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的逻辑

辩论的逻辑
辩论的逻辑

《为什么我们会觉得别人蠢的像头猪》

黄执中

逻辑的语言≠日常的语言

壹、谓定性「经济」的语言与「精确」的语言

一般现实生活中的会话是加了各种省略形式的发言,虽然从会话的「经济性」来看,这是很重要的,但是若以会话的「精确性」来看,则充满了逻辑的漏洞;所以成为一个辩士的首要工作,便是要学会掌握「精确的语言」。

范例一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说:「鸟会在空中飞。」

但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大部份的鸟只要翅膀没受伤,都能够在空中飞。」

范例二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说:「如果下雨,地会湿。」

但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下雨时,因为雨降下来的地方有大地,所以如果没有设法使那个地方不湿,那里就会湿。」

贰、语词的定义

要想掌握「精确的语言」,首先就要能够掌握语词「精确的定义」。这点虽然看来简单,但却是辩论台上大多数争执发生的原因;比如就经常有辩士在台上对裁判表示:「对方辩友的制度不『公平』!」

但如果各位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闭上眼睛想想:若是要你为「公平」下一个定义,你会怎么下?然后再想想:你为「公平」下的定义完整吗?和别人一样吗?而如果连「公平」这么一个简单的概念都会有这么多分歧,那你又要如何去确信裁判、观众或对方辩友会与你采取同一概念?而如果他们连「公平」的概念都与你不同,那你所谓的「说服」又从何而来?范例三

「各位,你们问我对堕胎有何看法?这里让我清清楚楚的回答你们。如果『堕胎』是指谋杀毫无自卫能力的人,剥夺我们最年幼的公民的权利,反对自由生存和幸福的;那么、我向各位保证,我永远坚决反对堕胎。愿上帝帮助我。

可是,如『堕胎』指的是取消残害无助妇女的坏制度,使青年都有机会得到爱护,以及给予公民天赋全力去以良知来行事;那么,身为一个爱国和有人道精神的人,我向各位保证,我永远都替你们争取这些基本的权利,绝不放弃。」

以上是夏威夷州立院中一位议员的讲稿,他采用了何种技巧?

范例四

A:「法律规定同性恋者不能和同性结婚是对同性恋者歧视。」

B:「不会吧!法律不是规定异性恋者也不能和同性结婚吗?」

A、B两人间会存在争议的原因为何?

发言的逻辑

壹、论证与叙述

只叙述结论的文章或谈话,并不是论证,而是叙述(statement)。

采取「A、所以B」或「B、因为A」等形式的发言,才是论证(argument)。

范例五

「罪恶不能带来神圣,而暴力只会呼唤邪恶,废除死刑并不是对犯罪者的施恩,而是对真实慈悲的信仰与对自我意志的救赎。毕竟,只有当我们了解到不管对象是怀里的婴儿或是染血的凶徒,杀戮都只会是一件令人感到无比厌恶且痛恨的行为时——我们的哀伤才有立场;而也只有当我们的哀伤有立场时,我们的正义才有尊严!」

以上这篇申论是好莱坞电影中许多法庭辩论的压轴,这是论证还是叙述?

请问它有没有效果?

范例六

「因为死刑犯在等死,等死的人很可怜,所以死刑犯很可怜;而我们必须同情可怜的人,所以我们应该废除死刑。」

请问这是论证还是叙述?

贰、前提的隐藏

发言的前提一定要正确(至少正确的可能性要高),因为错误的前提导不出正确的结论。同时,因为当前提的正确性有疑问时,很容易便会成为反驳的把柄,所以有经验的辩士常常会有意无意的,在申论中试图将前提隐藏。

范例七

据统计数字指出:在美国白河镇中,居民死于呼吸系统疾病的比率比全美其它的地方都多。而唯一会使人患上呼吸系统疾病的原因是气候环境的不良。故我们可以推测:白河镇的气候环境较易使人罹患呼吸系统的疾病。

这个论证隐藏了什么前提?

范例八

鸭嘴兽的繁殖方法我们虽仍未解明,但借着调查针土龙(鸭嘴兽目针土龙科的哺乳动物)的繁殖方法,应该可以了解鸭嘴兽的繁殖方法。两者都是哺乳类、生蛋、没有乳头,有分泌母乳的部位。

这个论证隐藏了什么前提?

范例九

「老虎濒临绝种的危机,所以我们必须保护老虎。」

这个论证隐藏了什么前提?

范例十

「对方失约时,早到的一方等够了就可以离开,而我已经等了半小时,所以我可以离开了。」这个论证隐藏了什么前提?

参、推论与对换

连接前提与结论,不出现在言语或文字上的部分叫做推论(inference)。一般而言,身为一个受过基础国民义务教育的高等多细胞智能生物,人们通常都会自然而然的,在言谈中做出一些「这是合理的」或「这是不合理的」判断;而这些判断,其实就是逻辑推论的原始型态。在此,我们仅用最简单的原则来介绍一下推论的形式。

推论分为两大类,分别是演绎(deduction)与归纳(induction);但不论是演绎还是归纳,它们的基础都是来自于各位在国中学过的数学对换:

若A则B、而若B则C,所以若A则C。

若A则B,非B、所以非A。

范例十一

恺恺:「如果我的辩论打的够好,我的对手就会输;而我的对手现在输了,所以我的辩论打的够好。」

德德:「如果我的女朋友爱我,她就会送我钻石项链;而她现在送了我钻石项链,可见她是爱我的。」

泰泰:「如果我的意志特别薄弱,我就会偷窥女性更衣;而我现在正在偷窥女性更衣,因而我的意志是特别薄弱的。」

以上三者所用的推论何者有误?

肆、演绎与归纳

演绎论证是在逻辑上最为正确的论证,故只有有效、无效之分。

它的形式是:A是B,C是A,所以C是B。

归纳是指演绎以外的论证,它在逻辑上并非正确,因而会有强、弱之分。

它的形式是:到目前为止,A都是B。所以A大概一直都是B。

(induction被译为归纳,但induction不等于归纳,归纳是induction的一部份。而数学里讲的数学归纳法不是归纳,是演绎)

驳论的逻辑

壹、对结论提出反驳

所有的驳论都必须遵守一个逻辑铁则:「针对对方的结论!」

许多初学的辩士最常犯的错误,就是没把对方的话听清楚,以致上台反驳的往往因为不是对方真正的重点,而使整场比赛陷入一片脱离议论中心的鸡同鸭讲。

范例十二

A:「死刑是很残酷的刑罚,所以有吓阻力。」

B:「无期徒刑难道就不残酷吗?」

B所做的是合逻辑的驳论吗?

范例十三

A:「为了推广安全性行为,我们在大学内设置保险套贩卖机。」

B:「我们怎么可以鼓励婚前性行为?」

B所做的是合逻辑的驳论吗?

