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停产储气井定期检验施工方案

全停产储气井定期检验施工方案
全停产储气井定期检验施工方案

在用储气井定期检验施工方案

一.目的

为了保证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特检院)在用储气井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保障储气井运行安全,预防现场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储气井现场定期检验及井口装置拆装、储气井清洗等工作;

三.储气井工程概况

1、储气井井口装置的装配工程

(1)法兰式井口装置封头、进出气阀芯、排污口阀芯、排污管的拆卸及装配;

(2)排液管的提取、装配;

2、储气井清洗及水压试验。

3、储气井定期检验。

三.检验前准备工作

检验前,储气井使用单位应做好自检自查和有关的准备工作,并使现场具备以下检验条件:

(1) 使用单位应制定好停车迎检方案,并及时和检验人员沟通检验事宜和时间;

(2) 使用单位负责被检储气井内部的介质排放、清理干净,并隔断相连的所有气体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隔离区内的设备应停机、管路隔断;

(3) 使用单位应进行现场易燃易爆气体含量测定和分析,分析结果必须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使用单位应在检验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制定好紧急救援预案;

(4) 使用单位应提供检验检测必需的水源、电源和场地;

(5) 检验时,使用单位储气井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6)储气井泄压施工

泄压前,应该检查储气井压力表和阀门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及时与使用单位沟通,更换压力表和阀门)。缓慢打开阀门后,用气体检测仪检测储气井周围浓度,不得高于气体爆炸极限(小于空气中浓度5%)。

四.施工流程图

五.检验工作

储气井定期检验项目以资料审查、宏观检查、井筒壁厚检测、泄漏试验、密封紧固件检查、水压试验为主,必要时还应进行水泥胶结质量检测、材质分析或检查、表面探伤等项目。5.1 资料审查

检验前一般应对以下储气井技术资料进行审查:

(1) 设计图样、应力分析报告等;

(2) 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资料、制造质量记录等;

(3) 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4) 使用登记证;

(5) 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和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6) 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介质中H2S等杂质含量记录、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7) 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竣工资料、改造、重大维修改造监督检验证书等。

其中(1)、(2)、(3)款的资料在储气井投用后首次检验时应当审查,在以后的检验中可以视需要查阅。

5.2 宏观检查

宏观检查主要是采用目视和井下电视结合的方法,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5.2.1 结构检查

应重点检查以下结构形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1) 井口装置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井口装置与井筒的连接形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井口是否可重复拆卸及打开通径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4) 螺纹连接扣型是否与设计一致。

上述检查项目仅在首次检验时进行,以后的检验仅对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

5.2.2 外观检查

(1) 内、外表面可见部位有无腐蚀、裂纹、机械损伤或热损伤(如焊疤、焊迹、电弧损伤等)等;

(2) 井口改造时,检查井管最上螺纹有无机械损伤、热损伤等;

(3) 采用井下电视(排空水)辅助,检查井筒、接箍内表面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如腐蚀、损伤、变形等。

(4) 排液管有无腐蚀、损坏、变形等;

(5) 防腐漆是否完好。

5.2.3 位置检查

(1) 储气井上方有无防雨罩棚;

(2) 储气井距离民宅、商业楼、除加气站外其它公共场所的最近距离。

5.2.4 储气井附近地面检查

检查附近地面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破损、鼓起或下陷,与井筒胶结处有无缝隙。

5.2.5 压力表检查

检查压力表检定情况,在用储气井所使用的压力表应当在检定有效期内。压力表的检定应由使用单位负责,检验机构仅现场检查检定报告。

5.3 井筒壁厚腐蚀检测

对储气井内部进行井下电视宏观检测无异常情况后,对储气井内注满清水,采用超声波方法对井筒壁厚的腐蚀情况进行全面积扫查检测。

对怀疑有较严重腐蚀的部位应详细记录位置、面积、腐蚀深度等。(有1米左右的死角)5.4 井筒和紧固螺栓探伤

在储气井制造竣工资料中井筒材质书参数不满足合于使用要求、参数不全或者检验人员对井筒材质书持有怀疑时,应对井筒和井口装置母材进行壁厚抽查、硬度检测、金相组织分析、(光谱)化学元素分析等

