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基层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基层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6月2日~3日,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基层医疗机构医学装备配置标准座谈会,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自林、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理事长李泮岭、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张朝阳副司长等领导和专家等出席了此次会议,座谈会由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秘书长白知朋主持。在此次大会上,来自全国10个省(市、区)卫生厅(局)的医学装备负责人、基层医疗机构代表、卫生领域专家及医疗设备生产企业的代表等,共同探讨了基层医疗机构医学装备采取何种配置标准更为合适。

设备配置量力而行

来自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的领导同志出席了此次讨论会,并谈了自己的看法。卫生部规划财务司赵自林司长表示:“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是近期医改5项工作当中的重点之一,需要从房屋、医疗设备和人才三方面进行加强。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医学装备配置标准的目的是按照标准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学设备填平补齐,而这些设备是基本的、成熟的且适合基层医疗机构需要的。基层医疗机构装备配置标准应结合实际,坚持适宜性原则,同时要与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相配套,不能设备到位了却没人懂操作。”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张朝阳副司长认为:“新一轮医改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是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途径。”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周鹤宇副处长指出:“国务院确定了医改的五项重点任务,近期马上要贯彻实施这5项重点任务。其中一项比较重要的是发改委要和卫生部共同牵头,在未来3年内建成一个较为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务院已经下了决定,医改要见成效。农村老百姓看病要想有一个好的去处,重点是要把县医院建设好。因此,县医院的投入非常关键。现在,2000多所县医院是我们建设的重点。县医院主要是治病救人,给当地的农民看好病,不要让常见病和一般疑难病人外流,这是医改的目标。对于县级医院而言,CT和核磁都是常规的医疗设备。但是中央政府的财力和各省市的财力现在都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县级医院的设备配置还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

周处长认为,现在中国西部地区的县医院人力资源受到限制,当地很多医院人员对医疗设备操作并不熟练。如果给它们配备了较好的设备,可能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会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他建议一些小医院不要配备用不着的设备,否则是一种浪费,而那些有条件的医院则可以配备一些高档的设备。“我建议寻找一个较为实用的方法,寻找到适当的平衡点,使之更为科学。”周处长表示。

县医院设备标准加强应急救治功能

县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起草人代表唐日晶介绍了该标准的编制情况。“为了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积极支持医改方案总体部署的实施,到2010年国家将支持2000所县医院有计划的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改变不适应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的状况,将实现机构网络化、功能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的总体目标。受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的委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组织一些专家编制了《县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这次完成的标准是在协会2005年编制的《综合医院基本医疗装备标准送审稿》基础上结合县医院的功能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编制的。” 唐日晶介绍道。

县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把县医院服务的人口数分为10万人以下、10~30万人、30万人~50万人,50万人~80万人,80万人~100万人及100万人以上,将县医院按照床位数分为100床、200床、300床、400床、500床和500床以上6种类型。其中,县医院科室共设置了内科、外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等16个,并设置了CT、核磁共振、X线机、超声诊断仪及临床检验装备等186项医学装备品目。“县医

院的科室设置和医学装备的品目基本上是采取的综合医院基本医疗装备标准里面的300床和500床的科室设置和医学装备的品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减。”唐日晶指出。

在编制此标准时,参与编制的人员重点体现了县级医院加强应急救治功能,建设完善的服务设施和配置必要的设备功能需求,这也是加强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县医院基本准备提出了规范化的要求,也是县医院实施目标管理、加强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医院医学装备标准是县医院的职业和服务标准,它是卫生管理部门制定政策、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依据。

在编制县级医院标准时,参与编制人员共依据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办法》、《2009年—2010年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导意见》、《全国卫生行业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和《相关省市自治区各级综合医院医学装备现状调研报告》等一些国家的重要政策。

在编制原则方面,参与编制的工作人员主要依据了该标准与《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项目目录》相适应、与县医院规模相适应、与县医院承担的诊疗任务相适应、与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相适应等原则。这个标准主要包括了县医院在开展医学诊断、治疗、救治、监护等需要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以及医疗专用传输工具等。“此标准力求做到合理配置,技术先进适宜,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有利于县医院诊断、救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充分利用和整合县级卫生资源,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唐日晶指出。

