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遗嘱的条件

有效遗嘱的条件
有效遗嘱的条件

有效遗嘱的条件

遗嘱是否有效,必须符合其生效的要件。有效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继承法考试试题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继承法考试试题 一、以往HKIB (本大题11小题.每题5.0分,共55.0分。) 第1题 (a)“私人代理人”一词含义是什么? (b)遗产管理人授权的前一个授权是什么? (1984年9月) 【正确答案】: (a)管理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私人代理”。 (b)通行的原则是遗产管理者的权力必须来自授权。为合理起见,一旦取得授权,遗产管理者的权利可追溯到死者死亡之日起。但遗产管理者权利的追溯并不会使自死者死亡之口起已经合法取得的利益成为无效。 第2题 (a)什么人会被指定为遗产执行人? (b)什么是过错遗嘱执行人? (1985年4月) 【正确答案】: (a)立遗嘱人通常可以指定任何人为其遗嘱执行人。当遗嘱执行人之一为无能力遗嘱执行人时,遗嘱验证由其他遗嘱执行人代为进行。无行为能力人恢复行为能力时,其权力自动恢复。当独任遗嘱执行人无行为能力时,由其监护人或其他人代其行使遗产管理权,但其行为能力恢复时他可以申请遗嘱验证。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某托管公司单独或与他人共同为执行人时,托管公司可以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进行遗嘱验匪。 (b)某人在未受到明示或默示指定,也未取得任何授权其为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便管理死者的遗产或实施被认为属遗嘱执行人的职务或行为时,该人因其过错将被认为是遗嘱执行人。 第3题 订立遗嘱的好处是什么? (1992年10月) 【正确答案】: 通过遗嘱,立遗嘱人可以将其遗产留给其选定的继承人并自主选择其私人代理人。 第4题 遗嘱的附录指什么? (1995年4月) 【正确答案】: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遗嘱附录是附加在遗嘱之外的单独书面文件,与遗嘱同样需要签名盖章方才生效,是遗嘱的补充性文件,通常用来对遗嘱中一些内容进行添加、更改或撤销。遗嘱附录是遗嘱的附件,二者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遗嘱。 第5题 解释特免遗嘱的含义。 (1986年9月,1983年4月,1990年4月) 【正确答案】: 可以不遵从《遗嘱条例》所规定的条件而仍为有效遗嘱的是特免遗嘱。此情况下的两种立遗嘱人可以在有证人在场时做出口述(即全部以口头表示)遗嘱,或做出书面遗嘱而不要求通常的签名或证明方式,有遗嘱意向书即可。这两种人为:(1)订立遗嘱时正在服现役的士兵或飞行员,或正在服现役的皇家海军或舰队成员。 (2)订立遗嘱时正在海上航行的皇家海军或舰队成员,或正在海上航行的商船上的成员。 第6题 (a)A 制成一份遗嘱文件,规定在A 死前D 可以得到一份遗赠。该遗赠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b)陈是一位商人,出差去加拿大,登机前对其妻子说,如果他死于意外,她可以得到其存放在东方银行保险箱内的Piaget 牌手表。陈后因所乘飞机撞到山上并爆炸而罹难。那么,其口述遗嘱是否有效?理由是什 么? (1984年4月) 【正确答案】: (a)因为遗嘱仅在A 死亡时方为有效,所以遗赠无效。 (b)口述遗嘱无效。 第7题 简述订立一个有效遗嘱所需的法律程 序。 (1986年4月,1989年10月,1994年10月及1995年4月) 【正确答案】: 若要使遗嘱有效,该遗嘱就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有立遗嘱人的签名,或必须有立遗嘱人在场及授意下的其他人的签名,它必须能够表明立遗嘱人希望通过签名使其遗嘱成为有效遗嘱的意愿。遗嘱除了必须签名外,还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在场的证人确认签名无误,其中每一个证人对遗嘱的确认和签名都必须有立遗嘱人本人的出席。 第8题 下列遗嘱是否有效?给山你的理由。 (a)遗嘱下方没有空位时,立遗嘱人在遗嘱最上方签名。