对储气井紧固螺栓进行检查,检查螺纹是否存在损伤,是否影响紧固功能,必要时使用磁粉探伤,针对存在缺陷的螺栓及时通知使用单位,进行更换。

5.5水压试验

5.5.1 总体要求

水压试验应在全部检验项目合格后(除泄漏试验外)进行。水压试验一般由辅助施工单位完成,有中国特检院人员现场见证试验结果。

5.5.2 水温要求

水压试验时用水的温度应不低于15℃。

5.5.3 试验压力和保压时间

水压试验的压力为1.5倍最高工作压力,试验压力下保压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

5.5.4 水压试验的操作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1) 储气井中充满清水,滞留在储气井中的气体必须排净,储气井外表面应当保持干燥;

(2) 当储气井壁温与水温接近时才能缓慢升压至最高工作压力,保压足够时间检查(一般不少于10分钟),确认无异常后缓慢升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2小时,然后降至最高工作压力,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 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水压试验过程中不得带压向受压元件施加外力;

(4) 水压试验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将储气井内部的水排放干净。

5.5.5 试验结果

储气井水压试验时,符合以下条件为合格:

(1) 可见部位无渗漏;

(2) 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

(3) 无压降。

5.6泄漏试验

储气井泄漏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稳压后保压时间应当不少于24小时。保压期间检查储气井及连接部位有无泄漏和有无异常现象。检查泄漏可采用气体泄漏报警仪或对连接部位、密封部位及附近地面涂刷或浇肥皂水的方法。

5.7合于使用评价

所有检验项目完成后,应综合各项检验结果依据《储气井合于使用评价规则》对储气井进行合于使用评价,根据合于使用评价结果确定定期检验结论和下次检验周期。

定期检验结论分为允许使用和停止使用两种。当储气井不能通过合于使用评价,且无法对发现的缺陷或问题进行修复的,应停止使用。

储气井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定期检验周期应根据合于使用评价结果而定。

六.储气井拆装、清洗等辅助工作

6.1、储气井放空置换

在施工作业前,甲方将施工的3口储气井内的压缩天然气泄压至0Mpa后,现场辅助作业人员打开排液管连接处,将清水用软管通过排液管处注入井筒内(此时打开进气管处阀门),将井筒内的残留气体全部置换出。

6.2、拆卸井口装置

(1)置换完储气井内残留气体后,拆卸进出气、排污装置的阀件、连接件、排污管;(2)用专用拆装工具拆卸上法兰;

(3)卸掉上法兰后,用汽油将密封处清洗干净,观察密封处是否完好;

(4)清洗紧固螺栓,由中国特检院对紧固螺栓进行检测。

6.3 储气井清洗及排水

清洗之前,检查用电线缆合格后,应在使用单位指派人员的协助下在指定地接好380V 施工用电。

储气井清洗步骤:

(1)、将清洁的自来水注满井筒,倒入适量专用清洗剂(阿洁利佳新型761,高效清洗剂,生产厂家:北京嘉利佳工贸有限公司;浓度为2%-6%,常温清洗,60-100℃更佳。),并浸泡约30分钟。

(2)、将专用潜水泵与铠装电缆可靠连接,通过铠装电缆将潜水泵下放至井内,在下放潜水泵的过程中将排水管连接好,并顺着铠装电缆放入井内,将储气井内的水排出(井筒内留

30m深的水)。

(3)、将潜水泵下至井底后用铠装电缆对潜水泵供电,将排水管出水口插入井管内,开启潜水泵进行循环,时间约为半小时。

(4)、停止循环将井内废水排净,排水过程中加入部分清洁水,彻底清洗井壁。

(5)、收起潜水泵及排水管。

6.4、安装井口装置

(1)首先清洗储气井井壁并将井内的水排尽,再进行套管内检测;

(2)经检测合格后,进行下一步工序,安装井口接管和井口堵头;

(3)在上井口接管和井口堵头前,应先将密封处清理干净后再填充套管专用密封脂和润滑油;

(4)安装好井口法兰后,在封头进出气口和排液出口安装试压装置。

6.5 、强度试压

对检验完的储气井进行强度试验。

(1)在水压试验前,安装电动试压泵及储气井强度试压装置,在电动试压泵和储气井井口分别安装1只压力表,两只表的精度等级、量程均相同,压力表的刻度范围应为试验压力的1.5~2.0倍,精度不低于1.6级,并经计量检定且在有效期内。;

(2)储气井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倍;

(3)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高压气地下储气井》要求进行强度试压。试验介质为清水,试验压力为37.5MPa,先缓慢升压至15 MPa,稳压10分钟;确认无泄漏后继续缓慢升压至25MPa,稳压20分钟;确认无泄漏后继续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稳压2小时;确认无泄漏后降至25MPa,稳压20min;确认无泄漏后泄压至0MPa;

