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

北海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有效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推进健康北海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结核病以肺结核为主,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间,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全市肺结核病疫情平稳且略有下降,“十二五”期间,共发现并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5666例,成功治疗率保持在85%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基本持平,低于广西平均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出现下降趋势,基本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

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市级结防机构和定点医院人才缺乏,先进诊疗设备和设施缺乏,未建立医院信息系统,诊疗活动及患者信息收集方式简单原始,与外省相比差距甚大,严重制约结核病防控的发展,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防治工作的需要。县区同样存在财政投入不足,现行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仍有待完善和加强,技术能力和防治所需设备不足,无法满足结核病防治需求。市辖三个城区无结防机构,城

区的结防工作由市级代管,不利于城区结防工作的开展。基层结核病防治力量薄弱,人员流动大,防治结核病工作人员待遇偏低,人才队伍不稳定的情况较为突出。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频发,耐多药结核病、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难度大,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知度不高,防病意识普遍不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等全环节管理,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为推进健康北海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结核病防控策略的落实。

(三)规划目标。到2020年,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基本建立,结核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互相配合的防治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及早发现并全程规范治疗,人民群众享

有公平可及的预防、治疗、康复等防治服务,医疗保障政策逐步完善,患者疾病负担进一步减轻。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肺结核发病率较2015年下降20%以上。

1.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

2.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3.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4.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具备开展药敏试验、菌种鉴定和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影像诊断能力进一步提升。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具备痰涂片、痰培养检测能力和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

5.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强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

1.进一步健全防治体系。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有意向成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综合医院进行资格认定,并对非结核

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及归口管理工作进行执法监督。全市结核病实行归口管理,指定北海市结核病防治院为市级结防机构和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并兼管市辖三区和涠洲岛旅游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合浦县要根据实际指定本级结防机构和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卫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述结防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者构建成市结核病防治预防体系和治疗体系,各机构须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结核病防治服务。其他各级医疗机构均为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市结核病防治院肩负双重职能,负责全市结核病预防体系和实验室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同时负责全市结核病治疗体系的管理及技术指导,负责全市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诊疗。市、县定点医疗机构要达呼吸传染病诊疗和防护条件。

2.强化队伍建设。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结防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专人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并根据辖区人口数量、结核病发病水平适当调整防治工作人员人数。加强人员进修学习和培训,提高承担结核病诊疗和防治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防治人员和相关实验室检测人员的防护工作,降低防治人员结核病感染风险。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改善和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薪酬待遇。落实结核病防治人员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对工作期间患结核病的防治人员要落实关怀救治救助政策,按规定给予治疗和相应的工伤或抚恤待遇。

3.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大结

核病防治机构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力度,有关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尤其是要加大结核病实验室建设力度,到2020年,使市县级结防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建成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结核病实验室,市级结防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具备开展痰涂片、痰培养检测、药敏试验、菌种鉴定和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县级结防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具备痰涂片、痰培养检测能力和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各结核病实验室要加强实验室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操作规范、质控制度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市结核病防治院负责全市结核病实验室技术指导和质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置独立的结核病患者住院区域,配备必要的感染控制设施、设备和医护人员,制定院感控制制度等,加强院感管理。

4.进一步落实防治结合。继续推进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结核病报告和登记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要按照传染病报告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并将其转诊至辖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以及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反馈未到位患者信息进行追踪,确保患者及时到位诊治。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登记、定期复诊检查、健康教育等,县区定点医疗机构要将疑难重症和耐多药患者及时向市结核病防治院转诊。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出院患者转介到结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转诊、追踪肺结核病或疑似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对患者居

家治疗期间进行督导管理,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等。结防机构负责结核病疫情监测与处置,组织开展肺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和筛查,开展信息收集与分析,组织落实转诊追踪和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结核病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防治工作,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及实验室质量控制等工作。

(二)强化患者排查管理

1.加强日常诊疗中患者的发现报告力度。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诊疗和健康体检工作中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对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排查,发现肺结核疑似患者应转诊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诊治,并及时报告。

