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州玩具安全标准

欧州玩具安全标准
欧州玩具安全标准

欧州玩具安全标准

EN71-1

EN71-2

EN-71-3

(中文译本)

中国深圳进出口玩具检验中心编译

欧州玩具安全标准(中文译本)

编译说明

欧州玩具安全标准EN71-1:1998做了多次修订,修订版本有A1:2001,A2:2002,A4:2000,A6:2002,A7:2002,A8:2003,A9:2004,A10;2004,A11:2004。EN71-2推出2003新版本,EN71-3个别条款也做了修订。为了帮助玩具生产企业、贸易商和检测机构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修订标准的内容,深圳进出口玩具检验中心组织翻译了EN71-1、2、3三部分标准全文。

编译人员结合多年来积累的实际检测经验进行了认真的翻译,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错误在所难免,译文中可能存在语句难懂或不够清楚的地方,敬请指出。

在此谨说明,对标准的理解以英文原文为准。

深圳进出口玩具检验中心

2005年4月6日

目录

EN71-1机械物理性能 1 EN71-2易燃性能92 EN71-3某些元素的转移110

欧洲标准EN71-1 +A5 +A9

1998年7月 2000年11月 2004年5月

+A1 +A6 +A10

2001年1月 2002年3月 2004年10月

+A2 +A7 +A11

2002年2月 2002年5月 2004年11月

+A4 +A8

2004年5月 2003年4月

ICS 97.200.50

关键词:玩具,塑胶玩具,木制品,玻璃器皿,用金属制成的产品,规定,结构条件,安全要求测试: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包装,标记,说明,技术说明

英文版

玩具安全——第一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

(包括修正A1:2001、A2:2002、A4:2004、A5:2000、A6:2002、A7:2000、A8:2003 |、

A9:2004、A10;2004和A11:2004)、

本欧洲标准于1997年11月23日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批准。修正案A1由CEN于2000年12月2日批准通过;修正案A2由CEN2001年12月30日批准通过;修正案A4由CEN于2004年1月2日批准通过;修正案A5由CEN于2000年10月27日批准通过;修正案A6由CEN由2002年2月14日批准通过;修正案A7由CEN于2002年1月20日批准通过;修正案A8由CEN于2002年12月12日批准通过;修正案A9由CEN于2004年1月2日批准通过;修正案A10由CEN于2004年9月16日批准通过;修正案A11由CEN于2004年10月21日批准通过。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必须遵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的内部规章,这些规章规定了使本欧洲标准不加任何改动而具备国家标准同等效力的条件。需要上述国家标准最新目录及参考书目者可向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中央秘书处,这一文本就具备与正式文本相同的效力。

本欧洲标准有三种正式文本(英文、法文、德文)。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如将本标准翻译成除上述三种语言外的任何一种本国语言文本并通知中央秘书处,这一文本就具备与正式文本相同的效力。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为下列国家的标准机构: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CEN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中央秘书处:rue de stassart. 36B-1050 Brussels

前言

本欧洲标准是由技术委员会CEN/TC 52“玩具安全”组编写,其秘书由DS担任。

本欧洲标准代替EN71-1:1988版(包括错误更正1:1989)。

本欧洲标准必须最迟于1999年1月通过发表相同内容的文本或通过签署确认而具备国家标准的相同效力。同时,与上述标准有悖的所有国家标准必须最迟于2001年1月1日废除。

本欧洲标准根据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给欧洲标准委员会的授权制定并体现了EU 指令的基本要求。

与欧盟指令的关系,参看附录说明ZA,这是本标准的一个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欧洲标准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摧部章程,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机构一定要执行本欧洲标准:奥在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本标准构成欧洲玩具安全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部分是EN71-1:1988的修订版,与EN71-1:1988版对比,其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多项定义的内容;

——已尽可能避免对设计进行限制的要求,赞成发展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参看附录C);

——对于供36个月以下或太小而不能独立坐起的儿童使用的玩具,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及测试;

——对于特定设计用在玩具上的火药帽及音质提出了要求,在EN71本部分出版日起三年后将使用更严格的发声要求;

——对于气球、玩具单车、用来承受36个月以下儿童重量的玩具及带有单纤维丝玩具的警告标示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包含五个附录:

——附录(规范)特定设计用在玩具上的火药帽;

——附录B(参考)不同玩具类别的要求指南;

——附录C(参考)背景及基础理论;

——附录D(参考)文献目录。

——附录ZA(参考)本欧洲标准中体现满足EU指令的基本要求和其他规定的条款;

注:在非欧盟国家可以存在不同的法定要求。

修正A1的前言

本EN71-1:1998/A1:2001是由技术委员会CEN/TC 52“玩具安全”组编写,其秘书由DS 担任。

本欧洲标准EN71-1:1998的修正案必须最迟于2007年7月通过发表相同内容的文本或通过签署确认而具备国家标准的相同效力。同时,与上述标准有悖的所有国家标准必须最迟于2001年5月废除。

本欧洲标准EN71-1:1998的修正案根据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给欧洲标准委员会的授权制定并体现了EU指令的基本要求。

与欧盟指令的关系,参看附录说ZA,这是本标准的一个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的内部章程,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机构一定要执行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修正A2的前言

本EN71-1:1998修正案EN71-1:1998/A2:2002是由技术委员会CEN/TC52“玩具安全”组编写,其秘书由DS担任。

本欧洲标准EN71-1:1998修正案必须最迟于2002年8月通过发表相同内容的文本或通过签署确认而具备国家标准的相同效力。同时,与上述标准有悖的所有国家标准必须最迟于2002年8月废除。