贰、人身攻击

驳论应该是针对对方的发言本身提出,不应该针对发言者提出。这点许多辩士应该都会认为是常识,但在场上却常常犯此毛病;比如当场上有人提出国外的资料左证时,最普遍的反应往往都是:「对方辩友,我们国情不同!」,或是「对方辩友,你的数据是哪一年的?」「对方辩友,这资料是谁调查的?」这些其实都是广义的人身攻击!

范例十四

柯林顿:「我相信家庭价值的重要性我最了解。」

反对者A:「你是柯林顿,你没资格说这种话!」

李登辉:「我们应推广谨言慎行运动。」

反对者B:「你是李登辉,你没资格说这种话!」

以上两个反对者的理由谁最有可能成立?

参、错误的两难论

非在二者之中择一不可的状况称之为两难论,但有时尽管在「二者」之外仍有可选择的答案,却无视于其它选择而强行在两者之中择一,称之为错误的两难论。

范例十五

A:「成天和女孩子鬼混是考不上大学的,因此女孩子和大学你只能选一个!」

A的发言问题何在?

肆、复式问题

所谓复式问题乃是指:提问问题,但提问的方式,却预先假定了这个问题所隐含的前提为真。比如一个有经验的辩士往往不会直接问他的对手:「对方辩友,请问您觉得李总统是不是一个大混蛋?」而会问:「对方辩友,请问您知不知道李总统是一个大混蛋?」如此一来,无论他的对手回答知道或不知道,似乎都代表了李总统的确是一个大混蛋。

由于复式问题会带来上述的问题,因此在会议常规中,往往规定「分开问题来处理」的动议有优先权。例如一个「把某事押后一年」的动议会明智的被分为两个部分:决定押后该事,以及决定押后多久;因为有些与会者可能支持把该事押后,但却觉得一年太久。

伍、循环论证

前提之中包含结论的推论称之为循环论证。

范例十六

A:「请问您方为何反对死刑?」

B:「因为我方反对剥夺人的生命。」

A:「请问您方为何反对剥夺人的生命?」

B:「因为我方反对杀人。」

请问B的回答有什么问题?

推定与举证责任

壹、何谓推定

推定(presumption)是我们在某项问题上所抱持的立场,在此立场被相反的理由驳倒前,我们认为是它可信的。

贰、何谓举证责任

而挑战的一方,即负有证明既存推定为不实的责任,也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burden of proof)。

参、如何才算尽到举证责任

由于当挑战推定的结果和维持推定的理由相持不下时,当事人多半会选择维持推定,以避免改变的风险;所以这意味着挑战推定的一方,必须提出「优于」维持推定的理由,方能尽到举证责任。

肆、何谓经验法则

当某项事实属于「众所周知的事项」时,此事实即被认定为合于经验法则;所有合于经验法则之事实无须负举证责任。

伍、单一论点的推定与举证责任

当某一辩士声称「张宇韶学长长的很帅」,却不符裁判经验法则,且未负起举证责任时,裁判不能直斥其为无稽,而需依双方之后的交锋,做出以下可能的裁决:

如果对方辩士从未就「张宇韶学长长的很帅」提出异议,则此立场成立。

如果对方辩士曾提出异议,则将判定理由较优的一方立场成立。

如果双方的理由均不足以判定成立时,此论点将被排除在判决内容之外。

陆、整体命题的推定与举证责任

在辩论比赛中,我们通常相信现状下的各种事实、价值或政策,是处于一个妥善运行的情况。因而在此推定下,凡是违反现状的一方(正方)往往必须事先负起挑战现状的责任,也就是初步举证责任。

当正方完成初步举证后,维持现状的原有推定利益便告消失,正方立场成为新的推定;此时反方便开始负起另一重举证责任,也就是反驳责任。而比赛也就在「正方初步举证责任」→「反方反驳责任」→「正方反驳责任」→「反方反驳责任」→「正方反驳责任」……中延续下去,直到有一方无法满足该当环节时,对方便得胜。

范例十七

当陈春生出示吴敦义桃色风波的录音带时,吴敦义大肆抨击这是对手丑陋的抹黑,而谢长廷则表示:「吴敦义不要模糊焦点!应主动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请问,吴敦义的桃色风波谁应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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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逻辑」只是一种思考上的工具(当然也常是一些小知识分子满足其自我优越感的工具),因此若你问我它会不会让你变的更聪明?我得说:不会!若你问我它会不会让你变的更受人

欢迎?我得说:不会!甚至若你问我它会不会让你在辩论台上更呼风唤雨?我还是得说:不会!可是若你问我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学逻辑?那我就必须告诉你——安安静静跟着学就是了!

而逻辑既然身为一门可广可深的学问,因而在仅有区区的两个小时课程中,学长被迫必须在广度与深度中做出一个取舍(因为原来准备的课程会上到六个小时——光是逻辑的谬误,根据系统逻辑之父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就共有十三种,而近人则有多至一百一十三种之说!光念一遍就要快二十分钟,要全部讲一遍根本是开玩笑。);然而在删去了三分之二的内容后(简化了大量的专有名词与定律),本课程中所教授的逻辑将抛弃传统的按部就班,集中在于辩论中常用(或常遇到)的逻辑概念与逻辑谬误。

至于这方面的修改,我相信对于一般高中(甚至是大学)辩士是不会造成妨碍的;但若是有人对逻辑或理则学真的有兴趣(虽然我怀疑这种人有多少),学长便强烈建议有志者要从头由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相容与不相容概念、基础三段式论证……等等从头学起,方能求深致远。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 一、强加因果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这种错误往往很具迷惑性,许多辩手场上反应不过来。 前几年很热门的一本书叫《货币战争》,里面有这样的描述“林肯总统表面上看是被南方暗杀,实际上他是在签署了XX金融协议X天后被杀害的...肯尼迪总统遇刺前签署了XX金融协议,试图打击大财团利益....里根总统在签署XX金融协议后,旋即遇刺....”这些煽动性的描述让许多读者自行联想,从而脑补出“美国金融集团控制了美国政坛,如果总统试图限制他们的利益,那么他们连总统都敢杀掉”这个结论。 这就是犯了“把前后联系偷换成因果联系”的错误。 打个比方,我每次考砸前都会吃早饭,但我不能说“我因为吃了早饭所以考砸了”。同样的,美国总统每年都会签署无数的文件,不能把遇刺总统都签署过金融相关文件就得出“总统遇刺和金融文件”有关。这里打个比方,宋鸿兵试图以总统遇刺前都签署过金融协议来论证相关性,但每个总统遇刺当天都会吃早饭,难道能证明总统遇刺是因为吃了早饭么?显然不能。何况,林肯、肯尼迪、里根等人的遇刺,显然和金融体系不直接相关。 一般情况下,因果联系都有前后联系,但前后联系不一定有因果联系。 二、倒果为因 个人认为,如果要挑选一本最重要的必读书给辩手,那非《统计陷阱》莫属。这本书里面的逻辑讲解和案例分析既生动有趣,又严谨科学,我看了5遍,每遍都能学到很多。 里面提到了一个案例:美国某州的麻风病患者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因此许多人得出结论“这个州的气候一定是很容易得麻风病。” 但其实恰好相反,这个州的气候是全国最有利于麻风病患者治愈的,所以全国的麻风病患者都会来这里治疗,所以这个州的麻风病患者才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 前几天的热门状态也是一个道理:“二战时,盟军请了一位科学家来研究该加强飞机哪块机身的防护。这位科学家统计了飞机的中弹区域分布图,发现机翼是中弹最多的部位,座舱和发动机则是中弹最少的。那么是不是该加强机翼的防护呢?事实是,能统计到的样本都是中弹后活着回来的飞机,而那些中弹后坠毁了的是不在统计范围内的。也就是说,机翼中枪只是轻伤,中弹最少的座舱和发动机才是致命部位,这里才是最需要加强防护的。” 在辩论场上时,当对方提出了一个让你觉得很突然的数据(比如X州麻风病人最多)时,不要本能地逃避或者害怕,而应该仔细思考一下,对方的数据是否能推出相应的论据。 三、偷换概念/偷换前提 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 它有以下几种情况: 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比如“情在理先/理在情先”,这个题目本来讨论的就是人际关系中人情和道理的比较,可许多反方会把“理”定义成“宇宙万物的生存规律”等奇怪的定义,就属于偷换概念。 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比如02全辩“网聊有聊”,“有聊”在语境中是“有意义”的意思,可是正方电子科大偷换成了“存在有聊天这一活动”,就是典型的偷换。 3,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4,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 这里说个题外话,由于语境的区别,出现定义分歧是很正常的事情,定义分歧一般都要先交锋定义。一般原则是第一常识定义不需要过多演绎,但是反常识定义必须开展论证演绎。