2.认真做好重点人群主动筛查。结核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相互配合,做好对因症就诊的患者、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以及流动人口的主动筛查工作。教育部门、公安及司法部门要将结核病筛查纳入学校新生入学、监管场所(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等场所)入监(所)的健康体检项目,早期发现传染源。疫情高发的县(区)、乡、村要开展肺结核普查。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出入境人员结核病主动筛查工作,做好相应的医疗和防控措施。

3.强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

患者和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进行耐药筛查,采集标本送至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耐药筛查和菌种鉴定,并将耐多药肺结核疑似患者转至市级或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耐药检测和诊断。积极推广耐多药快速检测技术,缩短诊断时间。开展耐药监测工作,掌握结核病流行传播规律和菌株变异情况,优化防治政策。

(三)规范结核病诊疗管理

1.落实结核病诊疗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等有关技术指南要求,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疗,推广使用固定剂量复合制剂。注重发挥中医药在结核病治疗、康复中的作用。定点医疗机构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安排就诊。病情稳定的患者要转回基层,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确保患者接受全程规范治疗。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处方点评、抗结核药品使用、辅助用药等跟踪监控制度。

2.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各结核病诊疗医疗机构要将结核病诊疗纳入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体系,完善结核病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结核病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市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结核病诊疗技术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接受自治区结核病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的结核病诊疗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对医院评价的重要依据。

3.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实施全住院治疗。加强肺结核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肺结核病疫情发展趋势。对全市所有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尤其耐多药患者)采取住院治疗,痰菌阴转后

可出院转门诊继续治疗。各医疗机构要落实结核病感染控制措施,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与民政部门联系,帮助贫困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申请困难补助或生活补助。

4.加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市结核病防治院负责全市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诊疗,对病情平稳但仍具有传染性的患者进行规范的住院治疗,患者出院后纳入门诊登记管理。结防机构要加强对耐多药患者登记管理、诊疗随访和全疗程督导服药等工作的监管和指导。

5.规范儿童结核病防治管理。提高儿童卡介苗接种覆盖率和接种质量。规范全市儿童结核病防治管理,指定市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医院作为儿童结核病收治单位,市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安排结核科医生开展儿科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掌握儿科诊疗技术;如儿童医院作为儿童结核病收治单位,须设置独立的儿童结核病隔离病房,分区要明确,并要切实加强院感管理,防治院内交叉感染,同时要安排儿科医生开展结核病科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掌握结核病诊疗技术,规范儿童结核病诊疗服务行为。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儿童密切接触者中发现的潜伏期感染者进行重点观察。

(四)重视抓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做好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并将服务质量纳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内容。结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北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通知》(北卫发〔2017〕112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可疑症状者或患者转诊追踪、治疗管理等

工作,做到全程无缝衔接。推行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对肺结核患者上门访视督导。结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要创新管理手段,充分利用移动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患者随访管理,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

(五)落实保障政策,做好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将结核病新诊断技术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要因地制宜逐步将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和将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提高结核住院患者社保付费金额及比例,按时、足额拨付款项至相应的医疗机构,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行为和费用的引导制约作用。物价管理部门要加快制定我市结核病诊疗技术收费标准。扶贫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患者治疗费用按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发挥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助的制度合力,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避免患者家庭因发生灾难性支出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展对贫困结核病患者的关怀和生活救助。

(六)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

1.加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控。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在艾滋病流行重点县(区),为结核病

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检测服务。负责结核病和艾滋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共同做好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的筛查、诊治和管理工作。指定市结核病防治院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收治单位,对筛查确诊的双重感染患者要进行抗病毒和抗结核治疗。

