境。() 10.涉密人员脱离单位,都应与原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A.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B.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C.按照领导的意图确定

xx局学习新保密法情况汇报

学习贯彻新《保密法》情况汇报 根据xx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宣传学习贯彻新《保密法》,广泛深入开展新保密法宣传学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我局学习贯彻《新保密法》情况汇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xx文件精神,我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保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动员和号召全局人员进行学习,自觉遵守新保密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机关的保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各项保密工作制度。并作了《新保密法》宣传学习贯彻活动部署,为全面开展保密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加强保密意识。 为确保保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深入学习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大力普及保密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法制意识”这一主题,对新保密法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以保密宣传教育主题为核心,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保密法等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总结保密规章、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安全、技术防范等方面的经验与成效,切实把《新保密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落实保密措施。

我局在保密宣传活动期间,采取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对各科室、单位的涉密文件的保管、使用和销毁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保密工作均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办理,职工防范意识和保密技术基本能够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需要。近年来,未发现和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确保了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 四、深化保密学习。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局保密领导小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保密法,通过集中培训、自学、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使干部职工掌握了保密法律、法规、政策的基本内容和保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为推动保密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业务素质,增强了保密法制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知识测试题_及参考答案

《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知识测试题 (共100分)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下简称《保密法实施条例》)对机关、单位保密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作出规定,要求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2.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和考核,是提高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推动保密法规定的各项保密管理制度实施的重要手段。 3.根据工作职责,机关、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要担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管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 4.《保密法实施条例》共 6 章45 条。 5.保密事项范围是对保密法规定的国家秘密基本范围的具体化,是机关、单位定密的直接依据。 6.根据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简称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7.定密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专人负责。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 8.对本单位产生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应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9.定密授权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授权机关应当对被授权机关、单位履行定密授权的情况进行监督。 10.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计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计算。11.专门负责定密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密定培训,熟悉定密职责和保密事项范围,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12.机关、单位对符合保密法的规定,但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的不明确事项,应当先行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自拟定之日起10 日内报有关部门确定。 13.机关、单位对已定密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在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前,对有关事项应当按照主张密级中的最高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4.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15.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确保销毁的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16.机关、单位应当加强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使用管理,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管理和安全审计,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 17.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系统的密级,按照分级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18.机关、单位采购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应当根据国家保密规定确定密级,并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机关、单位应当对提供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出保密管理

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人民日报》 2014年2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6号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4年1月17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研发工作。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本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收支计划。 第五条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第六条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 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第七条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八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称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 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充分论证,听取有关机关、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

保密法试题及答案97712

保密管理知识考试参考题 一、填空题 1.2010 年 4月 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发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2.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预防、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于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4.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5.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秘密的具体范围确定密级。 6.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7.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8.秘密文件、资料汇编本,应当按所汇编秘密文件、资料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密级标志和进行保密管理。 9.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的笔记本和其他形式的涉密载体,要做出与原件一致的国家秘密标志和进行同样措施的保密管理。 10.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一项义务。 11.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人员。 12.涉密人员上岗前要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定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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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秘密法 单选题: 1、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D 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后再采取保密措施。 2、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掌握保密(),签订保密(),严格遵守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C 教育培训,知识技能,承诺书规章制度 3、《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规定。 A中央军事委员会 4、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D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绝密级国家秘密。

5、《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D县级 6、《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A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7、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A绝密级 8、《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机密级国家秘密是()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A重要的,严重的,一般的

9、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 C依法公开 10、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管理()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的保密工作。 D本机关和本单位,本系统 11、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年,机密级不超过()年,秘密级不超过()年。 B三十,二十,十 12、《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涉秘程度实行() B分级保护 13、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 B解密的条件 14、《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

《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密制度》试题

《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密制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保密法实施条例》共有()。 A A.六章四十五条B.六章四十条C.五章五十三条 2、《保密法实施条例》自()起实施。 B A.2010年10月1日 B.2014年3月1日 C.2014年1月17日 3、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知悉的事项。 C A.县处以上领导干部 B.共产党员 C.一定范围的人员 4、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 A A.绝密、机密、秘密 B.绝密、机密、一般 C.秘密、机密、一般 5、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机密级不超过(),秘密级不超过()。 B A.四十年;三十年;二十年 B.三十年;二十年;十年 C.二十年;十五年;十年 6、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批准。 B A.本机关、单位的涉密载体管理人 B.机关、单位负责人 C.本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人 7、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 B A.保密要害部位;重要保密单位 B.保密要害部门;保密要害部位 C.保密监管单位;重要保密单位 8、涉密计算机是指在工作中运用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功能,处理涉及()的计算机。 B A.内部信息 B.国家秘密信息 C.政务信息 9、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