经典辩论赛

有哪些经典的辩论赛视频可以推荐? 1.开山鼻祖,狮城舌战。(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 93年的国际大专辩论赛可以说是开启了国内辩论赛的源头,决赛这一场人性本善/人性本恶更是焦点中的焦点,复旦大学代表中国大陆参加比赛一路打到决赛,力克台湾大学夺得冠军。回来以后出了本书叫《狮城舌战》,一时洛阳纸贵。蒋昌建等四人也从此名留华语辩论史。 1993 国辩台大vs复旦人性本善/人性本恶 https://www.360docs.net/doc/0c7241607.html,/v_show/id_XNjI1NDIxMjU2.html 2. 大神的大神,林正疆(1995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 你知道连续两届国辩最佳,辩论圈内大佬,拥有众多脑残粉的黄执中心中的辩论偶像是谁吗? 对,林正疆。 这个胖子,啊不,这位学长在95国辩的舞台上散发出闪耀的光芒。他的逻辑,他的语言,他的从容不迫。从现在看回19年前那一场比赛,我们记住的,只有林正疆而已。虽然在决赛憾负南京大学,但是不妨碍他与95国辩的决赛一起成为经典。 1995国际大专辩论会知易行难 https://www.360docs.net/doc/0c7241607.html,/v_show/id_XMjAzMDI2NjA=.html?from=y1.2-1-87.3.15-1.1-1-1-14 3. 西交四剑,天下无双。(1999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 如果有那么一支队伍能排进华语辩论史所有队伍的TOP10,不TOP5,那99年国辩的西安交大一定榜上有名。从98的蓝带杯开始(虽然当时不全是99的阵容),到99年国辩决赛。凭借着“铁立论,快思维,美意向”,西交四剑所向披靡,轻取国辩。樊登,郭宇宽,谭琦和路一鸣配合无间。每一场比赛都是好比赛,那就看看决赛吧。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 健康保险种类多、保障全,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牙齿保险、产科保险、眼科保险、收入补偿保险这几大类,在美国买一般的医疗保险月均保费大概几百美元,而且很多公司会给员工提供健康保险的福利,以公司团体投保,个人只需负担很小的费用,甚至不必出一分钱。 一、强加因果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这种错误往往很具迷惑性,许多辩手场上反应不过来。 前几年很热门的一本书叫《货币战争》,里面有这样的描述“林肯总统表面上看是被南方暗杀,实际上他是在签署了XX金融协议X 天后被杀害的... 肯尼迪总统遇刺前签署了XX 金融协议,试图打击大财团利益里根总统在签署XX金融协议后,旋即遇刺”这些煽动性的描述让许多读者自行联想,从而脑补出“美国金融集团控制了美国政坛,如果总统试图限制他们的利益,那么他们连总统都敢杀掉”这个结论。 这就是犯了“把前后联系偷换成因果联系”的错误。 打个比方,我每次考砸前都会吃早饭,但我不能说“我因为吃了早饭所以考砸了”。同样的,美国总统每年都会签署无数的文件,不能把遇刺总统都签署过金融相关文件就得出“总统遇刺和金融文件”有关。这里打个比方,宋鸿兵试图以总统遇刺前都签署过金融协议来论证相关性,但每个总统遇刺当天都会吃早饭,难道能证明总统遇刺是因为吃了早饭么?显然不能。何况,林肯、肯尼迪、里根等人的遇刺,显然和金融体系不直接相

关。 一般情况下,因果联系都有前后联系,但前后联系不一定有因果联系。 二、倒果为因 个人认为,如果要挑选一本最重要的必读书给辩手,那非《统计陷阱》莫属。这本书里面的逻辑讲解和案例分析既生动有趣,又严谨科学,我看了 5 遍,每遍都能学到很多。 里面提到了一个案例:美国某州的麻风病患者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因此许多人得出结论“这个州的气候一定是很容易得麻风病。” 在某种意义上,没有人真正看过一朵花。花那么小,我们又没有时间,要看可要花时间的,就像交朋友也要花时间。-- Georgia O 'keeffe 乔治亚·奥基夫 但其实恰好相反,这个州的气候是全国最有利于麻风病患者治愈的,所以全国的麻风病患者都会来这里治疗,所以这个州的麻风病患者才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 前几天的热门状态也是一个道理:“二战时,盟军请了一位科学家来研究该加强飞机哪块机身的防护。这位科学家统计了飞机的中弹区域分布图,发现机翼是中弹最多的部位,座舱和发动机则是中弹最少的。那么是不是该加强机翼的防护呢?事实是,能统计到的样本都是中弹后活着回来的飞机,而那些中弹后坠毁了的是不在统计范围内的。也就是说,机翼中枪只是轻伤,中弹最少的座舱和发动机才是致命部位,这里才是最需要加强防护的

