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技术标准

各工程技术标准
各工程技术标准

水电工程技术标准

1、电气布线宜采用暗管敷设,导线在管内不应有结头和扭结,导线距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不得少于50厘米,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

2、灯头做法、开关接线位置正确,厕浴间宜选用防潮开关和安全型插座,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应单独敷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同,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面向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要求。

3、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盖板端正,表面清洁,紧贴墙面,四周无空隙,同一房间开关或插座上沿高度一致。

4、电气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如漏电开关的动作,各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电器通电,灯具试亮、开关试控制等,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5、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气竣工简图,标明导线规格及暗管走向。

5、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气竣工简图,标明导线规格及暗管走向。

6、卫生器具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的规定,管材、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

7、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铺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阀门、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防腐漆。(除日丰管)

8、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经通水试验无渗漏。

9、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蓖子应略低于地面。

10、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正确,器具上沿要水平,端正牢固,外表光洁无损伤。

瓷砖铺装工程技术标准

1、石材、墙地砖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饰面板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不得使用过期和结块的水泥作胶结材。

2、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墙地砖尽量减少非整砖,且使用部位适宜,有突出物体时应按规定进行套割。

3、石材铺贴前宜作背涂处理,减少“水渍”现象发生,铺贴应平整牢固、接缝平直、无歪斜、无污积和浆痕,表面洁净,颜色协调。

4、墙地砖铺贴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单块板边角空鼓不得超过数量的5%。

5、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如厕浴间、厨房等)在面层下应做防水层,防水层四周与墙接触处,应向上翻起,高出地面不少于250毫米,地面面层流水坡向地漏,不倒泛水、不积水,24小时蓄水试验无渗漏。

裱糊工程技术标准

1、腻子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阴阳角垂直,棱角分明。

2、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漏刷、脱皮和斑迹,清漆木纹清晰,大面无裹棱、流坠和皱皮,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洁净。1.5米外不见钉头。

3、乳胶漆严禁脱皮、漏刷、透底,大面无流坠、皱皮,表面颜色一致,无明显刷纹。线条顺畅,无裂痕。

4、壁纸、墙布必须裱糊牢固,表面色泽一致,花纹图案吻合,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斑污和胶痕。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距1.5米正视不显拼缝。

5、壁纸、墙布与顶角线、挂镜线、贴脸板、踢脚线紧接,不得有缝隙,其边缘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

6、阴阳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木作工程技术标准

1、本技术规范标准未尽之处参照?建高装饰公司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

2、吊顶工程:吊杆顺直,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平顺,吊顶面板与龙骨连接紧密,表面平整,无起伏、鼓泡。造型吊顶侧面平直、弧线顺畅。

3、细木制品工程:A、基层必须镶钉牢固,同一处面板色泽纹路统一,与衬板连接牢固,不得出现起层、起鼓现象。B、大门、柜门安装牢固,开启灵活,无变形,抽屉开关顺畅。C、木板面层:板间隙严密,拼花板面接缝对齐,粘钉严密,无裂纹、翘曲,表面洁净无明显色差、刨痕。D、装饰线条:顺直均匀一致,紧贴饰面,交圈收口正确,接口不得有错缝,离缝现象。

水泥工程技术标准

1.施工前先检查基层,如墙面是涂料基层,必须先铲除涂料层并打毛,方能施

工,检查基层是否空鼓。所用防水剂为深圳产黑豹防水剂。

2.墙面防水做法:

2.1先对原毛批墙体,用水泥浆兑防水剂调成稀糊状,对原毛批墙面进行粉刷一次

2.2待表表批干透后,用纯防水剂对墙体进行粉刷,在刷涂时,不得漏刷。

高度不得低于1800mm

2.3验收防水时,用清水对所做墙面防水部分浇水时,其水成珠状下滑,并无任何湿水入墙体。

3.地面防水做法:

3.1先对己改好管道的地面,对其清扫干净,达到地面无灰尘,无颗粒。

3.2对改造好的入地管道周边用防水剂与水泥调成糊状,对其进行粉刷,在刷涂时,不得漏刷。

3.3用水泥、沙对沉降池先填平至二次排水管处,待干透后,用纯防水剂进行第一次地面防水(二遍)。

3.4在地面处做好标识,试水72小时,验收是否渗水时,首先对标识进行确认,后对楼下天面确认。3.5经确认无渗水后,方可用水泥+沙+陶粒按1:3:4混合后加少许水混合倒入沉降池中。并保留100MM

