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会计核算中心交流材料

强化核算增效益科学理财促发展

崇阳县卫生局

近几年来我们创新会计核算模式,规范卫生财务管理与监督,在全市卫生系统率先成立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形成会计核算集中化监管运作机制,为推进我县卫生改革、建设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设立集中核算机构,建立规范管理制度

我县为适应新时期卫生事业发展和财务管理宏观要求,在市卫生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下,2002年7月成立了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卫生会计中心隶属县卫生局统一管理,接受县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对纳入会计中心核算的单位进行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中心聘用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熟练进行卫生财务核算和熟悉卫生财务管理,在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中择优公开聘用。机构人员确立后,制订了《崇阳县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暂行办法》、《崇阳县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崇阳县卫生系统会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崇阳县卫生系统工资、津(补)贴发放暂行规定》、《崇阳县卫生系统财务报帐程序和要求》等一系列规范性、可操作性的财务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人监督、有据可查。

二、坚持四项管理原则,创新工作运行方式

我县将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疾控中心及15个乡镇卫生院(所)资产、收支活动全部纳入县卫生会计中心核算和监管范围。对纳入集中核算管理的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管理体制。

(一)坚持两不变、两取消、两统一原则。纳入卫生会计中心核算管理的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和所有权不变,各单位依法组织各项收入,

完全承担债权债务,负责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直接责任,对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处置权及债权债务的清收和偿还负完全责任。各单位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设立财务报帐员,财务报帐员按照单位推荐、卫生局考核,下发文件进行定岗定位,保持财务队伍的稳定性。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选聘的会计中心工作人员与原单位基本脱钩,从而保证会计核算上的独立性。会计中心采用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统一核算口径和方法,使各单位的财务数据具有可比性,便于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考核。

(三)坚持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原则。卫生系统纳入会计中心集中核算和管理的单位有19个,其中县直4个(包括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所15个(12个卫生院,3个卫生所)。对上述单位的经济活动统一分户核算和管理,独立核算,互不交叉。

(四)坚持明确职责、科学核算原则。被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由会计中心负责分单位设置会计帐簿,对单位所有资产和财务收支按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进行分户核算,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目、编制会计报表以及保管会计档案,负责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会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一人多岗。根据单位大小及业务量的多少,合理确定会计中心工作人员分管单位数量。会计中心设审核岗位一人,核算岗位四人,药事岗位1人。核算岗位会计人员对分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和财务管理直接负责,对财务原始凭证先进行财务初审,然后交审核会计进行复审,据复审后的财务凭据录入各单位财务核算系统,进行会计帐目的处理;药事岗位负责对各单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材料采购进行监管,不定期

到各单位进行药品管理督导。

三、强化六项管理措施,规范财会监督行为

(一)强化业务培训,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为切实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以便日常会计核算和内控管理。2011年5月上旬卫生局会同财政局对全县卫生财务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新医院会计制度培训。2011年7月1日,我们按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的处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了基层医疗机构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确保了新制度施行平稳、顺利。并对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医院会计制度》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按照“两不变”原则,由会计中心统一到单位所在地原有开户银行更改原有印鉴,对单位银行帐户实行共管。新银行帐户印鉴由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负责人印章及会计中心主任印章组成。单位负责人印章和会计中心主任印章由其本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单位报帐员负责保管。备用现金由会计中心统一核定,随时报帐补充,应付款项实行先报帐后付款。

(三)强化收入管理。各单位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存入会计中心和单位共管帐户中,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单位收取的门面租金、水电费等其他资金也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隐瞒留用和座支。各单位不得在门诊和住院收费处直接支付各种款项,不得挪用和借支。对各单位的收款票据,必须在会计中心领取,统一核销。

(四)强化支出管理。单位对财务开支凭据按照财务报帐程序审核签字。单位所有票据必须手续齐备,真实合法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单位报帐员填制费用报帐单,随同原始凭据到会计中心报帐。会计中心分管会计对支出凭据的合法性及手续是否完备,开支是否超标等进行初审,然后交会计中心审核员进行复审后,办理支付、入帐

手续。统一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费用开支口径,杜绝了各单位各行其是,乱发乱开支等现象的发生。

