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涂漆工艺规程
矿山机械与设备
喷(涂)油漆工艺规程
QB/EJ2008-09-01
一、范围
1、本规程规定了矿山运输与支护产品及其零部件喷(涂)油漆技术要求、操作工艺规程、检验规则及检验方法、安全防护等。
2、本规程适用于矿山运输与支护产品及其零部件制造与维修表面喷(涂)油漆,包括带式输送机、液压支架、采煤机等设备。
3、本规程适用于A类产品(安装在内陆地区的一般使用环境产品)的III级保护性涂装(主要是防止金属腐蚀,但也要有一定的装饰外观)。
二、引用标准
1、《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5000.12-1998》
2、《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 GB/T10595-1989》
3、《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 MT312-2000》
4、《煤矿井下用伸缩带式输送机 MT/T901-2000》
三、技术要求
1、底漆厚度:35~60μm,涂层总厚度:80~120μm;
涂覆符号.涂料颜色(或代号)、型号(或名称).外观等级.使用环境条件
(1)涂覆符号:用“涂”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T”表示。
(2)涂料颜色(或代号)、型号(或名称):一般是指面涂层涂料。
(3)涂料颜色:按GB/T3181-1995《漆膜颜色标准样本》的规定。
(4)涂料型号:按GB/T2705-1992《涂料产品分类、命名和型号》的规定。
(5)外观等级:分为I、II、III、IV四个等级,用罗马数字表示。
(6)使用环境条件:分为一般、恶劣、海洋、特殊四种,分别用汉语拼音字母Y、E、H、T 表示。
(7)内外涂层涂覆要求不同时,用横线“—”区分,横线上面表示外表面涂层涂覆要求,横线下面表
示内表面涂层涂覆要求。
(8)施涂前处理若必须表示时,用斜线“/”隔开,斜线左面为前处理方法,右面为涂覆标记。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