辩论逻辑错误大全

逻辑错误一览,全了!无论你是打辩论赛,还是想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甚至是更想有水平地骂人~~~ 这个必看啊~~~ * 当你与别人讨论,尝试获得答案或解释时,你可能会遇到一些人犯上逻辑谬误。这样的讨论是无意义的。你可能尝试向对手要求证据或提供其他假设,令你获得更好或更简单的解释。如果都失败,可以尝试指出你讨论对手的问题。你可辨认他的逻辑问题以免深究,以及可告知讨论对手关於他的谬误。以下是简单介绍其中最常见的谬误: 人身攻击(ad hominem) o 拉丁语「向着人」的意思。辩者用人身攻击来攻击对手,而不是在讨论议题。当辩者不能用证据、事实或理由去维护他的立场,他可能透过标签、稻草人、骂人、挑衅及愤怒的人身攻击方式来攻击对手。 诉诸无知(appeal to ignorance / argumentum ex silentio) o 以诉诸无知作为某些证据。(例如:我们没有证据说神不存在,所以祂一定存在。又例如:由於我们没有关於外星人的知识,这表示他们并不存在。)对某些东西的无知,是与它的存在与否无关。 全知论据(argument from omniscience) o (例如:所有人都相信某些东西,每个人都知道的。)辩者需要有全知能力以清楚每个人的信仰、怀疑或他们的知识。小心如「所有」、「每个人」、「每种东西」、「绝对」等词语。 诉诸信心(appeal to faith) (例如:如果你不相信,是不能清楚明白的。)如果辩者倚仗信心作为他论据的根基,那麽你在以後的讨论所能得到的将不多。根据定义,「信心」是倚靠相信,并非靠逻辑或证据支持。信心倚赖非理性的思想,并会产生不妥协。 诉诸传统(appeal to tradition) (类似主流思想谬误)(例如:占星、宗教、奴隶)只因为人们以此为传统,与它本身的存活能力无关。 诉诸权威(argument from authority / argumentum ad verecundiam) * 以「专家」或权威的说话作论据的根基,而不是用逻辑或证据来支持该论据。(例如:某某教授相信创造科学。)只由於某个权威的声称,不足以代表他已令这声称正确。假如辩者展示某专家的论据,那麽看看它有否伴随着原因,以及它背後证据的来源。 不良後果论据(argument from adverse consequences) * (例如:我们应判被告有罪,否则其他人会仿效而犯上类似的罪行。)只因为讨厌的罪行或行为出现,并不足以代表被告犯了该罪,或代表我们应判他有罪。(又例如:灾难的出现是因为神惩罚不信者,所以我们都应该信神。)只因灾害或惨剧发生,与神是否存在、或我们该信甚麽并无关系。 恐吓论据(argumentum ad baculum) * 论据根基於恐惧或威胁。(例如:如果你不信神,你将会下地狱被火烧。)

辩论场上常见的逻辑错误.

一、自相矛盾 逻辑、思想、言论中的自我否定现象,常见于一支队伍对立论没有统一,或者部分队员对立论没有吃透的情况。这种情况很好理解,不需举例。 二、偷换概念/偷换前提 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他有以下几种情况: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举例:“生之恩不如养之恩”,“生”应该解释为“生育”,却被解释为了“生命”。 三、攻击辩题、避实就虚、栽赃、偷换辩题 偷换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错误。而最常见的“栽赃”有两种:1. 故意回避对方的问题;2. 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然后加以振振有词的“批驳”,然后宣布自己得胜。 四、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由于任何实例都不难找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个例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说,而不能证明任何命题。举例:我方三辩这种人买了东西就从来不要发票,可见消费者自我意识不高啊! 五、不当类比

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 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不当类比。举例:每个家庭都是需要有一个家长的,所以国际社会也需要美国来维持秩序。 六、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诡辩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 以混淆是非,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举例:同样面对他国分裂倾向,美国说南斯拉夫分裂是“民族自决和自由的结果,是正义的”,却说格鲁吉亚的分裂问题是“不可容忍的领土和主权问题,是非正义的”。 七、虚假论据 这种逻辑错误是指故意违反“论据必须已知为真”的规则, 用编造的所谓“权威理论”或无中生有的例子作为论据, 用来论证错误的论题。言论中大量虚假论据,有的可能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常识而搞错了,常识性错误。但是有不少言论中有故意作假、捏造论据的现象。举例:捏造的事实、数据和名人名言。 八、包辩题 偷换概念的一种特殊形式,将对方的立场也包进自己的立场进行论证,也叫包含式论证。举例:为什么说管理比服务更重要,因为服务也是一种管理。 九、循环论证 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举例:“成大事者”的定义:不拘小节的人,所以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辩论中的一些诡辩现象

诡辩: 兵者,诡道也。辩论就是唇枪舌剑的较量,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特别的战争,因此在我们已经知己知彼,收集好海量的论据,已经想好怎样破题立论,确立了毫无漏洞的逻辑框架……后,必然要想到的,就是“诡计”。辩论中的“诡计”,就是诡辩。 也许有人会认为,辩论应该是“堂堂正正”的,是“讲道理逻辑”的,是为了“探求真理”的,混淆视听的“诡辩”应该拒之门外,避之千里。当然,如果你是这样认为,那么这篇文章可以不看下去。但是如果你想赢,那么我建议你最好还是看一看。其实,无论是正规的辩论赛,还是我们的日常生活,“诡辩”无处不在,有些我们甚至习以为常而不知道那是诡辩。下面你会知道,其实正规的辩论赛少不了诡辩,诡辩是辩论里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些诡辩也许和你常识中的那种“诡辩”相差甚远,不过那些的的确确就是诡辩,并不因为形式和使用者的不同就改变了本质。如果规定把这些“诡辩”完全剔除,有可能你都不知道怎样去辩论了。退一万步说,即使你不想用诡辩,也得知道如何破解别人的诡辩吧?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去了解辩论中的诡辩,这样才能利用诡辩或防范诡辩。 废话少说,下面开始正文。 什么是诡辩呢?一般来说,人们认为“混淆视听,颠倒黑白”的言论就是诡辩。其实不然。我举个例子: 《吕氏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富户家的一员。尸体被别人打捞起来,富户的家人要求赎回。然而捞到尸体的人要价太高,富户的家人不愿接受,他们找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不用着急,除你之外,他还会卖给谁?”捞到尸体的人等得急了,也去找邓析要主意。邓析却回答:“不要着急,他不从你这里买,还能从谁那里买?” 这就是诡辩史上著名的“赎尸诡论”。从逻辑上说,邓析对双方说的话都没有错,后世也一直找不出他错在哪里,只能归结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或者“不能穷尽选择支”或者“立场转换”。所以说,诡辩不一定是“颠倒黑白”的,也有可能符合逻辑。 因此,我斗胆在这里下个不甚严密的定义:所谓诡辩,就是企图让听者的思路按照某种期望运行的一类言论。 听起来好像很抽象,其实简单地说就是“糊弄”。 为什么要定义“诡辩”,是为了下面论述的问题打下基础。下面说到的一些技巧有些人会觉得不算是诡辩,但这里按照我的定义我把它们也归类进“诡辩”里,因为这些技巧实际上对证明己方的逻辑毫无帮助,但却能达到让人哑口无言的效果。 一、名人名言。 借用名人名言是所有的辩论中都会用到的诡辩伎俩。之所以说那是“诡辩”,是因为名人说的话并不等于是真理,引用了名言对“证明”己方的逻辑其实毫无帮助。注意到没有,几乎所有的辩论赛里正反双方都能找出证明己方观点的名言,这已经证明了名人们的思想是多么的混乱。