地面层,待回填后的陶粒达到12小时后,用水泥+沙按1:3比例混合兑水后批平。

3.6用纯防水剂对地面进行涂刷二遍以上,并试水24小时,经确认无渗水现象后方可进行地面铺砖。

3.7在进行卫生间与厨房地面防水时,其地面防水一定做到墙角高300mm 处。

钢结构工程技术标准

铆接型钢的答应偏偏向在答应范畴内。

结合构件的答应偏偏向在答应范畴内。

铆接实腹钢梁形状尺码的误差在答应范畴内。钢结构除锈涂装

石材安装工程技术标准

1、地面石材的施工程序:地面石材铺装是装修施工人员在家庭装修施工中常从事的技术工作。地面石材铺装的规范程序为:清扫整理基层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定标高、弹线→安装标准块→选料→浸润→铺装→灌缝→清洁→养护交工。

2、地面石材的施工规范:

(1)基层处理要干净,高低不平处要先凿平和修补,在抹底层水泥砂浆找平前,地面应洒水湿润,以提高与基层的粘结能力。

(2)铺装石材时必须安放标准块,标准块应安放在十字线交点,对角安装。铺装操作时要每行依次挂线,石材必须浸水湿润,阴干后擦净背面。铺贴时从中间向四侧退步铺装。安放石材时必须四角同时下落,并用橡皮锤或木锤敲击紧实平整。

(3)石材地面铺装后的养护十分重要,安装24小时后必须洒水养护,两天之内禁

止踩踏行走。为不影响其他项目施工,可在地面上铺设实木板供人行走。

3、地面石材铺装的验收:地面石材铺装必须牢固,铺装表面平整,色泽协调,元明显色差。接缝平直、宽窄均匀,石材无缺棱掉角现象,非标准规格板材铺装部位正确、流水坡方向正确。拉线检查误差小于2毫米,用2米靠尺检查平整度误差小于1毫米,表面洁净。

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

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及资格简介。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住建部或山东省建委核定的工民建工程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3.必须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应认证证书;有良好的市场信誉、雄厚的实力、完善的管理。 4.承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要求:必须具有国家贰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能常驻现场负责组织施工。 5.承包单位提供的管理体系架构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配置,管理人员必须按报表配置组建并实名制,项目管理体系不得变动。 6、必须提供本次招标工程竣工后的保修、服务方案。 7.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与质量检验测试手段。 二、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也可以附表的形式表现): 1、本工程现有场地已具备“三通一平”,发包人所提供的现场条件为承包人所见到的现场踏勘现状。 2、鉴于本工程所处现场位置和周边情况,提示承包单位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基础二次开挖工作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因此发生的费用在措施费用中予以充分考虑; 3、鉴于本工程所处现场位置和周边情况,提示承包单位须考虑设置施工围挡,因此发生的费用在措施费用中予以充分考虑; 4、鉴于本工程电梯设备、天燃气工程、户表前的电气设备设施发包人另行分包,提示承包单位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存在的施工配合工作; 三、承包(招标)范围: (一)甲分包施工的工程范围的详细说明: 二期机电工程除电梯设备、天燃气甲分包外,总包负责施工图纸中所有给排水、雨水、采暖、通风、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主体结构及二次装修全部及洽商内的工作内容等。含: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大全

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JGJ79-2002 3.0.5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 3.0.6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4.4.2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5.4.2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1.2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6.3.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6.4.3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

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7.4.4振冲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8.4.4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9.4.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0.4.2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1.1.2水泥土搅拌法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11.3.15水泥土搅拌法(干法)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量的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11.4.3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12.4.5竖向承载旋喷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