签订(),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B A.保密责任状B.保密承诺书C.保密协议书 10、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C A.保密法律法规 B.保密形势 C.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 11、各级机关、单位对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及时确定密级。 C A.保密法实施办法 B.保密规章制度 C.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12、收发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手续。 A A.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 B.交接 C.签字 13、领导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应在()进行。 A A.办公场所B.家中C.室外 14、销毁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手续,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送到()指定场所监销。 C A.清点;公安部门 B.交接;上级机关 C.审批、登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15、国家秘密的标志方式为()。 C A.密级 B.密级+保密期限 C.密级+“★”+保密期限 16、制作秘密文件、资料,应送()印制。 C A.一般印刷厂 B.内部印刷厂 C.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 17、分发涉密文件、资料的各种等级清单,要保存(),以备查询。 C A.1年B.3年至5年C.10年 1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B A.故意B.故意或过失C.过失 19、某领导外出时提包被窃,找回后发现包内钱物丢失,涉密文件完整无缺。这一事件()。 C A.属于泄密事件 B.不应视为泄密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全文)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全文)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保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研发工作。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本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收支计划。 第五条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第六条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

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 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第七条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八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称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 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充分论证,听取有关机关、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第九条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人员为定密责任人。 专门负责定密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定密培训,熟悉定密职责和保密事项范围,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

学习贯彻《保密法》情况总结

学习贯彻《保密法》情况总结学习贯彻《保密法》情况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分局保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保密能力,推进分局保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确保分局秘密安全,按照区委保密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市委保密委开展学习贯彻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攀西密办〔20XX〕5号)要求,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开展了《保密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现将学习惯彻《保密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学习宣传贯彻《保密法》工作顺利开展,分局成立开展学习贯彻《保密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本次学习贯彻《保密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敬小明 副组长:王培强谢良仲舒昌文李明海陈学艳 成员:机关各股室代管事业单位 结合我分局实际,制订具体方案,积极采取措施,抓好了落实学习贯彻《保密法》工作。 二、自查自纠 (一)加强学习。分局公务员参加了全市公务员《保密法》统一培训,事业编制人员和临聘人员参加了分局组织的

学习。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营造了浓郁的氛围。 (二)加强管理。我分局结合实际对办公室、土管科、矿管科等保密要害部门加强了保密管理工作,对涉及科室的人员分层签订了等级保密协议书,对涉及分局秘密的电脑、u盘等涉密载体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进行了登记确认,并建立了使用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三)加强自查。我分局按照,《保密法》相关规定,对我单位各股室和代管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定密、解密及密级变更符合有关规定,保密措施到位,涉密人员实行了分类管理,无《保密法》第48条规定的12中禁止行为。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三、严肃整改 针对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上存在的不足,我分局积极采取严格措施。封闭该封闭的计算机接口,u盘等涉密载体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制度,制定了网络管理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 四、强化措施 我分局严格按照《保密法》要求,依法行政,强化管理。切实贯彻落实《保密法》规定,严格执行文件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涉密人员分级管理制度,泄密倒查制度等。通过管理,尚未出现一起泄密事件,确保了分局秘密安

《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知识题

《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知识题 科室(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下简称《保密法实施条例》)对机关、单位保密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作出规定,要求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2.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和,是提高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推动保密法规定的各项保密管理制度实施的重要手段。 3.根据工作职责,机关、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要担负的责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管好的保密工作。 4.《保密法实施条例》共章条。 5.保密事项范围是对保密法规定的国家秘密基本范围的,是机关、单位定密的直接依据。 6.根据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简称,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和。 7.定密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专人负责。实施条

例第九条规定,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 8.对本单位产生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应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确定。 9.定密授权应当以形式作出。授权机关应当对被授权机关、单位履行定密授权的情况进行监督。 10.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日起计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计算。 11.专门负责定密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熟悉定密职责和,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12.机关、单位对符合保密法的规定,但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的不明确事项,应当先行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自拟定之日起日内报有关部门确定。 13.机关、单位对已定密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在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前,对有关事项应当按照主张密级中的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全文)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2020新版《保密法》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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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库 1.国家秘密区别于其他秘密的关键是(A )。A.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B.依照法定程序确定C.在一定时间内保密D.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2.新修订保密法自(B )起施行。A.2010 年4 月29 日B.2010 年10 月1 日C.2010 年10 月7 日D.2010 年4 月30 日 3.我国保密工作体制的核心是(A )。A.党管保密B.一个机构,两块牌子C.依法管理D.依法行政 4.保密工作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将(C )控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防止泄露或被非法利用,由国家专门机构组织实施的活动。A.秘密 B.敏感信息C.国家秘密D.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