(4)无压降、无可见的变形、无异常响声为合格。

(5)强度试压合格后拆卸试压装置。

6.6、安装井口阀件及工艺管线

(1)将原有的排液管下入井底;

(2)用排液接口将原有的排污装置和排污管连接;

(3)用进出气接口将原有的进排气装置连接;

6.7、气密性试压及排液

(1)在试压前,将储气井注满水,关闭出气端阀门;

(2)由用户提供25Mpa天然气气源;

(3)将井内压力升到1~2MPa,先打开排污球阀,再缓慢打开排污针阀进行排污;

(4)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高压气地下储气井》要求,先缓慢升压至2.5MPa,保压10min;无压降继续升压至12.5MPa,保压30min;无异常现象,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至试验压力25MPa,稳压24小时;无泄漏,压降ΔP≤1%为合格。

七.工程进度安排表

序号

项目

施工人数

时间(天)

备注

1

拆卸井口装置、抽取排液管3

0.5

施工场地水源>3m3/h

2

储气井清洗及排水

3

0.5

3

储气井内部检验

3

0.5

4

储气井井口装置装配

3

0.3

5

储气井水压试验

3

0.2

6

储气井气密性试验及排水置换

3

1

7

总工期

/

3

八.风险控制与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有序进行救援工作,降低损失,便于日后的调查取证,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制定该项工作预案。

8.1 风险控制预案:

(1)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

(2)所有用电设备、电气线路符合电气安装标准,装有过载、短路、触电保护和符合要求的接地装置;

(3)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摆放合理,物料要堆放整齐,留有安全通道;

(4)易燃、易爆物品不能随地乱放,设专库存放并符合防火、防爆、防失散的安全要求。(5)施工现场注明安警示牌,除出施工人员、现场负责人员,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场地。

8.2.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由于储气井检验及辅助施工属高风险的作业,必须采取有效、完善的安全管理才能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8.2.1现场安全要求

·严禁带压状态下的任何施工作业;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工作服

·必须听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指令,以确保整改加固工作能安全、保质的顺利进行;

·现场施工过程中应当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储气井及其管路,防止触碰发生危及安全的情况发生。

·任何人员不准进行违章操作;

·严禁酒后上岗及工作时间打瞌睡;

·施工前,使用单位安全员与现场施工、检验人员召开一次现场安全教育班会,讲评在非停产情况下施工安全及其注意事项,制定工作计划;

·在施工前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填写施工安全、用电、吊装作业书,并办理相关证件。

8.2.2现场环境要求

·保持现场道路畅通无阻,留有施工机具、运输车辆回转及调头的位置,不得自行断路、堆入器材和占用路面从事施工作业;

·施工作业带保持平整、无积水;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摆放合理,物料要堆放整齐,留有安全通道;

·现场施工废料或废渣集中在指定地方,并及时转运。

附件:检验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文件

(1)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 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3) 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4) SY/T 6535-2002《高压气地下储气井》;

(5) JB/T 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6) SY/T 6592-2004《固井质量评价方法》;

(7) SY/T 6641-2006《固井水泥胶结测井资料处理及解释规范》;

(8) API SPEC 5CT-2011《套管和油管规范(中文)》;

(9)CSEI/QM-3-B74 《在用储气井定期检验规则》

(10)CSEI/QM-3-B72 《储气井合于使用评价规则》

(11)CSEI/QM-3-C76 《储气井井筒壁厚腐蚀自动超声检测作业指导书》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储罐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的意见》以及储罐的使用、维护和工艺要求制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常压储罐的管理。 3、[ 职责 ] 3.1 技术中心负责储罐设备的设计、安装、改造、修理、更新的全过程管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保管。 3.2储运部门负责按规定对储罐进行现场管理、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实施。 3.3 安环部负责对常压储罐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 4、[ 管理内容 ] 4.1储罐的安装 4.1.1由储运部门运营计划或工艺要求、提高产品的品质、扩大产品的品种和吞吐量填写《安装立项单》,报技术中心部门。 4.1.2 技术中心部接到立项申请后,负责组织设计,审核,安装和验收。施工过程严格按照《AQ3053-201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4.2使用前调试验收 4.2.1使用前,技术中心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安环部门及监理相关部门依照相关的设计,施工规范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必须进行充水试验,结果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2.2竣工验收 A、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4.1.12 所有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都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应全部进行整改,经参加验设备到达公司后,仓库和动力设备部根据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开箱后按装箱单清点,收集设备资料(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维修卡等)、附件及备件。并校对随机备件。 B、在提货或验收时,若发现设备有破损、缺件等情况由设备管理人员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检查、取证、提出索赔。