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1.工程说明 1.1 工程概况 l.1.1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1.1.2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 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 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 1.2.2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满足施工现场临时供水需要。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排水需要。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排水需要。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 满足施工现场结构及安装阶段用电负荷。 1.2.3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 。 1.2.4 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 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3 地质及水文资料 1.3.1 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详细内容见地勘报告。 1.4 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1.4.1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 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 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本标段工程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若有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1.2 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 2.1.2.1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 价表”。 2.1.2.2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材料和 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2.1.2.3 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发生时另行约定。 2.1.3 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 2.1. 3.1 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暂 列金额明细表”(不包括计日工)和“计日工表”,其中计日工金额为承包人在其投 标报价中按“计日工表”所列计日工子目、数量和相应规定填报的金额。 2.1. 3.2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每笔暂列金额所对应的子目,包括计日工,均只是可能发生的 子目。承包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列暂列金额可能不发生,也可 能部分发生。即便发生,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使用暂列金额的指示也不限 于只能用于表中所列子目。 2.1. 3.3 暂列金额是否实际发生、其再分和合并等均不应成为承包人要求任何追加费用和 (或)延长工期的理由。 2.1. 3.4 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 / 。 2.2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建工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建 工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建筑施工技术课程代码:010278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学时/学分:68/4.5 适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修订时间:2017年9月 课程负责人:王海涛课标审批人:吕秀丽 课程团队:吕秀丽、王超、洪帅、王雪莹、马秀会、谭莉、张微微、韩刚 二、课程定位与课程设计 1.课程定位 《建筑施工技术》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一门实践性、综合性较强的专业核心课程,是施工员、测量员、建造师等职业岗位培训、鉴定、考试的核心内容。它的任务是研究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一般规律,建筑施工各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技术、工艺原理以及建筑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方向。 通过学习和训练,使学生了解掌握建筑工程中各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技术及工艺原理,突出施工员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建筑工程施工中有关施工技术问题的基本能力。由于《建筑施工技术》课程实践性强、综合性大、社会性广、工程施工中许多技术问题的解决,均要涉及到有关学科的综合运用。因此,要求拓宽专业面,扩大知识面,要有牢固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并能自觉地进行运用。 本课程开设在第三学期,68学时,4.5学分,前导课程为《房屋建筑学》、《建筑工程测量》、后续课程为《高层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等等。 2.课程设计 在重构专业课程体系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施工企业典型的施工项目,结合施工员岗位群能力要求,依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工作过程开展课程设计。将九大分部工程中涉及施工技术的24个分部工程的施工项目设计作为课程学习的教学任务,并按施工过程科学地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使教学任务(学习情境)与施工项目一致,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一致,课程考核评价与行业要求相对应。课程理论学习与实践融合,以学生的学习和操作为中心,以教师为指导,有针对性的采用“典型工作任务驱动”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建立学生未来“职业情境”,学生的角色企业化(学生定位为企业员工,按企业项目部编制确定岗位,岗位与就业岗位一致,如施工员、预算员、监理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教师则为项目经理),教、学、做一体化,通过对这24个重点分部工程的理论与实训教学,达到让学生对建筑施工过程有全面、概括性的了解,使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环境、学习内容与工作过程一致,充分体现了高职教育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 三、课程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⑴了解各种建筑结构的基本知识以及施工时注意事项、基本规则。 ⑵熟悉施工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质量要求,施工基本的方案的编制原则。 ⑶掌握各种施工方案的具体施工方法以及质量规范要求。 2.能力目标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建筑工程 钢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30 >16000 >18 >10000 ≤18 ≤10000 其他结构 单层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24 >10000 >18 >6000 ≤18 ≤6000 双层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50 >10000 >30 >6000 ≤30 ≤6000 民民用建筑工程 公用建筑 砖混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 — 30<檐高<50 6000<面积<10000 ≤30 ≤6000 其它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60 >12000 >30 >8000 ≤30 ≤8000 居住建筑 砖混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 — 8<层数<12 8000<面积<12000 ≤8 ≤8000 其它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18 >12000 >8 >8000 ≤8 ≤8000 构筑物工程 烟囱 混凝土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m m >100 >60 >60 >40 ≤60 ≤40 水塔 高度 容积 m m 3 >60 >100 >40 >60 ≤40 ≤60 筒仓 高度 容积(单体) m m 3 >35 >2500 >20 >1500 ≤20 ≤1500 贮池 容积(单体) m 3 >3000 >1500 ≤1500 单独土石方工程 单独挖、填土石方 m 3 >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 桩基础 工程 桩长 m >30 >12 ≤12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与民用建筑 四星级宾馆以上 三星级宾馆 二星级宾馆以下 单独外墙装饰 幕墙高度5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下 (含30m )