代表热议县级医院医疗设备配备标准

针对县医院的医学装备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众多医疗设备厂商也积极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检验设备厂商倍肯集团的代表介绍,倍肯在对锦州和驻马店等地的14个医院进行调查后,发现县级医院的急诊存在着急诊量大、检验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GE医疗的代表认为,近几年CT设备已经覆盖到了县级医院,甚至乡镇卫生院。未来,基层医疗机构对CT设备的需求也会更加旺盛。

山东新华医疗的代表指出,由于每年医院消毒造成的感染,门诊应急感染死亡的人数特别多,死亡率甚至达到了3%~5%,因此300~500床位之间的医院应该配备一定的消毒仪器。

西门子医疗公司的代表认为,此次的县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中还是更倾向于规模比较大的医院,比如床位在500及500以上的配备档次较高,配备设备也较全,规模小一些的县级医院设备配置还较低,这样不利于病人的分流。

与会基层医疗机构代表从各自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标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河北省南平县人民医院院长、心内科主任医师张秀治指出,卫生部从2008年开始加强了县医院重点加护病房的建设,床位数是医院固定床位的2%~4%,并对设备的配置有一个详细的标准。现在,这个标准分布在各个科室,尤其是内科和外科,规定内外科都配备呼吸机。但是如果在县医院的内外科都配备呼吸机,实际上是对设备和人力的一种浪费。张秀治建议应该把呼吸机这类设备专门设在医院的重症科内,并建议400张床以上的县医院应该配备核磁设备。

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中医院院长周国平指出,他在看完县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后总体感觉标准配置太低。“此次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指出将县医院作为一个地区的中心医院来发展。这几年县医院发展较快,比如现在河南县级医院年收入超过1亿的很多。作为一个人口大省,河南的人口多,病人量大,因此新的医疗设备就应该增加。”周国平认为。他指出县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中,对配备哪个层次的CT并没有特别清晰地表明。一个县级医院应该担负起救治整个县病人的职责,尽量把病人留在县里,不让他们转到市里的大医院,因此他建议县级医院都应该配备CT和核磁。“从新医改来讲,增加县医院的配置是非常必要的,县医院的配置要上去,我个人认为县级医院的设备配备标准要写得较为明确一些,要配备一些16排和64排的CT设备,才能把更多的病人留在基层。”周国平向与会代表阐述了自己的

看法。

由于农村心脑血管病人和肿瘤病人较多,对血管造影系统的使用率较高,周国平建议标准中应该对县级医院适当放宽条件,400张床以上的医院应配备血管造影系统。

此外,周国平还认为,县级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中对心电监护产品的配置数量很少。县级医院的急诊科需要配备几台心脏起搏器,同时,县级医院也要配备专业的血液检查仪器。“我感觉要从社会进步和经济水平提高的角度来为县级医院配备设备,县级医院配备了高端设备才能更好地为当地的农民服务。因为现

在很多市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人口还不如县级医院。这类医院配备的设备不能低于市级医院配备的设备,这样才能为农村创造出好的医疗条件和医疗服务。”周国平介绍。

卫生院装备配置应注重基本医疗服务

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诸多环节中,乡镇卫生院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枢纽,是本区域卫生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承担着预防保健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计

划生育指导与服务以及部分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按行政区划设置,每个乡镇政府都必须配置一处由政府

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乡镇卫生院设备的标准化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为了切实规范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管理,满足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和农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健

康发展,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潍坊市卫生局、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等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

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研究、分析乡镇卫生院建设和管理特点的基础上,制订了乡镇卫生院设备配

置标准,用以引导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满足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提高乡镇卫生院的

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乡镇卫生院的标准是

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水平和管理制度的国家基本标准,它也是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的准入

和监管的主要依据之一。

乡镇卫生院医学装备标准起草人之一、潍坊医学院教授马安宁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整个标准的内容。马安宁指出,此标准是一般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建设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它的所有强制性条文为乡

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审批、准入和监管的依据,它还规定了各类乡镇卫生院的术语和定义,机构设置、建设

规模、建筑标准、科室、人员、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最低限标准。

乡镇卫生院医学装备标准中对乡镇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做了定义。所谓乡镇卫生院主要是指处于乡镇政府建制所在地,由政府举办的,以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负责对辖区村级卫生

机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其中,一般乡镇卫生院是对具备上述功能的卫生院的统称,而中心卫生院则是指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外,还具有医疗服务的辐射作用,是一定区域内急救医疗、卫生应急等技术指导中心。