本欧洲标准EN71-1:1998修正案根据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给欧洲标准委员会的授权制定并体现了EU指令的基本要求。

与欧盟指令的关系,参看附录说明ZA,这是本标准的一个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的内部章程,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机构一定要执行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3

修正案A4的前言

本修正案(N71-1:1998/A4:2004)由技术委员会CEN/TC52“玩具安全”组编写,其秘书由DS担任。

本欧洲标准EN71-1:1998的修正案必须最迟于2004年11月通过发表相同内容的文本或通过签署确认而具备国家标准的相同效力。同时,与上述标准有悖的所有国家标准必须最迟于2004年11月废除。

本欧洲标准EN71-1:1998的修正案根据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给欧洲标准委员会的授权制定并体现了EU指令的基本要求。

与欧盟指令的关系,参看附录说明ZA,这是本标准的一个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的内部章程,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机构一定要执行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修正案A5的前言

本EN71-1:1998的修正案EN71-1:1998/A5:2000是由技术委员会CEN/TC 52“玩具安全”组编写,其秘书由DS担任。

本欧洲标准EN71-1:1998的修正案必须最迟于2001年5月通过发表相同内容的文本或通过签署确认而具备国家标准的相同效力。同时,与上述标准有悖的所有国家标准必须最迟于2001年5月废除。

本欧洲标准EN71-1:1998的修正案根据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给欧盟标准委员会的授权制定并体现了EU指令的基本要求。

与欧盟指令的关系,参看附录说明ZA,这是本标准的一个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的内部章程,下列国家的国家机构一定工执行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4

欧洲排放标准

Table 1 EU Emission Standards for Passenger Cars (Category M1*), g/km Tier Date CO HC HC+NOx NOx PM Diesel Euro 1?1992.07 2.72 (3.16) - 0.97 (1.13) - 0.14 (0.18) Euro 2, IDI 1996.01 1.0 - 0.7 - 0.08 Euro 2, DI 1996.01a 1.0 - 0.9 - 0.10 Euro 3 2000.01 0.64 - 0.56 0.50 0.05 Euro 4 2005.01 0.50 - 0.30 0.25 0.025 Euro 5 2009.09b0.50 - 0.23 0.18 0.005e Euro 6 2014.09 0.50 - 0.17 0.08 0.005e Petrol (Gasoline) Euro 1?1992.07 2.72 (3.16) - 0.97 (1.13) - - Euro 2 1996.01 2.2 - 0.5 - - Euro 3 2000.01 2.30 0.20 - 0.15 - Euro 4 2005.01 1.0 0.10 - 0.08 - Euro 5 2009.09b 1.0 0.10c- 0.06 0.005d,e Euro 6 2014.09 1.0 0.10c- 0.06 0.005d,e * At the Euro 1..4 stages, passenger vehicles > 2,500 kg were type approved as Category N1 vehicles ? Values in brack ets are conformity of production (COP) limits a - until 1999.09.30 (after that date DI engines must meet the IDI limits) b - 2011.01 for all models c - an d NMHC = 0.068 g/km d - applicabl e only to vehicles using DI engines e - proposed to be changed to 0.003 g/km using the PMP measurement procedure

EN71-2-2011_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玩具综合燃烧性能测试仪

欧洲标准 EN71‐2 BS EN71-2:2011 2011年7月 玩具综合燃烧性能测试仪 (佰汇兴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ICS 13.220.40; 97.200.50 代替EN 71‐2:2006+A1:2007 EN71-2 玩具综合燃烧性能测试仪 玩具安全-第2部分:可燃性 前言 本标准是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2:2011版,取代已撤销的EN71-2:2006+A1:2007旧版本。 英国依据技术委员CW/15--玩具安全要求进行修订。本标准可能并未包含所有必要的条款,标准本身不能作为豁免相关法定义务的依据。 CEN于2011年7月12日批准本欧洲标准。 CEN的成员应遵守CEN/CENELEC的内部规定,将本欧洲标准视为其国家标准,并且不得作任何修改。上述国家标准的最新目录及参考书目可向CEN-CENELEC管理中心或任何一个CEN成员申请索取。 本欧洲标准有3个正式版本:英文、法文、德文。CEN的成员负责将其翻译成各自国家的语言,此类版本报CEN-CENELEC管理中心后,也视为正式版本。 CEN的成员包括下列国家的标准化组织: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