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管理制度

广西河池汉军龙江·帝景项目工程 工程技术、标准和规程管理制 度

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河池项目 二一年四月七日O O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第一条 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和应变能力,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建四局汉军龙江·帝景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内容第二条 包括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测量、施工技术调查、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资料管理、 工程试验和检验、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及竣工验收、编制竣工文件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并第三条 对施工技术工作负主要责任。 工程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第四条规范及监理规程等,具体实施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有关办法,负责项目施工 技术和质量管理的实施工作,对现场施工技术负指导责任。 第五条安质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 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有关文件,熟悉监理程序,与监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负责对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督促自检及自检记录的填写工作,负责对隐蔽工程及分项、分 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六条试验室在总工程师领导及指导下工作,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试验规程 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负责项目部的所有试验、检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试设备,保证 生产配合比达到设计要求,参与项目部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中间交接检验。 第七条测量队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施 工技术资料。负责项目恢复定线和控制测量工作,负责现场交桩及测量资料的交付工作, 检查、指导架子队队的测量、放样。配合监理做好工程测量检查、报验等事宜,作好工程 质量检查及交工验收中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图纸会审

工程建设标准简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简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标准有什么特点 工程建设标准的特点,取决于工程建设所具有的特殊性。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工程本身的固定性和建设活动的流动性。建设工程只能固定在某个特定的地点,不可移动,建设活动只能围绕这一特定的位置展开,不同的工程决定了从事建设活动的人员和机械设备,不可能永久地围绕在一个地点活动,必然要进行迁移或流动。 二是建设工程的单一性和整体性。绝大多数建设工程因使用功能不同、所处环境不同、建设的目的不同等而各不相同,不可能批量生产,都需要单独设计、单独施工、分别验收等,因此,无论是咨询、设计、施工还是使用管理等,其目标都只能针对单一的工程。而且,在建设活动各方的交易中,投资方不可能通过前期检查工程来确定是否符合自身的投资意图,只能根据自身的投资意图,选择合适的合作者或建设方案来实现,而且实现自身投资意图的 - 1 -

建设工程,无论是一个住宅小区、一座电站、一条高速公路,还是一幢办公大楼,甚至是一次家庭装饰装修,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都需要从整体的角度综合考虑其布局、设计和建造等。 三是企业的专业性和建设活动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建设工程自身的复杂性,建设企业的专业性特点十分明显,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等大部分都是由专业性企业分别完成的,虽然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逐渐增多,但实际运作过程中,工程的各建设环节也都分别是由其合作的或内部的专业企业或机构分别完成的。建设工程具有阶段性,不同的阶段,建设工程具有不同的形态,例如:在可研阶段,特定的建设工程表现为咨询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的咨询论证材料等;在招标阶段,表现的是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招标书、评标定标的分析报告、合同文本或咨询机构的标底、造价估算报告等;在勘察设计阶段,可以是勘察报告或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在施工阶段,可以是一幢建筑物、一个住宅小区、工业群体建筑、一段铁路等。不同的建设阶段,不仅建设活动的特点和人员差别很大,而且都是由不同实施主体分别独立完 - 2 -

一般建筑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

一般建筑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 一工业建筑设计方案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一)工业厂区总平面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密度指标 建筑密度指标是指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堆场的占地面积之和与厂区占地面积之比,它是工业建筑总平面设计中比较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反映总平面设计中,用地是否紧凑合理。其表达方式如下: 建筑密度=F2+F3/F1*100% 其中F1厂区占地面积,指厂区围墙(或规定界限)以内的用地面积; F2建筑物河构筑物的占地面积 F3有固定装卸设备的堆场(如露天栈桥、龙门吊堆场)和露天堆场(如原材料、燃料等堆场)的占地面积 2、土地利用系数 土地利用系数是指厂取得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堆场、铁路、道路、管线等的占地 面积之和与厂区占地面积之比,它与建筑密度更能全面反映厂区用地是否经济合理 的情况。其表达式如下: 土地利用系数=F2+F3+F4/F1*100% 其中F4铁路、道路、管线和绿化占地面积。 3、绿化系数 绿化系数=绿化面积/厂区占地总面积*100% (二)单项工业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 单项工业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除占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体积指标外,还考虑一下指标:生产面积、辅助面积和服务面积之比; 单位设备占用的生产面积;平均每个工人占用的生产面积。 二、居住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 (一)适用性指标 1、居住面积系数(k) k=标准层的居住面积/建筑面积*100% 居住面积系数反映居住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比例,k〉50%为佳,k<50%为差。 2、辅助面积系数(k1) k1=标准层的辅助面积/使用面积*100% 使用面积也乘坐有效面积。他等于居住面积加上辅助面积。辅助面积系数k1,一般在20%~27%之间。 3、结构面积系数(k2) k2=墙体等结构所占面积/建筑面积*100% 结构面积系数,反映结构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k2一般在20%左右。 4、建筑周长系数(K‘) k‘=建筑周长/建筑占地面积(m/m2) 建筑周长系数,反映建筑物外墙周长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 5、每户面宽 每户面宽=建筑物总长/总户数(m/户) 6、平均每户建筑面积 平均每户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总户数(m2/户) 7、平均每户居住面积