老人自书房产遗嘱范文老人房产遗嘱写

老人自书房产遗嘱范文老人房产遗嘱写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一种类型,也是最简单的一种遗嘱,在生活中极为常见,那最简单的遗嘱怎么写?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哪些条件?书写遗嘱,首先要写明遗嘱人的姓名、年龄、 ___号等信息。接着写: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某,下面就写明财产的详情,比如一台电视机、或者一个冰箱等等。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另一个人谁谁谁:照样也要写明财产详情,比如一辆车等。三、本遗嘱委托某某某为执行人。最后,遗嘱人签名。至此,一份简单的自书遗嘱就完成了,但是写完了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还需得满足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5、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___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自书遗嘱就是指自己拟订的遗嘱,在我国对于自书遗嘱有着明确的规定,由于遗嘱的特殊性,所以在我国对于自书遗嘱的格式也有着明确的要求,那么,xx年自书遗嘱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呢?下面大家就跟一起来看看xx年最新自书遗嘱范文吧。 一、自书遗嘱怎么写 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录音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录音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亲自叙述遗嘱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时间等。 现在很多老人通过立遗嘱分配遗产,但是实践中遗嘱有效的却很少。很多老人觉得立遗嘱就是表达自己的想法就可以了,不用注重形式。其实不然,法律对于遗嘱的形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遗嘱的形式有哪几种?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其中包括录用遗嘱。录音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看完下面的内容您就清楚了。 一、遗嘱的形式有哪几种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其中以公证遗嘱的效力为最高。 1、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的遗嘱。自书遗嘱:即由立遗嘱人生前亲笔书写的遗嘱。

2、自书遗嘱要注明年、月、日,并有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 3、代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即以录音的形式立遗嘱; 5、口头遗嘱一般在危急情况下设立。以上三种遗嘱形式均要求由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到场见证,见证人也要在遗嘱上签字。 二、录音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对于文化水平不高、书写有困难的遗嘱人可以采取录音的方式来立遗嘱。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为: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遇到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810007104.html, 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一)遗嘱的概念 遗嘱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遗嘱是指死者生前对于其死后一切事务所作的处置和安排,包括政治、经济、身份、财产、情感、道德等各方面。狭义的遗嘱,即继承法上的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财产相关的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仅需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无须对方有接受的意思。相对人是否接受不影响遗嘱的

成立和效力,但遗嘱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决定遗嘱继承是否发生。 2.遗嘱继承不适用代理制度。遗嘱具有人身性,故须由遗嘱人亲自设立,而不能由他人代为设立。 3.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具有可撤回性,继承法第20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是一种死因法律行为,因而在遗嘱人死亡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只有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 4.遗嘱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若不符合法定的方式则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应以遗嘱设立时的情形为准。 ?放弃继承权有什么影响_继承权丧失后能要求恢复吗https://www.360docs.net/doc/0810007104.html,/w/mf/526515.html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双方当事人都是公民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https://www.360docs.net/doc/0810007104.html,/w/mf/526513.html ?民事答辩状 https://www.360docs.net/doc/0810007104.html,/w/mf/526510.html ?房产继承讼诉时效怎么算_房产继承诉讼程序是什么https://www.360docs.net/doc/0810007104.html,/w/mf/526508.html ?(2018)普刑初字第310号https://www.360docs.net/doc/0810007104.html,/w/mf/526506.html

自书遗嘱模板

遗嘱 立遗嘱人:【】;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遗嘱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为了明确继承人遗产继承问题,避免发生争执,本人于【】年【】月【】日在【】省【】市【】区【具体地址,如:X街道X号X单元X室内】立下本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财产、权益等作出如下处理: 一、事实说明 本人声明如下事实: 1.婚姻状况 配偶姓名为【】;结婚时间为【】;身份证号码为【】;死亡时间为【】。

2.子女状况 与【】(身份证号码为【】)育有【子/女】共【】名。具体如下: (1)子。姓名【】,身份证号【】,现住址【】,联系电话【】; (2)女。姓名【】,身份证号【】,现住址【】,联系电话【】。 3.父母状况 (1)父。姓名为【】,身份证号码为【】,死亡时间为【】; (2)母。姓名为【】,身份证号码为【】,死亡时间为【】。 4.遗嘱执行人状况 姓名或单位:【】律师/【】律师事务所;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行费用为【】元(本人已支付)。 二、个人财产情况 本人目前拥有的主要财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 本人名下目前共拥有房产【】处,其具体情况如下:

位于【】市【】区【】路【】号【】室的房产1处,房产证号为【】,内部装修及物品情况:【】。 2.汽车 本人名下目前共拥有汽车【】辆,其具体情况如下: 停放于【】市【】区【】路【】号【】室【】辆,品牌为【】,【】色,车牌号为【】,车辆内饰为【】。3.股权(含隐名持有) (1)本人目前拥有【】公司【】%的股权。公司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2)本人隐名持有【】公司【】%的股权。公司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代持协议存放于【】,由【】保管(身份证号为【】,性别为【】,现住址为【】,联系方式为【】); 4.债权 债务人【】(身份证号:【】),因【】于【】年【】月【】日向本人借款人民币【】元,并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为【】%/年,约定于【】年【】月【】日向本人连本带息一次性进行偿还,担保人为【】。 5.债券

立遗嘱要满足什么条件

立遗嘱要满足什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是指遗嘱的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的条件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那么,在司法实践中,立遗嘱要满足什么条件?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立遗嘱要满足什么条件 1、遗嘱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对此,继承法明确指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可以立遗嘱。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因不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无效。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即使伪造的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或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3、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继承法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遗嘱生效时,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因违法也应认定为无效。 二、立遗嘱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在自书、代书遗嘱中应当注意不要忘了由遗嘱人签名。

2014民法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 民法学 考生注意事 1.答题前,考生须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考点名称、姓名和考生编号,同时在答题卡上涂写考生编号的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写在其他地方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本一并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第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有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欲将一套邮票卖给乙,丙也想买,遂威胁甲。甲只好将该套邮票卖给丙。丙的行为违反的民事基本原则是()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公平原则 D.等价有偿原则 2、下列选项中,属于形成权的是() A.知识产权 B.追认权 C.物权 D.债权 3、经常居住地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满() A.3个月以上的地方 B.6个月以上的地方 C.1年以上的地方 D.2年以上的地方 4、商场里出售的散装大米是() A.孽息 B.主物 C.种类物 D.限制流通物

5、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A.某有限责任公司 B.某高校 C.某合伙企业 D.某市公安局 6、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 A.1/3以上合伙人同意 B.1/2以上合伙人同意 C.2/3以上合伙人同意 D.全体合伙同意 7、民事行为依其民事行为是否必须按照某种特定的形式为标准,可分为() A.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B.主行为与从行为 C.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 D.诺成行为与实践行为 8、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第三人游足够的理由相信该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其代理行为()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是()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权利人提出请求 C.不可抗力 D.义务人同意履行 10、甲误将乙所有的玉石雕刻成玉坠。甲的行为属于() A.加工 B.附合 C.混合 D.无权代理 11、下列选项中,属于动产物权的是( ) A.留置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遗嘱的写法及范文

遗嘱的写法及范文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 以上是简明版------------------------- 一、遗嘱有哪些法定形式? 1、公证遗嘱:即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它在各种中效力最高。当有其他形式得遗嘱与公证遗嘱发生冲突时,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注意:如果是老两口(夫妻)共同立的遗嘱,则必须两个人亲自签名,不能由一个人代笔,一般应按指印。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录音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一般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危急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的写法(见范文) 三、立遗嘱应该注意的问题。 1、如果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矛盾时,有公证遗嘱的应该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2、立遗嘱人要具备行为能力,所立遗嘱要出自立遗嘱人的自愿。 3、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本人的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由一方单独处分。 4、代书人和见证人的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如他们的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配偶、子女、父母等。 四、遗赠与遗嘱的写法和要求基本相同,只是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附:遗嘱范文 立遗嘱人傅XX,男,XX岁,XX省XX县人,住本市XX街XX巷X号。 我无子女,无近亲,近期来脑残的病情又转重,我的生活全靠邻居杨XX照料。长期以来我

遗嘱的形式要求

遗嘱的实践要求 引言 这两天在整理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文章,对以往的知识、案例整理总结心得。在裁判文书网找判例的过程中,陡然间看到还有律师事务所被索赔的案例,因委托代理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被人民法院认定遗嘱无效,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索赔十几万。笔者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一直有老师、同事一直引导成长至今,想来甚是辛运。从事法律工作是一项严谨的事,在工作过程中时常觉得越学越无,开口之前都会问自己依据在哪里?现结合《继承法》、判例和实践观点整理一下,司法实践对遗嘱的形式要求。 一、遗嘱的法定形式 (一)遗嘱的含义 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另附有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二)遗嘱的法定形式 《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分别为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口头遗嘱系危机情况下的临时遗嘱。该法第十七:“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