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预防保健服务主要包括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运动指导等;保健功能主要是指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老年保健等;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指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常见外伤的处理,血、尿、粪常规及简单的生化检验,X线、心电及超声检查,慢性病筛查,重点慢性病病例和精神病患者的管理、转诊服务等;康复服务主要是指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健康教育主要指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的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计划生育服务是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套具等;公共卫生管理是指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村级卫生组织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及服务工作等。

乡镇医院按照床位规模共分为无床、1~20床和21~99床卫生院三种类型,它的规模应该控制在100床以内。“乡镇卫生院床位数量是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乡镇卫生院的类型、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每千人口设置0.6~1.2张床位。”马安宁介绍道。

乡镇卫生院的内部机构设置主要包括预防保健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行政科室。其中,门诊部应该设置内科诊室、外科诊室、妇科、急诊抢救室等,而住院部至少应设病房、病房抢救室。

在设备配置方面,马安宁指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装备应根据当地情况、业务基础合理配置。设备水平应与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配备。”

有的企业代表提到医学装备评估模型的话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理事长李泮岭表示:“截止目前,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已累计完成22个品目、1743个规格型号的医学装备评估,共推荐1203个规格的医学装备,为医学装备配置以及此次标准制定发挥了重要参考作用。今后,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将根据卫生部的精神,按自愿的原则继续开展评估工作。”

有关乡镇卫生院装备配置标准,来自河南的一位乡镇卫生院院长指出:“一所覆盖10万人的乡镇卫生院一年的接生数为500人左右,因此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台、黄疸检测仪、新生儿喉镜等设备都应在配置范围内。而现有《标准》还不能满足需求,如果修正,应在公共卫生、免疫规划、妇产科等设备配置方面多加考虑。”

社区卫生中心应增加康复类设备

为了规范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置与建设,满足居民的健康服务需求,2007年8月4日,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市社区卫生学会共同承接了《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基本标准》的制订工作。三家组成编写小组,首先对31家城市卫生机构进行了调研。在基层医疗机构医学装备配置标准座谈会上,北京社区卫生协会副会长胡英英代表编写小组,介绍了社区卫生中心设备配备标准

的编制情况。

胡英英介绍:“编写小组在进行调研时,主要依据是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与设备现状。同时,为更有效地履行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编写小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承担的服务功能还需要哪些医学设备进行了调研。”

在此基础上,编写小组参考了北京、湖北、甘肃等省市的标准,起草了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基本标准第一稿,并先后召开四次征求意见会。参会的人员分别是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专家、业务专家、医疗设备专家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分析意见后,编制小组本着切合社区实际、满足社区层面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原则,本着既要考虑全国不同地区的差异性,又要用前瞻性眼光看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原则,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标准进行了补充、细化和完善。”

胡英英介绍。

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标准和所配备设备性能的科学性、适用性以及方便性进行反复推敲,并结合新医改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要求,编制小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进行了多次修改,最终于2009年3月定稿。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制定的依据主要有:《卫生标准编写技术指南》、《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城市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配置标准指导意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符合放射性同位素射线安全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考虑到全国不同地区的现状,为保证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功能的基本实现,标准提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总面积最低标准不宜少于1000平米,并提出预防保健区、综合诊疗区、多功能健康教育室各区域的比例,宜为25:67: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应该参照卫生部2006年10月25日下发的《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中一级医院的相关标准,并按照设定的床位数增加相应面积。”胡英英指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设备分为预防保健、综合诊疗、康复和健康教育四大类。其中,预防保健类设备应该满足疾病预防、传染病信息管理、免疫规划、妇女儿童保健、计划生育以及基本健康宣教等项目的要求。综合诊疗类设备应该满足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诊疗及急症的院前急救要求,并特别提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社区家庭医疗服务车,社区卫生服务站应配备出诊自行车,为社区卫生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实现为居民提供便捷及时的健康服务需求。编制小组在前期调查时发现,当前社区卫生机构康复设备的缺口很大,现有的设备简单、陈旧,已不能满足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切实有效的早期康复服务的需求。因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该增加康复设备,为慢性病患者提供连续性康复服务,有效提高其生存质量。这些康复设备包括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器具及适宜辅助治疗关节病、骨科疾病等不同类型的理疗仪,以及中医针灸、中药熏洗等,配置到位能够满足慢性病患者的康复需求。

针对社区卫生中心设备配备标准,河北省石家庄市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负责人周婷认为:“标准中提到预防保健设备更侧重于儿童,而侧重于妇女和老年人的相对来讲较少,应该得到加强。”