EN71-2 目录 1 范围(见A.2) (117) 2 引用标准 (118) 3 术语和定义 (118) 4 要求 (118) 4.1 概述(见A.3) (118) 4.2 头戴玩具(见A.4) (118) 4.2.1 一般要求 (118) 4.2.2 胡须、触须、假发等,由头发、毛绒玩具类似特性的材料(如飘逸丝带/纸/布条 等)制成,其到表面的长度≥50mm (119) 4.2.3 胡须、触须、假发等,由头发、毛绒玩具类似特性的材料(如飘逸丝带/纸/布条 等)制成,其到表面的长度<50mm (119) 4.2.4 全部或部分模塑玩具 (119) 4.2.5 头戴玩具的飘逸饰品(4.2.2、4.2.3所述产品除外)如头巾、兜帽、头戴物等, 以及部分或全部戴在头上的纤维面具(4.3所述产品除外) (119) 4.3 玩具化妆服饰和供儿童在玩耍中穿戴的玩具(见A.4) (119) 4.4 供儿童进入的玩具(见A.5) (119) 4.5 含毛绒或纺织面料的软填充玩具(动物和公仔等) (120) 5 测试方法 (120) 5.1 概述 (120) 5.2 对于从玩具表面伸出部分大于或等于50mm的由头发、毛绒或具有相似特征的材料(如 自由悬挂的丝带、纸带或布带)制成的胡须、触须、假发等材料的测试 (120) 5.2.1 测试火焰 (120) 5.2.2 测试灯的位置 (121) 5.2.3 试验过程 (121) 5.3 对于从玩具表面伸出部分小于50mm的由头发、毛绒或具有相似特征的材料(如自由 悬挂的丝带、纸带或布带)制成的胡须、触须、假发等材料,及包括套在头上的和没有头发、毛绒或类似材料的、模塑的全部或部分的头戴面具的测试 (121) 5.3.1 测试火焰 (121) 5.3.2 测试灯的位置 (121) 5.3.3 试验过程 (121) 5.4 头戴玩具的飘逸饰品(4.2.2、4.2.3所述产品除外)如头巾、兜帽、头戴物等,以 及部分或全部戴在头上的纤维面具、玩具化妆服饰和供儿童进入的玩具的测试(见 A.7) (121) 5.4.1 样品的准备 (121) 5.4.2 样品的固定 (121) 5.4.3 测试火焰 (122) 5.4.4 测试灯的位置 (122) 5.4.5 试验过程 (123) 5.4.6 测试结果 (123) 5.5 软填充玩具的测试 (123) 5.5.1 测试火焰 (123) 5.5.2 测试灯的位置 (123) 5.5.3 试验过程 (123) 附录A 本标准的背景及相关基本原理 (124)

玩具安全检测标准及测试项目

玩具安全检测标准及测试项目 EUROPEAN UNION 欧共体 1. EN71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a) EN71 Part 1-Mechanical ﹠Physical test EN71第一部分-机械物理测试 b) EN71 Part 2-Flammability Test EN71第二部分-易燃性测试 ⅰ)Finished product 成品 ⅱ)Pile fabric 毛绒材料 c) EN71 Part 3-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Test (8 Heavy Metal Elements Test) EN71第三部分-某些元素的转移的测试(8种重金属元素测试) 2. EN50088-Safety of Electrical Toys EN50088电动玩具安全测试 3.EMC Directive 89/336/EEC 欧共体电磁兼容测试

a)电子类 b)电动类 4.EN1273 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 5.EN1888 儿童车辆安全要求 6.EN716 家用儿童床和折叠床安全要求 7.EN61558-2-7 玩具用变压器安全要求 8.EN60598-2-10 儿童用灯具安全要求 USA美国 1.ASTM F963-96a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 a) Physical ﹠Mechanical Test 机械物理测试 b) Flammability Test 阻燃测试 ⅰ)Doll’s clothing∕Textile material (16 CFR 1610)玩具服装∕纺织物材料阻燃测试 ⅱ)Stuffed toys,plastic toys,etc.(16 CFR 1500.44)

欧洲环保标准

1.何谓欧洲环保标准 有关环保的话题灸手可热,其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欧洲环保标准,尤其以欧I、欧Ⅱ标准出现的频率最高,那什么是欧I、欧Ⅱ标准呢?以设计乘员数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吨这类车辆为例,在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31日这个阶段,必须达到排放标准的限值为: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克/公里,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不得超过0.18克/公里,耐久性要求为5万公里,以上便是我们平常所提到的欧洲I号标准。到2004年1月1日后,这个标准又有所提高,汽油车一氧化碳不超过2.2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5克/公里,柴油车一氧化碳不超过1.0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7克/公里,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08克/公里,这便是我们所说的欧洲II号标准。如果仅考虑排放量,执行欧Ⅱ标准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将比欧I标准减少30%到50%。而欧洲Ⅲ标准是目前欧洲、美国正在实施的真正意义上的低污染排放标准。据专家介绍,我国实行欧洲标准的影响:7辆执行欧Ⅱ标准的汽车,就相当于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14辆执行欧Ⅲ标准的汽车,才相当于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汽车排放从欧Ⅱ到欧Ⅲ,不是像欧Ⅰ到欧Ⅱ那样简单,提升幅度大了很多。欧Ⅲ排放标准比欧Ⅱ在NEDC和燃油蒸发排放检测项目上的内容有所变化,欧Ⅲ标准中增加了低温HC/CO排放检测、车载诊断系统检测和在用车排放检测。从欧Ⅱ到欧Ⅲ执行不同的排放控制技术,欧Ⅱ排放标准只要求三元催化器及发动机改进措施两项,而欧Ⅲ排放则还包括改进的催化转化器涂层、催化剂加热及二次空气喷射。可以看出,欧Ⅲ排放控制技术要比欧Ⅱ复杂和困难得多。欧洲汽车排放标准见表1。 表1 欧洲汽车排放标准

欧盟OJ Toy玩具最新协调标准

Commission communication in the framework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Directive 2009/48/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the safety of toys (Text with EEA relevance) (Publication of titles and references of harmonised standards under the directive) (2012/C 349/04) ( 1) ESO: European Standards Organisation: — CEN: Avenue Marnix 17, 1000 Bruxelles/Brussel, BELGIQUE/BELGI?, Tel. +32 25500811; Fax +32 25500819 (http://www.cen.eu) — Cenelec: Avenue Marnix 17, 1000 Bruxelles/Brussel, BELGIQUE/BELGI?, Tel. +32 25196871; Fax +32 25196919 (http://www.cenelec.eu) — ETSI: 650 route des Lucioles, 06921 Sophia Antipolis, FRANCE, Tel. +33 492944200; Fax +33 493654716 (http://www.etsi.eu) Note 1: Generally the date of cessation of presumption of conformity will be the date of withdrawal (‘dow’), set by the European Standardisation Organisation, but attention of users of these standards is drawn to the fact that in certain exceptional cases this can be otherwise. Note 2.1: The new (or amended) standard has the same scope as the superseded standard. On the date stated, the superseded standard ceases to give presumption of conformity with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s of the directive. Note 2.2: The new standard has a broader scope than the superseded standard. On the date stated the superseded standard ceases to give presumption of conformity with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s of the directive. Note 2.3: The new standard has a narrower scope than the superseded standard. On the date stated the (partially) superseded standard ceases to give presumption of conformity with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s of the directive for those products that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new standard. Presumption of conformity with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s of the directive for products that still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partially) superseded standard, but that do not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new standard, is unaffected.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C 349/5