2.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转诊追踪、信息登记和治疗、随访服务等工作。对跨区域治疗的患者,做好转介和信息衔接,以便流入地结防机构做好后续的患者治疗管理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医保跨区域异地结算系统的推进工作,实现全区范围内的医保互联互通,为流动性肺结核患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保障。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场所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3.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进一步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定期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明确学校在校内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全面落实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各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组织落实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结核病筛查,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加强治疗管理,防止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置,结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配合教育部门开展专业培训。

4.加强监管场所结核病防控。公安、司法部门督促落实各监

管场所对被监管人员严格执行入监(所)体检和日常监测制度,按规定进行患者疫情报告和信息登记,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对入监(所)时有抗结核治疗疗程未结束的被监管人员,要主动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对接,落实患者后续的治疗管理。对即将出监(所)的尚未治愈的肺结核患者,监管场所应当及时做好推介转诊工作,将患者有关信息报送监管场所所在地和被监管人员户籍地(或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防机构),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完成治疗。对被监管期间需转监(所)的肺结核患者,转出监(所)应及时与转入监(所)联系,由转入监(所)落实患者后续的治疗管理。

(七)强化抗结核药品供应和监管,保证药品质量

完善药品采购机制,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确保采购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合理、供应充足。探索开展抗结核药品联合采购。对临床必需、市场价格低、临床用量小的抗结核药品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与企业议价采购,保障治疗用药需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抗结核药品质量抽检,重点加强固定剂量复合制剂和二线抗结核药品注射制剂质量控制,确保药品质量。规范抗结核药品临床使用,加强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和管理。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提高结核病管理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结核病信息报告。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国家结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登记、诊断治疗和随访复查等情

况。结合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系统收集数据,加强信息整合。逐步实现结核病患者筛查、转诊追踪、诊断治疗、随访复查、治疗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现结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纵向、横向的信息共享。加大投入,加强全市结核病防治体系,尤其是结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结核病管理、远程诊疗及培训网络系统。

(九)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宣传、卫生计生、教育、公安、司法、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红十字会等多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关注结核病预防、治疗全过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尤其是新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将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持续化。对结核病患者和不同的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实效。

(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与加强学术交流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医学教育,培养结核病防治专业人才,提升防治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支持结核病防治研究,在结核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和药物研发,中医药防治方案以及耐多药肺结核优化治疗方案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参与广西结核病防治工作与东盟国家等国际交流与合作,及时总结推广科研成果和学习先进经验,为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

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将结核病防治工作和结核病防治机构建设工程作为重要民生建设内容,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康北海建设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落实各项防治责任,完成规划任务。支持驻地部队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落实部门职责

1.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规划并开展监督评估,每年组织相关部召开1-2次例会。加大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力度,对农村贫困结核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将结核病防治作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协调完善全市结核病防治服务网络和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信息管理和共享机制。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建设改善结核病防治设施条件,达到结核病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

3.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抗结核病药品、试剂的生产供应,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增强抗结核药及试剂创新和生产能力。

4.市教育局负责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落实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等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创建良好学校卫生环境。按分级管理的职责,督促落实学校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健康教育、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结核病密切接触者筛

查等综合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疫情在校园内蔓延。

5.市科技局负责加强结核病新技术研究,推进结核病防治技术研究及应用,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科普宣传工作。

6.市公安局、司法局负责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对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等场所的干警和被监管人员开展结核病检查和治疗管理;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监管场所干警和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教育内容,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入监(所)日常教育内容。

7.市民政局负责拟订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8.市财政局要根据我市结核病的防治形势及防治需要,安排所需资金,不断加大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支持力度,并加强资金监管,保障防治工作开展,切实减轻肺结核患者就医负担。

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10.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广局等部门要配合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新闻媒体免费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公益宣传,大力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1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对抗结核药品的质量监管,完善药品质量抽验机制。

12.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加强口岸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口岸结核病疫情监测和管理工作。

13.市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局抓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结核病患者、已治愈、有劳动能力的结核病患者的帮扶工作,促进增

收脱贫。

14.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动员全社会力量为贫困结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义救助,开展健康教育和关爱活动。

15.其他各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和要求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监督与评估