最后,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秘书长白知朋为大会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医学装备协会将把参会人员对三个标准的意见归纳整理,并形成一个纪要上报给有关部门。”

(本刊记者杨永燕)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 122 号2008 年6 月21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 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 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 床、1 00 床、200 床、300 床、400 床、500 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 倍相匹配。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旨在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本标准对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成标准、设施配置等均做出了消息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与建筑标准 第四章选址、用地与总平面布置 第五章设备配置 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录中医医院基本用房及辅助用房组成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床、100床、200床、300床、400床、500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倍相匹配。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的中医医院日门(急)诊量可按专科实际日门(急)诊量做相应调整。第十三条中医医院的用房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基本用房及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服务等辅助用房组成(见附录一)。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43902

97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 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 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 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 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 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 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 诊断。 11、?????????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 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卫办规财发[2008] 122 号 2008 年 6 月21 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与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 加强与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 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就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与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 就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 也就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 60~500 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 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 贯彻与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就是的原则, 达到布局合理, 功能完善, 分区明确, 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 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 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 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突出中医药特色, 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 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 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与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 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 并留有改造与发展余地。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 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 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 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 0. 22~0. 27 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 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 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 按病床数量, 分为 60 床、1 00 床、 200 床、 300 床、 400 床、 500 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 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 3. 5 倍相匹配。

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附件: 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征求意见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第一部分二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一、临床科室 (5) (一)共用中医诊疗设备 (5) (二)病房基本设备 (8) (三)各科设备 (9) 1、急诊科 (9) 2、内科 (10) 3、外科 (11) 4、妇产科 (11) 5、儿科 (12) 6、骨伤科 (16) 7、针灸科 (17) 8、推拿科 (17) 9、康复科 (18) 10、肛肠科 (19) 11、皮肤科 (21) 12、眼科 (21) 13、耳鼻喉科 (22)

14、口腔科 (24) 15、麻醉科(含手术室) (20) 16、血液透析室 (27) 二、医技科室 (28) 1、检验科 (28) 2、放射科 (30) 3、超声诊断室 (31) 4、心功能室(含心电图室) (31) 5、功能检查科┈┈┈┈┈┈┈┈┈┈┈┈┈┈┈┈┈┈┈┈┈┈┈┈┈┈┈┈32 三、中药房 (27) 1、中药房 (27) 2、煎药室 (27)

二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一、临床科室 (一)共用中医诊疗设备 分类设备名称备注 针类毫针、梅花针、三棱针等各科必配 腹针、头皮针、芒针、火针、耳针、 磁圆针、磁极针、金针、塑柄导电 针、浮针、滚针 针灸科必配;推拿、康复科等科选 配 针刀类铍针、带刃针、埋线针、钩鍉针、 小针刀、水针刀、筋骨针、锋钩针 针推康复科等科选配 电针类电针治疗仪 内科、外科、口腔科、针推康复科、 麻醉科必配 经皮穴位电刺激仪 内科、外科、针推康复科、麻醉科 必配 电麻仪 针灸科、麻醉科必配;口腔科等科 选配 耳针治疗仪 眼科、针灸科必配;内科、推拿科、 康复科等科选配 电热针灸治疗仪针灸科必配、内科、推拿科、康复

《二甲医院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

《二甲医院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项目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检查方法按卫生部《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判定结果扣分得分扣分原因1.病理部门布局、设施、设备、工作流程和人员结构合理,管理规范,满足临床工作需要。1《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检查科室布局、流程,人员结构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要求。有开展病理诊断服务项目的目录。对不具备而临床有需求的部分项目,有外送定点医院服务。查阅有关资料,检查病理质量管理制度、病2理组织诊断和快速诊断的规范、标本保存管理的规范、标本核对制度及执行情况。1抽查10份病理申请单并询问病理医生,检查申请单相关的记录及资料。抽查10份病理报告单,检查报告单相关记2录及书写是否规范。报告是否及时、准确、1项不达到要求每例扣0.5分。规范。有无执行审核制度。1项不达到要求每例扣0.5分。1项不达到要求扣1分。1项不达到要求扣1分。 2.建立并执行病理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质量评价并改进工作,严格执行标本核对制度。 (四)3.病理申请单填写规范,整洁。病4.病理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具有严格理审核制度。病理组织诊断报告≤5个工作质日。术中冰冻快速病理自接收标本到出具量报告时间≤30分钟。管理5.提高冰冻快速切片与石蜡切片的诊断(10分)符合率。冰冻快速切片与石蜡切片的诊断符合率不少于95%。病理he切片永久保存、蜡块保存期限为xx年,阳性涂片保存1年,阴性涂片保存2周,大体组