园林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园林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苗木技术要求 (一)种植栽植要点 1、树丛栽植 风景树丛一般是用几株或十几株乔灌木配植在一起。选择构成树丛的材料时,要注意选树形有对比的树木。一般来说,树丛中央要栽最高的和直立的树木,树丛外沿可配较矮的和伞形、球形的植株。树丛中个别树木采取倾斜姿势栽种时,一定要向树丛外倾斜(角度不大于15°),不得反向树丛中央斜去。树丛内最高最大的主树,不可斜栽。 树丛内植株间的株距不应一致,要有近有远,有散有聚。栽得最密时,可以土球挨土球,不留间距。 2、遮荫树栽植 种植点与道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栽植遮荫树时要注意解决好与地上地下管线的冲突,保证树木与各种管线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道路绿化种植选苗时,应力求做到苗木规格统一、分枝点高度统一。行车道苗木枝下高不小于 2.5m。栽植要求树干挺直整齐,种植后应用护树架支护,以防树木倾斜及倒下。护树架支撑高度略低于苗木枝下高。行道树种植要求如下: 配置要求:相邻两株植物之间的间距及每株植物与道路之间的间距都应相等。 种植要求:依配置要求种植,若遇到下水管道等阻碍物时,适当调整间距;且苗

木的分枝点高度必须一致(误差在20CM以内),自然高度应基本一致,出现不一致时,应将较高苗木种植在树列中间位置,使林冠线呈平滑的拱形,杜绝形成凹形。 3、水生植物栽植 应根据水生植物习性进行栽植,不同的水位深度选择不同的植物类型及植物品种栽种。水生植物的种植土采用原水体的淤泥较为理想,若获取困难,采用粘性重的种植土,回填后要给予一定时间的沉降、硬化,再种植水生植物。 4、草坪栽植 (1)场地准备土层厚度:草坪植物的根系80%分布在40CM以上的土层中,而且50%以上是在地表以下20CM的范围内。为了使草坪保持优良的质量,减少管理费用,应尽可能使土层厚度达到40CM左右,最好不小于30CM.土地的平整与耕翻:首先清除杂草与杂物,便于土地平整与耕翻,更主要是消灭多年生杂草。然后初步平整场地,施基肥及翻耕。局部土质欠佳或杂土过多的地方应换土。最后进行再平整。为确保新铺草坪的平整,在换土或耕翻后应灌一次透水或滚压2遍,使坚实不均的地方能显出高低,以利最后平整时加以调整土地。压实平整后,相临硬质地面交接处的种植土应低于硬质地面5CM.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的草坪。运动场的草坪均应设置暗管或明沟排水。 (2)排水及灌溉系统:在场地最后平整前,应将喷灌管网埋设完毕。理想的缓坡草坪应中部稍高,逐渐向四周或边缘倾斜,草坪排水坡度为3%较适宜,最小不低于1%,最大坡度不超过45度。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的草坪、运动场

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要求及允许偏差

附录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要求及允许偏差 2.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应根据设计对限差的要求,确定其放样精度。

一等±0.3 ±0.1 ±1.5 变形特别敏感的高层建筑、工业建筑、高耸建筑物、重要古建筑、精密工程设施等 二等±0.5 ±0.3 ±3.0 变形特别敏感的高层建筑、高耸建筑物、古建筑、重要工程设施和重要建筑场地的滑坡监测等 三等±1.0 ±0.5 ±6.0 一般性的高层建筑、工业建筑、 高耸建筑物、、滑坡监测等 四等±2.0 ±1.0 ±12.0 观测精度要求较低的建筑物、构 筑物和滑坡监测等 注:1、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和点位中误差,系相对于最近基准点而言。 2、当水平位移变形测量用坐标向量表示时,向量中误差为表中响应等级点位中误差的1/√2。 3、垂直位移的测量,可视需要按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或相邻变形点高差中误差确定测量等级。 施工技术资料与施工测量记录作者 : huanghunqingyi06-2-23 序名称基本要求质量记录 1 工程定位 测量记录 施工单位应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0.00绝对高 程。 2 基槽 验线记录 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 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 3 楼层平面 放线记录 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 置线、垂直度偏差等 4 楼层标高 抄测记录 包括:楼层+0.5m(或+1.0m)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 5 建筑物垂直度、标 高测量记录 在结构工程完成和工程竣工时,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 6 沉降观测记录根据设计要求,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施工工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