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对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通报检查结果和工作改进情况,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考核评价,探索将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职称评聘等重要依据。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对市、县(区)执行本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于2020年组织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估。

附件:北海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部门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19职业病危害防治五年规划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2018-2022)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矿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5—2020年》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旨在阐明2018年—2022年期间,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我公司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现状 银河煤矿高度重视职工安全与职业健康工作,各作业地点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采取在线监测和人工监测方法进行,按《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规定》要求,加强井下采掘面及其他产尘地点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日常监测、严格落实综合防尘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相关制度规定,着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煤矿全体职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进步: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鉴定和评价。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规划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2.职业病危害防治基本原则 一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二是突出重点,有序实施。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煤矿企业严格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水平。 三是依法依规,规范落实。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四是宣传动员,全员参与。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各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

《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doc

《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 报告 银州区《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按照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开展《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要求,银州区结核病防治所开展了《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共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84例,其中初治涂阳患者25例,复治涂阳患者12例,初治涂阴患者114例,结核性胸膜炎患者33例。 2016年接收初诊就诊患者1222例,初诊就诊率359/10万。结核病患者初诊查痰率完成70%;hrez药品使用率91.9%,hr药品使用率105%;结核病患者家属筛查率90%,初治涂阳治愈率92%,综合医疗机构转诊率100%;追踪到位率90%,主动到位率100%;tb/hiv接受结核病筛查率90%;涂阳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病案录入及时率99%,完整率95%;病人系统管理率99%;跨区域流动结核病人信息反馈率90%。卡介苗接种率100%。 2017年共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207例,其中初治涂阳患者26例,复治涂阳患者17例,初治涂阴患者135例,复治涂阴患者3例,结核性胸膜炎患者26例。

2017年接收初诊就诊患者1385例,初诊就诊率395/10万。结核病患者初诊查痰率完成80%;hrez药品使用率92.%,hr药品使用率100%;结核病患者家属筛查率100%,初治涂阳治愈率92%,综合医疗机构转诊率100%;追踪到位率89%,主动到位率100%;tb/hiv接受结核病筛查率90%;涂阳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病案录入及时率99%,完整率95%;病人系统管理率99%;跨区域流动结核病人信息反馈率90%。卡介苗接种率100%。 2018年截止7月31日,共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31例,其中初治涂阳患者14例,复治涂阳患者18例,初治涂阴患者67例,结核性胸膜炎患者15例,其他17例。 2018年截止7月31日接收初诊就诊患者712例,初诊就诊率341/10万。结核病患者初诊查痰率完成80%;hrez药品使用率92%,hr药品使用率105%;结核病患者家属筛查率95%,初治涂阳治愈率91%,综合医疗机构转诊率100%;追踪到位率90%,主动到位率100%;tb/hiv接受结核病筛查率90%;涂阳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病案录入及时率99%,完整率95%;病人系统管理率99%;跨区域流动结核病人信息反馈率90%。卡介苗接种率 96.82%。 二、《规划》实施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政策开发 1、根据《铁岭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制定《银州区“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确定了银州区“十三五”期间结核病防

基层服务设施布局及服务范围规划2018-2030-北海规划局

北海市中心城区 基层服务设施布局及服务范围规划 (2018-2030)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背景 1、国家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 2000 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行社区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2017 年 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救助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文化体育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方面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 2、自治区层面:《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6 年 8 月发布,该意见提出要把全区城市逐步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绿色生态、开放创新、活力迸发、管理高效、桂风壮韵鲜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 并提出构建社区“15 分钟生活圈”,增强增强生活舒适性,加强文化教育设施、商业设施、休闲绿道建设。并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性,加大卫生、养老、文体、教育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良好、数量充足。 3、北海市层面:建设宜居城市的需要 随着北海市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推动了城市空间的扩展,对城市基层管理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现行的基层配套设施建设落后,已不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