5.(D )是党中央统一领导党政军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A.国家保密局B.国家安全委员会C.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D.中央保密委员会 6.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垂直管理的单位,保密工作(A )。A.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B.以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C.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双重管理D.自主管理,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 7.在保密工作手段上,要积极建立(D )的综合防范体系,不断提高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和风险的能力。A.攻防一体B.专兼结合C.知己知彼 D.“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 8.(D )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A.各级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与保密工作机构B.各级党委保密委员会与保密工作机构C.各级党委保密委员会与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D.各级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与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9.我国最早的保密立法始于(A )。A.西周B.秦汉C.隋唐D.明清 10.下列(D )不属于保密法制的功能。A.规范功能B.引导功能C.制

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知识题

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 例知识题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知识题 科室(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下简称《保密法实施条例》)对机关、单位保密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作出规定,要求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2.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和,是提高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推动保密法规定的各项保密管理制度实施的重要手段。 3.根据工作职责,机关、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要担负的责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管好的保密工作。 4.《保密法实施条例》共章条。 5.保密事项范围是对保密法规定的国家秘密基本范围的,是机关、单位定密的直接依据。 6.根据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简称,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和。 7.定密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专人负责。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

8.对本单位产生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应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确定。 9.定密授权应当以形式作出。授权机关应当对被授权机关、单位履行定密授权的情况进行监督。 10.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日起计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计算。 11.专门负责定密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熟悉定密职责和,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12.机关、单位对符合保密法的规定,但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的不明确事项,应当先行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自拟定之日起日内报有关部门确定。 13.机关、单位对已定密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在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前,对有关事项应当按照主张密级中的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4.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15.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确保销毁的国家秘密信息。

新《保密法》解读

新《保密法》解读 保密法的修订过程 1995年12月中央正式决定修改保密法。经过较长时间的调研、论证和试点工作,国家保密局起草了修订方案,于2003年和2006年两次在全国范围征求意见,形成了修订草案,于2007年12月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先后两次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并多次召开协调会,对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2009年4月1日,保密法修订草案经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9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1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其间,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提出的意见,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保密资质单位进行了调研,对草案作了修改完善。2010年4月26日至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审议,4月29日下午,修订草案以高票获得通过。 保密法修订后定密制度取得的进展 在保密工作中,定密是一项源头性工作。只有先把密定准了,才能做到既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次保密法修订的重点之一,就是改进定密工作,努力形成定密权责明晰、程序规范、解密及时、监督有力的科学定密机制,提高定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修订中取得的进展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上收定密权限,不再赋予县级机关定密权和地市级机关绝密级定密权。二是明确保密期限,一般情况下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三是建立定密责任人制度,强化定密责任。四是健全解密制度,既有自行解密,也有审查解密。这些规定将有利于缩小秘密范围,减少定密随意,降低保密成本,实行精确高效管理。

百万网民学保密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保密法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 1、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共有( C )。 A、五章三十四条 B、五章三十五条 C、六章五十三条 2、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 C )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A、2010年1月1日 B、2010年10月1日 C、2010年4月29日 3、制订保密技术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制订保密技术装备体制标准,并督促有关部门配备达标。这是( B )的职责。 A、各级党委保密委员会 B、各级政府保密工作部门 C、中央国家机关保密工作机构 4、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 B ) 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A、监督或管理 B、主管或指导 C、检查或督促 5、国家秘密是关系( A ),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A、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B、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利益 C、国家的安全和民族的利益 6、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 B )规定。A、其他有关部门B、其他中央有关机关C、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 7、机关、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 ( C ),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A、岗位培训 B、警示教育 C、保密教育 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 C )。 A、给予警告处分 B、进行批评教育 C、给予行政处分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关于政党的秘密事项的正确表述是( C )。 A、政党的秘密事项经保密工作部门确认后,属于国家秘密事项

B、政党的秘密事项与国家秘密性质不同,不属于国家秘密事项 C、政党的秘密事项符合保密法有关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10、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 A )。 A、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B、绝密和机密两级 C、秘密和机密两级 11、( C )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本行政区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 A、省级 B、市级 C、县级 12、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臵( A )或者指定人员,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保守国家秘密的日常工作。 A、保密工作机构 B、管理工作机构 C、业务指导机构 13、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应当在( B )公布。 A、社会范围内 B、有关范围内 C、机关、企事业范围内 14、对某一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C )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A、地市 B、县(区) C、直辖市 15、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 C )决定。 A、原确定密级的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决定 B、原确定密级的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决定 C、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16、对于国家秘密保密期限已满而未收到原定密机关、单位延长保密期限通知的,该项国家秘密可以( A )解密。 A、自行 B、由上级机关 C、由保密工作部门 17、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 A )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A、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 B、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或上级保密工作部门 C、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