玩具安全标准

玩具安全标准 1.儿童玩具的年龄范围:0 14岁. 2.儿童玩具安全标准. 2.1美国—消费品安全公署(CPSC)制定之”玩具及儿童用品条例”. ASTMF963-86玩具安全标准. 各种金属元素的规定限量列于下表:part per million--ppm 元素名称铅LEAD(PB) plumbum可接受之含量0.060 或600PPM 2.2加拿大--危险品(玩具) 条例由加拿大标准学会(GSA) 制定. 2.3澳洲--AS.1647玩具安全标准. 2.4欧洲--欧洲共市协调标准EN71(88年版). --英国BS5665 --法国NF51-202 2.5中国(PRC)--GB6675--86玩具安全. 3.玩具之毒性(TOXIGOLOGY) 3.1有毒物质--制造玩具的物料及合成玩具的各部分都必须清洁,以防任何细菌的传染. 3.2重金属成份--所有制造玩具用的物料,包括塑料,色粉,原料,电度层及润滑济等,均不 能含有超量的重金属成份,一般以百分比重(PPM)作计量单位. 砒ARSENIC(AS) 0.060 或600PPM 镉CADMIUM(CD) 0.060 或600PPM 汞MERCURY(HG) 0.060 或600PPM 硒selenium(SE) 0.060 或600PPM AS+CD+HG+SE的总量0.060 或600PPM 可溶解的重金属化合物 锑SB 0.025 或250PPM 砒AS 0.010 或100PPM 钡BA 0.050 或500PPM 硌CR 0.025 或250PPM 镉CD 0.010 或100PPM 汞HG 0.010 或100PPM 4.易燃性能(FLAMMABILITY) --此标准的目的是减低儿童因玩弄易燃玩具而导致灼伤的机会. 4.1 ASTMF 963-86 A.玩具成品(包括布类及非布类玩具): --将玩具平放燃烧,若速度超过每秒0.1英寸(2.5MM)便不合格. B.布料:将一块2X6布料平放在已用车缝线绕好的”U”形燃烧架上,在开口的一端点 火规格要求: 燃烧速度不可大于于10IN/MIN 4.2 EN71--主要针对玩具面具,假发,假胡须,玩具服装,玩具营帐及布面填充玩具. 5.年龄标记(AGE GRADING)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EN71-3

歐洲玩具標準EN71-3 EN71-3 Safety of toys EN71-3環保標準:隨著人們對Phthalates(鄰苯二甲酸鹽)的了解,兒童用品中的鄰苯二甲酸鹽越來越被重視重視。歐盟於1999年就正式作出決定,在歐盟成員國內,對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與口接觸的玩具(如嬰兒奶嘴)以及其他兒童用品中鄰苯二甲酸鹽的含量進行嚴格限制。專家發現,含有鄰苯二甲酸鹽的軟塑料玩具及兒童用品有可能被小孩放進口中,如果放置的時間足夠長,就會導致鄰苯二甲酸鹽的溶出量超過安全水平,會危害兒童的肝臟和腎臟,也可引起兒童性早熟危害。 歐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一)確定了新材料的分類、可接觸部件新元素的新遷移限制,該要求將於2013年7月21日生效,協調標準為EN71-3:2013 : EN71-3:2013 的修訂內容如下: 根據兒童可能攝取的程度,玩具材料被分為以下三類(詳情見表格1): -第一類–乾燥、易碎、粉末狀或柔韌的玩具材料 -第二類–液態和粘性玩具材料 -第三類–可以刮去的玩具材料 測試對象包括19項化學元素(其中三價鉻與六價鉻、有機錫與錫元素被分別計數,因此也可說是17項元素)。 -保留了原來的8項元素(鉻,被分為了上述所說的兩種不同價態的鉻),再加上另外9項不同的元素。 下調了大部分元素的遷移量的限值。新標準制定的鋇元素的遷移量限值甚至比指令規定的還要低得多。(預計下一步會對鉛元素做類似的調整。) 新標準刪除了分析校正因子的應用。 -在前一版本中,只有經分析校正係數修正後的分析結果才能用於判斷產品的符合性。就是說,玩具材料的分析結果必須經過分析校正係數修正後仍超過限值,才會被視為不符合。 新標準要求實驗室以其自身的不確定度來評定測試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實驗室的測量不確定度比前一版本的分析校正係數少,化學分析將不會再出現如前一版本時測試結果大幅高於法規限值,由於經過分析校正係數修正而得出符合要求的結論。