为了建设宜居城市、满足城市快速扩张的居住配套设施要求。 二、规划范围、规划期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城市建设用地160 平方公里,规划区服务总人口远期 145 万人。 2、规划期限 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为2018—2030年。其中: 近期:2018—2020年; 远期:2021至2030年。 三、规划目的 1、优化北海市中心城区的基层社区服务范围。 加快城市化,城乡一体化,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和改进社区组织、制度和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社区自治和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2、衔接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下一步控规编制提供依据。 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社区和谐,满足日益增长的社区生活需求,合理配置各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3、促进宜居城市建设,打造便捷的城市生活。 按照打造15分钟生活圈的理念,落实完善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4、为北海市社区服务中心的布局和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 为了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并为北海市社区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修编)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4、《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50442-2008); 5、《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

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

2014年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及时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特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规划 1.检查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职业卫生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要求。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3. 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1)改进作业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物质散发。 (2)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3)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4.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5.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6.对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1)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合女性身体条件的岗位。 (2)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7.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通过培训,使公司全员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8.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职业病危害产生的部位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并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2)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应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 B/T16180—1996)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二.实施方案 1.车间进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对车间进行检查;制造部每月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保证车间环境问题早知道,并能早处理。公司在招聘每位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体全面检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员,身体健康在先,保证所有招聘来的员工身体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便于对员工身体的跟踪监护。 2.为公司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具体记载了以往的职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履行法定职责,201X年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完善规章标准,编制专项规划 国家卫生计生委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职业病防治法》,组织修订相关部门规章。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编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引领各地做好十三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到2020年职业病防治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指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及实施举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修改完善了《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条例》草案。提高职业卫生标准、放射卫生标准和职业健康技术标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了《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等7项职业健康技术标准。 1 配合修订了《职业病防治法》; 2 编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3 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 4 修改完善了《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条例》草案; 5 制定了:

AQ/T4274-201X 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AQ/T4275-201X 家具制造业手动喷漆房通风设施技术规程 AQ/T4276-201X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 AQ/T4277-201X 隧道运营场所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4278-201X 水泥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细则 AQ/T4279-201X 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细则 AQ/T4280-201X 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细则 等7项职业健康技术标准。 二、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健康权益 国家卫生计生委继续加强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举办两期全国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管理培训班,不断提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服务水平,确保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方便优质的职业卫生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10个部门出台了《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简化诊断程序,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方便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服务,切实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 1 两期培训班。 2 出台《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涿州市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涿州市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 终期评估报告 结核病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传染病,是一种严重的社会和公共卫生问题。近年来我市结核病发病率在乙类传染病中一直处于前三位,为做好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市卫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着各级“十二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目标要求,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过结防工作人员的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强结核病的归口管理,强化了肺结核的发现、诊断、治疗、管理,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2011-2015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涿州市地处华北平原西北部,北京西南部,京畿南大门。东临固安,西接涞水,北通北京,南到高碑店。地处北京大经济圈紧密层,位于京、津、保三角区中心地带.全市总面积742平方公里,辖11 个乡镇、3个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409个行政村。2014年底户籍总人口为670571人,约21万户。是北京周边和河北省文化底蕴最深厚的市之一。 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2011-2015年6月,按照“十二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

目标要求,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基本上已完成目标。 (一)2011-2015年6月发现并治疗活动性肺结核1568例,防痨门诊接诊疑似肺结核病人共计10479例。 (二)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情况:2011-2015年6月涂阳密切接触者3117人,筛查3086人,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9.00%(3086/3117) (三)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2011-2015年6月应转患者626例,到位624例,总体到位率99.68%(624/626)。 (四)2011-2014年病人治疗转归情况:发现新涂阳肺结核患者843例,治愈817例,治愈率96.92%(817/843);发现新涂阴患者396例,完成疗程396例,完成疗程率100%(396/396);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420例,全疗程系统管理数1412例,系统管理率为99.44% (1412/1420)。 (五)结核病实验室情况:2011-2015年6月初诊10479人均进行了痰涂片检查,初诊查痰率达到100%。2014年7月开展了Genepert快速检测,至2015年6月共检测159人份痰标本,其中检测出利福平耐药12人份,针对耐药人员即时调整了治疗方案。根据保定疾控关于实验室操作技术有关文件的精神,从2014年6月1日起开展了痰培养工作。 (六)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筛查情况:2011-2015年6月接受过结核病症状筛查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0人,2011-2015年6月可随访的艾滋病患者30人,艾