《安全管理制度》之储油罐安装安全规定

储油罐安装安全规定 一、油罐的选址、安全距离 1、醇基燃料安全双层油罐应地上或者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室内油罐不能大于1M3的罐体。 2、单层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米,埋地距离不小于6米。 3、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5米。 4、油罐与室外变配电站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 5、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米。 6、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设围栏。 二、油罐的安装 1、埋地罐区 1)、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和导静电性能。钢制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6mm。2)、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 3)、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4)、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5)、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 6)、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7)、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8)、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设底阀。底阀人油口距离罐底

宜为0.15~0.2m。 9)、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2、地上罐区 1)、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和导静电性能。钢制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6mm。2)、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以及1层防锈漆和5层防晒漆和反射漆。 3)、罐体安装1个防爆呼吸阀,2个紧急排气阀。尺寸为:呼吸法DN50,紧急排气阀为DN200。 4)、罐体液位计采用磁翻板液位计,不锈钢材质。 5)、加油系统中的加油泵为专用防爆甲醇泵,闸箱为防爆箱,并在加油泵处设置泄漏报警系统。 6)、油罐的进油口和液位计口在一侧,出油口和排污口设置在另外一侧。 7)、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8)、罐体外部管道采用无缝钢管,并涂上1层防锈漆和5层防晒漆和反射漆。9)、油罐的加油口应安装加油法兰阳和法兰阳的加油盖。 三、油罐区的安全规定 1、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2、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3、油罐区是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5、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LNG点供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教育 充装站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1.1一级安全教育:是本单位生产设施范围内的教育,由技术负责人执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如下: (1)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进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⑵通过事故案例进行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教育。 ⑶进行消防、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应急事故处理程序基本知识的教育。 ⑷其他有关安全教育。 1.2二级安全教育:是指各岗位针对本专业系统的特点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由充装站安全员负责执行。 1.3三级安全教育:是班组内部的安全教育。当新工人上岗前,由班长对其进行岗位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艺等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1.4对新工人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充装站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新工人和外来人员应及时进行如下内容的安全教育: ⑴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定。 ⑵各类应急事故报警信号的识别。 ⑶消防设施的分布、实用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应急事故部署及相关要求。 2 安全生产 2.1车用气瓶充装站的设备与管线,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允许超温、超压、超装、超负荷运行。 2.2厂区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清理罐区内的杂草,杂物。

2.3厂区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带火种、穿带钉的鞋进入罐区。运行人员应穿防静电服(或棉纺工作服)导电鞋,不准穿化纤服装。 2.4储气瓶组、储气井及工艺管线应定期排污,冬季每班至少一次,防止管线冻堵。 2.5要搞好压缩天然气设备管线的密封工作,一旦发现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在不能制止泄漏的情况下,必须紧急切断电源,禁止车辆在危险区域通行,以防事故的发生与蔓延。 2.6压缩天然气设备管线的安全附件要配置齐全,如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液位报警器、降温设施等,并要按期检验,保证安全、准确、可靠。 2.7要认真搞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对各岗位要进行应急措施教育和定期模拟事故演习工作。凡从事液化石油气工作的专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8要建立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3 安全检查通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查处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堵住漏洞。 3.1安全检查的依据 ⑴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条例和安全工作指示精神。 ⑵充装站安全检查相关制度。 3.2安全检查形式 ⑴接受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督导。 ⑵充装站自己组织的安全检查。 3.3安全检查计划 ⑴为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指示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根据落实工作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⑵充装站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次数每月一次。 ⑶安全员监督日常产品活动及服务、环境保护、安全的符合性。

储气罐安全管理规定

储气罐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储气罐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财产及环境的安全,制定了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公司操作、检查、维修储气罐的员工。 第三条储气罐操作人员和储气罐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并严格遵守厂内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无证人员严禁操作。 第四条采购应选有生产资质的厂家,采购的储气罐要经过当地相关部门的检测,取得《检测证明书》。 第五条储气罐的安装必须委托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且申报当地的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施工告知单》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储气罐安装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后勤安保部移交储气罐相关资料。 第七条储气罐应由产权单位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建档,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取得《注册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安全科定期组织储气罐操作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储气罐要定期进行检测,其相关安全部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测。 第十条储气罐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操作人员证,储气罐事故记录。