织标本保存期限为发出报告后2周。 6.标本的处理、环境保护及人员防护符合规定。 7.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病理部门服务满意度≥90%。 检查诊断符合率是否达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病理科是否具备相应的保存条件。保存期限是否达标。1项不达到要求扣0.5分。11检查环境保护及人员防护是否符合规定。1项不达到要求扣1分。2发问卷调查。不达到要求扣2分。45 项目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检查方法医院落实和执行《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判定结果扣分得分扣分原因1.落实《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1床用血管理办法(试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措施是否到位,查有关的管理制度、规范和资料。随机抽查2名医护人员对有关知识的了解情况。检查有关资料和记录:查阅输血科为临床提供的服务项目:①为临床提供24小时用血的服务。考核医护人员对法规等有关知识的了解,一人考核不合格扣0.25分。 (五)临床用血管理(10分)2.设立输血科,具备为临床提供24小时配血、供血服务的能力,满足临床需要,无非法自采供血。开展成分输血比例≥90%。2①无24小时值班记录扣1分。②成分输血小于85%扣1分。②提供成分输血服务。③提供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骨髓移植等服务、有条件开展脏器移植的医院,提供配型服务③缺1项扣0.2分。④检查医院有无非法擅自采血。④医院有非法擅自采血扣2分。检查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输血质

中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 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 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床,100床,200床,300床,400床,500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倍相匹配.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的中医 医院日门(急)诊量可按专科实际日门(急)诊量做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的用房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基本用房及保障系 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服务等辅助用房组成(见附录一).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大型医疗设备等项目的用房应根据需要合理 设置,建筑面积单列.

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 标准(试行)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试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一二年

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目录 二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临床科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中医诊疗设备分类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病房基本设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各科设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内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外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妇产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儿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皮肤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眼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耳鼻喉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口腔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骨伤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肛肠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针灸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推拿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康复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急诊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预防保健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麻醉科(含手术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医技科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检验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放射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功能检查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血液净化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中药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中药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煎药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章73节378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节342条636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48项。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

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 三、评审表述方式 (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述方式。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要到“A-优秀”,必须先符合“B-良好”档的要求。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2017)

2017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山东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山东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对呼吸机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消毒与灭菌.查看记录.无消毒,灭菌记录扣1分 建立保养制度,定期对呼吸机进行保养,保证其能够正常工作.随机抽查呼吸机保养记录,检查其能否正常工作. 无保养制度扣0.5分;呼吸机不能正常工作不得分.(6)建立与完善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制度.1 查看相关制度. ②护理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护理病例讨论会.查护理病例讨论记录,每季度1次.缺1项制度扣1分.缺1次护理病例讨论记录扣0.5分.7,制定并实施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9 (1)建立与实施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3 对护理服务过程中的不良事件有收集渠道与程序. 未建立与实施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不得分,未登记,未上报各扣0.5分,执行有缺陷酌情扣分 (2)完善专项护理质量管理制度.3 完善各类导管脱落,患者跌倒,压疮等专项质量管理制度.无相应制度不得分,执行有缺陷酌情扣分 (3)能够应用对护理差错评价的结果,改进相应的运行机制与工作流程,工作制度.3 有研究和解决护理差错与问题的工作流程,改进措施与记录.无流程,措施不得分,执行有缺陷酌情扣分.

(十八)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100分)8,手术室管理13 (1)手术室工作流程合理,符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要求. ①手术室设限制区,半限制区,非限制区,布局合理.实地查看.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②手术间,敷料间,器械间,药品间管理有序,严格执行感染监测制度,各种无菌物品达标率为100%.查看检测员对灭菌物品检测记录.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③大,中型手术前有访视,术后有回访,复苏室或手术室工作人员与病房有交接程序和记录.现场查看.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2)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工作制度,程序,操作常规.4 ①制定手术室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手术室管理制度,手术标本管理制度等.查看资料. 缺1项制度扣0.5分. ②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工作流程.抽查手术室护士.1名护士对制度和流程不知晓扣0.5分.③有手术配合操作常规.无手术配合操作常规扣0.5分. 对意外事件(如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科室每年1次组织演练,有记录.查演练记录,抽查护士对应急预案的知晓程度.1项不符合扣1分. (3)与临床保持良好的沟通机制,满足住院患者的需要.4 每月征求临床意见,并有相应的记录,查看相关资料.缺1次扣0.5分.9,供应室的管理12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最新资料推荐------------------------------------------------------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 122 号 2008 年 6 月21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 60~500 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 1 / 17