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确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由单位负责人总负责,安全部分工负责,相关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的劳动者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 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 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 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等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工作 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 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 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人员许可是指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也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 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 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许可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 应该参加专业培训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和权益,特制定20**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 (一)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100%; (三)职业健康体检率100%。二、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组织机构及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三年规划

xxxx有限公司 职业病防治规划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全矿稳定大局。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矿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43号)精神,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旨在阐明2017年—2019年期间,我矿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集团公司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工作现状 我矿历来高度重视职工安全与健康工作,各单位加强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综合防尘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着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煤矿全体职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进步。 当前,煤炭生产行业进入危害较为严重的领域,国家有关部委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巩固煤炭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高起点开展煤炭等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围绕保护劳动者健康这一根本目标,建立矿领导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基层单位负责、职工群众监督的防治工作体制,立足矿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全矿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煤矿企业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4、宣传动员,全员参与。 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以及全员职业健康培训,增强各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职工工会等监督作用。 (三)规划目标 建立煤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 方案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本厂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厂的经济发展。使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逐步改善作业环境,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厂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单位*****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成立职业卫生防治机构或组织 组织人员:****,**** 组织人员分工: ****负责编制职业病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员工档案的管理,组织员工学习、培训、体检。 ****负责落实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各个车间职业病防范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作业场所的改善计划 我单位操作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工种包括:干抛、切割等工种,危害及防范明细如下: 1、干抛:大理石的干抛会有大量的粉尘产生,空气中的粉尘被呼吸到口、鼻、肺内,同时,干抛过程中有一定的噪音产生,从事此工作的人员须配备防尘口罩、手套、耳塞等防护用品,并且要同时启动排尘扇。 职工长期在大理石粉尘环境下工作,长期吸入粉尘可引起尘肺。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早期引起机能亢进,毛细血管扩张,分泌大量黏液,以阻留更多的

粉尘,久之形成肥大性改变,最后由于黏膜细胞营养供应不足而萎缩。经常接触粉尘还可引起皮肤、耳、眼等的疾病。 为解决粉尘的危害,公司计划在第二季度对干抛工艺进行改造为湿抛,预算经费为5万元。 2、切割:……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在对干抛和切割工艺进行改造后,请****疾控中心来我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预算经费为五千元。 三、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由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于9月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本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将体检结果纳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档案。 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由单位统一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和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做到早预防、早治疗。已有患病者,及时诊断,及时治疗。严重的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全面治疗。 体检经费:****元 四、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工厂内所有员工 2、培训时间:**年**月**日 3、培训内容: (1):职业病的概念 (2):职业病的危害