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 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继承法意见》)第40条:“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 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继承法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的实践常见问题 立遗嘱应当符合法定形式,因为遗嘱的形式和具体时间,关系到立遗嘱人意识清醒、行为能力及真实意思表示等重要事实的查明。另外,实践中只有各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才会审查遗嘱形式合法与否等;反之即使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各方无异议,等同对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现结合实践常见的问题,略一分析。 (一)《继承法》实施以前的遗嘱

因病存款遗嘱范文亲笔写遗嘱写才能生效

因病存款遗嘱范文亲笔写遗嘱写才能生效根据《中华人民 ___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 ___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

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三、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四、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 ___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你好,立遗嘱人在世时遗嘱所划分的财产仍旧属于其本人,题述情况中独吞该笔款项的人侵犯了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理应退赔。

自书遗嘱范文,自书遗嘱格式范本(最新篇)

自书遗嘱范文,自书遗嘱格式范本 自书遗嘱范文,自书遗嘱格式范本 自书遗嘱范文一: 遗嘱人: 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自书立遗嘱人: 年月日 特别说明: 本自书遗嘱只能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

自书遗嘱范文二: 遗嘱 立遗嘱人: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帐号为: ……; 5、家具及家用电器,……,价值共计××万元。 7、…… 留有债务如下: 1、欠××××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XX自书房产遗嘱范文

XX自书房产遗嘱范文 事件回顾 王卫国老人(化名)有一子一女,分别名为王家军(化名)、王家萍(化名)。王家军有一独子名叫王卫民(化名)。 王卫国在67岁时留有遗嘱,遗嘱内容如下:在本人百年之后,将本人所有的位于朝阳区万丰家园的房屋给予孙子王卫民。文件抬头明确标明“遗嘱”二字,并在文件尾部留有王卫国本人的签名、捺印及日期。xx年3月份,王卫国老人去世,王卫民要求按照遗嘱继承爷爷留给自己的房屋,但其姑王家萍提出异议,认为父亲王卫国留下的不是遗嘱,该套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在王家军和自己之间分配。 律师分析 本案中爷爷王卫国打算通过遗嘱的形式将房子留给孙子王卫民,其通过自书“遗嘱”的形式对自己的真实意愿进行了表达,但其所写文件并不是遗嘱。 遗嘱是立遗嘱人(被继承人)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因此遗嘱只能将个人财产给予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本案中作为孙子的王卫民并不是爷爷王卫国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王卫国所书写的文件虽然名为遗嘱,但实质不是遗嘱。 该份文件虽然不属于遗嘱,但其内容系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中关于遗赠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在爷爷王卫国去世后,应按其遗愿认定涉案房产归孙子王卫民所有。 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 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 至诚源自法之正义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DongYouLawFirm 写遗嘱首先要能保证立遗嘱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且识字,能够亲笔书写,能够正确表达并理解自己的意思。

2020年完整合法的遗嘱范本

2019年完整合法的遗嘱范本 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遗嘱执行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担心本人去世之后,继承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执,故本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市_______区立下本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财产、权益等作出如下处理: 一、财产情况 本人目前拥有的主要财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 本人名下目前共拥有房产处,其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房产1处,房产证号:_________,内部装修及物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房产1处,房产证号:_________,内部装修及物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股权 本人目前拥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公司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3、债权 债务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本人借款人民币元,并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为【】%/年,约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本人连本带息一次性进行偿还,担保人为_________。 4、债券

2018年简单的自书遗嘱范文

2018年简单的自书遗嘱范文 随着时代发展,人们的物质财富越来越富有,因此财富的盈余衍生出来很多新时代问题,过去重男轻女等思想已经在法律上解除了许多,因此问题也越来越被重视。下面将为大家带来2018年简单的范文。 一、什么是自书遗嘱? 百度百科的解释是: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自书遗嘱需要: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

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二、2018年简单的自书遗嘱范文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我因为某原因,故特立此遗嘱。以备不测之时免除家庭遗产纠纷。 我和某某如下:(需要有继承权的人) 1、房产若干套,(位置)