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园林景观

第四部分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一章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规范 1. 一般规定 本规范中使用的名词术语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等标准文件中所列者。本规范与合同条款、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本规范与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合同文件、其他标准等如有矛盾、缺陷或错误之处,则以标准高者为准,视为乙方已综合考虑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和工期中 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应严格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甲方或监理的指令进行施工,对图纸的任何变更,均应报甲方批准。 2. 工程实施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CJJ/T82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J/T34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DB13(J)62 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C 205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GB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C/T446 混凝土路面砖 GB/T 9755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1503 实木地板块 GB/T153 针叶树锯材

LY/T16365 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 GBJ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 30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50259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126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应按修改或新颁的内容执行。 倘若本规范及图纸中对材料和工艺并未做出规定,已颁布的现行标准也 无明确叙述,则乙方须在订购材料或施工前,应要求甲方、监理进一步 阐述有关事项。 对于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乙方报经甲方、监理审 批后,也可采用,但这种批准不免除或减轻此之外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应 承担的任何责任。关于原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与所建议改用的其他标准或 规范之间的差异,应由乙方在向甲方、监理的报告中详细说明,并在期 望甲方、监理批准的日期前至少数14天提交。如甲方、监理认为乙方所 建议改用的其他标准或规范不能保证工程达到相同的质量时,则乙方仍 应执行原采用的标准或规范。 第二章工作范围 1. 工作范围说明 本款给出的本工程承包范围描述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绝对准确的。乙方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图纸并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工程内容。 乙方应在投标报价前和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踏勘,认真了解、咨询、调查施工区域内所有地下隐蔽工程情况。尤其是地下军用电线电缆和已有管线电缆、施工管网的标高和保护工作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完整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24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的计划 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 (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第六条五年计划由计划编制纲要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计划编制纲要包括计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计划的主要措施等; (二)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和起始年限等。 第七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制订项目应当落实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与该国家标准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国家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第八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其主编单位一般由原国家标准的管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原则和要求,统一部署编制国家标准五年计划的任务;

棚改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通用)

棚改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以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 1.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XXX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和工程质量保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4494431.39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工期为730日历天。按一个标段发包。 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位于XXX区XXX。 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 1.2.2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以项目现状为准。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以项目现状为准。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以项目现状为准。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以项目现状为准。 1.2.3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 1.2.4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3地质及水文资料 1.3.1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以项目现状为准。 1.4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1.4.1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招标范围为本标段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和工程质量保修。 2.1.2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 2.1.2.1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2.1.2.2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 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2.1.2.3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无暂估价项目,不涉及。 2.1.3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 2.1.3.1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暂列金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沉井施工技术标准 1、沉井制作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长、宽:±5%,且不大于±12cm; 1.2 曲线半径:±0.5%,且不大于±6cm; 1.3 对角线:±1%; 1.4 井壁厚(混凝土):±4cm。 2、沉井清基后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 沉井地面平均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2.2 沉井的最大倾斜度不得大于沉井高度的1/50; 2.3 沉井顶、底面中心与设计中心在平面纵横向的位移(包括因倾斜而产生的位移)均不得大于沉井高度的1/50; 2.4 矩形、圆端形沉井平面扭角允许偏差≤1°。

清筛道床道技术标准 道床厚度(mm)标准 注:允许速度大干120 km/h的线路,无垫层时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450mm;有垫层时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300 mm,垫层厚度不得小于200mm。 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 线路连接技术标准 普通线路接头螺栓扭矩标准 注:①C值为接头阻力及道床阻力限制钢轨自由伸缩的数值。

②小于43 kg/m钢轨比照43 kg/m钢轨办理。 ③高强度绝缘接头螺栓扭矩不小于700 N·m。 线路维修技术标准 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 注:①轨距偏差不含曲线上按规定设置的轨距加宽值,但最大轨距(含加宽值和偏差)不得超过I 456mm; ②轨向偏差和高低偏差为10m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为 6.25m,但在延长18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 角坑; ④专用线按其他站线办理。

道岔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 注:①支距偏差为现场支距与计算支距之差; ②导曲线下股高于上股的限值:作业验收为0,经常保养为2mm,临时补惨为3 mm;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为 6.25m。但在延长18。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 的三角坑; ④尖轨尖处轨距的作业验收的容许偏差管理值为±1 mm; ⑤专用线道岔按其他站线道岔办理。