个人辩论赛技巧总结

个人辩论赛技巧总结 一.逻辑技巧 (一).知己知彼 辩论是一种针锋相对的交战,知己知彼就在这种舌战中显得很重要,知己,使之对于己方的理论自我诘难,反复推敲,以求严谨缜密,万无一失。立论的诘难与推敲,大体有三个方面:一是论点检查;二是论据检查;三是论证方法的检查。只有通过论点、论据、论证方法的反复检查,确信己方“战旗”鲜亮,“弹药”充足,“战术”精巧,方能在辩论中充满自信。这就是知己。 知彼及了解对方。辩论中的观察,说到底是辩论双方对于对方言谈举止、神态表情的微妙变化及其含义进行判断与捕捉。其方法如下: 1.投石问路。是指先提出一两个问题作为试探,探明虚实,才能定出主攻方向。这往往是用于情况不明的时候。 2.捕捉战机。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往往会通过其举止神态及习惯性动作,流露出他内心的活动。比如双手揉搓这种动作显示思考紧张,颤抖的语言显示慌乱等等。在辩论中要善于抓住这些细节判断对方情绪,捕捉战机,或打乱对方思绪,或层层进逼,这就是所谓的“强势打法”。但这是用于己方队员有相当经验或准备相当充分而对方实力与己方相差悬殊的情况,否则一般而言,在对手与己方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是很难抓到这种战机的。 3.缓和气氛。辩论决非争吵,更非斗嘴。因此双方都有责任调节气氛,是辩论在心平气和的条件下进行。若观察到对方情绪激动,就要设法用语言调节,使气氛平缓;若发现对方怒形于色,应考虑以幽默轻松予以调节。无论对方是否做出反应,至少己方不能被对方情绪影响,或跟随其负面情绪。经管学院对于辨风的强调向来以儒雅为主,保持风度,这是一个良好的传统,应该要延续下去。

(二).举事证理 事实胜于雄辩,摆事实讲道理,应该说是辩论中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方法。可以举例对己方进行论证,也可以具实力反驳对方进行驳论。动用举事例的逻辑技巧,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所举事例越具有典型性,说服力越强。二是要对所举事例进行深入分析,不是光把它摆出来就够的,因为评判或是观众在场上听取发言的短时间内,都没有时间思考你举出的事例对论证你方观点有何用处,只有靠辩手自己揭发和阐明事例与道理间的必然联系,是举例与证理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摆事例,讲道理的作用。 (三).以退为攻 具体做法是:先行一句虚假肯定,稍作停顿后,立刻是实行逻辑性转折,完成攻击。这种方法的要求比较高,因为逻辑向部分的转折是最重要的部分,要直捣对方要害,令对手措手不及。例如:苏联外长莫洛托夫是个出身贵族家庭的外交官,在一次会议上,英国工党一外交官发难说:“您是贵族出身,而我家祖祖辈辈是矿工,我们俩究竟谁更能代表工人阶级呢?”莫冷静的回答:“你说得不错,但我们俩都背叛了自己的阶级。” (四).以牙还牙 就是在辩论之中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或者接过对方的话题,将其与己方思路接轨,在行进中偷梁换柱,走向对方观点的反面,完成反攻。这种方法主要用于体现对方讲歪理或不讲理的情况。比如要反驳某人自以为清高目中无人的言论:只有羊啊、猪啊才是成群结队的,狮子老虎都是独来独往的。可以这样说:狮子老虎固然是独来独往的,蛤蟆、蜘蛛又何尝不是独来独往的呢?! (五).演绎辩论

辩论的十个逻辑错误

一、自相矛盾 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自相矛盾”是一切逻辑错误中最严重的一种,它指的是思想、言论中的自我否定现象。一个理论必须是逻辑自恰的,就是说任何理论体系都不允许包含逻辑矛盾。有一种逻辑推理叫做“归谬式”推理,即由一个假定如果能合乎逻辑地推出互相否定的结论(逻辑矛盾)来,就能证明该假定是错误的。 二、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是违反同一律对概念运用的要求的逻辑错误。 三、偷换论题,避实就虚,攻其不意 偷换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辩论中最常见的表现有两种:1.故意回避对方的问题,王顾左右而言他;2.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然后加以振振有词的“批驳”,然后宣布自己“得胜”。 四、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由于任何实例都不难找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例子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说,而不能证明任何严肃的科学命题。 五、机械类比 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机械类比。 好几本逻辑教材上引用一个典型的机械类比的例子: “一个家庭需要有一个家长, 在家庭里发生纠纷的时候, 就需要家长来裁决。国际问题要比家庭纠纷复杂得多,所以,国际大家庭也应该有一个“家长”,当国与国之间的纠纷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就应该让承担“家长”职责的国家来裁决。” 这个例子是国际霸权主义者用机械类比来论证霸权主义合理性的逻辑错误。 六、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诡辩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 以混淆是非,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七、诉诸情感 诉诸情感是指用煽情的语言来唤起公众的某种怜悯、义愤等情感以转移中心论题、逃避理论交锋的诡辩术, 又叫做“以情感为据”。 但是,在严肃的理论探讨中,仅仅有感情的抒发而缺少合乎逻辑的理论思考,对于得出理性的结论来说是毫无作用的,因为情感是感性的东西,情感有时会阻碍理性的思考。所以“感情用事”历来不是褒义词。 八、虚假论据 这种逻辑错误是指故意违反“论据必须已知为真”的规则, 用编造的所谓“权威理论”或无中生有的例子作为论据, 用来论证错误的论题。 言论中大量虚假论据,有的可能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常识而搞错了,常识性错误。但是有不少言论中有故意作假、捏造论据的现象。 九、预期理由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讲解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作者:罗斌学长)2013年05月27日12:23:12 一、强加因果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这种错误往往很具迷惑性,许多辩手场上反应不过来。 前几年很热门的一本书叫《货币战争》,里面有这样的描述“林肯总统表面上看是被南方暗杀,实际上他是在签署了XX金融协议X天后被杀害的...肯尼迪总统遇刺前签署了XX金融协议,试图打击大财团利益....里根总统在签署XX金融协议后,旋即遇刺....”这些煽动性的描述让许多读者自行联想,从而脑补出“美国金融集团控制了美国政坛,如果总统试图限制他们的利益,那么他们连总统都敢杀掉”这个结论。 这就是犯了“把前后联系偷换成因果联系”的错误。 打个比方,我每次考砸前都会吃早饭,但我不能说“我因为吃了早饭所以考砸了”。同样的,美国总统每年都会签署无数的文件,不能把遇刺总统都签署过金融相关文件就得出“总统遇刺和金融文件”有关。这里打个比方,宋鸿兵试图以总统遇刺前都签署过金融协议来论证相关性,但每个总统遇刺当天都会吃早饭,难道能证明总统遇刺是因为吃了早饭么?显然不能。何况,林肯、肯尼迪、里根等人的遇刺,显然和金融体系不直接相关。 一般情况下,因果联系都有前后联系,但前后联系不一定有因果联系。 二、倒果为因 个人认为,如果要挑选一本最重要的必读书给辩手,那非《统计陷阱》莫属。这本书里面的逻辑讲解和案例分析既生动有趣,又严谨科学,我看了5遍,每遍都能学到很多。 里面提到了一个案例:美国某州的麻风病患者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因此许多人得出结论“这个州的气候一定是很容易得麻风病。” 但其实恰好相反,这个州的气候是全国最有利于麻风病患者治愈的,所以全国的麻风病患者都会来这里治疗,所以这个州的麻风病患者才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 前几天的热门状态也是一个道理:“二战时,盟军请了一位科学家来研究该加强飞机哪块机身的防护。这位科学家统计了飞机的中弹区域分布图,发现机翼是