2、汽车若干辆,(车牌号) 3、股票若干, 4、银行存款若干元,(账号) 5、家具及家用电器,价值共计万元。7、其它。 留有如下: 欠(姓名)元,到期日为年月日;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某某继承。 2、汽车由某某继承。 3、股票由某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某某继承。5、存款归某某继承。 6、骨灰由某某负责保管。 7、其它。

遗嘱由,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三、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其实自书遗嘱就是自己的一个较为清楚地安排,没有特别固定的格式,但需要注意的是: 1、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律师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律师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需要撰写遗嘱将自己的遗产进行处理,让继承人能够合理分到自己的遗产,避免后代因为遗产没有分配而有各种各样的纠纷。但是代书遗嘱要生效也是有条件,那么,律师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关注律伴网,了解更多知识。 律师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解释:代书遗嘱,在法律容许范围内,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数份遗嘱哪个有效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所谓撤销,是指取消原来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所谓变更,是指对遗嘱所作的补充或者部分修改。

具体撤销或者变更的方法是: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应与设立遗嘱时的程序相适应。如,撤销代书遗嘱,仍应邀请原代书人、见证人到场,立遗嘱人作出撤销声明;如果撤销后重新立遗嘱,应在所立新遗嘱中注明原遗嘱撤销;如果撤销自书遗嘱,应在后立的遗嘱上注明撤销先前的遗嘱,没有注明的,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是撤销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的效力,不能以其他遗嘱形式撤销公证遗嘱。 律师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一般请律师来代书遗嘱的时候,律师就会用专业的知识告诉你具体代书遗嘱生效的要求,保证你能够顺利的拿到有效的遗嘱。请律师代书遗嘱当然是好,可以找律伴网专业律师提供支持。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810007104.html,/

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问答题题库

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 问答题题库 26.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参考答案: 遗嘱的有效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3分)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3分) (3)遗嘱处分的内容必须合法;(2分)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2分) 27.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参考答案: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2分) (2)产品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2分)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6)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7)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8)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26.简述无效合同的原因。 参考答案: 简述无效合同的原因。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分) 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分) 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2分) 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分) 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分) 27.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参考答案: 遗嘱的有效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3分)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3分) (3)遗嘱处分的内容必须合法;(2分)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2分) 27.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参考答案: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性质不同。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转继承是连续继承。(3分) (2)发生的情况不同。代位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转继承发生在继 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情况。(3分) (3)权利主体不同。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享有转继承权的主体包括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2分) (4)使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方式。(2分) 28.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参考答案: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2分) (2)产品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2分)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6)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7)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8)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26.简述债的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参考答案: 债的主要特征是: (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3分) (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而是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务表现为特定人的特定行为。(3分) (3)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它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2分) (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2分) 27.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参考答案: 遗嘱的有效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3分)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3分) (3)遗嘱处分的内容必须合法,(2分)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2分) 27.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参考答案: 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3分)

哪些人可以作遗嘱见证人

哪些人可以作遗嘱见证人 要作为遗嘱见证人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一、哪些人可以作遗嘱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二、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

2015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汇编-150615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 《民法学》真题汇编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点名称、姓名和考生编号,同时在答题卡上涂写考生编号的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写在其他地方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本一并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第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欲将一套邮票卖给乙,丙也想买,遂威胁甲。甲只好将该套邮票卖给丙。丙的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2014年真题】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公平原则 D.等价有偿原则 2.张某对李某说:“若你一年内结婚,我就赠你一台电脑。”该民事行为所附的是()。【2013年真题】 A.始期 B.终期 C.解除条件 D.延缓条件 3.28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其第一顺序监护人的是()。【2012年真题】 A.配偶 B.兄姐 C.父母 D.祖父母 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下列属于企业法人的是()。【2011年真题】 A.某县公安局 B.某有限公司 C.某大学 D.某省法学会 5.李某家失火,邻居王某主动协助救火时衣服被烧坏损失500元,王某请求李某赔偿之债的发生原因是()。【2013年真题】 A.无因管理 B.侵权行为 C.合同 D.不当得利 6.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013年真题】 A.6个月 B.9个月 C.1年 D.2年 7.民事行为依其民事行为是否必须按照某种特定的形式为标准,可分为()。【2014年真题】

有效自书遗嘱范文

自书遗嘱范文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

共计××万元。 7、……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打印出来的遗嘱,如果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

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