第十一条储气罐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操作、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操作前检查储气罐外表是否破损,管路连接是否密闭,安全阀、压力表是否正常,压力表是否在正常压力范围内。 第十三条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储气罐的工作压力不应高于规定压力,储气罐工作时禁止击打、碰撞罐体。 第十四条外单位存放储罐应当遵守本规定的要求,并且向后勤安保部提供检测证明、安全附件检验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可处以50元到300元的罚款,严重的可追究当事人的民事、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突发情况处理得当的个人给予50元至300元奖励,有重大贡献的个人可给予更高奖励。 第十七条储气罐的采购由设备部负责,日常操作由生产部负责。 第十八条储气罐设备日常检查由生产部负责,设备部定期委托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检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行之日开始实施。 ******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

QSY 1514-2012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Q/SY 1514-2012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简称CNG加气站)安全管理,油气田未进入系统的零散气,边缘井气CNG加气站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7820 天然气 GB 18047 车用压缩天然气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A 95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SY 5984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范 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Q/SY 1240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Q/SY 124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安全[2009]552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定点联系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管理办法中油质安字[2006]740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车用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 as vehicle fuel 以专用压力容器储存的,用作车用燃料的压缩天然气 3.2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CNG filling station 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3.3 加气岛 gas fi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加气机的平台。 3.4 加气机 CNG dispenser 给汽车储气瓶充装压缩天然气,并带有计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 3.5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 gas primary filling station 可为车载储气瓶充装压缩天然气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3.6 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 gas secondary filling station 用车载储气瓶运进压缩天然气,为汽车进行加气作业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3.7 储气井 gas storage well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内用于储存压缩天然气的立井。 3.8 安全锁 safety lock 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 3.9 “危险禁止操作”标牌 label for dangerous and operation is prohibited

储气罐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储气罐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3013储气罐安全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gas storage tank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储气罐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财产及环境的安全,制定了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公司操作、检查、维修储气罐的员工。 第三条储气罐操作人员和储气罐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并严格遵守厂内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无证人员严禁操作。 第四条采购应选有生产资质的厂家,采购的储气罐要经过当地相关部门的检测,取得《检测证明书》。 第五条储气罐的安装必须委托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且申报当地的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施工告知单》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储气罐安装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后勤安保部移交储气罐相关资料。

第七条储气罐应由产权单位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建档,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取得《注册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安全科定期组织储气罐操作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储气罐要定期进行检测,其相关安全部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测。 第十条储气罐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操作人员证,储气罐事故记录。 第十一条储气罐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操作、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操作前检查储气罐外表是否破损,管路连接是否密闭,安全阀、压力表是否正常,压力表是否在正常压力范围内。 第十三条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储气罐的工作压力不应高于规定压力,储气罐工作时禁止击打、碰撞罐体。 第十四条外单位存放储罐应当遵守本规定的要求,并且

储油罐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储油罐管理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储油罐管理规定(标准版) 1、目的 为了防止潜在的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规范储油设备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储油罐的存放与使用管理。 3、定义 3.1地上油罐:油罐设置在地面上(包括机器设备上自带的油罐、油箱等)。 3.2地下油罐:油罐完全隐藏于地下室。 3.3露天油罐:露天在外的油罐。 4、管理规定 4.1采购管理 4.1.1由采购部统一在政府认可的柴油供应商购买,且一般均购

买油质好,污染少的0#柴油。 4.1.2每次购买量为一般不超过油罐的3/4,不可多购。 4.1.3购买回来后,由机电部执行安全检查。 4.2存储管理 4.2.1存放仓库门前或油罐上张贴危险品的标识。 4.2.2室内保持通风,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安装防爆灯。 4.2.3仓库的危险品处放置MSDS表。 4.3安全使用 4.3.1储油罐应设置在远离宿舍和生产车间的地方,避免安装在人员流动频繁的场所。所有的储油罐必须采取二次防泄漏措施。二次防泄漏装置外围应比储油罐本身投影面积大110%-120%。使用完毕必须关阀门,且要将安全阀门关闭紧固。 4.4检查规定 4.4.1由机电部负责安排专人每周对储油罐进行使用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储油设备周点查记录表”上,检查内容包括: 1).储油罐是否漏油;2).储油罐是否完好;3).各阀门、胶管及接