国三排放标准

国三排放标准 即国家第三阶段的排放标准的简称,相当于欧洲Ⅲ号的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尾气污染物含量相当于欧III的含量,不同的只是新车必须安装一个OBD车载自诊断系统。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要稳定达到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必须装备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Ⅲ标准的技术措施,同时使用达到欧Ⅲ标准的油品。 关于OBD OBD即车载自诊断系统。该系统特点在于检测点增多、检测系统增多,在三元催化转化器的进出口上都有氧传感器。完全通过实时监控车辆排放来控制达标,可以更加保证欧Ⅲ排放标准的执行。当车辆因为油品质量等因素,造成排放没有达到欧Ⅲ标准的时候,OBD 系统将自行报警,转而进入系统默认模式,发动机将不能正常工作,车辆只能进入特约维修站进行检查和维护。并且OBD系统不能在车辆出厂之后经过改造加上,所以实施国三标准会使单车成本上涨1000到2000左右 国三排放标准与欧Ⅲ标准 没有特别大的差别,基本上是等效采用,只是在个别内容上略微做了调整。国内采用的是分段测量尾气,在2540(车载25%,负荷车速40公里)和5040(车载50%,负荷车速40公里)两个状态下测量尾气的,在国外是测量发动机不同工况的瞬间工况的。 欧Ⅲ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 车辆类别基准质量(RM)kg 限值g/km CO HC NOx HC+NOx PM 汽油机柴油机汽油机汽油机柴油机柴油机柴油机 第一类车全部 2.3 0.64 0.2 0.15 0.50 0.56 0.05 第二类车1级RM≤1305 2.3 0.64 0.2 0.15 0.50 0.56 0.05 2级1305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 CE标识用符号图示 EN71第七部分指出了到欧洲的玩具,要求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或欧共体进口商应以显眼、易读易懂和不易擦去的方式将其名称和/或商标和/或标记和地址加贴在玩具或其包装上,同时加贴 CE标记作为推测其产品符合上述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的声明。 (1)字母的垂直高度不少于5mm; (2)CE字母呈半圆形; (3)"C"字母的内圆与"E"字母的外圆相切; (4)"C"字母的外圆与"E"字母的内圆相切。 EN71-1998 指出了对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但可能对3岁以下儿童有危险的玩具应加贴年龄警告标识。警告标识可用文字说明或图示符号,如果使用警告说明,它必须符合EN71 Part 1的要求,无论是用英文或是用其他国家的语言文字都必须清晰地显示警示语。警告说明例如:"

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或"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应同时附有简要的说明,指出需要限制的特定危险,如:由于含有小部件。而且它应该清晰地显示在玩具本身、包装或玩具说明书上。 年龄警告无论是符号还是文字,均应出现在玩具上或其零售包装上。年龄警告在产品出售处必须清楚易读。为了使消费者熟悉标准中指定符号,年龄警告图示符号和文字内容应一致。EN71-1998第六部分对符号的设计指出具体要求如下: (1)圆圈及中间的一斜线为红色; (2)背景为白色; (3)年龄范围和面部轮廓颜色为黑色; (4)符号直径至少为10mm,或按包装大小比例扩大,如图所示; (5)玩具不适合的年龄范围用年为单位表示,如0-3。

[资料]玩具包装上的标识 ·CE标识 这可能是我们最经常见到一个标识了。这个标识称为“CE安全合格标识”,简称“CE标识”(英文作:CE Marking),是欧洲经济共同体(简称欧共体)——如今成为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最早发起实施对产品实行的一种标识,用它证明产品符合欧盟发布的相关指令的安全要求。CE 标识的“安全”范畴包涵4个方面的内容,即是:对使用者(人),宠物(家畜家禽),财产(物业),及环境(自然环境)的安全。 CE标识是是一个28个欧洲国家强制性地要求产品必须携带的安全标志,这28个国家分别是:2004年5月1日前已有的15个欧盟成员国:Austria 奥地利, Belgium 比利时, Denmark 丹麦, Finland 芬兰, France 法国, Germany 德国, Greece 希腊, Ireland 爱尔兰, Italy 意大利, Luxemburg 卢森堡, the Netherlands 荷兰, Portugal 葡萄牙, Spain 西班牙, Sweden 瑞典, United Kingdom (Great Britain) 英国; 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的10个新成员国:Estonia 爱沙尼亚, Latvia 拉脱维亚, Lithuania 立陶宛, Poland 波兰, Czech Republic 捷克, Slovakia 斯洛伐克, Hungary 匈牙利, Slovenia 斯 洛文尼亚, Malta 马耳他, Cyprus 塞浦路斯; 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 的共4个成员国中除瑞士以外的其它3个成员国: Iceland 冰岛, 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 Norway 挪威。 CE标识的英文曾使用“EC(European Conformity)Mark”,但在1993年7月22日发表的欧盟产品指令Product Directive 第93/68/EEC号中正式使用“CE Marking”取代“EC Mark”。至今,“CE Marking”一直是欧盟文件中使用的官方术语。CE标识是欧盟特有的一个强制性的产品标记。

欧洲安全标准EPAB

US EPA METHOD 3050B ACID DIGESTION OF SEDIMENTS, SLUDGES, AND SOILS 技术翻译:刘金云 Mail:piery2006@https://www.360docs.net/doc/0811074423.html,