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知识测试题及参考答案

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下简称《保密法实施条例》)对机关、单位保密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作出规定,要求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2.根据工作职责,机关、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要担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管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 3.定密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专人负责。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 4.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计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计算。 5.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6.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确保销毁的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7.机关、单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8. 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9.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配备、安装音频和视频输入设备。 10.不得在非涉密办公网络和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 11.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该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 12. 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单台计算机,应当根据所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 古人云“时时检饬,谨言慎行,守口要密,防意须严”,说的是君子保守秘密修德养性的处世之道。“秘密”二字各有一“必”,也就是为“心”加了一把保险锁。而守口如瓶,一诺千金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君子之道。近段时间,单位组织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在此次学习中,大家感慨颇深,强烈地意识到,在信息化长足发展的今天,如何在新时期做好保密工作俨然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在此,结合学习的感想而言,谈一下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所获得的一些体会: 保密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它既是我们 党成立以来秘密工作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也是在当前国际国内社会环境发 生深刻变化、科技革命日新月异发展新形势下的迫切需求。在新形势下,保密对象、保密领域和保密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其越来越不能适应保密工作的新要求。新修订保密法的公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多年来全国保密工作理论和制度的最新发展,体现了我国保密工作实践的创新成果,对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保密实施条例》的亮点 (一)新《保密实施条例》在总则部分, 强调了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依法管理等原则, 增强了保密管理必要措施和规定。 在定密方面,规定了定密权限、定密责任人、解密审查、定密监督等内容。在保密措施方面, 增加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保密审查、涉密人员分类管理等规定。在监督管理方面, 规范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规章制定以及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等方面的职责。在法律责任方面, 增加了机关、单位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责任和定密不当的责任,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等。 (二)从当前保密工作对象、领域和环境看, 保密工作发展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 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首先,国家秘密载体存在的形态和运行方式发生新的变化, 载体由纸介质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 运行方式出现了新变化; 其次,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之间出现了一些矛盾冲突, 窃密、泄密违法行为复杂多样; 再次,一些经济和社会组织进入涉密领域, 涉密人员流动性增强、流向复杂, 管理难度加大。其中定密环节问题比较突出, 出现一些定密随意, 解密不及时, 定密程序、简单化现象。有的定密宁高勿低, 有的宁多勿少, 不该定的乱定, 有的高密低定, 保密责任制不落实。有的对将保密内容、知悉范围和保密期限等信息过分保密,

保密法

1 保密法规定,“涉密信息系统”的全称是()。(分值:2.0/得分:2.0)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存储、传递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 绝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在保密期限内()申请专利或者保密专利。(分值:2.0/得分:2.0) 暂缓可以不得 3 涉密计算机的放置应与非涉密计算机或设备之间保持()以上的隔离距离。(分值:2.0/得分:2.0) 1米2米3米5米 4 涉密场所中,()计算机不得配备、安装、使用视频和输入设备。(分值:2.0/得分:2.0) 涉密的连接互联网的便携的所有的 5 保密法规定,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规定。(分值:2.0/得分:2.0) 国家安全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有关机关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6 任何情况,不得向境外传递()秘密载体。(分值:2.0/得分:0.0) 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绝密级机密级、绝密级 7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制,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人员具体承办。(分值:2.0/得分:2.0) 分工负责领导负责单位负责 8 按照保密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秘密的变更指()的变更。(分值:2.0/得分:2.0) 密级、保密期限、涉密内容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涉密内容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 9 机密级计算机口令设置采取()方式,且口令长度不少于4 位;如使用纯口令方式,且长度不少于10 位,更换周期不超过 1 个()。(分值:2.0/得分:2.0) 生理特征、星期IC 卡或USB Key 与口令相结合、月生理特征、月IC 卡或USB Key 与口令相结合、星期 10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分值:2.0/得分:2.0) 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可以实行逻辑隔离但不需要隔离使用隔离设备隔离 11 当需要将病毒库、系统补丁程序等导入到涉密信息系统时,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分值:2.0/得分:2.0) 使用MP3 播放器作为存储介质进行导入通过中间机刻录只读光盘通过中间机拷贝普通U 盘通过中间及使用带有锁定开关的专用U 盘,并且确保在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时U 盘制度状态 12 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定期或者根据需要进行()检查。(分值:2.0/ 得分:0.0) 安全性能防护技术不定期保密管理保密技术 13 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单台计算机,应当根据所处理信息的(),按照相应级别涉密信息系统的有关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分值:2.0/得分:2.0) 知悉范围最高密级最低密级平均密级 14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分值:2.0/得分:0.0)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按照法定程序确定按照领导意图确定 15 存储过国家秘密的信息介质可以()密级使用。(分值:2.0/得分:2.0) 提高降低解除 16 对于机密级涉密计算机,以下口令能够满足复杂度要求的是()。(分值:2.0/得分:2.0)涉密计算机使用无线键盘、鼠标、网卡等无线外围设备,涉密信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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