辩论技巧,逻辑

第三节辩论中的逻辑应用 一、立论 一般辩论中,论辩双方根据自己的观点立场进行论证和反驳。首先需要准确地表述自己的论点或立场,对于遗词、用句十分讲究,来不得半点含糊,否则“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后果不堪设想。 (一)对辩题的逻辑分析 根据辩论赛的规则,在抽签决定辩题的同时也确定了立场。对指定的立场,应该深入地进行逻辑上的分析,才能真正把握住辩论立场的要害。 1、关键词(组)的定义 辩题是一个具体的命题,如“人性本善”、“流动人口的增加有利于城市的发展”、“知难行易”等等都用判断陈述句表明辩论一方的立场。 这种表明立场的陈述句由连接词将几个关键词联成语句。如在“流动人口的增加是否有利于城市发展”的辩题中,关键词组有“流动人口”、“增加”、“有利于”(或“不利于”)和“城市的发展”四个词组,立论时,对这四个词组都要作相应的定义。 “定义”又称“界定”,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概念的内涵反映在概念中的事物具有的特殊属性,因此,给概念下定义就应揭示这个概念所反映事物的特性。换言之,给概念下定义与给概念反映的事物下定义是一致的。 任何一个事物都具有很多属性,如:质、、色、味、形、时间、空间、状态、功能、与其他事物的关系等等。在这些属性中有一事物区分于他事物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属性相同的对象可以被归于同一个类,重要的是在同一类事物中找出共同的本质属性。 与概念属性(内涵)相关的是概念的“外延”,一般情况下,确定了概念的内涵就同时确定了概念的外延。“内涵”反映概念的“性质”,回答“什么是”的问题;“外延”则反映概念的“量”,回答“哪些是”的问题。内涵与外延之间存在“反变关系”,即:外延大、内涵少,外延小、内涵丰富;或者说:内涵丰富、外延小,内涵少、外延大。生物学根据具有的共同属性(内涵)由少到多的递进关系有:门、纲、目、科、属、种的外延包含关系。如:人属于“脊椎动物”门、“哺乳动物”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人”种。辩论赛中涉及的外延划分基本上用三层包含关系:科、属、种就够了。 定义的逻辑方法有内涵定义法和外延定义法两种。“内涵定义”指出被定义词所表述的概念;“外延定义法”则表明被定义词所包含的范围。定义时要适度把握内涵与外延大小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内涵丰富、外延小时易守不易攻。与作战相比,“内涵多,外延小”反映要坚守的阵地很小、进攻的阵地很大,自然容易守,不容易攻。反之,“内涵少,外延大”时,易攻不易守。至于内涵与外延的关系如何处理妥当,应视具体辩题而定。 2、立论的逻辑层次 辩论的水平高低与实际辩论的逻辑层次直接相关;而辩论的逻辑层次受立论的逻辑层次制约;立论的逻辑层次又取决于对立论命题中关键词的定义。 在日常生活里,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东西分大小,有分类,分类有层次。例如:白猫、猫都是指猫,但猫包括了白猫,猫的外延比白猫大;当我们讲猫科动物的进修,涉及到一个比猫更大的范畴(外延);然而,动物的概念比猫科动物的概念更加大。从一般意义上说,生物学上的门、纲、目、科、属、种是一个外延不断缩小,内涵不断增加的递进包含关系;反过来,是内涵递进减少,外延逐步扩大的被包含关系。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七种方式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七种方式 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关于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文章,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更多资讯请继续留意辩论赛栏目。 辩论场上最考验人的是反驳,辩论场上最激动人心的也正是反驳和对反驳的反驳。首届中国大学生电脑大赛电视辩论赛就将二、三辩陈词改为"反驳陈词",时间1.5分钟,总决赛时又将反驳陈词时间增至2分钟,一时间风云骤起,一场围绕"反驳"而斗智斗勇的大战拉开了序幕。 一,以理服人,正面反驳这是最常用的反驳手法。 它是用最简单的语言和最简单的逻辑推理证明对方观点的错误。这种方法适用于己方准备充分而对方又未加以充分证明的观点。正面说理反驳由于颇费口舌,在辩论场上只宜用于与辩题最紧密相关的论点上,请看一例:论题:体育比赛应该引进电脑裁判。 价段:反驳陈词。 反方二辩:……当电脑裁判满怀自信步入赛场后,过分地强调准确,将严重弱化体育比赛的观赏性和参与性…… 正方二辩:……观赏的是什么?是一种体育美,美的基础是什么?是真。公平就是对真的一种保证。如果连公平都得不到保证,欣赏性从何而来?…… 正方二辩用了两个简洁的设问和一个反问就把体育比赛的观赏性与体育比赛的真实性之间的关系讲得清楚明了,使对方观点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圆满地完成了反驳使命。需要注意的是,简洁是正面说理反驳致胜的关键。 二,针锋相对,以牙还牙 辩论场上,倘若对方辩友妙语连珠,千万不要慌张。针锋相对的思想就是让观众把给对方辩友的掌声加倍偿还回来。方法很简单,

就是在对方精彩的言辞引导下,立即找到一个相似的却对己方有利的事实出来,回敬之,则给人技高一筹之感。看看下面一段反驳,大家就清楚它的成功了。 论题:信息战能取代传统武力战。 阶段:反驳陈词。 反方二辩:……我请问对方辩友:在取得信息优势之后,就一定能取得战争的胜利吗?难道说,为了信息战的火眼金睛,就不要传统武力战的金箍棒了吗? (掌声)…… 正方三辩:金箍捧当然可怕,但却阻挡不了唐三藏紧箍咒的信息流。 (热烈的掌声)…… 这样反驳不在于展示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而在于表现辩手临场的机智。要想做到这一点,一方面辩手要在平时注意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另一方面是加强自身的心理素质的培养,做到在对已不利时保持冷静与乐观。当然,这样的较量回合太多也不好,一来给人跑题的印象,二来有哗众取宠之嫌。 三,顺水推舟,将计就计 这一招与前一招一样,都是借对方之力攻其自身。所不同的是,前面以牙还牙是借对方语言的魅力。而这一把顺水推舟是借对方逻辑的力量。说白了,就是用对方的论据证明我方的论点。还是看一段实例吧。 辩题:信息战能取代传统武 阶段:自由辩论。 正方一辩:……面对铺天而来的软件炸弹、逻辑炸弹,亲爱的对方辩友难道还能对着敌人说:"亲爱的敌人啊,我们的祖宗家法不可变,让我们打一场传统武力战吧!"你知道敌人在哪吗?