广西北海概况

广西北海概况 一.概况 1. 位置:北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辖的一个地级市,地处广西南端,北部湾东北岸。 2. 性质:北海是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中国西南地区的同时拥有深水海港、全天候机场、高铁、高速公 路的城市,是中国大西南连接东盟的最便捷的出海口,位于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处于泛北湾经济合作区域结合部的中心位置。邕北线高铁及南北高速公路把北海与南宁、广州、成都、重庆、长沙等重要城市连接起来,构成了便捷的出海通道。北海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从2005年开始,北海连续入选" 中国十大宜居城市" 之一。北海市面临的北部湾有丰富的海洋资源,为中国“四大渔场”之一。 3人口:. 北海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为153.93 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45.23 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8.70万人,增长 5.99%。男性人口为80.09 万人,占52.03%;女性人口为 73.84 万人,占47.97%。 其中,海城区:常住人口34.86 万人,总人口27.82 万人;银海区:常住人口17.68 万人,总人口15.09 万人;铁山港区常住人口14.27 万人,总人口16.78 万人;合浦县常住人口87.12 万人,总人口102.06 万人。 4.北海市辖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和合浦县,2个乡、21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342个村委会、84个社区居委会。 5. 交通及区位 航空:北海福成机场距离市区25公里,已开通往返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多个国内及国际主要城市的航班。福成机场平均每周近200航班,航线16条,飞达19个城市。 铁路:北海铁路已开通北海--- 南宁和北海-- 桂林的往返动车,广西沿海城际铁路邕北线将北海到南宁的时间缩短为1小时左右。 水路:= 1 \* GB3 \* MERGEFORMAT① 客运方面,北海国际港客运港是北海主要的客运港,该客运码头可同时停泊客滚船3艘,年吞吐能力为35万人。到2012年,开辟有北海——海口、北海——涠洲岛两条定期往返航线。 = 2 \* GB3 \* MERGEFORMAT② 货运方面,北海与世界上98 个国家和地区的216 多个港口有着密切的贸易往来;拥有万吨级以上泊位4个,5千吨级以下的泊位16个公路:北海的公路网络四通八达,到2013 年,连接北海市境外的公路有209国道、325国道、兰 海高速公路、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 二.宏观经济 1950年,北海市国内生产总值0.31 亿元。198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6.83 亿元。2000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13.7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2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1.8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5.7 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048元。 2006年,北海市实现生产总值215.8 亿元,比2005年增长14.3%,人均生产总值14325 元。2012年北海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30.8 亿元,按可比价计算,较上年增长21.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

《北海市城市绿道网专项规划》

《北海市城市绿道网专项规划》 简要说明 一、规划范围 1、总体范围:《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北至城区行政划边界,东至福成机场、竹林盐场东,西侧和南部均至滨海陆域用地 2、规划对象:沿着滨水、溪谷、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线形绿色开敞空间,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3、规划内容: (1)、构建三横四纵城市绿道骨架 构筑海滨特色绿道,建设多条沟通海-城的生态廊道, 形成与城市结构相契合的城市绿道骨架,使绿道成为 引导海洋向城市延伸,融入城市生活的绿色通道。 (2)、建设网状生态休闲绿道 从使用者的需求出发,建设网状的休闲健身漫步道, 通过绿色开敞空间的营造与绿道设施的投入建设,为 市民提供积极而丰富的日常健身活动场所。 (3)、建设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展现魅力北海

绿道与旅游线路相结合,建设涵盖都市游、郊野游、 生态游三大类的八条绿道精品旅游线路,形成不同主 题、各具特色的滨海风情廊道、都市活力廊道、滨河 休闲廊道等,使人们感受到多样化的城市风情。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绿道规划设计导则》(2016年9月); 5.《广西壮族自治区绿道体系规划》; 6.《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7.《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5)》; 8.《北海市城市道路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 9.《北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4-2020)》 10.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及规范。 三、规划目标 规划构建具有浓郁海滨特色,集生态、旅游、健身、休闲为一体的网状绿道系统。优化城市环境景观,突出北海生态优势,全方位展现北海城市风貌,塑造生态宜居的国际滨海旅游城市形象。 四、规划策略 1、以绿色为脉,串联整合生态资源,构筑与城市结构相契

医院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医院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1、防治目标 (1)力求放射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力求不发生放射性职业病(2)力求不发生各类放射事故, 2、防治措施 (1)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触放射危害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放射防 护知识的培训,使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严格遵 守操作规程。 (2)放射设备的设置、布局、安装要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不购买和使用淘汰设备。 (3)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时发放有害作业场所岗位津贴。 (4)发现设备及防护设施出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5)制定放射工作场所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3、工作安排 (1)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时间:2013年1月到2月4日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放射防护有关知识。 小结材料: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内容、考试试题等装入相应的档案备查。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 上岗前: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到相应的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从事放射工作。 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时间:4-5月 地点: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人员:人员名册 总结:总结材料入档案备查 (3)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 根据本院对放射诊疗工作的安排、安排适当时间对放射诊疗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4)有害因素的监测:每季度对本院放射作业场所及工作人员进行监测和评价。 4、经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最新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 方案最新