房建工程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划分标准

房建工程分部分项单位 工程划分标准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为了便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工序质量,部位质量,确保单位工程质量,将建筑安装工程划分成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一)分项工程的划分 1.一般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石工程、砌砖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油漆工程、玻璃工程、抹灰工程等; 2.多层或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楼层划分分项工程; 3.单层房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按变形缝或轴线划分分项工程; 4.除主体分部工程按楼层或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外,共他分部工程也可以按楼层段划分分项工程。但对工程量较小的工程或按楼层划分有困难时,也可不按楼层划分分项工程。在评定各分部工程时,其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参加评定。 (二)分部工程的划分 1.分部工程是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要部位划分的,如,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建筑工程为六个分部工程。 对于地下室工程,除将±以下结构及防水部分的分项工程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分部外,其他分项工程,分别纳入相应的地面与楼面、装饰和门窗等分部工程内。 2.建筑工程各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名称: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方、爆破,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挤密桩地基,振冲地基,旋喷地基,打(压)桩,灌注桩,沉井和沉箱,地下连续墙,模板,钢筋,混凝土,防水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砌石,砌砖,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拴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构件安装等分项工程。 (2)主体工程;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安装,砌石,砌砖。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拴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本屋架制作,木屋架安装,屋面木骨架等分项工程。 (3)地面与楼面工程:地面基层,整体楼、地面,板块楼地面,木质板楼、地面等分项工程。 (4)门窗工程:木门窗制作,木门窗安装,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等分项工程。 (5)装饰工程: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砖墙勾缝,油漆,刷(喷)浆。玻璃安装,裱糊,饰面,罩面板及钢木骨架,细木制品,花饰安装等分项工程。

工程建设规范规定及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规范规定与技术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期及进度,杜绝一切质量事故的发生,将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根据《地基基础施工规范》,《砌体施工规范》,《钢筋砼施工规范》,《砼道路施工规范》,《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规范》,《城市给排水施工规范》,《城市照明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等规范、规程、标准。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与实际现状,制定相应的具体技术要求,请在施工中严格按规范规定、操作规程,验评标准及技术要求,做好各自的相应的具体工作。 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请严格按射城投司发[2007]22号文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规定》;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请严格按射城投司发[2007]21号文件,关于《建设施工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加强管理,增添措施;确保质理,狠抓安全;落实进度,抢抓工期;科学文明,技术领先;全面合格,争创优良;放心满意,共建合谐。 第一部分房屋建筑工程 一、在施工中的具体技术要求: (一)在地基与基础施工中的具体技术要求: 1、地基的处理与选型,应符合地勘报告要求与设计要求,科学、经济适用,满足上部承载能力。 2、经处理后的地基应按要求进行必要相关检测。其检测报告之

数据应科学、准确、真实,可靠。并应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3、当基坑基槽挖至设计深度时,应对基础底面持力层或碎石桩、管桩作全面细致的检查验证、是否有无与地勘报告不吻合的地方,有无漏打及护桩不到位,或偏移轴线等的情况。 4、当基坑基槽挖至设计深度后,应严格检查基底标高,校准该建筑与周边道路的比降高差关系,室内与室外相对高差位置。 5、换填连砂石厚度或褥垫层厚度,按设计需调整时具体见通知。天然连砂石填筑时,应严格控制级配。其级配为:3:7不大于4:6,卵石最在粒径不应大于20CM;若遇部份级配较差时,应采用人工级配。用32T带振压路机纵横碾压各不少于8遍,静压及带振碾压各4遍。一次性碾压厚度不大于80CM。 6、严格控制并校准各栋建筑物之定位轴线;核准开间和时深轴线。严格按规划部门给定期的建筑红线及高程点定位,不得擅自调整改动。并将定位轴线及高程点引至较远的永久位置,便于后期的复核使用。 7、当基础施工至地圈梁时,应及时解决室外排水系统,将施工污水及地面雨水有组地排入城市排水管道。在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之前,应作澄清处理后,再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以减少对管道的淤塞。不得将施工污水及雨水自由渗透到地基内。更不得将施工用水沉积于施工场地内。并对室外散水亦应进行封闭,不能使雨水透到基础之内。 8、当基础施工到地圈梁后,各栋建筑物应做好永久沉降观测点,每栋不少于六个,并定人定仪定时进行严格的沉降观测,对各测点数据并作详细记录。若发现沉降变化差异较大时,应及时向有关方面管