辩论演讲稿-关于辩论与逻辑

关于辩论与逻辑 辩论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从理念或逻辑上去说服读者,以增强辩论的效果。可是,如果我们逻辑不清就会犯逻辑错误而影响辩论的说服力。事实上,我们几乎经常犯逻辑错误,在电视上,在报纸里,在我们平时交谈中,我们都会不知不觉地走入逻辑思维的歧途。下面的片段是来自美国作家雪莉?杰克逊的短篇小说《彩票》,作品刻意描写了村民在旧传统奴役下的愚昧。从亚当斯先生和旧传统的化身长者华纳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看长者说话的逻辑错误,从这里我们对逻辑错误的隐蔽性和频率可见一斑。 “they do say,” mr. adams said to old man warner, who stood next to him, “that over in the north village they’re talking of giving up the lottery.” old man warner snorted. “pack of crazy fools,” he said. “listening to the young folks, nothing’s good eno ugh for them. next thing you know, they’ll be wanting to go back to living in caves, nobody work any more, live that way for a while. used to be saying about ‘lottery in june, corn be heavy soon.’ first thing you know, we’d all be eating stewed chickweed a nd acorns. there’s always been a lottery,” he added petulantly.

辩论中的逻辑问题

辩论中的逻辑问题 辩论中有关的逻辑问题 问题一:全称还是特称 在辩论场上时常听到有的同学拍案而起理直气壮道:对方的立场是一个全称命题要证明全部而我方是特称命题只要举出一个反例..此言差矣。首先辨析两个比较两个相近的命题。所有的中国人是勤劳善良的与中国人是勤劳善良的眼看相似实则不同。前者便是全称命题意即所有、全部不管是否地痞无赖、流氓乞丐但凡中国人都是勤劳善良的此命题明显为假命题。而后者为真至少在中国人的情感中我们愿意相信这是真的。此处中国人这个概念是集合概念即把中国人作为一个集合来反映相对于全称命题中量的确定性和绝对性集合概念中量是不确定和模糊的。而这种不确定体现在无需一个都不能少换言之即便有些中国人十恶不赦也不足以否认中国人是勤劳善良的为真即构成集合的个体未必具有集合体的特有属性。而这一结论的对立面为大名鼎鼎的三段论四概念错误。 辨析这两个命题的原因在于在界定辩题量的性质上集合概念常常被忽视。而被忽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全称命题的特点量项(所有、全部等)在日常表达中时常被省略如违法行为破坏社会秩序是一个省略量项的全称命题。可问题是全称命题的量项有时被省略不代表没有量项的命题就是全称命题!而大多数的辩题都没有明确

的量项于是在实战中辩手就堂而皇之地将此类辩题界定为全称命题未必! 问题二:量项 以个性需要/不需要刻意追求为例。对于没有量项字眼的辩题量的前提是不明确的而需要根据本方的立场设置但需在合理的限度内此处合理的标准有很多视辩题而定。设置无非假定两种情况其一没有其二省略。如果没有量项则辩题中的个性是一个集合概念而集合概念是允许有漏网之鱼的所以双方无需穷尽所有个性但都要论证普遍性即普遍的个性需要/不需要刻意追求如同中国人是勤劳善良的也是从普遍意义出发的。从这个角度而言要求对方论证全部自己只举个例是有失偏颇甚至是偏激的。 如果省略量项则是全称命题或特称命题即所有或有的个性.。认为对方是全称肯定而本方是特称否定显然是强盗逻辑。既然辩题没有明确的量的限制那么同样的逻辑反过来界定为什么不可以对方是特称肯定而本方是全称否定呢_______年新国大对武大辩题以成败论英雄是可取的新国大认为:有一点可取之处即为可取而不可取即要论证所有都不可取。这个有趣的逻辑被余磊一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顶得哑口无言。即便正方退一步论证全称肯定反方同样可以论证全称否定而非一定是特称否定。反方论证特称否定的逻辑在于:全称肯定的矛盾立场是特称否定。可问题是双方辩题的存在形式就只能是相互矛盾的吗双方辩题如果是相

2021年关于辩论与逻辑

辩论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从理念或逻辑上去说服读者,以增强辩论的效果。可是,如果我们逻辑不清就会犯逻辑错误而影响辩论的说服力。事实上,我们几乎经常犯逻辑错误,在电视上,在报纸里,在我们平时交谈中,我们都会不知不觉地走入逻辑思维的歧途。下面的片段是来自美国作家雪莉杰克逊的短篇小说《彩票》,作品刻意描写了村民在旧传统奴役下的愚昧。从亚当斯先生和旧传统的化身长者华纳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看长者说话的逻辑错误,从这里我们对逻辑错误的隐蔽性和频率可见一斑。 “they do say,” mr. adams said to old man warner, who stood next to him, “that over in the north village they’re talking of giving up the lottery.” old man warner snorted. “pack of crazy fools,” he said. “listening to the young folks, nothing’s good enough for them. next thing you know, they’ll be wanting to go back to living in caves, nobody work any more, live that way for a while. used to be saying about ‘lottery in june, corn be heavy soon.’ first thing you know, we’d all be eating stewed chickweed and acorns. there’s always been a lottery,” he added petulantly. 长者华纳在上面短短的五句话里犯了五个逻辑错误,其中包括四种类型 (1) 人身攻击“pack of crazy fools,” he said. “listening to the young folks, nothing’s good enough for them “人身攻击”这个逻辑错误的做法是攻击对方本人,而不是反驳对方的观点,其具体逻辑思维是如果我能证明你人不好,那我也就证明了你的观点也一样不值一提。下面两种说法犯了同样的错误 -- a critic is a crippled coach who teaches running. -- dr. brown’s counseling on marriage can’t be worth much. he’s been divorced twice. (2) 滑坡效应--- “next thing you know, they’ll be wanting to go back to living in caves” --- “first thing you know, we’d all be eating stewed chickweed and acorns.” “滑坡效应”这个逻辑错误是预测只要事情的第一步发生了(这第一步是预测者不愿意看到的),那么最坏的也会接踵而来,就好像一个放在光滑斜坡上的物体一样,或是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只要运动一旦起动就一发而不可收拾。使用这种思维方式的目的是要把事情描写到最坏的程度,这样可以鼓动人们反对起动那一块骨牌,但却不合逻辑关系。下面也是两个“滑坡效应”的例子 -- (about “no-smoking tables” in restaurants) --- perhaps those in