鄂尔多斯市巴音孟克纳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治 规 划 纳源煤矿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矿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进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文件,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旨在阐明—期间,鄂尔多斯市巴音孟克纳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煤矿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工作现状 纳源煤矿历来高度重视职工安全与健康工作,各单位加强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综合防尘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着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煤矿全体职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进步。 当前,煤炭生产行业进入危害较为严重的领域,国家有关部委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巩固煤炭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高起点开展煤炭等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当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煤矿企业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简介

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 2016-04-07 北海日报 《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已于2016年1月12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北海市规划局 2016年4月6日 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简介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家和广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及“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引导城镇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快城乡统筹,以及全面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时期北海城市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层次与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规划范围为北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所辖的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三个市辖区和合浦县的全部行政辖区用地。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市辖海城、银海和铁山港三区陆域和沿海0米等深线以上滩涂用地,及涠洲、斜阳二岛陆域及部分海域用地。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海城区全部行政辖区用地,银海区侨港镇和银滩镇全部行政辖区用地及福成镇的部分用地。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为2030年以后。 四、城市性质、职能与目标 1、城市性质 国际性滨海旅游宜居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西南沿海重要门户和临港工贸城市。 2、城市职能 以休闲度假为主的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和区域性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临港产业及海洋产业集聚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3年)实用版

YF-ED-J767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3年)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3年)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事关经济发展和全矿稳定大局。多年来, 我矿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法规 制度建设,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 点职业病专项整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政策 措施,职业病防治体系初步建立。但由于部分 基层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行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以及防治工作投入较少 等原因,全矿职业病防治形势仍很严峻,以尘 肺病为主的职业病发病数居高不下。为进一步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划。 1 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1 总体要求 围绕保护劳动者健康这一根本目标,建立矿领导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基层单位负责、职工群众监督的防治工作体制,立足矿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全矿持续健康发展。 1.2 基本原则 1.2.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艺革新、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1.2.2 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既着眼长

2018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花山矿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矿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 〕43号)精神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旨在阐明我矿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煤矿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工作现状 我矿历来高度重视职工安全与健康工作,各单位加强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综合防尘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着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职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进步。当前,煤炭生产行业进入危害较为严重的领域,国家有关部委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巩固煤炭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高起点开展煤炭等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

迫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煤矿企业按照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

舍乌煤矿2018-2020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富源县老厂镇舍乌煤矿 安全技术与职业病防治发展规划和安全 技术措施计划 (2017—2020) 编制单位:舍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 编制时间:2017年3月26日

舍乌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矿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精神,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旨在阐明2017年—2020年期间,舍乌煤矿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我矿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工作现状 舍乌煤矿历来高度重视职工安全与康工作,各作业地点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采用在线监测和人工检测方法进行,强化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综合防尘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着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煤矿全体职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进步。 当前,煤炭行业进入危害较为严重的领域,国家有关部委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巩固煤炭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高起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

2018年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为了搞好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我矿2018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目标 1、减少或避免职业病例发生; 2、新工人或变更工种时告知职业危害; 3、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4、按期进行全员职业卫生培训; 5、按期进行全员职业健康体检; 6、按期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7、按期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二、指标 1、新增职业病例为零; 2、职业危害告知率达到100%; 3、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 4、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上岗前、在岗期间的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 5、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5%,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6、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

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音、有害气体等检测率达到90%以上; 三、进度安排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4、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检测评价制度; 5、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标识;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引进新的生产设备时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7、职业危害告知 我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会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种类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绝不隐瞒。告知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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