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 0. 22~0. 27 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 60 床、1 00 床、 200 床、 300 床、 400 床、 500 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

三甲科室配置标准

三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一、临床科室 (一)中医诊疗设备分类目录 分类设备名称 诊断四诊 舌诊设备 其他望诊设备 闻诊设备 脉诊设备 中医四诊综合设备 中医体质辨识系统 中医专家系统 经络 经络检测分析设备 穴位探测设备 其他 红外热像检测设备 其他诊断设备 针疗普通针具 毫针、梅花针、三棱针 芒针、火针、揿针、磁圆针、磁极针、 金银针、浮针、滚针、塑柄针灸针、 耳针 针刀 铍针、带刃针、埋线针、钩鍉针、小 针刀、水针刀、筋骨针、锋钩针 电针 温热电针治疗设备 冷针针灸设备 针灸电麻设备 电滚针治疗设备

分证型治疗设备子午流注治疗设备其他电针设备 灸疗灸疗器具 灸疗设备 仿灸治疗设备 罐疗普通火罐 电火罐 磁疗罐 真空拔罐器具药罐 多功能罐疗设备 刮痧 刮痧板 电刮痧设备 中药外治 中药熏洗 熏药设备 熏蒸设备 熏洗设备 泡洗设备 肠道灌洗 结肠灌洗(透析)设备 中药灌肠设备 其他 中药离子导入设备 中药雾化治疗设备 中药透药设备 推拿 推拿治疗设备 推拿辅助治疗设备

牵引 腰椎牵引设备 多功能牵引设备 其他牵引设备 中医光疗红光治疗设备 红外光疗设备 红外偏振光疗设备紫外线治疗设备激光治疗设备 激光穴位治疗设备其他光疗设备 中医电疗 高频 高频治疗设备 超短波治疗设备 微波治疗设备 射频治疗设备 中频 中频治疗设备 中频经络治疗设备 温热中频治疗设备 干扰电治疗设备低频 低频治疗设备 低频经络治疗设备 超低频治疗设备其他电疗设备 中医超声治疗超声波治疗设备 超声穴位治疗设备 多功能超声波治疗设备

中医磁疗磁振热治疗设备 特定电磁波治疗设备穴位磁疗设备 磁场效应治疗设备 中医热疗微波热疗设备 电热疗设备 蜡疗设备 热敷(干、湿、陶瓷)装置 其他辅助排痰设备 空气波压力治疗设备体外冲击波治疗设备多功能治疗床 康复训练设备 结扎治疗设备 (二)病房基本设备 设备名称配置备注吸引设备必配 供氧设备必配 呼叫系统必配 心脏除颤仪必配 简易呼吸器必配 心电图机必配 快速血糖仪必配 微量注射泵必配 输液泵必配

江苏省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

江苏省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三级综合医院)技术标准(修订送审稿)附件一:三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技术标准(重点科室应同时达到一般科室的标准) 三、临床输血科1.开展AB0血型、RH血型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不能仅用盐水介质法,应选用酶法、聚凝胺法、抗人球蛋白法等其中一种);不规则血型抗体筛查、血型抗体效价检测、Coomb,s试验。 2.制订临床合理用血指南,临床用血符合适应症。红细胞输注率达90%以上;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自体输血率达到15%以上。 3.按照《江苏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输血科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使用临床输血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二、医学检验科1.常规开展至少400项检验项目,不得开展和使用法定淘汰 项目和方法;专业设置齐全,包括临床血液学、临床体液 学、临床化学、临床免疫学、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分子生 物学。 2.各专业开展项目要求 (1)临床血液学:开展血常规、溶血、凝血、血流变等 试验;血常规检查有镜检标准,复检有记录及报告。 (2)临床体液学:开展各种体液(尿液、粪便、痰液、 脑脊液、胸腹水、精液、阴道分泌液等)的物理、 化学、涂片检查;尿沉渣分析仪有复检标准,复检 有记录及报告。 (3)临床化学:开展蛋白、酶类、脂类、电解质、心肌 标志物、微量元素、激素、代谢产物、血气分析等 检测。 (4)临床免疫学:开展体液免疫、细胞免疫、病原体血 1.常规开展项目大于500项。 2.实验室信息系统(LIS)与医院信息系统(HIS)联网。 3.所有专业的检测项目均常规开展室内质控工作,80%的项目的 RCV符合小于国家推荐要求;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 质评活动,全部参加江苏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各项室间质 评活动(合格率大于85%)。 4.有2名以上检验医师,其职责为确定开设检验项目及其检测 方法,建立实验室参考范围;负责检验结果的解释及进一步 检验的建议;定期参加查房,介绍新项目及其临床意义,参 加疑难病例讨论会。 5.开展实验室临床路径的工作,进行可疑结果的确认实验如中 和试验、RIBA、Western Blot等。