辩论赛常用技巧

辩论的方法和技巧 一、辩论的原则 1.正确对待辩论的胜负 在BBS论坛上辩论没有胜负之分,因为辩论的话题本身往往没有一个绝对正确的结果,所谓决定辩论胜负的不是双方谁掌握了或者坚持了真理,而是看谁能够在理论上自圆其说,能够表现出高超的辩论技巧、风趣幽默的语言、令人尊重的个人魅力、更有人气。 大家在辩论时,应该时时牢记自己上网的目的:“释放生活压力,抒发个人情怀,交结天下朋友,享受轻松人生”,因而,没有必要进行恶意的攻击和谩骂,这才是BBS论坛辩论的真正意义。最后取得胜利的必然是大家。 2.尊重辩论对手的人格 如果当辩论的结果明显不利于自己的时候,要采用种种诡辩的手法进行辩论。但是,如果掌握不好分寸,往往演变成双方的谩骂和攻击,甚至对对方进行人格的蔑视乃至否定。如果你不尊重对方的人格,自然也往往会受到对方对你人格的攻击。要想使自己的人格得到尊重,必须首先尊重他人的人格 3.诡辩不等于胡搅蛮缠 由于辩论双方是为自己所“信奉”的真理在辩,往往明知道自己的观点不对,也不愿意认输,在辩论中进行某种诡辩是很正常的,但诡辩不等于胡搅蛮缠。所谓的胡搅蛮缠就是:当对方把问题阐述得清清楚楚时,自己却不看对方的文章,分析对方的观点,继续把自己所“理解”的观点强加到对方的身上,对别人进行无目标的攻击。 二、参加辩论要注意知识的积累要取得辩论的胜利,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积累。这里包括两方面的含意。 1.要认真地去阅读对方的文章及相关资料。从理论上去分析主题的内容,避免辩词的庸俗化、贫乏化,使辩辞在理论上和知识上丰富。绝对避免使用庸俗不堪的实例和趣味低劣的噱头进行辩论,或者以感情取代理论,故作姿态煽动性地赢取斑油们的同情或喝彩。 2.要注意日常综合知识的积累。论坛上辩论的主题是丰富多彩,要注意日常各个方面知识的积累。一个人如果光有辩论的热情,但其知识底蕴很差,可供调动的东西很少,那就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纵有再高的热情,也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所谓言不达词,词不达意。知识好比一座金字塔,不了解宽泛的知识背景,只对本专业知识了解较多或者比较丰富,想在论坛上的辩论中运用自如、应答如流也是不可能的。 三、辩论的技巧知识积累是重要的,但是不懂得辩论技巧也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辩论的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击中要害 俗话说的好,打蛇要打在三寸,就是说只有抓住了要点,攻击才能见效。论坛上的辩论,要在阅读完对方的文章,看清对方的观点后,要抓住对方观点中的要害问题,一攻到底,从理论上彻底地击败对方。在辩论中只有始终抓住要害问题,才能给打蛇打在三寸上。 必要时要使用“避实就虚”的方法。当对方的问题或观点自己无法回答,不要勉强去回答,那样不但会失面子,甚至可能导致辩论的全盘失败,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机智地避开对方的问题,另外找对方的弱点攻过去。同时要合理地“避虚就

辩论赛中常见的逻辑问题

辩论赛中常见的逻辑问题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赛中常出现的逻辑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辩论赛中常见的逻辑问题一、强加因果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这种错误往往很具迷惑性,许多辩手场上反应不过来。 一般情况下,因果联系都有前后联系,但前后联系不一定有因果联系。 二、倒果为因在辩论场上时,当对方提出了一个让你觉得很突然的数据(比如X州麻风病人最多)时,不要本能地逃避或者害怕,而应该仔细思考一下,对方的数据是否能推出相应的论据。 三、偷换概念/偷换前提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 它有以下几种情况: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 比如“情在理先/理在情先,这个题目本来讨论的就是人际关系中人情和道理的比较,可许多反方会把“理定义成“宇宙万物的生存规律等奇怪的定义,就属于偷换概念。 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比如02全辩“网聊有聊,“有聊在语境中是“有意义的意思,可是正方电子科大偷换成了“存在有聊天这一活动,就是典型的偷换。 3,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

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4,偷换论题。 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 这里说个题外话,由于语境的区别,出现定义分歧是很正常的事情,定义分歧一般都要先交锋定义。 一般原则是第一常识定义不需要过多演绎,但是反常识定义必须开展论证演绎。 比如上周六的南京09明星表演赛,反方将“梦想定义成“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这个定义违反第一常识,所以反方就进行了很长时间的演绎论证,虽然这个定义很难得到评委的认可,但是也成功打乱了正方部署,使得比赛一直在反方的节奏中展开。 攻击辩题最严重的恶果是无法交锋,在论点裁眼中会直接判负,但在白纸裁眼中,则需要看对方是否应对。 比如本届华语辩论锦标赛,天津大学与马来西亚国能的比赛“泰囧热映是否是中国电影之福,反方马国能的论点是“任何电影的热映都无法解决盗版的问题,因此任何电影的热映都不是中国电影之福。 这个立论明显是攻击辩题的,但是正方天津大学相关反驳不够,因此输掉了比赛。 四、以偏概全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

关于辩论与逻辑内容介绍

关于辩论与逻辑内容介绍 人身攻击这个逻辑错误的做法是攻击对方本人,而不是反驳对方的观点,其具体逻辑思维是如果我能证明你人不好,那我也就证明了你的观点也一样不值一提,这是一篇辩论与逻辑,详细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辩论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从理念或逻辑上去说服读者,以增强辩论的效果。可是,如果我们逻辑不清就会犯逻辑错误而影响辩论的说服力。事实上,我们几乎经常犯逻辑错误,在电视上,在报纸里,在我们平时交谈中,我们都会不知不觉地走入逻辑思维的歧途。下面的片段是来自美国作家雪莉•杰克逊的短篇小说《彩票》,作品刻意描写了村民在旧传统奴役下的愚昧。从亚当斯先生和旧传统的化身长者华纳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看长者说话的逻辑错误,从这里我们对逻辑错误的隐蔽性和频率可见一斑。 "they do say," mr. adams said to old man warner, who stood next to him, "that over in the north village they're talking of giving up the lottery." old man warner snorted. "pack of crazy fools," he said. "listening to the young folks, nothing's good enough for them. next thing you know, they'll be wanting to go back to living in caves, nobody work any more, live that way for a while. used to be saying about 'lottery in june, corn be heavy soon.' first thing you know, we'd all be eating stewed chickweed and acorns. there's always been a lottery," he added petulantly. 长者华纳在上面短短的五句话里犯了五个逻辑错误,其中包括四种类型: (1) 人身攻击:"pack of crazy fools," he said. "listening to the young folks, nothing's good enough for them "人身攻击"这个逻辑错误的做法是攻击对方本人,而不是反驳对方的观点,其具体逻辑思维是如果我能证明你人不好,那我也就证明了你的观点也一样不值一提。下面两种说法犯了同样的错误: -- a critic is a crippled coach who teaches ru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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