储气井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储气井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储气井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储气井是CNG汽车加气站站区的主要危险源,在生产运行过程中检查、维护不当,则可能酿成重大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为确保储气井的安全运行,分析储气井的事故表现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维护和保养规程,是预防储气井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为了更有效的监督储气井的安全运行,现将储气井的事故表现形式、及维护保养制度下发到北站。望严格认真执行。 一、储气井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 储气井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筒体上串、井口装置泄漏、井下泄漏、井管爆裂等现象。 1、筒体上串

这种情况多数是因为井筒与井壁间的环形空间封固质量而引起的,筒体内在25的压力作用下,会产生弹性拉伸变形,而封固面的摩擦阻力不足以抵抗筒体弹性变形产生的作用力,井筒就会串出地面,称为“冒井”。 2、井口装置泄漏 如果储气井出现上述“冒井”现象,不及时处理,就会造成连接管线压力集中,卡套松动,发生泄漏或冲管事故,使大量高压气体喷出,如不及时处理,则会酿成较大事故。 3、井下泄漏 这种泄漏发生在井下,一般多出现在螺纹连接处或管壁出现裂纹、穿孔等现象,如果储气井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能稳压的情况,又排除了井口装置泄漏的因素后,即可认为是“井下泄漏”,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很难采取补救措施,只能作报废处理。 4、井管爆裂 井管在使用过程中会因为腐蚀,“氢脆”现象而发生爆裂,若固井质量达标,爆裂后,仅会发生气体泄漏现象,若固井质量

储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88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储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storage tank operation

储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范围 为了加强罐内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或其他封闭设备内进行的作业。 2引用标准 2.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规程》(LD84-1995) 2.2《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 2.3《工作场所的危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GB1251.1-1989) 2.4《特低电压(ELV)限值》(GBT3805-2008) 2.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3名词和术语 无

4职责 4.1安全环保办公室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罐内作业的监督、检查、审批和考核。 4.2属地单位负责审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申请,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4.3作业单位负责申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施工前危害辨识,制定安全措施,组织安全交底和实施作业许可措施。 5管理内容 5.1切断 5.1.1停止储罐的运行和使用,对储罐与外界连接的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1.2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5.2.清洗、置换和清理 5.2.1对危险储罐可靠切断后,打开储罐上所有人孔、手孔、放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操作规程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储罐区的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罐区 2 职责 2.1 安全科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2.2 技术设备科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2.3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 2.4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3 内容 3.1 一般规定 3.1.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1.2 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3.1.3 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3.1.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1.5 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1.4 人员进入罐区管理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 (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 (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3.1.5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 (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 (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 3.2防火防爆

CNG储气井安全操作规程

CNG储气井操作规程 一、储气井的构造及主要配件 1、CNG地下储气井由井筒、井底封头、固井钢筋水泥、井口装置(井口法 兰)、四通、进出气球阀、压力表、安全阀、排污管及排污球阀、排污针阀等组成。 2、构件及参数 CNG地下储气井一般分高、中、低三组设置,其容积比一般为1:2:3,井筒深度一般为80—200米,井筒直径为177.8-244.5mm,设计压力为32MPa,最大工作压力为25MPa,排污管一般为∮14-∮18mm不锈钢管,距筒底50-100mm,储气井最高使用年限为25年,储存介质符合GB18047-2000《车用压缩天然气》要求。 二、置换及严密性试验 储气井在安装完毕后、维修后或投入运行后每年需进行严密性试验,其 操作步骤: 1、将清水注入井筒; 2、将压缩天然气注入井内,打开排污阀缓慢置换出井内清水; 3、清水置换完成后加压至2.5MPa,保压15min左右并进行初次检查; 4、继续升压至12.5MPa,若无异常,按2.5MPa逐次进行升压至25MPa,经8h 气体温度恒定后,稳压16h,观察压力无明显降压即合格,可投入正常运行。 三、日常巡检 1、用便携式燃气泄漏报警仪或肥皂水检查各管件接口有否泄漏; 2、安全阀有检测标志,且在有效期内,安全阀底阀处于开启状态;