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有1.0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 临床科室主任必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中药师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四)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五)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六)每床至少配有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 给氧装置电动呼吸机 多功能抢救床心电监护仪 无影灯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手术器械 荧光显微镜尿分析仪

气血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 酶标仪电冰箱 离心机分光光度计 超净工作台肺功能仪 X光机移动式X光机 膀胱镜纤维胃镜 电检眼镜裂隙灯 直接喉镜动态心电图机 妇科检查台骨科牵引机 石腊切片机冷冻机片机 高压灭菌设备各尖针具 药品柜人流吸引器 电动吸引器 B超 心脏除颤器纤维结肠镜 万能手术床乙状结肠镜 针麻仪鼻咽镜 血球计数器多普勒成像仪 钾钠分析仪牙科综合治疗台 恒温箱紫外线杀菌灯 干燥箱电针仪 分析天平中药煎药设备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被子 1.2条 被套 1.2条

枕头 2条 床头 2个 床头柜 1个 床垫 1.1条 床单 2条 枕套 4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

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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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医院等级评审一票否决条款 否决条款 内容检查结果检查方法 1、出卖、转让或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外包、出租科室,违规开 展合作项目; 有□无□查阅医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和相 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或群众举报情况经查实; 2、未按时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有□无□ 3、使用2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有□无□ 4、未经技术准入擅自开展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 有□无□ 5、医院编制床位数和实际开放床位数达到卫生部规定二级医院床位数标 准; 达到□未达到□查阅文件资料; 6、医院内部发生重大安全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有□无□查阅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及其他相关部门关于 医院重大事件的记录; 7、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故不按规定上报,故意瞒报;有□无□ 8、严重违反国家财务规定,发生违纪、违法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有□无□查阅医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提供 的资料或群众举报情况经查实; 9、帮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少于2家;完成□未完成□查阅医院帮扶记录,了解受援医院情况;卫生 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料; 10、无故不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紧急救治任务;有□无□ 11、未按规定上报医院数据、资料。有□无□ 12、医院评审资料及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有□无□查对资料。 备注:被一票否决的医疗机构,整改3个月后可重新提交评审申请。

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版)核心条款

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2年版)33核心条款 评审标准评价要点 1.1.2 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防、保健、康复功能,可提供24 小时急危重症诊疗服务。 1.1. 2.1 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可提供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C】 1.有承担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臵能力。 2.急诊部门独立设臵,承担本区域急危重症的诊疗。 3.预防、保健、康复独立设置。 4.根据病源,与三级综合医院距离较远或危重病人转诊困难的二级医院的重症医学床位数可占医院总床位的2%。 5.医学影像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B】符合“C”,并 1.重症医学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3%。 2.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30%。 3.医学影像(含CT、超声)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A】符合“B”,并 1.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5%。 2.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40%。 1.4.3.2 编制各类应急预案。(★)【C】 1.根据灾害易损性分析的结果制订各种专项预案,明确应对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标准操作程序。 2.制订医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和部门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各个部门的责任和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以及应急反应行动的程序。 3.有节假日及夜间应急相关工作预案,配备充分的应急处理资源,包括人员、应急物资、应急通讯工具等。 【B】符合“C”,并 编制医院应急预案手册,方便员工随时查阅,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知晓本部门和本岗位相关职责与流程。 【A】符合“B”,并 定期并及时修订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持续完善。 1.6.4 根据政府指令,接受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的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1.6.4.1 政府指令的受援的二级医院,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C】 1、受援的二级医院,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具体的方案。 2、有专人负责,对口支援工作,保证达标工作进行。 3、相关人员熟悉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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