方法3050B 沉积物、淤泥和土壤的酸消解 1.0范围和应用 1.1本方法提供了两种不同的消解程序.一种是为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FLAA)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ICP-AES)对沉积物、淤泥和土壤进行前置处理.另一种是为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FAA)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进行前置处理.这两种程序提取物质不可以互相交换,只可使用本节中所列出的方法进行测试.含有下列金属的样品,如果使用本方法前置处理,只要其检测限能满足最终使用数据的需要,那么可以通过ICP-AES或GFAA分析.其它的测试方法,如果它是科学有效的,且能达到本方法的品质控制标准,包括那些处理干扰的标准,则也可以使用.其它的元素和基体也可以使用本方法进行分析,只要能为目标基体中处于目标浓度范围内(见第8.0节)的目标分析物提供性能证明.各种元素推荐的测试方法如下: FLAA/ICP-AES GFAA/ICP-MS 铝(Al) 镁(Mg) 砷(As) 锑(Sb) 锰(Mn) 铍(Be) 钡(Ba) 钼(Mo) 镉(Cd) 铍(Be) 镍(Ni) 铬(Cr) 镉(Cd) 钾(K) 钴(Co) 钙(Ca) 银(Ag) 铁(Fe) 铬(Cr) 钠(Na) 铅(Pb) 钴(Co) 铊(Tl) 钼(Mo) 铜(Cu) 钒(V) 硒(Se) 铁(Fe) 锌(Zn) 铊(Tl) 铅(Pb) 钒(V) 1.2本方法并非大多数样品的一个完全消解技术.它是一种强酸溶解法,几乎能够消解在环境中取得的全部元素.从方法设计上,硅酸盐结构中的元素通常不能使用此程序消解,因为它们通常在此环境中呈游离态的.如果需要绝对地完全消解,请使用方法305 2. 2.0方法概述 2.1消解样品时,取有代表性的样品1-2克(湿重)或1克(干重),重复地加入硝酸 (HNO 3)和双氧水(H 2 O 2 ). 2.2对于GFAA或ICP-MS分析,产生的消解溶液通过加热减小体积,然后稀释至最终

解读GB-6675-2014《玩具安全》国家标准1-4及玩具常规测试

解读GB 6675-2014《玩具安全》国家标准1-4及玩具常规测试 导语: 玩具是儿童消费的重要产品,儿童由于其皮肤的敏感性及防范意识缺乏,在使用玩具时容易受到意外伤害。为保障儿童玩具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儿童的人身健康安全,国家标准委对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GB 6675-2014《玩具安全》国家标准1-4部分,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 GB 6675-2014的标准概况 本次公布的4个部分是玩具的基本安全部分, 适用于所有玩具。包括: GB 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是关于玩具的基本规范,标准明确了通用安全和不允许可能对儿童造成任何伤害的定性要求,以及根据国情提出的特定安全要求,如增塑剂的限量要求、仿真枪的限制要求等;该标准还明确了对于玩具安全标准强制执行的相关措施,包括国家强制性认证、监督抽查、召回等。GB 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是关于玩具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迁移的通用安全要求,此3项标准针对GB 6675.1的定性要求展开,包括了限量值和检测方法。 修订后GB 6675-2014标准的主要变化解读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更为明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明确该标准既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即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具有玩耍功能的产品都应该满足本标准要求。 2.增加了6种增塑剂的要求。增加了对DBP、BBP、DEHP、DNOP、DINP、DIDP等6种增塑剂的要求,该6种塑化剂限量值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限量要求。该限量值与欧盟的现行规定等同。

(环境管理)欧盟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0年12月欧盟垃圾焚烧标准 欧盟议会和理事会考虑到欧盟成立条约,特别是第175(1)条,委员会的建议,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当地委员会的意见,按照251条的规定条约和10月11日调解委员会批准的联合文本 鉴于: (1)第五个环境行动计划:实现可持续发展-欧洲共同体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方案政策和行动,由2179/98/EC补充,设置的目标为某些污染物如氮氧化物(NOx), 二氧化硫(SO2),重金属和二噁英的浓度和临界负荷不应超过标准,同时空气质量的目标是所有人应得到有效保护,免受来自大气污染的健康风险。方案的进一步目标 是到2005年确定的二噁英排放量相比于1985年减少90%,所有途径的镉 (Cd),汞(Hg)和铅(Pb)的排放量至少减少70%。 (2)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公约框架内的国家签署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协议,规定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如二噁英和呋喃的排放限值为0.1ng/m,每小时燃烧3t生 活垃圾产生的二噁英类毒性当量排放限值为0.5 ng/m,每小时燃烧1t医疗垃圾产生的二噁英类毒性当量排放限值为0.2 ng/m。 (3)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公约框架内的国家签署的关于重金属污染物的协议,规定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如危险和医疗垃圾焚烧产生的颗粒排放限值为10mg/m3,危险垃圾焚烧产生的汞的排放限值为0.05 mg/m3,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汞的排放限值为 0.08 mg/m3。 (4)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和世界卫生组织指出一些多环芳烃的芳香族碳氢化合物(PAHs)是致癌物质,因此,各成员国可设定多环芳烃的排放限值。 (5)为符合条约5的辅助性和对称性原则,共同体需要采取行动,预防原则为进一步的措施提供了基础,这些规章限定了焚烧和焚烧厂的最低要求。 (6)此外,第174条规定,关于环境的社会政策必须为保护人类健康作出贡献。 (7)因此,高水平的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保护需要设置和保持严格的经营条件,技术条件和焚烧厂的排放限值,该排放限值应该能够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限制对环境产生的的负 面影响和对人类健康产生的风险。 8) 委员会审查国家废物管理的战略,提出避免垃圾产生的首要任务,是回收和再利用,