3、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显示正常,压力表有定期检验标志,且在有效期内; 4、储气井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若压力超高,必须立即停止压缩机运行,开启放散阀缓慢泄压至额定工作压力; 5、检查燃气泄漏报警仪是否工作正常; 6、检查灭火器状况,有定期检验标示,且在有效期内; 7、检查井筒有无沉降、上窜及震动变形等现象; 8、储气井周围无化学腐蚀性排放物。 四、储气井排污操作 储气井运行期间必须定期排污,根据积液情况排污周期为1-3个月,排位操作流程为: 1、关闭管路上球阀,打开排污针阀下的排污球阀; 2、打开排污针阀实施排污; 3、排污完成后依次关闭排污针阀、排污球阀,开启管路球阀,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4、排污操作时操作人员站在排污阀侧面,排污管固定牢靠,排放液收集到排污池统一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五、维护保养 为了保证CNG地下储气井安全运行,应定期对储气井及井口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内容包括:井口法兰及连接螺栓、安全阀及管路阀门、压力表、排污管及阀门、管路固定装置、井口平台、燃气泄漏报警仪等。 1、定期对井口平台进行维护,保证平台光滑无裂缝; 2、定期对井口法兰、连接螺栓、固管设施进行紧固和除锈刷漆,保证其安全可

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doc 37页)

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doc 37页)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Regulation for Perio dicity Inspection of Lifting Appliances (二次修订版2011年1月1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8年8月7日

前言 2007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书。2007年3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起草组,在上海市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草案。2007年8月,中国特检院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2007年9月29日,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7〕44 号文征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7年11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07年12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8年8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的目的、性质、适用范围、检验周期、检验条件、仪器设备、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以及检验结果的判定原则,以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俞中建梅水麟李鸣吴峰崎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尚洪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董尚元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葛翔 江苏省无锡市特种设备检验分院孙小伟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赵鹏华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佛山分院李松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丁家宝 洛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郭鹏伟翟让 河南省新乡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宋耀国 北京华电万方管理体系认证中心杨清泉

储气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储气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27943 编 号: 储气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Gas storage tank area safety man ageme 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非储气罐区运行管理人员严禁进入罐区,必须进入时需经领导批准,在运行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不得随意动用任何设备。 2、储气罐区的运行管理人员须经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熟悉罐区各种设备的构造性能及使用要求后方准进行操作,否则不准单独值班。 3、储气罐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清理杂草、物。 4、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监守岗位。每次运行检查后都要详细记录贮罐液位、压力及阀门开启状况、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贮罐进液时要随时检查液位和压力变化。值班 人员没有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离开。

5、储气罐区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穿带进入 罐区。运行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导静电鞋。 6、检修人员进入储气罐区检修时,应事先通知运行管理人员。检修作业中,需开关阀门时应由运行管理人员操作,检修后通知运行人员把阀门恢复到正常位置,方准离开作业现场。 7、储气罐区不准随意动火检修,必须动火时,要按规定办理。 &储气罐区严禁放散液化石油气,因检修而必须排放时, 应通过火炬或装临时火炬放散,火炬放散时应设专人监护。 9、储气罐区内的阀门、法兰等设备,附件要经常维修,不允许有跑、冒、滴、漏现象。 10、储气罐不得超过最高液位、压力和温度,必要时采取降温等措施。运行的贮罐、管道、设备等各零部件必须齐全,仪表灵敏,阀门开关灵活,不漏气。 11、贮罐的液位监测手段必须灵敏可靠,发现假液位要认真查找原因加以消除。对于液位计失灵的贮罐只许出液,不许进液。 12、贮罐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修和校验必须确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的管理,其他罐区可遵照执行。 3责任部门 主管部门:安全指挥中心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消防装置、水喷淋装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事故柜、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装置,并负责危化品充装登记、签证等工作。 相关部门:动力处生产部合成车间 生产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设备动力部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保卫部负责罐区消防设施、器材、治安保卫综合管理。 罐区管辖单位合成车间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罐区管理联系人负责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4程序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4.1.2 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4.1.3 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和物料装卸、发送操作确认制度。 4.1.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1.5 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2 人员进入罐区管理 4.2.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 4.2.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4.2.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2.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4.3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 4.3.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 4.3.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3.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储气井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730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储气井安全管理规定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储气井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储气井是CNG汽车加气站站区的主要危险 源,在生产运行过程中检查、维护不当,则可 能酿成重大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为确 保储气井的安全运行,分析储气井的事故表现 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维护和保养规 程,是预防储气井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为了 更有效的监督储气井的安全运行,现将储气井 的事故表现形式、及维护保养制度下发到北 站。望严格认真执行。 一、储气井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 储气井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筒体上