(五)强化药品管理。根据国家医改精神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省177种增补药物)核查基本药物的采购配备和使用,确保合理用药,规范用药。加强药品零差率的核算与监管,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的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杜绝加价入库销售。

(六)强化物资管理。各单位在购置材料、医疗器械设备和其他财产时必须先由单位科室提出申请,管理科室编制采购计划,财务部门填制《崇阳县卫生系统物资采购审批单》,由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和局领导审批后,进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报帐时必须持购货发票、并附有《审批单》、验收入库单或购货合同等相关凭证材料,会计中心才可予以报销入帐。各单位的财产物资必须在会计中心的监督下,按期进行盘存,并与会计中心的财产物资帐相对。不相符时先需查明原因,报会计中心备案,单位作出处理意见后,报会计中心调整相关帐目。各单位须设立固定资产、药品材料、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往来款项明细帐等辅助备查帐,定时与会计中心核对,及时与往来单位核实。

从2011年元月1日开始,各医疗卫生单位启动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门诊住院收费管理、药房药库药品管理、住院管理、护士工作站管理、院长查询、系统维护管理模块的应用。

四、会计核算见成效,科学管理促发展

通过几年的实践,我县卫生会计中心工作先后被省财政厅评为“财会工作先进集体”,被咸宁市审计局评为“内审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我县卫生会计中心4名工作人员被评为省、市、县“财务管理先进工作者”。

(一)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行为更加规范

会计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帐务代理工作中,严格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处理会计事项,对不合法、不合理和记载不清、手续不全的发票坚决予以退回,要求按有关财务制度进行处理,并将结果报会计中心备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杜绝了单位乱开支、滥开支和随意开支等形为的发生,控制了一些单位在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等非业务性开支过大的现象,使财务监督职能贯穿于财务活动的全过程。

(二)夯实了会计基础,提高了会计质量

会计中心将分散核算进行统一集中后,改变了会计人员自身利益与单位连在一起的依附关系,会计工作由被动型转变为主动型,使会计人员能够大胆、独立、公正地履行《会计法》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会计资料失真,数据资料不实等现象的发生,规范了会计工作行为。实行集中核算管理后,会计中心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各单位财务收支活动按统一口径进行核算,使各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具有了可比性。同时能在时间上及时提供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为主管部门了解各单位财务状况提供准确及时的依据,提高了会计工作质量。与此同时,在会计中心的指导和督促下,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也得到了加强。从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会计凭据的粘贴、装订以及会计资料的保管都得到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保证了资金安全,促进了廉政建设

由于一度财经纪律松驰,单位造假、会计人员很难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会计资料失真现象时有发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全部集中到会计中心办理,从而能从根本上消除会计造假现象。对有单位违反财经纪律、乱开支、滥开支和不合理开支等现象和行为以及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我们还定期在内部《卫生财务简讯》上公开,这样就有利于各单位财务公开,给职工一个明白,还院长一个

清白。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在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以及长期和短期利益时,能够做到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兼顾,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共存,强化了监督管理力度,杜绝不正之风滋生和暗箱操作,实现分配制度的公开化,透明化。其次是在工程招标、设备器械、药品材料采购的采购活动中,会计中心全程参与管理监督,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四)提高了经济效益,推动了事业发展

通过会计中心加强财务管理,参与管理决策,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社会效益得到提高的同时,经济效益也逐步上升,财务状况得到改善,为保障崇阳县卫生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2001年13家亏损单位全部扭亏为盈。

会计中心成立起来,在搞好医疗卫生单位帐务代理服务的同时,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思路,拓展服务功能,提升基层单位管理水平。从分配制度入手,提高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2003年开始探索乡镇卫生院(所)长绩效工资考核制,每月卫生院(所)长的工资由会计中心核定,会计中心将卫生院(所)长年终奖金与本单位的工作业绩挂钩核算,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从而极大提高了各单位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和巩固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一方面努力争取卫生会计中心机构编制的落实,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进一步提高全县卫生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会计中心重心下移,加强财务管理督导,工作抓实、抓细,在卫生改革、建设与发展中创造新成绩,争作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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