欧美各国的安全标准和EMC标准

欧美各国家电安全标准和EMC标准 一.灯具类 1.固定在墙上或天花板上(壁灯/吊灯等)欧洲标准: EN60598-2-1美国标准: UL1598 2.便携式灯具(台灯)欧洲标准: EN60598-2-4美国标准: UL153 3.灯串欧洲标准: EN60598-2-20美国标准: UL588 4.节能灯(带Ballast)欧洲标准: EN60968美国标准: UL935或UL1993 5.小夜灯欧洲标准: EN60598美国标准: UL1786 6.镇流器/电子变压器:欧洲标准: EN61347美国标准: UL935二. 电源产品 1.线性变压器 A.一般用途欧洲标准: EN61558美国标准: UL1310或UL1012 B.用于IT产品欧洲标准: EN60950美国标准: UL60950 C.用于A V产品欧洲标准: EN60065美国标准: UL6500或UL1411(电视机) 2.开关电源 A.一般用途,用于家电产品(如充电器)欧洲标准: EN60335-2-29美国标准: UL1310或U1012 B.用于IT产品欧洲标准: EN60950美国标准: UL60950 C.用于A V产品欧洲标准: EN60065美国标准: UL6500或UL1411(电视机) D.用于医疗器械欧洲标准:美国标准: UL60601三.EMC电磁兼容检测项目:工业、医疗和科学产品电磁干扰检测EN55011/ CISPR11音视频/广播类产品电磁干扰检测EN55013/ CISPR13家电类产品电磁干扰检测EN55014-1/ CISPR14家电类产品电磁抗干扰检测EN55014-2灯具类产品电磁波干扰检测EN55015/ CISPR15灯具类产品电磁波干扰检测EN61547音视频/广播类产品电磁抗干扰检测EN55020/CISPR20信息技术类产品电磁干扰检测EN55022/ CISPR22信息技术类产品电磁抗干扰检测EN55024/CISPR24居住、商业、轻工业环境下产品电磁抗干扰检测EN61000-6-1工业环境下产品电磁抗干扰检测EN61000-6-2居住、商业、轻工业环境下产品电磁干扰检测EN61000-6-3工业环境下产品电磁干扰检测EN61000-6-4电源谐波检测EN60555-2/EN61000-3-2电压闪烁检测EN60555-3/EN61000-3-3静电放电抗干扰检测IEC/EN 61000-4-2射频电磁波抗干扰检测IEC/EN 61000-4-3电性快速脉冲群抗干扰检测IEC/EN 61000-4-4雷击抗干扰检测IEC/EN 61000-4-5传导抗干扰检测IEC/EN 61000-4-6电源频率磁场抗干扰检测IEC/EN 61000-4-8电压瞬降抗干扰检测IEC/EN 61000-4-11汽油车电磁干扰/抗干扰检测EN55012交变湿热Damp heat,cyclic IEC68-2-30恒定湿热Damp heat,steady state IEC68-2-67,IEC68-2-3◎电磁场评估(EMF): EN50366◎环境可靠性实验项目高温Dry heat IEC60068-2-2低温Cold IEC60068-2-1冲击Shock IEC68-2-27电子电气类 二.小家电类 1.吸尘器欧洲标准: EN60335-2-2,美国标准:UL1017, 2.发热类厨房器具(煎锅,多士炉,烤箱,华夫饼机,比萨饼机)欧洲标准: EN60335-2-9美国标准: UL1026 3.油炸锅欧洲标准: EN60335-2-13美国标准: UL1083 4.马达类食物处理器(搅拌机,炸汁机,碎肉机,切片机)欧洲标准: EN60335-2-14美国标准: UL982 5.咖啡壶欧洲标准: EN60335-2-15美国标准: UL1082 6.风扇欧洲标准: EN60335-2-80美国标准: UL507 7.电熨斗欧洲标准: EN60335-2-3美国标准: UL1005 8.电饭煲,电水壶欧洲标准: EN60335-2-15美国标准: UL197 9.卷发器欧洲标准: EN60335-2-23美国标准: UL859/UL1028 10.吹风机欧洲标准: EN60335-2-23美国标准: UL859 11.电推剪欧洲标准: EN60335-2-8美国标准: UL859二.灯具类 1.固定在墙上或天花板上(壁灯/吊灯等)欧洲标准: EN60598-2-1美国标准: UL1598 2.便携式灯具(台灯)欧洲标准: EN60598-2-4美国标准: UL153 3.灯串欧洲标准: EN60598-2-20美国标准: UL588 4.节能灯(带Ballast)欧洲标准: EN60968美国标准: UL935或UL1993 5.小夜灯欧洲标准: EN60598美国标准: UL1786

精编【安全生产】新的美国玩具安全标准

【安全生产】新的美国玩具安 全标准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新的美国玩具安全标准ASTM F.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F963-03新的修订本于2003年12月定版,取替以前的ASTM F963-96A版本。除了编辑上的改动,新标准还为某些类型的玩具组合了新的要求,以适应新设计出来的玩具的需要。新标准的测试方法还参考了欧洲玩具标准EN71 -1和EN50088,尤其是声音测量和电动玩具测试。 在技术方面新版标准比起旧版也作了很多改动。以下仅选取了部分新标准: 发声玩具(4.5条款) 发声玩具新的方法和要求编排如下: 适用玩具的种类* 声压水平(距玩具25厘米远) 手握的,桌面的,地板上的以及婴儿床的玩具 持续声压水平LAeq £90dB *近耳朵的玩具 持续声压水平LAeq £70dB 所有发出冲击型噪声的玩具 冲击型最高声压水平LCpk £120dB 所有发出爆破型噪声的玩具(雷管除外) 爆破型最高声压水平LCpk £138dB