串、井口装置泄漏、井下泄漏、井管爆裂等现象。 1、筒体上串 这种情况多数是因为井筒与井壁间的环形空间封固质量而引起的,筒体内在25 的压力作用下,会产生弹性拉伸变形,而封固面的摩擦阻力不足以抵抗筒体弹性变形产生的作用力,井筒就会串出地面,称为“冒井”。 2、井口装置泄漏 如果储气井出现上述“冒井”现象,不及时处理,就会造成连接管线压力集中,卡套松动,发生泄漏或冲管事故,使大量高压气体喷出,如不及时处理,则会酿成较大事故。 3、井下泄漏 这种泄漏发生在井下,一般多出现在螺纹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保证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应使用条件要求的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如果选型错误,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六条使用单位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当由具备相应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产品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标准的要求,随机的产品技术资料应当齐全。 产品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电气和液压(气动)系统原理图; (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三)安装使用维修说明; (四)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实施制造监督检验的);

(五)整机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制造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按覆盖原则提供); (六)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取证的样机除外)。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以下通称施工),并且督促其按照《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的要求接受监督检验。 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的顶升,并且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第八条起重机械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装告知、监督检验等义务,并且在施工结束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供以下施工技术资料,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一)施工告知证明; (二)隐蔽工程及其施工过程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文件; (三)施工质量证明; (四)施工监督检验证明(适用于实施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 第九条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的规定,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首次检验申请,经检验合格,办理使用登记,依法投入使用。 第十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二)单位负责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储罐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储罐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储罐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装货前储罐的准备1)、储罐要有醒目的标示,标示 上注明编号、商品名称、化学性质等内容。 2)、检查罐体编号是否准确,罐牌号与要罐装的化学商 品是否一致。 3)、新罐或储罐换装不同性质的化学商品,要按照下列 程序操作:高压水冲洗——吹干——母液清洗——吹干。 母液不得重复使用。 4)、检查管道是否对接正确。 2、存货期储罐的保护 1)、装有化学商品的露天储罐,当气温超过35℃时, 要用冷水喷淋降温。 2)、当储罐表面出现锈蚀时,要及时补刷防锈油漆。

3)、装有腐蚀性化学商品的储罐,每一批货物清罐时,要检查罐体内壁,看镀层有无脱落。如果发现内壁镀层脱落,能补则补,不能补则换装其他化学商品。 4)、装货储罐,要每天检查开关、阀门,防止油封老化,阀门锈死、管道、罐体穿孔。 5)、正在使用的储罐,聘请具有检测资质的部门按期进行检测,并向检测部门索取《检测证明》。 3、储罐的维修1)、当储罐阀门油封老化,出现渗油时,要立即更换。 2)、经过探伤检查,发现罐体、管道穿孔,要及时修补。发现罐壁厚度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时,或者限定装载量,或者做报废处理。 3)、罐体的维修,要聘请具有检修资质的专业施工队进行。

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第二条、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油罐区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第五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车间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条、轻质油泵房应加强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第七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第八条、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九条、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量油口有色金属衬垫是否完好等。 第十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罐体上一般不设照明,必须时应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 第十一条、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须全部封死。 第十二条、贮罐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围栏。贮罐顶上人孔周围要有栏杆,防止坠落。 第十三条、对于正常生产或事故状态下,雨水明排沟穿越防火堤处所设的隔断设施的正确管理和操作,应由车间工艺技术员写成文字材料作为工艺操作规程的补充,每个操作工人应非常熟悉并会应用。 第十四条、罐区和生产装置内的残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应有回收系统,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 第十五、条贮罐管线须保温的,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物料挥发或管线冻坏。

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班组。 2、申办公司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1)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3)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4)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6)起重吊装作业:在公司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7)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8)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9)公司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职责与分工 (1)安环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2)相关部门:生产车间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 (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 申办公司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站长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5

(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破土作业安全 1、破土作业的范围 (1)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铺桩等,入地深度 0.4 米以上者。 (2)挖土面积在 2 平方米以上者。 (3)利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 2、动土作业必须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以口头形式传达,否则,都按违章 作业处罚。 3、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必须由安全员办理,必须经站长审查批准。 4、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标明破土地点、范围、深度、并画上简图,附有文字说明。 5、如破土作业有可能影响到工艺管线、公用工程,必须由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确定动土安全方案。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1、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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