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一、室外硬景施工技术规范 1.1 施工样板及效果验收: 所有铺装材料必须在现场进行至少1㎡的放样,在经甲方确认封样形式的质量及施工工艺后方能进行大面积的施工,并作为后续的验收标准。 1.2 硬景放线及场地放坡技术要求: 1.2.1 铺装放线——需以硬质铺装区域中心点位或图纸特别注明的位置为放线起始点,以尽可能少的切割铺块作为标准。 1.2.2硬质景观放线——带弧度的道路、铺装分界需多设定位点,保证线性流畅无折角。 1.2.3 标高及排水——场地放坡的原则是保证建筑出入口,重要景观区域无积水,施工时原则上大标高按照标高图纸,细部节点的放坡及详细标高需要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土建情况以及施工时的误差自行调节。 1.3石材铺装及饰面工程技术要求: 1.3.1、基层技术要求: 1.3.1.1砌筑体(包括各种墙体、挡墙、花池、水池等): (1).除特殊标注着外,均采用非粘土砖及M5水泥砂浆砌筑。 (2).围墙、种植池等砖砌体的下部,距室外地坪60mm处设防潮层一道。采用1:2.5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剂,抹20mm厚。 1.3.1.2铺装地面垫层 (1)适用于人行道的地下一层地面需满足人行荷载。除特殊标明外,100厚C20混凝土分仓浇捣,分仓缝间距4000-6000,缝宽10内填沥青砂, (2)适用室外停车场、广场、行车道等有汽车通行处的首层地面需满足车行荷载。 (3)伸缩缝做法符合《环境景观室外工程细部构造》的要求。 1.3.1.3基层施工质量要求 (1)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层的强度和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层结合应牢固。 (3)变形缝的宽度和位置、间缝隙的大小以及填缝的质量等应符合要求。(4)不同类型面层的结合以及图案正确。 (5)各层表面对水平面或对设计坡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mm,供排除液体用的带有坡度的面层应作泼水试验,以能排除液体为合格。 (6)各层厚度对设计厚度的偏差,在个别地方偏差不得大于该厚度的10%。 1.3.2面层技术要求: 1.3. 2.1工程中所选用的铺装和饰面样品在施工前须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审定,定样封存。 1.3. 2.2地面铺装和墙面、水池、种植池饰面前施工单位须做好排板工作。 1.3. 2.3地面铺地要求平整度好,准确达到竖向标高的要求,铺装面层石材缝隙均匀整齐,景观施工前应以铺装石材尺寸规格减去铺装间缝计算出实际石材下料规格。 1.3. 2.4异形石材的加工要求准确达到设计图纸的放线弧度和细部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模板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管理, 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 确保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质量, 有利于正确理解和使用标准,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以下统称为标准) 的编写。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的编写, 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标准编写应做到格式规范, 逻辑严谨, 结构清晰, 用词简明, 规定明确。 第四条在编写标准条文的同时, 应编写标准的条文说明, 并应同时出版, 配套使用。 第五条标准的正式文本应由标准批准部门指定的出版机构出版。标准局部修订内容和强制性条文的正式文本, 可在标准批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

第二章标准构成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标准应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和补充部分构成。 第七条标准各部分的构成包括下列内容: 一、前引部分 1、封面; 2、扉页; 3、公告; 4、前言; 5、目次。 二、正文部分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技术内容。 三、补充部分 1、附录; 2、标准用词说明; 3、引用标准名录。 第二节前引部分 第八条标准封面应包括标准类别、检索代号、分类符号、标准编

号、标准名称、英文译名、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机构等要素。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封面还应包括标准备案号。 第九条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同一类或同一领域标准的代号应统一。当标准中无强制性条文时, 标准代号后应加”/T”表示。例如: 某项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 50×××-20××”表示, 某项无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T 50×××-20××”表示。 第十条标准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标准名称应简练明确地反映标准的主题内容; 二、标准名称宜由标准的对象、用途和特征名三部分组成; 例如: 钢结构设计规范 ( 对象) ( 用途) ( 特征名) 三、标准应根据其特点和性质, 采用”标准”、”规范”或”规程”作为特征名; 四、标准名称应有对应的英文译名。 第十一条标准发布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公告号; 二、标准名称和编号; 三、标准实施日期; 四、有强制性条文的, 应列出强制性条文的编号; 全文强制的, 用文字表明; 五、全面修订的标准应列出被替代标准的名称、编号和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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