雷管 遵照16CFR 1500.47和1500.86,瞬间声压水平£138dB *以上发声玩具不包括嘴含玩具,磁带/CD播放器或类似的电子玩具;与外界设备相连接或有接触,声压水平取决于外界设备的玩具;挤压玩具;耳塞/耳机;有轮子接触到地面而发出声音的玩具等等。 绳索和橡皮筋(4.14.1条款) 为18个月以下年龄的孩童而设,本身带有或连接到绳索和橡皮筋的玩具(牵拉玩具除外),在自然状态下负重5磅(2.25千克),绳子应不超过12英寸(300毫米)长。如果绳索/橡皮筋(包括绳索末端的珠子或其它连结物)乱成一团或与玩具的任何部分打结连接,打成的结不允许通过一个头型的测试模块。 供36个月以下年龄的孩童使用的牵拉玩具,绳索和橡皮筋长于12英寸(300毫米)的,不能带有珠子或其它的会形成打结的连结物。 电池驱动玩具(4.25条款) 电池驱动玩具的电池槽上或在*近电池槽的地方必须带有永久性的电极标记,并且在玩具或指示语上带有正确的电池型号和电压。但这不适用于纽扣电池盒,不可更换电池或充电池包这些只能按正确方向插入的电池槽上。 电池驱动玩具必须设计成:用电池充电器接在玩具上充电,或错误的电池安装方法(电池反装),均不能使非充电池充电。这项要求不适用于仅*扭扣电池供电的电路和只有一到两个非充电池作为电源的电路。另外除了供96个月或以下年龄儿童使用的玩具必须在正常情况和滥用情况下测试,供96个月以上年龄儿童使用的玩具仅需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测试以外,其它要求包括小电池,电池表面温升都没有显着的变化。 另一方面,不能在街道或马路上使用的电池驱乘玩具,在所使用的一个电池用可变电阻负荷使电流释放达到8安培或更大的情况下持续至少一分钟,不能引起过热和着火。其它如最高温度,堵住马达,障碍,启动/停止和前进/后退的情况,开关耐久性,超载,电池过充,短路保护和张力舒缓等部分也增加了新的要求和测试程序。

欧盟市场对玩具的要求

欧盟市场对玩具的要求 欧盟市场对玩具的要求 在欧盟与玩具相关的技术法规中,最主要的就是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 88/378/EEC是一个新方法指令,规定了玩具的安全质量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玩具首先要满足该指令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88/378/EEC颁布至今已有20年,目前欧盟已经发布了玩具安全新指令2019/45/EC,进一步提高了玩具的安全要求。新指 令设定了2年的过渡期,即符合旧指令要求的产品于2019年7月20日之前可以继续投放 市场;而其中化学要求条款的过渡期则是4年,即符合旧指令中化学要求、而不符合新 指令中化学要求的产品,可以于2019年7月20日之前继续投放市场。 但是,新方法指令的特点是只制定安全、健康、环境和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应达到的主 要目标和基本要求,并不涉及技术细节,具体细致的技术要求由欧盟协调标准来规定。 88/378/EEC的协调标准是EN 71系列标准和。EN 71系列标准详细规定了玩具的机械物理 性能、噪声、燃烧性能、化学性能、标签等要求,EN 62115则专门针对电动玩具提出了安全要求。 部分电动玩具除了符合88/378/EEC或EN 62115的安全要求,还要符合欧盟电磁兼容 指令(2019/108/EC,简称EMC 指令),一些遥控玩具还要符合无线电与终端设备指令(1999/5/EC)。这两个指令也是新方法指令,与玩具相关的协调标准分别是EN 55014-1、、和;以及和。 玩具还应该遵守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如关于限制有害物质的指令 (76/769/EEC)及其一系列修订指令、化学品REACH 法规。部分电动玩具还要符合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 )和耗能 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uP )。 童车类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等类型。欧盟对于 每种童车都制定了专门的标准,如儿童自行车标准EN 14765、儿童三轮车需满足EN 71-1、儿童推车标准EN 1888、婴儿学步车标准EN 1273。 在以上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上,本栏目将首先介绍欧盟对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噪声、燃烧安全性能、化学性能和环保要求、电安全性能和EMC 要求,以及较为特殊的童车类 产品的安全要求,其次是欧盟对于玩具的标签要求,再介绍玩具的CE 认证制度,最后介 绍欧盟的玩具召回制度。 玩具安全指令的修订 欧盟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是第一个新方法指令,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保证欧 盟市场上的玩具安全和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到目前为止, 欧盟只是通过CE 标志指令93/68/EEC对其进行了一次修订。但是,经过20年的运作,也

中国玩具安全CCC认证及技术标准

中国玩具安全CCC认证及技术标准 一、中国与玩具有关法律法规介绍 中国与玩具产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了《质量监督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强 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规定》和《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六项)》等。我国目前对六大类 玩具产品实行强制认证的市场准入制度。其余玩具视情况逐步推进。 二、我国对玩具实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1.什么是CCC认证 CCC认证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是“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C(无上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评价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2.玩具CCC认证简介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198号联合公告,国家已明确对在国内销售的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六类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从2006年3月1日起受理申请,2007年6月1日强制实施。国家认监委在其网站(www.cnca.gov.cn)上发布了2006年第6号和第8号公告,分别公布了六类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实施规则和其指定的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 被纳入首批玩具CCC认证范围的玩具产品只有上述六类,而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软体填充玩具、竹木玩具、口动玩具、纸及纸板玩具、类似文具玩具、软性造型玩具等七类玩具产品没有被纳入首批玩具CCC认证范围,国家认监委拟对没被纳入范围的这七类玩具产品推行自愿认证制度,待时机成熟后再纳入CCC范围。 3.认证单元的概念 根据认监委公布的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同一委托人申请、同一工厂生 产且符合实施规则中规定的单元划分原则的产品视为同一认证单元。 实施规则中的单元划分原则,用于指导认证和检测机构将满足一定条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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